魔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尼罗
“我不管是有人活着逃出来给我太太送了信,还是你的人里头有内奸,我只知道我该做的我都做了,是你毁了我的家庭,是你害了我!”说到这里他站了起来:“也许你根本就是故意的!你恨我,因为我不听你的话!你的人在火车里乱开枪,完全不顾我的死活。你也想杀我!”
然后他扑向陆健儿,开始发疯。
陆健儿生平第一次见识了金玉郎的真正战斗力,结果发现如自己所料,这小子还真不是块打架的材料,平时他的言谈举止都偏于文弱,倒也算是一种藏拙。
金玉郎真是疯了,豁出命去对着他乱踢乱打。陆健儿看了他这个只攻不守的打法,发现自己随便挥出一拳,都能打出他的内伤来,因为实在是胜券在握,所以反倒有点不好下手,如果对方是个和他势均力敌的壮汉,那就好办了,那他早和对方拳来脚往的打起来了。
稍微费了点事,他设法抓住金玉郎的手腕,将他反剪双臂按在了写字台上:“我可怜你丢了老婆,不和你一般见识,你也给我冷静冷静!”
金玉郎猛的一个打挺,从他手下跃了起来:“都是你们害我!全是你们!你们就是看不得我过好日子!你们就是故意的要让我妻离子散!”
然后他为了摆脱陆健儿的钳制,向前一挣一冲,结果用力过猛,不但挣脱了陆健儿的双手,还一头撞上了前方的墙壁。只听“咚”的一声闷响,他捂着脑袋,靠着墙壁慢慢的溜下来,最后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差一点就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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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世界的另一边
陆健儿一直认为自己对金玉郎够意思,真拿这家伙当好朋友,结果这一次,他有了个新发现——怪不得金玉郎总对他闹别扭,原来他还真是不大尊重这家伙,否则不能解释为何他一看见金玉郎借酒消愁,就想笑。
在陆健儿这里,从“想笑”到真笑,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所以旁人看不出他的幸灾乐祸,只见他隔三差五的就来瞧瞧金玉郎。金玉郎没再向他发过疯,但是也不大搭理他,他不挑金玉郎的理,因为金玉郎在经过了长达数日的大醉之后,现在已经没了人样,一张脸瘦得显了长,头发也是乱糟糟,甚至还有了点胡子拉碴的意思,猛一看上去,简直有点像金效坤。况且他也不是只对陆健儿冷淡,他现在对谁都是爱答不理。
陆健儿认为自己挺关心金玉郎,虽然关心之余还是想笑。而在金玉郎这一方面,则是根本不想见他。
金玉郎恨他。
没到“恨透”的程度,但也差得不远,一切都是陆健儿的错,如果陆健儿把段人龙那一行人都杀绝了,段人凤又怎么会得到那封血书是的,自己没错,全是陆健儿的错。早知道陆健儿这么不中用,他就忍下这一口气、放段人龙一条生路了。
全怪陆健儿,但是又没本事杀了陆健儿解恨,只能这么糊涂着混下去。自从段人凤走后,天气急速的冷了下去,窗外永远都是秋风萧瑟秋雨凉,让人看了想要作诗或者自杀。金玉郎一不会作诗,二不敢自杀,唯一能做的就是从早醉到晚,半梦半醒的混日子。
混到中秋节这一天,他混来了个熟人。
熟人穿着挺括的灰哔叽夹袍,头上扣着一顶黑呢子礼帽,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镜片灰中透蓝,使他那只假眼在半遮半掩之下,显得格外逼真。金宅没锁大门,他踏过满院的落叶走进房内,房内冷飕飕的,春天收起来的洋炉子还没有重新安装上,所以一点热气都没有,金玉郎独自坐在一架留声机旁,留声机通着电,他手里拿着一张唱片,闻声抬起了头。
怔怔的望着来人,他花了一点时间,才把脑筋转动起来:“施新月”
然后不等施新月回答,他自顾自的扭过头,将唱片放到了留声机上。咿咿呀呀的流行歌响起来,他伸手拿过旁边桌上的烟盒,抽出一支香烟叼了上,然后茫茫然的东瞧瞧西望望,找不着火柴。
施新月从裤兜里掏出火柴,擦出一朵小火苗,双手捧着送到了他面前。他凑过去吸燃了,然后手指夹着香烟,他一边凝神听着音乐,一边缓缓的呼出了两道白烟。施新月没见过这样的金玉郎,此刻看着他脏兮兮的头发和脸,他也愣住了。
一曲终了,金玉郎扔了手里的烟头,似乎是终于回过了神。抬头望着施新月,他一脸的麻木不仁,只问:“你怎么来了”
施新月答道:“早就想来了,可是自从去年从天津回来之后,我就再也没找到您,听说您是搬家了,可也不知道是搬去了哪里。还是昨天下午,我才打听到了您的住址。”
金玉郎收回目光,扭过头又去拿烟:“不用来看我,我没什么好看的。你走吧。”
他要是好好的,施新月瞧他一眼也就罢了,绝不会赖在他家里,可是眼看着恩公已经活得像鬼一样,施新月哪里还能走从满院子那厚厚的落叶来看,他推断出这个家里一定是只剩了金玉郎一个人,那么——施新月因为过久了日子——立刻就想到了最实际的问题:恩公每天吃什么喝什么呢就算这房子好,安装了自来水,可也不能天天拧开水龙头直接往嘴里灌啊。
他看着金玉郎,站着不动。于是金玉郎抬头又望向了他:“还等什么呢”
施新月答道:“您这么过日子可不行。”
金玉郎笑了一声:“怎么过不是过反正家里就剩了我一个人,怎么过都是没意思。”说着他一踢腿,踢了施新月的裤子:“哎,你知道我的事吧我太太,段人凤,走了,不要我了。”
施新月知道——昨天打听金宅地址时,他顺便也得知了金宅的新闻,也正因为是得知了这桩新闻,所以他才不敢耽搁,一夜过后便急匆匆的找了过来。此刻对着金玉郎,他劝道:“您还年轻,将来的日子还长得很,为了一时的感情挫折,搞坏了身体,岂不是得不偿失”
“你说我”金玉郎似笑非笑的又踢了他一脚:“你还因为失恋要死要活呢!你有脸说我”
“就因为闹过那么一场,我现在才有资格说您。现在回想起我当初的所作所为,我非常的羞耻和惭愧。”
金玉郎摇了头,转身又开了留声机:“我没有什么羞耻和惭愧,我就是难受,心里难受。”
然后他起身走去了隔壁房间,片刻之后出了来,手里攥着一只细脖大肚的洋酒瓶子,瓶子里晃荡着半瓶酒,他坐下来,仰头灌了一大口,扭头盯着留声机,他在音乐声中把酒咽了下去。
施新月见了他这个油盐不进的劲儿,知道自己是说什么都没用了,于是转身走出门去,先把院内的落叶扫了,然后去厨房生了炉子,接了一壶自来水坐在炉火上。金玉郎随他忙活去,懒得管他。
酒精让他变得昏沉麻木,他五感迟钝,仿佛和外界隔了一层膜,膜内的他活得又无聊又乏味,非常的没意思,然而他又不敢扔了手里的酒瓶。因为清醒的时光更恐怖,他一清醒,就要又悔又恨,想让时光倒流,也想再杀一千一万个人。
施新月脱了哔叽夹袍,干活干得出了一身热汗。他可不是什么博爱人士,但给金玉郎出力气,他认为自己有义务,是百分之百的自愿。厨房里咕嘟咕嘟的煮着一小锅粥,他高高挽起袖子,把金玉郎丢在卧室里的一大捧脏衣服全洗了,冻得从胳膊到手全通红。等他把衣服晾在后院了,厨房里的米粥
第92章 活路
施新月买了一包月饼,往金宅去。
他心里乱纷纷的,但是心乱归心乱,他的方寸没有跟着一起乱,还记着在附近的馆子里要了几样热菜,让伙计用食盒把菜装了,随他一路拎到金宅去。进门之后打发了伙计,他见金玉郎还歪在椅子里摆弄留声机,嘴里就泛上了一股子苦味。
在一个小时之前,他心平气和,除了对金玉郎怀有怜悯与同情之外,并无多余的情绪。但如今他望着金玉郎,心中一阵阵的悽惶,只怕有朝一日,自己也落到这般孤苦伶仃的境地,关起门来喝大酒,喝死了都没人知道。
他其实一直就是个怕孤独的人,一度甚至怕到了要因它而玩命。现在他知道生之可贵了,不会再为了孤独寻死觅活了,然而怕依然还是怕的,尤其是在和傲雪和和气气的过了小一年之后。和傲雪在一起,他常会想起一个词:琴瑟和鸣。
他和傲雪就是琴瑟和鸣,她所说的一切话,所做的一切事,他看着都是那么的正确合理,即便偶尔有点不正确不合理的地方,他也自动的全能理解和体谅。如果真能和傲雪过一辈子,那么他想自己的人生可以用四个字概括了:顺心畅意。
就好像他身上这件灰哔叽夹袍,穿长袍的人满街都是,可没有谁的长袍能像他这一件这样利落挺括,因为他的外衣外裤全逃不过傲雪的熨斗,傲雪看不上那不修边幅的男人,正好,他也是格外的要体面。
夹袍就是他们生活的缩影,他爱这件袍子,他爱他的生活。
把满心的惶恐压到了最底层,施新月打起精神来,劝金玉郎吃点喝点,可惜金玉郎并不体谅他的好心肠。将几张唱片翻来覆去的听了几遍,他忽然捂着肚子弯了腰,正是喝酒喝得太多,引起了胃疼。
他疼得厉害,额头上瞬间就渗出了一层冷汗,人也溜下椅子瘫在地上,一滩泥似的站不起来。于是施新月继续忙碌,连扛带背的将他运送出门,送去了医院。
一夜过后,金玉郎还留在医院里,施新月独自回了家,进家门时他很不安,生怕堂屋里还坐着那位果先生。幸而进门一瞧,家里已经恢复了旧时光景,并没有什么陌生人物,只在院子角落里垒起了一小堆大白菜。傲雪听见外头门响,推门迎了出来,一见他便责备:“晚上不回来,怎么不提前给我个信儿我给你等门,一直等到了半夜。”
他那脸上不由自主的就有了笑容:“对不起,实在是抱歉,我和老朋友叙旧叙得久了,喝多了酒,就醉得昏了头了。”
傲雪像个老姐姐管弟弟似的,又道:“早饭没吃吧”
“没吃。”
“正好,今早儿吃热汤面,喝了酒的人吃这个,肚子里最舒服。”
说完这话,她一扭细腰,转身往后头厨房去了。施新月先是盯着她的背影微笑,笑着笑着却又不笑了,因为傲雪今天的气色特别好,面颊红扑扑的像搽了胭脂。忽然有了这么好的气色,其中必定有个缘故。
他回他的厢房,换了衣服擦了手脸,然后走去堂屋吃早饭。傲雪从厨房把热汤面端了过来,两只手水淋淋红通通,他见了,便说道:“要不还是请个老妈子吧,瞧你这手冻得。”
傲雪答道:“还不至于,等真冻得受不得了,再说请老妈子的事吧!”
施新月犹豫了一下,状似无意的又说:“你看你脸也被风吹红了。”
傲雪盛出一海碗面放到他面前:“我这哪里是风吹的,是早上搽了胭脂。你坐下趁热吃。”
施新月拿起筷子,看着面前这一碗热汤面,汤是白菜汤,他端起碗喝了一口,好白菜,汤里微微的带着一点甜味。把这口热汤咽下去了,他打了个很舒服的冷颤:“搽胭脂有喜事呀”
傲雪也坐下了:“喜事是没有,但我昨天见了果先生,听果先生还没忘了大哥,我心里就痛快了些。要不然过去他们两个千好万好的,结果大哥一出事,他跑得比谁都快,我看了都寒心。”
“果先生……有办法救金先生吗”
傲雪摇了摇头:“不知道,他说他有那个心,想要试一试,但是成不成的,谁能说准呢我在心里就当没这回事,要不然只怕盼来盼去不成功,又得难受一大场。”
施新月听到这里,挑了一筷子面送进嘴里,同时鼻子里“嗯”了一声,算是附和。
吃完这一大碗面,他出了一身透汗,回房睡了一觉,再醒来时已是下午。走到窗前向外望了望,他放了心:没有生人造访,天下依旧太平。
趁着天还大亮,他去了医院探望金玉郎,而他刚走不久,果刚毅就来了。
果刚毅现在已经将傲雪视为了嫂子——不是冯芝芳那一流的嫂子,是不可侵犯的正牌嫂子。他和冯芝芳相好的时候,乃是他好日子过得腻烦,成天琢磨着没事找事的黄金时代,现在他没了做次长的舅舅,在那大半年的逃命光阴之中,他在连毅跟前也吃了不少教训,若以“吃一堑长一智”而论,那他这几个月里所增长的
第93章 人间奇观
傲雪不太敢信果刚毅的话。果刚毅说十分,她至多信六分,于是果刚毅方才那番话的内容经过一番换算,只能等于是他愿意去救金效坤——“愿意”而已,办法和进展则是全无。
但傲雪还是有点高兴。哪怕果刚毅只是说大话,最后白折腾一场,她也爱这个白折腾的过程,这个过程闪烁着一点希望的光,不管希望是否能成真,单是这一点光,就足以让她的心房明亮些许。
果刚毅长篇大论了一番,喝了两大杯热茶,然后不顾傲雪的挽留,匆匆的又走了。傲雪回到卧室,在梳妆台前坐了,自己对着镜子看。镜中的人粉面桃腮,仿佛是比平日好看了些,像是画里的人,柳叶弯眉樱桃口,没有超凡脱俗的仙气,是人间烟火里的艳丽美人。抬起双手捧了脸,她想自己这样自夸自赞、自以为美,不由得有点不好意思,一张脸也热烘烘的要发烧。可是——
可是,她大起胆子,又想假如大哥这回真能出来,而且又不记恨自己的话,那么凭着自己的年龄和容貌,是有资格——
后头的话又不能想了,不好意思,不敢想。况且金效坤对她终究是个什么态度,她也拿不准。小一年了,她每个月都要带着吃的穿的去探监,然而一共只见了他两次。第一次还是去年冬天,他见了她,让她自己保重,别再管他,她不听。于是扑了几次空之后,今年春天她又见了他第二面,一见面她就哭了,因为金效坤已经白了头发。
第二次见面,是她后来一回忆起就要悔恨的,因为她一句正经话也没说出来,单是对着金效坤呼哧呼哧的哭。金效坤麻木不仁的看着她,等她哭尽了探视时间,他说道:“别再来了,就当我死了吧。”
从那往后,他果然是又不见她了。
金效坤的“不见”,不足以击败傲雪,她的要求很低,只要知道金效坤还活着,她每个月张罗出来的那些吃的穿的有个对象可送,她就满足。其实她也活得如履薄冰,因为金玉郎的阴影还覆盖着她,她不知道金玉郎为什么忽然失踪了大半年——也不想知道,他永远失踪了才好呢,他多失踪一天,她就多过一天太平日子。
起身从镜子前走了开,她心里略微有点乱,于是端过针线笸箩,坐在床边织毛线手套,织两副,金效坤一副,施新月一副。她看出施新月对自己“有意思”了,但是只装不知,同时也感激施新月能把那点儿“意思”压下去,对自己总是又坦荡又尊重。做人是要讲良心的,他规规矩矩的对她好,她也得心里有数,知道领情,不能因为人家老实,她就欺负老实人。对待施新月,她别的给不了,那就像个老姐姐对待大弟弟一样,尽量的照顾他吧。
正好,傲雪现在也发现自己挺适合做个老姐姐,自从自己当了家,虽说每天的家务活并不轻巧,但她全干得来,干得还挺好,别说施新月一个月能拿回家四十二块钱了,就算只能拿回十二块钱,凭着她的本事,照样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一只手套织了一半,外头院门响,她抬头隔着玻璃窗向外望,见进门的是施新月,就扯起嗓门,很嘹亮的喊道:“施先生,你进来试试手套!”
施新月搓着手进了来,听她的指挥,试戴了那大半只手套。傲雪看准了尺寸,然后抬头又问:“等会儿还出不出去了”
“不出去了。”
“那咱俩再买些白菜回来我管买,你管搬。”
“行。”
傲雪立刻收起了那一套毛线活儿,站起来找围巾和帽子:“那咱们现在就走,要不院子里那点儿白菜,可不够咱们一冬天吃的。”
施新月看着她的身影,忍不住要微笑,傲雪每次和他谈论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他都感觉特别幸福,倒退十年他一定认为这些话题俗不可耐,但现在他活明白了,原来白菜土豆以及柴禾煤球才是生活的真谛,早上那一碗管饱的热汤面,滋味胜过一切罗曼蒂克。
于是他正了正帽子掸了掸袍子,欢欢喜喜的跟着傲雪出门去了。此刻他心里没什么牵挂,正好金玉郎也已经被朋友接出了医院,不用他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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