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第一卧底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龙渊
沈墨让自己身边的卫兵帮他托着这把大枪的尾部,然后他又转到了枪口处看了一眼。
只见那个枪口粗的吓人,足以塞进去一只鸡蛋。
随后沈墨把手指顺着枪口部位伸了进去,手指肚转着圈在枪膛内壁上摸了一下。
在枪管内壁里,并没有铸造留下来的粗粝手感。而是带着一圈圈钻头钻过之后,稍稍有些涩手的划痕。
随后城头又陆续扔下来几件东西,沈墨身边的李凌杰飞快上前把它们捡了回来。
只见这两个物件,其中一个是只斜挎的皮囊。沈墨打开以后,将里面的东西抓了一把出来。
在他的手里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铁沙。这些铁砂的颗粒大概每一颗都有绿豆大小,粗细不匀形状各异,但基本都是圆形的。
沈墨一看,就知道这是用炸制的方法(将烧红的铁水倒入冷水里)制作出来,然后再经过筛选做出来的铁砂。
这种制作铁砂的方法,在现代叫做“激冷铁粒”,其实也是一种很古老的工艺了。
随后沈墨又看了看另一样东西,那是一个人头大小的葫芦,在葫芦嘴上还镶嵌着一个紫铜做成的铜嘴儿。
当沈墨把这东西倒在手里一看,他立刻就不屑的笑了一声。
就见他手里是一片黑乎乎的火药,就像面粉一样呈现出粉末状。沈墨用手指捻了一下,火药粉末中带有明显的颗粒感,
这就说明,他们对火药原料的粉碎工艺做得并不过关。沈墨一看见火药的颜色呈现出纯黑的色泽,就知道里面的硝石含量不高,绝对超不过百分之二十。
也就是说,那些金国人的火药配方还很差,而且至今还没掌握黑火药颗粒化的秘诀!
当沈墨把手里的火药和铁砂一起撒在地上之后,他随后回头看了一眼那把粗大的火枪。
此刻的沈墨,他的心情陡然间兴奋了起来!
经过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之后,金国终于还是在他火药武器的痛打之下,开始研发了他们自己的火药武器,眼下这个东西就是铁证!
其实沈墨对这一天早有准备,但是他却没想到,自己跟古代火器部队作战的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其实武器的研发和使用,在战争的刺激下从来都是最快的。
往往在长时间的战争进行过程中,敌方优秀的武器装备,很快就会被另一方快速的模仿和制造。这在历朝历代的战争中已经屡见不鲜了。
沈墨也没希望金国的这些人都是傻子,他们在战场上见到了沈墨能够发射出致命杀伤的铁管子。在逃回去的伤兵的伤口里发现了金属弹头,最后,他们还一定有人闻到过战场上,火药燃烧后的硝烟味。
这些因素凑到一起之后,再联想起南宋已经出现了几十年的竹制突火枪。沈墨这支部队所用武器的奥秘,已经不难猜到了。
南宋第一卧底 第1439章:痴心也图作神兵、邯郸学步、贻笑江东
但是在金国研发武器的同时,想必也一定遇到了古人一定会碰到的那些困难!
比如说他们现在还缺乏足够坚硬的钢铁材料,以至于用来钻孔的钻头远远达不到小口径化的程度。
沈墨都可以想象得到,他们那些金国工匠们在研发火药武器的时候,走得是什么路线。
他们一定先是用铸造的方法制成了铁管子,然后在用火药发射弹丸的时候,由于枪管的内膛凹凸不平,弹丸卡在枪管里,立刻就会发生炸膛事故。
在这之后,他们意识到枪管内壁不够光滑是炸膛的主要原因。于是没有镗床的金国匠人,就用了锻打实心铁柱作为枪管毛坯,然后用钻头钻孔的方法来解决内膛不平的问题。
在这之后,他们又遭遇了另一个困难!
用来钻孔的钻头一旦做得细了,一用力立刻就会拧成麻花。这样的悲剧让他们不得不渐渐扩大了钻头的直径。
然后,他们又舍弃了容易卡在枪膛里的单一弹头,给这支枪装填了铁珠,让它发射霰弹。
于是最终,就造成了眼前这个四不像的怪东西!
要知道,沈墨对这东西的射程和威力,简直是再了解不过了。因为它在历史上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做“大抬杆儿”!
这是一种在后世里,汇聚几个乡村铁匠就可以造出来的火药武器。他采用铸造或者锻打的方式成型,然后再钻头钻孔的方式磨光内膛。
在使用它的时候,只要在后膛钻出的小孔塞进一根火药捻子。然后再把大概一两左右的火药从倒进枪膛……注意!在这个过程里,这支两米长的大家伙,必须要竖立起来才行!
在装填了火药之后,用纸团塞进去夯实。然后枪膛里面再搁上两三把铁砂,之后再用纸团夯实就可以发射了。
这东西使用的时候,只要点燃火药捻子,大略对准敌方目标。然后就等着“轰”的一声,霰弹发射出去就可以了。
这支大抬杆的有效射程大概在40米左右。一旦超过这个距离,就算是稍微厚实点儿的衣服或者棉袄,都可以挡住铁砂。
但关键的一点是——它发射出去以后,散开的面积大得吓人!
在后世,白洋淀的雁翎队使用这种大抬杆儿的时候,他们往往在港汊纵横的芦苇荡里突然出现。一炮出去就可以将一艘小船上,十几名日军侵略者全部打翻!
这些发射出来的散弹,在三四十米的距离上几乎可以散开一个四五米直径的铁砂弹幕。虽然它装填的非常慢,杀伤的距离也近。但是当它放出来那一炮来的时候,却往往会在一瞬间造成巨大的杀伤!
既然这东西已经开始装备了金军部队,那就说明沈墨从今以后,很有可能要跟一只装备了火器的金国大军作战了!
要说沈墨在他自己的军队设立之初,对于武器技术的保密,一直是想办法做到了极致的程度。
直到目前为止,他的体系还没有任何一支枪械丢失,对于军工厂的保密措施也做到了竭尽所能。
甚至于连他手下的军队,在没有能证明自己的忠诚之前。沈墨给他们配发火药武器,也一直是非常谨慎的。
以至于就连新宋赵与芮那边的部队,除了天子赵与芮本人有一只左轮枪之外,还没有任何一个人得到过火药武器!
事实证明,沈墨的保密措施确实是卓有成效。因为他如果在击败了铁鹞子,回到临安阅兵的时候,在赵与芮的要求下,把自己的武器技术放开给大宋军器监的话。
那么沈墨现在迎来的,一定不是全大宋都装备了火枪,迅猛向敌国进攻的场面。反而那个恨他入骨的大宋皇帝赵与莒,一定会让自己的军器监拼命的造出火药武器,然后跟沈墨对着干!
可是,沈墨纵然能够拦得住自己的武器技术外流,但是他架不住人家自己在家里研究啊!
毕竟此时距离沈墨率军打败西夏铁鹞子,都快两年了!
如今他周边的各大强国,包括金国西夏、赵与莒的大宋,甚至是蒙古,都有可能倾注了大量资源,在想办法重现沈墨这些武器的威力。
所以现在沈墨眼前的这根大抬杆儿,其实是早晚都会发生的事。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火器研发的速度,一定会比历史上快很多!
毕竟在这之后,沈墨的军队里只要有一发子弹落到敌军的手中,对方就会知道世上有“金属定装弹”这种技术。
而同时他只要失落了一支步枪,上面的标尺和照门的三点连一线原理,就会被敌军快速的制造出来,甚至应用在这种丑陋简单的大抬杆上面!
一时之间,沈墨就觉得自己的心潮汹涌澎湃,一股斗志猛地燃烧了起来!
此时他心中暗暗的冷笑道:“这个金国,还真是痴心妄想!”
想要用火药武器代替弓箭,成为军队中的主流武装。直到成为一支全火器装备的军队,金国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可是,他们已经没时间了!
沈墨的武器优势还可以持续很长时间,可是金国却要在亡国的绝望中,苦苦的攀爬科技树!
等他们造出像样点的火绳枪?最多还有两年,金国就亡国了!
到时候金国不是灭于自己之手,就是亡于蒙古。对金国而言,他们没有第二个选项!
……
沈墨一边想着这些的时候,城头上受伤的战士已经被绳子系着放下了城头,被人抬回了本阵。
沈墨检查了一下这些伤员之后,这才松了口气。
狂飙营其实是一支轻装甲部队,他们身上包裹的铠甲,说穿了就是一个头盔,还有保护胸部的一个冲压钢板制成的铁背心。
为了减轻重量,便于狂飙营长途突袭。所以制成胸甲的冲压钢板,也是采用轻型钢板造的,所以并不十分厚重。
但是终归这一次,战士们的胸甲还是发挥了作用!
在他们胸部要害部位中弹的地方,有好多处的钢板已经被射来的铁砂打出了触目惊心的凹坑,但是毕竟还是没穿透!
南宋第一卧底 第1440章:小小南川如芥子、一笑轻取、灭尽全城
所以这些战士中弹的位置,大部分还都是四肢和面部。
还好此时的天气寒冷,战士们的军装内衬里都是带毛的羊皮制成的皮袄皮裤。这些厚重的皮毛,多少也挡住了一些铁砂的冲力。所以战士们的伤势其实并不十分严重。
沈墨赶紧让军医上来,开始救治伤员。
这些军医的身上都戴着磁石,专门用来取出破碎的敌军箭头,还有被自己人的手榴弹误伤的弹片。所以那些入肉不深的铁砂,都可以用磁石把它们吸出来。
幸运的是,受伤的七八名战士,没有一个人有生命危险!
而此时此刻,沈墨暂时先把对方火药武器这件事放到了一边。他抬头看了看城上正在作战的狂飙营战士。
如今城上的枪声已经开始渐渐稀落,这并不代表着战斗结束,反而在沈墨的估计之中,这场战斗或许还要打上一阵。
因为在沈墨的部队总结出来的经验之中,攻打类似南川堡这种小型城池的时候,他们所用的战斗节奏,一般是“两块两慢”。
所谓两快,第一就是进入战场快,让对方措手不及。第二就是攻取城墙快,尽量在对方没有布置好严密的防守之前,就在城头上占据立足点。
至于其它的两慢,就是清理城墙慢,清扫残余敌军慢。
因为在后面的两个步骤中,如果要是自己这边急于求成,飞快的向前突进,想要尽快解决战斗。却往往会由于城内的地形不熟悉,从而被对方残余的敌军反扑,因此造成伤亡。
所以这些狂飙营战士一旦占据了城头,有了城墙上的立足点之后,其余的就不用再着急了。他们只要慢慢的用步枪,远程射杀那些抵抗的敌军就行!
在这个南川堡里面,距离他们突破口最远的一处城墙,还不到120米。
也就是说,这四面城墙和城中的所有建筑,全都在突击队员的步枪射程之内。
所以城头上的百余支步枪,现在正不慌不忙的向着四面射击。如今只要在城上城下有露头的敌军,就会被当场射杀!
从沈墨现在听到的步枪节奏上来看,枪声开始渐渐的稀落下来。也就是说,现在整个南川堡里残余的金军士兵,已经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甚至就连冒头的人都少了!
于是沈墨命令钟与同率领200人围困南川堡堡,防止有人顺着城墙用绳子逃跑。沈墨自己带领着剩下的部队,顺着绳梯登上了城墙。
一见到统帅登城,占据了城头的先头部队战士们,立刻就兴奋了起来!
就见沈墨上城之后,看了看周围城墙上的状况。
之后沈墨果断命令狂飙营,向城墙的东西两个方向,各自派出一支五十人的分队。沿着城墙清扫过去,占据南川堡的四面城墙!
于是两只分队开始从突破点出发,左右分头突击。
在手榴弹和步枪的射击下,那些趴在城墙上连头都不敢抬的金军士兵跑的跑死的死,没用一盏茶时分,四面城墙就尽数丢失了。
然后城墙四面所有的步枪手,开始向着堡内的残余金军士兵射击。
这一次,墙上的士兵在五六十米内,居高临下的射击中,他们的命中率更是奇高,基本上一枪一个!
这一通四面城墙上从天而降的弹雨,立刻就把金军逼的走投无路。他们全都龟缩在建筑物房子里,再也不敢露头了。
随后沈墨命令士兵顺着马道下城,用手榴弹逐屋清扫残余的金军!
……
这次的战斗打得干脆利落,除了中间出现了大抬杆事件之外,基本上一切都是按照沈墨的计划进行的。
当城里的金军被尽数清扫一空之后,经过战士们的清点,沈墨发现这里所有的守军加在一块,大概是600人上下。
此时的沈墨心中暗道:这支金国守备部队,真可以称得上是作风勇猛,作战顽强!
这次战斗给沈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要知道,这可仅仅是一只地方的守备部队而已!
他们的战斗意志居然如此顽强,一直打到最后,几乎都没什么人投降。
这些金军的状态,也让沈墨重新在心里评估了一下临洮府路守备军的战斗力。
大概是由于此地的环境恶劣,民风彪悍。此处的金国居民还保留着渔猎的生活习惯。他们并不像金国腹地那样,所有的居民都已经成了纯正的农耕民族。
这些人在风雪中射猎,在艰苦的环境中生活。所以他们的战斗力要比沈墨当时入侵金国的时候,打下来的泗州等城池里的金军。要强上许多!
……
随后,沈墨的部队开始仔细搜查整个南川堡,把每一个角落全都检查了一遍,以免有遗漏的金军。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在靠近北面城墙的一处营房里,居然发现了一个地道口!
等沈墨闻讯赶来的时候,他快步走进了这座营房。
只见这座金军营房里的布置极其简单,进去之后就是南北两面长长的大通铺火炕。火炕上还铺着毛皮和用来睡觉的被褥。
沈墨一进来,一股臭皮子的味道加上男人的头油脚臭味儿,立刻就是迎面扑来。
随后沈墨就看见房间的一角处,放着一个挺大的水缸。
如今这个水缸已经被人挪开,露出了下面一个能供人出入的地道口。
沈墨走过去之后,向着这个地道口里面略一张望,随即就摇了摇头。
从这个地道口里面,一股冷风正在嗖嗖的灌进来。迎面来的空气清新而寒冷——毫无疑问,这个地道里并不是一个死胡同,而是一个通向外面的通道!
“看来已经有人从这里逃跑了,”只见沈墨回过头,向着身后的李凌杰说道:“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狄道的临洮路都总管,就会得到南川堡失守的消息!”
当此时此刻的李凌杰听了沈墨的话之后。他抬头看了沈墨一眼,随即就是猛然吃了一惊!
这一次金国士兵顺着地道逃走,以至于南川堡失陷的消息泄露出去,原本应该是一件非常让人头疼的事。
可是如今的沈墨却是面带微笑。好像这件事对他而言,倒是一桩好事一般!
南宋第一卧底 第1441章:鹰视狼顾临洮府、一夕惊变、破关而入
临洮府狄道,整个临洮的心脏。
在日落之前,临洮府府尹兼临洮路都总管阿里班,收到了南川堡被人攻陷的消息。
南川堡地道中,逃跑的金国士兵一路顺着地道穿越了南川堡城墙,然后向北奔跑了40里,终于赶在天黑前来到了狄道城中。
当他来到府城的时候,此时的阿里班府里正在饮宴。
看着天色渐渐黑透,院落里燃上了几处篝火。一群金军的中下级军官正在羊毛毡上席地而坐。
炭火上炙烤的鹿肉发出了滋滋的响声,随着烟雾的升腾,一股烧烤猎物的浓香飘了满院子。
此时距离大金国立国已经百余年,在中原繁华地区的金国贵族,所有的生活方式都在向着繁华富裕的南朝学习。
正所谓一代看吃、两代看穿、三代看文章。如今金国东南地带的官员,他们的生活奢靡豪华,讲究精巧雅致。贵族弟子也是吟诗作赋,很有一些骑不得马,开不得弓的文弱子弟。
可是在位于金国边陲的临洮路这里,却是生活艰辛,民风彪悍。
塞外的艰苦环境,使得这里的贵族很多生活习惯,都保留着过去女真族刚立国时期的野蛮与粗旷。
如今这场宴会,就是这种豪放风格的体现。
只见此时宴会上,这些军官们身上穿着原色白皮板儿的皮袄。这些毛朝里的衣服,皮革上全都是是脏污油腻不堪。
他们黝黑粗糙的皮肤和光秃秃的脑袋就裸露在寒风之下,却是丝毫都不觉得冷。一看这些人皮肤上的痕迹,就知道他们大部分人,自从入冬以来就没洗过脸。
如今几头獐狍野鹿已经被人剥了皮,整个放在火上炙烤。那些负责烹饪的女真兵士把鹿肉挂在篝火旁边,又在下面放上了一个硕大的铁盘。
如今鹿肉正被烤的外酥里嫩,融化的油脂不断的从六七分熟的鹿身上滴到铁盘子里,又被那些女真士兵用马鬃刷蘸起来,再刷到鹿肉上。
周遭全是这些人哄笑和嬉闹的声音,他们这些女真人就像是一个窝里的野狼崽子,不断的相互说笑打闹,说着说着就有人搂在一起,开始笑嘻嘻的角力摔跤。
在宴席的正中间,临洮路总管阿里班一边喝酒,一边笑着看手下的这些勇士玩闹。
这位阿里班,现在也是席地坐在院子的主位上,在他身上穿着一件由整张黑熊皮制成的大氅。
他的体格生得彪悍异常,在简单硝制的黑熊皮下面浑身赤裸,不着片缕。大半个胸膛就这样露在寒风中,他却丝毫不以为意。
阿里班今年40多岁,但却依然是筋骨如铁,肌肉遒劲。他原本是临洮这里的贵族出身,前半辈子几乎都在金国的怯薛军里担任军官。
这几年他因为战功卓著,所以被金国皇帝任命为临洮府都总管。
阿里班手上的一应事务,都有谋士和文书去打点。至于阿里班本人,则是最爱和这帮英武的儿郎们射猎嬉闹,喝酒比武。所以才把这临洮都总管府弄的跟烧烤大排档似的。
看着手下的小崽子们翻翻滚滚的打架,阿里班也是心情不错。当下人把一个小银盘从旁边端上来,他便伸手从里面拿出了一条手指粗细,鲜血淋淋的鹿肉。
他把这个肉条用手指夹着,递到旁边的鹰架上,鹰架上面一只毛色雪白的海东青随即伸嘴接了过去。
就见这只鹰把这条肉踩在了犹如钢钩的鹰爪下,几下撕扯就吞了下去。
这只海东青浑身上下一片雪白,双目锐利、身材雄健。它大概是被称为阿里班饲养得久了,脚上并没有带着束缚的皮条,而是在鹰架上任其随意来去。
这只海东青在吞食了两条鹿肉之后,明显还没吃饱,但是阿里班已经停止了喂食。
像鹰犬之类的东西,只能在捕获猎物成功之后作为奖赏,才能让其饱餐。不然的话,他们就会肥胖懒惰,逐渐失去野性和凶猛。
等到鹿肉烤好,整条鹿身上最为精华的部位,两个腰窝内侧鲜嫩的“马蹄肉”,被兵士割下来,切成了一指厚的肉片,装在银盘里呈送给了阿里班。
只见银盘里的鹿肉外面被烤得颜色金黄,可是中心的部位还稍稍带着粉红的血色。烤到这种程度的鹿肉鲜嫩爽脆,带着几分生肉的血腥味道,正是阿里班最喜欢的火候。
当阿里班就着马奶酿就的烈酒,将这些鹿肉一口气吃了半盘之后。此时他下边的那些女真族军官们,也吃得满脸都是油光。
就在这时,一名亲兵从外面匆匆而入,向着阿里班的身边耳语了几句。
随后就见阿里班眉头一皱,向着过来报信的亲兵说道:“把他带上来!”
就见一名穿着军服色的金国士兵,随即被人从院外带了过来。
他跌跌撞撞的跑到阿里班的桌前,一下子扑倒在地,跪在地上向着阿里班汇报了南川堡被人奇袭,现在已经被敌军占据的消息。
当阿里班听到了这个士兵的汇报之后,他随即细细问清了这支入侵军队的人数、武器、还有战斗力等方面的细节。
最后,当他听到对方的人数大约有五百,使用的是一种极其厉害的火器。这时在阿里班的脑海中,立刻就出现了三个字……通州军!
要说沈墨和他的火器部队,在上次完颜阿邻入侵淮南东路,十余万大全军覆没之后。沈墨这个名字,在整个金国上下尤其是军界,已经是无人不知。
沈墨的部队就是使用的那种极为凶猛厉害的火器,并且他们人数不多、战术灵活、这已经在金国战将的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就在阿里班听到了这个人的汇报之后,他沉吟了一下,向着自己身边的人吩咐道:“把他带下去,给他酒肉吃!”
于是,那个侥幸逃出来的金兵完成了报信的使命,被人带走了。
此时的阿里班再抬起头,他就看见刚才还喧闹不堪的庭院里,现在已经是一片寂静。他周围那些野兽般的金国军官,现在全都静静地在那里等候着他的吩咐。
南宋第一卧底 第1442章:极西之地女真族、凶暴如虎、奸猾如狐
看着他们的脸上,一双双反射着篝火亮光,闪亮而充满野性的眸子。就见阿里班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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