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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尼罗

    “我知道。”

    “除非你以死谢罪,一命抵一命。”

    说完这话,陆健儿又是微微一笑。金玉郎没有笑,他看了陆健儿一眼,随即答道:“那是绝不可能的。”

    “可如果她就是要让你死呢”

    金玉郎望着陆健儿,沉默了片刻,才答道:“我是真的爱她,我会让她永远活在我的心里。”

    陆健儿慢悠悠的抬手鼓了掌:“恭喜你,终于想通了。”

    金玉郎摁下了他的双手:“别恭喜我,我现在很难过。”

    陆健儿当即换了话题:“马上要过年了,你搬回来也好,要不然一个人住饭店,终究是太寂寞了。明天下午淑媛要上街逛逛,你也跟着散散心去吧。”

    所谓“淑媛”,便是陆五小姐的芳名了。金玉郎摇摇头:“我没心情。”

    陆健儿站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兄弟,别任性了。哥哥给你脸,你得要脸。”

    然后他转身离去,金玉郎怔怔的站着,一时间只感觉危机四伏——所有人都在威胁他,谁也不肯给他半点柔情。济南之旅终于让他承认了现实:他的好日子结束了。

    当下的情形,比金老爷子刚去世时还要糟糕一百倍。他的舅舅陈七爷再坏,也从来没想过要他的命;他的大哥金效坤,当时对他也只是嫉妒和冷淡而已。

    而他现在简直不敢独自走出陆府的大门。他还失去了他绝大部分的钱。

    金玉郎在陆府住了下来。

    翌日下午,他陪着五小姐陆淑媛上了街,在洋行里买了些零七八碎的小玩意儿。陆淑媛也知道他这是刚从济南回来,只是不清楚他




第107章 刀子
    这一阵子,金玉郎活得又轻松又无聊。

    陆淑媛已经摸清了他的底细,得知他现在除了一张好脸蛋和几身好衣服之外,几乎就是一无所有,全部财产都被前头的那个老婆席卷了去,自己若是嫁给了他,这辈子都甭想傲视娘家了。凭她的模样身份,完全没必要如此下嫁,况且她都是“下嫁”了,那穷小子还完全没有感恩戴德的意思,对她也就那么回事,冷淡虽是不冷淡了,可也没热烈到哪里去,两人同出同入了这么久,他一共只吻过她一次,还是吻在了眉心上——这也算恋爱

    但话说回来,娘家这边的力量若是可以依靠,那也不错。陆淑媛将一笔经济账翻来覆去的算了许多遍,暗想如果金玉郎一直能得大哥的提携,那么自己和他的小家庭必定不至于穷,而且自己可以做当家奶奶,不必受夫家的压迫。金玉郎慑于大哥的权威,也不会敢对自己太造次——新式的小家庭,她也看得多了,起初两口子自由恋爱而结合,感情全都好得要命,然而结婚之后过不了一年半载,那好劲儿就过去了,在家受气的少奶奶多着呢,讲起来人人都有一肚子苦水,都说自己瞎了眼,没想到男人全是这样的坏。

    陆淑媛思来想去,如何计较,姑且不提,只说这金玉郎也知道自己现在一无所有,所以又黏上了陆健儿。陆健儿朋友遍天下,照理说是不寂寞的,但朋友全是名利场上的人物,全都各怀心肠,互相之间绝不会以诚相待,况且就凭他那张城府森严的冷漠面孔,也没人有兴致愿意和这么一尊木雕泥塑交心。

    这个时候,就显出了金玉郎的可贵与可爱。

    论本事和资历,金玉郎本来没资格和他平起平坐,但是他就是愿意抬举金玉郎,因为金玉郎“好玩儿”。和金玉郎在一起,他时常会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少年时代。德国留学是他人生的一道分水岭,留学之前的他还只是个大孩子,他父亲也还没开始重视他,所以他活得又糊涂、又狼狈、又快乐。

    他知道金玉郎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这小子之所以偶尔看起来分外可爱,也是因为他在故意的投自己所好。不过没关系,他手里攥着的豺狼虎豹多了,再来一个小鬼也无所谓。

    陆健儿是“无所谓”,金玉郎知道陆健儿慧眼如炬、已经看透了自己,然而也是无所谓。他如今不是陪着陆健儿玩,就是陪着陆淑媛玩,有时候实在是玩得累了,就随便找个借口开溜,搬到饭店里清静几天。

    自从年前回了北京之后,他再也没遇到过刺客,但他还是只住六国饭店,因为这是洋人的地盘,更安全些。又因为他是常来常往,为了方便,索性开了一间月包房,每月单是房费就要五百余元。他是没钱的,这笔钱自然就要由陆健儿来出——陆健儿前一阵子和他开玩笑,说他一个月两千打不住,比自己那姨太太一家子的花销还大。

    他当时听了,也是笑,告诉陆健儿:“你认命吧,将来等我成了家,我那一家子,恐怕也得归你来养。”

    这话虽是事实,但一般人绝说不出口,唯有金玉郎敢理直气壮的讲,讲完了还不会被陆健儿一脚踹出去,陆健儿还要心平气和的承认他说得有理。

    这一天下午,金玉郎拎着一盒奶油蛋糕,独自回了六国饭店——陆师长的三太太今天大请客,请全家吃点心,也有他一份。他不去领受,结果丫头直接把蛋糕送到了他房里,又特地告诉他:“三太太请金先生过去坐坐呢。”

    三太太今年三十多岁,是个眉毛眼睛都会说话的美人,一见了金玉郎就有说有笑。所以金玉郎在将丫头打发了之后,没敢停留,拎起蛋糕就跑了——陆师长的姨太太,陆健儿的庶母,他可不敢招惹。

    在房间里安然坐下了,他歇了一会儿,正打算倒热茶吃蛋糕,不料又有客人来到。他开门一看,施新月。

    他向来不大对人施恩,施新月算是个例外。这家伙着实是受了他不少的恩惠,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但不大想着让施新月向自己报恩,甚至时常会把这家伙彻底忘掉。此刻把施新月让进房里,他疑疑惑惑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施新月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说:“金先生,我这些天一直在找您。”

    “找我有事”

    “是……是我的家事。”

    金玉郎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并没有招待施新月的意思。“施新月的家事”,听着就让他提不起精神来。切了一块蛋糕放进碟子,他用小勺子挖下一块送进嘴里:“说。”

    施新月站在他面前,有些局促:“傲雪……傲雪要和我分开。”

    金玉郎瞟了他一眼:“因为金效坤回来了”

    施新月点点头:“是。”

    虽然金效坤曾经极



第108章 凶杀
    施新月出了六国饭店之后,在街上来回的逛。

    他想回家,可那个家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变了味儿。遥想这个小家庭刚刚建立的时候,遥想他还客气的称呼傲雪为“连小姐”的时候,他难过得简直想哭。那时他们的境况是多么的坏啊,他没有钱,傲雪没有生活的经验与本事,两个人像是一对笨拙的小伴儿,互相拉扯着过日子。

    当时的他,还不知道那一段光阴就已经是他的黄金时代,他还以为将来会更好——将来,等她对金效坤渐渐淡了感情、或者金效坤死于狱中,她就会看到眼前的他了,就会发现他的好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叫做“日久生情”吗

    他一直等着傲雪对自己生情,等来等去,他没有等来傲雪的情意,反倒是等回来了个金效坤。

    傲雪没有欺骗过他,傲雪每个月都是光明正大的给金效坤预备吃穿,为了金效坤,她在他面前哭过不知多少次,她对他未做任何隐瞒,她没有错。

    她既是没有错,那错的人,就只能是金效坤了。金效坤错就错在不该回到这个家里来,金效坤就应该永远留在监狱里。

    或者干脆去死。

    施新月在街上来回的逛,魔怔了一样。他是见识过死亡的,想起“杀人放火”四个字,也并不觉得是天方夜谭,人是可以杀的,火也是可以放的,只不过后头有个后果等待着,但金先生不是说了吗“大不了算个误伤”,“没人能让你去偿命”。

    溜达到了傍晚时分,施新月从铁器铺子里买了把匕首。匕首小而锋利,刃锋闪着蓝光,看着寒气凛凛。将匕首揣进长袍里头的口袋里,他又买了肉和菜,然后踱回了家。

    家里已经做起了晚饭,院子里弥漫着炒菜和米饭的香气,还能听见后院厨房里那青菜下油锅时爆出的“嗤啦”一声。金效坤站在正房外头,正在打量房门两侧的红春联,一副闲极无聊的样子。听见施新月回来了,他转过身,含笑一点头:“施老弟,今天回来得晚。”

    他讲话时有种亲切腔调,然而施新月听着很不舒服。那亲切不是个好亲切,是居上位者纡尊降贵,怜老惜贫的那种亲切。可施新月自认为没有哪里是不如他的,自己瞎了一只眼,可他也瘸了一条腿,自己还能按月领个几十元薪水呢,他可是彻底的一无所有。自己若是没了那几十元薪水,立刻就还能找个别的差事养家糊口,他能吗

    心里怀着恨,他也向金效坤笑了笑:“今天天气好,出去多走了走。”然后他一拎手里的东西:“顺路买了些菜,先送厨房去。”

    借着这句话,他大步走了开,同时下了决心,一定要让金效坤这个人永远消失。

    这个晚上,他苦思冥想,没有想出让金效坤消失的好方法——反正他总不能现在冲进金效坤的房里,一顿乱刀将其扎死。这事要办得人不知鬼不觉,尤其是得瞒住傲雪。

    第二天,他得了机会。

    傲雪那大姐傲霜昨夜又生了个孩子,按照老礼,除非娘家人是死绝了,否则哪怕就剩了个狗大的人,也得提着礼物过去恭喜恭喜。如今这任务落到了傲雪身上,傲雪一得着消息,自觉着义不容辞,立刻就穿戴整齐要出门,临走前告诉家里的二位男子汉:“吃喝自己张罗吧,我晚上大概回不来,晚上要是不回来,明天早上我一定回。”

    说完这话,她忙着上街去买礼物,匆匆忙忙的就走了。她一走,院子就寂静了下来,施新月不愿和金效坤共处一院,故而也溜达了出去,一溜达就是一整天。

    天擦黑的时候,他回了来,院子里冷冷清清的,可见傲雪真是要留在傲霜那里了。他照例回房洗漱休息,最后关闭电灯上了床,他直挺挺的躺着,一手握着那把匕首。

    他已经筹划一整天了,该考虑的全考虑了,他也没有第二条路了。

    况且他有优势:他比金效坤更健康更灵活,他有武器。事后他会擦除痕迹收拾武器回房来继续睡觉,等明早傲雪回来发现金效坤的尸体了,他再闻声而出,他再大惊失色,他再叫警察。

    金效坤蹲了许久大狱,一个人没有无缘无故蹲大狱的,有几个仇家要杀他也不稀奇。也许有人会怀疑他施新月,但是他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了,谁都知道他安静斯文,谁都知道他是个不声不响的老实人——至少,傲雪是知道的。

    况且,还有金玉郎给他兜底呢。

    于是他不睡,他静静的等待,等到过了十二点钟,他轻轻的起了床。

    他换了一双薄而破的旧单鞋,傲雪早让他扔了的,他忘了没扔,结果在今天派上了用场。侦探小说里的神探不是经常通过鞋印来追查凶手吗很好,追查去吧,他今夜就会把它投到炉火里去,这么薄薄的一双布鞋,很快就会在火中化灰。

    鞋是旧的,身上的单衣单裤也是旧的,杀完了人就全烧掉,一丝布头也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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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惊人
    傲雪起了个大早往家赶,要收拾几件衣服带回关家,好伺候姐姐的月子。昨天亏她去了,要不然那傲霜能让她家的大姑奶奶活活欺负死,大姑奶奶见了傲雪,因知道她那婚姻大事不清不楚的,还被前头的丈夫休了一次,便也不把她往眼里放,殊不知这傲雪如今是除了金玉郎之外,谁也不怕,她铿铿锵锵的和关家大姑奶奶对阵一场,最后逼着她姐夫杀鸡煮蛋熬小米粥,让她那位傲霜姐姐吃了顿好饭。

    她打算在关家住上个五六天,她姐姐苦惯了,也不娇贵,能安然的歇个五六天,便能恢复大半元气。心里将一切事务都盘算清楚,她昨晚熬夜,今朝起早,顶着寒风回了家,料想着施新月和金效坤都不会起得这么早,所以她拿个长杆铜钥匙塞进院门门缝里,上下左右的活动了一番,最后听得“啪嗒”一声,正是横在里头的门闩被她挑得落了地。推开院门进了去,她转身将院门依着原样关好,心想幸好家里是总有人的,要不然这门锁就是个摆设,连自己都防不住,还能挡得住贼

    一边思索着安全问题,她一边向内走,一进正房的门,她就下意识的抬手捂了鼻子——屋里有股子热烘烘的腥味,让人闻了犯恶心。扭头看到金效坤的卧室虚掩着房门,她便皱了眉头走去轻轻推门,心想这是哪来的怪味是大哥在这热屋子里留了剩饭剩菜

    她怕金效坤还没醒,所以动作很轻,无声无息的探进身去,她看清了房内的情形,一颗心随即漏跳了一拍。

    房内寂静,金效坤穿着贴身的白绸裤褂,端坐在床边。白绸裤褂上面溅着斑斑点点的血迹,他闻声抬头望向傲雪,脸上也印着零星的血点子。

    而地上躺着的那个人,若不是傲雪和他朝夕相处了一年有余,那么绝不会认出他会是施新月——他的面孔成了血肉模糊的一片,头颅也变了形状,后脑勺枕在一片红的白的浆子里。

    一口气梗在胸口,傲雪靠着门框不哭不叫,圆睁二目单只是看。看了好一阵子,她才抖颤着发出了声音:“大哥……谁杀了施先生……”

    金效坤看着她答道:“是我。”

    傲雪软了两条腿,靠着门框打晃:“你”

    “是我,因为他昨天半夜摸了进来,想要杀我。”

    说着他对着屋角方向一抬下巴:“那是他的刀。”

    傲雪望过去,见那地上果然扔着一把匕首,匕首染了血,看着眼生,不是家里的东西。转动目光又望向金效坤,她像是痴傻了,对待一切都不能理解:“他……杀你”

    金效坤慢慢的站了起来:“你知道他和金玉郎的关系吧”

    傲雪点了点头,她当然知道。

    金效坤又道:“他终究还是不肯放过我。”

    “你说他让施先生杀你”

    “你不信吗”

    傲雪哆嗦得又说不出话了,心里只觉得不可能,施新月不是那样的人。他认识金玉郎不假,可他并不鞍前马后的围着金玉郎转,他和金玉郎就只是“认识”而已,这么疏淡的关系,怎么能让他为了金玉郎来杀人心里转着一千一万个不可能,她一时间竟不知从哪一句说起,最后就只哭出了一句:“施先生救过我的命,他是好人啊。”

    说完这话,她泪眼朦胧的望向金效坤,心中随即一惊。金效坤直勾勾的注视着她,黑压压的两道浓眉下,他那轮廓分明的两只大眼睛凹陷在了阴影里。她说不出他的眼神究竟是冷酷还是疯狂,总之是生平第一次怕了他,怕到不敢再多说一句话。

    这时,他开了口:“二姑娘,北京城我是不能再住下去了,趁着金玉郎还没有找上门来,我打算带你离开这里,到果刚毅那里去避一避风头。”

    傲雪颤巍巍的“啊”了一声,哪里还有主意而金效坤一步一顿的挪到了靠墙的立柜前,打开柜门从里面取出了一支新手杖。拄着手杖走到傲雪面前,他的语气恢复了往昔的和善:“二姑娘,劳驾你给我倒一盆热水,我这样子太狼狈了,一会儿得洗一洗,换身衣服。”

    傲雪后退了一步,带着哭腔答应了一声。而金效坤转身走回到尸体旁边,




第110章 在山东
    山东比北京要热得早些,傲雪离开北京的时候,还能觉出残冬的寒意,可一路南下到了这山东地界,她停下来也没住多少天,世界就已经变得春意浓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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