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隐士的前半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洪山诗人
谁成想,过了两天,一个本村的外地亲戚来了,在洞堰塘洗澡,被淹死了。这事一出,大家都有点对三婶刮目相看的意思。其实,我们村也还是有个别有知识的人,黄医生就是,黄医生原来跟一个老中医学过医,在部队当过卫生员,回村后当赤脚医生,他当时就在现场。他说:“这是水太冷,这娃儿是在水中受冷水刺激,身体抽筋,导致溺水的。他尸体扭曲的形状,就是很明显抽筋溺水的状况。”但是,此时科学不起作用了,人们宁愿相信这是鬼造成的,或者说宁愿相信三婶梦中得到的预言。当时,我也是相信科学的,对乡民们这种态度颇为不解。
由于对自然知识的缺乏,人们宁愿相信超自然的东西。为什么相信鬼神呢因为方法简单,结论简单,回避了复杂的学习和推理,这正是乡民们不擅长的。所以,越简单的东西就越有人信。况且,如果相信科学,那么就会产生不平等。你一个医生懂科学,我们不懂,岂不是我们都要听你的鬼神就不同了,它对什么人都一样,谁知道它一样不一样呢反正,估计,或者,大概,也许,鬼神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吧我们农村本来就处于不平等的最低端,最好有鬼神吧,让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也有所敬畏,幻想中有个超越自然的神灵,我们在幻想中平等了。
三婶生了第二个姑娘,宝贝小心得,生怕儿子不跟自己托梦了。在姑娘出痘时,她找了一个神棍出主意,这个神棍让她借了一件衣服,就是原来有人家小孩子出痘时穿过的衣服,没洗的。说是人家小孩出痘没出事,是因为痘神附体,衣服没洗,痘神还在,空上它,小孩就不会有事了。如此试验,果然,她的姑娘顺利通过了出痘难关。其实,这个事情,黄医生也解释过,这是古代最常用的办法,孩子出痘没出事,是因为有免疫抗体的产生,衣服上沾有孩子的免疫抗体,孩子穿了,当然就可以抵搞出痘的风险,与痘神没关系。况且,今天,这个事,可以通过接种疫苗解决。
黄医生说到这里激动起来:“这疫苗,我们村里没有保管条件,叫他们到乡卫生院去接种,也不要钱。他们有的人嫌路远、怕麻烦,不去,怪谁”
但是,农民们依然相信痘神的力量,我记得,那件衣服,破旧不堪,污迹斑斑,但仍然在乡民的崇拜中相互流传。
当三婶生了第三个孩子,这是个儿子,就不再做梦了。她解释到:“这就是普儿,他原来跟我托过梦,他说他要再来一回的。”所以,现在,她的儿子也叫普儿,最搞笑的是,她的女儿虽然比儿子大,但对弟弟的称呼是:小哥哥。
农民困难的处境,在现实中找不到改变的力量,于是寄希望于鬼神的超自然力,来改变自身的命运。所以,如果你让他们不相信超自然力,等于剥夺了大部分人对改变命运的想像和希望,这对农民来说更加痛苦。所以,他们宁愿相信有鬼神。
其实,不光是农民,中国古代有些知识分子,对面社会的道德沦丧、秩序的混乱不堪,有时也借用鬼神的名义,写一些规劝人们的东西。比如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等。他们明知无鬼,或者说不确定有没有鬼,但也借鬼说事,属于睁着眼睛说瞎话,虽然他们的动机是好的。
这是古代知识分子的异类。从孔子、老子起,中国文化人就不把解决社会问题的希望,寄托在鬼神上面。蒲松龄不说了,他也算科举制度的失败者,他也许是宁愿相信有鬼的归类。但是纪晓岚呢大官、大知识分子,为什么还要把改选社会的力量假托在鬼神上面
那是因为,他的知识结构有严重缺陷,当时的政治体制有严重缺陷,在当时的体制和他当时的知识中,无法产生改变社会的巨大力量。
《四库全书》是中华文化集大成者,纪大学士作为总编,应该算是知识丰富了吧。但他所掌握的,大多是人文学科的知识,也就是用来对付人的知识。但当时的中国,西方科技文明已经进入,工商资本已经萌芽,当时的中国最需要的是科学技术、最需要的是适合产业及工商资本发展的政治体制。但朝庭没这体制,他这官员就没办法;自己没学科学,对社会进步无法理解。所以,他用鬼神讲故事,也反映了传统文科生在科学面前的黔驴技穷。
这就涉及迷信的第二种原因:愚昧。不是说科学可以解释一切,但科学精神却是宝贵的:按实践说话,拿出证据来。
当然,关于证据,由于中国古代文化的思维习惯,导致很多中国人没有思维的逻辑。比如三婶的梦,在迷信的人看来,就是证据。要不然,她说洞堰塘有鬼,后来就死了人,你怎么解释当时,这个质问也确实唬人,反正我是答不出来。今天,当我有一定的逻辑思维习惯和科学素养后,我就可以回答了。从正面回答:1、这个堰塘比较深,是可以淹死人的,况且,以前也淹死过人,那时三婶也没做梦。2、从淹死人的偶发比例来看,这件事实属正常范围。3、这人是外乡来的,不知道三婶的警告,所以,他去游了泳。再者,他不知道水里有这么冷,他更不知道,这么冷的水会让人抽筋,所以,他也就不知道他被淹死的概率就更大了。故,他被淹死纯属正常统计概率范围内的偶发事件。
当然,还有反证法:1、三婶梦见有鬼就真的有鬼了2、鬼真的要害死人3、这个人真的是鬼害死的4、谁看见鬼了有证据吗当然,如果按这样追问下去,我还可以问:三婶是不是真的做过这个梦但是,这个问题有拷问三婶人品的意思,作为乡亲,没有人问得出口的。
中国在这方面走的弯路太多了,自从科学传入中国后,也有一部分优秀的知识分子,不在故纸堆里找答案,而是走出去,看西方,中西融通,总比闭门造车强。
有没有这样的知识分子,他们穷其一生探讨中西文化之异同,得出值得借鉴的知识呢
我最近就在寻找这些书籍。其实,我读书,也属于单纯的求知导向,因为我不追求文凭、论文、名誉之类的东西,我只是想明白答案。
这方面的大家也还是有的,比如冯友兰、章太炎、梁漱溟,他们是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还比如胡适、纪羡林等人,他们是以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的。我不妨看看,他们思考的过程。
但是,看他们的书确实比较困难。比如对“国学”的兴趣,是今天人们兴起的风潮。但第一个提出国学概念和进行系统梳理的却是章太炎,我为什么首选他的书来看呢这里有几个原因。
首先,他是处在中西文化对撞最激烈的前沿。他所处的时代正是西学东渐最激烈的时代,以当时世界为例,日本一直是中国文化的学生,从明治维新后改为西学为体,国家获得巨大振兴,不由不让中国知识分子警醒。再加上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的处处失败,导致文化上的自卑,这是最低落的时期。第二,他是有学术能力的人。他的中国古代文化修养在当时的中国,是数
第一百六十九章 妍子回来了
妍子回来了,她处理完了北京的事宜,带着还没打好的毛衣,回到了温州。她要和我过小日子,要让彼此温暖着度过,在这天气和心情都冷的寒冬。
当然,我那熟悉的生活又回来了,她泡茶我看书的生活竟然显得那么安静和温暖。为了迎接她的回家,我学会了一道菜:鸳鸯火锅。
这不光是跟我妈学的,还参考了川菜馆师傅的意见,结合她在大连时的口味,配齐了作料。宋姐买菜时,我专门跟她一起到了市场,我明白品种,她明白成色。
在机场接妍子时,她托运的行李有三大箱,我成了搬运工,骄傲地展示着力量。她看着我努力的姿势,眼神流溢着幸福,我看得出来,她很久都想拥抱我了,我张开了臂膀。
气哈出来,已经看得见白色了;热透过来,我听得到她的心跳。“哥,我哪儿也不去了,就跟你在一块。”
“嗯,回家,我准备了好菜。”我一边开车,一边对她说:“热烈欢迎首长回家,欢迎批评指导。”她打了我一下,打的是腿,因为我双手抓着方向盘。
整个路上,她一直看着我,没有移开一次目光,我不能跟她目光交流,我得看路。
到家时,宋姐出来帮忙。妍子根本没打算让我收拾箱子,对我说:“哥,快去炒菜,我要吃你炒的!”
好吧,是该展示真正的劳动了。我去厨房忙,毛肚水泡后,要撕成片,黄喉剖开要刮掉内部的油,生菜要多冲几遍,午餐肉已经解冻要切成片。
好吧,是该展示真正的刀功了。我开始大刀阔斧,肉片要细长,方便捞烫;海带要长丝,好看又好吃;有一个红罗卜可以雕花,玫瑰形状,我可是找专业厨师学过,自己悄悄练习了一周的。
好吧,是该展示真正的厨艺了。辣椒要过油吧,底料要炒;高汤炖好了吧,牛油要烫;葱节白、蒜泥香,麻油预备放一旁。
“哎,宋姐,漏勺在哪儿麻烦递给我一下。”
怎么这么慢,汤面上的浮渣必须赶快去除。回头一看,妍子,她才找到漏勺,递给我,满脸幸福。
“哥,你好帅!”
“你怎么一直在这儿”
“嗯,你现在好迷人,人家走不动了呐。”
“我知道,干活的男人最漂亮呗!”我不忘记调侃一下:“你是在鼓励我天天这样吗”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意思”她高跟鞋还没换掉,跺脚的声音明显:“我只是觉得你好帅!”
火锅好了,当着宋姐的面,我将罗卜花送给妍子:“吃吧,我刚学会的,冬天玫瑰没了,但罗卜多,我随时可以雕。”
妍子红着脸,将罗卜花放在盘子中央,没有下锅烫。
这顿饭,让妍子吃得幸福,让她感受到我的温暖,让她寒冷的心情,在家中,在我这里,有一个热烈的开端。
如果一个女人,因你而感动。她会回报你的,到晚上你就知道了。不可描述,可以想象。
第二天早晨,我是筋疲力尽的,当我醒来,她正看着我,吓我一跳,双眼看到的是她整张的脸。一阵坏笑:“累了吧,哥,吃点东西。”
煎鸡蛋和牛奶,还有一盘炒青菜。难道
她点点头:“先尝尝,我在北京跟我妈学的,能不能吃”
当然说好,这是必须的。
“晚上,请妈他们一家吃个饭吧,我定好位置,然后我们开车去接他们,好不好”
好吧,反正,家里的事,她说了算。
“本来想中午就请他们的,但是,他们都要上班有事,晚上时间充裕些,你觉得呢”
都考虑得这么周到了,我还能说啥。
一上午都是整理,清理。她找了一个玻璃杯,倒上了盐水,将那朵罗卜花泡在里面,说是可以长久保存,我明白,凡是我送给她的东西,她都舍不得丢掉,就像大连那个贝壳,至今还被她挂在项链上。
中午,宋姐按妍子的品味,做了一大桌子菜,分量少品种多,妍子吃得开心,还不忘记跟宋姐开玩笑:“宋姐,今后不要炒这么多菜了,我要吃得像头猪,我哥不要我了,你要”
宋姐也不是吃素的:“有人骂杨贵妃是猪呢,皇帝不也是爱得不能似的”
瞧瞧,宋姐也是文化人呢,连杨贵妃都晓得。
午觉时,妍子抱着我,说到:“哥,抱着你就睡得着,为什么”
“我是你的药呗。”
她嘿嘿一笑,接到:“特效!”
午后的阳光照耀着露台,看书喝茶的好时光,妍子就在身旁。仍然有绿色的植物环绕,这里是温暖的南方;仍然有土地的气息,这里是温暖的南方。
妍子打着毛衣,偶尔问我有一句没一句的问题。我翻阅着书本,偶尔给妍子一个眼神的回应。在这初冬的下午,躺椅加上了布垫,脚上也换上了棉拖,但仍有鸟儿飞过,鸣叫,留下影子,在抬头的碧净的天空留下痕迹,妍子身边的毛线球转动,那鸟儿的飞行轨迹,弯曲如她手中的毛线。
她打不出完美的毛衣的,所有对美好的想象,都敌不过季节的变换。但她追求完美的寄托,她可以在想象中制造永恒的春天。
“我说,妍子,把手中的活停一下,茶有点淡了。”
“哎,我这就去重新泡,还是这种”
“换普洱吧,有陈香,你也可以喝点。”
“哎,我马上。”
听着她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听着她洗茶泡茶冲水的哗哗声,听着她用嘴尝浓淡冷热的喝茶声。我闭上眼神,感受到幸福。这是一个高贵的人,这是一个漂亮的人,这是一个叛逆的人,这是一个温柔的人,这是一个风情万种的人。她现在只有一个身份,她是我的人。
耳边响起那个骗子吴某的一句话:“你只不过比我幸运。”
是的,这只是幸运。所有努力、聪明、智慧、耐心,都不是原因,因为让这些机缘形成结果的,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幸运。
晚宴时,我妈及王叔一家都来了。妍子给每个人都准备了礼物。给我妈的,是一个白貂围脖,我妈笑着说:“这家伙一带上,就不敢去市场买菜了。”
妍子问:“为什么呢”
我妈假装严肃地说:“我这一去,别人认为我不是来买菜的,是要买下整个菜市场。”说完,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我还是想到原来我卖水果那个市场走一走,戴上这个东西,气气原来看不起我的那些人。”
我接着说到:“光你去不够,我在工厂找几十个人,穿黑风衣,戴墨镜,把你围在中间,走着齐步进去,才威风,是不是”
二牛突然问到:“扮黑社会吗大哥,算我一个!”
小祁笑到:“就你那个样,穿一身黑也不像黑社会,最多像个挖煤的。”
妍子给王叔带了一件鸭绒袄,比较长的那种,说是骑电动车,穿上它不冷,是灰色的。我考虑王叔要干活,需要耐脏的东西,问到:“这个,黑色,可以有。耐脏,对不对”
我妈反对到:“你懂个屁,黑色和白色都是最不耐脏的,灰色才耐脏呢,没洗多少衣服,就敢说耐脏”
妍子笑到:“妈,一说耐脏,你脏话就出来了。这个颜色,我问过售货员的,是耐脏。”
王叔试穿了一下:“这么暖和还这么轻是啥做的”
大梅解释到:“爸,这是真正的鸭绒,不比你原来的棉衣,你没穿过的。”
给大梅的是一套子化妆品,当然这品牌比较好,大梅非常兴奋,对我妈说:“妈,这一套要一万多呢,我在网上看过的,平时想是想要,哪敢买!”她丈夫说到:“也没见你说过你喜欢啊”大梅反问到:“我要是说了,你舍得买”她老公摸了摸头:“一个月工资,收早工,开不得玩笑。”
大梅的老公和二牛分别得到各自型号的风衣,我惊奇妍子怎么知道他们的型号的,妍子朝我妈挤了挤眼神,我知道,她早就向我妈咨询过,没告诉我而已。
她给大家分发完礼物后,专门把小祁拉到身边,说:“新媳妇来了,当然有个见面礼物。她给小祁的礼物是一套红宝石的手饰,从项链到耳环到戒指。妍子说到:“本来想给你买个钻戒的,但后来一想,这是二牛的任务,对不对,二牛,这是你努力的方向,对不对”
“大嫂说得对。”二牛站起来,给妍子弯了一下腰,然后对小祁说到:“我暂时没本事,你先戴大嫂给的吧,等以后我发了财,给你买个大钻戒。”
小祁拉住妍子的手,开始了惊叹模式:“大嫂,你是我见过最有钱的人呢,也是我见过的最大方的人呢,你快告诉我,这一套值多少钱”
三句话不离本行,她天生就是个做生意的料,连妍子第一次送的礼物,她都要问价钱,俗不俗。
妍子倒不在意,对她说到:“这是我找我爸那个关系店子买的,哥也在那里买过,别人不会宰我的,对不对,哥,那个玉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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