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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很凶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关关公子
祝满枝小眉毛皱了皱,略显不满地道:
“她瞎说,我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我也是江湖人好伐?当年在长安城,若不是我出手相助,许公子根本没法离开那龙潭虎穴,血洗白马庄、双煞灭张翔知道不?都是我带着许公子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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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陈思凝微微一愣,她知道祝满枝有习武的底子,但没见祝满枝出过手,并不知晓有多高。此时听见这话,略显意外:
“祝姑娘这么厉害?”
“一般啦。”
祝满枝总算等到了最喜欢的环节,连忙放下菜刀,把手洗干净,拉着陈思凝回到了自己房间,颇为得意地指了指墙上的画像:
“陈姑娘可知这是谁?”
陈思凝习武多年,虽说没见过这版本的老剑圣画像,但画像左下角那么大‘祝稠山’三个字不可能不认识。她点头道:
“这是祝老剑圣,祝姑娘……咦?祝姑娘也姓祝,莫非和祝老剑圣有渊源?”
祝满枝可算捉到一个涉世未深的傻姑娘了,做出江湖女侠的模样,谦虚道:
“祝老剑圣是我祖父,家父剑圣祝六,在江湖上小有名气,陈姑娘应该听说过。”
?!
小有名气?
货真价实的剑圣,全天下可就只有一个!
陈思凝表情微微一变,知道有眼不识泰山,把铁板当成了弱鸡,连忙抬手行了个江湖礼:
“姑娘原来是祝剑圣的千金,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失敬了。”
祝满枝强忍住不笑,做出风轻云淡的模样:
“都是江湖人,陈姑娘不必计较这些世俗礼节。”
陈思凝完全没料到,面前这姑娘才是船上隐藏的顶级大佬,此时倒是有点紧张了。她偏头看了看剑台上的两把剑:
“姑娘也是剑客?我好像没听过姑娘的大名……”
祝满枝摇了摇头,拿起桌子上的宝剑‘湛泸’,手法熟练地轻弹剑柄,剑出三分:
“这把剑是君山曹家的传家至宝,不过我和我爹一样,不喜欢占兵刃上的便宜,用的都是普通铁剑。我爹说,年轻人要藏锋,不能太早展露锋芒,所以在江湖上走动,一直行事低调,姑娘没听说过也正常。”
陈思凝瞧见这把位列十大名剑之一的传世名兵,心中越发深信不疑,眼神敬重。
陈思凝半步宗师的武艺,加上天生谨慎,防御手段层出不穷,单挑唐蛟都没问题,放在中原都算是凤毛麟角的高手了,但和世间顶流的剑圣祝六比起来,还是差了一大截。
如今遇上剑圣祝六的闺女,陈思凝自然不敢怠慢:
“是我孤陋寡闻。祝姑娘的剑术,想来很高明吧?”
祝满枝会她爹的‘撼山’,剑术技巧世间顶流,只是硬实力拖后腿罢了,此时被问起剑术,自然认真点头:
“尚可,也就比我爹差一点,许公子的剑术都是我教的。”
!!
陈思凝一个趔趄,看着满枝,有点不信。
祝满枝也觉得牛吹得有点大,眨了眨眼睛,又道:
“剑术再高明,也要看用剑之人是谁,我年纪尚小,武艺比起许公子,肯定差一丢丢。”
陈思凝这才点头,想了想:“祝姑娘如此厉害,应当是许公子的左膀右臂才对,许公子出门,为何不带着姑娘?”
祝满枝听见这个扎心的问题,顿时高兴不起来了,心里面还有点失落。
自从来到楼船上后,祝满枝便再未离开过,大宁小宁、大钟小钟,乃至夜莺,都轮着陪许不令出去游历江湖,她却只能在船上傻等着,感觉还不如和宁玉合一起游历江湖的时候有意思。
说是武艺不好怕出事儿,但祝满枝天赋不差,能孤身混进天字营狼卫便能看出来,这两年也没少习武,特别是孤零零待在船上的时候,习武特别认真,想的便是有朝一日能陪许不令出去闯荡,如今不说和清夜单挑,打两个楚楚肯定没问题了。
只是即便如此,和许不令还是差太远了,清夜跟着都只能打酱油,她出去了也是一样。祝满枝天生乐观,从不抱怨这些,但心里岂会没点小委屈。
祝满枝耷拉着肩膀,把剑放了回去,在椅子上坐下,晃荡着小腿:
“我帮不上忙,许公子自然就不带我了,怕出事嘛。其实我十四岁就当捕快,孤身一人跑到京城,什么风浪都见过,比楚楚和清夜机灵多了,哪里会出事……就是确实帮不上忙……”
陈思凝稍显疑惑,在跟前坐下,询问道:
“怎么会帮不上忙?祝姑娘不是只比许公子差一丢丢吗?”
“差一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丢……”
祝满枝用手撑着脸颊,瞄了陈思凝一眼:
“听说你和唐蛟差不多厉害,六个你加上我,应该能和许公子打平手。”
“……”
陈思凝顿时无语,崇敬的眼神荡然无存,只剩下‘你逗我?’的表情。
祝满枝轻轻叹了口气,站起身来:
“算了,还是学做粉儿吧,许公子开春就回来了,到时候应该也学会了。”
陈思凝思索了下,忽的开口道:
“祝姑娘,你想不想去江湖上逛逛,想的话我可以陪着你一起去,我一直在南越待着,时常听闻中原江湖的传说,却未曾轻眼瞧见过,这次出来,也是想见见世面。”
祝满枝脚步一顿,她肯定想出去逛,以前和宁玉合游历江湖,虽然无波无澜,却也是她长这么大唯一的江湖经历了。只是……
祝满枝犹豫了下,回头道:“带你去逛逛倒没什么,但现在打仗,外面不安稳,出事儿了咋办?”
陈思凝面带笑容,拍了拍胸脯:“我们就出去走走,又不是去杀人。我别的不说,逃命的本事天下无敌,连许不令第一次都没抓住我。我们就在附近转转,只要我在,保姑娘安危绝无问题。”
陈思凝半步宗师的武艺,能打两个宁玉合,女子之中几乎无敌,放在中原江湖也是横着走的存在,说这话确实不算吹牛。
祝满枝有点意动,但不想给船上的姐姐们惹麻烦,稍微想了下,还是说道:
“我去和绮绮姐说一声,要是绮绮姐答应了,我就带你出去。”
“哦……好吧。”
祝满枝走出房门,可能是真有点心动,回头道:
“要是绮绮姐真答应了,你跟着我走江湖,得有个混号,这样有气势些。我给你取个吧,嗯……你做的螺蛳粉特别好吃,又用刀,就叫‘螺蛳刀’,怎么样,很霸气吧?”
“螺蛳刀……”
陈思凝挠了挠头,怕满枝反悔,也不好拒绝,勉为其难点头:
“好吧,听你的。”
……





世子很凶 第九章 秋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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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腊月,塞外万里飞雪。
秋风镇几乎掩埋在积雪之下,娼妓行商、赌徒镖师,都站在各家档口外,围着火盆眺望南方的天际线,等待着商队的到来。
秋风镇虽然破败,但出现的时间,也不过短短几十年。
甲子前大齐覆灭,姜氏宗族带着残余势力北退三千里,被撵到关外无边无际的漠北荒原。虽然有河套平原作为粮仓,但丝绸、茶叶等物却无处获取。
物资紧缺意味着暴利,随之而来的便是两国边境近乎猖獗的走私生意。
秋风镇距离边境不远,起初是两国商客接头的地方,只有几个收货商的帐篷。
随着来往的商客越来越多,镇子的规模也越来越大,鼎盛时期,秋天聚集在这里的商客,能多达万人之众。
不过宋暨上位后,干净利落的一刀灭了青州、幽州的走私命脉,秋风镇也随之没落;直到最近两国战乱再起,大玥官府的管制力减弱,秋风镇才又慢慢恢复了元气。
与别的陆上港口不同,秋风镇只有见不得光的走私生意,到这里的人也只有走江湖的人。
北齐官府不想这条线消失,对秋风镇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使得秋风镇,成了纯粹的法外之地,走投无路的江湖悍匪,也都喜欢藏在这里。
不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人多了,自然而然就有了规矩。为了不吓跑送银子的商客,镇子有条不成文的规矩——不能在镇子里杀人。
规矩不知是谁定的,但几乎所有人都遵守着,因为若是规矩坏了,这个江湖人少有的避风港也就没了,没人会去砸自己的饭碗。
大雪天很少有商客赶路,镇子上的三教九流翘首以盼,直至中午时分,南方的街口,才响起了马铃铛声。
叮铃叮铃——
马铃铛声很清脆,虽然离的很远,但长街上的人还是转过了头,一道道目光投了过去,便如同饿狼嗅到了血腥味。
马铃铛声渐近,高头大马拉着车架,出现在了长街尽头。
马车不大,后面也没带着货物,周围连押车的护卫都没有,只在外面坐了个车夫。
车夫和所有北齐男子一样长发披肩,身上裹着厚重羊皮袄,连脸都捂得严严实实,手持缰绳,身侧放着一把单刀。
单刀很干净,竹青色的刀鞘也很漂亮,就好似中原富家子身上的装饰物。
不过,刀显然不是用来做装饰的。
干净,意味着很少见血;漂亮,意味着华而不实。
这样一把刀,出现在塞外蛮荒之地,就好似一个肤白貌美的娇弱小姐,贸然走进了如饥似渴的匪寨里。
街道最前面的酒肆中,走出个相貌憨厚的店小二,摆出热情笑容,抬手招呼:
“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
马车上的年轻车夫,应该是第一次来秋风镇,不晓得祥和小镇外的地底下,埋了多少白骨。
面对询问,年轻车夫很有礼貌的摆了摆手:
“路过,不住店。”
“客官去哪儿啊?这地方可不太平,外面到处都是马匪,一个人走不安稳,要不小得给客官介绍俩镖师?有我们东家的招牌在,保准您一路无惊无险。”
“免了,随便出去逛逛,我自有分寸。”
“呵呵……”
简短对话后,马车走向了长街另一头。
后面的各种档口,也没再上前招呼。
每年都会有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雏儿,跑到这吃人不吐骨头的漠北荒原,无一例外都是宝剑骏马傍身,言语目中无人。
对于这种找死的,根本拦不住,也没必要劝;因为现在不掏银子请俩护卫,等出了镇子,身上的银钱最终还是会回到镇子上。
马车渐行渐远,打招呼的店小二,摇头叹了声,转头回到了酒肆。
而酒肆之中,几个浑身匪气的汉子,放下了酒碗,从身旁提起朴刀,走向了酒肆后方。行走间,还对旁边桌的几个同行抱怨:
“真他娘倒霉,这趟轮到我们兄弟几个,看那小子好像会点武艺,估计还得费点力气。老老实实请哥儿几个走镖多好,保条命还少花银子……”
秋风镇上,哪里有什么正儿八经的镖师,给了银子就是送行的护卫,没给就是送终的马匪,反走都会陪着走一趟。
小马车上,许不令手持马鞭走过街道,对远处的交谈恍若未闻。只是饶有兴趣的看着这座塞外边陲的小镇。
崔小婉待在车厢里,天气太冷,包着两床被褥,身若细柳,都快看不到人了。
将近一个月的游山玩水,崔小婉身体还有点虚,心理上却已经完全恢复,变回了桃花谷里那个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姑娘。
此时走过小镇,崔小婉从车厢里坐起来,从窗户的缝隙看向外面,询问道:
“许不令,我们到哪儿了呀?不在这里住一晚吗?”
许不令拿出舆图,按照距离估算了下:
“刚到秋风镇,这地方不安全,晚上还是住外面,等再过几天,应该就能赶到葫芦海了。”
葫芦海是漠北的内陆湖,算是塞外风景最漂亮的地方之一,许不令主要目的是游山玩水,抵达北齐的第一站,自然是去哪里。
崔小婉轻轻哦了一声,也没有多说,只是打量着和中原截然不同的街景。
小麻雀已经彻底冻傻了,好几天没离开车厢,从早到晚都缩在崔小婉怀里,饭来张口直接胖了一圈儿,刚想钻进崔小婉怀里继续睡觉觉,车厢的门便被打开了些,许不令的声音传了进来:
“依依,出来干活儿了。”
“叽叽——”
小麻雀看了看外面的大雪天,没精打采的晃了晃脑袋,飞到了许不令的肩膀上。
许不令抬手在小麻雀的脑袋上摸了摸:
“胖了这么多,再不飞两圈儿运动下,就飞不动了,回去玖玖得骂死我,去吧。”
小麻雀不会说话,也没法拒绝,在风雪中适应了下后,便震翅而走,如脱弦利箭般飞向了高空。
许不令抬眼看了下,继续驾着马车走向街尾。
途中路过一家小茶肆,茶肆里坐着个老妪,坐在火炉旁烤着火,在马车经过时,开口和气道:
“后生,雪这么大,出去不安全,歇一晚再走吧。”
许不令偏头看了眼,茶肆不大,门口放着个小桌子,上面堆了层积雪,垂下的桌布上依稀能看到八卦的图案,好像是个算命先生的桌子,上面还放着筒竹签。
茶肆里只有老妪一个人,年纪已经很大了,慈眉善目,感觉和镇子上的其他人截然不同。
崔小婉从车窗缝隙里看了看,轻声道:
“这个老婆婆是好人,劝你呢。”
许不令知道崔小婉心明如镜,能直透表象看到人的内里,听见小婉这么说,他打量了老妪一眼,和气道:
“多谢大婶儿关心,晚辈自有分寸。”
老妪摇头笑了下,也没有再多说,看起来也不是第一次劝他这种愣头青,知道劝不住。
“驾——”
许不令轻喝一声,再无停留,消失在了秋风镇的街头……




世子很凶 第十章 柳无叶
离开秋风镇后,前方便是没有尽头的雪原。
荒野上没有地标,唯一可以用来辨认道路的,是雪面上的尸骸,有人有马有狼,有的血液刚冻结不久,有的已经半埋在雪面下,只露出些许森然白骨。
道路两旁,狼群成群结队徘徊,在风雪中发出低嚎,嗜血双目注视着缓慢行进的小马车,不时有野狼走到附近试探,瞧见马车上的兵器后,又悄然退去,耐心跟随等待着机会。
或许连狼也知道,这么一辆孤零零的小马车在荒原上行走,活不长久。
许不令驾着马车,往北走了不知多远,直到风雪停歇,繁星亮起,才在无尽雪原上停了下来。
漠北的寒冬只有白色,看不到一颗树木一座山岭,能看到的只有天地无垠、寂静浩渺。
许不令跳下马车,从后面取下铁锅和干柴,在冻土上挖出一个小坑,化雪烧着热水。
崔小婉裹着狐裘,坐在车厢外面,抬眼望向触手可及的星空,星河倒影在眼底,让人分不清是星空更美,还是仰望星空的人更美。
稍微看了片刻,崔小婉又把目光转向后方,疑惑道:
“打劫的人怎么还没来啊?走丢了?”
两人从大玥跑到北齐,其中有兵荒马乱的交战区域,路上不可能没遇上不长眼的匪贼,结果自然是许不令手起刀落人抬走,世上少了几个祸害。
崔小婉性格有些特别,把生死看做树木花草的春开秋谢,喜欢顺其自然,不喜欢人与人的打打杀杀;不过崔小婉同样明事理,在打打杀杀没法避免的情况下,也喜欢看着许不令把那些为祸他人的恶人处理掉,就和拔掉花圃里的杂草一样。
许不令轻轻吹了声口哨,飞了一路的小麻雀从空中落了下来借风声中传来的些许响动,叽叽喳喳提醒马匪位置后,钻进了车厢里。
许不令起身从身旁拿起铲子,在雪地上开始挖坑,含笑道:
“你先进车厢躲着吧,打打杀杀太血腥了,女儿家瞧见不好。”
崔小婉手儿撑着车厢,轻轻晃荡着裙摆,摇头道:
“你动作温柔点不久行了,两三下完事儿,然后挖个坑一埋,咱们就可以吃饭睡觉早点休息了,明天还得早些出发,你不是要去打听东玥使臣的事儿嘛,别光顾着陪我游山玩水,把正事儿耽搁了。”
“知道啦。”
两句话的工夫,后方的雪原上便传来马蹄声。
六匹快马从后方包抄而来,马上的汉子提着朴刀裹着兽皮大袄,浑身透漏着彪悍之气,能在秋风镇接活儿,显然也有点道行。此时马匪都是黑巾遮面,沿途发出呼喝,全速冲刺到了马车附近,围着马车旋转,扫视着马车上下古怪的男女。
马匪中的老大,使得双刀,身侧颇为魁梧,瞧见马车上裹着狐裘的崔小婉,还稍微愣了下,看了两眼后,又把目光放在了价值千金的赤色狐裘上,开口道:
“还是只肥羊。小子,这可是你敬酒不吃吃罚酒,若是在镇上掏点银子雇我们兄弟几个,按江湖规矩,不会碰雇主一分一毫,现在到了荒原上,你可没机会了……”
许不令用铲子挖供六个人躺的大坑,恍若未闻。
崔小婉一路过来,已经经历过好多次了,此时看着马匪中的老大,指了指地上的坑:
“喂,你等他把坑挖好了再动手,待会埋起来方便些。”
??
六名围着转圈的马匪莫名其妙,马匪老大还皱眉嘀咕了一句:“原来是个傻子,可惜了,卖不上好价钱。”
可能是觉得这俩人脑子有毛病,马匪老大又把目光转向许不令:
“小子,用不着你自己挖坑,真想入土为安,叫声爷爷,哥儿几个把你埋了便是,下辈子记得机灵些。”
许不令认真挖坑没搭理,毕竟没必要和死人浪费口舌。
“嘿——”
六名马匪也是恼了,在荒原闯荡这么久,这种不长眼的还是头一回见。
天气太冷,马匪老大还赶着会镇子潇洒,哪有时间等着许不令慢慢挖坑,当即抬刀便劈向了许不令的后背。
虽然人多势众,但马匪老大也是个老江湖,为防阴沟里翻船,出招的动作很保守,留了很大后撤回防的余力,以免踢到铁板被反杀。
许不令则握紧了铁铲,准备反手把后面的马匪脑袋拍成烂西瓜。只是许不令尚未动手,远处忽然传来破风声,余光看去,一把刀从夜色中飞旋而来。
刀身细长,刀柄漆黑,快若流星,几乎与破风声同时而至。
许不令双眸微眯,眼神认真了几分,收起了挥动铲子的动作。
六名马匪反应慢了很多,在听到破风声后,马匪首领脸色微变,没来得及矮身避让,锐利刀锋便从持刀的右手上一扫而过。
嚓——
刀没有丝毫阻隔的从胳膊上斩过。
夜色中血光飞溅,一条粗大的胳膊掉落在了雪地上。
马匪首领还来不及惨呼,弯刀已经飞过马车侧面,劈在了后方一名马匪的胸口。
巨大力道,把措不及防的马匪直接劈下了马匹。
“啊——”
凄厉惨叫在夜风中响起,马匪首领半条右臂血如泉涌,掉头就想纵马奔逃。
血腥的场面,让有洁癖的崔小婉缩了缩脖子,连忙往后一倒,翻进了车厢里,还不忘把门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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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
“什么人!”
五名马匪乱做一团,仅凭这一刀,便晓得遇上了某位塞北枭雄,马匪首领甚至认得飞来的这把刀,在不久之前,他在秋风镇上见过,挂在一个年轻刀客的腰间。
“快跑!”
马匪首领也是条汉子,强忍断臂之痛,猛夹马腹往秋风镇的方向奔逃。
只是短距离内,世间最好的马,瞬时爆发力也比不上走到巅峰的武人。
刀飞来的方向,一名带着斗笠的人影出现,身若雪原上游移的鹰隼,迅捷而轻灵,没有在雪面上留下丝毫痕迹,也没发出半点声音,却在眨眼之间,到了马车附近。
许不令眼中露出几分赞叹,别的不说,这身法绝对有宗师的水准,轻灵迅捷至此,如果是刺客的话,暗中偷袭恐怕连他都会被吓一跳。
年轻刀客显然不止身法出类拔萃,杀伐手段同样出类拔萃。
北齐武人和中原武人最大的区别,是身上的血腥味。
中原武人重规矩辈分,比武切磋也讲究个‘点到为止’,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亮杀招,在官府的绝对统治力下,也没那么多人可以乱杀。
北齐武人则不一样,甲子前被撵出中原,面对的是蛮荒之地无穷无尽的匪患。年轻一辈的武人,都是在杀伐中淬炼成长,如同养蛊一样,以他人之血,养心中的刀。
这种方法不人道,但明显很切合武道,因为武艺本就是杀人技;只有在绝境之下生死相搏,才能事半功倍的精进,靠点到为止的切磋,一辈子没法走到巅峰。
北齐的巅峰武者很少,但能从漠北蛮荒之地杀出来的武者,无一例外都是顶尖的杀神。而眼前这个年轻刀客,明显就是从这条路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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