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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很凶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关关公子
夜色之中,年轻刀客游移到近前,没有半句废话和多余的动作,脚尖勾起断臂上的马刀,倒持刀锋斜拉,马匪首领的脑袋便飞上了半空。
剩下四名马匪肝胆俱裂逃遁,尚未跑出几步,年轻刀客便蜻蜓点水般踩过四匹马的头颅,落在了前面的雪原上。
四名马匪脖子上有一条红线,眼睛瞪成了铜铃,几乎在同一时刻,坠下了尚在奔驰的马背。
咚咚咚——
几声轻响后,马蹄远去,雪原上安静下来。
年轻刀客把马刀插在了地上,转身挑了下斗笠,慢条斯理拔刀、收刀,露出略显阴柔的下巴: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语气平静,又带着几分孤寂。
许不令挑了挑眉毛,向来都是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被人在面前耍帅还是头一回。
不过无论如何,年轻刀客危难之际出手相助是事实,许不令若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寻常百姓,今天就欠了年轻刀客两条命。
侠之一字,不在武艺高低,而在心气。
心中有侠气,哪怕只是文弱书生,敢在弱者危难之际挺身而出,那就当得起‘侠’字,不比世间的武魁宗师差上半分。
许不令没有显摆武艺打击对方的念头,眼中露出了该有的敬佩,将铁铲插在了地上,抬手行了个江湖礼:
“多谢少侠出手相助,在下许闪,敢问少侠尊姓大名?”
年轻刀客本该离开,只是他没看懂眼前之人,为何在被伏杀的时候闷头挖坑。
如果是给自己挖的,那眼前之人应该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值得探讨一下当时的想法。
如果是给六名马匪挖的,那眼前之人就更有意思了。
就和他看到秋风镇那个在狼窝里算命的单纯小姑娘一样,在险恶环境看起来人畜无害,但又还活着的人,必然就是最危险的人。
年轻刀客用蓑衣遮住了刀柄,走到了许不令近前,露出了一个很笑容:
“我叫柳无叶。”





世子很凶 第十一章 刀与酒
树无根,柳无叶。
没人叫这个名字,太苍凉了。
许不令知道这是化名,不过这个名字,很适合这个古怪的年轻刀客。
柳无叶看起来,就好似长在千里黄沙中的一棵胡杨,无亲无友只剩孤寂,又透着千年不倒的倔强,明明满心萧索,却又把笑容挂在脸上。
崔小婉把车窗打开些许,扫了眼站在篝火旁的两人,开口道:
“喂,你是不是遇上什么烦心事了?”
柳无叶目光一直放在许不令身上,听见声音并未转头,因为他早看出车上的女子不会武艺,不值得注意。
许不令偏头看了眼,含笑道:
“这是我夫人,让柳兄见笑了。”
柳无叶没有接话,只是看了看许不令的手,还有插在一边的直刀:
“你也用刀?”
许不令看向自己的醉竹刀,点头:
“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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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多少?”
柳无叶微微撩起蓑衣,右手放在了漆黑如墨的刀柄上,蓄势待发。
看来还是个武痴。
许不令看柳无叶很顺眼,不想摧毁了一个武痴的向武之心,摊开手来:
“杀几个马匪足以,对付柳兄恐怕不够。”
柳无叶见许不令不接战,失去了兴趣,一言不发,转身走向秋风镇。
江湖最有意思的地方,并非打打杀杀,而是形形色色的人与事。
许不令好不容易遇上个入眼的江湖客,不想就此相忘于江湖,开口挽留道:
“柳兄喝酒吗?”
柳无叶脚步顿了下,回过头来:
“什么酒?”
“断玉烧,漠北买不到。”
没有江湖人能抗拒烧心挠肺辣喉咙的断玉烧,没喝过的都想来一口,来过一口的都戒不掉。
柳无叶迟疑了下,转过身来,又走到了篝火旁:
“救你一次,一碗酒,彼此两清。”
许不令勾起嘴角笑了下,转身从车上取下他平时都舍不得喝的茶青色酒葫芦,又拿来了两个酒碗。
柳无叶在烧着热水的篝火旁席地而坐,单刀放在了膝上,取下了斗笠。
斗笠下的面容很清秀,看起来不到二十岁,还带着几分阴柔,和所有北齐男子一样长发披肩,若不是确定有喉结,被误认为阳刚点的女人都很正常。
许不令把酒碗放在雪地上,清亮酒液从葫芦里倒出来,落在酒碗里,开口拉起了家常:
“柳兄哪里人?年纪不大武艺是真高。”
柳无叶沉默了下,只是平淡到:“天山脚下,离这里很远,你可能没听过。”
许不令略显意外。
天山离这里是挺远,不过离许不令家挺近的,就在沙洲外面,肃王在天山南边,北齐在天山北边。
作为肃王世子,常年和右亲王对垒,许不令自然清楚对面的情况。
天山附近已经算是很偏远的地带了,人口稀少,大家族更是屈指可数,‘柳’又不算大姓,许不令只记得有个柳姓的皇商家族扎根在那里,做着西域到北齐的生意,也算是北齐比较显赫的家族。
从柳无叶的面向上来看,明显是中原人,祖辈必然是从中原北迁的那一波。而且‘穷文富武’,年纪轻轻武艺超群,还没变成肤色黢黑的糙汉子,没点家底堆不出来。
念及此处,许不令笑了笑:“我游历天下,还真去过黑城附近,听说那里有个柳姓的大商贾,家主是大齐的皇商柳善璞,莫非柳兄,还和那柳家有渊源?”
柳无叶轻轻皱了下眉,明显没料到许不令见识这么广,他沉默了下,轻轻摇头:
“没关系,喝酒。”
“呵呵。”
许不令见此也不在多问,端起酒碗,和柳无叶碰了下。
烈酒入喉,似是要撕裂肺腑。
柳无叶如同灌草原上的马奶酒那边,很豪迈了来了一大口,结果就和所有初次喝断玉烧的人一样,脸色瞬时间憋的通红,额头上的汗当时就下来了,咬牙忍了片刻,才缓过气来:
“好烈的酒,名不虚传。”
许不令嘴角含笑,往日在孙家铺子见多了这样的场景,如今再看,还是觉得很有意思。无论是顶尖宗师还是江湖蝼蚁,在断玉烧面前都是平起平坐,喝完准来一句‘名不虚传’。
崔小婉靠在马车里,看着两个大男人喝酒,有点馋了,舔了舔嘴唇:
“老许,我也想喝酒。”
老许?
你要老婆不要……
许不令眼神古怪,不过想想方才介绍崔小婉是自己夫人,便也释然了。他站起身来,取出木碗,倒了小半碗,递给车窗里的崔小婉:
“喝慢点,这可比你的桃花酿烈的多。”
“我喝过的。”
崔小婉双手捧着小碗,抿了一口后,又看向站在肩膀上的小麻雀:
“你要不要来点?”
小麻雀摇了摇脑袋,方才飞了大半天,连叫都懒得叫一声了。
柳无叶坐在篝火前,看着‘夫妻俩’相濡以沫的场景,不知为何,眼神稍微暗淡了下,偏头看向火焰,默不作声。
许不令回到篝火旁坐下,稍微思索,询问道:
“柳兄怎么会在这一片?”
柳无叶扫了眼地上的尸体:“刚刚路过,瞧见这几个结伴出门,便晓得盯上了人,顺道过来看看。”
说话间,柳无叶看向拉车的追风马。
为了御寒和遮掩行迹,追风马身上也裹了层布料,灰头土脸并不引人注目,但坐近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追风马的体格过于庞大,放在漠北也很少见。
马和兵器,是辨别江湖人身份的重要因素之一,衣服鞋子可以破破烂烂,逃命和杀人的东西,却没人敢将就。一般来说,马越好,身份或者武艺便越高,不然就是给别人送坐骑。
柳无叶仔细打量几眼后,微微眯眼:
“马不错,许兄是做什么的?看起来不是一般人。”
许不令笑了下:“本是浪荡江湖的游侠儿,做些押镖的小买卖,秋天的时候,内人染了风寒身体有恙,寻常郎中治不好,前些日子听闻,京城有块千年沉香木能治百病,便想着带她去归燕城看看。”
柳无叶转眼看向小口喝酒的崔小婉,确实能看出体格的虚浮,他皱了皱眉头:
“归燕城是有块千年沉香木镇纸,不过放在皇宫的御书房里,你这趟恐怕白跑了。”
柳无叶显然也不是寻常游侠,年纪轻轻有这般武艺,即便没有家世背景,也是各房势力争抢的座上宾,想寻常也寻常不了。
许不令听见这话,便晓得柳无叶和北齐朝廷有关联,说不定就是官府中人。他眨了眨眼睛,含笑道:
“是嘛?这可麻烦了。不过性命攸关,总得过去试试,只要国师大人不在,不是没机会。”
柳无叶轻轻摇头,犹如看待江湖上不知天高地厚的愣头青:
“国师近日都在归燕城,你去了是送死。再者,即便国师不在,大齐京都不比大玥的长安城差多少,若是随随便便就能走到君主架前,两国又何须兵戎相见?”
许不令略显疑惑:“国师不是在关内和大玥打仗吗?怎么回了京城?”
柳无叶抿了口酒,摇头道:
“国师何等通天人物,我岂会知道缘由。不过过些日子,就是皇子姜笃的及冠礼,各方诸侯都会去京城道贺,听说大玥那边都有人过来,想来和这有关吧。”
皇子姜笃,是北齐君主姜麟的长子,按照姜氏的宗族法度,长子及冠后会受封太子,逐步接触军政事务,算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
许不令注意着柳无叶的言词,发觉他说起姜笃的名字时,本能带着几分亲近,不像是在说一个陌生人,应该和姜笃有点关系。
许不令暗暗琢磨了下,继续问道:
“大玥和大齐打的水深火热,怎么可能派人过来道贺?难不成是大玥被打怕了,过来求和?”
柳无叶摇了摇头:
“朝廷的事儿,我一个江湖人岂会晓得。”
许不令见此,也不再多问了,东部四王的使臣到没到北齐,他也不太清楚,按照时间推算应该还没到,想了解这些,恐怕得去葫芦海附近的凉城打探,哪里是北齐右亲王的老巢。
一碗酒下肚,彼此都出了身热汗。
许不令拿起酒葫芦,想再给柳无叶倒上一碗。
柳无叶抬手挡住了酒碗:
“这酒漠北买不到,尝个鲜即可,免得上瘾了,牵挂一辈子。”
崔小婉一直坐在马车里旁观,听见这话后,脆声道:
“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江湖人图的就是逍遥随性,手中有刀,天下何处去不得,岂会为了一碗酒,牵肠挂肚一辈子?”
这句话算是崔小婉的肺腑之言,虽然她不是江湖人,但她一向如此。
只是世上有几个人,能和崔小婉一样随心随性随遇而安?
连许不令都做不到。
柳无叶显然有所牵挂,所以没法无拘无束的‘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柳无叶沉默了片刻,终究是没有再接许不令的酒,站起身来将刀插在腰间,拉了拉斗笠,往荒原行去:
“有缘再会。”
“慢走。”
许不令站起身来,目送柳无叶的背影消失在了夜色中,摇头轻轻叹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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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写……




世子很凶 第十二章 塞北雪夜
漠北的天很干净,月朗星稀犹如悬在头顶。
柳无叶离开后,许不令拿起铁铲,继续挖坑,把六名暴死荒野的马匪埋进冻土。这种劫掠弱小的亡命徒,死后化为肥料养育一片野草,可能是来这世上走一遭唯一的贡献了。
收拾完凌乱的战场后,铁锅里的热水也烧开了。
许不令取来木盆,盛着热水来到马车上,只是刚刚打开车厢的门,瞧见的场面便让他愣了下。
暖和的车厢里弥漫着淡淡的酒味儿,小麻雀在小案上走来走去,生无可恋地看着自己睡觉的小榻。
靠窗的软榻上,厚实的被褥掀开了些许,崔小婉侧躺在上面,左手撑着脸颊,轻声哼哼着小曲。
“嗯哼~哼哼~~~”
断玉烧很烈,寻常女子根本扛不住,崔小婉贪杯把小半碗烈酒喝完了,此时明显有了些许醉意,领口的布扣解开了一颗,露出白如软玉的脖颈,在软塌上侧躺着,细嫩脸颊酡红,额头上也挂了些汗珠。
瞧见许不令进来,崔小婉停下哼唱,葱白玉指转着鬓角垂下的一缕秀发,双眸微醺带着三分迷离:
“老许,我喝多了……”
??
许不令端着水盆,眼神带着些许无奈:
“喝不了还要喝,难受吧?来,早点洗洗睡。”
许不令把木盆放在小案上,坐在了软榻旁边,抬手想把崔小婉扶起来。
只是崔小婉喝迷糊了,靠在枕头上不肯起来,只是扬起脸颊:
“你帮我洗,我不想动。”
“……”
许不令见状有些好笑,也没有拒绝,拿起毛巾放进热水里,拧干之后,又扶着崔小婉的后脑勺,开始抹脸。
崔小婉闭着双眸等待,本以为许不令会像母后那般,十分温柔地擦拭脸颊,哪想到热乎乎的毛巾直接就给捂到了脸上,比她小脸儿还大的巴掌搓来搓去,就和小时候娘亲给她洗脸时一样。
“呜呜呜……”
崔小婉被搓得脸颊发疼,连忙扭动躲闪,抓住了许不令的手腕:
“你手好重。”
许不令可没打算停手,继续搓着可怜巴巴的小脸儿:
“洗脸就是洗脸,这就和搓澡一样,手重才能搓干净,马上就好了。”
“叽叽喳喳——”
小麻雀可喜欢这场面了,也飞到了许不令肩膀上,跟着叫了两声,应该是在说“轻飘飘的那叫调情,就得这么搓。”
崔小婉紧紧闭着眼,试图反抗:
“我还是自己来吧。”
“不行,老实点。”
崔小婉挣扎了几下,见躲不过去,也就不躲了,躺在许不令的胳膊上仍由他蹂躏。
许不令认真把脸蛋儿搓了一遍,又开始搓脖子,热乎乎的毛巾顺着脖子滑下,一直到锁骨附近,本就解开的领子又敞开了些,露出青色肚兜的边角。
车厢里点着烛灯,昏黄光芒下,带着几分酒意的肌肤极为水润,白里透红吹弹可破,饶是许不令知道没事儿,手上的动作还是下意识地轻柔了几分。
崔小婉一直盯着许不令的面容,感觉到了他的些许变化,轻轻哼了声:
“老许,好看吗?”
许不令老脸一红,把领子合起来些:
“人都走了,还叫我老许作甚?我可比你小好几岁,把你叫婶婶的。”
崔小婉眨了眨眼睛:“我感觉你比我大,叫老许挺合适,你要是不乐意,那叫小许好了。小许,婶婶好看吗?”
?!
好看……
许不令轻轻咳了声,本来没什么想法,听见着大逆不道的称呼,思绪倒是有点跑偏了。他轻笑了下,收起毛巾,自己也洗了把脸,然后又拿木桶盛上热水,放上玖玖配制的药物,给崔小婉泡脚调理身体。
崔小婉从软榻上坐了起来,见许不令要帮她脱袜子,连忙摇头制止了,自己动手把白色的布袜拉了下来。
崔小婉身材很纤细,却不显得瘦小,骨肉肌理都很匀称,脚踝连接着线条完美的脚背,白皙晶莹宛若羊脂软玉雕琢而成,探入有些烫的热水中时,还微微弓起小巧脚趾缩了缩。
许不令坐在旁边打量,想了想,把手放在崔小婉的膝盖上。
崔小婉本来低着头,见状微微一愣,转眼看向许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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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什么?占婶婶便宜?”
话没说完,许不令便往下一摁。
哗啦——
“啊——好烫好烫……”
崔小婉一个哆嗦,双脚踩在水桶里缩不回来,又气又急地拍打许不令的肩膀上:
“你怎么这样,快放开我!”
许不令试探过水的温度,泡脚正合适,自然没放开,认真道:
“烫点有好处,泡好了舒舒服服睡一觉,白天再四处散散心,身体自然就好了。”
泡脚烫也就那一下,适应后便只剩下舒坦了,热气上涌直达肺腑,全身都暖和起来。
崔小婉本就喝了点酒,稍微泡了片刻,便觉得有点热,稍微拉了拉领子,用脚把木桶往许不令这边移了些:
“要不要一起泡泡?”
烧水太麻烦,许不令虽然不怎么冷,但泡泡脚缓解车马奔波的疲惫也并无不可,当下也没拒绝,取下长靴,把大脚放进了木桶里。
木桶不大,四只脚放在里面显然有点挤,井水不犯河水是不可能的。
肌肤彼此触碰,许不令明明很淡定,心却不由自主地微微颤了下。
与之相反,崔小婉反而没什么羞涩扭捏,或者从小到大心里就没这类感觉,只有喜欢和不喜欢。
崔小婉低头看着木桶,可能是觉得有点挤,便抬起脚尖,踩在了许不令脚背上。
许不令眨了眨眼睛,转而把崔小婉的脚儿踩住了。
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循环往复,和不服输的猫似的,你踩我我踩你。
外面是塞北蛮荒的冰天雪地,小车厢里却温暖如春。
两个人并排坐在软榻前,安静得只有细微水花声。
小麻雀孤零零地站在旁边,感觉自己不该在车里,应该在车底。
崔小婉玩了片刻,也发现冷落了小麻雀,抬起手来握着小麻雀,俯下身,把小爪爪放进了热水里。
“它一只鸟,有什么好泡的?”
“叽叽喳喳——”
小麻雀可不管,鸟不患寡而患不均,小婉泡得小鸟就泡不得?
它反驳了两句后,瘫成一团儿趴在小婉的手心,还晃荡了下小爪爪,舒舒服服地闭上了眼睛……




世子很凶 第十三章 在附近转转……
北齐大军占据黄河以北,原本用来抵挡北疆铁骑的宁武关,变成了齐军的大后方。两国交战虽然影响很大,但北齐终究是来复国,除开征召入伍、募集钱粮,底层百姓的生活并未受到太大侵扰。
清晨时分,汾河畔的清徐县,已经变成北齐臣子的刘知县,站在城墙上,背着手看着遥远的西南方,目光深邃,大有几分‘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味道。
城墙下的百姓照常出入,不过守城的兵卫变成了北齐的兵马,郭显忠所率的关中军被堵在了河东一带,短时间是回不来了。
距离县城不远的汾河弯,两匹马走过田野,进入覆盖着积雪的桂花林。
骏马一棕黄一雪白,用马衣做了遮掩,不过还是能感觉出体型的庞大,主要是因为马上的骑士,身材有点太娇小了。
棕黄色的追风马上,祝满枝披着蓑衣带着斗笠,背后斜背着长剑,坐姿十分江湖气,可惜长得珠圆玉润小巧玲珑,坐在高大骏马上,看起来非但没有江湖人的英气,还凭空多了几分可爱。
旁边白色骏马上,陈思凝要好上许多,身材高挑,充满爆发力的双腿圆润结实,配上腰后的弯刀和头上的斗笠,举手投足间都带着‘生人勿近’的气势。
白色追风马是宁清夜的,在萧绮答应满枝出来逛逛后,满枝便以帮忙遛马的理由,把追风马借了出来,然后一溜就从岳阳溜到了太原。
祝满枝好不容易跑出来一趟,长途奔波丝毫不显疲惫,兴致勃勃的指着河边的一块大石头,老话重提:
“看到那块大石头没有,我以前经常和我爹坐在上面钓鱼,别看我爹是剑圣,钓鱼的手艺可差了,还没我厉害……”
陈思凝眼神憧憬的扫视着河边,稍显疑惑:
“祝大剑圣,连王八都掉不上来?不至于吧?”
哪壶不开提哪壶!
祝满枝表情一僵,摆摆手跳过了这个话题,来到了早已经荒废的小院前:
“这里就是我爹隐居的地方,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剑,便是在那块菜地里练出来的。记得剑成之日,上有天公垂泪、九龙来朝,下有百鬼禁声、万兽俯首……”
相伴同游这么多天,陈思凝早已经摸清了满枝的性格,很有眼色的捧哏:
“嚯!这么厉害?”
祝满枝翻了个白眼:“老陈,你能不能走点心?在茶馆里面,你这么一惊一乍的喝彩,会被人当傻子看的。”
陈思凝眉眼弯弯笑了下,做出认真聆听讲解的模样。
祝满枝这才满意,不过一栋山边上的破败院子和两块菜地,也没什么可讲解的,她总不能说小时候被娘亲吊在树上打屁股的事儿,当下又调转马首,朝着树林外行去:
“这里就是剑圣隐居的地方,已经看完了,我带你去县城吃家老馆子,吃完打道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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