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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初唐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扬镳

    制作黑火药的这三种材料,都不难得到。木炭自不必说,有木头的地方,就可以有木炭。而另外两种材料,硝石和硫磺,自然界中也有不少,只是稍微麻烦一些罢了。

    硝石在中国的利用是非常早的,早在在春秋战国时已用做医药。最初的硝石采集很麻烦,自然界中的硝石存在于土壤中含氮有机物质,在细菌作用下分解后、氧化成硝酸后与土壤中的钾素化合而成的。秋高气爽的季节,它会呈盐花状析出来,覆盖在地面、墙脚,百姓称之为地霜。特别是在猪圈、马厩、厕所附近的墙角尤多。

    懂得此道的人会扫取这种含硝的土块,置于桶内,加水浸泡。经过滤后,将滤液熬煮或晒干,就得到硝石结晶。最早制取硝石的方法,乃是大夫所创,目的是制药。而后来炼丹术兴起,则多是用来炼丹了。

    炼丹术大兴之后,方士很重视硝石,不断摸索它的性质,说它是“感海卤之气所生,乃天地至神之物,……能使七十二石化而为水,柔润五金,制炼八石,虽大丹亦不舍此”。

    在东汉问世的中国早期丹经《三十六水法》中,硝石就是主角。硝石因其“以火烧之,紫青烟起”的特性,被方士认为是仙人之物,故而珍之重之,在南北朝往后,凡方士炼丹,无不以硝石入炉,消耗就更大了。民间采集的硝石不够使用,只能想其他的办法。

    没有什么能阻挡方士炼丹的热情,终于让他们在自然界中找到了近乎使用不尽的硝石来源,这个来源便是盐湖。在盐湖周围,会有大量的硝石析出,作为一种实热积滞,腹满胀痛,大便燥结,肠痈肿痛的良药,丝绸之路上也是很受欢迎的商品。在来往于骆驼谷的商队中,就有不少是贩卖药材的,想得到并不困难。

    而硫磺,就更加简单了。硫磺石主要产自于火山口附近,或者曾是火山的地方。骆驼谷的周遭,李牧观察过了,千万年前,这里就是一座活火山,否则无法解释四周突兀的山脊,在这里必有硫磺石矿,找准了矿的所在,随便挖根本就用不了。

    木炭就更好办了,每天晚上骆驼谷都要升起篝火,不但是为了商队准备的,这也是拜火教的一种仪式。只需要在升篝火的时候,顺便烧炭就可以了,不是什么难事。

    李牧为了黑火药的配方不至于泄露,特意列了一个巨长的清单,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他都写了进去,光看这个清单,是不可能知道火药的配方的。

    不愧是隐族四姓之中最有底蕴的金氏,李牧需要的东西,很快就准备好了,李牧赶走了所有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准备好了食物随时补充体力值,从系统中买了火药的配方,还有一个中级机关术配方【地雷】。

    地雷,在大部分人的意识里,都是近代的产物。但是不然,其实早在明朝就已经有地雷了,只是威力没有那么大,而且也没那么保险,遇到了天阴下雨就会返潮,地雷也就没用了。在地雷刚发明出来的时候,对付地雷,只需要洒水就行了,战场中没有什么大作用。

    但在目前的情况,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李牧打算做几百个地雷埋在突厥大军东进的必经之路上,这样在突厥大军通过的时候,就能把他们炸得人仰马翻。同时把火药埋在山顶,把山炸塌了,封死隘口,迫使这些西突厥的人马绕远路,达到为大唐争取时间的目的。

    金氏的族人,正好是帮手,可以帮他埋炸药。

    半天的忙碌,李牧已经做好了二十多个地雷,都被他小心地放在了箱子里,再有半天,就能有五十个,这五十个趁着夜色埋在隘口,半宿就能埋完。

    咚咚、

    传来了敲门的声音,李牧停了下来,来到门口,侧身问道:“谁?”

    “是我。”

    李牧把门打开,见金晨端了一壶茶过来,李牧看了一眼,笑道:“没想到在这儿还能喝到长安的茶,我以为你们这儿喝的是茶汤呢。”

    “长安的茶叶早就风靡西域了,我没去长安之前,往来的客商就有带过来了,只是价格昂贵,一辆茶叶一两金。”

    “这么说我在长安卖得还是便宜了。”见金晨要把茶放下,李牧伸手挡了一下,道:“别放下了,我不喝。”

    金晨看向李牧,眼眸中满是泪光:“你还是不信我。”

    “对不起,我没办法信你,吃一堑长一智,我总不能不长记性。”李牧冷漠道:“我现在还留在这里,一是为了信义,说过的话要做到,答应你的事情不想欠人情。再就是为了我大唐,西突厥进犯,我身为大唐军侯,必须得做点什么,其他的一概没有,我希望你也不要误会,不要再用这种目光看着我——我让你找的飞禽,你找到了么?”

    “没有找到鸽子,找到一只鹞鹰,在外头的笼子里呢。”

    鹞鹰就是民间所称的‘鸟鹰’,跟鹰相比它不够看,但跟鸟相比,它也算是个捕食者了。分布的范围非常广,北方到处都有。

    “鹞鹰也行,拿过来吧。”




第648章 投降
    李牧要飞禽,目的是想传信。

    他的‘飞鸽传书’,主要的不是鸽子,而是‘道标石’,只要绑定了道标石,就算是个苍蝇,也能飞到道标石的所在。前提是这个苍蝇能飞那么远,不会半路死了。

    李牧算过流程,他们之前在沙漠中走了七天半,每天差不多能走八十里。这么算,此处距离定襄约有五百里,而看方向,此地与高昌和定襄之间,约莫是个等边三角形的样子,也就是说,此地距离高昌和定襄,都是五百里。李牧虽然不知道鹞鹰能飞多远,但区区五百里,他觉得应该是累不死的。

    李牧从金晨手中接过了鸟笼,便把她赶了出去,削尖了一根木炭做笔,撕下了内衬的一条当纸,写了一个条子,用手蹭了一下,确认没有掉色,然后绑在了鹞鹰的脚上。

    闭目进入系统,给鹞鹰编了个号,绑定到了他在行营的道标石上,随后鹞鹰便老实了下来。

    李牧给鹞鹰喂了水和食,确认它的状态达到了百分之百,然后开窗撒了出去。

    看着鹞鹰振翅高飞,李牧在心中默念,希望来得及,否则大唐这回可是要吃大亏了!

    ……

    一天无话,到了晚上,李牧已经做出了六十余个地雷,黑火药足有上百斤。晚间,金晨又带来消息,银月已经派教内的武士封锁了山谷的出入口,看这个架势,大概明天早上,突厥大军的前锋就应该到了。

    没有时间再做准备了,李牧让金晨召集金氏族人,准备今天晚上连夜就走。同时也纠集了二十个心腹死士,分做两队,去山顶埋炸药,李牧带一队,金晨带一队,立即登山。而长老则负责通知铜铁二氏,若想走的,一并走,不想走的,也随他去。

    李牧觉得金晨这样安排不妥,若如此做,银氏必然会发现,不可能悄无声息地走了。但他又一想,现在自己已经练成了乾坤大挪移身法和隔岸观火的轻功,就算被发现了,自己也有把握逃走,只要能确保点燃炸药,隐族的内讧跟他没有任何关系,死了,活了,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因此,他便没多说什么。

    夜半子时,李牧和金晨分别在对面的两个山头埋好了炸药,各自带人回到长老的住处,刚进院儿,突然两边各窜出一队人马,把金晨和李牧以及他们带的二十个人团团包围了起来。

    人马里三层外三层,一时不知有多少人聚集。银月从屋里走出来,大祭司跟在她身后,却是不见了长老。

    李牧看向金晨,金晨也是一脸错愕,她看向银月,道:“银月,长老在何处?你们把长老怎样了?”

    银月笑了一下,道:“长老自然是去休息了,姐姐,事到如今,不必演了吧?这是你定下的计策啊,侯爷被你耍得团团转,姐姐还不开心么?还要算计侯爷到几时啊?”

    李牧看向金晨,金晨慌张道:“不是,我没有,她胡说的!”

    大祭司也道:“教主,您曾说过,大唐有一位逐鹿侯,才智过人,深得大唐皇帝宠信,可抵千军万马。所以您要把他诓骗过来做为臂助,您已然成功了吧?只是不知这些东西——”她身后两人,把李牧装地雷的箱子抬了出来,大祭司指了指,道:“只是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是个怎么用法,屋里桌子上那些黑漆漆的粉末,又是作何用处的?教主不妨说出来,明日献给可汗,我族自有一番封赏。”

    金晨根本听不进去大祭司说什么,只是拉住李牧的胳膊,哀切道:“你相信我,求你了,相信我。”

    李牧依然冷漠不语,就在此时,忽然身后发了一声喊,是大长老的声音:“晨儿,有人泄露了消息,引得他们来,我从密道逃出,召集了金氏子弟赶过来救你们——”

    银月与大祭司脸色突变,大祭司挥舞权杖,尖声叫道:“快,杀了他们!”

    金晨与身边的二十个心腹死士立刻拔出弯刀,与银月和大祭司带来的武士打在了一起。人群的最外围,也遭受到了长老带来的人的攻击,里里外外顿时乱成了一团。

    李牧此时已经想明白了前因后果,他相信金晨没有背叛,因为如果金晨是在演戏,那她完全没有理由让大祭司和银月来拆穿她。而且现在的打斗也绝不是演戏,刚一动手,金晨身边的死士就死了两个,银月那边的武士也死了俩,再演戏,也不会用这么多人命来演。

    银月挥舞弯刀奔李牧的面门劈下,金晨赶忙舍了自己的对手,冲过来抵挡。但她的功夫,很明显是不如银月,双刀相错,金晨就吃了暗亏,闷哼一声,后退三步,倒进了李牧的怀中。

    李牧把她接住,扶着她站好,四周一看,随他们去埋炸药的二十个心腹死士都已经倒下了,长老带来的人仍没攻进来,而银月带来的武士,已经举着弯刀,越凑越近了。

    李牧虽然身负乾坤大挪移神功,但他也不敢夸口,自己可有以一当百。很早之前,他就问过独孤九和高公公,一个高手能打多少人,高公公给出的答案是最多也就二十个会功夫的,这已经是绝顶的高手了。二十个人同时攻击,能躲开,还能反击,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哪怕是高手,也要聚精会神才行。

    而提及高手在战争中的作用,程咬金的答案则是‘不值一提’,因为再高的高手,也不可能躲过一轮箭雨。否则两军阵前要大将做什么,直接搞暗杀不就得了?

    如今李牧和金晨已经被包围了,四周都是利刃,就算李牧有绝世神功,他也绝对是躲不开的。更何况,他只修炼了内功和轻功的招式,对敌的招式他还没来得及学呢。

    “等等!”

    李牧忽然大喊一声,银月抬了下手,道:“侯爷,你还有什么话说?”

    “别杀我,我投降!”

    “投降?”/“投降?”

    金晨、银月,大祭司瞬间都看向了李牧,所有人脸上都是不可思议的表情,金晨更是错开了目光,她忽然觉得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崩碎了一样!投降?你怎么可以投降,投降是男子汉大丈夫的所为吗?



第649章 炸
    “你不是想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用处么?我可以告诉你,这些东西,是我为西突厥的骑兵准备的,乃是我的撒手锏,不要小看这些黑球,它们一个可抵上百骑兵!”

    银月拿起一个地雷,端详了一下,道:“是真的吗?你可不要耍花招。”

    李牧拉着金晨隐隐退后几步,道:“秘密就在球中间的机括上,不信你碰一下就知道了。”

    银月狐疑地看了眼李牧,道:“你后退干什么?休想蒙骗我。”

    李牧已经退到了差不多的安全距离,嘴角勾起一丝笑意,道:“再见了。”说时迟那时快,李牧曲指弹出手心藏着的一个小石头,直奔银月手里的地雷而去,地雷瞬间炸开,银月也被炸了个粉碎,爆炸引发了连环的爆炸,引爆了整个箱子,大祭司以及附近的武士全都被炸死了。

    而李牧在他弹出小石子的瞬间,就夹着金晨的肩膀,施展出‘隔岸观火’的轻功,踩着身后武士的肩膀弹了出去,在他的脚刚刚离开武士肩膀的瞬间,爆炸的冲击波袭来,惨叫之声不绝于耳,周围的一片人,或伤或死,就算没死的,也都被冲击的气浪撞晕了。

    金晨和李牧也被巨大的爆炸声音,震得有些失聪,李牧拉着金晨从山上下来,一路能绕就绕,绕不开就打,武士们因为慌乱,愣是让他杀出一条路来,到了山下,与长老会和。李牧把金晨丢给长老,吼道:“带着愿意归顺大唐的人,什么都扔下,立刻从隘口撤出去,一刻钟之后,想走也走不了了!”

    金晨一把抓住李牧的胳膊,道:“你要去做什么?”

    李牧扯开她的手,从怀里拿出一封信,塞到金晨的手中,道:“把这封信,交给我的义弟李思文,他会安排好你们的一切,让长老出面,你不要露面了,他若看见你,一定会杀了你的。我去做我答应你的事情,记住,李牧平生不负于人!”

    说罢,李牧纵身而起,施展出‘隔岸观火’的轻功,身影闪烁之间,直奔山顶而去。

    金晨便要跟着,被长老死命地拦住,最后实在是拉不住了,长老只好把她打晕,让身后的族人拼命地往隘口外头跑。而此时原来与他们打斗的武士,都在拼命地往爆炸中心挤过去,想要看看大祭司和银月的生死,因此没人阻拦他们。在长老的呼喊下,金氏族人以及一些铜、铁两氏的族人,不管不顾地跑向隘口,就在他们刚刚跑过去的瞬间,左侧山顶爆发出巨大的火光,碎石如同瀑布一样流淌下来,瞬间阻碍了半边隘口,若是此时下面有人,必然尸骨无存。

    银氏族人看到火光,立刻往山顶赶,还没走到一半,就见另一边的山顶上,又爆发出一团火光,隘口两边的悬崖一并坍塌,彻底堵死了向东的道路。

    长老本就没下狠手,金晨没一会儿就醒了,睁开眼睛看到身后的火光,金晨的眼泪瞬间流淌了下来。

    山都成了这样——他,应该是死了吧?

    是我害了他的性命!

    ……

    黑暗中,李重义忽然睁开了眼睛。睡在他同一个帐篷里的李崇义,还没就寝,看到李重义突然睁眼睛,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自己把他给吵醒了,胆战心惊道:“大哥……你,你怎么了?是灯太亮,晃到你的眼睛了么?”

    “心烦意乱,不知道怎么了。”李重义坐起来,伸手,道:“地图。”

    “有。”李崇义赶紧把地图找来,跟李重义在真腊和林邑打了那么多的仗,李崇义如今也算是一个经历了血与火的老兵了,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他还是心里有数的。原本李重义把他带在身边,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他,但是如今,已经不用多费心了,他自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而且这小子机灵,打起仗来,眼瞅着打不过的时候,他会跑,比泥鳅还滑溜,打了这么多次仗,身上愣是没有一点伤痕,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就连王普,不冲锋陷阵的家伙,都挂了好几回彩了。

    李崇义把地图递给李重义,李重义借着烛光,看着地图上的记号,道:“按咱们今日的速度,再有三天,应当能到长安了吧?”

    李崇义从小生长在将门,看地图是最简单不过的本事了,自然是能看懂的,瞅了一眼,道:“差不多,如果赶快些,两日也能到,只是得在城门外等半夜,天亮才能进城,算两天半吧。”

    李重义把地图丢回李崇义的怀中,复又躺下,辗转难眠。

    李崇义把地图整理好,好奇问道:“大哥,你怎么心神不宁的?这一路我就想问了,咱们立下这么大的功劳,干嘛急着往回赶呢,现在功劳白白给王普那家伙了,虽说那家伙也不错吧,但是怎么也是太原王氏的人啊,跟咱们兄弟可不是一路,咱们浴血厮杀换来的功劳,凭白让他给得了,可真是——”

    李重义回过头来,道:“小弟,你不记得大哥说的话了么?咱们此去,重要的是稻种,其他的都不重要。因为我,已经耽搁了不少的时间,已经够对不起大哥了。至于你说的什么功劳,我从来也没有在意过,我只想跟在大哥身边,大哥认可的事情,就是功劳,其他的都不算什么。”

    李崇义听罢撇嘴,嘟哝道:“大哥,我不是挑拨离间啊,我是真的觉得,你是不是有点太迂腐了些。是,大哥救了你,让你有了今天,但是你也不能一直把自己当成他的奴隶看啊,你也有自己的人生,你如今建功立业,大好男儿前途无量,跟在他的身边,哪有这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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