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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荆洚晓
“诺!”杜子腾想了想,没有太多的言语,这一个字,便男儿至死心如铁的承诺。
丁一挥了挥手,教他下去安排军务,却对吴全义说道:“你的任务,是不能乱,那些女眷、少年组成的新训大队,只能从警调连里给你拔一个班,第七连除你之后必须现在马上集结,进入二号通道的第一防线驻防。”
吴全义却便激动起来:“先生,我要去打仗!找别人来负责新训大队吧!”
丁一看着他,少年的眼眸里,有着熊熊的壮志如火。
“好,新训大队马上从女眷和少年之中,选出班排连长,然后副连长带七连进入阵地,你自己带新训大队的十八个连长来见我。”他能理解吴全义的不忿,上一次七受挞他们那场战事,七连八连作为预备队,没有赶上趟,对于少年来讲,便已是在同学中的缺失,如何又能再次错失了上阵的机会?
“唯!”吴全义高兴地立正作答,便匆匆去安排第七连重新集结事务。
丁一看着沉默的杨守随,对他道:“七连归建之后,六个连完全由你指挥。那三条通道,你必须守住,而且,至少要保住十天,你能做到吗?”他说罢,眼中始终有些不忍,十四岁的孩子,他们本不是承担这些的年纪。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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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第八十二章 雄鸡一唱(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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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愈来愈烈,渐渐已将那一线阵地的战壕上空的浓烟催散了。
李云聪喘息着停下手来,就在刚才,对方扯着他肩头的同时,他连续捅了十几刀,直到现在,感觉对方的力量开始消失,他才敢停下。浓烟散去,他看见躺在地上的,便是一个蒙古鞑子,硝烟的味道掩盖了对方身上的膻腥气味,在对方的后脑,嵌着的是他刚才掷出的那柄工兵铲,有三分之一的刃,已劈入对方头壳,但李云聪乱跳的心头,却很清楚,如果刚才自己慢上刹那,对方那可怕的力量,绝对能在他死掉以前,把自己弄死。
他讨厌这样的选择,拼命的选择。
踩着鞑子的后背,用力拔出那柄工兵铲,他却不得不面对另外的一个选择。
因为他等待的吴全义,在浓烟散去以后,就在他的前方二十米左右,吴全义和另外两个七连的学生,背靠着背,端着上了刺刀的遂发枪,只面对着前后两个蒙古鞑子。而七连其他的人,大抵情况也是类似。
这些蒙古鞑子,就是刚才被一连一排的手榴弹炸过去,战马被惊把他们甩飞的倒霉蛋,当然他们相对来说还是幸运的,因为有更多的蒙古骑兵再也爬不起来,被战马当成投石机上的石弹一样甩出来,那可不是一般的力道。
而且,这四五十个没有了马的蒙古骑兵,不用去面对已完成整队和重新装填的一连、二连——相比于肥球那三百个血性汉子,取得了喘息空间的一连、二连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轮射,给失了速度的蒙古骑兵示范着什么叫精锐步兵。
但这五十人左右、失去了马的蒙古骑兵。却要比那些躲在马后或是企图和那两个连的学生对射的几百个蒙古鞑子让人头痛百十倍。因为正如丁一与吞哥儿双方统帅所判断的情况没有什么区别,近身,雷霆书院的学生,压根就不是对手。
而且这几十个蒙古军兵。就和第七连混在一起,根本就无法以齐射来解决他们,滑膛枪年代只有排队枪毙是唯一可行的路子,或者一定说有别出心裁。那也就是依靠着一条面对敌的战壕来进行预定区域的攻击。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什么散兵阵都是鬼扯,丁一在设计壕沟的时候,什么纵深、火力层次、交叉火力压根不敢想。不是丁某人不懂,他太懂了,正是因着丁某人懂,才不敢想。因为两条战线超过五十米的话,后面那条战线的子弹,打中前面自己人的机率。要比打中敌人大无数倍!而连五十米都没有。有什么意义?跑步也就是几秒的事。还不如甩了手榴弹上刺刀吧。
所以尽管警调连没有陷进去,但李云聪却根本无法发挥热兵器的优势。
至于说警调连全体上刺刀,李云聪也有浮起过这念头的。但很快就被自己的理性扼制住了:去送菜给人虐?这可是朵颜卫里,朵*凭仗着安家立命的精锐军马。一伙十三、四岁少年,就算以四敌一,能拿下这些蒙古鞑子?
这时李云聪便看见有一个同学被鞑子用一块随手捡的石头砸得头破血流,而且手里上了刺刀的遂发枪被鞑子劈手抢去,胡乱挥舞砸倒了四五人他知道自己得做个决定了,因为他已经看到有同学摘下了手榴弹,开始在拧下后盖了,这是准备跟鞑子同归于尽的心思了。
回头望向身侧那一号通道,浓烟被风卷开了,便见十数步外开始,尽是鲜红的血和躺倒的鞑子尸体,但有着沉重的脚步声,继续在还没被吹散里浓烟里向前而来,刚才那一波手榴弹,让那段区域变成死亡绝境,几乎没有人能再站起来,但尽管密集,却也只是三五百人,毕竟覆盖的距离就只有那么多。而还有更多的鞑子步卒,正在浓烟里向这边推开。
“警调连!枪口向东,一排长接管指挥权!”向东,便是向着那一号通道,而李云聪摘了了一颗手榴弹,面对着因为他的吼叫而向他望来的鞑子,他讨厌这种选择,因为每每到达选择的时节,他的血,总是炽热。
血太热,便死得快。
军户家里长大的李云聪,听着他奶奶念了无数次,他爷爷是个热血的,阵上去了;他父亲也是个热血的汉子,也去了;他大哥是在土木堡殉国的,听说就是跟着先生后面杀鞑子,然后跑不及被射死。
所以他不希望自己太过热血。
只是人生总要他做出这种选择。
于是他就拧下了手榴弹的盖子,沉默地把拉环套在小指上。
“撑住!”这时候战壕上方远远传来刘铁的呼吼,却是他带着三百轻兵,为了节省时间,从开阔地的战壕爬了上边缘,冲这边直奔过来。可是怎么撑?那个蒙古军兵不过离李云聪十步左右,也就是二十米,发力狂奔的成年人,正常也就几次呼吸。
而如果这时那些鞑子步卒重新回到开阔地,只要一轮羽箭在这时候覆盖过来,大抵刘铁和他身后三百轻兵无一幸免。
不过刘铁从来不会拿自己小命开玩笑。
他在那边,没有白烟挡着视线可是看得真切:“鞑子要接着强攻一号通道!顶住!”因为前面一千骑兵被白烟遮去,他们的伤亡倒是没有对吞哥儿所部造成什么震摄,而吞哥儿是个有决断的,原来佯攻二号通道的一千骑兵兜转过来,却就成了那千余步卒的督战队。
三千步骑来袭。
李云聪终于没有扯下拉火环。
因为有一条肥壮的身躯,从地上爬了起,甩着身上的尘土,撞倒了那个向李云聪冲来的鞑子。那便是先前如昙hua一现的三百勇士头领,肥球。披着双甲的肥球,捡起地上一块盾牌,任由鞑子的弯刀砍在胸前,然后他用那块盾牌拍塌了那个鞑子半边脸。
斩破棉甲的弯刀,只在肥球棉甲下的鸡胸甲上,砍出清脆的声响,壮硕的肥球连晃都没晃一下,从壕沟里又再捡起一块盾牌持在左手,咧嘴笑道:“他娘的,这玩意带劲!”说着便呕了一口血出来,毕竟刚才被那些鞑子围攻,他虽有铁甲,也是重伤昏迷过去,刚刚才醒转的人。
不过他看着飞奔过来的刘铁,他就又笑了起来:“子坚先生,肥球这二百多斤就卖给你了!”他冲了上去,狭窄的壕沟无法发挥军阵之利,零散的鞑子与雷霆书院的学生交错在一起,所有的不利,全是肥球这没事就打架斗殴的刺头的长处,真上了军阵,他便逃不过,所有的武勇都和先前一样,如昙hua而逝。
壕沟里,几乎就是肥球的天下,他很快就救下了吴全义三人,这回直接把那鞑子拍着鼻子都塌了进去,不过腿上挨了一刀。但他还在向前,太高深的道理他不懂,太崇高的理想他也不清楚。
肥球只知道有雷霆书院的学生活着,他的盼头就能实现。
刘铁杀到时,肥球一人就做掉了五个鞑子,刘铁砍翻了一个想来趁危偷袭肥球的鞑子,扶着他道:“肥球,撑住啊,他娘的,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的!你还没有子侄,你他娘的死了,我怎么还你这份人情啊!”
被创累累的肥球,又呕了一口血,咧嘴笑道:“子坚先生,好困,让俺磕睡一下,再帮你卖命”
凭仗着肥球的血性,终于在刘铁那三百轻兵杀到之前,没有学生拉响手榴弹。
说实话以鞑子的战力,就算三百轻兵,也不见得就能扛得下这五十人。
鞑子要好打,朝廷早就一统关外了。
但在冷兵器的战场上,勇将往往能够改变一场战事的胜负。
肥球也许改变不了太多,但连杀五人的他,还是让这些鞑子胆寒了,三百轻兵手持刀盾从壕沟上方直扑下来,连接又砍杀了七八人,其他鞑子立时就失了斗志,还有三十来人,竟被七连的学生捅翻了六七人,其他都降了。
而这时通过交通壕翻到一号通道二线阵地的杨守随,带着两个连加入了一连、二连的射击行列,很快最后几百鞑子都跪地投降了,他们受不了,草原的军马,并没有什么血战到底的传统,一旦胆寒,他们就会撤退,而此时被困在战壕里,根本就退无可退,投降就是唯一的选择。
“整队!整队!”杨守随高声呼喊,边上鼓手也努力地敲打传达着他的命令。
第七连和警调连此时除去伤患,凑起来也就一百来人了,吴全义挨了鞑子一下近身攻击,都起不了身,于是便把七连也交给李云聪指挥。这时刘铁奔了过来,着急地问道:“杜展之方才领着三百骑向西边兜去,看怕是要找机会从三号通道杀出去!这边得把鞑子缠住了,杜展之才有机会啊!”
杨守随咬了牙咬,望向李云聪:“你知道我想怎么办。”
“我没意见。”李云聪手里揣着一把遂发枪,却正在四处翻找不知道掉到哪的枪通条。
“全体都有了!胸墙前方列队!”
排队枪毙战法,第一次在沙场上,登上了战场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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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第八十二章 雄鸡一唱(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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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队,相对于蒙古人来说,孤小单薄的雷霆书院,便在一号通道的第一道胸墙前方,抛开了所有的阻碍,能带给敌人麻烦、能保护自己的那些壕沟和工事,堂堂正正地阵列于前。狭窄的通道于双方都是公平的,并不会因为雷霆书院的学生进入通道,便会无缘故地扩大。
所以当他们阵列于前的时候,六百余人的队伍也不得不排成三十余列。这个时候,从浓烟里踏出来的蒙古步卒,带着混杂了硝烟的强烈的膻腥味道,吼叫着,看上去如同无穷的怪兽从浓烟里冒出来。
“一连第一排,前列跪姿,后列立姿,预备,放!”杨守随果断地下达了命令,他身边的鼓手,毫不停憩地敲打着鼓点“全体都有,向前一步走,一连第二排,前列跪姿,后列立姿,预备,放!”
单调、冷漠、机械,是杨守随的口令乃至于传令鼓手的鼓声里,全部的感*彩。
西风劲吹,这一次浓烟并没有维持上几息便被卷散,而那些趴在一线壕沟里看守俘虏的军余,就这么看着两列、两列的雷霆书院学生,沉默地按照口令,越过身前的同学,近乎麻木地发射。
一轮,又一轮,相比于鞑子的嚎叫、怒骂、叫喊来说,雷霆书院的学生,气势上似乎要弱上许,他们就如果一部庞大的机器,每一个齿轮就按着自己的轨迹,一次又一次的转动,机器不需要有激情。机器有的是效率。
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连一线壕沟那些刚刚看不下去的军余,振臂高呼好几声:“大明万胜!”、“大明威武!”的军余,看着看着。也不得不咋舌道“奶奶的,这不跟抢收时,田地割麦一般?”
没错。一层又一层的鞑子,就这么倒下,当三十余列的雷霆书院学生,轮番前进了不到四十步也就是大约七十米的距离,便已躺下了一路的鞑子尸体。他们开始踏着鞑子的尸体向前一步,以口令和鼓点中所传递的讯息之中要求的动作要领,跪姿,或是立姿,完成射击。
然后身后的同学就越过他们。刚刚发射完的学生。便在鞑子尸身上。开始装填弹药。有受伤没有死的鞑子,挣扎着想起身,但阵列于前的雷霆书院学生。可就不象在壕沟里施展不开,十几把工兵铲劈砍下去。本来就负伤的鞑子,没有什么幸免的可能性存在。
吞哥儿觉得有点不对劲了,因为他处在下方,所以西风把浓烟都向这边卷了过来,使得他对于前方的战况看不分明。但对于吞哥儿这种沙场老将来说,有些东西并不是单单用眼睛看的。
草原一方的步卒的呐喊声、咆哮声,已渐渐地弱了下来,整个战场之上,除了火铳的开火声,单调而规律的枪声之外,几乎已听不到别的声音,这对于吞哥儿来说,已可以说明很多问题,至少,明军的军阵并没有被攻破,而且,正在缓慢而稳定的向他这边推进,因为枪声越来越清晰了。
“这怎么可能!”吞哥儿不禁失声这么说了出来,话一出口,方知失言,身为一军主帅,他不应该这样自乱军心,所幸的是边上的蒙古军马都紧张地望着西面,没多少人留意到他方才的话。
“骑兵撤出来!撤出来!”他也顾不得许多了,连忙高喝起来,于是留守在吞哥儿身边的数百骑里,便响起了号角声,草原上的军马,更加习惯使用这种号角来传达军令,正如丁一领导出的鼓手,敲打着的进行曲一样,都是彼此各自独有的风格。
这时秋风的风向在渐渐地改变,从西风变成了西北风,这是西伯利亚的高压所致,于是浓白的烟雾开始被抹向南边。
而蒙古步卒就在西北风把浓烟吹散时,崩溃了。
因为一阵风的关系,让他们看清了前方的同伴,并不是正冲进明人的营盘里,把明人的好东西往怀里揣,也不是正在把明人细皮嫩肉的女人压在身下——浓烟淹没了〖真〗实的战况,而正是这种臆想让他们奋不顾身地向前。
这阵风让他们看清了,前方就是密密麻麻的尸体,全是他们的同伴的尸体,没有金银财宝,没有女人,没有粮草,只有,死。然后他们还看见了那杆旗,也正在那些矮小的明军阵尾,缓缓向这边移动,阿傍罗刹的旗。
自成吉思汗崛起之后,他让草原上的人们,感染上了一种宗教式的狂热,相信草原民族是深受长生天之命,就算是成吉思汗死去以后,在战事顺利的时候,倚仗长生天的力气,依然能给予他们极大的疯狂与嗜血、悍勇。
但当战损达到一定程度,他们的崩溃,如同吸食毒*品的人,清醒过来之后的虚弱一般,不可避免。
所谓承受战损伤亡的强度,并非指蒙古军马里有人专门在计算着战损,达到某个数字,便下令:“崩溃吧!”
而是草原人并没有太强大的家国的概念,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当发现部落里的谁,已经看不见了,部落里出名的勇士,也不知所踪了,他找不到自己的熟人,所有认识的人,都已无音讯。一个接一个认识的人的死,让他们开始怀疑这场战事已方是否能取得胜利
而当他认识的人,再也找不到一个能回答他的响应时,他会怎么办?
农耕民族的军队,还有祖坟、祠堂、田地等等要守护,而游牧民族是不存在这些概念的,那么,为什么不逃呢?为什么还要作战呢?何况草原军马向来不是什么服从性很强的团队。除非能带着他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铁木真。
吞哥儿尽管很优秀,但他不是铁木真。
他根本什么也做不到,在他跟那些步卒一样,看清了前方惨况的时候。
除了眼睁睁看着自己处于前方的步卒崩溃之外,他束手无策,尽管他不停地试图阻止那些四散而逃的军马,但一点用处也没有。没有一个步卒去理会那号角声,就算有人停下,也马上被其他人裹着回逃。
此战之后,存活的蒙古人,几乎都发誓,那杆旗会收割草原人的性命,吸取魂魄。
这样会让他们的失败,听起来更好接受一些。
随着步卒的回卷,和他们高呼着的话:“快跑!阿傍罗刹来了!”、“都死了!都死了!”、“他们是妖魔!阿傍罗刹从地狱带出来的妖魔!”那一千骑兵也极快地随着崩溃了,因为出来的五千人,此时死掉的、被俘的已在二千左右,四成的战损。加上眼前的惨况,还有奔逃的同伴。
那一千骑兵也找不到再去冲锋的理由了。吞哥儿很努力地派出亲信,收罗着兵马。
但一切都是徒劳无功,反而,他身边原来的几百军马,又在这个过程里,跑掉了百十骑。
不得不说,草原之中,真的是不乏血性男儿。
吞哥儿就是其中一个。
当六百来人的雷霆书院学生,走到了通道,在原野上列出六道战列线时。
吞哥儿抽出了他的弯刀,对着身边最后的五百骑呼吼道:“长天生在上!六百个明人,只是六百人明人!杀光他们!”他身边那五百骑的亲信,呼喊着抽刀而出,跟随着吞哥儿,进了最后的一次冲锋。
持着明字战旗的骑兵排,护卫着丁一就在这六条战列线的左侧,看着杨守随望向自己的眼神,丁一淡然地冲着对方笑道:“不,这是你的工作,指挥官。”他并不打算去接替杨守随的指挥。
“第一列跪姿,第二列躬身,第三列立姿,目标,正东方,预备,放!”杨守随的口令随着鼓点响起来,足足三百发铅子,就将冲锋而来的五百蒙古骑兵扫掉了薄薄一层,而随着前面三列的退后,后面三列再一次的发射,又将驰近的蒙古骑兵再扫掉一层。
但跟随着吞哥儿冲阵的蒙古军马,都是他的亲信心腹,都跟随着吞哥经历过许多的战事,他们爱敬他,也信任他,他们随他赴死,跟他向前,哪怕是踏着自己同伴摔倒的躯体、战马向前,也绝不犹豫!
不得不说,这种悍勇绝对不是无用功,相反,它对于整个战事来说,就是一管〖兴〗奋剂。
那些四散的骑兵,千来人马大都停下或放缓了溃逃的马蹄,他们在回首,在张望。
吞哥儿成功地唤起了这些溃散军马的血性与斗志,以燃烧自己为代价。
如果他们能冲到阵前,就算他们都死了,也许那些蒙古骑兵,也会被他们这五百军马的血勇所感染,重整旗鼓再杀回来!
只可惜,离吞哥儿一百步外,趴在长草之间,只有十二人的小小队伍,他们的指挥官却不这么想。丁君玥沙哑地对着身边的小队成员说道:“每刹那五步左右,进入五十步,〖自〗由射击。”然后她自己却握住了枪。
看着缺口、准星和远处的吞哥儿,她觉得,这只兔子很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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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 第八十二章 雄鸡一唱(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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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所说的数字,是风速,就是根据那杆明字战旗,旗帜下底边和旗杆所成夹角来推算的。
一百米以内,正常来讲可以不计算风阻,因为风力还没作用,子弹就命中目标了。
而两百米,却就不得不计算,四点四米每秒的风速,会让飞行三百多米的现代枪械发射的七点六二口径子弹,移离目标三十四厘米左右。而对于丁君玥他们手中这种直线膛的枪械来说,这种影响,只会更大。
但她还是举起了枪,尽管距离百步,二百米,九米每秒的强风。
然后压下了扳机,大约在离这个狙击阵地一百五十米的距离、杨守随那六条战列线八十米的距离上。
首发命中。
然后跟随着吞哥儿的骑兵下意识地拔转马头向两旁兜过去,他们不可能连主将也一并踏死。
然后他们就溃散了。
吞哥儿倒下了,全无声息,没有呻吟,也没有惨叫,大抵被子弹掀开了头盖骨的人,都会这般的沉默。那么,他们为何而战?为谁而战?他们就四散而逃了,把已经下令:“手榴弹预备”的杨守随,呛得口瞪目呆愣了至少二秒,才重新下达了命令“取消!取消!拧回手榴弹后盖!”
“那鞑子头目的运气很差。”丁君玥在事后是这么说的“看着是个大官,我本来是瞄准他的马头”她很伤感,因为她有着莫名的担心“先生说,最可怕的事,莫过于是错误的胜利了”的确。这就是一次错误的胜利。
“胜利者不应该被指责。”丁一微笑地安慰着她“哪怕是来自于自己的指责。”
这场战事,最后以杜子腾先前领着的那三百骑,兜出去之后准备来个背后一击,却发现正好收拾溃逃的草原军马为最终的音符。杜子腾是这么评价这场战事的:“所谓虎头蛇尾,不过如是了,不应如此啊!”杜子腾的话。很让刘铁有同样的感叹,刘铁觉得,最后六百人在通道的推进,以至于草原兵马的崩溃,让先前所承受的攻击,学生们流的血,伤亡的军余,都似乎没有意义。
甚至他抱怨道:“连阵地上的壕沟,还有陷马坑。都似乎成为了多余的东西。”
丁一笑了起来冲着杜子腾问道:“展之意下若何?”
“弟子不敢苟同。”杜子腾倒是很清醒,抬手作揖道“学生以为,若无先前阵地构筑、学生、军余喋血死战,便无最后鞑子之溃。”
丁一点了点头,他终于在沙场上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不必抽刀。
比起这场胜利来说。丁一更在意这一点。
这不仅仅只是一场以弱对强,以少敌众,以步对骑的大捷。更是一场不需要丁一亲冒矢石,身先士卒冲锋在前的胜利。它的意义不仅仅是沙场上的战胜,更是雷霆书院的军校式教育的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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