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教父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黑色贝斯
“耶和华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你不可无故杀戮,否则即使你的剑也敲不开天堂之门。”
鲍勃-迪伦是犹太人,一家都是虔诚的犹太教徒,摘取《圣经-旧约》中的典故并不足以为奇。
这首歌曾被诸多大牌歌手和乐队翻唱,但其中最为经典的两个版本,还是鲍勃-迪伦的民谣摇滚版,和枪炮与玫瑰乐队的重金属摇滚版。
反复思量之后,罗杰选择了民谣摇滚版,作为《摇滚圣经》系列中的单曲。
原因也很简单,重金属摇滚的传世经典足够多,而民谣摇滚的数量就要少得多了。
《敲开天堂之门》这首歌无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非常的简单。
以c调吉他riff为基础,几种简单的变化,就构成了这一首歌的旋律。
但是在唱法上,这首歌的难度却堪称变态。
——鲍勃-迪伦的歌就没有一首容易唱出原曲精髓的。
很多人说鲍勃-迪伦的嗓音很难听,以大众审美的角度来看确实如此。
但正是特殊的公鸭嗓,加上其数十年里磨炼出来的精湛唱功,让鲍勃-迪伦的作品有了一种特殊的美感。
如果能适应那种不好听的嗓音,沉浸在鲍勃-迪伦的歌中,那种特殊的回味悠长,绝对会让你为之沉迷。
乐器部分的录制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这在乐队的录音里几乎是破纪录的速度。
但在人声的部分,罗杰却断断续续地录制了过百次,才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版本。
“妈妈,替我摘下这徽章吧,我再也用不着它了。夕阳的光辉渐渐消散,晦暗难辨,我想我该去敲开天堂之门了……”
罗杰嗓音中的沙哑被放大到了极致,若是不知情的人听了,绝对听不出这歌是罗杰唱的。
哪怕是特别熟悉的人也不例外。
在延绵悠长的歌声中,歌曲中朴素而强烈的情感,带着致命的感染力。
哪怕不了解歌曲背后故事的人,也能听出歌声中的悔恨和反思。
“怎么样”
播放完毕后,罗杰转身看向几名队友。
“完美。”
理查森沉默了好一会,才开口道:“这大概是我们能做到的极限了。”
“我还是更喜欢《天堂的阶梯》。”
安妮故意做出不屑的表情,说道:“民谣摇滚太软了,一点力量感都没有。”
虽然这个女孩嘴上说着不喜欢,但眼眶中的血丝却出卖了她的真实想法。
罗杰摇了摇头,没有和安妮争辩。
叫来玛格丽特,将《天堂的阶梯》和《敲开天堂之门》两首歌的拷贝放进早已准备好的密码箱里。
然后删除掉录音室中留下的一切痕迹。
结清录音室的费用,找了一家银行,将放置拷贝的密码箱存进银行之后,一行人离开了悉尼。
接下来的半个月,是乐队度假的时间。
玛格丽特在乐队录歌的时候,联系好了一家昆士兰州的农场,供乐队度假使用。
…………
在澳洲度假有什么可玩的
可以列举出来很多。
不过安妮最期待的是打猎。
澳洲的野生动物泛滥情况,几乎全世界都清楚。
这也是世界上对捕猎野生动物活动限制最少的国家之一,在有些地方,甚至连持枪牌照都不需要申请,除了少数几种保护动物之外,所有的野生动物都可以随便杀。
政.府和当地居民巴不得游客们能将所有的野生动物杀光,以免他们来破坏庄稼。
农场主一家三口人,热情地接待了乐队一行。
除了年龄较大的夫妻之外,这一家里还有两个孩子。
一个上高中的儿子,和不到三岁的小女儿。
大儿子住在镇上的学校,并不在家。
“你们住在这里。”
农场主带着乐队来到一栋大房子前,说道:“这栋房子有十一个卧室,两间厨房,还有客厅、餐厅。应该足够你们用了。”
乐队一行算上助理玛格丽特,也才七个人,肯定是绰绰有余。
至于农场主一家,住在不远处另一栋小一点的房子里。
农产的范围足够大,也经常有人选择来这里度假,单单是住人的房子,就盖了五栋之多。
不过三月份并不是度假的旺季,此时在农场中度假的只有乐队一行。
“我要这间卧室!”
安妮第一个抢走了二楼最大的主卧室,振振有词地说道:“我和米娅两个人住,必须要大房间!”
“知道你有性生活,不用在这炫耀了吧。”
理查森怼了一句。
安妮和米娅,是乐队里唯一一对情侣,或者说。
分配房间没什么好争的,罗杰三人住楼上,格雷西、贾森和玛格丽特住楼下。
休息了一夜之后,第二天,一帮人来到农场主的“枪械库”。
“哇哦。”
一大堆枪支让众人看花了眼,大多数是猎枪、手枪之类的小玩意,不过重型的家伙也不少。
罗杰甚至看到了一挺加特林……
“这个是样子货,里边的零件早就坏了,摆在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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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年轻真好
来复枪使用简单、后坐力轻、也足够安全。
但缺点就是射程近、准度低。
更何况,罗杰一帮人都是玩枪的菜鸟,打不中才正常,能打中也是靠运气。
一个下午下来,一行人只打到了两只猎物。
格雷西打中了一头野鹿,而安妮则打死了一只兔子。
至于罗杰,两手空空,什么收获都没有。
“你是怎么做到的”
安妮好奇地向格雷西问道。
这个家伙只开了一枪,就收获了最大的一份猎物。
“我瞄准的是另一头鹿。”
格雷西尴尬地挠了挠头,说道:“结果不知道怎么的就打到这只了。”
简而言之……蒙的。
倒是农场主,在半个小时里,连续打到了两只兔子、一只不知道是什么的鸟类。
新手和老猎人的差距,由此可见一斑。
“这些应该够晚餐了。”
农场主将一堆猎物的尸体搬上皮卡,载着罗杰一行返回农场。
农场主的妻子是个非常出色的家庭主妇,做菜很好吃,至少符合罗杰的口味。
——这一家子是咸党,不是甜党那种异端。
烤肉、兔肉羹、还有农场自种的各种蔬菜,晚餐非常的丰盛。
一帮人围在篝火前,吃着烤肉,喝着啤酒。
倒是让罗杰怀念起了前世的生活。
虽然季节不一样,太平洋对岸那个国家的撸串,也和西式的大块烤肉完全不同。
但在上一世,罗杰也很喜欢约上几个朋友,一起撸串喝酒,尤其是夏天。
“罗杰,我要听你唱歌!”
安妮突然喊了一句。
“唱什么”
罗杰晃了晃手里的啤酒瓶,说道:“我们的乐器都没带,你打算让我清唱”
“清唱怎么了”
安妮不满地反驳了一句,威胁道:“快唱,不然我告诉艾琳你在澳洲到处勾搭妹子。”
“……”
罗杰无语地盯着安妮看了半天,摇了摇头,说道:“随便你。”
这种威胁,对罗杰一点用都没有。
让罗杰意外的是,安妮并没有继续纠缠下去,反而跑去找农场主的妻子,嘀嘀咕咕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过了一会,农场主的妻子拿来一把木吉他,交到安妮手中。
“现在有伴奏了,你可以唱了吧”
安妮得意地朝罗杰扬了扬下巴,不等罗杰开口,手指轻轻在琴弦上扫过,开口道:“快唱快唱。”
罗杰已经听出了这段旋律是哪首歌。
乐队下一张专辑里的歌曲,雷蒙斯乐队的《不想长大》。
这支乐队是北美朋克摇滚的鼻祖,比s手枪乐队还要早几年,不过名气远远不如后者。
雷蒙斯乐队对朋克摇滚最大的贡献在于,他们将摇滚乐重新分解成了最基本的元素:四和弦。
这也是朋克摇滚的雏形。
不过朋克摇滚真正被发扬、壮大起来,依靠的还是s手枪乐队所带动起的朋克运动。
和古典重金属不同的是,雷蒙斯、s手枪时期的古典朋克摇滚,对现在的歌迷来说,接受度是很低的。
大多数金属歌迷会疯狂崇拜齐柏林飞艇、深紫、黑色安息日等老牌传奇乐队。
但朋克歌迷在提到雷蒙斯、s手枪的时候,大多目的是装逼,而不是真正有多喜欢他们的歌。
其中大部分人甚至听不完s手枪乐队的一张完整专辑。
毕竟古典朋克和后来朋克复兴时期的朋克摇滚风格大相径庭,完全可以说成是两种不同的摇滚风格。
简单来说,古典朋克已经过时了。
不过雷蒙斯乐队这首《不想长大》,从歌曲风格上来讲,其实距离复兴朋克要更近一些。
也是为数不多的,在这个年代依然可以被绝大多数摇滚歌迷所接受的古典朋克单曲。
这首歌,也是新的朋克专辑中,安妮最喜欢的一首。
鬼知道是为什么,或许是唱出了这个女孩的心声
只有木吉他的伴奏,完全体现不出这首歌的魅力来。
不过罗杰也没在意,清了清嗓子,跟着旋律唱了起来:“世界瞬息万变不真切,让人感到迷茫,我还不如变成一条狗。看到你买买买的账单,我不想长大,我不要变成这样,我不想长大……”
理查森不知道什么时候拿了个铁盆,用手掌在上面敲打着,模拟出鼓点。
没有贝斯、木吉他、金属敲击声的“鼓点”。
在这简陋的配乐之下,乐队的一帮人一起高声唱着:“我不想被生活逼迫尖叫,我不想老到掉光头发,我不要内心总是彷徨……我不想长大!”
在火光的照耀下,罗杰看到安妮大声唱着“‘!”。
这个时候,罗杰才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今天是安妮的生日……
这个女孩,不知不觉间,已经二十岁了。
翻遍了衣兜,也没找出什么合适的生日礼物。
罗杰犹豫了一下,打开一罐啤酒,将拉环藏在手心里,走到那你身边。
“生日快乐。”
罗杰举起酒瓶,和安妮碰了一下。
“礼物呢”
安妮完全按照罗杰所想的,伸出手,说道:“别告诉我你没准备礼物,我会生气的!”
“给你。”
罗杰把易拉罐的拉环放进安妮手里,趁安妮还没反应过来,转身就跑。
“”
安妮楞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被耍了。
起身朝罗杰追去,大声嚷嚷着:“罗杰,你给我站住!今天有你没我!”
另一边,理查森正在和农场主聊着天,看到罗杰和安妮打打闹闹的样子。
“年轻真好。”
胖子感叹了一句,拿起刚刚卷好的烟,递给农场主一根,问道:“来一根”
“谢谢。”
农场主也是某种叶子的爱好者,没跟理查森客气,接过卷烟点燃,美美地吸了一口。
足足憋了一分钟,才吐出一口浓烟,一脸享受的样子,附和道:“年轻真好啊。”
…………
短暂地假期结束之后,离开农场之前,安妮找上了罗杰。
“那两首歌,回去真的要锁到银行保险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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