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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教父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黑色贝斯

    罗杰觉得眼前的女孩似乎有些眼熟,名字已经到了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看到罗杰的表情,女孩立刻意识到,罗杰并不记得自己,脸上露出沮丧的神色。

    安妮伸出手指戳了戳罗杰的胳膊,八卦地问道:“喂,什么情况你的前女友看起来好像是你喜欢的类型,和艾琳很像。”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胡乱造谣啊!”

    罗杰否认三连,正要继续反驳,脑海中突然闪过一副画面。

    “v”

    罗杰试探着问了一句,立刻就确认了自己没认错人,连忙说道:“你的变化太大了,差点认不出来。”

    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抵达纽约的时候,在一座汽车旅馆里,罗杰收获了第一个粉丝。

    任何的“第一次”,总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哪怕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罗杰看向女孩,容貌变化有些大,这也是罗杰没有第一眼就认出来的原因。

    两人原本的联络就不算多,只是偶尔会在乐队的专辑发布会,或者演出现场,在人群中见到这个熟悉的身影。

    在乐队离开纽约之后,两人就断了联系。

    从1998年夏天,到2005年冬天,七年多的时间过去,当年的高中少女,已经长大了许多。

    打过招呼,罗杰又问道:“你是来参加派对的吗现在派对的时间还没到,卡尔放你进来的”

    “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负责任的老板!”

    维罗妮卡翻了个白眼,拉扯了一下外套,露出夹在衬衫上的工作牌:“我已经为你工作三个月了,你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工作牌上赫然写着维罗妮卡的职务:粉丝关系维护部门,助理。

    看上去,应该是卡尔-瓦伦丁的助理。

    “你知道的,团队的成员太多了,而且底层员工的流动很频繁。”

    罗杰摊开手,做出了一个“我也很无奈”的动作,辩解道:“只有部门主管这个级别以上的人事资料会提交到我这里,再低的,说不定一年到头都碰不到一次面。”

    “你无耻的样子越来越有资本家的风范了。”

    维罗妮卡再次翻起白眼,又开玩笑道:“你不会小气到因为这句话扣我的薪水吧”

    “我不会因为别人骂我而扣他的工资。”

    罗杰同样一本正经地开着玩笑:“但是明天你可能因为左脚先进公司而被辞退。”

    “噗嗤……”

    维罗妮卡终于绷不住表情,笑了起来,“我记住了,明天进公司的时候我会先迈右脚,不给你辞退我的机会。”

    ……

    “喂,胖子。”

    安妮拉着胖子走到了一旁,八卦道:“你说他们两个,是不是有情况”

    “不会吧”

    胖子挠了挠头,否认了安妮的观点:“v我也认识,他们认识都七八年了,要搞到一起,早就搞上了,不可能等到现在。而且罗杰跟我说过,他是属兔子的。就是太平洋对岸的一种说法,好像和星座差不多,不过不是按月份算,是按年算。”

    “属兔子什么意思”

    安妮皱起眉头:“就他,还吃素”

    “不是吃素。”

    胖子纠正道:“是兔子不吃窝边草。”

    “兔子不吃窝边草”

    安妮望向聊得正开心的罗杰和维罗妮卡,脸上若有所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对了,有个问题我想问你很久了。”

    维罗妮卡突然变得认真了起来,“那首歌,为什么你们没有发行”

    “”

    罗杰一时间想不起来维罗妮卡指的是什么,疑惑地问道:“你说的是哪一首”

    “就是你在旅馆里弹的那首歌。”

    维罗妮卡歪着脑袋想了片刻,开口道:“对了,《》。我当时就想问的,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歌名”

    罗杰楞了几秒钟,才从前世的记忆中翻出了这首歌的资料。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前世的那些东西,罗杰的记忆早就已经模糊。

    除了随着自己一同穿越而来,烙印在记忆深处的那数千首摇滚之外,其它的东西,如果不刻意去回忆,根本不会想起。

    《》,直译是“爱上我的骸骨”,更准确的翻译应该是“地狱婚礼”。

    严格来说,它并非是一首传统意义上的歌,而是一支练习曲,被创作出来的目的是让乐手进行练习,而非供人欣赏。

    当然,绝大多数练习曲,听起来和正常的歌曲没什么两样,因而也有很多被制作成唱片发行。

    这首歌的作者是一名岛国的贝斯手,名叫asaki。

    (注:没查到原作者资料,应该是他原创的。)

    对于不玩贝斯的人来说,这个名字可能比较陌生,不像flea这样的大神级贝斯手,哪怕是不玩贝斯的人都知道。

    不过asaki的社交圈子里,有一个在吉他界名气很大的好友,叫做小林信一,两人还曾经短暂地组过乐队。

    《地狱训练:摇滚吉他》一书的作者,想必很多学吉他的人,都曾被这本书折磨得yuxiansi。

    而asaki也写了一本同系列的作品,叫做《地狱训练:摇滚贝司》。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贝斯手的教科书一向不会引起除了贝斯手以外的群体的注意,但名气上的差距,并不能代表两部作品的质量有多少差别。

    《》,就是《地狱训练:摇滚贝司》中的一首练习曲,日文原名叫做《地狱婚姻届》,中文翻译就很简单了,就叫《地狱婚礼》。

    而这个看上去有些奇葩的英文翻译……

    罗杰表示这锅我不背,岛国人翻译的东西永远都这么奇葩。

    然而,罗杰不可能把asaki拉到这个世界来鞭尸,犹豫了片刻,干脆跳过歌名的问题,直接说道:“那首歌只是我弹贝斯时候练习用的,别说歌词,连其他乐器的搭配我都没考虑过,当然不可能拿出来发行。”

    “可是我觉得那首歌很好听啊。”

    听到不会发行这首歌,维罗妮卡露出沮丧的表情,强调道:“而且你弹那首歌的动作超帅的!”

    罗杰:“……”

    后半句才是你真正想表达的重点吧!

    女人果然都是视觉系动物吗

    不过,维罗妮卡的话,却是让罗杰心里一动。

    《地狱婚礼》这首歌好不好听

    以一个贝斯手的审美,它确实是一支出色的曲子,有一种技术上的美感。

    但这种美感更偏向于技术层面,而不是听觉层面。

    如果以歌迷的角度来欣赏,只听其音,不管它涉及到了多少花里胡哨的指法,《地狱婚礼》顶多算是一首中规中矩的摇滚,算不上特别的出彩,这还得是asaki所编写的完整版本。

    而罗杰,却只是因为在这首曲子上吃过了无数的苦头,练得多了,形成了一种类似于肌肉记忆,记下了贝斯部分的谱子。

    但一首完整的歌曲,却不可能只有一件乐器,至少绝大多数的摇滚歌曲必须要满足这个条件。

    只用一两样乐器的摇滚乐不是没有,但却极为罕见,而且往往有着独特的编曲构架,《地狱婚礼》显然无法满足这个条件。

    不过……没有原版的曲谱,自己就不能改吗

    以罗杰现在的乐理和乐感功底,完全能够做到。

    而且,如果在保留其贝斯音线复杂性的特点上,通过其它乐器,比如吉他和鼓,让整首歌的旋律更加具备声学上的美感,这样一首《地狱婚礼》,是否会比asaki的原作更加出色

    这个,似乎可以尝试一下

    “你真的很喜欢那首歌”

    罗杰忍不住开口,再次向维罗妮卡确认道。

    罗杰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或许,是为了坚定自己修改、完善这首歌的想法吧。

    咦,为什么要从v这里找动力

    罗杰突然觉得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

    还没把这前后关系理顺,就看到维罗妮卡拼命点着脑袋,“我真的超喜欢《》,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录制这首歌哪怕只是个deo也好!”

    “不要急,耐心是一种美德。”

    罗杰安慰了一句,又笑道:“给我一点时间,我要想想怎么让它和其它的乐器融洽地合作。”

    “太好了!”

    维罗妮卡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又连忙道歉:“抱歉,我的意思是,谢谢你!”

    ……

    一旁,安妮冲着罗杰两人的方向努努嘴,对胖子说道:“你看,我就说他们有情况。”

    “也许你是对的。”

    胖子摸着下巴,思索了片刻,拿出钱包:“我赌他们不会搞到一起,五百美元怎么样”

    片刻的沉默过后,安妮的咆哮声响了起来:“你是在耍我吗好歹也是个亿万富豪,出手别这么小气行不行!!”21




第519章 要钱还是要影响力?
    “嘿,卡尔,这边!”

    一座近人高的“蛋糕山”旁,罗杰冲着卡尔大声喊着:“把摄像机拿过来,这是历史性的时刻,必须要记录下来!”

    “ok!”

    临时客串摄影师的卡尔瓦伦丁站好位置,将摄像机对准蛋糕上的蜡烛。

    过生日时要吹蜡烛,这个从古希腊时期流传至今的习俗,如今早已不再代表着迷信和神祗崇拜,仅仅只代表着美好的祝愿。

    在中世纪只有国王能够享用的蛋糕,如今也不再是奢侈品的代名词。

    现在距离乐队的“生日”已经过去了快要一周,不过没有人在乎这一点,所有人都只想庆祝,无论庆祝的是什么。

    “我许愿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制作你们喜欢的音乐。”

    罗杰被一群粉丝围着,站在蜡烛前,第一个许下愿望。

    “希望所有歌迷能一如既往地喜欢和支持我们。”

    胖子的许愿看上去也很正经。

    最后一个是安妮,这家伙眼珠子转了转,高举起双手,大声叫道:“赚钱!发财!所有人,一起赚大钱,发大财!”

    立刻有粉丝开始起哄,跟着叫喊起来。

    最后,变成了整齐一片的呼喊。

    “赚钱!发财!”

    “发财!赚钱!”

    在突然被安妮带歪的口号中,罗杰三人一起,吹灭了蛋糕上的蜡烛。

    安妮似乎又想发起一次“蛋糕大战”,但罗杰早有防备,一直死死地盯着安妮,不给她半点搞事的机会。

    分完蛋糕之后,按照惯例,又到了为粉丝们进行表演的时间。

    “新歌”

    听到几个粉丝的要求,罗杰想了想,点点头,说道:“那就来一首新歌好了。瑞克,去把贾森叫来。”

    格雷西和米娅有了自己的乐队之后,除了必要的工作以外,很少再参加乐队的其它活动。

    不过贾森却是一直在场,混在一群粉丝中玩得不亦乐乎。

    胖子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贾森,将贾森带到了舞台前。

    呃如果只能勉强站的下四五个人的舞台,也能称之为舞台的话,这么说似乎也没什么问题。

    毕竟不是专业的演出场所,条件有限,许多地方只能简单地凑合一下。

    在让胖子去找贾森的时候,罗杰已经拿出乐谱纸,写好了一份谱子。

    看到贾森过来,罗杰直接将谱子递了过去,问道:“这个能弹出来吗”

    贾森飞快地读了一遍,很快就给出答复:“能,就是会有些生疏。”x

    “生疏点没关系,去准备你的键盘。”

    罗杰摆了摆手,继续在乐谱上快速写写画画。

    乐队排练过的曲目,大多都已经发行,无法满足歌迷们想听新歌的要求。

    而少数几首已经练过,却还没有发行的歌,都是民谣圣经里的歌曲,出于项目保密方面的考量,也不太适合在今天这个场合拿出来。

    不过罗杰手中最不缺的就是好歌,听到粉丝们的要求之后,仅仅只想了片刻,就决定拿出一首前世非常经典的金属摇滚。

    这个经典不是指歌曲本身或者它的作者有多大的影响力,而是这首歌因为出现在一部电影的插曲中,成为了某位香江明星的招牌bg。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当贾森的手指按在键盘上,音乐响起的一瞬间,罗杰仿佛看到了梳着大背头,穿着风衣的发哥在向自己走来,甚至还在吃着巧克力

    会有这样的条件反射,实在是因为这首歌,作为bg的那一幕,太过于深入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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