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之色戒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低手寂寞
没人接住隋月月。
洞口外,站了两个大男人,却没谁接住隋月月,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她一脑袋摔在了地上。
幸好,隋月月在下巴即将落地时,及时伸手挡在了下面。
这才避免好看的下巴,被洞口的乱石给磕破。
手肘,却因此擦破了一大块皮。
鲜血忽地冒了出来。
很疼。
但再怎么疼,这点皮肉伤与下巴被磕破,甚至会毁容相比起来,实在不算事了。
不但不算事,隋月月甚至还有些欢喜。
因为剧痛能清楚的告诉她,她不是在做梦,确实自杨逍的魔爪内逃了出来。
接着,她就翻身坐起,伸手拽了下裙子,遮住了那双白嫩的长腿。
这才抬头看向了荆红命俩人,质问道:“为什么不接住我?”
荆红命和谢情伤,同时低头冷冷地看了她一眼。
没说话。
隋月月张嘴刚要再说什么,却猛地打了个冷颤。
方才,她独自面对可怕的杨逍时,都没这样怕,哪怕被凌迟。
但现在,她却怕了。
不是因为老谢俩人算是她的长辈,更不是因为他们比杨逍更厉害,而是因为他们代表着正义。
任何的邪恶,在正义面前,总是有着先天性的心虚。
隋月月低头,左手捂住受伤的右肘时,心里恨恨地地说:“总有一天,你们再也不敢用这种眼神看我了。”
瓦斯的烟雾,自洞内向外翻卷过来,逼的老谢俩人不得不后退。
山洞深处的杨逍,却始终没有任何的动静。
“那个魔头,不会被熏昏在山洞里了吧?”
老谢俩人对望了眼,心里都这样想时,扣着突击步枪扳机的右手手指,却没有松开。
老胡曾经很坦诚的告诉过他们,说他不是杨逍的对手。
因为那个魔头,根本不是正常人类。
就连天下第一高手老胡都这样说了,只要做好浴血拼杀准备,就不会再要任何狗屁颜面的老谢俩人,傻了才会放开枪呢。
隋月月从地上默默地爬起来时,认出他们的手中枪,正是她给小弟们自俄罗斯购买的原装进口ak-47了。
官道之色戒 第1294章 以后对我说话客气点
在隋月月的印象中,荆红命就是那种天塌下来,都不一定眨下眼睛的无敌存在。
她不认识老谢。
可能和荆红命并肩而战,气场丝毫不输给他的人,再差,又能差到哪儿去?
所以月姐敢肯定,老谢也不是一般人,极有可能是老龙腾的十二月之一。
仅仅是一个荆红命,是一个无敌的存在了,更何况再加上一个老谢?
俩人联手,即便是走遍天下也没谁能挡得住才对。
不对,即便是面对杨逍这样的大魔头,宁死也不能丢掉他们的高手气度才对。
可为什么,这俩人此时都手握钢枪,望着烟雾弥漫的山洞,还紧张到情不自禁的舔嘴角呢?
这证明他们很忌惮山洞内的那个大魔头。
在杨逍面前,他们才不在意所谓的狗屁高手风范。
肯定是发现事情不对劲,就会立即扣下扳机。
或者,转身就逃——日后,再到背着双手站在人前,依旧是高处不胜寒的高手风范。
看出这俩人是怎么想的后,隋月月忍不住地想笑。
当然不是讥笑。
即便是荆红命俩人被大魔头给搞得狼狈抱头鼠窜,也没谁有资格笑话他们的。
因为他们面对的杨逍,并不是在他们的祖国兴风作浪。
既然不是在华夏,唯有傻子才会在明知没好处时,还要招惹惹不起的存在呢。
换言之,如果这是在华夏国内,如果没人阻拦山洞内那个大魔头,就会造成哪怕是一个无辜公民的死亡,荆红命俩人明知必死,也会和邪恶血战到底,不退缩。
什么叫英雄?
荆红命和谢情伤这样的人,才堪称英雄。
任何时候都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什么事能做,什么事却没必要死都要坚持。
隋月月笑了,是因为她忽然发现,这俩人居然和她算是一类人。
那就是任何时候,都不会去做无谓的牺牲。
所以,他们才能活到今天。
“我完全可以利用他们满脑子只为华夏的英雄气概,来给我争取更大的利益。”
隋月月心里这样想着,慢慢爬起来时,荆红命说话了:“你还认识回去的路吧?”
荆红命在说这句话时,依旧死死盯着山洞口,头都没回。
隋月月却知道他是在和自己说话,马上回答:“当然知道。”
顿了顿,她又低头看了眼双脚:“但回去的路上,有很多乱石,还要经过一条小河。那条河里,有鳄鱼出没——”
她这番话还没说完,一双鞋子,一个手电,还有一支手枪,就扔在了她脚下。
隋月月在被杨逍挟持到这儿来时,正在罂粟田的太阳伞下,惬意的享受当前来着,随便穿了双塑料小拖鞋。
被杨逍夹在肋下跑了这么远,如果她还能穿着鞋子才奇怪。
回去的路上,那么多乱石还有荆棘,估计走不了多远,她那双白嫩的小脚,就会被割的鲜血淋漓。
仿佛舍不得她的秀足会受伤似的,荆红命俩人才在赶来时,带了一双鞋子。
这是一双男人穿的皮鞋,比隋月月的秀足大了至少五个号。
半高筒的大兵靴,死沉死沉的不说,还散发出浓郁的咸鱼气息。
不用问,这双靴子肯定是月姐那些外围警戒人员穿着的,只是被老谢俩人扒了下来,连同手枪,手电。
手电,可以照亮来时的路。
手枪,却能应付可能会出现的危险。
自从成为月姐后,隋月月平时的衣食住行,立马高了几个档次。
放在平时,就算是拿鞭子狠抽她,她也不会穿这双臭鞋的。
不过现在她却没有一点的犹豫,甚至脸上都没有任何的厌恶,弯腰套上鞋子后,把鞋带系紧,顺手抄起了那把手枪。
动作娴熟的退下弹夹,检查了下里面的子弹数量,又喀嚓一声推上,这才站起身,原地蹦跳了几下,笑道:“鞋子很合脚,多谢两位叔叔。”
没谁搭理她。
隋月月也觉得有丝毫尴尬,又笑着问:“两位叔叔,要不要我调人过来,帮你们捉住那个混蛋?”
谢情伤说话了,就一个字:“滚。”
老谢是个好脾气的,尤其是在他老婆面前,从来都是嬉皮笑脸的,没有一丝丝的男人气概。
唯一能让老谢找回点他是大男人尊严的,就是骂李南方为小兔崽子时。
要知道,他可是连他儿子都没骂过的,典型的慈父啊。
更何况隋月月是如此出挑的一大美女呢?
即便不是腆着脸的讨好,但也不能语气生硬的说滚吧?
隋月月脸上的笑容,立即僵住:“这位大叔,我觉得你不该这样对我说话的。因为我们两个从来都不认识。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可没求着你来救我的。我只是担心你们不是那个人的对手,才好心要调人过来帮忙。你却骂我滚,是何道理?”
谢情伤缓缓转身,怀抱着的突击步枪枪口,指向了隋月月。
他没说话,也没故意把眼睛瞪大。
就这样看似平淡的看着她,不说话。
但隋月月却感觉到了让背后汗毛竖起的杀意,下意识的刚要后退一步,却又在咬了下牙关后,昂起了胸膛,语气淡然:“看我不顺眼,你可以一枪打死我。我相信依着你的枪法,应该能一枪把我脑袋打爆。但——你不敢开枪的。”
谢情伤双眼微微眯起,阴森森地问:“你能确定。”
“我当然能确定。我可是肩负能否让果敢地区回归华夏的重任。”
隋月月说着,缓步走到了老谢面前,就像没看到他指着的步枪,脚下不停,直到饱满的胸膛被枪口指住:“你敢枪杀我,你就是华夏不能尽早收复果敢地区的罪人。百死,都不能赎罪。”
老谢嘴角用力抿了下嘴角,没说话。
只因隋月月说的没错。
无论他有多么想一枪干掉这个女人,都得竭力的忍住。
说句到家的话,老谢宁可开枪把自己的脑袋打碎,现在也不能伤害隋月月开枪。
要不然的话,他和荆红命俩人,也不会在暗中保护她了。
“你不敢吗?”
隋月月得理不饶人,下巴高傲的昂着,问道。
“我不敢。”
老谢好像泄了气的皮球那样,垂下了枪口。
他都服软了,隋月月却还没放过他:“既然不敢,那你们以后就对我客气点。不然,我可不敢保证,我会不会吃饭噎死,走路摔一跤摔死。但无论我怎么死,都不是你们所希望看到的。因为你们比谁都清楚,除了我之外,就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帮你们收复故土了。明白了吗?”
有多少年,除了薛星寒之外,就再也没谁敢当面教训老谢,让他以后对人客气点了?
不但是他,就连荆红命也已经忘记了。
他们忘记,并不代表着没有人敢这样做。
当前正被困在山洞里的杨逍,也许敢,也有资格这样做,可老谢绝不会服气,只会瞪起眼睛和她殊死一拼,宁死也要保卫他男人的尊严。
隋月月也敢了。
她有没有资格?
看看老谢的反应就知道了。
老谢的双颊鼓了下,闷声闷气的回答:“明白了。”
隋月月微微歪头,假装没听到:“你说什么?”
“我说,我明白了。”
老谢抬起头,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以后我再看到你时,会对你客气些。就算你让喊你姑奶奶,我也会遵命的。”
“哟,我可不敢当您的姑奶奶。”
隋月月扑哧一笑,笑面如花:“您和十叔一样,可都是我的叔叔呢。如果您喊我姑奶奶,不但是乱了辈分,而且南方也不会同意。会生气,会打死我的。”
“好了,两位叔叔,那我就先走了。有什么所需要我做的,尽管吩咐。这儿,可是侄女我说了算的。”
隋月月抬手掩嘴,娇笑一声后,转身迈着妖娆的步伐,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
等她走远后,老谢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始终假装不存在的荆红命,抬手轻轻拍了下他肩膀,低声劝道:“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
老谢看着他,眨了下眼睛:“怎么,你也会认为,我在被她无礼冒犯后,会觉得特丢人,恨不得要抓狂,发疯?”
荆红命愕然:“难道不是吗?”
在荆红命看来,老谢隐居在八百那兔子不拉屎的地方,一呆就是二十多年,昔日的雄心壮志,早就被柴米油盐酱醋茶给磨光了。
但越是这样的人,才更要面子。
说不定,比荆红命这个在官场上沉浮的人,更在意别人对他的态度。
不然,刚才他可不会在隋月月建议调人过来帮忙时,冷冰冰的说滚了。
可现在——荆红命盯着他愕然片刻后,恍然醒悟。
怕他因被隋月月冒犯后却不能发作后,可能会引起闷气伤身的担忧,也随即烟消云散。
老谢根本没把隋月月的挑衅,放在心里。
他刚才装出的无奈,愤怒样子,都是为了“哄”隋月月高兴,给那个狡诈的女人一种错觉,以为她连相当牛比的龙腾诸人都能使唤了,那么还有什么理由,实现不了她的建国梦想?
隋月月要建国,不但需要华夏方面在暗中庞大的人力,物力支持,更需要“我肯定能做成这件大事”的信心。
隋月月要什么,老谢等人就给她什么。
包括,信心。
只要她能把所有心计和精力,都用在建国大业上,老谢受点小委屈,又算个狗屁?
荆红命再次拍了他肩膀下,由衷的说:“隋月月是小狐狸,但你却是老狐狸。小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你这只老狐狸的。”
“滚粗,我算什么老狐狸了?”
老谢得意的骂了句,接着又说:“哥们比起秦老七,那才是小巫见大巫。我敢保证,秦老七在看到隋月月后,那恭敬的态度,比伺候他亲妈还要更甚。不信?敢不敢打赌?”
荆红命摇头:“不敢。因为你每次和人打赌时,你都是有绝对把握才——”
他刚说到这儿,就被一个淡淡地声音打断:“我们不妨来打个赌,赌我们三个人,谁能最终活着离开。”
官道之色戒 第1295章 生死对峙
老谢俩人相互吹捧的正高兴呢,依旧弥漫着的烟雾里,忽然传来了杨逍的说话声。
得意忘形的结果,基本都不是太好。
老谢俩人现在是深有感触。
如果不是他们太得意,又怎么会忘记还有个大魔头,需要他们每一根神经都要绷紧,万万不能让枪口朝下?
别看他们的手指还扣在扳机上,依着他们的功夫,也能在零点零几秒内,就抬枪射击。
但就是在这零点零几秒内,已经借着烟雾掩护走到慢慢摸到他们面前几米处的杨逍,就能使出雷霆手段,在中弹之前,至少能把其中一个人毙于手下。
这样说不是在给她吹,而是事实。
任何人在垂死挣扎时,所爆发出的杀伤力都是惊人的。
狗急了能跳墙就是这意思了。
荆红命俩人胜在是多年兄弟,配合默契,手里又抱着突击步枪这种大杀器,自身更是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名动天下的不败神话。
而杨逍呢,则算是个来自外界的异类。
就连骄傲到不行的胡灭唐,都自认不是她的对手,那么就足够让任何人在面对她时,都得小心再小心了。
所以三个各持所长的人,一旦动手,那么鹿死谁手还真未可知。
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三人拼杀的过程,绝不会超过十几秒钟。
毕竟子弹出膛的速度,可是高达每秒三百米以上的。
杨逍的说话声落下后,时间就仿佛凝固了。
三个人的神经却绷到了最大限度,心跳也骤然加速,好像擂鼓那样,几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唯有弥漫在洞口的烟雾,正在随着夜风缓缓散去。
让一身白衣的杨逍,在老谢俩人的视线中,越加的清晰。
相信大家都该清楚,瓦斯催泪弹爆开后,对人所产生的杀伤力,不说是致命的,但肯定能让人失去动手能力,只能双手捂着嘴巴,蜷缩起身子躺在地上,拼命的咳嗽。
杨逍没有这样。
就仿佛这瓦斯催泪弹所爆出的烟雾,只是山间野林间的白雾,除了给她营造出好像站在仙境里的气氛,就再也没有别的作用了。
荆红命眼睛微微转动了下,看向了杨逍的右手。
杨逍的右手里,攥着一块小孩拳头大的石头。
三角形的。
石头的每一个角,都能轻易砸破人的脑袋。
荆红命的目光,又慢慢落在了她的双腿上。
杨逍看似很随意的站在那儿,没什么奇怪之处。
但在荆红命这种杀人行家眼里,却能从她稍稍弯曲的右腿膝盖,左脚向前迈出一小步的姿势上,看出她已经处在了随时都能暴起的状态下。
她若蓦然暴起,右手里的石头,会以可能比子弹出膛还要快,还要猛的速度,砸向谢情伤。
石头砸出去的同时,她整个人则会化成一道幻影,扑向荆红命。
老谢要想避免被石头砸中,那么势必就会迈步躲闪。
而他在躲闪时,对危险有着敏锐预感的第六感,会促使他全心全力去躲开危险,就不能分心去抬枪,扣下扳机了。
等老谢竭力躲开石头时,杨逍已经扑到了荆红命身上。
荆红命或许还能有机会开枪——谁能保证,他在仓皇之下,能把杨逍一枪毙命?
如果不能把杨逍一枪毙命,那么死的就是他。
就连公认的天下第一高手胡灭唐,都说不是杨逍的对手了,这些年来被俗事缠身的荆红命,有什么理由能躲开她的致命一击?
事情真要发展到那一步后,谢情伤还有开枪的机会吗?
没有。
因为大家距离太近了,又是近身格斗,即便是他有机会开枪,也会有误伤荆红命的忌惮。
如此一来,谢情伤失去枪械的优势后,还有把握能灭掉杨逍吗?
依然没有。
当然了,谢情伤拼着两败俱伤,或许真能铲除杨逍——杨逍,是不能死的。
在那份红一号的机密档案中,历代轩辕王都和华夏国运龙脉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
除非老谢俩人不信国运龙脉的传说。
可他们能,或者说敢不信吗?
如果能,如果敢,二十多年前的那位老人,也不会把他们四个人招到京华了。
而且,他们四个人,也不会在这些年内,付出了那么多的牺牲,暗中做了那么多准备了。
所以,杨逍不能死。
老谢俩人,也不想死!
三个人就这样僵持着,很久都没说话。
更没有任何的动作。
此时此刻,哪怕是一只受惊的老鼠,自旁边吱的叫着跑过,都能引发一触即发的决战。
汗水,自老谢额头慢慢地滚落,淌在了双眼内,淹的很疼。
他只能死死盯着杨逍,不敢去看荆红命。
却相信荆红第十当前的情况,比他好不了哪儿去。
杨逍呢?
额头倒是没有往下淌冷汗,可她不住收,缩地瞳孔,就证明她全身紧绷着的神经,始终不敢有丝毫的松懈。
无论她有多么的牛比,在当前这种大家都很忌惮的情况下,也没有丁点必胜的把握。
眼前这两个男人的真正实力,再次给目中无人的杨逍敲响了警钟。
盛名之下,无虚士。
老谢等人不败神话的名头,如果是用嘴吹出来的,那么他们现在早就被虐杀十八遍了。
让人窒息的紧张气氛,魔鬼一般死死笼罩在三个人身上。
当杨逍额头上,终于有细细的冷汗冒出来时,老谢的左腿,已经开始有了轻微的颤抖。
这是他全身神经绷紧太久,都不敢放松一瞬间,所导致的身体本能反应。
“咕,嘎嘎!”
一声诡异的怪叫声,忽然从他们左边十几米外一棵树上传来,打破了这份窒息。
几乎是在同一时刻,荆红命俩人猛地抬枪枪口,扣下了扳机。
就在他们的突击步枪,吐出两道暗红色的火舌时,杨逍右手也已经抬起。
哒,哒哒!
两个点射过后,一个东西自那边树上,打着滚的落了下来。
那是一只猫头鹰。
这只猫头鹰肯定是刚睡醒不久,发现有三个人在那边僵持,谁也不敢动一下后,就有些纳闷,忍不住用它特殊的声音,问他们在干毛。
事实证明,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最好是能悄悄的走多远,就走多远。
实在走不了呢,就在旁边乖乖地当个吃瓜群众就好。
千万别试图贫嘴滑舌的,不然就有可能像这只悲催的猫头鹰那样,在诡笑声未落时,胸脯上就被打了两个枪眼,脑袋更是被一块石头,给砸的不知道飞哪儿去了。
唯有猫头鹰的身子,在地上不甘的扑棱了几下,这才寂然不动。
但它的死,是重于泰山的——
因为它的“及时”出现,才把三个人一触即发的杀招,都引到了它身上。
一触即发过后,现场那种让人窒息的紧张,也顿时烟消云散。
没了杀气,双方都不用担心,对方会猝然发动袭击了。
“呼。”
看着那只伟大的猫头鹰,老谢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脸色疲惫,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无论他有多么的不甘,他都不得不承认,他已经老了——再也不是二十多年前,那个一晚上七次都不知疲倦的四月血鹰谢情伤了。
至于武侠小说里,那些七老八十还能力毙某人于掌下的老和尚,都是作者歪歪出来的。
因为一个人的身体是否强壮,与他的精气神,主要是肾脏有关系。
人的身体,在过了三十之后,其实就是个从鼎盛期,逐渐走向没落的过程。
七八十的老头,如果还能比十七八的少年更厉害,纯粹就是不科学啊——
相比起老谢,荆红命的情况好不了哪儿去。
只是因为生性的原因,他没有做出老谢这种放松动作来罢了。
可他却能清晰感受到,刚才长时间的对峙,是他人生中对敌最凶险的一次。
所耗费的体力,精气神,比他们当年在南越全歼敌方王牌特种兵猛虎连更甚。
“还打吗?”
又是杨逍率先说话。
她的情况,相比起老谢俩人来说,要好很多。
这是因为,一来她本身功夫相当牛比。
二来则是她正是双十多点的年华,精力充沛着呢。
老谢苦笑了下,反问道:“你说呢?”
“我看还是算了吧。”
杨逍想了想,才说:“真要打起来,我没有把你们干掉后,再全身而退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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