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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曾经,剑圣听到郑凡感慨过,他说挺好,这世上有强者不假,但到底没有移山填海的那般大能存在,武功再高,也怕菜刀,管你站得多高,我拿人命填下去,也能给你抹平了。
而眼下,百里剑正在被“抹平”中。
剑客如瓷器,易碎;
巅峰剑客,则是上等的精品,眼下,如同是被一群青砖围住,将要被打碎。
剑圣心里倒是没有贬低燕军抬高百里剑的意思,
但就是忍不住会生出这种打比方的感觉。
世上都传闻,他虞化平曾在雪海关前一剑破千骑,但实则没有一千骑,因为那会儿谁会去数?
说是破千骑,那也是因为破万骑的话,过于夸张了;
且那时野人骑兵本就是逃窜过来的老鼠,尤其是在自己斩杀格里木之后,军心其实已经涣散了,这才给了自己那时的机会。
可问题是,
百里剑没这种待遇。
更重要的是,他先前,已经消耗了太多太多,尤其是那一剑,他献祭了自己的寿元。
当弓弩手开始压制,盾牌手开始前压时,百里剑不得已之下,开始了防御。
随即,
他的剑划开了燕军的盾牌,撕裂了燕军的甲胄,其人,更是果断地选择近身肉搏的方式,希望将自己,置身于对手人群之中以寻求一种保护。
鲜血,不断的飞溅,惨叫声,也在不断地传来。
不管怎样,
他依旧是百里剑。
然而,他的这种“武勇”和“势不可挡”,并未给予到他所想要的局面。
因为陈阳布置的,本就是一支军队中的先登之卒,平日在军队里,吃最好的喝最好的受袍泽尊重,关键时刻,可以第一批冲阵登城的敢死之军。
他们本就是用自己的性命来消耗的,自己的甲胄,自己的兵刃,无非是被用来消弭对方气血的柴火。
而剑客最尴尬的地方在于,他们确实是有举世无双的剑气威力,但却不能如同武夫那般,靠着体魄生吃伤害;
而无论是哪种强者,其自身气血,都不可能绵延不断,总得需要喘口气,给新旧之力,留一个交换的时机;
百里剑没有,
当他再度一剑扫飞面前的八个甲士后,
其自身,也露出了空档。
剑圣在旁边看着,可以很清晰地发现,百里剑并不懂得如何在乱军之中厮杀。
以前的自己,其实也不懂,但有了和郑凡在一起出征的经验后,他慢慢懂了。
杀人和伤人,是不同的概念;
伤人的位置,也有着很大的区分;
有些时候,甚至不需要去追求什么破甲,只需要简简单单的用剑气在对方甲胄庇护不到的位置,开一朵血花,就足以让面前的敌人短时间内失去再战的能力。
这是一笔账,得细心地来算;
可惜,百里剑不会算,因为他一直避免出现这种局面。
终于,
当八根长矛,对着他压下来时,其人一剑横档,再度以剑气扫开一片空档;
可就在这时,盾牌手压上,以盾牌限制其空间,刀斧手趁势于盾牌缝隙之中刺入。
“吼!”
一声宛若野兽一般的咆哮自百里剑口中传出,鲜血裹挟着剑气,将身边的束缚完全震开;
盾牌、兵刃,包括人,全都被掀翻了出去。
百里剑头发散乱,目光里,透着一股子浑浊,其人气息,紊乱得无以复加。
这是一种很憋屈的战斗,若面对的是一群江湖人士,哪怕被围攻,他也依旧可以做到一种轻松写意。
哪怕是数百人的土匪寨子,百里剑一个人也能趁着夜幕,将其踏灭。
但奈何,他面对的是一支不畏死的军队,且还是精锐!
哪怕是剑圣,落于一样的境地,他可以做到比百里剑杀伤更多的人,坚持更长的时间,但,不会改变那最终的结果。
且当百里剑还没来得及回复自己的气血时,骑兵冲入。
百里剑强行起身,一只手攥住一根马槊,随即一剑劈飞一名骑士,紧接着,身形一转,一脚将另一名骑士踹飞下了马背。
剑圣指尖微动,微微摇头。
没这个必要了,明明躲开就是了,可偏偏要去硬碰硬。
骑兵冲过来后,想再调头冲回来,需要一段时间的,这个时间,本可以拿来利用。
剑圣在心底,忍不住地评判着。
果不其然,
连续掀翻四个骑士后,
第五名骑士顺势冲入,马槊,直接钉入了身形还在半空中的百里剑。
“啊!”
战马带着骑士,赋予了马槊极为可怕的冲击力,百里剑整个人被串于半空之中。
骑士手臂下压,将马槊抵于地面。
附近的甲士,则即刻前进,不给百里剑再有反击的机会。
然而,
就在这时,
百里剑眉心之中,出现了一道金色的光点,其双眸位置,更是有鲜血流出。
倏然间,
一股剑气再度提起,
面前的骑士,连人带马,都被劈成了两半。
横扫而出的剑气,将企图靠近的甲士们,再度逼退。
做完这些后,
百里剑一扭头,目光,直接锁向了站在军阵外围的剑圣身上。
剑圣目沉如水,
百里剑则张着嘴,在笑,原本清俊的面庞,此时很是狰狞,洁白的牙齿,也布满了血污。
其手指,在手中长剑剑身上,开始快速地飞舞,似乎是铭刻下了某种东西,而长剑似乎有灵,也主动吸收了不少百里剑的鲜血;
剑圣之前就说过,百里剑走的是类似妖兽一般的路子,自然也就有一些,寻常剑客所不具备的能力。
不过,剑圣倒是能明白他在做什么。
他这是,
在写遗书。
普通人的遗书,是写在纸上的,而剑客的遗书,则写在剑上。
造剑师曾说过,一把剑,之所以是名剑,料好纹路好这是基础,真正的名剑,在于剑客的温养,像是人佩玉一般,都说是玉养人,实则人也是在养玉。
名剑有灵,灵是由其主人所赋予。
剑圣本来也有一把剑的,来自于其师傅的传承,但奈何,那把剑因为一次比武,断裂了,后来,剑圣才找了造剑师,以答应其某个承诺为代价,换来了其亲自为自己锻造的龙渊。
以后,等他老了,等他走了,这把龙渊,也会传承下去,大概,会给剑婢吧。
百里剑争取到这一个空档,
趁着四周的甲士还没再度扑过来,
其人快速于长剑之上写好血书,再将这把剑,向着剑圣所在的位置,投掷了过来。
长剑呼啸,
当来到剑圣面前时,剑圣指尖一点,将其拦下。
百里剑放声大笑;
他这个人,其实不怎么样;
贪生怕死,也没太多的家国大义,做人方面,是真的不行,给不了如沐春风就不说了,总觉得越是了解就越是觉得其小家子气。
但不管怎样,作为曾站在一个台面上的同道,作为一个剑客,面对其最后的一道请求,同样身为剑客的剑圣,会答应他将这把剑给传承下去。
百里剑没说要将这把剑给他的妹妹或者送还百里家,哪怕百里剑一直有藏剑于剑冢留于有缘后代的传统,但百里剑更清楚,此时的他,没资格再提什么条件了;
能传承下去,再找一个持剑人,他已心满意足。
剑圣将这把剑收回身后,闭上眼,微微颔首。
随即,
八根长矛横刺过来,
分别夹住了百里剑的躯干,
已经将佩剑送出的百里剑,其实已经没有了再继续厮杀下去的能力;
但,
当其被长矛架起,同时四周有甲士正准备抛出绳索时,
他摇了摇头,
百里家的少爷,这辈子,走得可谓极其顺当;
恍惚间,
他仿佛看见了自己年幼时,展现出剑客天赋后,家族长辈们的错愕与惊喜;
在百里家剑冢内,他拒绝了去继承某一把家族前辈的佩剑,而是寻来另一把不属于百里家的剑,他说,他会成为家族历史上的剑道第一人,也就没必要去传承祖辈中谁的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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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傲如斯,连祖宗,都可以瞧不起;
当年,白衣扁舟入上京,虽是为了求得龙气以求剑道上的再突破,但看着因自己搅动起来的满城风雨,他依旧在心底,觉得惬意。
这辈子,倒也过得风风光光。
只是,
脑海中最后一幅画面,
却是当年在上京城下,
要是那一天,
自己没有和妹妹调头就离开,
而是拼着不惜一切,去将那姓郑的杀了;
是否,
一切就能改变了?
不,
不会改变的,
因为自己还是怕死的,这个毛病,改不了的。
当绳索即将套中其身体时,
百里剑指尖凝聚出最后一点剑气,
没对着身下的甲士们扫去,而是直接,刺入了自己的胸口。
刹那间,
筋脉尽断!
百里家的少爷怕死是怕死,但真到了这种情况下,面对想将自己活捉的燕人,他还是有勇气去自己给自己一个了结的;
不是英勇,而是他明白,被活捉后,会生不如死。
所以,
他死了。
其身躯被套上了枷锁,再被一众身强力壮的甲士压住,待得有人检查确认死去后,周围的人,同时舒了一口气。
但即使如此,该压着其躯干的人,依旧没敢顺势松手。
“伯爷,百里剑已伏诛!”
陈阳闻言,点点头。
没能活捉,是个遗憾,但自己这次入乾的收获,实在是太多也太大了,这一点点缺憾,压根就不算什么。
另一边,
在百里剑自尽后,
刚被剑圣收于身后的那把剑,发出了轻颤。
名剑有灵,灵在哭泣;
连带着龙渊,在此时也微微颤动作出了某种回应。
不为其人,不为其历,
为的,
是曾站在山巅出现过的那一抹独特的剑气。
宜山伯陈阳亲自来到了剑圣面前,极为客气地询问道:
“剑圣大人,百里剑的尸体……”
陈阳的意思是,按照惯例,他得割去其首级;
因为百里剑本人,有着一种极大的象征意义,他的首级,值得被送往燕京,成为皇帝在太庙夸耀的祭品。
当然了,若是平西王爷有兴趣收集,也可以。
只是,
当着剑圣的面,却毁掉一个死去巅峰剑客的遗体,陈阳心里有些不安,所以来询问。
天大地大,在宜山伯眼里,平西王比燕京的皇帝,其实更大,而他更清楚这位剑圣在平西王面前的分量。
不得不说,当初在肃山大营用最愚蠢的方式和钦差对抗的宜山伯爷,在经历了这一连串的事情后,终于学会了该怎样做人。
剑圣明白他的意思,
道;
“你随意。”
“这……”
陈阳一时不懂剑圣到底是在说正话还是反话。
剑圣将百里剑的那把剑举起,
指尖轻弹剑身,
强行以自身之剑意,压制住了因百里剑的身死而躁动的剑灵;
道:
“我已经替他收过尸了。”
“好,我懂了。”
剑圣拿着两把剑在河边站住,
吹了会儿风后,
回头看去,
正好看见燕军士卒正在割取百里剑的首级。
江湖的剑客,朝廷的军队;
剑圣微微皱眉,倒是没为这个生气,而是在此时,他忽然很想回家,回到自家的那个小院里,喂喂鸡。
忽然间,
剑客猛然想起一件事情,
伸手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
“自己到底在想着些什么东西,
差点忘记了,
那姓郑的,还没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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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第六百七十二章 燕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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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
雅舍,
古色古香的桌椅配着精致的糕点和名贵的茶水,一侧,还燃着檀香;
刚刚泡过澡的平西王爷有些慵懒地斜靠在那里,头发还带着些微湿。
在外头,跪伏着一个中年男子,男子是国字脸,给人一种威严之气;
有这种面相的人,在朝堂上其实不少,因为这个时代,长相也是入仕的资格之一,尤其是在早些年的时候燕国没有科举;
至于说科举百年的乾国,除了个别能力异常突出的,绝大部分能做到相公的,年轻时至少也是个翩翩君子。
而在民间,这种长相的,起码也得是个地主豪强之流;
无他,原本皮囊再好的,甭管男女,苦日子蹉跎了个几年,马上就不成人样了,容貌和气质,得配合着生活条件才能养出来。
眼前这位,就是毗邻相思山地界的彭家庄庄主,叫彭凯。
彭家庄,是一个庄子,但这个庄子人口不少,庄子里,也有属于自己的武装,拉出个两千人来,那真叫个轻轻松松,颇有点《水浒传》中“祝家庄”的意思。
而彭家庄的起源,源自于当年燕军攻乾,乾国主力军队一触即溃,被连连打垮,不得已之下,乾皇曾一度下旨命地方赴京勤王,一时各路地方豪强在致仕大员的带领下,组织义军,奔赴上京保卫官家,有点像是开了地方团练。
战后,这些义军被遣返回去。
但开了荤的人,很难再回去继续啃草了,再加上乾国朝廷不吝册封,有意拔高武人地位,蓄养乾国武德,所以很多义军的领袖,都被封了官职,大部分都是虚官,没实差,但至少也是朝廷官方承认的身份进阶。
当然了,这里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名分给高了,真金白银的赏赐,就可以少一些了。
彭家庄就是在这种情形下建立起来的,前任庄主姓彭,而彭凯则是其义子,娶了其闺女成了人家女婿,庄主死后,因其长子和次子都死于勤王途中,余下俩儿子,一个体弱一个年幼,故而由彭凯继承了他的位置,进一步地发展巩固了彭家庄。
“呵呵,进来吧。”
“是。”
彭凯走了进来,没敢坐,而是换了个正面的方向,重新跪伏了下来。
他跪得很标准,而且是燕国的跪礼。
“本王先前一直认为,乾人虽然在战场上,不是我燕军的对手,但乾人的银甲卫,确实是压我大燕密谍司不止一头。
但本王真没想到,在这里,居然有我大燕密谍司埋下的钉子。”
“回王爷的话,我司这些年,其实一直在发展壮大,只是以前……”
“好了,不用与本王解释,毕竟,本王这次也是因为有你,才得以脱险,本王之所以说这些,是本王在表达歉意。
来,本王就用你的茶,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说着,郑凡端起茶杯。
彭凯抬头,看着王爷,膝行上前,小心翼翼地接过茶杯,顾不得烫,一口饮尽!
“卑职能为王爷效力,此生无憾!”
彭凯额头抵着地面,重重地磕了个头。
“坐着说话。”
“喏!”
彭凯坐了下来。
可以看出来,他的激动,是真实的。
作为密谍司在乾国的钉子,一个需要隐姓埋名苦等时机的暗谍,这些年,必然承受了太多的苦;
但他是幸运的,他在这里,等到了大燕的王爷,而这位王爷,刚刚破了乾国的上京!
“王爷,上京城破的消息,货真价实,卑职原本在上京城的家人早早地就传信回来了,其后卑职又派人特意去打探过,上京的皇宫也被我大燕虎贲攻破了,抓走了不少王公贵族。”
郑凡点了点头。
虽然这场突袭,是由他指挥的,但他毕竟没有亲自参与,其后,更是不断地突围和躲避乾军的围捕,对外头的消息,知道得并不多。
最早时候,因为银甲卫的关系,好几次差点被乾军给包了饺子,只不过后来,银甲卫的活动频率开始降低了,乾军对自己的威胁,也在不断降低。
但在快靠近相思山地界时,还是遭遇到了一支乾军的阻击,最终,还是靠彭凯带人击溃了那支乾军将自己接应进了彭家庄。
“王爷麾下的三先生,应该不日将折返归来。”彭凯又说道。
薛三和陈雄带的那支兵马,是郑凡最早派出去的疑兵,只不过没起到什么太大的效果,因为乾人比自己想象中要激进一些,当然,后续的发展是乾人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这个王爷,会比他们想得,还能更激进。
总之,薛三这支人马到达相思山,并未发现乾军主力后,马上就进行了转移,中途,还和彭家庄进行了一番联系。
现在薛三具体在哪儿,郑凡也不清楚,不过应该很快会回来。
“彭凯。”
“卑职在。”
“你觉得,这一次之后,乾国,将会如何?”
一个深耕于乾国的密探,坐到一方拥有自身武装的豪强位置,是有这个资格给予自己一些意见的。
“回王爷的话,乾国接下来,必然大乱。”
“说具体一点。”
“是,中枢一毁,接下来将导致的,是像卑职这种的乾国地方豪强进一步的坐大,朝廷对地方的威慑将进一步地削弱。
且若是此时,我大燕要是能发大军,将三边包围起来,乾国后方,怕是无力再支援三边前线。”
以前,乾国是一个真正集权于朝廷的国家,为了确保朝廷中枢的至高无上,对地方,实行的是一种近乎阉割的方式;
这使得乾国在外战时,很是怯懦,但对内镇压方面,很是稳固。
而这一次上京城坡,乾国朝廷颜面尽失,接下来想要再整合起地方上的力量,就难了。
说白了,中枢的威严,很多时候就靠的是那张面皮,当所有人都认同时,它就是高高在上的存在,而当这面皮被扯下来后……
说不得乾国又会变成当年大夏崩塌后,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的局面。
“本王之所以这次行险招入乾,还不是因为我大燕国内,真的经不起大耗了么,乾国,是必须要灭的,但不是现在。”
彭凯目光里流露出一抹黯然,但很快就被自己隐去。
他当然希望大燕能够即刻挥师南下灭掉乾国,最起码,灭掉乾国一半,这样一来,他的隐藏身份就能够见光了。
而若是接下来大燕不准备大举攻乾的话,他,以及这座彭家庄,就得……
“跟本王回晋东吧。”郑凡说道,“当然,你若是想要继续待在密谍司里,也可以,这次也算是立大功一件,回去,也能高升了。”
“卑职愿追随于王爷身边效力!”彭凯做出了选择。
“那你这个庄子,我三儿或者宜山伯他们到了,就一起迁移走吧。”
“王爷……真的可以么?”彭凯露出了惊喜之色。
郑凡点了点头;
其实,彭凯作为一个密谍司的钉子,钉在了彭家庄,虽然一直“身在乾营心在燕”,但到底在这里成了家也立了业;
没谁是天生的铁石心肠,哪怕是谍子也是如此,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谁又愿意抛妻弃子?
就在这时,小楼西南区域,也是同属彭家庄的范围,传来了一阵叫喊声。
小楼附近的燕军士卒马上警戒起来。
陈仙霸和郑蛮两个更是直接上了楼;
王爷本人倒是很平静,指了指那边,问向站在自己身边的彭凯:
“怎么了?”
“一些家事,惊扰到王爷了,卑职这就去处理。”
“罢了,远来是客,既然本王是来做客的,自然也得拜访拜访。”
“王爷……”
“来,带本王去见见。”
“喏。”
彭凯在前头引路,燕军甲士跟随,到另一个院落前时,发现院子里,有二十几号人持刀对外,而外围,则有百来号人彭家庄的人指着他们。
彭凯上前,对着里头的人呵斥道:
“都在干什么,把刀给我放下!”
那二十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原本他们人数上就不占优势了,再看到前面出现的一众燕军甲士,气势上,直接就馁了下去,当即不少人在家主的呵斥下,丢下了兵刃。
唯有领头的一男一女,怒瞪着彭凯。
男女的年纪,都不算大,女子可能也就十六七岁,男子,也不到二十,都是年轻人。
“三伯,我真的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
女子手中拿着的是一把剑,其在呵斥彭凯的同时,直接持剑向郑凡扑来。
陈仙霸径直上前,一锤将对方的剑挡开,随后一脚跟上,将女子踹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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