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南非当警察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鲇鱼头
在殖民地,英国人最常见的教育方式就是皮鞭加荆条,学校是不用想的,英国人永远不会通过学校教育印度人,印度在英联邦内唯一的作用,就是为大英帝国提供足够的廉价劳动力,英国人才不会自找麻烦,对印度人提供教育。
印度的这些土王,对于底层民众的态度也和英国政府一样,土邦制度在印度根深蒂固,土王们也知道土邦制度会阻碍印度的发展,但是没有人在乎这件事,维持现有的制度,土邦王公就能得到最大的利益,没有人向改变这一切。
“我明白勋爵,其实我只是担心,我们在达卡的工作会遭遇太多的阻力。”罗克当然不会节外生枝,2.5亿印度人,想想就让罗克畏惧,教不过来的,不是什么人都有某党的魄力。
“别担心勋爵,咱们什么时候去达卡还不确定呢——”贝洛克勋爵的看法和马科斯·劳埃德少将一样,腐国效率低下是公认的,罗克和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官兵可以在加尔各答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罗克当然没意见,但是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厨师就很有意见,如果按照新编第一骑兵师的标准,那么在印度,根本采购不到可供新编第一骑兵师食用的食物,加尔各答已经是印度最发达的城市了,但是在加尔各答的市场上,几乎所有的食物都不符合新编第一骑兵师的标准。
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厨师长叫记一书,是马文的徒弟,罗克在出发之前,就向记一书多次强调过食品安全意识,所以新编第一骑兵师在抵达加尔各答后,所有的食材都是记一书亲自采购的。
让记一书没想到的是,在加尔各答的市场上,根本买不到符合新编第一骑兵师要求的食材,所以记一书最后没办法,只能买了几头牛,准备作为新编第一骑兵师的食物。
但是牛在印度的地位非常高,所以记一书的这个决定,又给罗克带来了麻烦。
重生南非当警察 325 不够用
说白了还是语言习惯问题,全世界大概除了印度之外,都知道点头yes摇头no,唯独印度人不一样,他们点头是拒绝,摇头才是同意。
而且印度人的摇头和点头还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摇头和点头,而是按照一定诡异的角度摇头晃脑,这传递出来的信息就截然不同。
记一书去购买食材的时候,因为沟通不畅,和店老板发生冲突,大头巾警察赶到之后,无论记一书如何解释,大头巾警察都不相信记一书是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厨师,然后记一书就被警察带走。
罗克知道消息后,立即命令官靖去警察局要人。
让罗克没想到的是,官靖去了市场附近的警察局之后,却没能如愿找到记一书,警察局声称记一书根本不在警察局内。
“加尔各答这方面的情况有点复杂,不同地区的警察局存在跨界执法行为,人也有可能是被其他警察局带走,别着急,慢慢找。”贝洛克勋爵不理解罗克焦急的心情,新编第一骑兵师这才刚刚抵达加尔各答,但是居然弄丢了自己的厨师,这可不是个好兆头。
“去市场,把报警的那个店老板找出来,问问他人在哪里?”罗克不兜圈子,直接去找当事人。
这个决定是对的,官靖最终是在店老板的亲戚家找到了记一书。
记一书也是大意了,没有带警卫就直接去市场,而且买东西时直接使用的是英镑,结果被店老板当成是骗子,出警的警察是店老板的亲戚,把记一书带走之后,并没有带回警察局,而是带回自己家里,试图对记一书进行敲诈。
官靖找到记一书的时候,记一书已经被打断了一条腿,人也只剩下一口气。
这一次不用罗克要求,加尔各答警察局效率高的很,以最快的速度抓人抄家,给记一书和新编第一骑兵师的赔偿是五头牛。
“我的人断了一条腿,只剩下一口气,送回约翰内斯堡之后要修养半年以上,还很有可能留下后遗症,这一切就只值五头牛?”罗克强忍怒气,和加尔各答警察局的局长加菲尔德·亨廷顿交涉。
“勋爵,这里是加尔各答,五头牛已经是极限,而且牛在印度的地位非常高,就算是要买来吃,也不能直接说,而是要说买回来使用,这样就不会出现问题。”加菲尔德·亨廷顿是英国人,他大概不知道罗克是怎么维护华人利益的。
“那么好吧,涉事当事人是怎么处理的?”赔不赔偿其实都无所谓,罗克也不在乎这点,当事人的责任肯定是要追究的。
“涉事警察已经被停职,等待后续处理,不过勋爵你知道的,现在加尔各答的形势比较紧张,我们不大可能公开处理,也不可能处理的太严重。”加菲尔德·亨廷顿实话实说,这个结果肯定不能让罗克满意,不过加菲尔德·亨廷顿也没办法。
其实加尔各答的形势也没严重到哪儿去,随着罗克对印度了解到深入,罗克发现印度人真的不值得同情。
1857年,印度曾经爆发过反对英国东印度公司殖民统治,争取独立地位的民族起义,这次起义的规模并不是全印度,只是北方有限的几个邦,全印大多数王公贵族都是站英国政府立场,对英国政府尽可能提供帮助,最终导致起义失败。
所以英国对那些亲英的王公贵族刻意笼络绝对是有理由的。
这一次的骚乱也是一样,上一次民族起义失败之后,英国终结了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统治权,将统治权收归政府所有,之后英国就对印度实行直接统治,驻扎在印度的部队有数万人之多,再加上由印度人和廓尔喀人组成的部队,足够对印度零星的骚乱进行压制。
骚乱的中心就是在罗克要去的达卡,那里现在本身就有数千驻军,治安的压力其实并不大,所以加尔各答还能夜夜笙歌,醉生梦死。
既然加菲尔德·亨廷顿办法不多,那罗克也不强求,不过罗克希望得到加菲尔德·亨廷顿的配合。
“怎么配合?”加菲尔德·亨廷顿很好奇罗克会怎么处理。
“帮我安排几个人跟涉事人住进同一个牢房。”罗克也是当过警察的人,要绕过法律简直不要太简单。
“勋爵,如果不经过法律审判,私下的报复,并不能起到警示意义。”加菲尔德·亨廷顿同意帮忙,但是不认为这会解决问题。
罗克根本不想警告其他人,记一书肯定是要送回约翰内斯堡的,以后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厨师出门采购,罗克肯定会派警卫跟随,到时候还有人敢故意刁难?
罗克还就不信了。
安排几个人进监狱,对于加菲尔德·亨廷顿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耿飚亲自出马,带着四个人去了警察局。
罗克没问耿飚是怎么操作的,但是第二天警察局就传出消息,昨天晚上监狱里的囚犯发生大规模斗殴,有四个人被人打断四肢,现场简直惨不忍睹。
记一书被打断了腿,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医生会为记一书提供及时治疗,回到约翰内斯堡之后,记一书还会得到紫葳医院的后续治疗。
监狱里断手断脚的家伙就比较倒霉,印度这种情况,想得到有效治疗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那几个人的下场一定会很悲惨。
罗克不管那几个人的命运,他们是罪有应得,圣诞节当天,一名达卡的土王来拜访罗克,携带的礼物是一个用黄金铸成的佛像,大概是土王希望罗克能研究下,印度的黄金和约翰内斯堡的黄金有什么不同。
新编第一骑兵师肯定是要前往达卡的,所以有人给罗克送礼很正常,马科斯·劳埃德之前就提醒过罗克,那几名在宴会上认识的土王,大概接下来这几天都会拜访罗克。
让罗克稍有意外的是,到现在为止,也就只有这一位叫维萨卡姆的土王上门,看样子其他几位土王对罗克并不信任。
罗克没有拒绝维萨卡姆的礼物,这年头的规则就是这样,罗克自己还给阿德送礼呢,到了印度也没必要装清廉。
当然罗克也不会有拿人手短之类的情绪,一个小小的金佛而已,罗克最不缺的就是黄金,如果维萨卡姆提的要求太过分,罗克也不会同意。
结果维萨卡姆找罗克的目的,居然是希望能长期从约翰内斯堡购买粮食。
“东孟加拉的情况很复杂,境内多山地丘陵,我们的粮食一直不够吃,每年都有很多人饿死,现在东孟加拉还有很多人挨饿,我听说约翰内斯堡的粮食很多,价格也很便宜,所以——”维萨卡姆的英语比大多数印度人的英语都更好,虽然英语是印度的官方用语,但是印度人的英语发音也是让人一言难尽,也就是甘地那样曾经前往英国留学的人,口语才比较好点。
但是也好的有限。
想到这里,罗克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不过都不需要罗克询问,维萨卡姆就直接交代:“我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就知道南部非洲,曾经有一度我差点要前往南部非洲工作,但是后来我还是选择回到印度,尼亚萨兰勋爵,我需要你的帮助,我知道约翰内斯堡的粮食产量过剩,而东孟加拉的粮食产量严重不足,如果我们能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这会解决我们两方面的问题。”
维萨卡姆说的没错,约翰内斯堡的粮食产量确实是过剩,罗克也很希望开辟对外贸易渠道,印度明显是个不错的选择。
所以罗克同意的就很愉快,并且希望维萨卡姆在适当的时候前往约翰内斯堡,到时候罗克会和维萨卡姆好好聊一聊。
现在不合适,罗克和维萨卡姆现在充其量只是建立起初步关系,要做生意还是要真金白银,特别是长期的大量采购,这需要维萨卡姆去和约翰内斯堡农业协会进一步沟通。
送走维萨卡姆,罗克让人找来阿萨姆邦的资料。
这时候罗克才发现,阿萨姆邦还不叫阿萨姆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出现这个名字,这个时期的阿萨姆邦是东孟加拉的一部分,印度独立之后,孟加拉并没有加入印度联邦,而是决定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东孟加拉则是留在印度联邦之内,孟加拉正好位于印度和东孟加拉之间。
英国埋钉子的水平确实是高。
“阿萨姆”这个词是傣族的别称,所以阿萨姆人,很大可能是傣族的一个分支,东孟加拉是印度情况最复杂的一个地区,境内多山多丘陵,民族众多,部族之间对抗严重,一直到二十一世纪都还频繁发生不可描述的严重暴力事件。
罗克看到对东孟加拉的介绍也是头疼得很,这么小的地方,几十个民族,上百种语言,不仅仅是因为孟加拉分治,对英国政府的抵触情绪严重,境内各部落之间的冲突也非常频繁,在罗克的标准里,反人类之类的行为简直经常性发生。
罗克突然感觉,两个连的部队可能不够用。
重生南非当警察 326 都是自找的
虽然罗克三令五申,但还是有人接连病倒,最让罗克意外的是接替记一书成为厨师长的丹尼斯·冯。
厨师都有个坏毛病,买东西的时候喜欢尝一尝味道,确定食材合格才会购买,丹尼斯·冯就是因为这个尝一尝病倒的。
罗克头疼不已,新编第一骑兵师离开约翰内斯堡的时候,一共带了20名厨师,现在部队还没有去达卡,厨师已经减员十分之一,恐怕继续下去,官兵们连饭都吃不上。
罗克因此在此强调食品安全意识,特别是炊事班,如果再出现问题,罗克就真要处理人了。
一月五号,部队终于要出发前往达卡,临出发之前的晚上,扎克拿着前几天维萨卡姆送给罗克的金佛来找罗克。
“确定是镀金的?”罗克简直难以置信,不想送礼就别送,送个镀金的佛像给罗克,这是看不起人吧。
扎克非常确定,他在约翰内斯堡接触的金器多了,重量对不对,拿在手上掂量一下就知道。
罗克简直无语,还以为维萨卡姆为人还比较靠谱,现在看来哈里·斯宾塞说的真没错,在印度,最好什么人都别相信。
达卡位于孟加拉中部,距离加尔各答240公里,不过要从陆上前往达卡并不容易,还是坐船比较省事,一月二十号,在抵达印度一个月之后,新编第一骑兵师终于抵达目的地达卡。
达卡是东孟加拉地区的首府,城市内遗留有大量莫卧儿帝国时期的建筑以及清真寺,达卡也被称为是“清真寺之城”。
新编第一骑兵师的驻地在城北的弗格森军营,这里之前驻扎的是一支英军部队,军营内的设施还算完善,有独立的水源,罗克总算是放心不少。
“如果你不想住在军营内,可以住在巴拉·卡特拉宫,那是莫卧儿帝国时期的一位王子修建的,用来接待来自东方的商队,应该会更符合你的习惯。”贝洛克勋爵对罗克有特殊照顾,这也是英军传统,很少有高级军官住在军营内。
“不用,住在军营里挺好,方便指挥部队行动。”罗克婉拒贝洛克勋爵的好意,虽然罗克也不会平易近人到和官兵同吃同住,但是住在军营外就太过分了。
“那好吧,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进入工作状态,你的部队主要负责北城区的安全,没有问题吧?”贝洛克勋爵离开加尔各答之后状态完全不同,他和罗克一样也是责任重大。
“没问题!”罗克斩钉截铁,北城区是达卡的富人区,众多莫卧儿时代遗留下来的古迹都在北城区,南城则是达卡的贫民区,看样子贝洛克勋爵根本就不关注。
转天,罗克就命令部队逐步接手北城区的防务。
“
达卡也有警察局,新编第一骑兵师主要还是配合警察局的工作,在主要的路口设置固定岗哨,然后在主要街道安排部队巡逻,处理突发事件,一般性事件不用管,自然由达卡警察局负责。
达卡的治安形式确实是很严峻,新编第一骑兵师抵达达卡的当天,达卡北部钠克拉地区发生部族冲突,钠克拉警局无力制止,向达卡求助,贝洛克勋爵立即命令驻扎在达卡的第35营出兵向钠克拉地区增援,并且统治罗克做好部队出动准备。
“第35营是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这些部队几乎没有任何作用,所以估计第35营无力制止纳克里地区的冲突,如果失态进一步扩大,那么就需要新编第一骑兵师出动,新编第一骑兵师已经是达卡最有战斗力的部队了。”贝洛克勋爵虽然知道不妥,但也只能先用第35营顶上,新编第一骑兵师刚到达卡,需要一段时间的修整。
“没关系勋爵,新编第一骑兵师现在就可以执行任务。”罗克一点也不担心,和在约翰内斯堡时的训练相比,现在新编第一骑兵师的官兵就跟郊游差不多,根本不需要修整,随时可以投入战斗。
只是部落冲突而已,没准还停留在梭镖大刀的层次,所以罗克并不认为制止冲突有多难。
“别着急洛克,会有机会的。”贝洛克勋爵不着急,达卡这种情况,新编第一骑兵师肯定有上战场的机会。
恐怕不管是罗克还是贝洛克勋爵,都没想到第35营居然会败得这么快,败得这么惨,仅仅是一天之后,第35营就逃回达卡,他们不仅没有成功制止冲突,反而大败亏输,一部分士兵甚至丢掉了自己的武器。
贝洛克勋爵简直是要疯,知道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不中用,但是不知道居然是这么不堪,第35营所有的军官回到达卡之后的第一时间就被关禁闭,所有士兵全部留在军营内禁止外出,贝洛克勋爵甚至考虑请求取消第35营的编制。
“抱歉洛克,新编第一骑兵师必须出动,我们要以最快的速度制止冲突,必要的时候可以开枪,我给你全部的权利。”贝洛克勋爵找到罗克的时候再也没有保留,只要能遏制事态发展,贝洛克勋爵不在乎罗克使用任何手段。
“交给我吧勋爵,不过我只有两个连,还要负责北区的治安,要给我一些辅助部队。”罗克有要求,也想看看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是多么不堪。
负责为新编第一骑兵师提供协助的是第21营,这是一个由一半印度人、一半廓尔喀人组成的部队,罗克对这支部队还是颇为期待的,印度人组成的部队是烂泥扶不上墙,廓尔喀人组成的部队就一直表现优秀,罗克很想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
廓尔喀人是尼泊尔一个山地民族,身材不高,但体魄健硕,吃苦耐劳,英勇善战,由于尼泊尔境内80%是山区,所以廓尔喀人自幼在坎坷的山路上行走,练就了一双“铁脚板”,他们性格强悍,身体健壮,特别善于山地战和近战。
从1815年开始,英国政府开始招募廓尔喀士兵,在此后发生的所有与英国有关的冲突或者战争中,都有廓尔喀雇佣兵参战的身影。
1857年,印度爆发民族起义时,如果没有廓尔喀部队为英军浴血奋战,英国对印度的殖民统治就可能彻底崩溃,廓尔喀人最著名的战绩是在1919年,当时在阿姆利则,廓尔喀雇佣兵用机枪向和平示威的人群扫射长达一个小时,数以千计的锡克教徒和印度教徒死于非命。
英军在印度的所有仆从军,军官都是纯正的英国人,第21营的营长叫马尔斯·霍华德,他是霍华德家族的成员,不过和温斯顿一样没有爵位继承权,所以才来到印度工作。
“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当然不可靠,我的部队里有两个连队的印度人,两个连队的廓尔喀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会派遣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执行任务,他们连最简单的工作都做不好,很多人入伍一年以上,还学不会正常的保养步枪,如果让我选择,印度人连承担夫役工作都不合格。”马尔斯·霍华德对印度人的怨念很大,英国政府希望借助印度的人力资源,所以把印度形容成“女王皇冠上最耀眼的明珠”,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印度人口确实是多,但是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少校,难道就不能组成全部由廓尔喀人组成的部队吗?”罗克很好奇,明明有更优秀的兵源,为什么英国政府还执迷不悟。
“将军,这就是问题所在,国会的老爷们并不知道印度人的实际情况,所以对印度人还寄予厚望,我们所有的部队,都要求至少征召一部分印度人,要不然这些印度人要造反的——”马尔斯·霍华德也很无奈,只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这种情况,罗克也实在是无话可说,一月25号,新编第一骑兵师a连,汇同第21营,全军共计850人,离开达卡向钠克拉地区出发。
为了照顾第21营官兵的情绪,a连并没有乘坐汽车,而是徒步出发,和第21营一样。
也还是不一样,a连虽然没有乘坐汽车,但是物资装备都是使用汽车运送的,所以a连官兵可以轻装上阵,这和第21营对比鲜明。
让罗克没想到的是,这年头英军部队的装备水平也是低得很,第21营别说汽车,全军连马匹都少得可怜,只有军官和少量传令兵有马,所以马尔斯·霍华德对a连就羡慕的很。
“勋爵,真难以想象,你们新编第一骑兵师的装备居然已经先进到这种程度,感觉我在印度都已经和文明社会脱节了,在这里呆的时间长了,我感觉我就是个真正的乡巴佬,根本不知道文明世界的进程。”马尔斯·霍华德坐在罗克的“猛虎”里感叹不已,对新编第一骑兵师的装备水平有了新的认识。
罗克就无言以对,实在是罗克来印度并没有携带战马,要不然罗克也不想出这个风头。
一天之后,部队抵达钠克拉地区边境,这里的情况确实很糟糕,暴徒破坏了钠克拉地区对外所有的交通要道,汽车根本无法前进。
罗克还想让a连负责疏通道路呢,马尔斯·霍华德就满脸狞笑:“让第一连和第二连去,这就是他们存在的意义!”
第21营的一连和二连,是全部由印度人组成的部队,罗克突然明白了印度人组成的部队为什么表现这么差,恐怕和英裔军官的使用方式也分不开。
重生南非当警察 327 不可接触
事实证明,白人军官看不上印度人绝对是有理由的,就连简单的疏通道路,那些印度人都做不好。
英军所有的驻印部队,军官都是由白人担任,普通印度人就算是表现再优秀,最高也只能到军士长这个级别。
这其实很打击印度裔士兵的积极性,几亿人的国家,表现优秀的人其实也不少,但是在印度这种地方,如果他们是低种姓出身,那么他们就永无出头之日,不仅仅是高种姓的婆罗门们不给他们机会,就连英国人也不会给他们机会。
这个现状其实是很让人绝望的,如果罗克出生在印度这种国家,恐怕也会想尽一切办法离开,脱离这个环境。
所以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有能力的年轻人一代又一代的外流,没有能力的就只能随波逐流混日子。
英军部队的印度人基本上都是这种状态,他们就算是表现再好,也不可能成为军官,所以当兵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份养家糊口工作而已。
也不对,印度裔士兵的薪水,大概是无法养家糊口的,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他们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他们使用的步枪,还是已经被新编第一骑兵师淘汰了的马蒂尼·亨利,所以用马尔斯·霍华德的话说,白人军官日常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看好士兵们手中的武器,要不然很多士兵是会偷偷把武器卖掉换钱的。
命令下达之后就被层层分解,然后罗克就看到白人军官拿着鞭子向放羊一样,赶着那些印度裔士兵去清理障碍。
这些鞭子是用布条缠着铜条做成的,与其说是鞭子不如说是短棍,罗克注意到一个动作缓慢的家伙被白人军官斥责,然后几名大头巾拎着这种短棍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狂砸,下手凶狠程度简直让人触目惊心。
动手的和挨打的其实都是印度人。
“对付这些懒猪,不用鞭子不行,他们不看到鞭子是不会行动的。”马尔斯·霍华德冷漠脸,这一幕大概也是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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