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南非当警察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鲇鱼头
“别谢我,这个问题上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还有,如果去印度,不管是什么事,都不要交给印度人去办,也不用指望印度的官员和军队会给你们提供什么帮助,他们只会拖后腿。”哈里·斯宾塞最后给罗克的这个建议最重要。
回到紫葳镇,罗克去找阿布,希望阿布能尽快开发出针对疟疾的特效药。
“药早就有了,虽然我们还没有搞清楚青蒿为什么能够治疗疟疾,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使用青蒿制成药物,现在医药工厂已经能提供治疗疟疾的药物,效果还不错,比金鸡纳霜强多了,至少没有那么多的后遗症。”阿布的效率还是很不错的,研究白药给阿布带来了丰厚的收入,这极大激发了阿布对于药物研究的热情,这段时间对青蒿和青霉素的研究进展都很快,生物实验室已经开始尝试提取青霉素,一旦成功,这又是一个巨大的金矿。
“非常好,加快对青蒿素和青霉素的研究,告诉你手下的研究员们,我会给他们发奖金。”罗克大方得很,自己吃肉,手下人最起码也要喝点肉汤。
其实阿布对他的手下也不错,拿到分红之后,阿布已经给研究所的研究员们发了一次奖金,奖金额差不多占据阿布个人分红的一半左右。
回到家之后,罗克并没有对菲丽丝提起要去印度这件事,罗克也不知道要去印度多长时间,没准几个月就行,没准要一两年,考虑到印度的卫生情况,罗克不准备让菲丽丝和盖文跟着去印度,菲丽丝还好点,盖文就实在是年龄太小,万一在印度有个好歹,罗克哭都没处哭。
菲丽丝这段时间心情就比较复杂,艾达现在也在紫葳镇,每天都会带亚瑟来找盖文,每一次盖文见到亚瑟都非常高兴,哥俩玩的不亦乐乎,两个母亲就轻松得很。
看到盖文这么高兴,菲丽丝的心情是又喜又忧,喜的是盖文有了玩伴,可以健康成长;担心的自然是看到艾达就这么肆无忌惮的出入男爵府,心里实在是慌得很。
可是又没有足够的理由拒绝,艾达的刻意讨好不是一般人能拒绝的,菲丽丝惊讶的发现,自己对于很多问题的看法和艾达简直完全一致,换句话说就是两个人三观简直就是天作之合,艾达比菲丽丝大个几岁,在很多问题上的看法比菲丽丝更成熟,恐怕菲丽丝都没有发现,她现在对艾达也是越来越喜欢。
菲丽丝的母亲在菲丽丝很小的时候就去世,然后菲利普就没有再娶,菲丽丝上面又是两个哥哥,所以菲丽丝在成长过程中,母亲这个角色其实是缺失的,艾达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菲丽丝身边这个角色的缺失。
所以艾达带盖文来找亚瑟的时候,罗克在场就比较尴尬,罗克不在,菲丽丝和艾达反倒是相处的很愉快。
艾达也确实是很聪明,每一次过来都会给菲丽丝带点小礼物,有时候是亲手烘烤的饼干,有时候是伊特诺最新款式的首饰,有时候就是给盖文的衣服。
“看看这个,这是标准的清国服饰,据说还是清国国王才能戴的帽子——”艾达很得意的跟菲丽丝介绍,为了得到帽子的样式,艾达可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真的?好难看!”菲丽丝有点惊讶,国王的帽子不大好看,和菲丽丝想象中的王冠不同。
如果罗克看到,估计罗克能笑掉大牙,清国的那叫皇帝,欧洲国家的君主才叫国王,而且清国皇帝戴的那叫“朝冠”,艾达弄到的这个,是清国官员戴的顶戴花翎,压根就是两码事。
“难看不难看没关系,主要是这个象征意义啊,国王戴的帽子象征着什么你不会不知道吧。”艾达头上要是有角,身后有尾巴,一定就是个小恶魔。
不对,按照西方传统,艾达这样的应该是女妖。
“我可不想让盖文以后当国王。”菲丽丝果断拒绝,艾达的功利心还是有点重,这是艾达和菲丽丝最大的不同。
“在尼亚萨兰,盖文就是国王。”艾达说的没错,盖文只要长大成人,以后肯定会成为尼亚萨兰的国王。
“我只想盖文能健康平安长大就行,当不当国王无所谓。”菲丽丝没有艾达那么强的功利心,看着正在一起愉快玩玩具的亚瑟和艾达,菲丽丝随口说道:“你要是想,以后就让亚瑟继承洛克的爵位——”
这话说的有点随意,话一出口,连菲丽丝自己都很惊讶。
艾达的表现及更惊讶了,马上就红了眼圈。
不过还是能稳定住情绪,然后艾达就微笑:“不可能的,未来的尼亚萨兰男爵一定会是盖文,我要把亚瑟培养成全世界最成功的商人,成为盖文最好的助手。”
这算是表明心迹了,菲丽丝心中百味陈杂,一时间连话都说不出口。
晚上罗克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盖文头上戴着顶戴花翎,身上穿的倒是一件皇帝才能穿的龙袍。
“哪儿弄来的这个东西?”罗克还是很惊讶的,两辈子加起来,罗克这也是第一次看到真正的龙袍。
“艾达送来的,你看是不是很合适?”菲丽丝提到艾达的时候很轻松,罗克就很惊讶,根本不知道菲丽丝和艾达的关系居然已经好到这个份上。
“穿错了,皇帝的衣服,官员的帽子,简直不伦不类。”除了华人,罗克不喜欢清国的一切。
“你不喜欢吗?”菲丽丝马上敏感的意识到罗克的排斥。
“改天我给你找一找真正华人的传统服装,这些衣服就算了,清国的统治者并不是华人,这套衣服也不能代表华人。”罗克知道艾达的目的,但是根本出发点就错了,越努力就越跑偏。
“没关系啊,我觉得挺好看的。”菲丽丝不理解华人和清国的关系,就跟罗克同样不理解欧洲那么多小国家,为什么折腾了这么多年都还没有完成统一一样。
在罗克看来,欧洲那种小国遍地的情况实在是不可思议,比如比利时、瑞士这些国家,国力弱小的简直可怜,但是却能传承到现在,如果是在东方,早就被某个大国给兼并了。
这里其实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华人其实才是全世界最具侵略性的民族,所以东方才会出现庞大的帝国,要是华人跟白人一样,估计清国现在还是东周列国呢。
重生南非当警察 323 南非人
曾经有人诟病华人是全世界最没有反抗精神的民族,其实都是瞎扯淡,说这话的人一定是收了钱,要不然才不会昧着良心睁眼说瞎话。
如果华人是没有反抗精神,那白人简直就是愚昧麻木,欧洲国家到现在都还处于混乱的战国时代,这一点很能说明问题。
调令比罗克想象中来得快,十一月中,战争部通过总督府下令,征调新编第一骑兵师前往印度,要求圣诞节之前必须抵达。
唯一的好消息是,新编第一骑兵师不需要全军出动,毕竟还有德兰士瓦的治安要维持,罗克只需要带两个连队前往印度。
按照新编第一骑兵师的编制,两个连队加起来也不到300人,这么点人,罗克也不知道能起到多大作用。
考虑到德兰士瓦的具体情况,罗克从教导营和驻扎在比勒陀利亚的一营各抽调一个连队,分别是教导营的b连,以及一营的a连,b连的连长是官靖,a连的连长是耿飚。
从德兰士瓦到印度不需要前往开普敦坐船,直接从约翰内斯堡乘坐火车去德班,或者是去尼亚萨兰的爱德华港都可以。
坐船其实比坐火车更舒服,因为船上的活动空间更大,所以罗克就直接去德班,乘坐邮轮直接去印度。
实在是罗克他们携带的装备有点多,两个连队加起来居然有三十多辆汽车,不到300人的部队,加上厨师、后勤人员,以及为了这次行动专门成立的医疗队,全部人手加起来将近500人,菲丽丝给罗克准备的行李就有十多个箱子,整整装满一辆卡车,这个习惯很英国。
贵族嘛,不铺张浪费就不是贵族了,温斯顿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行李有三十多箱,罗克的十多箱,已经是一再精简之后的结果了。
在船上时,罗克还在争分夺秒的强调安全意识。
“到印度以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绝对不能喝生水,每个人都要带好自己的水壶,水必须烧开之后才能喝,咱们自己带的有厨师,所以也不准食用军营以外的食品,离开军营之后只能吃罐头,哪怕是印度的水果,也要洗干净以后才能吃,如果有人在这方面出现问题,我就要追究你们两个的责任。”罗克责任到人,在这个问题上绝不姑息。
官靖不说话,低着头煞有其事的做记录。
耿飚也能沉住气,他的性格其实比较急躁,关禁闭是家常便饭,不过能力确实强,带的连队在整个新编第一骑兵师都数一数二。
“到印度以后,我会要求一个单独的营地,不和其他部队驻扎在一起,如果有作战任务,咱们也尽量独立完成,不要相信其他任何部队,包括全部由白人组成的部队。”相比之下,罗克并不是很担心这个问题,印度人的性格,很难组织起类似布尔人的大规模行动,就算是叛乱,规模肯定也有限得很。
“我认识印度人,咱们的兄弟一个能打他们十个。”耿飚终于忍不住吐槽,约翰内斯堡也有印度人,不过不多,看样子印度人给耿飚留下了深刻印象。
“那是在约翰内斯堡,印度人人数有限,咱们这是要前往印度,不要粗心大意。”罗克提醒耿飚,客场作战跟主场作战肯定是两码事。
就在这种忐忑不安的情绪中,十二月20号,罗克终于抵达印度首都加尔各答。
加尔各答位于印度东部的恒河三角洲,英国人来到印度之后,这里一直是英国在印度的统治中心。
从1772年开始,一百多年的殖民统治,造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加尔各答,加尔各答整个城市被分为两部分,一个是英国人居住的富人区,另一个印度人居住的贫民区。
白人区建在加高的地面上,并建有完善的排水系统,这里豪华宅邸比比皆是,被称为是“宫殿之城”。
印度人区则称为“黑镇”,由贫困棚户区组成,按职业不同分别住在不同的区域。
印度的骚乱源于年初前任总督乔治·寇松的孟加拉分治,当时乔治·寇松为了更好的统治印度,决定分割孟加拉,将达卡定为东孟加拉和阿萨姆邦的首府。
这个决定引发了广泛的群众骚动和抵制英国货运动,并且因为加尔各答地处印度东部边缘带来行政管理上的不便,最终导致1911年,英国将在印度的统治中心迁往新德里。
新编第一骑兵师的目的地就是达卡,因为孟加拉分治,达卡的骚乱很严重,当地驻军警察根本无法有效维持社会治安,而新编第一骑兵师因为在纳塔尔平叛中表现出色,所以被战争部直接点名。
罗克也是很无奈,这年头表现不好不行,表现太好也不行。
虽然新编第一骑兵师的人数比较少,明托伯爵对新编第一骑兵师还是很重视的,新编第一骑兵师抵达加尔各答的当天,罗克就被明托伯爵召见。
明托伯爵在加尔各答的官邸占地面积巨大,比正义宫的规模庞大得多,印度的统治中心迁往德里之后,这里被改造成博物馆,金碧辉煌可见一斑。
罗克是乘坐汽车前往总督官邸,一路上的道路条件还算不错,但是别以为所有印度的道路都是这样,也就是加尔各答的富人区,才有完善的道路,贫民区,或者是出了城,有路就不错了。
在罗克的概念中,印度的卫生条件很差,实际上看到的情况还不错,至少没有哈里·斯宾塞形容的那么差,罗克的汽车上路,并没有印度人围观,实际上富人区的街头极少看到印度人,即便是有,看到罗克的汽车,也都很卑微的低下头,根本不敢和罗克对视。
明托伯爵今年刚满六十岁,他的胡子和鬓角很有性格,胡子的末端微微翘起,鬓角从耳朵旁斜着修剪,和胡子遥相呼应,看上去很有意思。
到了总督这个级别,不会因为罗克的肤色,对罗克公然表现出来歧视态度,即便有歧视,也是深藏不露,所以明托伯爵见到罗克时态度好得很:“尼亚萨兰勋爵,我代表印度欢迎你——”
人家这话说的确实是有资格,在印度,没有人再比明托伯爵更有资格了。
罗克不说话,用军礼对明托伯爵表示尊重。
“请坐——”明托伯爵的话音刚落,马上就有仆人过来为罗克拉开椅子。
“你在南部非洲的表现实在是太出色了,不管是上一次布尔战争,还是纳塔尔平叛,你和你的部队都表现出色,所以我才希望你能到印度来,压制那些蠢蠢欲动的印度人,我来为你介绍,这是贝洛克勋爵,你们要一起前往达卡,稳定住达卡的形势。”印度的情况的确是不容乐观,明托伯爵没有东拉西扯,马上就进入正题。
贝洛克勋爵大概四十岁左右,是个成熟稳重的中年人,他刚才一直都站在明托伯爵的身边,罗克走进房间时,就和贝洛克勋爵用微笑打过招呼。
“尼亚萨兰勋爵,欢迎你,希望我们能配合的很愉快。”贝洛克勋爵态度也不错,主动和罗克握手。
罗克还是先敬礼,然后才和贝洛克勋爵握手。
英国这个爵位制度是在是太扯淡,公爵一下称呼都是勋爵,根本不知道哪个是伯爵,那个是男爵,所以罗克还是谨慎点好,他这个男爵,在贵族体系里,也确实是见个人都要敬礼。
“贝洛克勋爵,请多指教。”罗克的话很简洁,说得越多,错的也就越多。
罗克还以为明托伯爵给罗克安排了工作之后,罗克就要尽快前往达卡。
没想到印度的这些官员工作态度轻松随意的很,罗克拿到的日程表,一个星期内光是晚宴就有三次,几乎隔天一次,照这个节奏,要去达卡肯定是圣诞节以后的事了,塞尔伯恩伯爵还真没说错。
离开总督府的时候,贝洛克勋爵见到罗克乘坐的汽车就惊奇的很。
罗克不知道的是,加尔各答也是有汽车的,不过汽车的样式和“猛虎”军用汽车相比就难看的很。
罗克马上就意识到贝洛克勋爵的需求,主动提出要送给贝洛克勋爵一辆“猛虎”军用汽车,供贝洛克勋爵使用。
“送给我?真是太感谢了!”贝洛克勋爵高兴的很,一辆汽车不值多少钱,印度的这些英国官员个个都是土豪,人家根本不在乎,关键是有钱都没处买,这是“猛虎”军用汽车第一次走出南部非洲。
送出一辆“猛虎”,罗克和贝洛克勋爵的关系马上就热烈起来,晚宴的时候,罗克又遇到了老朋友,来自加拿大的马科斯·劳埃德少将。
布尔战争时期罗克认识马科斯·劳埃德时,马科斯·劳埃德还是上校,战争结束后马科斯·劳埃德也是升了官。
加拿大人出现在印度也很正常,英国就是这一点比较好,全世界都是殖民地,不管是哪个殖民地出了事,全世界所有的殖民地都可以提供支援,南非人都可以出现在印度,加拿大人当然也可以。
重生南非当警察 324 不职业
虽然布尔战争期间,皇家加拿大团和约翰内斯堡警察局之间发生过冲突,不过罗克和马科斯·劳埃德之间的关系还是挺不错的。
马科斯·劳埃德比罗克更早来到印度,他的部队就驻扎在加尔各答。
和罗克在印度意外重逢,马科斯·劳埃德还是很惊喜的,布尔战争时期,马科斯·劳埃德已经是上校,罗克和马科斯·劳埃德认识的时候还只是突击队副队长,连个督察都不是,现在罗克和马科斯·劳埃德的军衔一样都是少将,所以马科斯·劳埃德感慨的很。
“真没想到,你现在已经是尼亚萨兰勋爵,看来我在加拿大是个错误,我也该留在南部非洲。”马科斯·劳埃德对罗克很羡慕,他现在的爵位只是爵士,就跟以前的骑士差不多,罗克已经晋升贵族行列。
“我也这样认为,如果你在南部非洲,现在没准已经是伯爵了。”罗克随口开玩笑,伯爵是不可能的,阿德那么大的功劳也只是子爵。
宴会在明托伯爵的官邸进行,参加宴会的除了英国官员和军人之外,还有来自印度本地的土王,这些土王的权利很大,在自己的邦国里就跟国王一样,英国政府知道这种情况,但是似乎并没有对土王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意思。
也没法限制,印度有两亿五千万人口,英国殖民印度要借助土王的影响力,所以不仅不限制土王的权力,还会对土王进行笼络。
本地的土王,穿着服饰还是充满印度特色,大头巾是最明显的标志,英国官员都是晚礼服,罗克和马科斯·劳埃德他们都是军礼服,只不过因为所属殖民地不同,礼服的标志物上有些区别,马科斯·劳埃德的礼服上绣着枫叶,罗克的礼服上则是绣着代表德兰士瓦的紫葳树。
知道罗克的驻地是在达卡之后,马科斯·劳埃德忍不住笑出声,达卡是东孟加拉和阿萨姆邦的首府,也是这一次骚乱的中心,罗克责任重大。
“——不过别担心,估计你们还要等一段时间才会去达卡,看看我就知道,我都已经到印度半个多月了,现在还在加尔各答。”马科斯·劳埃德看着正在和伊安·汉密尔顿勋爵谈笑风生的明托伯爵语带嘲讽,这个效率,确实是有点低。
来到印度之后,罗克才知道,印度刚刚经历过一次震荡,前任总督乔治·寇松在任职过程中,和担任驻印英军司令的霍雷肖·赫伯特·基钦纳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三个月前双双被调离印度。
这个基钦钠就是布尔战争时期的远征军参谋长,当时的总司令罗伯茨勋爵返回英国本土担任英军总司令之后,基钦钠成为远征军司令,战争结束后,基钦钠就开始担任驻印英军司令。
有意思的是,基钦钠被调离印度之后,接替基钦钠担任驻印英军司令的是伊安·汉密尔顿勋爵,他在基钦钠担任远征军司令时,就是基钦钠的参谋长。
“还不错,最起码看上去明托勋爵和伊安·汉密尔顿勋爵看上去没什么矛盾。”罗克稍微放心了点,印度现在的混乱局面,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前任总督和前任总司令不和造成的,基钦钠如果积极配合乔治·寇松的孟加拉分治,估计印度也不会乱成现在这样。
“尼亚萨兰勋爵,请允许我介绍——”贝洛克勋爵领着几个大头巾过来。
几个大头巾都是东孟加拉和阿萨姆邦的土王,罗克本来以为一个邦只有一个土王,到了印度之后罗克才知道,全印度一共有550个土邦,也就有550个土王,这个数字真的把罗克小小的震撼了一下。
这550个土邦,分属一百多个不同的民族,使用着1652种语言,其中使用人数超过百万的达33种之多,印度独立后,宪法规定18种语言成为印度联邦官方语言,这在全世界估计都是独一无二。
贝洛克勋爵介绍完之后,领头的大头巾直接上去握住马科斯·劳埃德的手:“尼亚萨兰勋爵,很高兴认识你,欢迎你来到加尔各答——”
贝洛克勋爵有点无语的捏额头,罗克一脸黑线,马科斯·劳埃德简直要疯:“抱歉,我不是尼亚萨兰勋爵,我身边这位才是,话说拉克希米先生,你已经欢迎过我了,不需要再来一次。”
看样子这位拉克希米先生之前就和马科斯·劳埃德认识,所以马科斯·劳埃德能一口交出拉克希米的名字。
这就很有意思了,这是该多没有诚意,才会直接把人都认错——
不对,这可不是认错这么简单,而是压根没有任何记忆,连鱼都不如,鱼的记忆力还有七秒呢。
虽然闹出了个大乌龙,但是似乎拉克希米并没有不好意思,看到罗克的时候居然很惊讶,仿佛才刚刚看到罗克一样。
“不用惊讶,我是华人,很高兴认识你,拉克希米先生。”罗克握手的时候使了个坏,用的劲不小。
结果拉克希米居然惨叫出声!
这可是在总督的官邸,在场的都是达官贵人,拉克希米这一声惨叫,马上就引起旁人的关注。
罗克简直就太尴尬了,印度人都是这么豪放的吗,这时候难道不应该默默承受的吗——
只能说,虽然罗克做了不少功课,但是罗克还是不了解印度人。
于是接下来罗克的动作就温柔许多。
和几个大头巾都握过手之后,罗克看向贝洛克勋爵的目光就有点无奈,并且对接下来的工作深感担忧。
贝洛克勋爵的脸色也很难看,认人是成年人之间社交的基本能力,至少拉克希米先生在这个问题上的表现不合格。
而且罗克敏锐的注意到,几个大头巾看罗克的眼神都有点复杂,他们好像并不愿意相信,一个华人会成为英国贵族,而且还在率领军队,接下来驻扎在他们的邦国。
这也并不奇怪,虽然地位越高,人就越成熟,但那是在凭借自身能力身居高位的前提下,印度这些土王,是凭借血统身居高位,有些人可能终其一生都不会离开印度,像甘地那样主动到英国本土求学的人少而又少,所以这些土王不管做出多么奇葩的事,罗克都不会意外。
好在土王们和罗克认识之后,就把更多的热情投入到晚宴提供的美食中,马科斯·劳埃德这时候才说话:“洛克,看来这些土王不大欢迎你。”
这个名字有点误会,贝洛克勋爵还以为马科斯·劳埃德在和他说话。
好在罗克接话接的很及时:“没关系,我们不需要别人欢迎,只需要让别人感受到恐惧。”
这话太霸气了,马科斯·劳埃德和贝洛克勋爵都在鼓掌。
罗克很有风度的微微鞠躬表示感谢。
“这些土王很多人都是文盲,他们生下来就衣食无忧,根本不需要奋斗就可以身居高位,所以请原谅他们的粗鲁,在印度,这是我们必须接受的事实。”贝洛克勋爵也很无奈,底层的印度人其实还是可以教育的,上层的这些土王就算了,他们比阿斗还阿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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