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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美利坚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花折流苏

    那薇薇安小姐认为这瓶木桐如何呢。詹姆斯更好奇了。薇薇安这么小的年龄居然知道关于木桐的传说。

    这瓶是精品木桐无疑,你看它的标签上每一只小羊的尾巴上都有一只小蝴蝶,这些蝴蝶就是精品1950年木桐的标志。薇薇安指着木桐的标签笃定地说道。

    木桐酒庄每年的酒标都不相同,这是philipperothschild男爵想出的点子,让每年的标签都由一个当时有名的艺术家设计。1924年为了庆祝首次酒庄自己罐装成品酒成功,当时的philipperothschild男爵邀请了当时古巴著名的海报设计师jeancar露为这瓶酒设计了一款另类酒标,由此开创了葡萄酒艺术设计的先河。酒庄开始每年在酒标的上部用一幅艺术家的绘画作品作为标签的装饰。这成为摸uton酒庄的标志之一,也是摸uton的精明营销手腕的一个代表,很多人仅仅是为了收藏酒标而要将摸uton买齐。

    这这下子就是史蒂文也有些迟疑了。因为他并没有听说过1950年份的木桐另外设计标签了。

    孤陋寡闻。薇薇安鄙视地看了两人一眼,还是专业品酒师呢。

    詹姆斯和史蒂文相视苦笑,没想到有被小姑娘鄙视的一天,不过这是真的吗,詹姆斯史蒂文虔诚地看向了薇薇安,放下姿态和一个小姑娘请教。

    这个我也不知道啦,是我爷爷告诉我的啦。薇薇安被两个中年大叔看得有些脸热,搂着爱莲娜的胳膊萌萌地说道。

    额。詹姆斯史蒂文再次吃瘪,老脸真有点儿挂不住。

    好了。好了,詹姆斯先生史蒂文先生,咱们品尝一下这酒怎么样?品质如何只有亲自尝尝才知道。曾巩也不好让两人连续吃瘪,赶紧地打圆场。

    是啊。品质如何只有品尝之后才会知道,詹姆斯史蒂文老脸稍稍一红,目光又转移到了酒瓶上。期待地看着曾巩木桐缓缓倒入事先准备的高脚杯当中,混合着杉木咖啡的香气让人迷醉。

    没等曾巩说话两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拿起了桌上的酒杯。轻轻地晃了晃手中的高脚杯,迷醉的嗅着因为晃动越发浓郁的香气。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史蒂文的脸上甚至浮现出一丝不健康的嫣红。

    气息比59年的还要干净,似乎是牙买加高山蓝山咖啡的气息,她是优雅的贵夫人,却带着一丝叛逆,与木桐酒庄一脉相承的气息略有不同。史蒂文闭着眼睛用嗅觉感受着手中木桐的气息。

    史蒂文轻轻地缀了一口,眉毛立刻皱了起来,有些疑惑地自言自语:这,这似乎有其他的酒的气息,难道精品的50年木桐就是混合了其他的酒的结果吗,不对啊,她本身就有极高的品质啊,怎么会混入其他的酒,虽然这样品质又提升了一筹,可这却失去了本身的意义了。

    怎么,史蒂文这酒有什么问题吗?詹姆斯还没有品尝,看到史蒂文皱眉头,立刻紧张地问道。

    这酒,这酒有些不对,似乎是混合酒。史蒂文摇了摇头,有些不确定地说道,眉头皱得高高的。

    混合酒?詹姆斯有些疑惑地尝了一口,果然除了回味悠长的浓烈的咖啡香气,还混杂着淡淡的葡萄花的气息,因为时间的原因,融合的不太完美。

    啪啪曾巩在一边兴奋的鼓掌,激动地说道:两位果然是个中高手,居然能尝出这不是真正的50年的木桐,我相信她要比50年木桐更加的完美,的确我在里边混入了我用葡萄花酿造的鲜花酒,因为时间的原因融合的有些不太完美,不过不是真正的品酒师是品不出来的。

    葡萄花?葡萄花也能酿酒吗?詹姆斯惊诧地看着曾巩,这是他第一次听说葡萄花能够酿造美酒。

    当然,美酒是植物的精华,经过自然的发酵萃取,让每一个人都对她向往,对她迷醉,大多数的植物都能酿造美酒,葡萄花也不例外。曾巩傲然地说道,他正是掌握了这门技艺。

    曾先生,你还会酿酒?史蒂文在曾巩身上根本没有感受到酿酒师的气息,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史蒂文先生,曾酿造的百花酒很棒,每次品尝的时候,都会让人感觉徜徉在布查特花园一样。爱莲娜兴奋地说道。

    百花酒?史蒂文再次看向曾巩,这个名字他第一次听说。

    呵呵,这酒是我闲暇时候用一百种花以及对应的果实酿造的,不过现在还不是品尝的最佳时期,需要短暂的沉淀,在我国夏至日之后才最好,如果你们那个时候来青莲牧场我会请你们品尝的。曾巩笑了笑,对着几人发出邀请。

    现在我们还是品尝美味的牛排吧,不然的话凉了就不好了。曾巩很快转移了话题,将众人的注意力转移到了餐桌上。

    史蒂文很想继续追问下去,可是被曾巩成功的转移了众人的注意力,只好遗憾地将这件事压在心头。

    要知道米其林三星级餐厅追求的不仅仅是顶级的食材,还有顶级的美酒,每年米其林都会评选星级餐厅,这些星级餐厅都有着自己的特色,自己的顶级大厨,最后真正比拼的就是食材和美酒,满足众多的口味顶级的美酒是必不可少的。

    gond。詹姆斯伸出大拇指,这安格斯牛果然没让人失望,牛排更加的鲜美多汁,富有嚼劲。

    曾先生,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安格斯牛是整个美利坚最好的,秋季来临的时候我会大量的进口的,咱们现在签署一个简单的协议怎么样?史蒂文在晚餐过后,有些迫不及待地说道。

    协议?曾巩摇了摇头说道:史蒂文先生,其实用不着那么麻烦,我们中国有这样一句话叫做‘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们完全可以定一个口头协议,免得到时候你又后悔了。

    后悔?绝对不会的,我更希望您这里成为我的食材基地。史蒂文笃定地说道,傻子才会放弃一个出产顶级食材的地方。

    那可说不准。曾巩有些神秘莫名地说道。




260 前往巴罗角
    最后曾巩让隆美尔为两个人起草一份简单的合同,第二天两个人才放心的离去,不过曾巩也没有在牧场中停留,将爱莲娜暂时交给了薇薇安,随她们到什么地方玩儿,他会到夏威夷找她们,而玛利亚则交给了桑德斯以及玛丽夫人照顾,他则只身前往阿拉斯加州。

    阿拉斯加州位于北美大陆西北端,东与加拿大接壤,另三面环北冰洋白令海和北太平洋。该州拥有全美20座最高山脉中的17座,6194米的麦金利峰是北美最高峰。世界上大多数活动冰川在阿州境内,其中最大的马拉斯皮纳冰川流域面积为5703平方公里。

    州面积1,717,854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的五分之一,是美国面积最大的州。东南部与中南部为温带气候,全年气温约0c~15c;内陆为大陆型气候,夏季极昼时可达26c,冬季极夜时可达15c;西部与西南部受海洋影响,寒冷风大;北极圈内为极地气候,气温全年处于零下。

    曾巩目的地巴罗角位于北极圈以内,是因纽皮特爱斯基摩人的家园,同样是阿拉斯加州最大的爱斯基摩人社区之一,这里你可以领略神奇的极昼极夜现象,美丽的北极光时常划过夜空。传统的爱斯基摩生活现代的石油科技和大群的野生驯鹿交织成独特的景象。

    前往巴罗角的选择可不是什么好的选择,本来冰天雪地的地方如今更加的严酷,可是为了牧场他不得不前往。搭乘波兹曼的飞机前往阿拉斯加州的首府城市朱诺。然后转到费尔班克斯,那里有定期前往巴罗角的飞机。在冰天雪地中前行,飞机雪橇全履带车可能才是最好的选择。

    费尔班克斯是美国阿拉斯加州费尔班克斯北极星自治市镇一个具自治地位的城市。是该州第二大城市阿拉斯加内陆地区最大的城市。该城市是阿拉斯加州中央东部的城市。临切纳河。1902年因淘金而兴,1903年设建制。南距安克拉治约400公里,两城间并有铁路相连接。人口约3万。位处高纬度,是北美洲最接近北极圈的主要城市。冬寒且漫长,夏凉而短,并有永昼与永夜的现象,目前是美军在阿拉斯加的重要据点,并有输油管路经过。

    嗨,伙计。你要住宿吗?懒洋洋的白人大叔在柜台上不断地打着瞌睡,即使有生意上门,也没有应有的热情,只是懒洋洋的应付着。

    当然,老板你这里还有空地方吗?另外这里提供食物吗?外边太冷了,我可不想满大街的找餐馆。曾巩点点头,虽然白人大叔的态度不让人满意,谁让现在不是旅游旺季呢。

    白人大叔点了点头说道:我这里只提供熏鹿肉,烤面包。如果你想喝酒的话,我这里有上好的伏特加是冬季最好的御寒伙伴。

    给我准备两人份的熏鹿肉,一瓶伏特加,我需要一间干净的房间。最好能洗个热水澡。曾巩闻言有些迫不及待地说道。

    疲劳的旅途需要热水澡来缓解一身的疲劳,白人大叔这里没有更多的服务员,而是他的老婆将曾巩带到了房间。因为旅游的兴起。在费尔班克斯这样的家庭旅馆很多,不需要服务员。一个家庭成员就可以搞定,而且很温馨。受到许多好评。

    舒服!

    热水澡洗去了身上的疲乏,曾巩再次回到大堂的时候,白人大叔已经将食物准备好了,热气腾腾的样子让人充满了食欲,而且他还细心的准备了一杯热可可,曾巩在心里充满了好感。

    请问老板,您知道前往巴罗角的飞机什么时候起飞吗?曾巩喝了一口热可可感觉浑身热乎乎的,随口问了一句。

    前往巴罗角的飞机经常不靠谱,尤其是冬季,一但暴风雪袭来,飞机延误是经常的事情,查询航班还不如询问当地人靠谱。

    巴罗角?小伙子你是到那里工作吗?现在可没有前往那里的飞机,最早的一班还要三天以后。白人大叔疑惑地看了眼曾巩,最后还是如实相告,最后有些担忧地说道:冬季的天气太恶劣,每次前往巴罗角都是危险的举动。

    呵呵,老板我是去那里旅行,见识一下极夜天气,另外也想品尝一下爱斯基摩人的美食。曾巩笑着回答道。

    旅行?这可不是一个很好的主意,如果你想品尝爱斯基摩人的美食在这里就可以,何必去巴罗角呢,而且爱斯基摩人基本上是吃生肉的,根本没有什么美食可说。白人大叔摇了摇头,很显然对曾巩的想法无法苟同。

    我就是去见识见识。曾巩含糊地应付道。

    如果不是为了月光花鬼才到那个地方去,什么大陆的尽头,什么神奇的极昼极夜,不过是可笑的噱头罢了,除非开采石油,到那里游玩的人都是那些吃饱了撑得没事儿干的人。

    白人大叔见无法说服曾巩,只好摇着头又回到柜台上,计算着一目了然的账目,这可是他一天当中最重要的事情。

    曾巩也乐得清静,大口大口吃着白人大叔切好的熏鹿肉,虽然味道一般,但难得的有一种粗犷的气息,在配上对面上的一个巨大的驯鹿头,枝枝丫丫的大角绝对是主人的骄傲,每欣赏一次换来的都是主人的得意。

    老板,不知道什么地方有租雪橇的?曾巩看到这巨大的驯鹿头忽然了有一种要征服这段旅程的疯狂想法,虽然临行前他答应了爱莲娜不会去冒险,可现在冒险的想法居然无法遏制。

    雪橇?小伙子你疯了吗?从这里出发前往巴罗角最近也要几百公里,不仅仅是严寒,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才是最大的考验,那里隐藏着未知的危险,棕熊北极狼都会是致命的威胁,如果在森林中迷失方向那才是最可怕的事情,食物短缺加上一次大风暴绝对要了你小命。白人大叔闻言立刻心有余悸地说道,粗糙的脸上布满了恐惧,似乎经历过一场可怕的事情。

    可巴罗角不也是探险们穿过冰原发现的吗?曾巩反驳道。

    探险家?那些探险家也是趁着短暂的夏季,经过充分的准备才完成的壮举,可你准备了什么?白人大叔冷冷一笑,嘲讽道。

    这?曾巩一阵语塞。

    lastnightidreatsanpedro?justlikeidnevergone,iknethesong?a诱nggirlitheyeslikethede色rt?itall色eslikeyesterday,notfaraay?

    爱莲娜?看到手机上的显示曾巩忽然一惊,硬着头皮接通了电话。

    你是不是自己去了巴罗角?爱莲娜有些恼怒地质问道。

    没,我在费尔班克斯。曾巩一阵泄气,知道这次不能独自冒险了,兴致缺缺地说道。

    ‘费尔班克斯?你等下我让我的朋友给你打电话。爱莲娜闻言有些如释重负地说道。



261 火焰
    曾巩暗暗叹息,最终没能逃离被人监督的命运,不过心里还是暖暖的,身在异乡能有这么一个关心自己的人貌似感觉也很不错。

    怎么,小伙子是女朋友的电话?白人大叔一脸缅怀地问道。

    曾巩点了点头。

    珍惜吧,当初我的女友也是这么关心我,可惜我一心向往大城市的生活,认为她是我生活中的累赘,我们分手了,可你知道,我他妈的根本不适应城市的快节奏,被弄得遍体鳞伤,不得不又回到家乡,可是我听到了她的死讯,当时我很悲伤,是我现在的妻子安慰了我。白人大叔悲切地诉说着他过去的经历,然后整理了下情绪,拿起手中的伏特加对着他遥遥一敬。

    等等,大叔尝尝我的酒怎么样?曾巩有些动容,没想到这糙爷们的白人大叔内心深处是这么柔情似水,从背包里掏出一只黑陶瓶子,瓶口裹着红布,瓶口是用软木塞子封闭的。

    白人大叔看到曾巩的酒瓶子不由得笑了,对着他说道:小伙子,阿拉斯加的冬天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只有俄国佬的伏特加才能去除身上的寒气,当初虽然他们愚蠢的放弃了阿拉斯加,但是他们的酒可是好东西,能抵御冬天寒气的侵袭。

    曾巩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指着自己的瓶子,神秘地说道:我的酒叫做火焰,现在喝起来有点儿生涩,因为它还没有经过窖藏,每一个喝过它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喜欢上它。而且它的味道比伏特加更加的炽烈。

    更加炽烈?白热大叔一下子勾起了兴趣,在北极地区没有什么比烈酒更受欢迎的了。烈酒已经成了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甚至比面包更重要。

    曾巩笃定地点点头。当初酿造这火焰的时候并不简单,水是曾巩从一处火山口中流下来的泉水取水,每一粒发酵的高粱都是红色的,经过九道蒸馏,每一次曾巩都会将一种从火山口采集的小浆果的汁液混入酒中,最终达到80度的时候,又从北冥海的冰山取下坚冰进行稀释到30度,然后继续蒸馏,反复九次之后。达到50度左右才算是成功,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窖藏才会饮用。

    看着曾巩满脸的自信,白人大叔终于动摇了,拿了一只杯子,来到曾巩的桌子边上,略带兴奋地说道:先给我一点儿尝尝。

    曾巩看着他的样子有些好笑,依言将瓶口的红布拿下来,打开软木塞子,顿时一股清冽的酒香弥漫开来。整间旅店似乎都被沉浸在这股清冽的酒香当中,白人大叔情不自禁地吸了吸鼻子,贪婪的呼吸着火焰清冽的酒香。

    接着曾巩将酒瓶子晃了晃,倾斜瓶口。缓缓地一线略带粘稠的红宝石似的酒液从瓶口中流淌出来,香气更浓郁了,有些醉人。白人大叔满眼放光,如果不是曾巩还在倒酒。恨不得一下子将这红色的酒液吞到肚子里。

    好了,大叔你可以尝尝。曾巩紧接着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和缓地说道。

    白人大叔迫不及待地端起了杯子,就像品尝红牛一样先放在鼻子边上闻了闻,然后晃了晃,红色的酒液在灯光的照映下洒满了灿烂,真是星河鹭起,画足难图,最后才激动地轻轻抿了一口。

    起初他觉得并没有什么,刚想质疑曾巩,忽然一股温润的气息从胃里慢慢升起,清澈而缓和,整个人就像坐在燃着熊熊火焰的壁炉旁,烤的整个人暖洋洋的,身子舒服的熨帖起来,紧接着一股迅烈崩腾的气息仿佛火山爆发一样,甘冽炽热,冲击地整个人都有点儿颤抖,从内到外是烈火在燃烧,过了半晌这股炽烈才缓慢退却,身体依旧懒洋洋的温暖。

    怎么样,大叔?曾巩放下自己的酒杯,老神在在地看着他。

    上帝,好酒真是好酒,这是我品尝过的最美的烈酒,即使是当初喝得极品伏特加也不过如此。白人大叔激动地脸色发红,灰色的眼睛闪烁着炽烈的火焰,不仅仅盯着自己手中的杯子,还不时地打量着曾巩身边的酒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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