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重待春风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谷雨白鹭
不能再随意出门,必须躺在床上。连出门都受到限制,去上学就更不可能。
“万叔,你也太大惊小怪。你发电报给大伯。他在广州。别说我没事,就是有事,也鞭长莫及。”盛永伦半躺在床上,用没受伤的手拿着葡萄干,一颗一颗抛到空中,然后张嘴接住。他也不顾伤口的疼,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床上枕头上掉满了绿色的葡萄干。他心里烦,气着万泽不许他出去。明明是手受伤,脚又没事,为什么不许他出门!
万泽一点不怕他,老神在在的说道::“少爷,你出了这么大的事,我总不能什么都不说吧。”来松岛之前,盛观恒的嘱咐言犹在耳,他可不敢隐瞒。再说,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这件事迟早会知道。
“老爷说了,在他没来之前,你不许离开饭店房间一步。”
“你看你那电报坏不坏事!我在这里能跑能跳,大伯来做什么。家里还一摊子事。来了,又该念叨我。”说着,盛永伦有点郁闷地把手里的零嘴盘子放到床边的小洋铁架几子上。
洋架子上摆着这几天他画的几十张画像。天可见的,他的手拙笨得很,这么多画像,居然没有一张能辨认出人样。
万泽调侃他,这是鬼画符,拿到警察局,除了能捉到鬼,哪里能抓到人。盛永伦自己瞧着那些画,也确实是——不堪入目。只是他确确实实记起凶手的相貌,瘦长身材,八字胡,透着
精光的眼神,看什么都像剥皮一样厉害。尤其是杀人时的镇定和微笑,凶手已杀人为乐趣,他很享受被害人临死一刻的害怕和恐惧。
每每想到他举枪杀害父母时的微笑,盛永伦就会一阵胆寒和恶心。他发誓,上天入地,穷尽一生,定要手刃仇人。
万泽看他目光像磁石一样盯着画像,伸手把画像卷了起来,“别想了,别想了。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咱们呀,等着吧。”
盛永伦知道,万泽是怕他想多了不开心。也不点破,也不说不去追寻,凶手怎么会自动献身的话。沉了半天,撒出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这个葡萄干不错,送几斤到上官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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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爱一个人,就是尽心尽力
“小少爷,爱一个人啊。就是天天做好吃的,然后看着他全部吃完,呵呵……“
“太婆,你天天做好吃的给我吃!是不是也是很爱我啊”
“那是当然!”
“有多爱有水缸那么多的爱吗”
“不,是像大海那样的爱!”
“那我也要学做菜,长大了烧给太婆吃!太婆一定要吃光啊!”
“等阿伦长大了,太婆的牙齿都掉光了。”
“我会把菜煮得烂烂的,太婆一定要吃完!”
“好,太婆一定都吃光!”
他是正儿八经的西关大少!从爷爷的爷爷辈开始就住在西关大屋。
西关大屋是从清代同治、光绪年间开始兴起于西关的大屋建筑群。由富商巨贾和洋行买办阶层等新型富豪的住宅,特征是以石脚水磨青砖砌墙,正门有短脚吊扇门、趟栊、硬木大门一套的三扇门,入内三间两廊,中间是主厅堂,并设后花园。
正宗的西关大屋有正间和左右偏间,并设青云巷,辟有花园。大屋的进深很大,分门官厅、轿厅、天井、神厅和后座。后座内还设有内厅、内房等,厨房设在尾端。大屋以正间为出入门户,行经门官厅、轿厅、天井、神厅,才进入第二进以至第三进的内厅房。偏间一般由正间天井位的过廊设门相通,前端为对朝厅,与天阶内院连接的是花厅,以后才是内厅房。厨房一般与通天相连。房屋的分区功能合理,使用时,互相干扰少。
在民间传闻中,西关大屋的兴建很夸张,青砖墙铺砌所用的不是水泥,而是以糯米饭拌灰浆,所以砌出来的墙没有一丝缝隙。
砌好砖墙之后还须在外面再贴一层水磨青砖,这种面砖贴上去之前就要先用人工打磨,所以西关大屋的青砖墙永远是平滑的。
他家的大屋有天井花园,可以有鱼池养金鱼,可以种树。还有青云巷,青云巷通常连着小门。一间大屋大得里面还可以有小巷子那该有多大。
大屋的屋檐高,进深大,装修讲究异常,客厅里放的是整套的名贵酸枝家具。
他从小就在这样的大屋子里跑来跑去,并不知道寂寞,也不晓得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六岁之前,他印象最深刻,陪伴他最多的人是万泽和太婆婆。万泽是管家的孩子,比他大十几岁,常常让他“骑马”坐在肩膀上看鱼、看花。有一次过年,他还偷偷带着盛永伦去骑楼逛街。
骑楼是老广州一种特殊的建筑。在商业区,人行道是半室内的,建筑物从第二层起是跨在人行道上的,楼下是人行道,里面才是商铺。据说,这是南欧建筑和广州特色的产物。在热闹的商业街上,一栋栋的骑楼商铺建筑物连起来,就是一条半室内的长廊,可以不必担心日晒和下雨,可以一直从马路这边逛到那头。
骑楼建筑最多的是在第十甫和上下九。各色的果脯、奶糖、水果糖和巧克力,家里煲汤用的各式干货海味,罐头,调料以及油盐酱醋,应有尽有。
盛永伦记得第十甫旁边是陶陶居,斜对面是好吃的南信双皮奶,南信隔壁是琳琅照相馆。往前走是趣香饼店,有刚出锅的鸡仔饼和蝴蝶酥。
那么好玩的地方,他也只去过一次。万泽回来被即被太婆身边的侍女小眉劈头盖脸狠教训一顿。骂他是死衰仔,胆子怎么那么大!敢一个人把少爷带到街上玩。
太婆则是他世界中另一道风景。说起来,太婆在盛家身份很特殊。盛永伦的曾祖父本有两个儿子。长子性子敦厚,温文尔雅却无大志。偶入青楼,邂逅一名妓,山盟海誓。事被曾祖父发现后,勃然大怒,当众以家法杖责。长子羞愧交加,无法自解,吐烟自杀。
曾祖父无意逼死自己的长子,但人一死,订的亲还在,而且迎娶有时。旧时女人,未过门即死了丈夫,被认为不祥。这位盛家的未来媳妇带着满腹的委屈和心酸进入盛家大门,为从未谋面的丈夫守洁。太婆自愿牺牲,盛家的亏欠不言而喻。曾祖父对这位长子媳妇敬爱有加,视如己出。众人也无不敬佩她
的德行。
太婆从一而终,地位超然。她自己无子,特别喜欢小孩。一手带大盛观恒,又带大盛永伦的爸爸盛观濂。盛永伦出生后,她又义无反顾照顾起盛永伦来。
论辈分,盛永伦尊她为“太婆婆”。
小眉是太婆的侍女,是自梳女,十五岁来盛家,就派去照顾太婆。她立志一辈子不嫁,和一辈子守寡的太婆倒是相得益彰。
天长日短,闲来无事。太婆便和小眉弄些小食给他尝鲜。今天是扎猪蹄、明天是鸭肾、后天是甘草豆。他最喜欢吃太婆熬的
23 堂堂正正
“少爷!”万泽在他身后微微起声。盛永伦从回忆中惊醒过来。不知为什么,突然会想到广州、想到上海、想到他的过去和父母。这些被大伯父刻意压下去,秘而不宣的家事是他心底最深的秘密。这么多年来,为了让大伯父和太婆安心,他装得好像已经忘却了,不记得父母是怎么死的。他在太婆面前装好孙儿,尽心尽力逗她开心。在家的时候,每星期总要下厨做一道美食给太婆吃。
“太婆老了,牙都掉了。”
小眉笑着说:“老太太,这是杏仁粥。不要牙口。小少爷亲自做的。”
“好,好。”太婆笑着说道:“阿伦,盛一碗给你大伯父送去。”
三代富贵方知饮食,盛家乃是钟鸣鼎食之家。盛观恒亦是美食家。盛永伦精于美食,吃得刁钻也无可厚非。
可只有他知道,无论自己离上海有多远,离父母的死亡有多长时间,并没有一日能够忘记。他嬉笑怒骂、玩世不恭的背后藏着深刻的忧郁和仇恨。此时此刻,他特别想向人倾诉,告诉她自己心底关于过去的苦闷和难过。
“是宜室来了吗”留声机的声音抑扬顿挫压着他的声音也跟着支离破碎起来。他把手里的火柴吹灭,回头说道:“……来得可真晚!宜室,今天我们吃法国菜,好不好”
突然,他的笑凝结在脸上,“怎么是你”腹中升腾起一股怒气,不客气地质问道:“宜室呢”
沈兰香抱紧手里的花,困窘得像有万根针扎着她的脸,身无无立锥之地。结结巴巴地说道:“……宜……室……让……我把花转交给你……希望你早日恢复……健康。”
他沉默地站着,像雕塑一样。不用说话,冰冷的眼神透出所有的拒意。
“她为什么不自己来”
“她,她——”
“她干什么去了”
他喷薄的怒火让沈兰香身体一颤,她站不下去,把花往身边的万泽怀里一塞,转身跑出去。
蜡烛的泪越烧越多,像少女的眼泪,伤心中难免带着许多不甘。可有什么办法,当爱情的火焰为一个人烧得越炙热对其他人就越不留余地。
————————
宜室怎么会喜欢上王焕之,这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
或许本身喜欢就是一桩说不清的糊涂事。万千人之中,一瞬间,看对眼,没理由就突然地喜欢上。
宜室就读的女校和松岛大学相隔一条后巷,无事的时候,她喜欢来大学的图书馆蹭书。常常要经过图书馆前的煤渣路,无意中和王焕之碰到过几次。在学校,同学碰到同学,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也不是他吸引她的原因。
吸引她注意的是——王焕之喜欢猫。
宜室第一次看到,野猫也会亲近人,围在他的脚边蹭啊蹭啊,将柔软的身体伏在他的皮鞋上撒娇。绿荫下他笑得像三月的春水。弯腰抚摸着猫咪的肚皮,把它们抱起来搂在怀里。
她看呆了,完全不知道男孩也有爱猫,喜欢猫的。更不知道男孩温柔起来,桀骜的野猫也能折服。
他身上有种和其他人不同的特殊气质,素洁、干净、腼腆、还有难得一见的温柔。
她身边的男人没有一个有这样的气质,哪怕是沉静文雅的嘉禾,也不会净到这种程度。宛如冬日素洁的初雪,铺在门前的台阶,让她不忍践踏。
“你真的很喜欢猫啊。”宜室偏着头,由衷的感慨道。
王焕之一愣,手里的大橘猫正四脚朝天地躺在他的膝盖上。这只长毛的橘猫不是街上没人要的流浪猫,而是造山书店老板养的家猫。每次来书店,这只大肥猫就要来他脚边转悠几圈,装腔作势地叫唤几声。直到烦得他把它抱起才心满意足。
“它好可爱,我也想抱一抱。”
猫咪好像听到宜室的话,在他膝盖上伸个懒腰,抖抖身上的毛,慵懒地爬回摇椅上去。
“它好像不怎么喜欢我,哈哈,哈哈哈。”
书店老板幽默地说道:“大概是因为上官小姐太漂亮了,同性相斥。所以我的猫不怎么喜欢你。”
宜室笑着说道:“老板真会说话。”
书店老板看她很想抱猫的样子,把胖猫从摇椅上提起来。长长的猫身体如米袋子一样垂下去,“来,抱抱吧。”
“……真的,可以吗”
宜室高兴的伸出手。没想到,胖猫很不给面子的挣扎起来,尖利的爪子在她的手背上挠了一下。
“小心!”王焕之赶紧把她的手护在手心,另一只手在胖猫头上敲了一下。胖猫气呼呼地叫唤一声,逃开老板的控制,跑到他们抓不到的地方去了。
“你们看它——”老板大声笑道:“橘花吃醋了。”
橘花是胖猫的名字。
宜室羞红了脸,居然会有一只猫来和她争宠。王焕之面不改色,执起她的手走到窗前。借着窗外的阳光,仔仔细细、反反复复把她的手检查个遍。
他看得无比认真,仿佛在欣赏一件上好的艺术品。
“还好,只在表皮划了一下,没出血。”
“没事,就是抓了一下。”宜室把手收回来,脸红耳热。声如蚊吟地说道:“你刚刚把橘花得罪了。下次来,它可要不欢迎你了。”
他淡笑着说道:“橘花心宽体胖,不记仇的。”
自从上次在书店“偶遇”,王焕之约她喝咖啡。今天下课后,两人本来说好去咖啡馆。结果,走着走着就来到书店。
这算不算是约会
宜室说不清楚。她和王焕之现在是什么关系她就更说不清楚。
过去的王焕之是迷雾中的花,藏一半,隐一半。想得多,见得少。现在,两人是朋友了吧,她对他还是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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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今天,怎么没有看见你的好朋友——沈小姐”王焕之问道。
宜室咬了咬唇,支支吾吾地说道:“喔,兰香啊。——有点事,探病去了。”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压制下去。他侧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小说。
“我们上楼去看书吧。”
“好啊。”
大部分的时候,他们都不太说话。各拿一本书,坐在二楼的书桌前。好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中间隔着两杯茶。宜室看得累了,歪着身体和脑袋,他还会满脸正气的教育她看书要注意姿势。不然,老了腰会不好。
宜室心里又好笑又有点泄气。
真没想到,她期待盼望的像大学生一样的约会会是这样。
看着窗外的白云和蓝天,她的脑子不由自主想:“此时此刻盛永伦和沈兰香在干什么他们一定很快乐吧,盛永伦的小花招层出不穷。和他在一起的时候绝不会担心无事可做,无话可说。他总会有无数的点子和新奇的想法逗人开心。”
王焕之则不一样,他是高冷的白月
24 魂不守舍
上官宜室一整晚都有点魂不守舍。为了开舞会,阿霓请来的上海裁缝为家里人连做两个月的新衣裳,上海师傅衣裳做得好极。
吃过饭后,大家聚在一起把各人的新衣裳都穿出来。女眷们坐了一屋子,都在相互欣赏,相互点评。谁谁的衣服颜色最好看、谁谁的料子最挺括、谁谁的款式最时髦。
宜画和宜维早早穿起漂亮的裙子,围着母亲和大嫂,像蝴蝶一样转来转去。一个嫌弃裙子不该长了两公分,一个觉得腰身还应该减两寸。云澈穿着精致的小西装,带一副可爱的小墨镜,神气十足地在房间走来走去。连最挑剔的宜鸢,今天也格外和气些。
对着这样愉快的风景,本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间。宜室心头浮现的不是孩子气般的高兴,也不是马上要举行聚会的兴奋。而是慌慌像办了件坏事,坐立难安。无端地升起飘渺的、淡淡的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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