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至圣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永恒之火
既然法家韩圣允许我们推翻他的话,允许我们推翻包括法家在内所有众圣的话,那么,此次法家圣道文会,人人皆可批圣。
因为,这是众圣给予我们的权利!
众多法家读书人为之色变,没想到,方运竟然想要发表颠覆性的言论。
那些文位不算高的顽固法家读书人如坐针毡,希望方运闭嘴。
但是,在场的所有法家大儒都面露期盼之色。
即便与自身圣道有悖,即便自己无法理解甚至遭到方运的圣道镇压,若能亲眼见到亲耳听到新的圣道,也不枉此生。
朝闻道,夕死可矣。
方运道:回到之前我的提问,谁能制定法律,法律为谁制定?先圣商鞅商圣的《商君书之中,有一句话,回答了第一个问题:权制独断于君则威,这句话是说,天子国君自己掌握大权,掌握法律,则国君才能让国民敬畏,才能掌控这个国家。所以,在古老的法家学说中,法律当由国君制定。
但是,在这一句话之前,还有一句话,那便是‘不以私害法则治’,这句话也很简单,不能因为个人的私利或私欲而影响到一国之法,也就是说,如果公正公平,国家便会安定。那么,对比韩圣的话,我们会发现,在现如今的众圣眼里,先圣的圣道都并不完全正确,那么,人族历代国君,有多少达到先圣先贤的治国水平?十分之一?还是百分之一?
我们不谈那些少数精明强干的国君,只谈普通的国君,他们是怎么得到权位的?国君只是幸运地继承权位,而我们读书人官员,是一步一步向上,对基层到上层了如指掌,所以哪怕是历代权相独断乾纲,也会做出许多正确的事。甚至于我们回顾历史,人族国家的变法革新,由官员发起的数量远远多于由国君发起的,而且越是接近现代,越是如此。
不算开国前期的君王,大多数国君生活在什么环境中?他们从小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皇宫大内,很少外出,即便有美其名曰微服私访,实际也只是游玩,只有民间戏曲中,才存在为了国家而微服私访的国君。
让一个可能连优秀读书人都不如的国君来决定法律,这是藐视天下读书人,还是在否定历代先贤的智慧?这种国君,一旦权制独断,必然以私害法,而且必然会导致全国以私害法!所以,为了辅佐国君,为了国家安定,为了百姓安康,法律不应由国君制定,当由代表人族最先进的集体掌握!读书人!
方运没有继续说话,而是静静望着众人。
会场中,立刻涌现杂乱的声音。
有的叹息,有的冷哼,有的低声议论。
方运的这话,太大胆了,完全超出了现在人族所能接受的程度。
方系众人所在的贵宾席,韩守律扶着额头,低声抱怨道:我早就知道方运会在此次文会上说一些惊人之言,没想到,一开头就扔大规模战诗,轰得我找不到北。
李繁铭幸灾乐祸道:没办法啊,谁叫法家越来越重要,方运既然要革新,肯定先拿法家开刀。不过,你偷着乐吧,我有种不好不对,是很好的预感,杂家会比法家更倒霉。
第2540章 良法与恶法
其实,其余各家在羡慕法家。颜域空说。
众人纷纷点头。
待众人议论了一阵,方运继续道:我想说,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是,都想等别人说出来,以致于一等再等,无休无止。今天,我就把这个道理说出来。从此以后,你们再说这个道理,便不用担心遭到群起而攻之,让他们朝我方运来。
许多人露出善意的笑容。
方运道:我们可以简单想一想,我们都是人,人必然有私心,不同的人必然有不同的人生观念,不同的人看待这个世界的观念也不同,不同的人判断一切的观念同样不同,即便是众圣,也有其心之所向。所以,这个世界,其实并不存在绝对公正公平的法律,这一点,哪怕法家人也不会反对吧?
数百万人齐齐点头,这是常识。
方运道:所以,在制定法律这件事上,或者说在任何政务上,都存在至公和至私两个极端的点,但是,至公听着好,却未必完美。因为很多大公无私的情况,会损害个人,比如之前说的,原始社会的食物分配,为了族群发展,应该给青壮年更多的粮食,给老幼较少的粮食。对于整个族群来说,这是好的,但是,对于那些弱势的老幼之人,却不能说是好。我们不能说这种食物的分配是错的,只能说,这种方法不够完美。
有没有完美的法律?可能存在,但我们不去讨论,因为既然完美了,也就没有讨论的价值。有没有完美的法家人?可能存在,但绝大多数都不是。所以,我们这些不完美的人,挑出不完美的法律,将其分为两类,一种是比较正义的法律,一种是比较不正义的法律。
有人会觉得诧异,法律为什么会有不正义的?我们是人,不是完美的圣人,所以终究会做出一些可能不正确的决定,或者说,因为不正义的原因,制定了不正义的法律。
正义和不正义,叫法有些特别。之前我说过,法律深受道德影响,那么,我们个人甚至大多数人,判断法律是否正义,往往要通过道德标准判断。如果一条法律比较接近大众的道德标准,那么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条法律是比较正义的。所以,我们觉得这是好的,可以称之为良法。
那什么是不正义的法律?那对应之前的话可以得出,那便是远离大众道德标准的法律。
我们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古代的一些法律中,仆从的一切属于家主,家主可以不管不顾将其打杀,在我们现如今看来,这种法律违背道德,是不好的,是坏的,是不正义的,我们可以称其为恶法。
许多人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都感到有兴趣。
反倒是一切法家人流露出厌恶之色,在他们心里,法家半圣制定的标准才是正确,任何不是法家大儒和半圣的说法,都是歪理邪说,都是落后愚昧。
他们最痛恨杂家礼殿官员用这种态度对待法家人,但他们却用相同的态度对待方运。
方运继续道:实际上,用不同的律法标准,良法与恶法的意义也不同,我们现在只遵循圣元大陆的大众标准来谈。我们之前说到法律应该由谁制定,答案已经给出,因为读书人更优秀,所以应该由读书人决定,尤其是专注法律的法家读书人,但是因为法家人终究是少数,我们还要考虑更多的人族,所以实际上,人族的法律还是全人族共同制定,只不过,读书人的话语权,多于非读书人。至少这一条,我们这里的人达成共识。
方运说完笑起来,会场的人也跟着笑。
因为这里都是读书人,没有人会扔掉到手的权力。
方运笑完之后,面色迅速变冷,道:为什么刚才没有人竭力反对我?
许多人的笑容僵在脸上,会场的气氛突然降到冰点。
一些低文位的读书人心中咯噔一下,生出一丝畏惧,毕竟,说话的是一位虚圣,半圣之下第一人。
方运的表情慢慢缓和,道:诸位刚才的表现,证明了一个很现实的道理,人人都有私心。我们在场的每个人都认为,既然我们成为读书人,就自然而然掌握权力,也自然而然有不同于非读书人的特权,没人会觉得不对。实际上,我们如放眼万界,就会发现一条真理,无论是人族妖蛮异族水族还是飞禽走兽花鸟鱼虫,骨子里都是利己的。除却少数古墨家人,哪怕是儒家,都要分出远近薄厚。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所有生灵的本能。
许多人没能理解方运突然说这话的目的。
那么,法律的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之中,往往会因为这种利己的本能,影响法律。我这些天,研究法律,发现人族这些年的法律,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趋势。当法律制定者是国君的时候,所有贪吞钱财的官员,所受的惩罚都非常重,甚至动辄死刑。但是随着读书人逐渐获得更多的权力,开始影响法律,涉嫌贪吞钱财的罪名,惩罚力度在不断降低。
至少目前为止,大多数法家的刑罚都是为了惩罚罪犯,但是,为什么犯同样的罪,现在的量刑会减轻?一直有人说,取人性命才是罪大恶极,否则只要不杀人,就不应该判死刑。但是,那些贪吞钱财的官员,必然会导致一些人家破人亡,必然会导致更多百姓贫困从而降低寿命,他们杀的人,减的命,手段之恶劣之凶残,远远超过一个杀人犯。他们对社会的破坏,远远大于杀人犯,为什么对他们的惩罚往往很低?
甚至于,我们人人都知道,真正中层和高层的官员,之所以被判刑,贪吞钱财永远不是主要原因。你们会觉得我在批判他们,不,我只是用这个血淋淋的事实告诉大家,能影响法律的人,必然会想方设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进而,利用法律为自己牟取利益。
在场的许多读书人不是官员,看似无法影响法律,但实际上,作为一个庞大的群体,所形成的大众的道德标准,还是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法律。不过,万界有不同的群体,那么,不同群体的大众道德水平是接近的吗?并非如此!
为了进行一定程度的规避,本书中的一些词语可能会异于习惯用语,比如贪吞,比如花楼,这也是无奈,望谅解。
第2541章 正义法律
方运扫视那一双双充满好奇的目光,继续开讲。
实际上,不同的族群,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文明,道德的观念是不同的,有些族群的道德水平极其低下,甚至毫无道德可言,比如妖蛮,有些族群的道德水平相对一般,比如一些野蛮的人族,而我们圣元大陆的人族国家,道德水平则比较高。
道德水平高,能让族群内部更趋于稳定,同时对外没有过于强烈的侵略性,因为这个族群更善于讲道德,更喜欢用怀柔而非激烈的手段对待外族。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激烈的武力,先礼后兵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道德水平低下的族群,从一诞生就有着强烈的侵略性,这种族群有一个共性,那便是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从事抢劫杀戮掠夺等活动,比如蛮族,全民皆是强盗。反观人族,除了少数情况,我们都会限制士兵抢劫掠夺,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
我们把这两种族群,简称为善良族群与强盗族群。
人族目前是善良族群发展到极高的层次,我们的法律之中有一些族群源生的观念,许多刑法实际则是报复性法律。为什么我们人族大多数人更希望重罪重刑,不愿意废除死刑?原因就是我之前说过的,一是我们人都有利己的私心,二是我们人族的道德水平高,我们的法律,倾向于‘保护受害者’。为什么我们要倾向于保护受害者是利己呢?因为我们会认为自己不会去犯罪,所以我们不在乎罪犯,可以毫不心软地用最大限度去惩罚罪罚遏制罪犯预防罪犯。
我们人族遇到罪大恶极的罪犯被判死刑,会感到由衷的喜悦,因为我们认为可能危害我们的人又少了一个。如果我们遇到罪大恶极的罪犯被轻判,甚至被放走,我们会特别愤怒,因为我们担心那个罪犯或者像他那样的人会伤害到我们。
这种对残忍的罪犯的憎恨,随着一代一代的血脉传承,文化的传承,不断影响我们,甚至成为善良人们的本能。我知道,有些人会觉得这种事不会成为本能。我在很早前就给医殿提了一些建议,用以研究人族的方方面面,其中有一项研究非常有趣,我们人族最讨厌的动物中,排名第一的是蛇。
我一开始非常奇怪,实际上,我们所调查的许多人,从小就在城市中长大,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极其熟悉的人都没有被蛇攻击,甚至也没见过蛇,对蛇的了解仅限于书本和图画。而且,现代人族被蛇毒死的数量,甚至少于发狂的马和牛杀死的人,而河马杀死的人的数量也远远多于蛇。显然,这不是后天学到的经验,可能是一种共有的本能。
我们人族祖先在诞生的时候,不可能天然形成一种本能专门针对蛇,先祖应该只会害怕能伤害我们的东西,不会针对具体的事物。那么,为什么现在我们人族会特别讨厌蛇呢?
如果我们回到原始社会,把自己当成一个原始人,我们的生活环境是什么样的?或者有茂密的森林,或者位于草原之上,总之,我们周围不会出现像城市这种非常安全的大片区域,必然处于非常复杂的环境中。我们必须要在灌木林中采摘野果,在茂密的树林或草原中狩猎动物,我们会遇到很多有攻击性动物,比如老虎蛇蚊子河马大象毒虫狼这些等等。
那么,我们如果是原始人,最害怕什么动物?我们便用排除法,一一排除。
我们更害怕危害大的动物,还是危害小的?那么,蚊子苍蝇被排除。
我们是更害怕食肉动物,还是更害怕食草动物?很显然,大象就被排除,而河马虽然是杂食动物,但主要以草为生,它们只有在草缺少的情况下,才会食肉。所以,我们也会将其排除。
我们更害怕大的容易被发现的动物,还是更害怕不容易被发现的动物?那么,狮子老虎和狼也被淘汰。
我们更害怕容易对付的,还是不容易对付的?毒虫显然非常可怕,但我们只需要一只草鞋,就能将其拍死,也会被排除。
最后,我们剩下什么?对,就是蛇。蛇有毒危害大,吃肉,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容易对付,几乎汇聚了一切威胁人族的要素,这才是我们先祖恐惧蛇的根源。
这种对蛇的恐惧,一代代传承下来,所以即便是现在的人族并没有亲身感受到蛇的危险,也依旧最讨厌蛇。
这就是我想说的,我们遗传祖先的,不只有外形,还有一些本能,怕蛇只是本能之一。
我们的祖先是相对善良的,道德水平是相对高的,这种本能,也让我们继承,所以我们人族本能地想要重罚罪犯,我们要尽可能保护或补偿受害者。
所以,善良族群,会制定正义法律。
想通这个道理,我们再思考一下,那么不善良的族群呢?
我在《政史中,列举了许多族群或国家,有两种国家的类型特别明显。
第一种国家,我们称其为强盗族群,他们叫维京人。他们祖先是一群海盗,靠劫掠为生,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比较恶劣,他们为了活下去,所以不会也不可能拥有较高的道德水平。但是,当维京人凭借血淋淋的手段完成了原始积累,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后,他们的生活变得富足,他们发现不用再去贩卖奴隶抢劫商船敲诈勒索等也能活下去,那么,为了族群的稳定,他们必然要制定法律,必然要阻止之前的那些强盗行为。
第二种国家,算是强盗族群的分支,我们把他们叫流放人。这些人,犯了各种罪,被他们的先祖流放到奥州,然后,这些人为了能让自己占据奥州,联合本国的人,对奥州的原住民进行惨无人道的屠杀,最后获得这座大岛的统治权。和维京人一样,他们完成血腥的原始积累后,也要维护族群安定,也要制定法律,必然也会禁止残暴的手段。
第2542章 强盗法律
那么,这种强盗族群的法律,和善良族群的法律,会有什么不同?
人族有怕蛇的本能,道德水平高的人族本能认为自己是好人要重惩罪犯,那么,这种罪恶累累的维京人后代,他们的本能认为自己是样的人?
方运停下,扫视全场。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答案。
方运点了一下头,道:对,他们本能地认为,自己可能会和祖先一样去犯罪。那么,这种本能实际上是违背道德的,而他们已经脱离残酷野蛮的社会,想要成为道德水平高的人,不想违背道德,那他们怎么从道德上保护自己?我先不直接说,诸位想一想,可以相互讨论。
众人立刻开始议论,整座会场顿时变得喧哗杂乱。
一些人因为意见相左,甚至争执起来。
但是,有一些法家人一言不发,一直冷眼旁观,毫不掩饰抗拒的心态。
过了许久,方运示意,众人很快停下讨论。
方运微笑道:他们用了很多手段。我举几个例子。第一,他们给所有人类扣上屎盆子,宣扬每个人都有罪,每个人生来就带着罪恶出生,认为人这一生,就是赎罪的过程。你看看,他们咬定所有人都一样,那么,他们就可以坦然面对,这不是自己的错,也不是祖先的错,是全人族的错。既然全人族都有,那自己也就不用怀疑自己道德有问题。这样,他们就保护了自己。你们如果没有听我之前的说法,只是听说一个族群竟然宣扬所有人都有罪,都带着原罪,那么必然会奇怪,无法理解。因为咱们华夏人族,从来不存在原罪这个概念,因为我们认为自己在出生前要么是好的,要么是空白的。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