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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金手指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圣者晨雷
青龙堡上,守军与金人正在激战,不过近卫军乃是这个时代最为精锐的正规军,又占有城池之优,而此时城下的金人都只是裹挟来的百姓,他们拿锄头比拿刀枪要熟练得多。故此即使没有火炮之利,金人也不能给近卫军构成多大的威胁,相反,近卫军只凭着弓弩,便在城墙下造成一条血渠。那些混迹于百姓中的金兵,虽然精于射术,可人数毕竟较少,往往才射出一箭,便被五六枝箭弩穿透。
秦大石在望楼上发觉这一点,心中暗自懊恼,他为将中规中矩,但指挥大战的经验还是欠缺,故此才会犯上这等错误,竟然被这些几乎没有什么战斗力可言的农民,将自己最为强大的武器火炮消耗掉。他将视线自城下投向远方的敌阵,若他是敌军主将,此时应该发觉到宋军的尴尬之处,便要乘机大举攻击了。
果然,城下金人才是堪堪出现溃迹,那边金军营寨中号角声四起,一队接着一队的金兵自营寨中出来,秦大石估计至少有四五万之众。从千里镜望去,这些金兵盔甲武器齐全,甚至有发石车和冲车、撞车、鹅车等攻城器械,而不是简陋的云梯。
“我引一军出去,突入敌阵,烧毁他们器械。”罗安琼也意识到这些攻城器械对于青龙堡的威胁,向秦大石建议道。
“那是去送死,金人岂无备乎,况且三面皆敌,开城门之后,城下金人乘机掩入,这城岂不是白守了?”
秦大石神态自若,慢慢地反驳了罗安琼的建议。这青龙堡他原本想守过五天,为后方百姓和钱财的转移争取到足够的时间,如今看来,才是第二天,青龙堡便已经到了甚为危险的时刻了。
“那当如何是好?”罗安琼问道。
“近卫军岂怕近战,咱们虽然没了一半大炮,却还不是山穷水尽的时候。”秦大石自令旗当中拿起一面赤红色的:“尚有奇兵未出,何惧之有?”
伊喇哈布眯着眼睛向青龙堡望了过来,城头的厮杀快要结束了,勉强攀上城头的金人都被赶了下来,十余具云梯只剩余四具了。他用力吸了口气,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幸好是冬天,还没有尸体腐烂时的臭气。他拔出腰间剑,向青龙堡一指:“杀!”
“杀!”
金军呼啸着回应,紧接着,他们一队队开出,拉散距离,向着青龙堡冲了过去。面对这种情形,秦大石不能再爱惜火炮,只得命令开火。这次火炮优先攻击的目标是那些庞大的攻城器械,只要它们进入火炮射程,必然会引来一团团的火球。
城下的金国百姓再一次崩溃了,段曲跟在杜遵身后,现在他们的小团体已经有近百人,逃命时他们跟着杜遵,有意避开金军的攻城器械,竟然没有受到什么损失。
好容易退回己阵中,段曲喘着粗气,觉得手脚都在发软,若是再有一次,他根本不能保证自己还能逃回来。再看杜遵时,杜遵同样疲惫不堪,但一双眼睛却是闪闪发光。
“去跟诸人说说,咱们的机会来了!”杜遵低声道。
“什么?”
“咱们脱身的机会。”杜遵道:“如今金军精锐大半出去,对咱们的戒备不算森严,咱们潜入营寨之中,放上一把火,金人必大乱,宋人见此情形,必全力反击,那时咱们便乘乱逃散,寻机捉得一二金将,打探家人消息,去将他们救出来!”
听得他这么大胆的建议,段曲觉得难以想象:“如何才能潜入营寨之中?放了火又如何脱身?”
“此事我来办,你只须将消息传与我们的人,待乱起之后,立刻鼓噪大伙跟着你们逃亡便是,人越多越好,切记切记!”
杜遵一边说一边坐了下去,他们原本不是什么受过训练的士兵,打累了坐在地上再正常不过,金军负责督管他们的小校也不以为意,他的注意力也集中在城下的激战之中。
此时金军前锋已经顺利穿过炮火区域,后边的攻城器械也大半安然,虽然宋军城上火炮仍在逞威,却因为数量的缘故,形成不了密集打击,精确度自然要差上许多。金军士气越发高涨起来,呐喊声冲破云霄,险些要将炮声都盖过。
伊喇哈布长长舒了口气,虽然战局尚不分明,但至少有一点,他可以真刀实枪地与宋人交战,而不须担心还没有靠近宋人便被对方的火炮轰击溃散。他深信,以金兵的战斗力,失去火炮优势的宋人必然不敌。
更何况,在兵力上他有着数倍的优势,他如今派出的金兵都是养精蓄锐已久,而宋人则是紧张了一日一夜,以逸攻疲,岂有不克之理!
果然,攻城器械还未抵达,他便见着有数具被遗弃的云梯又被树了起来,一串串的金兵冒着矢石,奋不顾身地向城上爬去。宋人应之以滚木、石块和沸油,将这些云梯再度推倒,但是金兵人多,倒了一架,立刻便又有两架树起,令城上的宋人左支右撑疲于奔命。
随着越来越多的云梯被搭了上去,终于有一员金将率先登城,这人甚为勇武,又兼力大,身披重甲之下,犹能健步如飞,攀登云梯如履平地。他一手执盾一手执短斧,左挡右攻,冲上城头后竟然将一个近卫军生生掀起,连人带盾劈下城头。附近三个近卫军以长刀、长枪刺击他,他猱身缩骨,以盾遮着身体,大呼道:“蔡州冯元朗已登城!”
近卫军执长刀、长枪的姿态乃是杨妙真一手所传,与一般用刀枪不同,他们总是尽可能握着武器之柄,从而发挥自己武器较长的优势。那自称冯元朗者登城大呼,金兵都是血脉贲张,齐声大喊他的名字。而左近的近卫军为他喝声所激,纷纷持刀枪刺他,冯元朗虽是武艺高强,奈何斧长有限,一时间,近卫军无法将他赶下城头,他也不能突进一步。他身后一金兵爬了上来,虽然勇武不及他,却借着他掩护,挥刀逼退一名近卫军,又占据了一个位置。
伊喇哈布恰恰看到这一幕,大喜问道:“那第一个登城者是谁?”
“原是花帽军骁将的冯元朗,向来在军中有勇名。”有幕僚认出冯元朗者道。
伊喇哈布驱马向前,想要仔细看看这个首先登城之人,亲卫拉住他的马缰,劝谏道:“元帅,此处离城极近了,再近前,宋人的大炮便能轰到!”
伊喇哈布闻言不悦:“前方将士置生死于不顾,本帅岂可后之?若是惧死,本帅还领兵打什么仗?”
说完之后,他以马鞭抽打那亲卫的手,那亲卫却忍痛不松手,旁边幕僚也来劝说,伊喇哈布这才悻悻做罢。他再抬头看那段城墙时,发觉以冯元朗为中心,在他左右,金兵已经占了十步左右的城墙,五六架云梯都搭了过来,无数金兵呐喊着向城上冲去。
“宋人勇武远胜当初,不过比起我大金还略逊一筹。”一幕僚道。
伊喇哈布点了点头,他所处之地地势较高,虽然还不至于高过城墙,故此能看得较远。只见那冯元朗虽然屡屡逼退砍伤宋军,但宋军小队做战配合娴熟,总能于千钧一发处迫得冯元朗放弃追杀,将受伤宋军救走。而且此处宋军越聚越多,上城的金兵数量虽然也迅速增加,却再难寸进。
伊喇哈布只觉心又悬了起来,那冯元朗似乎只要再努一把力便足以击垮城上宋军,但宋军也似乎只要发一次奋便可将冯元朗等赶下来。那段城墙看似僵持,伊喇哈布却知道情形对金兵不利,宋人受伤了多被同伴救走,宋人往往为救援同伴而放弃攻敌的机会,而金兵若是受伤便必死无疑。
短短数分钟时间之内,那截城墙上便堆起了数十具金兵尸体。
冯元朗登城之时只道在功告成,没料想局势却渐渐不利,他虽是勇武过人,气力却终究有限,若是再这般僵持下去,待他力尽便是毙命之时。他心中明白,必须尽快击破宋军,接应自己人上墙,唯有如此,他才能获得休息喘息之机。
秦大石也在观注这段城墙的情形,他已经接连派出二队援军,却因为墙上狭窄,无法充分发挥人力上的优势。他正等再做决断时,心中突生警意,侧过脸来一看,却发觉城墙发出一声轰响,竟然是一架鹅车搭在了离他不过数十步远的一处城墙之上。
鹅车为攻城利器,借着这外形象鹅、脚下有木轮的器械掩护,藏在车腹中的兵士可以迅速登上城墙,因为这车重心很稳的缘故,不会象云梯那般轻易被推倒。鹅车搭上城墙之后,顶部吊板打开,士兵鱼贯而出,其所靠拢的城墙上,立刻是一阵混乱。
“放油,点火!”秦大石一边大喊一边摆动旗帜,位于城墙下预留的小沟里,立刻淌出无数道焦油之泉,迅速汇聚在城下壕沟中,随着数十个火把投下,在青龙堡城下,一道环绕全城的火墙瞬间立起。那些木制的攻城器械加于壕沟之上,被这火点燃后,很快便化成一团团的火球瓦解开来。
那辆鹅车也不例外,顺着鹅车登城的金军发现自己赖以攀援的器械变成一口火焰棺材的同时,便被雄雄烈火所点燃。他们惨叫着敲打鹅车之壁,推搡自己前后的同伴,想要夺路逃走,但结果却是谁都无法离开。
伊喇哈布双眉紧紧锁住,这是在他意料之中的事情,只不过宋将如此能忍,待他的攻城器械靠城之后才点火,还是让他很是惊讶:若不是宋将胆大好冒险,那便是他对宋军守城极自信,认为便是被部分金军爬上城墙也不可能动摇自己的防线。
焦油之中含有大量毒烟,故此伊喇哈布的视线被这浓烟挡住,他向冯元朗处望去,却再也看不到冯元朗的身影。他心中暗暗惋惜,口中又发布命令,震天的战鼓声再度响起,不等上一波金军退下,第二轮攻击又开始了。
这一次的攻城器械主要是抛石车,经过这段时间激战,伊喇哈布判断宋人的火炮基本消耗干净,便是仍有数门能用,也无法对金国数量重多的大小抛石车构成威胁。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原本坐在地上的身影悄然无声地开始一寸寸爬地,除去段由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注1:杨家枪法中握枪尽可能握柄,可见于戚继光《练兵纪实》





大宋金手指 第二七四章 英雄所生非其时
第二七四章 英雄所生非其时
因为火墙的出现,金人的第一次全力攻击终于被击溃了,但在崩溃的同时,金人的又一轮攻击开始。
在用百姓消耗掉对金人威胁最大的火炮之后,伊喇哈布就知道,自己胜券在握,攻破青龙堡,只是时间问题。对面的宋将很稳重,但是毕竟缺乏经验,火炮武器的时代来临了,可是这同时对于后勤配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几年来,宋人利用火炮几乎无往而不胜,他们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反而没有金国将士这样努力地总结火炮的优劣。
杜遵终于潜入了军营之中,按着军中的规矩,随意乱走当被斩杀,不过他一身金兵服饰,又极是小心,对军营甚为熟悉,竟然未曾被发觉。
一队队金兵开了出去,没有多久,整座军营为之一空,除去少数留守者还在巡视外,金营算是向杜遵彻底敞开了大门。
努力回忆在流求时教官教学时的提示,杜遵借着帐幕的掩护,一点点向后营摸过去,他强迫自己不去看城头的战事,而是专注于眼前。他心中非常兴奋,从流求受训回来,潜伏回故乡,寻找时机为大宋效力,他没有想到自己的时机来得这么快。
在他的身上,装备着一些奇怪的东西,而他所学的潜入、暗杀、隐藏技巧,也是超过个这时代数百年的东西。他知道自己在这边若是能成功,那金人攻城的压力便会大减,他的机会只有一次,故此不得不小心谨慎。
伊喇布哈也未曾想到,早在金兵进入宋境之前,他所驱赶的百姓中就已经有宋人的细作。眼见着自己的消耗战术接近成功,他心中终于感觉到了喜悦,但看到城下堆积如山的尸体时,他又觉得甚为难过。
只是攻打一座青龙堡罢了,损失便如此之巨大,若是面对更大、物资更充沛的徐州时,究竟要用什么代价才能攻下?
想到此处,伊喇布哈忍不住向自己军营回望了一眼,自己还有一样杀手锏未曾用出来。在攻打青龙堡时,他宁愿用人命去填宋军的炮火,就是要将那样杀手锏留到徐州城下,留着给宋人一个“惊喜”。
秦大石仍是那副不动如山的神情,火炮暂时失去作用,仿佛并未让他受到影响。金人上一轮攻城,使得他们的器械受损严重,但前波未尽后波又起,望着远处金人呐喊着冲来,秦大石目光闪烁了一下。
毕竟是统治了中原百年的王朝,最后的垂死挣扎还是有几分气力的,搅得人不是很好过呢。
“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
想到这里,秦大石将那面赤色的旗帜举起,在空中摇了三摇。
“掷弹兵,准备!”见了这旗帜,城中正军校郑冠群开始大喊,一队沉默的军士从藏兵洞中起身,收拾自己的装备,等待上城的命令。
因为金人开始大量使用攻城器械,特别是抛石车的缘故,除去少数人外,在金人近战士兵抵达城下之前,近卫军都躲在坚固的藏兵洞中,听得命令才上城头。郑冠群喊完那一嗓子之后,咳了一声,咒骂道:“这嗓子,都喊不出声来了!”
他在大宋陆军学校经过半年进修之后,又调回流求,接受掷弹兵培训。台庄大战之后,如何让那些地雷在未曾预设雷阵的战场上发挥作用,成了敖萨洋研究的方向之一,在他的研究成果出来并在赵与莒指导下改良之后,“掷弹兵”这一种新的兵种出现在近卫军序列里。炎黄三年五月的时候,接到了“红雷”密报之后,赵与莒便将两支新兵种从流求调出来,掷弹兵被派往徐州,而秦大石则把他们带到了青龙堡。
秦大石敢凭借为数不多的大炮坚守青龙堡,最初没有在意火炮消耗,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这些掷弹兵。在秦大石想来,这些掷弹兵就是一个个小型近程火炮,而且因为行动便捷的缘故,当他消耗敌人有生力量、保证后方撤退时间的目的达到之后,那么带着这些掷弹兵撤退,也远比带着重炮撤退要方便。
无论是军事参赞署还是秦大石这个前线指挥官,都没有把决定胜负的战场放在青龙堡,而是选择在经营了数年的徐州。虽然这样一来徐州受到一些损伤破坏在所难免,但也只有在徐州城下,才便于彻底解决入侵的金人。
此前掷弹兵也曾经出过一次手,但当时只是试验性质地派出一小部,现在金人的最后攻击就要到来,秦大石便不再保守,将自己最重要的战力也拿了出来。
因为是试验性质的部队,故此掷弹兵如今还是单独编制,在经过实战之后,才会考虑与其余兵种混编。
除了掷弹兵外,秦大石也还留有一着后手,他看了看天,天上的阵云还密集如凑,但是风已经止住了。
“这应该就是青龙堡之战的决战了,此次前来的不比昨夜的百姓,都是精锐劲卒,若能破之,金人必退,便是要再战,也得休整些时日了。”罗安琼有些讷讷地说道。
这一战打得他与秦大石都没面子,故此说话的时候,他神情有些不安。
“唔。”秦大石点了点头:“安琼,你下去准备,若是时机成熟,你们便要上了。”
“是!”罗安琼这才精神一振。
三面城墙数万人齐奔攻击,锋矢如寸,乱石四射,烟火蒸腾,喊声冲天。积累了一天力气的金国人拿出了他们的主力,他们以最快的整度用土填平了壕沟和火焰,用尸体垒成前进的斜坡。他们竟然不用云梯与其余登城器械,只凭此前战死的尸体便铺就了踏上青龙堡的通道。
郑冠群听着城外的喊杀声,听着自己人与敌人都在不停控弦射箭,一块抛石机上飞出的石头敲在他所藏身的藏兵洞上,发出沉重的呻吟,顶上掉落的沙石尘土让他险些睁不开始眼。他咒骂了一声,摸了摸自己的头盔,从上边刷下一片细砂。
“正校,准备老久了,怎么还不让咱们出去?”一个士兵忍不住问道。
“莫急莫急,直娘贼的,老子呆在哪儿都是被围攻!”
郑冠群骂了句,然后展颜一笑:“不过不管是被土人围攻,还是被乱民围攻,老子都活下来了,而且事后都升了职立了功……喂,那狗贼,说你呢,头盔给老子系好,保不准何时便能救你一命!”
那顽皮的士兵将头盔戴好来,然后讪笑道:“郑正校,听闻你曾在纺织厂里干过活儿,那边的小娘子们个个都是如花似玉的,又能做工赚钱,又懂操持家务,还会管帐算数儿……郑正校,你有没有拐着两三个去?”
郑冠群面色微微一红,瞪了那士兵一眼,懒得去理会他。他的经历也算是近卫军中一奇,故此名声极响,他手下的士兵大多知得一二,人多口杂传来传去的,弄得他仿佛成了近卫军第一淫人般。
“正校怎么不说了?”那士兵却不放过他。
“狗贼,再说老子便喂两个铁瓜与你。”郑冠群咆哮了一声:“你就不能象高良宝那样闭着嘴么?”
众人看向一个极年轻、只有十六七岁模样的士兵,那士兵一声不吭,面上有几分紧张,见这么多人都看了过来,他晃晃悠悠地摇了摇脑袋,然后说道:“正校,马上打仗了,我有件事情……有件事情不知能不能问?”
“你胯下没长东西么,和个女人一般忸忸怩怩,老子看了就不爽。”郑冠群又骂道:“说吧!”
这些年他跟着李邺和李一挝,别的没有学到,满口粗话倒是学得烂熟。那个叫高良宝的小兵咽了口口水,脸突然红了起来:“说了你别骂我。”
“骂你?再不说老子还要抽你!”
“正校……你在纺织厂呆了,必是常见着那些女人的身子,能给我说说女人的身子是什么模样么?”高良宝微仰起脸:“我从来没见过……听说新兵在战场上死得多,我担心这辈子还没见过女人身子便死了,你给我说说吧!”
郑冠群微微一怔,再看向自己其余的部下,大多数年轻的士兵脸上都有几分不安。他咆哮道:“老子说有什么用,打仗的时候当心些,回去后你自己去看去摸才是正理!”
藏兵洞里微微沉默了会儿,郑冠群在心里骂了声,面色还是如同开始一般,心情却多少有些紧张了。
城墙接二连三地巨颤,这是攻城器械再次撞击城墙造成的,郑冠群舔了一下唇,竖起耳朵听着外边的声音,终于,他听到了期盼已久的号声。
“轮到老子上阵了!”郑冠群做动员很简单:“你们都听着,好好做,回去后纺织厂漂亮的小娘子,要多少老子给你们介绍多少!”
“轰!”
仿佛是回应他,又一块巨石落了下来,砸在他们兵洞的半边门口,只留了小半空地让他们进出。郑冠群第一个冲了出去,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布包,左手拎着柄枪,右手抓着颗铁瓜,闪身便向城上飞奔过去。
城头上早就打作了一团,金兵凭着养足了的锐意与充足的精力,竟然直接就冲上了城头。
“狗贼,老子来了!”郑冠群咆哮着道。
他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铁瓜火弦拉开,然后扔了出去,“砰”的一声,那铁瓜落入一堆金兵之中,应声炸开,那堆金兵刹那间哭爹喊娘地倒了一片。
因为工艺与配方的缘故,这种铁瓜手雷的杀伤力并不是十分大,但对于密集人群还是有很强的破坏力,足以穿透一般的铠甲,被炸着的金兵中死者居少,但身子里嵌了块铁片的、被削去肢体皮肉的,足够让他们失去战斗力。郑冠群从胸前布包中又掏出一颗来,寻找下一个投掷目标的时候,就听得自己四周乒乒乓乓炸声不绝,他的部下也冲了上来。
冯元朗咬着唇,他原先的盾早就破碎不堪,如今换了一只更大一号的巨盾。他目光里都是血色,早就杀红了眼,瞪着包围他的近卫军,似乎欲择人而噬。
这是他第二次登上城头,上回虽然他悍勇无比,却还是被近卫军挑下了城,幸运的是他摔在尸体堆上,青龙堡的城墙又不算高大,在地上滚了几滚后,他便伏在地上歇息,直到这次攻击再开始。
“杀,随我杀!”他发出野兽一般的咆哮,另一只手中的战斧也换成了大号的。他武艺精湛,兼之力大无穷,在当初花帽军中便是了不得的勇猛之士。战阵之中一对一的情形之下,他还从未退却过,虽然此刻他身被十余创,自己的、同僚还有近卫军的鲜血都沾染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都成了暗红之色,但他还是勇猛无比。
若不是近卫军以小队配合牵制住他,只怕这一段城墙上的近卫军将士都被他杀尽了。也正是因为他这般一个猛将在,这段城墙才显得危在旦夕。
伊喇哈布眯着眼,又离得青龙堡近了几步,他亲眼见着冯元朗的勇猛,见着在他的带领下,越来越多的金兵抢上城墙。禁卫军穿的是墨绿色战袍,而金兵穿的是蓝色,那段城墙上,蓝色人影渐渐多了起来,而墨绿色从最初的一连片,变得只占据三分之二,然后是一半,三分之一……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长在。”伊喇哈布不由得赞道:“那冯元朗果然是我军之关张,万夫莫当之勇,得此猛士,我大金……”
他话还未说完,便见着城头那一片墨绿色中有一人绰枪突入,在旁边几个近卫军掩护下直刺冯元朗心口,那人速度奇快,使枪也甚为娴熟,显然也是武艺高强之辈。冯元朗被其余禁卫军牵制,竟然是未来得及用盾格挡,也来不及彻底闪开,那枪生生刺入冯元朗体内,冯元朗右手中的斧脱手落下,紧紧抓着刺中自己的长枪,身体僵直在城头。
“啊呀!”伊喇哈布跌足叹息。
却又听得暴雷般的一声怒吼,冯元朗不但未曾倒下,反而将那员宋将手中之枪生生折断,半截枪插在他身上,他也不理会,横身过去就是一盾,那员宋将见他折断长枪原本就目瞪口呆,未曾防备下被他拍得飞了出去!
“谁敢再来?”冯元朗杀了伤己之敌,只觉心中快意,怒吼着喊道。见他如此悍勇,便是心志坚定的禁卫军也不禁退缩,向后连让了几步,不敢再靠近他。
“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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