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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千万打工仔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奏光

    所以前几天,弗林对一支虎人商队的领袖发出过一个商业委托。

    对方承诺为弗林提供500头便宜的骡马。

    500头骡马,这是一笔不小的生意。

    一头成年骡马的价格,根据品质的不同在3000-4000铜币之间,就按3500一头计算的话,500头骡马的价格就是1750000铜币,也就17500金第纳尔。

    按照之前虎人的承诺,他们通过特殊渠道搞来的骡马,如果弗林愿意一次性购买的话,虎人那边可以提供9.5折的优惠。

    算下来也是接近一千金币了。

    除了可以得到一点优惠之外,弗林让虎人来做这笔生意的另一个原因,是弗林希望通过几笔大订单,更加巩固土豆村在北境的商业地位。

    如果北境其他的商人,无论是虎人还是其他的什么种族,都把土豆村作为一个重要的中转商业据点的话,那对于土豆村的未来是非常有帮助的。

    所以,弗林特意把500头骡的生意,交给了虎人商人。

    而今天,虎人商人向弗林复命来了。

    虎人的商人头子向弗林报告:“500头骡马的渠道已经联系好,很快就能送到土豆村来。”

    “另外,对方还有一批黑货草原骆驼急于出手。”

    “对方不愿意说出来源渠道,但表示愿意以骡子的同等价格,低价出售500匹草原骆驼。”

    “嘿嘿,不敢隐瞒弗林大人,如果我们搭线成功的话,对方愿意在给我们一笔报酬喵!”

    虎人说话一般不会带喵,但有时说道兴奋之处,虎人还是会情难自禁的喵两下。

    “虽然是来历不明的黑货,但价格确实便宜,不知道弗林大人有没有兴趣?”

    草原骆驼,是一种生活在寒冷干燥草原地带的骆驼。

    虽然和生活在沙漠的亲戚们在生活环境上区别很大,但外形非常的相似,性能也差不多。

    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草原骆驼的体型和力量,自然也是比骡驴驽马之类的高不少。

    虽然饲养成本高了不少,但如果能以3500铜币的均价购买的话,还是非常有赚头的。

    至于黑货问题?

    弗林不担心这个。

    如果是从南方王国内部运来的黑货,那考虑到负面影响,弗林或许还有些顾虑。

    但从北方拉来的黑货?

    土豆村的北方都不是人类的世界,理论上土豆村北方都是野怪,从野怪手中抢夺货物,简直就是天经地义的政治正确,弗林还怕个毛线啊?

    只要便宜,弗林特么买爆好吧!

    于是稍加考虑之后,弗林当即表示有兴趣。

    “我本来说购买500头骡子,再加上土豆村现有的300牲畜,差不多足够满足土豆村现有的需求了。”

    “但既然还有500头价格不错的草原骆驼,那么我自然愿意付钱购买更多的畜力。”

    “这样,可以让我土豆村在畜力方面更加的游刃有余。”

    弗林答应全部购买下500头草原骆驼,并且是一次性的现金付款。

    得到了弗林的回答,虎人们高兴的退了下去,表示会以最快的速度为弗林大人送上500头骡和500头骆驼。

    畜力,这对于发展中的土豆村还是很重要的。

    要知道,即使是二战时,在西线德军精锐的机械化部队中,畜力依然是重要的一环。

    现在的商业重镇土豆村,就更是愈发离不开畜力了。




第247章 飞鸡的心情
    运输方式对于商品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其他的小宗商品还好,像石料、花岗岩或者木材这样的笨重货物,对畜力的需求很高。

    弗林需要骡马或者骆驼,把土豆村各个据点的产出,快速的运输到土豆村的仓库,再转运到内地去。

    而且,有了大量的骡马骆驼之后,弗林将可以更加强化各个据点之间的交通,让玩家、NPC、村民都能方便的转移。

    特别是军事方面!

    现在弗林招募的NPC士兵,都还是步兵,也没有专门配备马匹之类的。

    弗林打算,等草原骆驼到了之后,从中挑选一些给自己的NPC士兵使用,方便他们巡逻和快速机动。

    当然,这一套下来,从购买牲畜到加强交通能力等等,将会消耗弗林大量的第纳尔。

    但要想富,先修路,这种在交通方面的投资,永远不会亏本。

    弗林不过是以超前的时代眼光,来打造土豆村辖区内的交通网罢了。

    毕竟,弗林想要土豆村的超速发展,那自然就得超量烧钱!

    和虎人谈了两笔生意,转眼之间又花出去了三万以上的金第纳尔,弗林感觉真的是花钱如流水。

    家底越大,挣钱越多,这钱越不经用啊。

    曾经那1000金币花很久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弗林在办公室里想了一些关于新产业的方案,但暂时都还不太成熟,弗林不是太满意。

    思索着便到了晚上,弗林享用了安儿烹制的鹅肝,感觉技术比上次进步了一些。

    可即使是美味的食物,也不能缓解弗林的心情。

    精神不是太振奋的弗林,在饭后穿上全套帅气华丽并且刚刚保养过的领主盔甲,披上威风凛凛的虎皮斗篷,巡视了一圈土豆村。

    在住宅区,一位玩家们的住宅吸引了弗林的注意力。

    玩家宅邸的主人是石动乃绘,弗林记得也是一名生活玩家,好像不太热衷于冒险的样子。

    1000位玩家中,总是会有不打工不冒险的玩家,弗林也是习惯了。

    这位名叫石动乃绘的玩家,她的房子倒是平平无奇,就是简单的农家小院而已,并且因为房子宅基地面积有限,所以这院子显得很狭小,只有几个平方米,都有点不实用了。

    弗林目光看过去,是石动乃绘的手。

    这位女玩家的手上真抓着一条毛毛虫,即使是游戏里,敢这样把玩毛毛虫的女玩家也是少数。

    只见她哼着歌儿,欢快的把毛毛虫丢进了一个小笼子里,而笼子里吃掉毛毛虫的东西,才是真正吸引弗林目光的东西。

    一只鸡。

    一只飞鸡!

    飞鸡,是在土豆村以北的山区里生活的一种禽类动物。

    这种飞鸡,很早就被证明过,已经特化过生活方式,不太适应南方的生存环境。

    飞鸡外形跟鸡长得差不多,只是翅膀的肌肉特别发达,这让飞鸡拥有了飞行的能力。

    充满肌肉的精干翅膀,烧烤起来味道非常的不错。

    而飞鸡蛋也是富含营养,口感浓厚,是弗林非常喜欢的一种早餐。

    这段时间以来,在北方山区里冒险的玩家们,陆陆续续的带回来过一些飞鸡。

    这些飞鸡在成为食物的同时,也被尝试养殖过。

    但奇怪的是,飞鸡似乎对于环境非常的挑剔,被抓回来的飞鸡,在土豆村好吃好喝的供着,却一个个无精打采。

    连吃东西都不积极,更别说交配什么的。

    之前养殖飞鸡的尝试,全都是以失败而告终。

    但眼前石动乃绘院子里的飞鸡,却显得十分精神健康,刚才投喂进去的毛毛虫,被一口就给吃了下去。

    石动乃绘又扔了一点小红果进去,飞鸡也都是食欲满满的吃了下去。

    和之前其他村民尝试过的飞鸡养殖,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差距。

    在吃了东西之后,这只雄性飞鸡又趾高气扬的打鸣叫了起来,神采奕奕,突出一个健康和生机勃勃。

    这,这又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玩家石动乃绘,她饲养的飞鸡没有厌食消瘦,而是如此的充满生气呢?

    弗林,敏锐的察觉到了商机。

    飞鸡是一种鸡的上位品,只是飞鸡很早就被证明过只适合生活在北境地区,十分的恋家。

    这也让飞鸡养殖一直不能成功过。

    如果自己能够成功大规模饲养飞鸡,那这种口感十足的飞鸡一定可以在南方的高端肉制品市场上大放异彩的。

    于是弗林敲门之后,得到了房屋主人的许可,便进入了院子。

    在狭小的院子里,弗林认真的观察了一下笼子里的飞鸡,越看越是喜欢。

    在弗林的眼中,这飞鸡仿佛已经不是一只禽类动物,更不是食物。

    而已经变成了行走的第纳尔了。

    弗林蹲下来,问道:“挺漂亮的飞鸡,勇者石动乃绘,我可以抱抱你的这只鸡吗?”

    石动乃绘笑着对弗林说道:“弗林大人要看我的鸡自然是可以,不过要轻点哦,这孩子很敏感的。”

    于是按照主人的嘱咐,弗林小心翼翼地把雄壮的大飞鸡抱在了怀里。

    被弗林抱着,这支骄傲的公鸡似乎还有点不屑的样子,还扑腾的扭了几下,力道十足,展示出了它良好的状态。

    这种状态,弗林在其他抓回来的飞鸡身上从没有见过。

    那些被抓到土豆村的飞鸡,全都是萎靡不振的样子,压根活不了多久。

    弗林好奇的问道:“勇者石动乃绘,你养的飞鸡很不错,非常的精神充满活力。”

    “我之前也曾经让人尝试过养殖飞鸡,但养的飞鸡都显得很没精神,吃不下喝不下,很快的就会消瘦,最终郁郁而亡。”

    “不知道我可否请教一下,你是如何养飞鸡的呢?”

    石动乃绘把自己心爱的飞鸡,从弗林怀中取回来,一边抚摸着鸡的脖子羽毛,一边哼着小调儿把飞鸡放回了笼子里。

    “一开始我抱回这孩子的时候,他也是闷闷不乐的,一天只喝一点点的水,也几乎不吃东西。”

    “看着羽毛都黯淡了,真的是可怜死了,我都想把它放回去了。”



第248章
    这里的描述,和弗林之前养殖飞鸡的尝试都是一样的。

    “可是后来有一天,我在笼子旁边一边哼歌一边打扫院子的时候,飞鸡就突然开始吃东西了。”

    “几次尝试之后,我总算是摸索到了规律,好像是这孩子喜欢听音乐。”

    “一天在它旁边哼唱几首歌曲,便可以让飞鸡保证精神的充沛,这游戏真是奇妙啊,音乐飞鸡,真的好有趣呢!”

    听了石动乃绘的话,弗林也是小小的吃了一惊。

    古人有云:对牛弹琴。

    难道现在,在土豆村自己要上演一次对鸡弹琴?

    飞鸡因为离乡而郁郁寡欢,只有音乐能治愈飞鸡的内心?

    这听起来很离奇,但仔细一想,弗林突然觉得或许也不是那么离谱。

    就拿对牛弹琴来说,科学家们很早就论证过:不同类型的音乐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提供奶牛的产量。

    据说舒缓的音乐有助于奶牛的产量提高3%,而快节奏的摇滚乐则会使奶牛烦躁不安,食欲减退。

    根据音乐的不同,奶牛的产量甚至会有百分之15左右的差距。

    而后来的俄国牧场主,通过给奶牛戴上VR眼镜,更是显著的提高了产量。

    这些种种都证明,外来的听觉或者视觉效果,对于动物的心情是有帮助的。

    它飞鸡不是被抓之后郁郁寡欢么?

    那假如飞鸡喜欢音乐,自己只要给飞鸡提供音乐,是不是就可以养殖飞鸡了呢?

    弗林不禁为这个想法感到兴奋.

    因为弗林在王都的时候,就曾经不少次的品尝过飞鸡的肉制品。

    和水龙兽肉一样,飞鸡肉在王都也是属于高端肉类。

    飞鸡,其实在北境的荒郊野外特别是山区,并不算太罕见。

    但因为进化到现在,飞鸡对于生存环境十分的挑剔,只能生活在北境的区域。

    从北境捕捉的飞鸡,越往南方死的越快,对运输供应链要求很高。

    外加其他人都不知道飞鸡养殖的方法,所以长期以来飞鸡的供应只能靠猎人们的零散供应。

    而飞鸡肉又味道很好,很受欢迎。

    所以一只飞鸡,在王都的菜市场上成本价应该都是在两三金币以上,具体的价格因为弗林不太熟悉肉菜的价格,所以不太清楚,但弗林可以肯定绝对不便宜。

    虽然在王都的时候,弗林自己没买过活的飞鸡,但弗林在王都的许多高级餐厅,都享用过飞鸡烹饪的料理。

    如果在王都的高级餐厅点飞鸡餐的话,一只烤飞鸡弗林记得价格在10金币以上。

    相比之下,普通的烤鸡价格不过才40铜币左右,高端的鸡也很少超过2金币。

    餐厅里普通鸡肉和飞鸡肉菜品的巨大差距,也证明了飞鸡在王都的高端地位。

    如果自己能够在土豆村长期稳定供应生产飞鸡的话,那绝对是一项相当挣钱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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