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土地公
作者:徐富贵
 一个浪荡少年,上课打打瞌睡,下课打打架,实在无聊就打打游戏打打马赛克。原以为生活就这样混沌着,却不想在一次送外卖的过程中,收获了一件难以置信的宝贝。从此,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是人,是妖,还是仙?都给我牵出来溜溜呗。
最后一个土地公 第001章:一只老母鸡
 在连海八中,吴疆的名气最大。
 之所以名气大,主要是因为他特别能打。即便是八中那些体育特长生里面,也没有一个是吴疆的对手。
 去年秋天的一个晚自习,吴疆和往常一样,趴在高三二班的教室里打瞌睡。突然,三个混混,光着膀子露着纹身就从外面闯了进来。他们满嘴酒气,粗鲁地反锁了教室门,说是要寻找失散多年的“表妹”。只要看见漂亮女生,他们就说是“表妹”,并且还要动手动脚地去表妹身上寻找胎记。
 当时,班里所有女生都尖叫了,所有男生也都吓得直打颤,只有吴疆一个人揉了揉眼睛站了起来,指着那三个混混道:“表哥,你们干嘛呢要找胎记,来我这啊,我这脚底板还有三颗痣呢。”
 “哎呦喂,真刺激,这还有个变性的至尊宝”
 一个红毛混混说着,拎起铁棍就冲吴疆头上猛砸过去。吴疆将头一歪,顺势一记侧踹,直接将那红毛踹出了两米开外。红毛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听见腰部咔嚓一声响,伸手一摸,原来是肋骨断了。
 “小子,你找死”
 另外两个混混立刻掏出了刀子,迎面向吴疆扎去。吴疆面无表情,抓起一张凳子,直接就朝对方脸门劈了过去。火星撞地球一般,仅仅数秒,三个混混就被吴疆用凳子砸趴下了。
 “全都跪好了,给老子唱难忘今宵。”
 吴疆命令那三个混混跪在讲台前,并且要他们深情地演唱李谷一奶奶的难忘今宵,只要谁唱错一句,吴疆抬手就是一个大烧饼。
 “难忘今宵,难忘今宵,无论天涯和海角,神舟万里同怀抱,共祝愿祖国好祖国好”直到警察来之前,三个混混一直跪在地上唱歌吃烧饼,牙齿都掉了好几颗。
 从那次事件以后,吴疆在八中又多了一个名号,叫作“吴三跪”。
 吴疆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单亲家庭的孩子,性格往往很容易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懦弱,要么刚强。很明显,吴疆是属于后者。在他年仅两岁时,他爸爸吴国平就在部队里光荣牺牲了。十八年来,一直都是妈妈刘洁一个人将吴疆拉扯长大。
 刘洁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北方女人,年轻时,她也算得上当地一枝花。十八年前,她跟着吴国平嫁到了南方,并且在一家国企酒厂上班。丈夫牺牲后,刘洁因为不肯陪秃头厂长去舞厅谈业务,直接被勒令下岗了。
 下岗之后,一无所长的刘洁只好去环卫局上临时班。为了每月一千多块的工资,每天天不亮刘洁都拿着一个扫把,将十几条街道打扫得干干净净。
 今年元宵节的清晨,马路上有雾,一辆无牌的卡宴,将正在埋头扫地的刘洁直接撞翻在地,司机随后驾车逃逸。
 妈妈刘洁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吴疆收到消息后,一个人在手术室门外呆呆地守了七十二个小时。七十二个小时之内,他粒米未进,滴水未沾。直到主治医生推开门说“你妈妈没事”时,他才哐当一声,瘫倒在门口。
 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妈妈出院了,但因为手术欠下的八万块钱债,却成了母子俩沉重的负担。原本,吴疆打算辍学去打工,但每次面对妈妈坚强的微笑时,他却总开不了口。因为吴疆知道,妈妈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他能考上大学,哪怕是一所野鸡大学。
 为了减轻妈妈的压力,吴疆重新回到了八中,决定参加高考。他一边上学,一边瞒着妈妈在外打工。只要不是出卖青春肉体的事儿,只要是能赚钱的活儿,吴疆都肯干。
 上个月,吴疆应聘上了一份兼职,是在新南小区一家披萨店里负责送外卖。每天下午放学,吴疆就跑去送披萨,直到深夜他才翻墙回寝室休息。
 这天晚上十一点半,吴疆正要下班,订餐电话又响了。
 “喂,披萨店嘛”对方声音很粗,听口音不像本地人。
 “您好,这里是必胜容披萨。”吴疆机械地回答。
 “必胜容老子还以为是必胜客呢。”对方大叫道。
 对于这个问题,吴疆一般都懒得去解释。毕竟,一个八寸的披萨只卖十五块钱,而且还送一瓶金罐加多宝。这样的价格,当然只能是“必胜容”,而不是“必胜客”。
 “喂,你们那个必胜容,有狗肉披萨吗”对方又问。
 “没有。”
 “那,猪腰子馅儿的披萨呢”
 “没有。”
 “操,什么破店,怎么啥都没有。”
 “老板,我们这是国产披萨店,不是国产007,请你不要搞笑。”
 “搞什么笑上个月,老子还在吉隆坡金边,吃过一顿猪腰子馅儿的披萨嘞。”
 “老板,就算您在金边吃了牛鞭,那也不关我事。”
 “操,你这什么态度老子投诉你,电话多少”
 “110”
 “”
 对方无语了片刻,接着道:“行,算你小子狠。赶紧给我弄两份榴莲披萨过来。”
 “住哪”
 “国泰大酒店,808号,总统套房。”
 为了体现身份,对方故意高分贝地强调了“总统套房”四个字。其实吴疆知道,国泰大酒店其实是由一座看守所改建的。而那个传说中的“808号总统套房”,原来也只是两间公厕,墙角一直都挂着蜘蛛网。
 “好的,总统先生,披萨马上就到。”吴疆刚想撂电话,对方又问:“你等会儿过来的时候,能不能再帮我搞一样东西。”
 “搞什么”吴疆问。
 “小子,你们那儿,有鸡嘛”
 吴疆一听是搞“鸡”,足足愣了三秒。平时,为了能多赚一些外快,吴疆也帮客人带过烟酒,甚至还带过成人用品,但他却从没帮客人带过鸡。因为带鸡是犯法的,犯法的事儿吴疆不干。
 “总统先生,鸡这种玩意儿,还是你自己去挑吧,我不知道你有啥讲究。”
 “没啥讲究,只要是老母鸡就行。”
 对方这么一说,吴疆再次崩盘了。娘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重口味见吴疆不说话,对方猛然大笑:“哈哈,你小子想歪了,老子不要站街的,老子只要下蛋的。”
 “呵呵,你不早说,菜市场早关门了。”吴疆一听此鸡非彼鸡,忍不住也笑了。
 “小子,别跟我扯犊子,是不是怕我不给钱”对方顿了顿,道:“只要你帮我搞一只鸡,我答应给你五十块钱。”
 “五十块钱那我只能保证给你带半桶炸鸡翅,活鸡就没有。”
 “小子别废话了,你说多少钱吧。”对方道。
 “一只活鸡五百块,半小时后货到付款,绝对的天地一号土鸡。”吴疆吐掉嘴角的牙签,也不想跟他废话了,因为过了晚上十二点,寝室大门都进不去了。
 “天你娘个头,一只母鸡,你要收我五百块”
 对方刚想爆粗,吴疆就把电话挂了。
 几秒钟后,对方还是乖乖地打来了电话。
 经过一番血浓于水的讨价还价,结果还是五百块钱一只鸡。只是,在挂电话之前,对方也给了吴疆一个小小的建议:“小子,我觉得你卖披萨可惜了,你心这么黑,应该去卖白粉的。” 
最后一个土地公 第002章:请神咒
 不到十分钟,吴疆便搞到了一只鸡。
 那只脏兮兮的老母鸡,是他在新南小区的刘嫂家抓的。刘嫂是个卖麻辣烫的寡妇,她皮肤好,身材好,性格也很“外向”。
 刚才,吴疆伸手去抓母鸡的时候,刘嫂就穿着一件透光的丝绸睡衣站在他身后,吴疆甚至都能听见她那呼吸不畅的急喘声。说实话,要不是吴疆跑得快,指不定刘嫂就要干出什么天打雷劈的事来。
 “好险”
 从刘嫂家出来后,吴疆惊出了一身冷汗。毕竟,对于“忘年交”这种事儿,身为高三学生的吴疆还是不能接受的。
 几分钟后,吴疆拎着鸡,赶到了“总统套房”门口。他左手一只鸡,右手一盒披萨,脚上还穿着一双用铁丝扎过的拖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济公活佛转世了。
 “咚咚咚”
 吴疆敲门。
 “谁啊”
 一名中年男子,将门拉开一条缝。
 那人身穿一件棕色貂皮衣,个头不高,身形却健硕无比。他那黝黑的大脸盘子上,一张恐怖的兔唇向上翻卷着,露出暗红的牙床和一排大马牙。他深陷的眼窝里,一双深灰眼瞳里透着杀气。那人缓缓将门推开,吴疆看见他手腕上纹了一只墨麒麟。
 反正这年头,喜欢纹麒麟的人越来越多了,吴疆早就见怪不怪了。他冲麒麟哥点了点头,道:“老板,您叫的鸡。”
 麒麟哥皱了皱眉,显然是对“叫鸡”这个词有些过敏。
 “小子,说话要注意修养”
 麒麟哥有些不爽,上上下下打量起吴疆来。他发现眼前这个送餐小子,身高一七五,身材很是匀称,模样也算小俊。尤其是那两道浓眉之下,闪着一双大亮眼睛,一看就知道是个机灵鬼。
 “刚才,是你接的电话”麒麟哥问。
 “对,我是客服,又是送披萨的。大家都说,我这人好说话。”吴疆面带微笑,心里却在盘算:今晚是不是又要动老虎钳了
 上个星期,皇朝网吧里有一个小混混,假装从披萨里面吃出了一条鞋带,非要敲诈吴疆八百块钱精神损失费。无奈之下,吴疆只好用一把生锈的老虎钳,拔掉了他四颗牙。从那以后,吴疆每次出门送披萨,身上都会带一把老虎钳。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兼职做电工。
 “小伙子,挺专业啊。”麒麟哥一眼就看见吴疆腰里的老虎钳。这种尖尖的电工老虎钳,合起来就像一把匕首。
 “老板说笑了,专不专业,那也得对方配合啊。”吴疆毫不避讳地用手摸了摸老虎钳。
 麒麟哥笑了笑,指着吴疆手里的母鸡问:“这鸡,看着可不像是天地一号土鸡啊你确定它下过蛋”
 “老板,它叫小翠。”吴疆用手揪起母鸡尾巴上一戳绿毛,表明“小翠”的由来。
 “我不管它叫小翠还是小红,我就问你它有没有下过蛋”麒麟哥道。
 “老板您放心,小翠是母鸡中的战斗机。来这之前,小翠刚下过一个这么大的鸡蛋。不信你摸摸,它这儿都还热乎着呢。”吴疆一边说着,一边将鸡屁股递了过去。
 “行行行,拿了钱,赶紧走人吧。”
 麒麟哥受不了小翠身上的鸡屎味儿,捏着鼻子赶紧付了钱。
 吴疆接过那一叠钱,立马发现了不对劲。不是钱的数目不对,而是在那些钞票中间,夹杂了一张黄纸。吴疆将那张皱巴巴的黄纸抽出来一看,心里咯噔了一下。
 那是一张奇怪的道符。
 黄色的符纸上面,书写着一行难辨的朱漆古字。古字与古字之间笔划相连,整体看起来就像一座镇妖宝塔。在那座宝塔下面,吴疆勉强能认出两个字“春水”。
 “老板,您这是张假币。”吴疆笑了笑。
 麒麟看见那道符,吃了一惊:“邪门,刚才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它怎么落你手里了”
 “还给你。”
 吴疆想把道符递过去,麒麟哥却摆了摆手:“小子,这道符是春水符。正所谓覆水难收,它既然在你手里,那就说明你和它有缘,拿去当个护身吧。”
 “给我挖坑是不是”吴疆警觉性地后退一步,用手摸了摸老虎钳。
 “小子,你别误会。说实话,我很欣赏你这一身的痞性,看起来跟我年轻时一模一样。这张春水符,就算是我阿坤免费送给你的,交个朋友吧。”
 “哦,原来是坤哥啊。幸会幸会。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我”
 吴疆刚想说“我上厕所从来不用这种纸”时,坤哥已经转身回房了。
 因为找不到垃圾桶,吴疆只好随手将那张“春水符”塞进了上衣口袋。他转身刚要走时,却从门缝里看见了一条腿。
 一条美腿。
 幽暗的房间里,一条修长的黑丝腿正悠闲地悬在床头。那线条,那质感,恐怕也只能用“啧啧啧啧啧”五个朴素的大字来形容了。仅凭这条腿,吴疆就能断定房里必定藏着个极品。八分以上。
 “难怪坤哥要吃老母鸡,金窝藏娇,不补都不行啊。”
 吴疆看见美腿后心生醋意,他刚转身要走,那女人却探着身子,将一个黄色袋子放在了茶几上。
 那是一个奇怪的丝绸袋子。金黄色的丝绸袋子看起来不大,跟一个手提袋差不多。昏暗的光线下,鼓鼓囊囊的袋子闪着流金异光,袋子底部还有一条精彩的刺绣图案“飞龙在天”。
 龙,是黄金五爪龙。
 天,是五彩祥云天。
 除了有刺绣,袋子口还有血迹。
 “难道,袋子里装的是死人头”
 吴疆正吃惊时,黑丝女人开口说话了:“坤哥,时间到了,咱们开始吧。”
 坤哥抬头看了看钟,时针刚好指到十二点,于是他点了点头,猛然从后腰抽出一把匕首。只听“扑哧”一声,雪白的匕首刺进了“小翠”的脖子。刀锋一转,鸡头便断了。坤哥捧着断了头的小翠,不停地将鸡血洒在那锦囊袋上。
 坤哥一边洒鸡血,一边默念着请神咒:“天灵地灵,神明降临。鸡血滔滔,关公斩妖。天苍苍、地茫茫,众神在何方。上下虚空,东西南北,无所不在,无处不列恭请土地公公福德正神。”
 吴疆亲眼目睹了母鸡小翠被杀,浑身都开始起鸡皮了。因为场面有些血腥,他不想再看了。可是他刚冲进电梯,立马就停电了,电梯里漆黑一片。他掏出手机,手机也没电了。
 “娘的,搞什么”
 一想到晚上回不了寝室,吴疆一拳猛砸电梯门。
 突然,电梯里传来一串奇怪的“呜隆隆”的响声。那响声像来自电梯外的墙壁,又像是来自地底。几秒钟过后,当那“呜隆隆”的怪声渐渐消失,吴疆耳朵里,又迅速回响着那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请神咒来“恭迎土地公公福德正神。”
 恭迎土地公公福德正神。
 恭迎土地公公福德正神。
 恭迎土地公公福德正神。
 “妈的,是不是老子仙侠小说看多了,产生幻听了”
 平时,吴疆也喜欢看一些重口味的修仙小说,比如上个月,他刚追完了一本寂寞的何仙姑。但小说终归是小说,吴疆始终不相信鬼怪神仙之类的传说。此刻,他觉得电梯里的诡音,应该是坤哥的恶作剧。毕竟,谁花五百块钱买了一只假冒土鸡,心里都不会太平。
 “娘的,土地公公你咋不说是安公公李公公呢”
 吴疆蹲在电梯一角,捂住耳朵尽量不去听那一串怪声。半分钟后,那怪声也渐渐消失了。
 怪声消失后,吴疆用老虎钳撬开天窗,然后从电梯顶爬了出去。走出大厅,他刚跨上电动车,抬头却看见808号房的窗帘,“唰”的一下被人扯开了。紧接着,一个黑影跳上了窗台。
 是坤哥。
 “这大半夜的,坤哥上窗台干嘛,难道想抽风”
 吴疆正发愣,突然,一支飞镖飞向了坤哥的咽喉。
 “啊”
 坤哥中镖后,尖叫一声,从八楼摔了下去。
 “噗”
 一声闷响,坤哥的身体重重地砸在水泥地上。橘色的路灯下,身体变形的坤哥,看起来就像一个烂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