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谛独辉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初岚迷泓
小摔就遇见几个强盗,手中有大刀,拦住小摔等人的去路,要他们留下买路财。马茶是不肯的,他不允许有不美好的事情发生在美好的森林。
马茶拿出宝蓝雪扇,三下两下就将几名强盗打翻在地。那几名强盗,十&无&错&小说{}分凶横,但马茶撂倒他们,三下五除二。
马茶清理了这些路障,他们继续走在原始森林中,森林依旧美好。
浮国中夜独泓写了很多理论,那些理论,如同太阳,照耀善良的人,也照耀不善良的人,那理论维持一切正义,维持一切善良,成就一切公平。那理论已经在浮国中产生了巨大影响,目前正在浮国之外的世界推广。
而森林中的马茶似乎对这些没什么兴趣,他对法宝感兴趣。
马茶近日在思考一些问题,他就在想:很多人很看重一些东西,看重自己的出身,看重自己的父母是不是大官,自己的人脉,看重自己的朋友们是不是当官。人。看重很多东西,当自己是大官的朋友时,自己就高兴,否则,就不那么高兴。可是,谁是谁的谁呢?从本质上讲。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人的精神是难以相互了解的,看重那些没价值的东西,是很累的。谁是谁的谁呢?难道大官是我的朋友我就很高兴吗?
马茶又在想:一个人可能会在心中有这样那样的疑问,大官是我朋友吗?我是大官朋友吗?这些都是很无聊的事情。人最应该做的是完成自己,发现自己的兴趣,看自己是什么样的人,然后好好走完自己的一生。考虑那些没价值的东西,是浪费生命。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谁是谁的谁呢?就算上帝是我舅舅,也没有用,即便上帝是我舅舅,我这一生的修行,也需要自己来完成。
想到此,马茶脚步更快地走向一棵树,那棵树很好粗啊,它的直径有一千米。这棵直径一千米的树。在原始森林中还是比较多的,马茶见到这棵树。就想绕开这棵树,继续走森林里的路。但这树的确挺粗的,一时难以绕开。
他们顺着这大树走,要绕到这树的后面去,这树的树干直径达一千米,他们慢慢走。不着急。结果就看到树上有门有窗户,他们这才知道,有人在这树中做了屋子,这是真正的树屋啊。这直径一千米的树干中,有一个宫殿。这就是大树宫殿。当马茶和三位诗人看到窗户上趴着的森林精灵时,他们知道了,这里是一些森林精灵的家。那树中的宫殿,便是森林精灵的宫殿了。他们来到了森林精灵的家,这种开心,只有见到森林精灵的人才能体会到。
马茶经历过不少事情,走过不少路,跟他类似的是小摔,小摔经历过不少事情,遇到过不少事儿,但不同的是,小摔遇到的事情都是不好的事情。小摔没有地方睡的时候,就找地方凑合睡一宿,没有饭吃的时候就饿肚子,他是一个诗人,很长时间是一个饥饿的诗人。
小摔小的时候,是一个活泼的孩子,他对世界有很强的感受力,看到花朵,很喜欢,看到下雨,很喜欢。如果他总是经历美好的事情,他的心境肯定是很美好的,肯定是每天很愉悦的。
但是,小摔长大了,要做一个诗人,他成为了一个饥饿的诗人。说小摔是一个饥饿的诗人,并不是说他每天饿肚子,虽然他饿过肚子。主要是小摔经常遇见一些让他感觉人生苍凉的事情。他时常遭遇一些事情,让他感觉人生苍凉。他不再是一个快乐的孩子。
无疑小摔是底层人。小摔是一个诗人,诗人有高贵的精神,是精神的贵族,他的确在精神方面高于常人,他的诗,写的很好。但小摔是底层人,经常在社会的底层过着吃屎一般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在他遇到小火、小冰后结束了,小火、小冰决定和小摔一起去流浪,在流浪的途中一起写诗,这样,小摔就从社会底层出来,进入了大自然,反倒过上一种惬意闲暇的生活。
更使小摔高兴的是他遇到了马茶,并且马茶把小摔当成很好的朋友。
有了马茶这个朋友,小摔就能好好地走在森林里,不再害怕被什么凶猛的野兽杀害。
小摔的爸爸和妈妈被兵打过,那是蛮横的天一兵,他们打爸爸和妈妈,这小摔是看在眼里的,当时他很小,他看别人打自己的父母,他就在一边哭,他害怕那些带枪的兵,他们拿着白光枪,一个个都很威武。人为什么会打人呢?人为什么会欺负人呢?人为什么会置别人于死地?同样是可爱的人,为什么有人愉悦,而有人悲痛?人间悲剧和天下喜剧,究竟有多少欢笑和眼泪?
小摔是诗人,在很多人眼里,诗人是有问题的,要么精神有问题,要么性格有问题,总之,诗人不是正常人。
小摔曾经想吃药,来解决自己精神的问题,他老想写诗,他怀疑这是因为精神出了问题。似乎世界不需要诗人,而小摔恰恰写诗,这种尴尬让他觉得自己精神有问题,这种对自己的猜疑让他感觉羞耻,就好像一些男人感觉自己的太小,感觉羞耻。其实这没什么好羞耻的,个子高又能怎么样?
原始森林太漂亮了,能在原始森林里生活,这是小摔以前梦寐以求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可以在原始森林里生活。真的实现了,小摔有点不相信这是真的。
原始森林很多地方都不是那么好玩儿的,跟猛兽在一起,玩儿不好会玩儿到它的嘴里。
小摔是个有志气的人,他曾经告诉自己,不论是遇到什么问题,不论是处在什么绝境,都不能灰心丧气。心不能灰,气不能丧,这是活着的基础。
小摔也确实是这么做的,这一路,有好多老虎想要吃小摔,小摔就那么好吃吗?马茶把那些老虎都杀死了,杀死老虎的武器正是他的宝蓝雪扇。
小摔在原始森林里迷失了方向,他不知道哪边是东哪边是西,哪天边是南,哪边是北。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往什么地方,他走在路上,双眼无神。
马茶带着小摔走,小摔后面带着另两个诗人。这么多年,小摔一直写诗,为了写诗,他远走他乡,为了写诗,他废寝忘食,为了写诗,他穷愁潦倒。小摔是一个诗人,从一个还算快乐的诗人,成了一个忧郁的诗人。
小摔就是这样一个悲愤的诗人,诗人,是个很体面的活儿,这个职业听起来很体面,一点儿也不下贱,但小摔却感觉自己活得很下贱,他总是忧郁,总是写诗,小摔写了很多忧郁的诗。
小摔在原始森林里就在想:我是诗人吗?我是这个世界上的诗人吗?我是别人喜爱的诗人吗?诗人是什么?我是谁?谁是我?谁是谁的谁?
小摔想着,走着,走着,想着。他走过的地方,有很多树,他也不认识那些树,他感觉这个森林好陌生,陌生的像另一个世界。
因为原始森林很大,所以人在这里死了,如同一粒尘埃落在地上,没有人会知道一个人的死,没有人会关注一个人的死亡,没有人会关心一个人的消失。小摔这个诗人,若被这里的动物杀死,也如同是一粒尘土落在地上,不值一提。
谁的生命重于大山呢?哪个人不卑微呢?哪个生命消失惊天动地呢?哪个人的死亡十分重大呢?
太多人如同灰尘,这样的人,死了,便如同是灰尘落在地上,轻轻地,生命离去。
森林里有一些部落,有的部落茹毛饮血,还有食人的习惯,小摔来到这个森林,算是来到了一个原始社会。部落中的人茹毛饮血,他们当中其实也有诗人,但部落里的人既不吃诗也不喝诗,所以部落里的诗人就饿死了。
小摔不属于部落里的诗人,他是部落外的诗人,他是从森林外来的,来到森林里,看到了部落,小摔得知部落里有诗人饿死,大为感慨。
森林里面没有酒,至少小摔没有找到酒,他想要用酒来浇灌内心的忧愁。很多诗人用酒消愁,酒麻醉人,能让人暂且逃离现实。酗酒就是逃避。小摔从茫茫红尘逃到原始森林,在原始森林里他又想喝酒进行第二次逃避。逃避,真的是办法吗?(未完待续……)
宝谛独辉 第八百四十一章 朱门舞
原始森林有诗意,诗人喜欢这里。
尽管小摔遭遇过很多难过的事,但他依旧坚强,他心中还是会升起激情,人间的很多美好,一旦被小摔触及,比如他听到一首好听的老歌,或者看到一些往日的物品,他就能升起对生活的激情,他就能感觉自己是爱着生活的。可能因为经历了很多悲苦的事情,他的心受到折磨,他怀疑过人生,怀疑过生命,感觉自己这一生是来受苦的。但是,当小摔触及到那些老歌、不经意间看到一段电视剧,或者偶尔回忆起什么东西,他都能感到心中有一股暖流,这暖流并不激烈,但它确实是存在的,存在于小摔的心里,这暖流使得小摔又爱上生命。
小摔去一个新的地方,那个新的地方在他看来是很陌生的,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他都会感觉到陌生。但不论是什么样的地方,都是有生活的,城市里有城市人的生活,乡村有乡村人的生活,森林里有部落人的生活,远方有流浪人的生活,只要是地方,几乎都有生活。
小摔来到一个新的地方,新的地方他感觉陌生,但新的地方有新的生活,陌生的生活,感受两天,也就不陌生了,甚至会让人爱上新的生活。时间稍长,还会有些腻味呢。
很多人不敢走出去,不敢流浪,不敢放逐自︽,己,而小摔敢,他敢不带钱就出门,他敢流放自己,把自己弄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地方,看上两眼,就熟悉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间没有陌生的地方,宇宙中没有陌生的地方。而且。在陌生的地方,会认识陌生的人,当陌生的人被认识了,陌生的人就不是陌生人了。
小摔就是这样的,他来到陌生的地方——原始森林,原始森林小摔以前根本没有来过。但这次他来了。来到这个陌生的森林,渐渐熟悉了这里的环境,这里的很多环境他不再排斥,不再感到十分陌生。
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陌生的呢?世界上有什么地方对一个流浪者来说是陌生的呢?世界上有谁对流浪者来说是陌生的呢?从某种层面上来讲,世界上没有陌生的东西,没有陌生的地方,没有陌生的人。世界上一切的东西,都是可以去了解、靠近的。
原始森林中流浪的小摔,特别羡慕一种高贵稳定的生活。那种贵族的生活,是很多世俗众人想要拥有的。吃的好,喝的好,穿的华贵,戴的珠宝,拉时用的马桶是檀木做的,吐痰的痰盂是青花瓷的,这种富贵的生活。是很多人想要拥有的。他们把拥有这些东西当作人生的追求,这当然是可以理解的。
那种贵族的生活。是人们想要拥有的,但问题是,很多人不能够拥有贵族的生活,这就是求不得苦,想要得到,请求上天赐予自己某样东西。但是总是得不到,求不得,结果,很多人就产生了求不得苦。于是很多人开始抱怨,怨声载道。
很多个富贵的家庭。有红色的柱子,有红色的门,这红色,似乎是富贵的象征,富贵就应该大红大紫。所谓朱门,便是贵族之家。朱门中酒肉飘香,朱门中舞蹈翩跹,即便朱门外是战争连年,朱门内也是歌舞升平。
朱门内外,风景大有不同。森林中的流浪诗人小摔,脑子里开始出现朱门舞,他脑子里出现这样的场景:朱门中,有人在舞蹈,身上穿的衣服是轻纱的,很薄,跳舞时能时不时看到肌肤的光泽。
也是小摔在森林里呆久了,看到了很多茹毛饮血的生活,他开始想要看到一些世俗中富贵的生活,想要看到朱门贵族。可问题是,这森林里面,哪里有贵族呢?哪里有朱门?哪里有朱门舞?
很多时候,人会幻想。朱门舞,是很多人的幻想。诗人也不例外。
诗人也是人,也想要过很舒适的生活,但很多时候,诗人得不到,又不想去竞争,如果去竞争,就是竞争者,就是商人,就是二愣子,就不是诗人了。既然是诗人,就该关注自己的精神状态。
小摔是一个诗人,在原始森林中,他感受到了原始森林里的诗意。但他同时感觉到了茹毛饮血和富贵生活的差距,他这段时间,没怎么吃肉,一个诗人,竟然幻想过一种富贵的生活,朱门舞出现在他的头脑中,他发现,诗人也有世俗的时候,这没什么奇怪的,谁让诗人也是人呢。
小摔也不知道马茶从哪儿弄来的啤酒,还弄了一盒铁板烧,小摔打开一看,里面有铁板烧蔬菜卷,有香肠,有羊肉串,有方的圆的什么东西,小摔就吃,就喝,一个人吃完了盒子里的铁板烧,一个人喝完一瓶啤酒。
小火和小冰也想吃,马茶不让他们着急,马茶神秘地告诉小火和小冰,前方不远处有一个村子,那个村子很热闹,这啤酒和铁板烧就是在那个村子买的。
小火和小冰听后很高兴,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在原始森林里会见到一个村子。
四个人快步去往那个村子,他们看到了一个热闹的村子。这村子竟然在原始森林里,大大小小的街道,在树木之间穿过,这是一个很让人动心的村子。这个村子,可真热闹,不大的小巷两旁,有很多商店,有理发店,有卖布的,有卖衣服的,有卖茶叶的,有卖酒的,有超市,有诊所,有洗浴中心,有按摩店,有计生用品店,有小旅馆,等等。那些巷子很长,那么窄的巷子,两侧竟然有那么丰富的店面,那么多的店面,那么多的人,简直热闹至极。
马茶和三位诗人来到了一个叫他们十分激动的地方,这里的很多人都过着世俗的幸福生活,这里店面这么多,这么丰富,卖啥的都有,想买啥就能买啥,这个村子,让马茶和三位诗人惊呆了。
小摔发现自己喜欢上这里了,这里的一切,都使小摔感到快乐,这里太热闹了,热闹的村子,叫小摔心里喜欢,喜欢的不得了。
他们在这个村子里的几条街道上都走了走,发现这里的确热闹,真是热闹的厉害。他们被这里的热闹感染,热闹,热闹,热闹,他们喜欢这里的热闹。
热闹的村子给四个人带来了新的体验,这个村子不同于以前他们见过的那些村子,这个村子是森林里的村子,这是林中村,村子里的人把这里搞的红红火火,凡是来到这个地方的人,都被这里的热闹吸引。小摔也不例外,他感觉这里是一个很有诗意的地方,这是一个很有诗意的村子。
这村子里也有有钱人,有那朱门,朱门之内酒肉飘香,朱门舞,朱门内的音乐,都让小摔惊讶。
小摔昨晚一夜没有睡好,根本就没有睡着,他的这种失眠现象存在好久了,他今天白天很困,他困的不想走路,不想说话,不想作诗。敏感的诗人也有这样迟钝的时候。
小摔很困,就想要停下里休息。只要有马茶在,小摔就放心,他不必为自己的安全担心。只要马茶在,马茶就能保护小摔,不能说马茶在帮助一个普通人,应该说马茶在帮助三个诗人,诗人是了不起的,诗人不是普通人。
只要小摔活着,他就要写诗,诗就是小摔的另一个生命,可以说是灵魂生命,没有诗,只要没有诗,小摔就感觉自己灵魂死了。小摔是离不开诗的,离开诗的不是小摔。小摔是爱诗的人,无比爱。
在这条黄叶满地的路上,马茶拿出了从寒冰宫殿得来的一本书,那本书是他们临走时马茶从那寒冰宫殿里拿的,他看到有一本书房在寒冰桌子上,他就拿了起来,一路上也没有看那书上是什么内容。
马茶这时拿出那本书,仔细看,发现是一本自制的书,其实那是一个很厚的笔记本,但上面有手写的字迹,这是一个笔记本上手写的书,这是手抄本。这上面是什么内容呢?马茶在黄叶路上打开那个本子,本子第一页第一句话是:我叫杨冬,我的哥哥叫杨秋。
这一句话,引起了马茶的注意,他让小摔、小火、小冰也来看这本子,这本子比较厚,上面的字写的也大。看这本子上的第一句话,看来这本子上的文字是杨冬写的。
他们正好在路旁边歇息,就开始看这本子上的文字,这本子上的文字还挺吸引人,他们被本子上的文字吸引。
那本子上的字,写的不讲究,字一点儿也不秀气,但看得出那字写的很用心。
马茶在寒冰宫殿拿的这个本子,里面光线不很明亮,他就没有看这个本子上的内容。他们已经出了那个寒冰宫殿,在原始森林里行走,现在在路边歇息了。现在这里光线明亮,他们可以把本子上的文字看的很清楚,本子上的文字被他们看到,那应该是一个寒冰宫殿里的人写的。谁写的呢?(未完待续。。)
宝谛独辉 第八百四十二章 王朝犯人(一)
我叫杨冬,我的哥哥叫杨秋。
我是一个犯人,但我喜爱文学。
那是一年冬天,天气很冷,路上行人稀少,仿佛大多数人都被冻死,世界末日就要来临。
走在路上,我肚子饥饿,身上没有一分钱。路过一家烤鸭店,我去买鸭,我身上没有钱,但我选了一只鸭,拿到那只鸭,我转身就冲出门,出了门就往远处跑。
卖鸭的女店员在柜台内,就算他们迅速出了店门,他们也跑不过我。我不怕她们。
我一路跑,我听到身后有女声喊我,我知道那是女店员出来了,我拼命跑,终于我听不到她的声音了。
找到一个角落,我吃了半只鸭,剩下的半只鸭,我打算留到晚上吃。
我以前经常吃饭不给钱,点了餐就吃,吃完就悄悄溜走,如果被人发现,我就找个借口出门,出了门就跑。我经常这样,所以我跑得很快,没有人能追上我。我记得我曾经参加过跑步比赛,长跑和短跑我都跑过,不管是长跑还是短跑,我都拿了第一名,我非常高兴,他们跑不过我。
我经常去饭店、熟食店等餐饮店买东西,我身上没有一分钱,但我还是会去买东西,我拿到我要的东西,转身就跑,我跑的很快,没人能跑10,过我。
我吃了一年饭,没有花一分钱,主要原因我认为是没人能跑过我。
贾朝是一个伟大的朝代,我能生活在这个王朝,我很高兴,这是一个丰富的朝代,大贾王朝是一个在社会各方面都很丰富的朝代。可以想象,如果一个社会中。没有唱歌的人,没有绘画的人,没有演戏的人,没有跳舞的人,那这个社会会多单调乏味啊。在大贾王朝,什么都有。好人有,坏人有,有阳光的东西,有阴暗的东西,这就是丰富的大贾王朝。
我喜欢抢东西,当我看到街上有人拿着好看的东西时,我就忍不住想要去抢。别人手中的好东西,我认为抢到我的手里就是我的了。我抢过帽子抢过手表抢过皮包抢过宠物。我记得我有一次在街上走,看到一个少妇抱着一个宠物狗。那只狗简直是太可爱了,它的眼神像是泉水一样。我就去抢那只狗,我成功抢到了那只狗,并且抱着狗奔跑,但不幸的是,我被狗咬了,我很生气,我当时就把狗捏死了。我把捏死的狗扔在路边上,我的手因为被狗咬伤。已经流的全是血,我快速跑到一片野地,在那里找了能治疗伤口的草。后来我就不抢狗了。
我特别爱偷东西,别人走路的时候,我悄悄跑到他身边偷,别人在家或者不在家。我都能进入他的家,拿他家的东西。别人说这是入室盗窃,我不认为是这样,入室是没有错,但我那是入室拿东西。我拿东西,我没有偷。
但是有些东西不好偷,需要用钱去买。我需要得到很多钱。于是,我在路上绑架了一个人,他年龄小,正值少年的姑娘,我绑了她,然后催她家人,拿钱买命。我绑架过很多人,有十八岁的小伙子,有只有十岁的小姑娘,我绑架别人,要是不给钱,我就撕票。我绑架人,获得了很多钱。
我并不满足于自己的收入,我想了一个办法挣钱,我去贩卖人口了,我在街上或者其他什么地方遇见小孩儿,就把他拐走,我拐卖儿童,获得了很多钱。
有一天,天气很冷,我走在铺满白雪的路上,我的身后突然出现了几个人,他们跑过来,把我按在地上,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么野蛮。他们说他们是警察,可我看到他们的衣服并不是警察的衣服。他们是便衣警察。
我以前因为奸淫掳掠被警察抓住,我在牢里呆了一段时间,还赔了好多钱。这次,我又被抓了,我太不幸运了,我又被警察抓了。
监狱里面的时光是不愉快的,那么多犯人在一起,让我感觉很不舒服。我们都是有污点的人,我开始恨警察,恨他们抓我,把我抓进这个没有快乐的地方。
我就是不想在监狱里呆,我想出去,我必须越狱。
我在监狱里面遇到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商量好了,要一起离开监狱,离开这个被人看管的鬼地方。
正当我计划逃脱监狱的时候,有一个小伙子出现在我面前,他跟我聊天,他说他喜欢文学,他说他是文学家。我不知道什么文学是什么,也不知道文学家是什么家,我对这些东西,没有兴趣。我就是喜欢自由散漫地生活,吃饭不给钱,见谁不顺眼就打谁,喜欢什么东西去偷,我认为我这样挺好的,社会上有很多东西,我喜欢什么就去拿什么,我喜欢这样。
那个喜欢文学的人给我讲了文学,他推荐我看书,我就试着看了几本书。我是认识一些字的,阅读是没有问题的,我读了那几本书后,感觉书里面也有一些有意思的东西。我喜欢看那些描写露骨的书,我喜欢一边看书一边意淫,我不喜欢那些严肃的书,我看书是从黄色的书看起的。
我承认,我就是一个败类,我就是一个渣滓,我是人渣,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都改变不了我自由的生活。我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我是我,谁都不是我,只有我是我,我想要怎么活就怎么活。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都想好了,我必须越狱。我是一个犯人,但我不想被拘禁在监狱,我必须出去!我必须出去!
监狱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地方,我讨厌这个地方,我讨厌监狱,我讨厌监狱,我讨厌别人限制我的自由。在监狱里面,那些警察打我,还骂我,他们说是为了我好,他们说他们是在批命我,他们说他们想把我改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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