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银刀驸马
李向天点点头:“初来守礼,蒙马大哥看得起,没有少受大哥的照顾。小七在家里,和我的兄弟是一样的。”
马有才眼里再没有世故之色。道:“向天啊,头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认定你不是个寻常人。老实说,把儿子托付给你之前,我着人查过你的底细。”
李向天心里一惊,但依然稳稳饮下一杯酒。
“回来的人告诉我你身家清白。我都有些不信。哪有这么沉稳的木匠?古名士之风哪。儿子跟了你,外人看是顺了他从小爱这木工手艺的意,实际上,你也明白,如今正值多事之秋。日本那边儿闹兵灾闹得厉害,听说俄国人都掺和进来了,现在琉球是大乾国帮着,怕将来有个万一……我这儿子,我不求他别的,让他有门安身立命的手艺,能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就可以了。”马有才的话隐隐有些托孤的味道。这就让李向天不能不有所表示了。
“江大哥,你实话告诉我,今天这院子的守卫外松内紧。是不是出事了?”
“进来几个小贼,也不知是求财还是索命。官军派的人和咱们顺藤摸瓜跟过去,居然是一帮高手,几十个人围堵,还让人给跑啦,还伤了我们这边一个。”
李向天闻言心里一动。联想到日间老柯所说的大事,他多问了一句:“查出是什么来路了?”
“没有。”
“丢了什么东西没有?”
“没有。但是还得小心,所以加强了守卫。”
“哦。是得当心。春节快到了,捞偏门的也得过年。”马有才既有所隐,李向天也不问下去。他联系前些天发生的事,猜测可能常乐帮有什么东西落在了这里的向大人手里。他虽然不敢肯定,可多少要去查探一下,李向天心里一盘算,已然有了计较。
他猜想应该是向大人得了琉球王廷赏赐的珠宝,这些珠宝是来自于缴获的常乐帮宝物,个中可能有那件东西,是以常乐帮余党前来搜寻,但应该是没有找到。
这样的话,只要这些天,多打听一下,还有哪些家里进了贼,遭了抢,便可知道东西的下落了……
可是,自己找齐了那些东西,真的还要重新开始那段血与火的历史吗?……
和马有才告别之后,李向天心事重重的回到了家里。
夜深了,傅佩瑶睡得很香,嘴角微微翘起,不知在回味什么往事。
窗外的月光泻入卧房,映出李向天额角密密麻麻的汗珠。他绷直了身躯,双拳握得紧紧的,捏得虎口发白。
其实是个极短的梦境,天国的战士们在七夕借着夜色的掩护发起冲击,有老柯,洪七爷,张万军,还有李向天自己。他们从山坡的南部俯冲下去,贴着河面向敌人冲刺。一只亮闪闪的银壶在奔腾的战马中跳跃,落到谁手中,就仰头灌上一口,漏出的酒滴逆着风滑出去,从耳梢掠过。攻到阵前时大家猛地直起身子,迎着弹雨和箭雨展开硕大的战旗。李向天忽然发觉自己跑不起来了,身子沉重得像是灌了铅,他想喊,寒风就灌入喉咙。同伴们都没有见到他坠马,只是一个劲地向前,向前……
分明是七夕,地面却结了厚厚的冰壳,潜流带着一片片鳞甲似的冰层涌动。李向天被冰层夹住了,水淹到脖子,他觉得水里有个什么东西在拉自己,一丝也不觉得冷,厚厚的暖意一分分漫过脸庞,终于前方那些飞驰的身影都快看不清了,身躯整个沉入冰下,只剩一只手伸在空中,想要抓住什么……
“不!”那个极端愤怒的声音哑在喉咙里摩擦,李向天陡然睁开双目,见到了窗外淋漓的月光。他悄悄起身,这才发觉内衣被汗水浸得没有一处是干的。换了身内衣,套上厚实的袄子走出门,屋外的寒意刺得他双耳隐隐作痛。模糊中他见到有个影子坐在大门后的石磨上,定睛去看,竟然是老柯。
老柯不知在沉思什么,全然没有发觉李向天的出现。他的头发明显稀疏了,整齐地梳在脑后,却露出额头上风刀凿出的条条皱纹。才四十来岁,正是虎狼之年的老柯苍老得让李向天有些认不出来。借着月光看得更为清晰。老柯眼里不只有血丝,还有一层朦胧的浊雾,像只即将死去的孤狼。
老柯显然是不愿惊动化身木匠的老朋友一家,但不知是怎样的变故让他如此颓废。李向天心里有刹那的犹豫,他想悄悄退回房里。可一忆起那个狰狞的梦境,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瓷杯中腾起的茶雾惊醒了老柯,他没来得及抬头,就觉得背上一沉,压了几层的棉袄相当暖和。李向天穿着单衣立在面前,肩头披洒下皎洁的月光。老柯勉强笑了笑。接过瓷杯暖手,又喝下一口茶,这才淡淡地吐出热气:“打搅了。”
李向天觉得心里难受,老柯那句话分明带着陌生人的抱歉,甚至有些许愧疚。可他并不开口。只是按了按老伙计的肩头。
“这杯子……”老柯盯着白瓷的茶杯看了许久,“大乾的物件……比起日本的漆木杯倒暖和几分。”
李向天松开手,心里像有刀子在绞,不是难受这么简单:“多少年,已经习惯了。”
“也好,也好的。”老柯空出手拍了拍磨石,“陪我坐一坐?”
他们坐在月下,不约而同想到了当年并肩作战的情景。守礼偌大的城市。有谁会注意到这偏僻庭院里枯坐的两个人,谁知道他们曾赴汤蹈火,直要取尽天下的英雄血。去绘一面代表着光荣与梦想的大旗。往事似流水,来往的波澜过后,都已不知身在何处。朝夕的烽烟,顷刻就被卷走了,可还是一样的时光呢,还是一样吗?
亘白开始闪烁时。老柯晃了晃瓷杯,将冷却的茶水缓缓沥在地上。像盟誓时的烈酒。或者刺破指尖滴下的热血。只是这血一着地就被寒意冻住了,冰凉的一滩。老柯站起身。将袄子披回李向天身上,说:“我走了。”
“走好。”李向天站起身。这一次老柯并没有转头,他大步走到门口,才发出一声幽幽的叹息。那声叹息却听得李向天心里一颤,热泪夺眶而出。
天明,怀恩港,十三行商馆。
阳台上,一身白衣的卢颖妍坐在椅子上,静静的望着远处热闹的街市。
自从林义哲故去之后,她再也没有穿过任何鲜艳色彩的衣服。但这并不能掩盖她的美丽。
现在的她,哪怕就是那样的静静的坐着,也一样能吸引很多人的目光。
街上有人似乎看到了她,向她指了指,说她是个美人,她听到了他们的谈论,却并不放在心上,在她看来,这个词和“庸脂俗粉”其实没什么区别。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他的丈夫林义哲有着绝世美男子的冷俊面庞,但其实却是一个热情如火的人,他们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她很爱笑,爱闹,每天都要拉着他一起看星星,她喜欢静静的望着天空,白天也看,晚上也看,她总是指着天上飞过的鸟儿说“你看它们多自由啊!”她喜欢对着天空唱歌,他却喜欢静静的听,每当她唱歌的时候,他总是说他能够感觉到嫩绿的小芽正破土而出,广阔的田野上,微风拂动着金黄的麦穗儿,小鸟在嬉鸣,大地沉沉的呼吸……他问她为什么能唱出那么动听的歌,她只对他说了四个字“歌由心生”,直到现在她还清楚的记得,她说出这四个字时,他说她微笑的样子有多美。
那时,他们住在英国的首都伦敦,那是个车水马龙的地方,世界性的大都会,每天都有许多商人带着成批的货物来此买卖。
那时的他们,就坐在屋顶上静静的看着熙来攘往,有一天,他忽然对她说他要走了,他在欧洲的使命已经结束,要回国复命了。她这才发觉,幸福的日子,竟然这样的短暂。
他向她保证,会常常写信来,只要一有时间,就一定会来英国探望她。如果她要去乾国看他,他一定会来迎接她,他的族人,也会将她当成一样的诰命夫人。
他乘军舰走的时候,她已经有了身孕。
后来他们就天各一方了,但似乎他和她之间有一种默契,无论她走到哪,她都能够感觉到他的存在。这种感觉是那么的强烈,好象他就在她身边……
虽然是“平妻”,但她也有大乾宫廷的诰封,是不折不扣的诰命夫人,她是林氏家族的儿媳。掌握着他在英伦的产业。
他说过,如果有一天,他无法再留在国内,他能选择的地方,就是这里,她为他营建的乐园。
想不到仅仅几年之后。他便在北京匆匆病亡。
听到这个消息,她的魂魄仿佛给魔鬼抽走了,她不吃不喝,整天呆坐着,仿佛死去了一般。
现在的她。已经成了十三行卢氏家族的掌权人物之一,控制着卢氏家族在琉球的所有商会。
“你变了。”她仿佛听到他在淡淡的说着,眼也不抬一下的擦拭着她的银饰。
“谁能不变呢?”她叹了口气,摆弄着手指上那枚和田白玉制成的指环。
那是他送给她的。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已经过去几年,她也不再是从前天真烂漫充满幻想的青春少女了。
但看着她与分别时并无二致的脸,他似乎有些惊讶
“为了能再见到你。我不会轻易老去的。”她说。
这时,管家的身影出现在了室内。
“夫人,林男爵到了。”
“请他到这里来吧。”卢颖妍没有回头。目光望向天空的白云。
听到卢颖妍的吩咐,管家不由得一愣,他原本以为,卢颖妍听到他的通报之后,会亲自去客厅迎接林逸青,毕竟她盼着能见到他已经好久了。在到达琉球之后。她便让自己去请林逸青,但当林逸青真的如约而来时。她却表现得异常平静,大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刚才管家见到林逸青的时候。也差一点以为,林义哲复活了,他现在回想着刚到萨人营地的情景,心还是有些跳得厉害。
他从来没有想过,会有和林义哲如此相像之人。
他在卢家服侍多年,深知这位她原本叫“大小姐”的夫人的脾气,但今天,大小姐的表现却的确令他称奇。
也许,真的象老爷说的,小姐已经长大了,能够独当一面了。
管家应了一声,转身出去了,这时卢颖妍才回过身来,坐在桌前,看了看早已摆放整齐的早茶糕点架,闭上了眼睛。
不多时,阵阵清脆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响起。
卢颖妍却仍然紧闭着眼睛。
“大乾帝国一等男爵,林逸青阁下到。”管家的声音响起。
一身大乾帝国海军礼服的林逸青摘下了头顶的军帽,走进了房间,他注意到这位明显是乾人的管家,接待自己和通报的礼节却完全是英国式的。
这时他看到了,坐在一张精美的白木镶银圆桌边的,是一位一身英国式裙装的年轻女子。
她的衣服是纯白色的,她美丽无匹,但脸色略显苍白,令林逸青想起了童话故事中的冰雪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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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第五百三十章 不安的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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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二人的谈话,室内的气氛变得轻松起来。
“鲲宇从未和我谈过关于你的事,”卢颖妍看着林逸青,“我原来还以为,你可能是个骗子,但是现在……”在林逸青的目光注视下,她感到有些羞涩,情不自禁的垂下了头,“我感觉……好象就是他重新出现在我面前一样……”
“虽然我知道,你不是他,但见到了你,我心愿已了,再没有什么牵挂了……”卢颖妍叹息道。
“嫂子这些年……受苦了,如果嫂子需要我做什么,我一定替嫂子办到。”林逸青明白她心中那种又悲又喜的感觉,温言道,“只请嫂子善自珍重。”
他绝不想她也和陈婉一样,生出寻短见的念头来。
“我明白……”卢颖妍轻轻一叹,抬起头来,看着林逸青时,剪水双瞳中已然不再有悲伤之色。
“你知道吗?刚听说他去了的消息,我……真的是不想活了,我那些天不吃不喝,一心等死,父亲和母亲都吓坏了,但是……后来我看到了你在报纸上的消息,不知怎么,我便打消了寻死之念……”卢颖妍定定的看着林逸青,“每当我对这人世间的一切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
听到卢颖妍直吐心声,林逸青的心竟然有些跳动起来。
“所以说,你的存在对我很重要。”卢颖妍看着林逸青微微发红的脸,微微一笑,“你放心。我再不会做那样的傻事了,我会好好的活下去……”
“我知道,你的事业,就是他的事业,我会全力支持你。将他的事业进行下去。”她说着,目光转为坚毅,“这是对他的在天之灵最好的安慰。”
听到卢颖妍要全力支持自己,林逸青心中喜慰不已,他早就听说过,卢颖妍背后的卢氏家族。是当年广州十三行“茂官”卢家,财势极大,如果能得到她的财力支持,自己回国后的发展,便又多了一份强大的助力!
林逸青正要说些表示感谢的话。这时却忽然听到室内一角的柜门发出一阵异样的响动。
林逸青心里一惊,他因为上一次遭到东海武士暗杀的关系,神经一直崩得很紧,哪怕是在这样的时刻,他的腰一弯,手不自觉的摸向了暗藏的枪柄。
这时柜门开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从里面滚落出来。
看到是两个孩子,林逸青松了一口气。将手从枪柄处挪开。
他打量了一下面前的两个孩子,这是一对双胞胎兄妹,生得清秀可爱。而且眉目和自己极是相似,如果此时有外人在场,看到他们,一定会说,是林逸青的孩子。
但是林逸青知道,他们不是自己的孩子。而是林义哲和卢颖妍的骨肉。
两个孩子也在定定的看着他,好半天。一身黑色西装打着小领结的男孩子转向了母亲:“妈咪,为什么uncle那么像dady?”
没等母亲回答。女孩子便接着发问了,“妈咪,uncle是dady么?”
听到孩子们的问话,卢颖妍忘记了要责怪他们躲在柜子里偷看,心中一酸,眼圈儿便有些发红。
“向鲲,向颖,见过你们四叔……”卢颖妍的声音变得哽咽起来。
听到母亲的这句话,两个孩子明白了过来,但他们的脸上仍然满是兴奋和期待,兄妹俩随即来到林逸青的面前,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
“他们是鲲宇和我的亲骨肉,向鲲,向颖,只是因为我们卢家这一辈没有男孩,无人承继香火,鲲宇特意要他们俩随了母家的姓,”卢颖妍看着两个孩子,眸中泪光晶莹,“生他们的时候,鲲宇已然归国,不在我身边,他们只能看照片和画像,知道他们的父亲长得是什么样子……他们从未亲眼见过父亲的模样,今天……算是见着了……”
林逸青感慨不已,看着面前怯生生的两个孩子,他微微俯下身子,张开了双臂,做出了个“抱抱”的动作。
两个孩子先是一愣,接着便明白了过来,不约而同的飞步奔了过来,扑进了林逸青的怀里。
“dady……!”
“dady……!”
林逸青任由两个可爱的孩子在自己怀中泪水横流,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他继承的,不光是林义哲留给他的遗产,还有许多别的东西。
哪怕是为了给他们一个光明的未来,自己都要坚持奋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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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叔平日记》:
“……是日至内阁奏事堂会看复奏稿。……海防一事,余亦曾拟一稿,李高阳尚书以为不妥,又易新稿。……借洋款一节,似未可行,昔林义哲此议一出,颇有附和者,真是儿戏。……购置铁甲船一项,固不可轻于一试,尤不可因噎废食。礼邸复奏添设轮船,辅以陆兵,裁撤旧式木船以专养轮船,铁甲船应俟购到后观其实效,再行续买。筹饷一项,增盐厘、借洋款、开矿厂等事,虽朝廷明议施行,余深恐流弊易滋,诸多窒碍……”
“……昨闻林逸青于日本共纳二女,一为日本叛将桐野利秋之女,一为商贾之女,因事忤父,遂叛父私奔,其成婚时,既无父母之命,又无媒妁之言,彼竟不知羞耻,于新闻纸上暄传,士林闻之,骇异莫名。盖其所纳之女实乃日本弃民,为一己之私情,不惜背弃祖宗庐庙,远涉中土,委身异类,凡读圣贤书者。莫不远之,而彼竟欣然纳之为媵妾,真可谓廉耻尽丧,士林之羞……此藏污纳垢之辈,贤士必不能容。且待其至京,当有弹章相候……”
“……闻林逸青在琉迭遇刺杀,盖其为祸日本甚烈,欲取其性命者极多,而此等乱国之辈,朝廷竟雅纳之。赐以封爵,又虑其遭遇不测,专派‘开济’兵轮接送来津,颠倒可谓极矣!奈何!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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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傍晚,在北京城至通州方向。一辆马车正在毫无人迹的土路上缓慢的行进着。
红日的余辉在天边逐渐暗淡,微凉的夏风穿过路旁林木,带起一片“哗啦啦”的声响。汗水顺着老车夫纵横交错的皱纹慢慢淌下,他使劲地甩了一响鞭,拉车的两匹老马丝毫没有理睬,依旧慢吞吞地向前折腾。离住宿的村子至少还有大半路程,老车夫心中也开始忐忑不安起来。他又甩了一鞭,这回结结实实地抽在马臀上。马受痛拼命向前窜着,车轱辘不胜重负地发出更大声响。
车里的人感觉到速度的变化,一个大腹便便的商人探出脑袋。边皱眉看着天色边问道:“车老板,还有多久才能到啊?”
老车夫擦着汗水答道:“快了,就快到了。”商人很不满意地发出一声哼哼,然后又缩回车内。
商人的老婆膝上放着个大包裹,用询问的眼神瞧着自己的丈夫,后者寒着脸一句话都不说。如果不是这婆娘心痛几个钱。本应该加入镖车的队伍去京城的。现在露宿荒郊野岭还是小事,遇上盗匪可不是闹着玩的。
两个传教士模样的外国人则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他们是叔侄俩,一路上用北方的官话和同车的人闲聊着。自从《北京条约》签定之后。传教士们的活动明显频繁起来,尤其在直隶一带,往来的官道上经常可以看到传教士的身影。
年纪大的传教士撩起车帘向外瞅了瞅,“这才到八里桥啊,今晚怎么也到不了村子了,看来要在野地露宿了。”
胖商人的眼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年轻的传教士着急道:“这怎么行?听说路上最近很不太平。”
没人说话,妇人的脸上露出恐惧的神情,紧紧抱着包裹缩在丈夫身后。
车上一时没了动静,只听见外面马蹄的声响和老车夫的吆喝。车上的另外几名客商都有些好奇地看着两个外国人不安的神情,年轻的传教士似乎很想证明一下自己的勇气。年长的传教士感觉到侄子的蠢蠢欲动,就和自己年轻时一模一样,果然是一家人啊。他并不希望真的遇到盗匪,车上的行李中有他视若珍宝的东西,而且眼前的几个人都是一付需要保护的模样。
车后传来的马蹄声令所有的人一阵紧张,妇人的样子几乎是要哭了出来,商人脸上的胖肉间歇性的颤抖,年轻人一脸苍白地喃喃自语。老车夫偷眼望去,三个黑衣骑手正不紧不慢地跟在车后。车夫忽然打了个呼哨,手中的鞭子使劲挥着,两匹老马似乎也明白处境危险,居然四蹄翻飞地疾奔,不过一会儿骑手的身影便隐在了暮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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