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姬泱
五老太爷世家出身,信了一辈子马克思,最终,他还是隐约回归了他童年的信仰——佛教。
他与主持谈论了一些佛经。
我在一旁仔细听着。
精妙的地方,还会笑。
勋世奉坐在一旁,显得极为格格不入。
他根本不喝清茶,也听不懂佛经。
当时在谭酒桶的店里,老谭因为给他到了一碗清茶,差点自我羞愧到要切腹谢罪,可是,如今他进得山门,上有五老太爷这座泰山压顶,他对于清茶,自然是能喝要喝,不能喝也要喝。
大和尚忽然问我,“姑娘因何不言语?”
我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五太爷代为回答,“她工作太累,哑了嗓子。”
大和尚,“姑娘是谁?”
五太爷,“这个……,诶,勋家子孙的友人。”
大和尚,“姑娘看着面善,可曾来过这里?”
我比划了一下,想逃出手机打字,可是,一抹口袋,我身上穿着这条昂贵的丝裙,没有口袋,而我的手机也因为之前想要避开勋世奉而没有充电,放在酒店的包包当中。
大和尚让人拿过来几张宣纸,一支毛笔,还有砚台,和墨。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会写毛笔字,可我看了看周围,四周的人都很沉默的看着我。
我想了一下,自己滴水研磨。
本来,我想要写‘没有来过’,可是,一想,这里是佛门重地,不打诳语,于是,我用毛笔蘸了一些,在纸上上写了四个小字:进过山门。
写了几笔,发现笔力比之前差很远了,我这辈子没有系统练过字,手腕和手的力量差很多,所以控制毛笔的时候不是那么随心所欲,如果有人拿我现在的笔迹和之前的对比,一定看不出是同一个人写的。
这是好,还是不好呢?
大和尚微微点了点头,“姑娘喜欢喝茶,是吗?”
我点头。
大和尚,“为什么?”
我写到:茶有三德。
大和尚又问我,“何为三德?”
我写到:坐禅不眠,积食消化,性欲不发。
大和尚,“姑娘信佛?”
我信佛吗?
原先我坚定的相信自己是无神论者,自从我见识冯伽利略这只神仙之后,我之前的模糊的信仰开始全面崩塌。
于是我写到,少年时做过居士清课。
大和尚,“有哪些?”
我写到,焚香,煮茗,习静,寻僧,奉佛,参禅,说法,做佛事,翻经,忏悔,放生。
大和尚最后双手合十,“姑娘与我佛有缘。”
五太爷忽然笑骂大和尚,“不成,不成!这姑娘以后是要做我们勋家孙媳妇的人,怎么能说与佛祖有缘?这么年轻的闺女,难不成你让她青灯古佛了此一生吗?”
大和尚说,“有缘,未必就要出家修行。红尘中一样是修行,难道为人处世,谈婚论嫁,生儿育女,男欢女爱就不是修行吗?”
五老太爷眼睛转了转,没有说话。
这话……好像之前是我爷爷说过的。
我听了,也不说话,低头卷好了宣纸,把纸笔还给他们。大和尚拿了一个开过光的小佛像给我,让我放在包包里,保平安的。
吃过茶,五太爷要去上香。
我们陪他过去。
在大殿,供奉着佛祖释迦摩尼,燃灯古佛与弥勒。
他很安静的上了香,回过神,递给我三柱细细的檀香,我也跪在垫子上,安静的拜了三拜,将香插到外面的香炉,最后,五老太爷居然还为我请了一朵蜡烛莲花,点燃,供奉在香炉旁的烛台上。
勋世奉只在一旁看着,在这里他是异教徒,五老太爷并不勉强他改宗叛教。
中午,我们在寺庙中吃了素斋,烧豆腐,蘑菇,还有清汤与米饭。勋世奉照例,一口未动,我怕在这里浪费食物他会遭天打雷劈,就把放在他面前的素斋也一起吃光。回去的时候,主持大和尚还送给我一盒子观音酥,让我在回去的车上垫饥。
我(……!)
其实我想说,我没有那么能吃,我为了保持身材,还是很努力的!不过,嗯,这个观音酥真好吃,普陀山都没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于是,回去的车程中,我时常叼出来一块,慢慢吃着。
等我想起来,身边还有一个从早上到现在几乎什么都没有吃的男人的时候,这一盒子观音酥,我已经吃掉了三分之一。
勋世奉看着车窗外面。
我扯了一下他的袖子,他转头看着我,我指了指点心,问他吃不吃?
他摇头。
中途,在我们经过一个超市的时候,我让司机停车,然后问保镖要了二百元现钞,到超市买了一块牛肉,还有洋葱,胡萝卜,青豆,土豆,牛奶,进口的新西兰黄油,黑胡椒粉,海盐。
我们回到随园,我借用他们的厨房,给勋世奉做了一顿煎牛排,牛奶土豆泥,这似乎是他这一天中吃的第一顿饭。
吃过饭,他的脸色好像好一些了,不那么苍白冰冷的吓人。
其实,男人就和小孩子一样。
饿了就会心情不好。有的时候,不知道哪里惹到他,他也会乱发脾气,要是真的计较起来,会气死活人的。
他说需要好好谈一谈。
我等他吃饱了,就在红木小院当中的椅子上坐好,我给他倒了一杯咖啡,并且,为了沟通,我专门找了一个本,还有钢笔。
勋世奉看着我,“为什么要避开我。”
我拿起钢笔就要写字,他忽然说,“为什么不用毛笔写?”
我看了看他,拿着笔用英文写到:毛笔写英文很费力,毛笔只能写中文。
他,“你换毛笔,我试着看。”
五老太爷离休之后,在家里很喜欢练大字,并且大堂哥做领导的,毛笔字写的很异常出彩,这个随园到处可见文房四宝。
于是,我从书房搬出来。
自己滴水研墨。
拿了一根细狼毫,在宣纸上用小楷写:我去国际医院,没有拿到药。我想,我们需要时间冷静一下。
他看着我,“不想和我在一起?”
我摇头。
我谨慎的想了想,我喜欢你,想要与你在一起,可是,我们之间远远没有达到结婚生子这么严肃的地步。所以,我想要想一想,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看清楚我写的是什么,勋世奉好看的蓝眼睛眯了一下。
他点头,“好,我明白了。我给你时间。你需要多久?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
我,……
我写到,我不知道。
“既然你也不知道时间,那么就算一个月好了。”勋世奉卷起来我的宣纸,也收走我的记事本,他说,“我当初收购华尔街邮报,从做出决定到收购成功,一共用了17天。对我来说,一个月可以决定一家价值数百亿的公司的生死存亡。alice,你毕竟不是愚蠢的女人,你不需要再多的时间,你说,对吗?”
我手中没有宣纸,也没有记事本。
听他这样说,我只能微微苦笑的坐在这里。
一个月。
30天后就要做出决定,我就可以成为一个好母亲了吗?
诶。
我叹口气。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他终于开始做安全措施。
虽然,晚上的时候他做的异常过分。
他的动作猛烈到几乎要摇碎了我们身下这张古董千工床。
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有些小意外,他使用保险套的手法很熟练,我曾经一度悄悄以为,他从来不会用那个玩意(……!)。
清晨,我冲澡,被他透支一般恣意妄为的地方有些发红,可只要冲冲水就好,不用再承受把静液从身体中用泡沫揉出来那种辣辣的感觉。
黄金黎明 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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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关上房门,到前面的院子转一转。
清晨。
还有一些薄雾没有消散。
菜地里,有保姆和勤务人员正在收拾,他们浇水,锄草,两个大妈仔细挑拣了一些萝卜、小葱,还有辣椒,蒜、丝瓜什么的,放到竹子编的菜篮子里。我走过去,问他们可不可以也挑一些,得到同意之后,我弄了一些黄瓜、西红柿、还有胡萝卜和一些青色叶子菜,他们给拎到出房。
这里在山坳里面,不方便外出,所以也不方便让人家再准备一些符合口味的东西,而且燕城这个地方很土,全城都没有新鲜烤制的全麦面包。不能再让某个本来吃饭就挑剔,现在更是什么都不想吃的男人继续饿肚子,所以只能给他弄一些口味清淡的凉拌面,幸好意大利那个穷乡僻壤也是还有橄榄油凉拌pasta的说,他应该吃过那个玩意,就应该还算可口的把燕城凉面吃进去。
五太爷正在练太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人。马云和李连杰刚开始推广太极禅,可是五太爷已经练太极练了几十年了,据说,他现在能徒手打几个小伙子,不过,我个人觉得,这不是在吹牛,就是人家小伙子不和老人家一般见识。
老太爷收了功,旁边保姆给他端了一个大缸子,里面放着茶水。
他吸了一口,咕噜咕噜,吐掉,然后才慢慢喝了一口。
他问我,“老四呢?”
我比划一下,还在睡。
我挺害怕他问我和勋家兄弟是怎么回事,不过老人家没有为难我。他点了点头,伸出胳膊,向前指了一下,说,“走,跟我到前面的鱼塘看看去。”
他像是有话要说。
我点点头。
鱼塘就在山脚下。
当时,勋世奉他们捧着他爷爷的骨灰从这里上祠堂,五老太爷与我就送到这里。这里的鱼塘是用山里引下来的冷泉水,专门用来养冷水草鱼。在这里,一条草鱼能长5、6年,肉很紧实,清蒸煲汤,都是上品。
老头儿拿着一根拐杖,他站在鱼塘边上,看着水面上偶然才冒头的鱼嘴。他让人拿一个长柄渔网,从鱼塘里面网鱼。
我在一旁看着。
他忽然说,“我们家老四,……,我管不了,谁也管不了。”
我在他身后听着。
“我三哥临终把那边的家族都交给他执掌,他权柄在手,别人都得听他的,他是谁的话都不听。只是……,为了女人和兄弟闹翻,……”
吴老太爷没有继续说。
那边有人已经捞上来一条重12斤的草鱼,老头儿很高兴,直呼回家清蒸,就着这条鱼,他要吃三大碗米饭!
这边看够风景,老人家往回走。
我搀着他。
他说,“我们老勋家娶妻求淑女,不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昨天在伽蓝寺,那个秃头大和尚对你称赞有加,虽然你不是出生在大家族里面,不过,就我自己来说,你来我们家做孙媳妇,我同意。诶,其实,我同意还是不同意,没人听我的。
他爷爷活着的时候,老四还有一怕,现在,……,我们家老四这个人,天赋异禀,少年得志。虽然我不懂他们做的生意,可是我也知道,他有钱,有的是钱。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有钱就是皇帝!他有钱,就有权。麻烦也就接踵而至,女人跟着他,绝对过不了太平小日子。”
我知道。
五老太爷说的事情我都知道,就因为知道,所以才犹豫。
‘喜欢’这种感觉太微妙,因为弥足珍贵,似乎随时可以消逝,而一生过于漫长,不知道这样的感情是否可以支持着完全两个世界的人,走过剩下的几十年的时光。
老人家让我回去,准备准备,一会儿过来,说他这里7点半开早饭。
我先去厨房,把他们从菜园里面拎回来的新鲜蔬菜清洗干净,沥干水分,放在这里备用。然后,就找出全麦的面粉,和了一个面团,放在盆子里面让它自己醒一会儿,想要吃的时候,随时擀出来,下锅就好。
我回去那个红木小院叫勋世奉起来。
他已经开始办公。
我让人把我的手机从酒店拿过来。
手机恢复充电。
我拿过来看了眼,一共是9个未接来电,另外是7条短信,还有十几条从微信喊过来的语音信息。
全部来自一个人——廖安!
廖安通过各种信息通道告诉我一个重要的消息,——她从北京请来一位重量级的人物,可以帮助我们把眼前的困难完全摆平!
我不知道她请了谁过来。
奇怪的是,我的大脑中总是无限循环一个问句——你是猴子从北京请来的救兵吗?
……
平心而论,柏淑涵beatrice真的不合适《野狗》这个角色。
beatrice很美,她美的很安静,很精致,就像一朵钻石珠花,适合放在黑色丝绒的盒子里面,让人欣赏她的美丽。她生活条件极其优渥,所以她的人生从来没有缺乏这个词语,她的眼睛中也没有物欲,只有充沛的物质条件堆砌出来的纯真。
我的新剧本《浮世》,那个女主角倒是很合适她。
《野狗》的女主需要一种表面纯真,背后罪恶,撕裂的美貌,凄艳的绝望。
这些,柏淑涵都没有。
我给廖安回了一个短信,说我明天一早回剧组,有什么时候明天再说。
廖安很快回给我,你要是不回来,大刑伺候!!
我,你怎么回这么快,你不需要工作嘛?!
也许是刚才看廖安的信息还有给她回消息太认真,一直到脖子后面有一些被轻咬的蛰蜇的感觉,我抬头,看到勋世奉。他的手指轻轻扣住我的下巴,让我抬头,被他亲了一下。
他问我,“早上起那么早,做什么去了?”
我想要在手机上打字,被他拒绝,他让我抬起头看着他,慢慢说,于是我说,陪五老太爷出去走走。
“他对你说什么了?”
我告诉他,太极禅,草鱼,还有你。
“我?”
勋世奉双眉有一种很微妙的动作,让他的情绪也显得很微妙。他坐在千工床那已经被保姆重新铺叠整齐的白色真丝床单上,双臂环绕,自己抱着手臂。
“你们都说我什么了?”
我想了想,还是在手机上打了四个字,齐大非偶。
给他看。
他看了看,还念出来,只不过,他那双深海一般的蓝色眼睛中露出一丝迷茫,他不说话,就这样看着我。
我又在手机上打字,这是中国的成语,出自《左传》,是一个很古老的故事。
这个时候,保姆过来通知,说五老太爷前面要开饭了。
我很不容易才对五老太爷他们解释清楚,说他们勋家的老四并不喜欢吃很有营养的凉拌辽参,也不喜欢吃放入薏米,淮山药,狗头枣,还有广东手工黄冰糖的米粥。
哈!今天的甜点居然是阿胶芝麻核桃糕!
如果有人向勋世奉解释什么是阿胶,为什么要用驴皮熬制阿胶,他绝对会把昨天吃的东西吐出来!
我帮勋世奉做了新鲜的麻油蔬菜拌面。
面条都是新鲜擀出来,现煮的,拌了蔬菜之后,五颜六色的,看着我挺馋的,五爷爷看着也吃了满满一大碗,他们都没有人吃今天厨师准备的早餐,满满的一大桌子菜只能暗自寂寞,我只能捧场的吃了一碗米粥。我一口面条都木有迟到,那些面条被他们彻底瓜分干净。
吃饱早饭,五老太爷招呼我们跟着他一起进山。
这片山林是原始次生林,据说,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火灾,把山都烧秃了,这片山林是大自然的力量,后来又长起来的。五爷在山上发现了温泉,他让人用肩背的方式,把石料弄到温泉上面去,磊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温泉池子。老人家也就在山里看看风景,他走到一片巨大的黑檀木林,就歇了歇,然后回去了。
就我们两个人去泡温泉吗?
感觉好像很诡异。
勋世奉在前面走,他走了两步,见我没有跟过去,就停下,有些不悦的回身,冲着我伸出手,“过来。”
我把手递出去,被他拉着,慢慢走着。
鞋子踩在落叶上,有咔嚓咔嚓的声音,我们走了大约一个小时,终于走到这个山林之间,几乎是原始的温泉边上。
盛夏的早上,草木繁茂,微风习习。
在几乎可以遮天蔽日的叶子下面,是缓缓冒着水汽的温泉池子,在旁边呆着,都能闻到温泉特有的一种味道。
枝头上有密林中的鸟,正在栖息。
知了拉着长音,一阵一阵的叫着。
我从背包中掏出一罐可乐,递给他:渴吗,这个给你。
……
被亲吻。
可乐罐子没有抓住,咕噜咕噜滚远了一些,背包扔在温泉旁边的草地上,还压碎了一朵美丽的菟丝花。
昨晚被他恣意妄为的身体现在还有些不适。
不能再继续。
我推了推他。
他停下来动作。
“我不会做过分的事情,不要乱动。”
然后,再贴上来的吻是柔软的,脱下衣服,就这样互相抱着,泡进热热的温泉中。水温让昨天放纵过的身体感觉到眩晕,我的手臂支撑在旁边的石子堆叠成的边缘上,腰身被搂抱着,在水中窝在他的怀中。
我有些迷糊。
只是感觉,身体上一直被挑逗着,一直都是,从肩膀,手臂,到嘴唇,总是都温暖的亲吻,柔情蜜意的,来来去去。最后,还是被拉开了双腿,被进入,亲吻并不间断,就这样,以面对面的姿势做了两次,最后,不顾我的拒绝,他还是射在里面。
我听见他情绪异常复杂用英文对我说,“那句成语,我知道是什么意思。我母亲对中文几乎一无所知,那个成语却是她唯一记住的典故。alice,想要拒绝我,你我身份差异不是理由。如果你真的不想与我在一起,再找一个使我信服的借口。在这之前,我所说的一个月的约定作废。”
我枕在他的肩膀,侵入水中,感觉到细小的水波一层一层轻柔拍打着我们的身体。
阳光从树叶缝隙中洒落。
美丽的仿若身处梦境。
黄金黎明 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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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出温泉池,我穿衣服的时候,感觉手指都是软的。
可是这里山风很大,不捂严实一些,怕着风。我等了一下,等手指自己不抖了,再一件一件拿过来。我背着勋世奉,听见身后是快速着装那种悉悉索索的声音。最后,我的内衣和爬山服都是他给我穿好的。
看阳光,已经午后。
拉过双肩包,打开。
我的背包里面装了一些饼干,lay’s 薯片,那盒剩下的观音酥,还有两听可乐,一瓶矿泉水。
我觉得很困,什么都东西都不想吃,硬被塞了两块观音酥,喝了一罐可乐,就摇头不吃了,勋世奉把剩下的东西都吃掉了。他吃的津津有味,他说,我们这样,很像一些媒体介绍的大学生在野餐。
我问他,你上大学的时候,不与同学一起出去玩吗?
他摇头,“在普林斯顿的时候,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太忙,课程太忙,学费太昂贵,我现在还记得当时那个印象,似乎每过一分钟,就花费上百美金。晚上睡觉都会惊醒,从床上坐起来,后背都是汗。”
他头一次说这些事情,我看着他,问,那个时候,你13岁吗?
“不,12岁。”
不知道他12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我第一次看到他,是他25岁,那个时候,他已经拥有自己的科技王朝与金融帝国,并且,他也已经成为勋氏家族四少,手中握有权柄。
我忽然问了一句,很多年,我一直想要问的问题。
——如果,你不回勋家,你会成为第二个马克扎克伯格吗?
“不会。”勋世奉摇头,“不过,我想他会成为第二个arthur snow klug,我当年的名字,我随母姓。”
一阵风吹过,温泉水潺潺的流淌着,从我们刚才起身的那个有些原始,不过很有味道的池子中转一个圈,就宛如白银在流淌,在繁茂的草地,野花,还有鹅卵石中蜿蜒几个弯,向东流淌而去。
勋世奉的蓝钻一般的眼睛看着远处,很安静,像月光照耀在静静流淌的河流。
这里很美,令人窒息,令时间冻结。
仿佛《暮光之城》中,爱德华第一次站在阳光下,他白皙的皮肤上闪动着钻石般璀璨的光彩,彰显着他极致恐怖、永恒的青春与美丽。
我屈起膝盖,把脸埋在里面,闭上眼睛。
好困。
眼皮沉重的似乎挂着千钧秤砣。
我被摇醒,就看见他收拾东西,把我们吃过零食的塑料袋,易拉罐,还有瓶子都放在我的双肩背包里面,他想了想,递给我,“给你。”
我拿过来,背好。
接着,想去弄两把水洗洗脸,清醒一下。
他拦住我。
他在我面前,转过身,后背对着我,微微弯腰,“上来,我背你回去。”
我一愣。
“把手给我,我背你回去。”
……
我的手臂攀住他的肩膀,身体也贴了上去,整个人伏在他的后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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