抠神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萧瑟良
吃完之后,程煜又给自己在那个县级市订了间房。
那个县级市只有一家五星级酒店,程煜当然也不会委屈自己,尤其是在任务期间,抠门也没用,于是便在那间酒店订了个套房。
没多久,电话响,租车公司告诉他车子已经送到了。
程煜去取了车,对方叮嘱他还车地点还是机场,并且告诉他,如果要还车,必须在前一天晚九点之前确认,程煜一一答应下来。
开着车,调好了导航,程煜一路直奔劳大鹏家所在的县级市a市。
满打满算一百公里的路,程煜开了接近两个小时。
找到自己订好的酒店,程煜办理好入住之后,已经是接近晚饭时间,天色也微微有些擦黑了。
程煜溜达着出门,找了个具有当地特色的小饭馆,点了两个菜,一瓶啤酒,慢悠悠的吃着。
饭馆生意一般,除了程煜一共就两桌人,而且吃的还都很简单,一盘饺子二两酒,吃完就走,很快饭馆里就只剩下程煜一个客人。
程煜喝完了一瓶啤酒,伸手喊老板娘,老板娘原本坐在柜台边上嗑瓜子,听见喊,就又拿了瓶啤酒过来。
“大兄弟不是本地人吧?”
把啤酒递给程煜的时候,老板娘笑着问。
程煜点了点头,说:“口音跟你们差挺多吧?”
老板娘也是一笑,说:“南方来的?咋来咱们这个小破地方?”
“自驾游,车子开到哪儿算哪儿。”
老板娘自来熟的在程煜对面坐下,撇着嘴说:“一个人呐?那挺寂寞滴吧?”
程煜原本没打算在小饭馆打听什么,想的是大姑家那个客栈在当地应该还算挺有名,一会儿回到酒店问前台估计就能问出不少东西。
但既然这位老板娘主动搭话,程煜也不介意跟她打听打听。
“寂寞倒谈不上,就是一个人无聊来散散心。”
“那你应该冬天来,这大热天的,咱这儿跟南方也没什么太不同的地方。冬天就不一样咯,哪哪儿都是雪,你们南方估计看不到这么多雪。尤其是哈尔滨,冰雕知道不?”
程煜哈哈一笑,倒了杯啤酒,说:“怕冷。而且这不是散心么,我也不能等到冬天再感觉无聊啊。”
“看你这样子就是家里有钱的主儿,住的地方有了么?”
“就在不远的酒店。”
“到咱这小地方,觉得有劲不?”
程煜摇摇头,说:“不知道呢,这才刚到。不过我听说你们这有个挺有名的度假村?就像是乡村爱情里赵本山开的那个度假村一样。”
老板娘一听来劲了,说:“那可不咋地,我跟你说,那地儿,比老赵那个电视剧里的度假村可气派多了。
按说咱这穷乡僻壤的吧,能有啥景儿可看?
他家以前生意不咋滴,得亏有乡村爱情了,好家伙,一下子火了。
还有人传说老赵就是在他家那儿取得景。
这都哪跟哪啊,老赵那戏是在辽宁拍的,咱这是龙江,差着老鼻子了,好几百公里路呢!
但这玩意,我跟你说,人家宣传做得好。
自己也不说啥,可别人说他那是不是乡村爱情,他也不否认。
好家伙,这些年,赚老鼻子钱了。”
看了看程煜,老板娘又说:“大兄弟,你不会也是上赶着来上他家当的吧?”
程煜笑了笑,说:“倒也不是,我就是随便逛逛。在哈尔滨的时候听人介绍过,想着也没多远,就过来看看。结果到你们这儿已经挺晚了,这晚上开车我也不太放心,想着住一夜,明天再去看看。”
“我跟你说,没啥意思。现在叫大红沟客栈了。
唉呀妈呀,还特么客栈,整滴古色古香的,去了一看,全特么东北破瓦房。
啥也没有,就是挂满苞米,再圈上一块地,丢俩傻狍子跟里边瞎跑。
整点儿参啊野猪肉啥的骗骗外地人。
这年头,哪有什么野山参呐,上哪弄那野猪肉去啊!
咱这附近那点儿山,就算有野猪够他家吃几天的?
全特么家养的野猪,参也是从长白山那边批发来的,好家伙,弄个猪肉炖粉条,尽靠忽悠事儿。
我劝你啊,别跟他那住,去看看得了,下午麻溜儿往回赶,还是住咱城里踏实。”
程煜哈哈一笑,放下筷子,饶有兴趣的说:“听您这口气,似乎您挺讨厌那家人呗。我听说他家生意做得挺不错,家产上亿了,跟你们这儿应该也算是数得上的有钱人吧?”
“那倒是,要说有钱,咱这市里估计没人比他家有钱。但有钱你不能散德行啊,你说骗骗外地人就算了,连本地人也欺负,是不是特别不是玩意儿?”
“哦,照您这么说,他家在你们这儿还是一霸?”
说到这儿,老板娘有点儿讪讪的,啐掉口中的瓜子皮,说:“这话分怎么说。要说他家当家的那两口子吧,其实还挺不错的。
你说家里那么有钱,换别人,肯定搞个什么公司,老赵那电视剧里不也那样,成立个破公司,自己当个什么董事长,都不够他嘚瑟的。
但这家的两口子吧,农家乐开老大,还是个个体工商户,没整那个高大上的公司。
自称也只是掌柜的和老板娘。
而且这么多年了,他们公母俩啥事儿也都亲力亲为……
我是没去过,但去过的人都这么说。
说他们家公母俩还自己帮客人收拾饭桌呢。
但是,架不住他俩生了个败家的儿子。
那小子,我跟你说,特别不是东西,横行乡里,看见谁家大姑娘好看都要撩一下。”
程煜一听,来精神了,看来,这说的就是劳大鹏啊。
也不用追问,老板娘自己就回忆起来了。
“去年还上过新闻的,那小子叫啥玩意儿来着?他家姓劳,劳啥?哦,大鹏!”
老板娘猛地一拍桌子。
程煜暗道,还真是对上了。
“对对对,就叫劳大鹏。
那瘪犊子,太不是东西了。
去年间,那犊子说是看上市里哪家的姑娘了,哎哟喂,那叫一个穷追猛打唷,吓得人姑娘把工作都给辞了不敢去上班……
哦,对,那姑娘在一个食品加工厂上班。
那个食品加工厂以前就是劳家的,后来卖给了别人,那人跟他们家也算是有点亲戚。
劳大鹏那犊子大概是串亲戚吧,串那个加工厂去了,一眼就相中那姑娘了,结果那姑娘是个有骨气的主儿,你们家再有钱,得允许我不想跟你睡一炕不是?
后来连工作都给辞了。
结果劳大鹏那瘪犊子,跑到人家里去找她,姑娘的亲爹跟他呛呛了几句,他一脚把人给踹下了楼。
那家老头儿,现在还坐着轮椅呢。”
程煜一皱眉,道:“这事儿够上刑事案了,警察也不管么?”
“抓了,哪能不抓啊,当场肯定是抓走了。可架不住人家里有钱呐,使了钱,也让老头儿自己不告状了,这不就又给放出来了?”
“这也行?”
“唉,我们这小破地方,不比你们南方大城市,打架砍破头断个胳膊啥的常有。
但像是这种事也少见,再不要脸的人也得讲道理不是?劳大鹏那瘪犊子,真不是东西。
我听说,劳家给那老头儿家拿了不少钱,还威胁说要是不撤案就弄死他们全家……”
第五百八十四章 不受待见的劳家人
老板娘正说着,门外走进一个男人。
一进门,男人就打断了老板娘的话。
“又特么跟人瞎嚼舌根,你说你整天除了白乎还会干点啥?别特么整天瞎逼逼,那两张桌子你就不知道收拾收拾?”
老板娘似乎也习惯了这个男人对她这种态度,讪讪一笑,把手里剩下不多的几颗瓜子往桌上一扔,拍了拍手,起身朝着柜台走去。
那个男人倒是冲着程煜一笑,说:“你别听那个老娘们儿满口跑火车,那事儿根本不是她说的那样。”
程煜笑了笑,说:“我也就兹当听个故事,老板娘说的精彩,但我总有点怀疑,毕竟把人老头腿都弄断了,这事儿能这么轻易的揭过去?”
“谁说不是呢!
劳大鹏那小子不务正业是不假,相中人家姑娘整天骚扰人家,害得那姑娘都辞职不上班了也没错。
不过她爹的腿,警方调查清楚了,根本就不是人家劳大鹏打断的。
是那个老头儿见劳大鹏上门骚扰他女儿,情急之下拿了把菜刀要砍劳大鹏,结果劳大鹏一躲,老头自己失足滚下了楼梯,才把腿给摔断了。
而且也不想那个败家娘们儿说的老头现在还坐着轮椅,早治好了。
老头年纪大,骨头比较脆,其实也不是断了,医生说是骨裂,反正是打了俩月的石膏。
现在还不是整天出门遛弯儿,精神的很。为此劳家还给人家赔了点钱,虽说这腿不是劳大鹏敲断的,但毕竟他也有责任。
劳家两口子人挺好的,不但赔了钱,还帮着让那家的姑娘回食品加工厂上班了。
以前就是个小工,现在却坐在办公室里,工资都高了不少。
人家劳家媳妇儿说了,只要劳大鹏再敢去骚扰那姑娘,就让那姑娘直接打电话告诉她,她绝对打断劳大鹏的狗腿。”
程煜听完,依旧微微一笑,点头道:“原来是这样,我就说这朗朗乾坤,不至于那么嚣张跋扈。”
柜台里边,老板娘撇了撇嘴,倒是没反驳她丈夫的话。
男人见程煜也没瞎打听,自然也就朝着柜台里边走去,随即钻进了后厨。
老板娘见状,又冲着程煜努努嘴,手上指指天,然后摇摇头,一脸不屑的模样。
程煜明白,老板娘这是说她家男人不想惹麻烦,毕竟劳家在这个县级市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富户,既然警方给出了解释,那家人也认头了,外边自然就有了不同的说法。
而至于事实真相究竟如何,程煜倒也不想刨根问底。
这事儿,老板娘和她丈夫说的,差别其实就集中在老头儿的腿到底是怎么骨裂的一处。
既然这个男人说那个老头儿现在还能出来遛弯,那么大年纪,程煜倒是宁愿相信不是真的断了腿,就是骨裂。
但究竟是他要打劳大鹏不小心摔得,还是劳大鹏一脚把他给踹下了楼,就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了。
不管事实真相如何,结果依然如此,程煜也没有那份侠义心肠非得帮老头儿讨个公道。
这事儿能达成和解,就意味着老头儿一家接受了经济赔偿以及给他女儿提供一份更好的工作的赔偿,或者说,老头儿一家还是很相信劳家夫妻俩的为人的。
劳大鹏不是什么好鸟,这一点毋庸置疑,无论是不是他把老头儿弄伤了,他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他的父母,也就是程煜的大姑和姑父,应该是在这四里八乡的口碑非常不错。
否则,即便他们表示要让那家的姑娘回到食品加工厂上班,老头儿一家只怕也不敢去。
真要是威逼利诱迫使老头儿自承是他自己摔下的楼,老头儿又怎么放心让自己的女儿再去那家食品加工厂上班?肯定是拿钱闭嘴,争取在路上见到劳家人都躲着走完事。
这件事其实挺好判断的,劳家夫妻给老头儿一家做了保证,他们这才能收下那笔钱,心安理得的让自己女儿再回去上班。
等于是用老头腿受伤的代价,换来了从今而后劳大鹏永远不会骚扰他们,并且有效的改善了这家人的生活水平。
这样看来,程煜的大姑和姑父,或许真的跟程广年的事情完全无关。
不过,程广年这事儿事关重大,无论是为了程广年,还是为了程煜的系统任务本身,他都不可能仅因为这一件事就做出最终的判断。
付了钱,程煜离开了小饭馆,虽然一天的旅途奔波有些累,但他还是打算四下里溜达溜达。
毕竟,接下的两天,他都要在这座小城里渡过,就当是熟悉熟悉环境也好。
一圈溜达下来,程煜发现,这个小城里年轻人比较少,至少程煜看到的,七成以上都是老年人和不到十八岁的孩子,而通常来说,老人跟孩子所占城市居民的比例,应该不会超过五成。
这倒是有些奇怪。
路过一个小广场,一群老太太领着自家的孩子在那儿跳广场舞。
老太太们跳的正欢,孩子们也跟着手舞足蹈,似乎也乐在其中的样子。
看到广场边站着个老头儿,程煜便溜达了过去。
“大爷,您好。”
程煜笑着跟老人打招呼。
老人看了他一眼,上下打量一番,问道:“外地人?”
程煜点了点头,把之前买的烟拿了出来,拆开第一根给了老人。
老人倒是没客气,接过烟,闻了闻,却也不抽,看到程煜点火凑过来,还摆摆手,随后把烟夹在了耳朵上。
“你说你一个年轻小伙子,来俺们这穷乡僻壤的地儿干啥?”
程煜道:“一个人无聊,就出来散散心。在哈尔滨的时候,有人跟我说起这边有个客栈挺有意思的,所以就过来了。但是今天到的有点晚,怕山里路不好走,就琢磨着住一天明早再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