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子的挽歌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岐峰
“韩飞,你可想好了,如果你跟我离开,咱们俩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既然决定了,就没什么好想的了。”我继续笑了笑:“不论如何,我都会陪你离开,最起码也得等你一个人在外地站稳脚跟。”
“可是,你真的能舍得你的那些兄弟吗?”
“说实话,我挺舍不得他们,不过我走了之后,他们最起码还能照顾好自己,但是我真的不放心让你一个人离开,而且他们离开我,身边还有别人,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我离开了你,你会不会被人欺负。”我接着叹了一口气:“而且今天你豁出命去救我,咱们俩的关系就算被彻底公开了,以后不管是你爸那边,还是东哥那边,咱们俩夹在中间,都会很难做,索性就离开这里,先躲躲清静吧。”
我跟林璇对话的时候,只把心里的话说了一半,其实更主要的,是自从葫芦哥死后,我是真的感觉累了,所以才会不顾一切的找冷磊去拼命,没想到,最后竟然被林璇救了,一想起林璇之前用枪指着自己的模样,我总感觉自己愧对她的太多了,而且现在她母亲也去世了,我能切身体会到她的孤单和无助,我不知道我可以陪她多久,我只是觉得,在这一刻,我应该留在她身边。
林璇是一个很好哄的女孩子,一听说我要陪她一起离开,跟我之间的那种隔阂仿佛瞬间就消失了,仿佛遇见了多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一样,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我:“韩飞,你确定你不是在骗我吧?”
我有些无语:“以前的时候,你不是总叫我陪你去过平淡的日子么,怎么我现在决定跟你走了,你反而瞻前顾后的开始不相信了呢。”
‘咣当!’
林璇听完我的话,伸手推开车门,两步跑到了我身边,一下就给我抱住了:“韩飞,这是咱们俩在一起这么久,我听见过你做出最爷们的一个选择!”
“大姐,你下手轻点,我身上还有伤呢!”伤口抻动之下,我疼的一咧嘴,嗷的喊了一句。
混子的挽歌 第一零七三 我真的能离开吗?
私人医院,手术室内。
我身上的伤口已经被医生清理完毕,在手术前夕,我用一个借来的电话,拨通了东哥的号码。
我这边的电话拨通之后,几乎在响起铃的一瞬间,东哥那边的电话就接通了:“喂?”
“东哥,是我。”
“小飞?你在哪呢!”东哥听见我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音量。
“晚上我去偷袭冷磊,被房鬼子的人抓了,不过现在没事了,我已经逃出来了。”
“你现在人在哪里,我马上过去接你。”东哥甚至没有分辨我话语中的真假,便情绪激动的接过了话。
“东哥,你放心吧,我没事。”我微微开口,打断了东哥的话,沉默半晌后,做了个深呼吸:“我想离开一段时间。”
“离开?”东哥听完我的话,停顿了一下:“你想去哪啊?”
“还不知道。”我摇了摇头,没有说实话:“最近这段时间,咱们经历的事情太多了,我也太累了,我想休息一段时间。”
“也好,我知道最近这段时间,小二和三葫芦的事,对你的打击不小,如果感觉累了,就休息一段时间,散散心什么的,也挺好的。”东哥听完我的话,思考了一下:“这样吧,你把自己的地址告诉我,然后我让杨涛和史一刚过去找你,再给你们拿一些钱,让你们都休息一段时间。”
“东哥,算了吧,我也不打算把离开的事告诉他们。”听完东哥的话,我开口回绝了一句,如果我现在带着杨涛和史一刚离开,那东哥身边就真的无人可用了,而且我也怕见到史一刚和杨涛他们,我就不舍得离开了,但是再一想起孤零零在手术室门口等我的林璇,我还是咬牙做出了决定。
“你想自己走啊?”
“嗯。”我点了下头,也没提林璇的事情:“我身上的钱还够花呢,没什么好准备的,只是忽然感觉很累,想出去散散心。”
“好啊,想去就去呗。”东哥笑了笑:“今天你消失之后,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现在你没落在房鬼子手里,我就放心了。”
“对了,还有件事。”我话锋一转:“房鬼子那边,已经知道了一铁矿的事,按照骆洪苍的说法,接下来一段时间,他们应该会在金钱上做文章,想办法从购矿款项上对付你。”
“嗯,这些事我心里有数。”东哥应了一声:“三葫芦的事,我知道你挺难受,一个人出去冷静一段时间也好,家里的事,就不要操心了,照顾好自己,等什么时候野够了,给我打个电话,我接你回家。”
“哎!”
“嘟…嘟……”
……
之前我去偷袭冷磊的时候,身体被私改猎的铁砂和钢珠打出了十几个弹洞,万幸没有伤到骨头和内脏,出了失血之外,并没有什么致命的伤害。
经过数小时的手术,我的伤口已经被包扎完毕,随后我还不等麻药过劲,就在林璇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的离开了医院。
次日清晨,随着天边微亮,一台火红色的宝马z4,已经在高速公路上向着东北方向疾驰而去,车内,我左手还挂着打消炎药的吊瓶,胸前捧着葫芦哥的骨灰盒,看着视野内越来越远的城市轮廓,怔怔出神。
……
这一次,林璇我们俩的首先要去的地方,是葫芦哥的老家漠河,因为有了之前去过一次的行进经验,这次我没走什么冤枉路,远程都走的高速,因为我有伤,也没办法开车,所以都是林璇一个人在忙,经过三十几个小时的奔波,我们终于在两天一夜之后,赶到了漠河。
初春时节的漠河县城,一如既往的寒冷,天空中呼号不断的寒风,也跟当年我们来接葫芦哥那时候如出一辙,也许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当年我接走的,是一个大活人,而如今带回来的,却是一捧骨灰吧。
林璇把车停在入城的一条街道旁边,刚一熄火,车内很快就传来了一阵彻骨的寒意:“小飞,咱们俩现在去哪啊?”
“往前开吧。”我看着没什么变化的街道,伸手向前方指了一下:“那边有一个修配厂,不知道还在不在。”
“修配厂?”林璇扭头看了我一眼:“你要干嘛呀?”
“先去把机油和轮胎换了,不然明天一早,车被冻住了,咱们俩还得耽误好几天的行程。”想起当初来到这边的情景,我仍旧记忆犹新:“把车放在修配厂保养,然后咱们俩找个商场买个旅行箱,把葫芦哥的骨灰装在里面,不然住店什么的,也不方便。”
“好,去商场之后,我再给你买些厚衣服,不然你的伤口被冻伤了,可就真的麻烦了。”林璇说话间,再次将车启动,还俏皮的往掌心哈着气:“哎呀妈呀,这边真的是太冷了,感觉像是钻进了冰箱里一样。”
我被林璇逗的一笑:“说的好像你钻过冰箱一样。”
“人没钻过,心钻过算吗。”
我咧嘴一笑:“咋滴,你让人分尸了?”
“没有,但是姐曾经被某个脑残老爷们,也弄得心寒无比过。”
听见这话,我机智的住了话题。
林璇说话间,已经将车启动,沿着街道行驶而去。
接下来的时间,我和林璇先是给车做了一个保养,接着又去买了一些厚一点的衣服什么的,之前为了安顿奶奶,我把卡里的钱大部分留给了大姑,自己的身上只剩下了几万块钱,不过暂时维持两个人的吃穿用度,倒也够了,等林璇我们俩忙完了手头的事情之后,在周边找了个宾馆,开始进行休整,我们俩这一路过来,都是林璇在开车,而且路上的时候,在服务区休息的也不好,所以进了房间之后,林璇洗了个澡,很快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我坐在宾馆的藤椅上,看着酣睡的林璇,还有摆放在桌子上的骨灰盒,静静点燃了一支烟,兀自吞吐,有些迷茫。
……
次日清晨,我服用了三倍剂量的止痛药,强行压制着伤口的疼痛感,同时也忍受着服药过量引发的肠胃反应,赶往了漠河公墓。
‘吱嘎!’
林璇将车停在墓园入口后,推开车门,搀扶着我下了车,迈步就要往里走。
“天挺冷的,你在这等我吧。”看见林璇被冻的有些泛红的脸蛋,我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接着把葫芦哥的骨灰捧在了怀里:“今天,是我送葫芦哥的最后一程了,想单独跟他呆一会,说说话。”
“好。”林璇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怀里那个刚刚更换过的玉质骨灰盒,懂事的没再多说,自己留在了车里。
二十分钟后,我在墓园管理处交完了一应用,随后开始进行葫芦哥的下葬事宜。
骨灰下葬,其实是一件挺简单的事,只要风水先生按照流程进行一个小仪式,接着工人再将墓室封闭就可以了,按照风俗,新人下葬,是要等到三年后才可以立碑的,但是我直接就给葫芦哥把墓碑立好了,因为我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里,我还会不会再来见到他。
这一天,晴空万里,头顶的天幕仿佛一匹湛蓝的绸缎,纯净无暇。
但阳光照耀下的墓园中,仍旧充满了一股压抑的味道。
北风呜咽。
大片没有燃烧完全的冥币碎屑和纸灰,随着气浪烈烈飞舞,在半空中盘旋不下。
葫芦哥的墓地,是他多年前就为自己选好的,在他的墓地左边,紧贴着的就是他父母和两位哥哥的墓穴,经久没人打理,那几座墓碑上已经落了一层浮尘,跟葫芦哥崭新的墓碑形成了鲜明对比。
我孑然一身,兀自蹲在葫芦哥的墓碑前,本以为自己有很多话想说,可是真等站在了这里,却发现很多话,又被压在了心里,即使面对墓碑,也没办法开口。
“你的墓碑,我没有刻上三葫芦这个名字。”半晌后,我看着墓碑上的“孔曼丽”三个字,又看了看他两位哥哥墓碑上“大葫芦”、“二葫芦”两个名字,轻声开口:“人生在世,草木一秋,咱们既然来人世间行走一遭,总得留下点什么,所以,我还是用了你的本名,这样的话,最起码别人看见这个墓碑的时候,还能知道里面躺着的人,叫做什么名字。”
话音落,我微微蹲下身子,虽然吃了止痛药,但身上的伤口仍旧刺痛,而且感觉肉疼,我伸手,用袖子擦干净了墓碑前的供桌,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万块钱的现金,抽出两张,率先点燃,扔在了供桌上,笑了笑:“你还记得么,咱们俩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你祭奠家人的时候,烧的就是真钞,当时我还以为你脑子有病,明明可以用这些钱,买来一大车的冥币,你为什么要烧真钱,可是真等这种事摊在我头上了,我才明白,原来跟有些人和某些感情比起来,金钱真的是微不足道的。”
‘呼!’
一阵风吹过,供台上的纸灰被席卷而空。
我站起身,又认真的擦拭着葫芦哥父亲和哥哥的墓碑,随后开始挨个墓前面烧钱,等到手里的钱烧没了,我双膝一软,跪在了葫芦哥的墓前:“我想你了,真的想你了。”
‘呼呼!’
回应我的,依旧只有长风猎猎。
流出的泪水被寒风一吹,感觉脸上火辣辣,我伸手摸着葫芦哥的墓碑,触感一如他瘦骨嶙峋的手掌,冰凉坚硬。
“当年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是因为你,现在我又来了,还是因为你,只是物是人非,曾经陪我站在墓前的人,如今却躺在了墓中。”
“哥,我现在已经离开安壤了,因为林璇这个姑娘,为我付出的太多,我得给她一个交代。”
“如果可能的话,我真的不想再去踏足那个江湖了,你说得对,仇恨是没有尽头的,如果死咬着仇恨不放,可能我失去的东西,只会更多。”
“这次离开,我想试着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过一过属于正常人的日子。”
“但是你说,我真的能离开吗?”
混子的挽歌 第一零七四 新的生活
我在葫芦哥的墓碑前,整整坐了一个上午,随后重新整理好心情,离开了墓园,等我回到车里的时候,疲惫的林璇已经靠在座椅上睡着了,听见我开车门的声音,她一下坐直了身体,揉着眼睛适应了一下环境,随后看着我:“办好了?”
“嗯,好了。”我对林璇点了点头:“走吧!”
“去哪啊?”
“随便,想去哪都行。”我对林璇笑了笑:“从现在开始,我就跟你混了。”
“那,咱们回沈阳呢?”林璇转头看着我:“我想去祭奠一下我妈妈。”
“行,走吧。”听完林璇的话,我茫然的点了点头,现在葫芦哥的后事已经料理完了,我坐在车里,忽然对这种没有了任何目标,变得松散许多的生活,感到了些许的不熟悉,还有一阵无所适从。
林璇我们俩做出了离开漠河的决定之后,再次驱车奔赴高速,前前后后又折腾了一天多,直到第二天傍晚的时候,才到达了沈阳市区。
我们两个开车进城的时候,随着车辆行进,我看着这座楼宇环立的城市,眼中写满了陌生,这是我第二次来到沈阳,而第一次过来的时候,就是当初去接葫芦哥的时候,顺路来这里玩了一圈,一想起葫芦哥带我们去嫖人妖的事,仿佛还在眼前,可是这是一次,他却再也不能跟我在一起了。
林璇对这座城市,要比我熟悉的多,连导航都没用,便开着车沿道路开始行进,之前在路上的时候,林璇也知道我心情不好,所以总是找话题跟我聊着天,但是自从进了沈阳之后,林璇的情绪明显失落了不少,应该是回忆起了她妈妈的那些事,看见林璇闷着头开车的样子,我点燃了一支烟:“咱们俩现在去哪,是你妈妈的墓园吗?”
“不。”林璇听完我的话,强行挤出了一个笑容:“我妈妈已经下葬了,我想去看她,什么时候都可以,咱们俩过来之前,我已经订好了酒店,先去休息吧,现在你身上带着伤,行动什么的也不是很方便,我想着先让你休息一段时间,照顾着你把伤养好,然后再作打算。”
看着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林璇,还打算照顾我,感觉有些心疼:“咱们还是先去看望你妈妈吧,我的伤没事。”
“你真的可以吗?”林璇听完我的话,语气有些松动,看的出来,她母亲的事,已经在她心底压了很久了。
“放心吧,我真的没事。”我对林璇摇了摇头:“我这次的伤都是外伤,虽然看起来严重,但是也没伤到骨头什么的,不碍事,倒是你,咱们这次出来,就是为了你母亲和葫芦哥的后事,现在我的事情办完了,总不能让你一直照顾我,而拖着不去看你母亲,走吧。”
“那好吧!”林璇听完我的话,将车打舵,拐入了一条辅路。
……
林璇母亲埋葬的地点,是一个西式风格的私人墓园,位置就在城市边缘,连城郊都算不上,这个墓园并不算很大,像是一个小广场一样,进门之后,里面是一个个像小院子一般的空间,而且里面的装饰风格看起来也比较豪华,我粗略扫了一眼,估计这地方的一方墓地,得比安壤那边的一套三居室还贵。
林璇带着我进了墓园之后,便迈动脚步向其中一处小院子走去,但是距离那个院子越近,她走路的速度就越慢,同时也轻轻地握起了拳头。
看见林璇这幅样子,我左手捧着一束花,右手轻轻地握住了林璇冰凉的小手:“有些事情,即使心里再难以接受,可终究还是需要去面对的,只有等这个心结打开,你以后才能活的不那么累,放心吧,有我陪着你呢。”
“嗯。”林璇听完我的话,站在原地,努力的做了一个深呼吸,随后迈动脚步,走进了前面的一个墓园里。
林璇母亲的墓园,是这个墓园里位置最好的一个,装饰的像是一个小公园一样,里面栽满了四季长青的树木,这个墓园里,一共有两个墓碑,都是用天然的黑色理石雕刻的,其中一个叫做“林佑华”,应该是林璇姥爷的碑,另外一个墓碑很新,上面雕刻着“爱妻林婉芝墓”一行字,墓碑上面还有一张照片,是一个很美的女人,而且眼睛跟林璇很像,这个墓碑的落款,写着“夫房永根立”,而且林璇母亲墓碑上的名字,是靠右侧雕刻的,在左边还留着一块空位,也不知道,是不是房鬼子为自己留的位置。
想来,照片上的这个女人,就是林璇的母亲了。
“妈妈……!”
林璇之前虽然一直强忍着悲伤地情绪,可是看见这个墓碑之后,还是情绪失控,‘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开始“哇”的一声嚎啕大哭,看见林璇这幅伤心欲绝的样子,我也跟着有些心里难受,重重叹了口气,将手里的鲜花摆在了墓碑前面,接着也微微屈膝,跪在了林璇旁边。
林璇自从见到她母亲的墓碑之后,整个人的情绪就开始崩溃了,像个脆弱的孩子一般,不断地在墓碑前面掉眼泪,看见林璇这幅样子,我只是陪她一起跪着,也没有出言安慰,林璇从小就是跟在她母亲身边长大的,直到他母亲抑郁跳楼之后,她才跟在了房鬼子身边,所以她对她母亲的感情特别深,这么多年来,房鬼子除了生意上的事,其余时间都在为房天赐的死,跟东哥进行着拉锯战,对林璇的关照也仅限于物质,所以在林璇心中,这个世界上,可以无私关爱她的人,只有她母亲,而如今她母亲病逝,带走的不仅是林璇的思念,还有她神上的支柱。
林璇在她母亲的墓碑前哭了很久,直到夜幕低垂,我们两个才离开了墓园,等我们两个回到车上的时候,外面的街灯已经悉数亮起,我看着眼圈红肿,目光有些呆滞的林璇,怜惜的摸了摸她的头:“你还好吧。”
“我没事。”林璇强打着神摇了摇头,想摆出一副坚强的模样,但眼泪却再次开始决堤:“以前的时候,我虽然也想过我母亲会离开,不断地告诉自己要坚强一些,可是等这一天真的来临了,我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坚强,这件事,让我仓皇无措,我更没有办法想象,从这一刻开始,我就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了。”
“有些事情,都是我们人生中必须要经历的事情,相比之下,你还要比我更幸运一些,至少你妈妈还陪伴了你那么多年,在这一点上,你已经比我强了很多了。”我伸出手指,拂去了林璇脸上的泪水:“我相信,你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如果她还在的话,一定不忍心看见你现在这副痛苦的模样。”
“你放心吧,我能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只是这件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我一时没办法接受。”林璇握着我的手,轻轻地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韩飞,谢谢你,谢谢你这种时候还愿意陪在我的身边,如果没有你的话,我真的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我究竟该怎么办,更不知道我一个人,该怎么捱过这段黑暗的时光。”
“傻丫头,在我陪着你的同时,你又何尝不是在陪伴我呢。”我轻轻伸出手臂,将林璇揽在了臂弯。
……
我和林璇坐在车里,一直在墓园外面依偎了一个多小时,她的情绪才逐渐稳定,随后我们两个同样失意的人整理好心情,重新驾车回到了市区。
经过大约半小时的行程之后,林璇将车开到了沈河区,停在了青年大街的皇朝万豪酒店门前,随后率先下车,随后走到我这边,扶着我走了下去。
“哎,大姐。”我下车之后,看着整栋楼灯火辉煌的万豪酒店,感觉有点懵:“咱们俩这次出来,是打算长住的,不是来旅游的,你确定,咱们俩要在这住啊?”
“对啊,我以前回沈阳的时候,就经常在这里住,有什么不对吗?”林璇看见我惊讶的模样,有些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
“我发现你们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是跟我们不一样哈。”看见林璇一副不以为然,而且理所应当的表情,我咧嘴一笑:“这也就是你,如果我是带着史一刚出门的话,如果两个人住宾馆,超过五十块钱,他都容易心疼的睡不着觉,拎走还得偷两双一次性拖鞋。”
“哈哈,放心吧,你跟璇姐出门,还怕为了钱发愁啊?”调整好了状态的林璇,明显又变的开朗了不少:“放心吧,跟璇姐在一块,我带你吃最好的,住最好的,玩最好的,体验一下,什么叫做人生该有的潇洒。”
看见林璇嚣张的模样,我再次忍俊不禁:“怎么着,以后的日子里,你就打算带着我,像个小盲流子一样的,每天过这种无所事事的生活了?”
林璇看着我,露出了一个傻笑:“怎么,你怀疑璇姐的实力吗?”
“没有,我哪敢怀疑你的实力啊,既然你想玩,那咱们就玩呗,反正老房有钱。”我一想到我和林璇花的都是房鬼子的钱,心中立马就释然了。
“就是,反正老房那么有钱,咱们俩给他留着干嘛,再说了,现在咱们俩好不容易才离开了安壤,能安安静静的享受二人世界了,我必须得让你把欠我的时间都给我补回来,从现在开始,你每天什么都不用干,就充当好一个合格男友的角色就可以了,这几天,你先住在这里养伤,等你把身体养好了,璇姐带你游戏人生。”林璇揽着我的胳膊,十分兴奋说完话,拽着我就向里面走:“走咯!走咯!万豪的日料做的特别好,我带你去尝尝!”
“行,走着!”
说话间,我和林璇便走进了灯火辉煌的万豪酒店的大厅,一进门,像是进了一个城堡一样,头顶的吊灯斑斓,散发出五光十色的光影,对于这一切,林璇倒是没什么感触,扶着一瘸一拐的我,轻车熟路的向酒店吧台走去。
“女士您好,欢迎光临万豪酒店,请问您是就餐还是入住?”吧台里面的迎宾见到客人过来,客气的问了一句。
“入住。”林璇伸手将我们俩的身份证拍在了吧台上:“行政豪华套房。”
“好的女士,一共1788元,请问您是刷卡还是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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