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教父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黑色贝斯
谁都知道他们多么牛逼,但圈内人对他们就是喜欢不起来。
至于这其中有多少因素是因为他们的专辑销量太高而产生的嫉妒,这就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清楚了。
当然,以罗杰三人如今的江湖地位,倒是不至于去嫉妒一支算是被自己提携起来的后起之秀。
哪怕ac-130乐队四张专辑的全球销量如今已经累积到了超过五千万张,也依然和罗杰三人完全没法比。
一个富豪也许会去嫉妒另一个比自己更有钱的富豪,但却绝对不会去嫉妒一个正在崛起中的中产阶级。
胖子不喜欢他们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单纯的不喜欢这种风格。
“开车的人选歌,这是规矩。”
罗杰压根不搭理胖子的抗议,反而将音乐的声音调大了一点,双手跟着鼓点的节奏,在方向盘上轻轻拍打着,开口道:“我绝对不会放我们自己的专辑,听自己在播放器里唱歌的感觉太奇怪了。”
胖子依然在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喂!你就不能放个《thanasia》或者别的什么吗这个说唱简直要让我把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听习惯了就会好受点。另外,我认为你有必要对ad唱片旗下最赚钱的乐队有所了解。”
罗杰回忆了一下,报出一组数据:“在今年的上半年里,ac-130一共为我们赚到了超过7000万美元的营收,去掉成本的话,利润也有4000万到5000万左右。”
唱片业比好莱坞更好的一点在于,只要抓住一个当红的二线明星,其利润就足以让任何人感到眼红。
当然,如果只计算和ac-130乐队有关的部分,利润确实至少在四千万美元以上,但事实上却是要被其它“亏损”的部分分薄许多。
任何一家唱片公司都不可能只靠着一支乐队过日子,广撒网才是普遍的经营策略。
三支乐队接手ad唱片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如今签下的唱片合约超过了一百份,每一份合约都需要付出资源和资金去做推广,然而其中能够盈利的,连五分之一都不到。
能够诞生巨额利润的,数量就更少了。
除去《美国偶像》第一季的几名选手之外,事实上,能够跨过二线门槛的,也就雷蒙娜-拉维尼和ac-130乐队这两个,仅此而已。
对于任何一家主流唱片公司来说,经营策略大致都是类似,签下一百个有明星潜力的苗子,能够有一个真正成为明星的,就足以弥补回所有的投入。
如果走狗屎运出了两个以上,那至少十年的时间里,不需要为财务报表是否足够漂亮的问题去发愁了。
“他们确实很不错,从商业角度来讲。ok我和比尔博姆的关系也不错,经常一起讨论和鼓有关的话题。”
理查森又躺了回去,一副懒散的样子:“但是,我就是不喜欢这种见鬼的黑人风格。”
ac-130乐队负责说唱的歌手其实是一名白人,但这种音乐风格,确实是从黑人音乐中诞生出来的。
就和最早期的摇滚一样。
事实上,在罗杰的前世,埃米纳姆出道之前,说唱类音乐一直是黑人的专利。
在这个世界,ac-130则成了第一个白人说唱的乐队,尽管他们的主要风格是摇滚,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主唱蒂姆-安德森声嘶力竭的咆哮之外,第二主唱的说唱才是这支乐队红起来的最大因素。
“说到黑人风格。”
罗杰突然想起来出发之前,和西奥多的谈话,开口道:“我们的粉丝群体现在已经拓展到了极限,如果还想再更进一步的话,应该重视一下黑人和拉丁裔。”
至于亚裔、abo裔等其它少数族裔,在现在的北美,人口比例实在太低,暂时没有必要去考虑。
理查森皱了皱眉头:“你该不会是打算也搞这种见鬼的说唱吧”
“怎么可能”
罗杰摇了摇头,开口道:“最早期的摇滚,不就是从黑人音乐中衍生出来的吗”
“你是指普雷斯利那种摇滚”
胖子脱口而出道,但很快又皱起了眉头:“但是普雷斯利-kg是一个白人,他的音乐也很白人化。”
“不,更早一些。”
罗杰摇了摇头,说出了几个名字:“查克-贝瑞、比尔-哈利,好吧,比尔-哈利也是白人,但他的音乐风格很黑人化。另外,还有罗伯特-约翰逊。”
这几个名字早到什么程度
早到在罗杰的前世,也有这些人物的存在。
也就是说,在两个世界走上不同轨迹之前,就存在的“化石”。
其中的查克-贝瑞甚至现在还活着,尽管已经快要八十岁高龄了,但确确实实还活着。
“罗伯特-约翰逊那个罗伯特-约翰逊你t是开玩笑的吧!”
胖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坐直了身子:“你是说那个神话传说里的罗伯特-约翰逊”
“呃……关于罗伯特-约翰逊的故事确实有点玄幻,但他是历史人物啊,27岁俱乐部的头号成员。”
在北美,关于罗伯特-约翰逊的传奇故事几乎可以称之为神话,这位一生只录制了29首歌的吉他手和歌手,却被奉为节奏布鲁斯{raab}音乐历史上最伟大的天才。
罗杰摇了摇头:“但是你不觉得罗伯特-约翰逊的风格很适合黑人粉丝吗”
“等等……见鬼的历史人物!罗伯特-约翰逊遇到了传说中的十字路口恶魔,用自己的灵魂换回了吉他的天赋,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个传说!”
胖子坐直了身子,扳着萝卜一般的手指,数着:“你看看他的歌都是什么,《十字路口{}》,《地狱的公平交易{}》,《我、魔鬼布鲁斯{aathe}》……”
数完之后,胖子大声说道:“这连暗示都不算,简直是明示了!罗伯特-约翰逊是个和恶魔交易的家伙,根本不是什么摇滚天才!”
在基督教的传说当中,一向有“十字路口恶魔”的说法,传说中徘徊在十字路口的恶魔可以实现人们的任何愿望,代价则是寿命和灵魂。
由于这些歌曲,以及27岁就英年早逝的缘故,罗伯特-约翰逊自然而然地就被归入了这类传说当中。
当然,这位吉他天才少年时期的几个朋友信誓旦旦地对媒体宣称,罗伯特-约翰逊的吉他天赋简直糟糕得不能再糟糕,也给这个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证据”。
不过……
“你该不会真的相信这个传说吧根本没什么恶魔,也没有上帝。别告诉我你是个天主教徒!”
罗杰对胖子的反应感到有些好笑:“如果你真的信耶稣,之前我们录《黑色安息日》的时候你干嘛不反对”
“我信个鬼。”
胖子拍了一把自己的脑门:“见鬼,我怎么会和你争论这玩意”
“不管怎么说,总之我认为那个时代的摇滚风格,很适合吸引黑人歌迷。”
罗杰注意到了胖子的状态好像有些奇怪,却没有多问,岔开了话题:“你觉得呢早期的节奏布鲁斯摇滚,有没有兴趣试试”
在现代的摇滚音乐中,节奏布鲁斯的元素已经几乎彻底消失了。
不过,前世有几支乐队的成功,早就证明了这一类音乐哪怕在二十一世纪,也依然能够继续流行下去。
“如果有合适的作品的话,试试总没坏处。”
理查森不知道在想什么,又躺回椅子上,用宽大的墨镜遮住大半张脸:“我睡一会,到了叫我。”
“好吧。”
罗杰将音乐的声音稍稍调小一点,无奈地自言自语道:“前边的安妮和米娅车上带着两个小妞,后边的贾森和格雷西也是,为什么我旁边就t只有一个睡懒觉的胖子!shxt!”11
第403章 Go,Tiger
说起黑人风格的摇滚,绝大多数人第一个想到的,都会是大名鼎鼎的滚石{the}乐队。≥八≥八≥读≥书,≧o
在六十年代,尤其是六十年代的早期,两支英国乐队和猫王一起,瓜分了世界流行乐坛几乎全部的市场份额。
除去猫王不提,这两支英国乐队,就是摇滚音乐中绝对的王者,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
两支乐队都是典型的早期摇滚乐风格,不过区别也是很大的。
在披头士乐队的粉丝当中,绝大多数都是白人,而滚石则正好相反,以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和拉丁裔粉丝为主。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考虑,要在少数族裔群体当中拓展乐队的粉丝,滚石的作品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在罗杰的计划当中,对滚石的作品已经有所规划,是要再过几年才会拿出来的。
因此,就需要一个备选项。
考虑到少数族裔的偏好问题,三十到五十年代的早期摇滚,无疑更加符合这一群体的口味。
问题在于,这个年代实在太过遥远,罗杰甚至说不出多少称得上传奇的名字。
仅有的几个,比如查克-贝瑞、比尔-哈利,以及传说中将灵魂卖给恶魔的罗伯特-约翰逊,还偏偏都是也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物。
搬运工这种事,如果遇到了撞车,那可就成抄袭了。
想了一路,罗杰依然没有理出什么头绪,只得暂时将这件事放到一边。
“大不了早点把滚石的歌拿出来唱好了。”
罗杰转了一把方向盘,把车开进停车位里,推了一把睡得跟死猪一样的胖子:“喂,醒醒,我们到了!”
洛杉矶和圣地亚哥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出了拥堵的市区,上了高速公路之后,剩下的路程就很快了。
在高速公路上开了还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抵达了酒店,时间刚刚过七点,正是晚餐时间。
这躺旅途,虽然说是公路旅行,但一帮人也不可能真的去住什么廉价的汽车旅馆,还是在圣地亚哥郊区的镇上找了一家档次颇为不错的酒店。
“我来拿吧。”
罗杰刚刚打开后备箱,旁边就有一只手伸了过来,提起行李箱。
“谢了,汉克。”
罗杰没有拒绝,朝对方点头道谢了一句,又问道:“你的人去检查过演出场地了吗”
汉克的名字很有意思,叫做汉克-h-汉克斯,简写就是3个h。
这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是ad唱片的一位舞台导演,也是这一次幕后团队的负责人。
包括调音师、舞台设计、特效师、摄影师等等,都在汉克的手下工作。
一定程度上,乐队的演出,都要遵从汉克的团队的指挥。
和录音室里的团队一样,一个成熟的、配合默契的现场团队,对于乐队的帮助非常巨大,任何一个成功的乐坛明星,都离不开这两个团队的帮助。
在录音室团队方面,迭戈是最好的选择。
而在现场演出中,罗杰几人并没有一支固定的团队来配合,这次巡演,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次彼此之间的考察。∟八∟八∟读∟书,23o︾
汉克的团队有着足够漂亮的履历,在加入ad唱片两年的时间里,为ac-130乐队和其它歌手,共计举行过大大小小四十多场演出,是ad唱片经验最为丰富的团队。
如果在巡演过程中表现出足够优秀的能力,以及配合度,罗杰三人会考虑将汉克和他的团队发展成长期的合作伙伴,就像迭戈和他的团队那样。
汉克拖着两个行李箱,边走边说道:“他们已经回来了,等下我就去和他们谈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九点之前我会和哈森确认情况。”
巡演有一整个庞大的团队,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跟着罗杰几个人玩公路旅行。
事实上,除了保镖、向导和助理等必要的人手之外,幕后团队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乘坐飞机,比乐队提前至少两天赶到下一站的目的地,对演出场地进行必要的改造和布置。
“嗯,工作为先。”
罗杰点了点头:“这次巡演的行程安排的比较紧凑,你们可能会辛苦一些,加把劲,熬过这个月,给你们批一个月的带薪假期。”
一个月十场演出,无论是对乐队来说,还是对幕后的团队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尤其是还有那个见鬼的公路旅行。
事实上,很多摇滚乐队的巡演旅途,都是一场漫长的公路旅行,只不过大多数乐队选择的是更加舒适的大巴车,而不是组成一个庞大的车队。
尤其是那些还没有成名,收入较低的乐队。
和飞机相比,开车更加的省钱。
这倒是和机票的价格没什么关系,北美的机票非常的便宜,遇到打折的时候,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甚至只需要几十美元。
但是演出所需要的设备往往会有一大堆,这些东西的托运和保险费用,可比人的机票要贵多了。
当然,对于那些不缺钱的成名乐队来说,就没有必要在这种细节上斤斤计较了。
除非是对公路旅行有特殊的偏爱,否则多半还是包下一架飞机,在演出的每一站之间来回奔波。
不过不管怎么说,一个月的时间里,在北美各地,进行整整十场演出,哪怕每一场都是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的小场次演出,对乐队的体力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每三天就要进行一次演出,单单只是赶路和排练,时间都非常的紧张。
在其中几站路程较远的演出中,罗杰甚至考虑过,如果乐队的状态不够好,或许要酌情减少,甚至是干脆取消排练。
——反正几乎百分之九十的乐坛明星都是这么做的,在小场次演出之前还会认真排练好几遍的,毕竟只是少数。
绝大多数人只是简单地过一遍就算搞定,只有在到场歌迷较多的重要演出之前,才会认真排练上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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