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网游竞技

回到战国当掌门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诸葛婉君

    两个小孩儿吓得一凛,朝后缩了缩。

    林洛取出那六百文钱,扔到两人怀里道“以后别想着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了,靠双手终究能过上好日子。”说罢转身而去。

    出了红花村,站在山丘最高的地方俯视,白天的视野更加宽阔。

    林洛穿着一身兽皮缝制的衣服,腰间别着一口长剑,脚下的靴子,也是狐狸皮制的,暖和软绵。

    除了身材略微单薄,完全和外族汉子无异。

    已经是初夏,不过林洛有冰魄内劲运转,早已隔绝冷热,寒暑不侵。

    极目远眺,白天的视野比夜里更宽广,面前一条腾腾黄河将大地分隔成两部分,黄河另一边,就是林洛踏上征程的第一步。过了黄河,朝北走,就能到中山国的一个大城市蒹葭。随后取道西行,就可以一路到达晋阳城,回到少阳山。

    “船家,过河什么价钱”林洛掖着嗓子,声音也粗气了几分,有点慷慨汉子的味道。

    “客官是今早第一个渡河的,开门红算您便宜,五十文”船家老丈说道。

    林洛点头,随船过河。

    很难想像,这林洛一掌就能轰碎的小船,在船家的掌控下,可以横跨暗流汹涌的黄河。

    过了河,开始了一天的赶路。

    在船上林洛了解到,离这里最近的乡村,也得有几十里路。

    瞧了一眼天上渐渐悬到头顶的太阳,林洛加速,争取赶在正午能赶到乡村买一匹马,接下来的行程就会方便许多。






第269章:二两六百文的老马
    


    林洛一路上以最快的轻功,终于在响午之前赶到了最近的乡镇。

    第一件要事不是去吃饭,而是跑到乡镇上的马市,去挑选一匹能赶路的好马。

    进了马市,对比之下林洛的穿着略显土气,不过配合腰间的那柄长剑,倒也相得益彰,给人一种落魄剑客的形象。这身打扮倒也充分融入了当地民风,没有引起一丝怀疑。

    “这位客官,我的马好啊看这鬃毛,这脚力,绝对的日行八百的宝驹”

    “客官来我这里,我这马可是从北蛮契丹人那里弄来的,绝对的烈马”

    林洛一走进马市,就被好几位马商簇拥起来推销自己的马。

    林洛被这左一言又一语弄得脑袋都大了,最后从怀里掏出剩下的钱道“我这里只有二两六百文钱,能买否”

    此言一出,围在身边拽扯多言的人都噤了声,讪讪而去,继续吆喝找新客人介绍。

    这下林洛耳边清静,不过这些马商的态度也缺缺,知道他是个没钱的主儿,谁还愿意多费口舌。

    “快走快走,我这里的宝驹最少都五两银子,没钱看什么看”一个个极其不耐烦的样子。

    要说这二两钱的确太少,这年轻力壮的马至少都在四两银子以上,更别提动辄十两银子的真正的千里骏马了。不过让林洛称奇的是,中山国虽与赵国接壤,可两地的马如同黄河两岸的柑橘,一方甜而大,一方涩而小。这中山国的马驹,明显身段比赵国的马,都大了一号。

    而且靠近马掌的小腿,粗壮有力,长有长长的毛须,有一种力量爆发,猛烈难驯的美感。

    看到这马,直接让林洛想到在塞外骑马,腰别弯刀的契丹、匈奴人,那当真是嗜血

    绕了一圈下来,还真没人愿意给林洛这“土鳖”介绍马,林洛在寻思着要不要出城找找生机淘淘钱的时候,被一个满脸胡渣的男子叫住,乍一看还好,仔细一瞧,这马商胡渣上还粘着吃剩下的馍馍渣滓,鼻孔一圈也是黑的。

    这胡渣男子颇为神秘,将林洛拉在一旁道“这点钱,没人愿意卖给你马吧”

    林洛点点头道“难道你卖我全身上下可就二两银子啊”

    胡渣男子表情纠结的盯着林洛瞧了三息,道“我刚听见了,明明是二两六百文”

    林洛无奈的点了点头,看来这邋遢马商盯他很久了,否则怎么可能知道他有二两六百文钱,这话还是一炷香前他刚来的时候才说的。

    “你怎么这么清楚我身上的钱看来你也一早就盯上我了吧”林洛不拐弯抹角,倒也几分豪爽。

    邋遢马商讪讪笑了笑道“那是不过我的马没他们好,拥上去根本抢不到什么生意。结果没想到你也是个穷货,我这里有几匹马,你看看若是接受,二两六百文钱卖你”

    林洛听着这话只想笑,要搁在赵国,客主双方这么说话,落了人家面子,不得大打出手才怪。而在这中山国,似乎大家说话都是这等粗犷。尤其是有钱就把你当爷,没钱甩你一脸,根本不鸟你是不是会武功。能在马市混下去的,那个手上没一两手

    林洛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去看看到底是什么马。

    “成,你带路”

    跟着邋遢马商绕过了大批马商马棚。

    “嘿,伏老二,又骗人去买你那半死不活的老马去啊”

    “老伏今天你可还没开张呐”

    “又有个蠢蛋要被骗喽“

    一路走过来,这邋遢马商也是一路赔笑,林洛则是忍着笑意,这什么鬼名字。姓伏,家中排行老二

    伏姓倒是正常,域外人到了中原,这伏姓和慕容、拓拔、完颜一样,都是外族姓氏,在中山这样一个多外族混居的国家,可谓是很常见。

    走到马市后方,这里已经没什么人了,而且这里的马棚也明显看上去更为劣质,隐隐有坍塌的危险。

    没了其他人,伏老二脸上的笑容才凝滞转为阴沉,嘴里念念叨叨“都是群不懂马的玩意儿,要是老子有钱,给你们挑几匹真正的名驹出来”

    在伏老二的带领下,林洛来到一个最脏乱差的马棚,从马棚里传来真正腥臊臭味,饶是林洛也忍不住闭气才肯接近。而伏老二却像个没事儿人一样,走到马棚,铲了一叉快要腐烂的草粮喂马。

    看着伏老二自己的邋遢,林洛也就理解了为啥这马棚这么脏。

    “喏,这几匹马,都二两六百文,你看着挑吧“说着从地上捡起一根草粮,故作潇洒的叼在嘴里,林洛就不说那是在一堆马粪旁边捡起来的了。

    林洛扫了一眼,就觉得自己来错了。

    第一匹马,那腿骨上已经起了疮,流出白黄的脓,依稀可见上面生着许多蛆虫,过

    第二匹马,身上倒是没啥问题,可那马站着吃草粮,就能看见腿在不停打着摆子,这样子骑个人上去,林洛都能想象到马栽倒的画面,过

    第三匹马,马蹄已经快磨损殆尽,跑个几十里都是问题,过

    第四匹马,牙都没了,双眼无神,生机缺乏,估计也逃不过这两天的命,过

    林洛皱了皱眉道“我说,这四匹马都是短命的种,还二两六百文,你这是涮人呐”

    伏老二靠在马棚木桩上蹭着身上的跳蚤,马棚随着嘎吱嘎吱的摇晃,一副死皮赖脸的道“所以才便宜不是嘛”

    林洛无奈的摇了摇头,在马棚里打量了下,在马棚角落看到一匹趴着的黑马。

    虽然皮毛是黑的,可那双眸子黝黑黝黑,一眼上去就让人觉着是那双眼睛最黑。林洛移步过去瞧了一眼,这马也没甚问题,就是看上去精神头不佳。林洛推测有可能是水土不服,加之这马料根本就不是马吃的,这才精神衰弱,看上去跟快死了一样。

    “老兄,这匹马什么价”

    伏老二见林洛相中了马,顿时来了精神,“噗”吐掉嘴里的马料,走过来看了下道“大兄弟看你也是诚心想买,我就给你明白说了啊,这马活不过几天了,不过我这马棚里的马,都是二两六百文”

    “如果我只有二两银子,这马棚的马是不是都是二两银子”

    伏老二拍拍手,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道“大兄弟聪明”

    林洛从怀中掏出所有的余钱,扔到伏老二手上“这马我要了”





第270章:腱力,耐力
    


    交了钱,取了马,林洛没有多停留片刻,就从马市出来。

    那伏老二也开心的要紧,卖了匹死马赚了二两六百文,有钱了赶紧收拾收拾去河里洗个澡,到春丽院找湉湉

    林洛牵着马,这老马虽然苟延残喘,但是步伐还算坚定。

    出了那臭烘烘的地方,林洛朝郊外走去,原野之上长着及膝的杂草,这青嫩的草却是马儿最好的马料。

    只要走个五里路,就能到这里免费砍到草料,再想到伏老二马棚已经发霉的草料,林洛就摇摇头想不通这马商为何这么懒,每天来回一个时辰,就能运来最上好天然的马料,能懒到这么一个地步也是令人发指了。

    牵着马到了原野上,林洛放开缰绳,老马低头一口口咀嚼着新鲜的草料。或许是从未尝过这么新鲜满足的草料,牙齿咀嚼的特带劲儿。

    林洛在一旁盯着,一手搭在老马鬃毛处悉心捋顺,同时内力渡入老马体内。

    人与马的经脉迥异,完全不同,但细如牛毛的内力顺着经脉探查,只为验证一件事。

    林洛并非专业马倌,更非每日与马相伴的伯乐。这一次赌了一把全是心血来潮。

    这老马的诸多表现,看上去更像是马料和生活环境的问题。

    别说是马了,就算是人,在这种臭气熏天的环境下待半天都是问题。精神极度疲惫,狭小的生存空间,就算是一匹意气风发的宝驹,待几天也得变成病驹。

    虽然人和马的经脉迥异,但是反应在林洛指尖的感觉,那种生命力,却是异曲同工。

    这老马看似生机已尽,实则心肺并没有枯竭,只是疲乏过度,若是最后死去也是精力耗竭。

    老马整整在原野上吃了半个时辰,最后才扳动前蹄,发出几声粗重鼻息表示吃饱了。

    林洛摸了摸老马粗壮的关节,虽然这马的确很老,关节也有些松动无力,不过在饱食之后驮一个人那还是没有问题。翻上身,驾着老马缓缓朝北方走去。

    三天时间,林洛每日都尽量找一处有原野的地方,有时候找不到就只能用小灌木,果子应付。

    伙食条件提高,老马的精神也日益恢复,奔跑的耐力一日比一日强。

    从昌城到宋子,再到宜安。再有两日功夫就可以到达中山国的重镇城市蒹葭。

    一路来林洛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了这些外族人的豪爽和狠辣。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这两种极端的表现,那就是直接

    很直接

    喜欢一个人直接,讨厌一个人也很直接。

    甚至一路来林洛见过,只是因为不喜欢对方的胡子,就大打出手的。

    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句话在这个地方根本不通用。

    老马的速度虽然没有老黑那么快,但是贵在持久。

    如果要分个类型,老黑属于爆发型,而老马则是慢跑耐力型。

    而且林洛关注的最重要的一点,这老马的腱力,耐力极其厉害,小腿关节处经过这几日的饮食锻炼,骨节已经有拳头大小。

    这外域的马,本来就是高头大马,气势森森,身上鬃毛和脚踝处的毛须,都给人一种独特的冲击感。虽然马已老,但身上的瘦骨嶙峋,老骥伏枥的感觉,如盘根错节的枯木,即便给人一种苍老的感觉,也蕴涵几分劲力

    最让林洛受不了的就是,这么一个彪悍民族的路上,三天竟然没有一队劫匪。

    让林洛想反打劫点钱的心思落了空。

    其实也不怪林洛这想法,只不过这中山国实在特殊。男人都是极为崇尚武力,就是寻常百姓也能武上一下子。虽然如其他七国,施行了城镇制度,但是城镇,实际上来说更像是边荒的集市,除了一些城内有经营的,很多人都还是习惯在外自己划一片区域建房子养牛羊。

    这种情况下,强盗显然是一份风险高,收入不稳定的职业。

    首先得有过人的武力,才能够击败路遇的商客。其次商客手中得有价值高的物件,否则辛辛苦苦开张下来,赚的还没付出的多,那就亏大了。

    若是有过人武力,在军中担任士官或是去大户人家做保卫,也比这每日打西北风的生机舒服惬意的多。而且这中山国不比其他,一个城镇更像是一个小部族,若是有人在他们门口抢劫断生意,那可不是官兵出马,而是整个城镇年轻力壮的男丁出来剿匪。

    从成百上千人的包围中逃脱,简直是天方夜谭。

    于是这些日子,林洛都是顺道摘些野果子充饥。好在现在中品武者,并不需要每日摄食,基本三天一顿饭就可以保证精力和代谢。

    又是两日,老马的耐力速度又提到一个档次,比那些年轻力壮的骏马也丝毫不逊。

    这老马识人,知道是主人将它从地狱中拉了回来,未经如何驯服,就已经乖乖配合,几日的磨合,现在基本上林洛的些许动作,老马就能通人意,明白怎么去做。

    现在唯一让林洛头疼的问题,反倒成了钱。

    从蒹葭开始朝赵国驶进,不可能一路上都没有一分钱,以前随手造福人民的行动,在这个邻国,竟然完全行不通。此时林洛才懂得什么叫做一分钱逼死英雄好汉

    在蒹葭城的门口,林洛仰首看着城门楼上蒹葭两个大字,顿时觉得亚历山大。

    “先进城再说吧”

    林洛下马,牵着老马进了城。

    这大城果然不是那些一路来的小城镇可以相提并论,显然正规了许多。门口守卫军衣上的皮毛绒毛,更是添几分异域色彩。

    身上身无分文,林洛连今晚就宿的地点都还没着落。

    蒹葭城不愧是中山国数一数二的大城,盛况比之方圆规矩的邯郸城,也是繁盛。
1...8384858687...168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