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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江南一梦
“嗯,哈里森,你觉得呢?”胡忧示意候三坐下,点了哈里森的名。
胡忧离开奴营之后,哈里森现在是奴营实际上的头。奴营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外人很难在这里边插得进手,现在算得上是胡忧的自留地。宋青山和他们那三百土匪兵,也暂时被胡忧放在奴营里。在这个地方,就算他们想玩什么花样,也很难玩得起来。要比坏,谁坏得过奴营这帮家伙。
哈里森毕竟曾经是帝国正归部队的将官,家世渊博,考虑问题比较全面。他沉吟了一下,说道:“分金币我不反对,不过这事,最好不要公开,而且不能全分了,不然会为我们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煮酒点江山 161章 小草何罪
161章小草何罪
洞汪城东门大开,胡忧带着红叶,朱大能,候三等一众将领,押着从落石谷得来的粮草,得胜回来。
没有百姓的夹道欢迎,有的只是代军团长齐源杰和一众等着分粮的各师团将领。洞汪城不大,也不是驻军之地,胡忧把部队留在了城外,只带着红叶,朱大能,候三,哲别和哈里森以及科奇士所属三十人进入城中。
齐源杰,庄进熙等一众大小将领,看到胡忧回来,各自的反应并不一样。他们的脸上是全代着笑,可谁知道他们心里想什么。
一阵寒暄之后,一行百来十人,走进了洞汪城唯一的酒楼——醉仙楼。这里已经准备了丰富的酒席。明面上是庆祝胡忧得胜而回,实际上的大家肚子里都没有什么油水,借机会大吃一顿。
青州已经算是帝国比较苦的地方了,可是这洞汪城比青州还要苦倍都不止。当官的想刮油水,都找不到地方。一个个饿都是脸黄肌瘦,连强抢民女的兴致都没有了。
到不是说这些当管的没有吃的,普通的白饭他们还是有保障的。可是这年头,当官的都习惯了酒肉,那淡而无味的白饭,对百姓来说是无比珍贵,可在他们的眼里,那哪是能吃得下去的东西。
“胡忧督将这次得胜而回,给我们暴风雪军团挣了脸。一杯小酒,不成敬意,我代表暴风雪军团全体将士,敬你一杯。”齐源杰举起满满一大杯酒,拉开了这一顿酒席的序幕。
还一杯小酒呢,你看看他那拿的,明明是一个大海碗嘛。洞汪城穷得要命,吃的都不多,酒更是没有多少了。这醉仙楼全部的酒拿出来,不过十几罐,想喝场够的,只得八仙过海,各想办法了。不然别说是醉仙,醉猫你都做不了。
“不敢,不敢,大家同饮,同饮。”胡忧抱着大海碗,嘿嘿笑道。他昨天在落石谷喝了一顿,这会对酒并不是那么馋,不过现场的气氛就是这样,你要不拿海碗,拿个小杯子,人家还笑你蠢呢。所谓进乡随乡里,入乡你就得随俗,别老把自己弄得好像与众不同一样。枪打出头鸟,有时候该缩还得缩。
源杰一口酒下去,长长的出了一口爽气,美得不行。这老小子不好色,就好酒。少一顿不喝,他心里就难受。
“胡忧将军,我看你刚才那长长的车队看来此仗收获不少吧。”齐源杰捋着胡子眯着眼道。
胡忧心说‘得’,这才刚喝了一口酒,就找老子要东西来了。你也不问问我这一仗剿了多少匪,损失了多少人马兄弟,上来就要分东西,也太不要脸了吧。小爷我就算是不要脸的了,比起你这老小子,还差那么一大节呢。
胡忧心里想的什么,嘴里可不会说出来,眼前这位,好歹还是代军团长,跟他对着干,可没有什么好处,赔笑着说道:“托大人的福,这次出去,算是略有收获。”
说好话谁不会呀,胡忧真要说起来,能说三天三夜不重复的。
齐源杰眼睛一亮,抽*动着胡子道:“多少?”
齐源杰这话一出,现场的声音,顿时小了很多,人人都伸着脖子,在一边偷偷留意着。这可是事关各个师军的利益,他们都得听清楚,好计算自己应得的那一份。
胡忧也懒得在心里骂不要脸了,反正都已经那样了,骂也没用。
胡忧道:“具体的数目,还得等军团司粮官计算才能知道,我也就知道个大概。这次从落石谷得回来的粮草,应该够全军五万将士吃三个月吧。另外还有一些金银珠宝之类的东西,也都交上军需处去了。”
经过与朱大能一众商量之后,胡忧决定这次采用截留的方法,把从落石谷得到的东西,留下一批。
落石谷这几年抢得很凶,谷里有不少东西。胡忧留下的东西,只有两样,一是米,二是金币。这两样最实际,别的都是花头,没有太大的作用。
“这些强盗,居然抢了那么多民脂民膏,真是太过份了。”齐源杰是嘴里骂得凶,那眼睛都乐眯了。够五万人吃三个月的粮食,那得多少,这次算是一解燃眉之急了。
齐源杰这是光顾着高兴,都没有注意到,民脂民膏似乎不应该用来形容强盗的赃物吧。
“就是,那些个可恶的强盗,都应该抓起来,全都杀掉”
“不杀不足以平民恨呀。”
“要做城里人呢,这城里就是要比城外好。”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凉快的一些,他的心情也好了一些。
红叶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道:“其实这洞汪城也挺美的,可惜就是人太穷。我听一个老乡说过,几十年前,这里曾经繁华过一阵,当时这洞汪城的人口,曾经一度达到三四十万呢。”
胡忧来了兴趣:“哦?还有这事,我到是没有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吸引得了那么多人?”
红叶得意的笑了笑道:“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呀。”
胡忧抓抓脑袋道:“你以为我是神呀,什么都能知道。快告诉我,这里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不然小心我惩罚你哟。”
红叶小脸一红,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魅眼,胡忧的惩罚就那么几招,红叶只会爽,才不会怕他呢。
胡忧看红叶不说,坏坏一笑,靠上来,一只色手,就到了红叶的腰上,并按着熟悉的路线往上移动。
“要死了,大街上你就乱来。”红叶拍开胡忧做怪的手,看没有人注意,敢紧拉好衣裙。这小流氓疯起来,可是什么都敢做的,红叶可不敢惹他。
胡忧得意的笑道:“怕了吧,看你说不说。”
红叶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道:“算我怕了你了,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哼我来问你,你知道天风大陆那里的马最好吗?”
“那自然是池河帝国了,池河帝国的战马有名的力气大,耐力好。”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这方面,他可是做过调查的。他一直想着怎么建立一只属于自己的骑兵部队,对于这方面的事,自然是特别的留意。
红叶点点头道:“算你说对了。那你知道我们曼陀罗帝国哪里的马最好吗?”
忧这才发现,红叶不问,他还真不知道,这曼陀罗帝国那里的马最好。青州的马肯定不好,那里的马虽然大匹,但是耐力不行。南方的马也不好,有耐力,但是个子太小,骑着矮人一头。个子高的人骑上去,脚都快拖到地上了。别说打仗不利,平时骑着也不好看呀。
“不知道了吧。”红叶得意的笑道。能看到胡忧吃憋可不是容易的事。以前都是她让胡忧弄得‘胡说八道’,这次有机会,非得笑回来不可。
“又顽皮是吧。”胡忧动了动手指头,坏坏的笑道。
红叶噘噘嘴,低骂一声‘小流氓’,赶紧说道:“今天本姑娘就告诉你,让你长长知识,你听好了,帝国最好的马产自西北。”
“西北?”胡忧皱皱眉,这个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道。
“是的,由于西北特殊的天气原因,这里的马无论是体形还是耐力,都是最好的。”
胡忧思索道:“特殊的天气原因,你指的是白天热,晚上冷?”
红叶对于胡忧的反应很满意,点点头道:“不错,以前我在家的时候,我父亲就曾经跟我说过这方面的事。只不过那时我并不能解理,跟你来到这里,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真有昼夜温差那么大的地方。”
胡忧想了想道:“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这洞汪城当年的繁华是来自于马吧?”
红叶回道:“就是呀。这洞汪城是帝国最西北的城市。要不是当年以马繁华过,怎么可能成为帝国七十二城之一?”
红叶这个问题,算是说到胡忧心里去了,他之前就一直很纳闷,这洞汪城的规模,连个镇都不如,怎么会是一个城的建制呢。
“那为什么这里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胡忧指指空空的马路,这里哪有什么马,连个马屎都没有。谁能想到,这里曾经以马而繁荣。
红叶叹了口气道:“这一段,就是帝国史上没有的东西了。这洞汪城,当年又叫马城,这里因为出产良马,而曾经一度是前紫荆花王朝军马的供给地之一。紫荆花王朝的骑兵你应该听过吧。”
胡忧点点头道:“嗯,听说他们曾经以五万骑兵,就横扫了半个宁南帝国。”
红叶道:“是的,这话虽然说得有些夸大,但是当年紫荆花王朝的骑兵确实非常厉害,而那些骑兵的战马,就是出自这洞汪城。
当年太祖皇帝几次败在紫荆花王朝的骑兵之下,心生恨意,在推翻了紫荆花王朝之后,就派人烧掉了这里的牧草,并下令三十年内不许养马。”
忧一拳打在路边一棵槐树上,以发泄内心的不满。帝国的史书上,里杰卡尔德是多么伟大的人物,胡忧也曾经一度觉得他很伟大。
可是随着了解到的事,越来越多,胡忧才发现,理想和现实,往往都是差距很大的。这再一次应证的那句话,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东西。
里杰卡尔德,这个在历书上多么伟大的人物,他怎么可以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把吃上败仗的原因怪在洞汪城上。只因为你一个不爽,就使得这当年几十万人的大城,破落于现在只剩下两万苦哈哈的民众。
让一个以养马为生的城市,三十年不许养马,那和让一个渔民,三十年不许打鱼有什么分别。
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技能,你不让人家做,那就是砸了人家的饭碗。怪不得城外的黄土满天飞呢,原来是里杰卡尔德派人烧掉了上面的草,怪不得那些土地如此贫瘠,跟本种不出什么粮食,那是长牧草的土地,用来种粮食,能长吗
里杰卡尔德为一己之私,不但毁掉了一座城市,还让帝国失去了一处出产良马的宝地,这是人民之痛,是帝国之不幸呀
胡忧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敢紧追问道:“那现在呢,现在三十年早已经过去了,为什么这里的人,不重新养回马呢,这是他们的老本行呀?”
红叶摇摇头道:“这里的马之所以好,是因为这里的牧草很特别。而这里的草,自从那次被烧掉之后,就再也没有长出来过。没有草,何以养马?”
胡忧无语的闭上眼睛,脑子里浮现的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在烈火中哭泣。是人们一手毁掉的那美丽的草原,伤透了小草的心。
那些小草有什么错,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滋养着马群,却遭到无情的毁灭,为什么还要长?长出来再让人类烧吗?




煮酒点江山 162章 坏书生
162章坏书生
继续往前走,胡忧的心情比之前刚出门的时候,一下差了很多。加上天气也比较热,人的火气被点燃之后,一下子很难缓和下来。
每当看到那些坐在破屋子门前,满脸无一点神彩的洞汪城民,胡忧就会想起那些被里杰卡尔德下令烧掉的牧草。这些城民,他们本应该可以过着那红红火火生活的,可是现在,却变成这样。
洞汪城几十年前,就已经能有三四十万人的规模,如果不是里杰卡尔德,那么发展到现在,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
唉,恐怕人口已经过百万了吧。
红叶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他有时会钻牛角尖,不过过一会就会好。所以她也不劝胡忧,落后一步,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
有时候看到胡忧那一脸忧国忧民的样子,红叶不由忍不住想笑。因为联想起他那副流氓样,怎么看他都不是那种把百姓生活疾苦放在心里的人。可是这一次,红叶是真正的感受到了胡忧那种发自内心深处的伤感。她再也没有那种想笑的感觉。
红叶的目光一眼放在胡忧的身上,感受着他那份忧伤。不知道怎么的,红叶突然发现此时的胡忧,像一个伟人一样,无比的高大。
“如果有一天,他真能黄袍加身”红叶的脑中浮现出胡忧在帝都的那次谈话,眼中闪过了迷醉之色。
红叶记得很清楚,胡忧当时说过,他要取巴伦西亚而代之。正是因为那句话,才使得红叶把自己的一颗心,完全系在了胡忧的身上。
这到不是说红叶真的觉得胡忧有一天能当上皇帝。胡忧能不能成功,对红叶来说,并不重要。她在意的是胡忧身上的那股霸气,和他不甘于人下的性格,以及他的努力。
人因梦想而伟大,敢做梦的人,才会有成功的希望。红叶很喜欢胡忧的这个梦,千古帝王梦,可不是什么人都敢做的。
看着胡忧这两年来,一步步的上位,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谁敢说胡忧的梦,就永远只能是梦呢。
正想着,突然,红叶猛的感觉到了胡忧的暴怒。那之前透露受伤感的身体,瞬间犹如发怒的雄狮,须发皆发。
“出了什么事”红叶心中一惊,马上抬眼四处观望。她知道胡忧不会无缘无故发怒的,肯定有什么人或事惹怒了他。
顺着胡忧的目光,红叶很容易就找到了目标。事发地离他们此时的距离,大约在百米开外。几个大脚妇人和一个大汉拖着一个女子在边前走,而后面着是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跌跌撞撞的在后面追。边跑还边不停的大叫着:‘放开我的娘子,娘子,我不能没有你。’
路上的行人,有人在驻足观看,却并没有人上前去阻止。
女子似乎并不愿走,不停的挣扎着,大哭着。由于她的声音比较小,红叶听不到她在叫着什么。
胡忧的步子变得越来越快,脸上的怒意也越来越重,一股浓浓的杀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红叶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胡忧的速度。
“住手。”胡忧一声暴喝,响彻全场,顿时把在场之人,全都给镇住了。胡忧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他那身杀气,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抗得住的。
“你是什么人。”过了得十来秒钟,那个大子才反应过来,脸色难看的叫道。
胡忧冷冷的看着那大汉,一言不发。直看得那大汉受不住低下头,他才问那个书生样打扮的男子道:“这是什么回事,这女子是你什么人。”
那书生大约二十三四岁,身材细长,脸色发白,一看就是少见阳光的主。这短短一路,他已经跑了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连喘了好几口大气,他才结结巴巴的说道:“那是我的娘子,他们要抓走的我娘子”
胡忧听得这话,脸色顿时变得更加难看,对那那个大汉和大脚妇人喝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强抢民女。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此时那个领头的大汉,也发现这个挡路之人身份不简单,赶紧换了一付脸孔,抱拳道:“敢问这位官人,是何方神圣?”
胡忧冷哼一声道:“神圣当不起,我乃暴风雪军团胡忧”
“不死鸟胡忧”大汉脱口而出:“你就是那个剿灭了落石谷强盗的胡忧大人。”
大汉此话一出,周围看热闹的人,看向胡忧的目光,顿时就不一样了。洞汪城并不大,城小的好处,就是消息传递的速度相当快,加上胡忧高调剿匪,落石谷一战之后,洞汪城里只要长着耳朵的人,没有谁没听过胡忧大名的。
胡忧身子一挺道:“周龙正正是死于我的手下,你待怎样?”
大汉的脸上的汗都下来了,敢紧连连点头哈腰道:“不敢,不敢,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没有认出将军,还望将军勿怪,勿怪。”
大汉的话音还未落,那书生一个抢步,就跪在胡忧的面前:“原来你就是胡忧大人,我龙袭渔今日落难蒙羞,请大人救我”
胡忧听这龙袭渔的话,似乎认识自己,不由在心里感觉有些奇怪,问道:“你要我救你?”
龙袭渔回道:“是的,大人。草民早就听说过您不死鸟的威名,特携妻子春花,辗转千里,从幽州来投。你若救我,我今后就是你的‘子房’,他日为你出谋献策,创下那万世不朽之基业”
胡忧心说别看这小子瘦,骨头里边全是肉,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到是不小,只是不知道,他有什么本事。
不过看他明知道自己是谁,却依然敢说这话,看来不是吹大气之人。现在自己正是用人之际,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得一个像萧何那样的人物,到是自己所希望的。
那带人抢女子的大汉,看胡忧的脸色阴晴不定,怕弄不好要坏事,赶紧说道:“胡忧大人,你可别信这人胡说八道。他甜言蜜语,计骗我女儿与他私奔,我还要告官抓他呢。”
“你女儿?”胡忧听着一愣,看向那个被几人大脚妇人拉着的女子,她应该就是龙袭渔口中的妻子春花了。
这春花长像甜美,虽然已经哭肿了眼睛,但依然不失为一个小佳人。再看那些大脚妇人拉她的动作,胡忧顿时明白了几分。看来这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强抢民女,而是小两口私奔,老岳父追人来了啊。不过这大汉看起来挺年轻,居然能有这么大一个女儿,真是奇事,该不会是头上发绿,不是亲生的吧。
奶奶的,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呢。老子现在可是将军。
嗯,话说回来,这书生看来胆子挺肥呀,居然敢带人家的女儿私奔千里,这一点就比少爷强。少爷当年就没有想过要带黄金凤私奔,结果被黄家老爷一顿毒打,差点没死在荒山上,成了野狗的美食。
龙袭渔看胡忧的脸色忽明忽暗,哪想到胡忧这是同病相连,想起了旧事。还以为胡忧要怪他私拐民女,赶紧开口道:“大人,我和春花小姐是两情相爱的。”
胡忧心说,要不是两情相爱,就你那小身板,有本事把人家姑娘从幽州弄到这里?唉,都说青官难断家务事,今天为了得一人才,少爷我少不得也要管管这事了。
胡忧一摆手说道:“谁都不用多说了,这里不是说话之地,你们都松松手,跟我回军营去,再慢慢商量此事。
那个谁,先把人松开,怎么说也是你家小姐,你就不怕得罪她,回头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领头的大汉看胡忧要管这事,不由在心里暗暗的着急。这衙门自古向南开,这要是到了军营,这事就不好办了。到时候不知道要使多少银钱,才能摆平此事。这几年连年天灾加**,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大汉硬着头皮,试探道:“胡忧大人,我们是幽州人,这似乎”
大汉不提这话还不要紧,一提这话,胡忧的眼睛就瞪了起来,转头冷冷的看着那大汉道:“你是想告诉我,我管不了你们的事?我告诉你,这里是洞汪城,是我暴风雪军团管辖之地,别说你是幽州人,就算你是帝都人,到了这里,你也得给我盘着。
赶紧的,自己乖乖跟着我走,这天气热,老子脾气可不太好。”
得,这下还有什么说的,乖乖走吧。当兵的可没几个好脾气的,别给自己找苦头吃。
胡忧这下算是威风了,一个人押着一帮人走,后面还跟着更多看热闹的。胡忧没有绑着谁,因为他跟本就不怕他们跑。这里是哪,这是洞汪城,城外住着五万大军,百里之内,又全是黄沙,跑,往哪跑。
军帐之中,胡忧先不管那些岳父女子之类的人,他让人把龙袭渔单独带到一个小帐之中,搬了把椅子,坐下问龙袭渔道:“先把你的事给我说说,别骗我,骗人方面,我可是祖师爷。”
龙袭渔恭敬的给胡忧行了个礼,这才把他的故事给说了出来。
原来这个龙袭渔是幽州东安人,与那个春花小姐是同乡。龙袭渔的祖上,曾经是紫荆花王朝的文官,曾经也显赫一时。紫荆花王朝被推翻之后,他龙家也就家到了中落,传到他父亲,只能做一个教书匠,勉强过活。在龙袭渔七岁那年,就郁郁而死。
龙袭渔受父亲的影响,从小就立志从重振家业,发奋的书,他深信只有文官才能治国,帝国以军统国那一套,迟早要被废除的。到时候,他就可以像先祖一样,以文治国安天下。实在不行,天风大陆上有八大帝国,他也不一定非要留在曼陀罗帝国,其他国家,可是有文官的。虽然在异国为官,会相对比较艰难,不过他相信只要有才,总有出头之日的。
龙袭渔这人天生聪明,对文事有很高的天赋,家中闭门苦十余年,已经在东安一带略有才名。他决定要离开东安,四处游历,以增长自己的见闻,同时也寻找机会大鹏展翅。
可是这东安也有他放不下的人,要离开了这里,他就不能再见到那个一直暗中资助他书的春花小姐了。龙袭渔左想右想,决定带春花一起走。他是过书的人,知道竹门对竹门的道理,自忖以自己的家世,春花家里肯定不同让女儿嫁给他这个一无所有的人,与是他跟本就没有想着去女方家提亲,而是用花言巧语,让春花跟他一起走。
春花姓俞,父亲叫做俞骆亚。俞骆亚这好不容易养大个女儿,却让龙袭渔这小子拐跑了,他能不生气吗。自然得带人追了。
这龙袭渔是个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又带着个女人,跟本就跑不快。还好他有几分机灵,一路之上,不时弄出点障眼法,弄得俞骆亚追错,才一路跑到了洞汪城,才被俞骆亚给逮住。
胡忧听完龙袭渔这话,心里暗骂这小子也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家伙。你要是去提亲,人家不同意,你再跑,那还有点说头。可你到好,招乎都不打一个,就把人家女儿给拐跑了,这也太可恨了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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