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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江南一梦
这是一个经过计算的时间,因为李世奇已经发现了他们这支部队的存在,而离洞拱城最近的寨良守军,从接到增援命令,到部队赶到洞拱城,大约需要的时间,就是十二个小时。所以无论如何,没有任何理由的,胡忧他们这一万人,必须要在十二个小时之内,拿下洞拱城,不然他们这支深入到敌后的奇兵,就将变成孤军,无依无靠的,被烈火军给吞噬掉。
这是一个时间与空间的比赛,时间成为了决定胜负的关键,在和平年代,无忧的人们,可以用整整一天来发呆,而在此时,短短的十二个小时,将有可能改历史。
成功或是失败,摆在人们眼前的,永远都有两个结果。有些结果,是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的,而有些结果,必须靠自己去努力。多一份汗水,就多一分成功的可能。谁要是偷一分钟的懒,那么他将品赏那失败的苦果。
从浪天一路摸到洞拱城,又刚刚经历过一仗,虽然部队没有受到什么损失,但是疲惫,还是一拨一拨的冲击着人家的神经。从士兵们那不再利落的动作,胡忧知道,他的士兵,已经很累了。
然而累不是借口,敌人不会因为你累,就不打你。他们巴不得你累,最好是累得连走到走不动,那才好呢。
胡忧走在了士兵的中间,不时找这个吹吹牛,那个打打屁,以期让大家把神经放松下来,让身体在行进之中,得到一些休息。
胡忧知道,士兵们之所以会觉得累,那是因为他们的精神,崩得太紧了。那是精神紧张造成的疲惫。适当的放松,对他们是有好处的。
经过五个小时最艰苦的上山之路,胡忧一行二千人,终于走完了这最为耗费体力的一段路。二千士兵,包括胡忧在内,没有一个不尽湿甲衣,汗如雨下的。
这一段路,他们又失去了二十八名战士,这是胡忧预料之中,又不愿接受的结果。对于一条松石与滑坡并存,悬崖与绝壁同在的路来说,只要二十八人掉下去,那已经是非常小的损失了。
“少帅,前面就是望月岭,我们只要把绳索放下去,就可以进入洞拱城,从内部把他们给绞碎”
负责代路的士兵,给胡忧做着汇报。
胡忧抬看着那已经西沉的落日,问道:“离天黑还有多久的时间。”
“大约还有一个小时左右。”
“命令部队,原地休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之后,行动开始”
“是”
坐在山头之上,胡忧极目远眺,在太阳的余辉之下,出现在眼中所有的一切,都带着黄金般的色彩。
天地之间,一片寂静,胡忧能看到下面洞拱城的房屋和街上的行人,但是下面,没有半点声音传上来,偶尔有人抬头往这里看,看到了,也不点是满山的绿色。就算是有谁能发现,那藏在绿色之中的黑点,也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些黑点,是一个个身穿黑色不死鸟军服的士兵。再过一个小时,这些士兵,将会改变下面的平静。
“知道吗,四年之前,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有一天,我会带兵,干这种偷袭之事。”
四年之前,胡忧还是一个很每为生计与城管打游击的江湖混混,自己都经常吃不饱的他,哪有什么可能,组建什么不死鸟军团,更没有什么可能,带两千虎狼一样的士兵,在这里准备着偷袭人家一个城池。
“少爷四年之前,在干什么?”
旋日细心的为胡忧擦去额头上的汗,胡忧本不想带她来,但是她说什么也不干。
胡忧笑道:“四年之前,我也许每天都在想法偷看女孩子洗澡吧。”
旋日的小脸一红,看了胡忧一下,小声的说道:“女孩子洗澡,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胡忧把旋日拉到自己的身边坐下,温柔的为她理了理那被风吹乱的刘海,笑道:“这是男人的不良兴趣,你们女孩子不会理解的。”
旋日闭上一双凤眼,感受着胡忧的温柔,心里想像着,有一天胡忧偷看自己洗澡的样子。
“嗯。”
旋日忍不住呻吟了一声,皮肤变成了可爱的粉红色。
突然感觉手上一凉,旋日睁开眼睛,只见一片雪花,飘落在她的手中,此时在慢慢的融化。
“下雪了。”
耳边传来胡忧的声音,旋日点点头,没有说话,美目看着那些在空中打着转,自由飞舞着的飘雪。
随着第一片雪的洒落,强大的雪花军团,仿佛一瞬间,占领了整个天际。苍天之下,无数的城市、乡镇、村舍,被披上了白色的外衣,在最后一点夕阳的衬托之下,展现出它们的岁月。
“好美”
旋日迷醉的把脑袋靠在了胡忧的肩上,所有的军事行动都已经布置好,她这个侍女兼军师,暂时没有什么事做,可以尽情的享受属于她的平静。
可惜这份宁静,没有能持续太久,随着最后一缕阳光的逝去,胡忧站了起来,他们必须要一些准备工作。
“一会你要紧紧的跟在我的身边”
胡忧不容反驳的说道。
尽管旋日有着一身不下于胡忧的功夫,但她还是乖巧的点头。因为就算是胡忧不说,她也会紧紧跟着胡忧的,必要的时候,她会用自己的生命,来确保胡忧的安全。这是欧阳寒冰公主的命令,也是她自己的意愿
条绳索被绑在山石和大树之下,士兵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的往下爬。没有任何的保护错失,失手,就意味着死亡。不但是自己死,而且还可能连累到其他人。为了自己和战友们,每一个士兵,都爬得很小心。
老天爷这一次,似乎站在了胡忧这一边。二千不死鸟战士,下地山下的时候,居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为了感谢老天爷的帮忙,胡忧给了旋日一个拥抱做为感谢。那个叫‘老天爷’的家伙,为此相当的郁闷,看这年头,还是美人吃香呀。
“按计划行事”
胡忧在黑暗之中,打出了手势。内卫团的士兵,都学过手势暗语,这个时候,并不需要用语言来指挥部队。
士兵们接到胡忧的命令,一声不吭的拿出五连弩和马刀,这是他们的标准配制。经过长期的练习,每个人都能熟练的同时运用两种武器同时对敌。
正在用餐的烈火军士兵,浑然不知大祸马上要降临到他们的头上,一些将领,还在为今晚的火食而骂厨子。
两千把特制的马刀,在黑暗之中,没有反射出任何的光线。黑色的军服,也更好的把他们藏在了黑暗之中。
目标东门,一路掩杀
这八个字,是胡忧的作战方针。非常简单的八个字,它背后代表的,却是血腥战争
只有脚步声,没有说话的声音。这是不死鸟军团做声的特点,他能像一群来自地狱的杀神,无论是杀人还是被杀,他们几乎都不会发出任何的声音。
随着胡忧手中马刀的落下,一声血雨风暴,代替了那依然飘洒的雪花。雪是白色的,而血却是红色的。
烈火军的士兵,甚至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受到了乱袭,就已经有不少人,倒在了五连弩的弩箭之下。
“敌袭反击........”
一个烈火军的军官,想要组织自己的部队,不过他永远都没有那个机会了。一把马刀,削掉了他半个脑袋。他致死也没有弄明白,这些本应该在城外的敌人,是什么时候进城的
有人想用弓箭反击,射完了五支弩箭的不死鸟士兵,用马刀给他们上了一课。近距离,就不要用远程武器了,那对人对已,都不太好。
确实有人成功的射出了箭,不过他们的下场不是那么好。手拿连弩的士兵,重点招呼着那些拿弓箭的士兵,乱放箭,只会更早的为自己拿到去地狱的门票。
有聪明的家伙,以为弓箭不行,刀枪可以有点用。但是不死鸟士兵此时就像是一个不讲理的孩子,他们左弩右刀,或是右弩左刀,能上弩就上弩,不能上弩就上刀,跟本不管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更不跟你讲任何的公平。
打仗,拼的就是谁活得久,那有人会去管那些狗屁公平不公平。
没听说兵者诡道吗?
一千多烈火军的士兵,就像就像是掉到火里的雪花,没怎么反抗,就成为了历史的尘埃。在后世的史书里,他们只能留下一个番号而已,而他们的生命,则成为了人家的战绩。
要想在人群之中找到胡忧,那是很容易的事。一是因为他的身边,时时刻刻都跟着一个大美人旋日,二是因为胡忧手里拿是不是马刀,而是霸王枪。
在发生死亡命令的同时,胡忧手里的霸王枪,闪出一个黄光,扎入住一个烈火兵的胸膛里在。
这个士兵,也许是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不过此时,他是敌人。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胡忧在打仗的时候,从来不会去想太多,敌人就是敌人,不是杀死敌人,就是被敌人杀死,只要知道这些,就够了。
解决掉这一千人,部队赶场一样,继续前进。开局好,不代表如果好,后面还有九千人,而且他们的目标,已经被暴露,接下来的,就是苦战了。
四处不断的响起警报声,那援军正在赶来,用不了多久,就会有无数的敌人,往这边扑来。不有下命令,先头部队把那个还在苟延残喘的烈火兵留给了战友,按着胡忧制定的方针,往前突进。在飞奔的同时,他们相斥掩护着,给手中的五连弩,装上新的弩箭。
大批的弓箭手,出现在了出方,报复式的箭雨,雨一般的泼来。
狭路相逢勇着胜,先头部队顶着烈火兵的箭雨,用连弩回击着往前冲。一个士兵中箭倒下,立即有别一个士兵顶上去。不死鸟军团的士兵,没有怕死的他们的勇气,让敌人都胆寒。
“少爷”
“怎么?”
胡忧回头看向旋日,刚才的战斗,她一直护在胡忧的身边,就像是胡忧背后的眼睛一样,保护着胡忧身后的安全
“你刚才的样子好帅”旋日的眼中射出狂热之色,激动的说道。
自古美女爱英雄,哪怕是一向以智慧著称的旋日,此时也不免落入了俗套。
胡忧嘿嘿一笑,刚要笑话,突然脸色一片,看向对面的街道。那轰轰的马蹄声,告诉胡忧,李世奇的骑兵部队到了。
在雪屑与尘土的翻飞之中,烈火军的骑兵部队,取代了步兵的位置,呼啸着向胡忧的先头部队冲了过来。铿锵的马蹄打在石板街上,发出震天的响声,气势逼人。
这条长街平直无险,能八马并行。一但让那些骑兵部队冲过来,胡忧这两千人,就会像灌肠一样,让人家给踩死。
已经取得一定优势的先头部队,被骑兵的强大给压了回来。胡忧的脸色,无比的凝重,他们这次轻装偷袭,没有配备对抗骑兵的重型长枪,拒马桩。一但让骑兵形成冲击,他们就不完了。
不但是他们这两千人,拿不下洞拱城,就连城外哲别手上的那八千人,也得一个不剩的,全让人家给吃掉。以胡忧的本事,在士兵的掩护之下,应该可以逃回到浪天。不过胡忧拒绝那样想,因为他不接受失败
“少爷,我们也许可以上房”
旋日瞬间给胡忧出了一个主意。爬到房顶上去,就可以避过骑兵的冲击,还可以占高位,用五连弩射杀烈火兵。
“不行”胡忧摇头道:“一但上房,表现上是可以避开骑兵,但是烈火兵把我们一围,再放把火,我们就全熟了。”
旋日本还想说房子里有老百姓,他们不敢放火。不过这话,她没有说出来,因为这在宁南帝国也许不会,但是在曼陀罗,这是百分之百分的。在战争之中,老百姓在将军的眼里,就算是个屁。杀不杀,完全看他们的心情,与老百姓本身无关。
翻开曼陀罗帝国那不长的历史,识字的人,都可以看到一组数据。在曼陀罗这片大地上,每逢战事,士兵和平民的死亡比是一比八。平均每战死一个士兵,就有八个老百姓无辜的死掉。里杰卡尔德在拿下浪天的一战之中,光死掉的平民,就达到五十万
“拼了”
胡忧大喝一声,把霸王枪交给旋日,反手拉出换日弓,道:“射马,别让他们跑起来”
胡忧的暴喝,惊醒了有些混乱的士兵,一瞬间,所有的攻击点,全都从人转到了马上。蹦跑的战马,遭遇到强大的攻击,领头的几十匹马,下全倒在到上,后面的马儿避闪不急,直接被出面的马绊倒,一时之间,人仰马翻,极度的混乱。
就是这个机会。
胡忧抢一样的,把霸王枪重新抓在手里,大喝一声:“不死鸟的士兵,跟我冲”
声音方落,胡忧一个箭步上冲了上去。
“保护少帅”
旋日只来得急叫了一声,就紧跟着胡忧,冲了上去。
“保护少帅”
“我们是内卫团的战士,保护少帅是我们的使命,怎么可以让少帅为我们冲锋”
“冲,杀光烈火兵,胜力属于我们”
在胡忧的领头之下,一瞬间,内卫团的士兵,被点燃了起来。什么骑兵,什么箭雨,什么生死,都无关紧要,他们只知道,冲上去,杀死敌人,取得胜利少帅都已经冲上去了,他们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胡忧的速度极快,在烈火军从整队伍之前,扑进了人群之中。霸王枪上下翻飞,在死神点收着生命
旋日紧紧跟在胡忧的身边,手中一对分水刺,左突右进,一双美目,暴射出寒光。别看她长得柔弱,走的却是刚强的路子,所到之处,叮叮当当的激烈金属敲击响声,为断的响起,全都是硬碰硬的打法。在火星四射之中,她仿佛一朵美丽的金花
内卫团的士兵,也冲了上来。他们比胡忧更快,更猛,更疯狂,更不要命。
惨叫之声不断的响起,有些是来自人的,有些是来自马的。往日供人行走买卖的长街,此时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绞肉机。而胡忧和他们士兵,就像是绞肉机里的刀片一样,什么都不管的往前冲杀。
胡忧此时似乎已经忘记了外面的世界,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他的热血在疯狂的燃烧着,霸王枪似乎已经与他融合成了一体,他能感觉到枪的喜欢。就像上次感受都箭的想法一样,这种经验,很奇妙。
猛的压力一空,胡忧有些茫然的抬起头,前面一片空寂,居然已经杀透了。身上这些黏黏的,是血吗?





煮酒点江山 301章 一锁当关
301章一锁当关
烈火兵被不死鸟军团的打法给吓傻了,见过不怕死的,可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怕死的。步兵居然向骑兵发起冲锋,这哪是在打仗,这简直就是在玩命嘛。
经历了三次的反复冲击,这些烈火军的骑兵,就像了被强行暴了三次菊的少女,看见那个些穿黑衣服的衣伙都怕了,哪还敢打。不知道是谁叫了一声‘跑呀’。一个个烈火兵,真是连马都不敢要了,见路就跑。他们的人数并不少于胡忧的人马,但是他们的心寒了,胆丧了,不敢再打了。
没有欢呼,因为内卫团的士兵都知道,他们还没有取得真正的胜利。东门,那里还有一场苦战。
东门外,哲别亲自率领四千内卫团的士兵,在这里埋伏着。
这一次,胡忧把一万内卫团的士兵,分成了三个部份。他自己亲带两千人,从后山突进洞拱城,从内部把城门给打开。另一部,则是由哲别带着,摸到东门外,随时准备,只等城门一开,他们就冲入城内。最后的一部份,则扮演与烈火军机动部队遭遇之后,受到重大损失的部队,吸引李世奇的眼球。
三个部份,那一个的任务比较危险,其实都差不多,但是最寂寞的,就是哲别这四千人了。他们必须爬在这满是蚊子臭虫的掩蔽之处,等待着那稍纵即逝的机会。
在此期间,他们不能有任何的动作,不能发出半点声音,甚至连大小便,都必须就地解决。
哲别一直全神贯注的注意着洞拱城里的动静,这对她来说,真是一种煎熬。城中有声音她担心,没有声音也担心。
有声音那就意味着有战斗,有战斗就意味着有牺牲。胡忧的手上,只有两千人,李世奇的手上,可是有一万人。而且洞拱城又是他的地盘,谁知道里面究竟有什么凶险。
没有声音,哲别同样坐立不安。有声音甚少还说明里面有战斗。但是没有声音,那说明什么?
胡忧究竟有没有找到那条进城的路,他们究竟能不能安全的爬下悬崖,悬崖的下面,又有什么在等待着他们。如果下面正好是一个兵营那怎么办。如果绳子不够长,甚至全都断掉怎么办。
关已则乱,哲别真的是千种的念头,万种的想法,全都涌在心里,把她一颗不大的芳心,全都塞满了。
一个士兵在哲别的耳边说道:“团长,你听,城里似乎有动静。”
是的,确实有声音,哲别也听到了。那是兵铁交击的声音,还有隐隐传来了喊杀声。
那里正在战斗
“是少帅”
所有听到声音的士兵,眼睛全都亮了起来。
哲别瞬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给驱逐出去,她的脑子里,牢牢的记住胡忧的话,一切军情第一:“传令下去,听我指挥,准备战斗”
喊杀之声越来越大,城外的士兵,一个个都握紧了拳头,这种等待的日子,真是难熬呀,那城门怎么还不开呢。
洞拱城里,现在是什么情况?
情况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胡忧他们遇上了麻烦。
李世奇似乎早就猜到,有人想从城里突破防卫,打开城门。这个混蛋东西,居然对城门做了手脚。他用巨大的铁索,把城门给锁了起来,胡忧带人已经突击到了东门前,可是那一条条铁索,他们打不开呀。
“他们是干什么吃的,怎么还没有把门打开”
胡忧怒吼着,李世奇的部队,越来越多的往这边冲杀,他们现在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太难了。就在她身后不远处,两军士兵正在拼杀,她和胡忧的安全,全都由士兵拿命来保护着,一但有个闪失,他们的小命就没了。这种把命交到别人手上的感觉,真不怎么好。不过现在,也只能这样了。开不了锁,他们都得玩完。
胡忧把铁丝折成两半,把其中的一段,书先生那里,听说过关于胡忧的故事。
黄龙道取安融大将铁克拉右眼,一箭重伤安融三王子林正风,八百里奔袭白云城,赶走红巾军,帝国三世皇,巴伦西亚大帝亲封浪天王........
关于不死鸟胡忧的故事,他们真是听得太多太多了。他是很多青年男子的偶像,妙龄女子的梦中情人,孩子眼里,什么都可以消灭的大英雄!
“是少帅来了洞拱城他带着他的不死鸟军团,来拯救我们了”
不知道是谁弄出来的这么一句话,然后这么就像是一颗种子那样,疯狂的生长,瞬间传遍整个洞拱城。
老百姓纷纷从家里走上了街道,脸上的表情,从惊恐变成了喜悦,当他们看到地城墙上的公告,让他们是领粮食的时候,喜悦变成了狂喜,有人叫出了‘少帅万岁’的口号。
老百姓此时并不知道,那个被叫了‘万岁’的家伙,此时正在偷笑呢。
这一次打洞拱城,胡忧真是发了财了。整整三屋装满发金银财宝的屋子,落到了他的手中。烈火军还真是有本事,居然只不过用了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搜刮了这么多的财富
胡忧知道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老百姓没有这么些钱,烈火军肯定是把控制下的七座城里的贵族,大商家全给抢了。
胡忧可不打算把这些钱还给那些人,他是不让士兵抢老百姓,但是他不介意黑吃黑。反正钱不是他抢的,谁也懒不到他的身上。谁要真敢来问,胡忧一个一推六二五,什么也不知道,谁敢咬他吃?
这一次,胡忧不担是得到了大量的金银财宝,还得到了大量的米面。浪天不缺粮,只要有钱,就可以得到大量的粮食。商家可是不分国界的,曼陀罗帝国乱,物价高涨,其他帝国可没有出问题。浪天是水陆交通的中转站,每天都有大量的商品会运到浪天,物资非常的丰富,胡忧不需要把这些粮食,大老远的运回浪天去。
即然用不了,为什么不拿来收买民心呢。自从入伍之后,胡忧就牢牢的记住一句话,水能载舟,也能熬粥,水是万能之物。水就是老百姓,只要得到他们的拥护,就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所以胡忧是凡有机会,都不会忘记讨好老百姓。
别说胡忧阴险,他虽然是有目的的,但是他毕竟做了对老百姓好的事,不像其他的那些人,与百姓争利,已经到了赤*裸裸的程度,相比起他们,胡忧已经好得太多。如果他能一直这干下去,老百姓只会感激,不会骂娘。毕竟那些发到手里的粮食,可是货真价实的,别人行吗?他们只会抢你家漂亮的女儿
“少帅,城民参与的热情很高,很多人都围在府门外,要求加入军队。我们现在只要八千多人,应付李世奇的反扑,有一定的困难,是不是征上一批。”
会议室里,哲别向胡忧提出了建议。这次进攻洞拱城的行动很成攻,内卫团的损显也不大,打了两场恶仗,来敌两万,自身损失不到两千。唯一遗憾的是让李世奇给跑了。
会议室里,不过只有三个人,胡忧把目光看向旋日,道:“旋日,你怎么看?”
旋日皱眉道:“灭火团成立之后,我们不死鸟军团的人数,已经达到四十万,加上西门将军给的十万红fen军,我们手上,已经有五十万的兵力。军民比已经很高了,要是再征兵,别说财政会出现问题,怕是帝都那边也会引起很多的麻烦。咱们现在毕竟没有**,很多方面,必须注意”
胡忧点头道:“你说得不错。皇家骑兵团现在也不过五十万,虽然玉风那十万人和灭火团那些牢犯,咱们可以推脱,但是我们确实已经有五十万的军力,不能太树大招风了。洞拱城这边的问题,咱们得另想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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