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魔龙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目自翕张
贺若涵连忙插嘴道:“王总,谁不知道您是海量?我一个小女子难能陪的了你?喝酒嘛,喝的是个高兴,对吧?您要喝高兴了,至少还得一瓶,您……”
王胖子突然变了脸色,一拍桌子道:“贺总,你这是拆我的台是吧?今天我就把话撂这了,这小子喝也得喝,不喝也得喝!他要是不把我喝倒了,他自己就倒着出去!否则,咱们今天就算是结仇了,你看着办!”
贺若涵登时噤若寒蝉,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王金龙冷眼旁观,心中暗暗忖度,不知道这个王胖子是什么来路?贺若涵这样身家上百亿的大富豪都不敢得罪。
既然贺若涵兜不住了,王金龙也就不客气了,说道:“好!王总既然这么说了,咱们就按王总的规矩来。给我来二十瓶,给王总上两瓶,咱们先走一波!”
王胖子一听这话也愣了,看了看王金龙,冷笑道:“吓唬我?我要是让你吓住了,以后我的姓就倒着写!来,上酒!我看你怎么喝下去二十瓶。”
混世魔龙 168 敲定大生意
王金龙打定主意要坑这个王胖子,王胖子则认定王金龙是在虚张声势,两人谁也不肯服软,那就只能见真章了。王金龙打开一瓶,一仰头就“咕咚咚”干了,然后咂咂嘴道:“好酒!什么牌子的?”
看了酒瓶上的商标,才知道原来是大名鼎鼎的茅台,而且还是特供的那种,怪不得这么好喝。
见王金龙面不改色的干了一瓶,王胖子也有些傻眼,酒量再好的人,也不可能一口一瓶吧?可还没等他有其他动作,王金龙又打开一瓶,依然是一口气灌了下去。
王胖子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口水,感觉自己之前的话说的太满了,弄不好要被打脸。
幸好王金龙连喝了三瓶之后,脸上终于变红了。随着第四瓶、第五瓶下去,王金龙的脸色已经变的和红布似的了。这让王胖子放心多了,原来你喝多了也会醉,这他就放心了。
王金龙的脸红成这样,贺若涵忍不住担心起来,谁见过一瓶接一瓶不停的喝白酒的?就算是啤酒也不能这么喝。继续喝下去,弄不好要把人喝坏了。可是她刚想说话,王胖子凌厉的眼神就瞪过来了,警告她不要捣乱,否则后果难料。贺若涵万般无奈,只好默不作声。
然而王金龙看似已经醉了,但一直喝光了第十瓶,也依然是摇摇欲坠的就是不坠,让王胖子看的傻眼。
当王金龙将第十瓶的最后一滴酒也倒进嘴里之后,醉眼朦胧的盯着王胖子,说道:“该……该你了!”
王胖子倒也不怂,抓过一瓶酒道:“好,兄弟好酒量!这一瓶,我干了!”
说着,他也一仰脖干了一瓶。不过他毕竟是普通人,即使平时有两瓶酒的量,这么一口干掉一瓶,还是道:“说你呢,去把你们王总扶起来啊!”
王胖子助理此时腿还是软的呢,可是王金龙发话了,他只能踉踉跄跄站起来,去扶王胖子。助理好歹是个肌肉男,稍微缓和了一下之后,力气就恢复过来,终于将王胖子架起来,跟贺若涵打了声招呼,又向王金龙谄笑了一下,才扛着人走了。
王胖子既然走了,贺若涵当然也不会留下,带着王金龙和助理也下了楼回家。一路上贺若涵都很沉默,等回到别墅了,她才吩咐道:“其他人都去休息吧,王金龙留下。”
王金龙早就猜到贺若涵会对自己把王胖子和他的助理差点吓尿了的事感兴趣,也早就想好了说辞,所以贺若涵让他留下时,他并不慌张,而是坦然的坐在贺若涵对面。
可是贺若涵定定的大量他半晌,没问他是怎么做到的,反而说道:“你通过考核期了,从今天起,你的月薪提到十万,还有五险一金什么的,每年结束还有年终奖。只要你表现的好,年收入超过三百万不成问题。”
王金龙愣了一下,问道:“这么好?不会是包括了保镖之外的工作吧?”
贺若涵毫不隐瞒的道:“当然!你的酒量这么好,不利用起来太浪费了。以后再遇到王总这种酒鬼,就有你去摆平他。对你来说,能赚到钱,还能喝到好酒,不算亏吧?”
王金龙耸耸肩道:“要是这种工作的话,我答应了。不过事先说好啊,我可是个农民工出身,不会你们上层人物的弯弯绕绕,也不太会说话,要是得罪了人,你可别怪我。”
贺若涵一挥手道:“没事,凡是需要你出场的时候,就是需要把他们喝趴下的时候,霸气一点没关系。”
王金龙被她逗的一笑,说道:“那就没问题了。还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去睡觉了。”
贺若涵确实还想和他多聊聊的,可这家伙一点都不解风情,挥挥手让他滚蛋。这么一个有钱有貌的大美女坐在你面前,竟然着急去睡觉,活该你当一辈子撸sir。
王金龙不是初哥了,当然看得出来贺若涵对他颇为欣赏,如果操作得当,抱得美人归也不是不可能。而且贺若涵也很符合他的审美观,容貌、身材、身家这些外在的东西且不说,就说她的性格、内涵,都很让王金龙喜欢。只是王金龙短时间内不打算在现实中找另一半,包惜弱也还占据着他的心田,所以只能不解风情了。
第二天到了公司,贺若涵接了个电话后,就显得心情不错,但公司的人却都忙碌起来,显然接了一单大生意。王金龙不关心这些,觉得这事和他无关。没想到在下班前,这事就跟他有关了,贺若涵给他发了多达一百万的奖金,又正式给他戴上个特别助理的头衔,然后让他陪着自己再去拜会王胖子。
王金龙和贺若涵再见到王胖子的时候,这家伙还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看上去昨天确实把他喝伤了。不过王胖子在清醒的时候,倒也不是那么蛮横霸道,尤其是见到王金龙时,更是客气的点点头,连对贺若涵都没这么客气过。至于他那个膀大腰圆的助理,干脆就没见影子,不知道躲哪去了。
贺若涵这次来见王胖子,不是来喝酒的,而是将生意彻底敲定。王胖子没再难为贺若涵,痛快的在合同上签了字。这让平时总是冷着脸的贺若涵也忍不住喜上眉梢,在外人面前时还能强忍着,等离开时坐上自己的车,就再也忍不住了,握起小拳头欢呼道:“yes!”
王金龙难得见她这副小女孩的模样,只是微微一笑,就看向窗外,省得她醒过味儿来感觉尴尬。
混世魔龙 169 抗战时期
现实的生活平淡而又充实,王金龙很快就找回了感觉,将陌生感消除,重新成为现代人。既然平复了心境,也是他再次穿越的时候了。于是他在某个晚上,躺在床上睡觉时,再次选择了穿越。
王金龙对穿越的程序已经轻车熟路了,也适应了场景的转换。可是这一次他刚睁开眼睛时,依然吃了一惊。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躺在尸体堆里!身上穿着国-军的军服,耳边还不断的传来枪炮声,应该是在战场上!
还不等王金龙回过神来,一只大手就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晃道:“和尚,你还没死?没死就赶紧起来!”
王金龙晕晕乎乎的被那人拉起来,稀里糊涂的跟着跑,可还没跑几步,忽然一声枪响,那人就倒地不起了。
听到枪声,身边的人还被打死了,王金龙本能的卧倒,然后就地一滚,滚进了一个土坑里,隐藏好自己。然后他有时间整理这具身体的记忆,发现自己竟然到了抗战时期。
这具身体的本名叫魏大勇,因为小时候在少林寺出过家,所以大家又都叫他和尚。这家伙在少林寺学了一身的武功,身体素质又好,用冷兵器或者拳脚比试的话,还真没遇到过对手。后来抗战爆发,他就加入了军队,又练成了一手好枪法,绝对属于最精锐的好兵。
魏大勇的功夫,在别人眼里已经很了不得了,可是在王金龙看来,也就那样,即使没有龙族血脉的加成,也能和他打个平手。至于枪法,同样不稀奇,王金龙当特种兵的时候,也狠练过枪法,虽然比不上狙击手,可也不是这个子弹异常金贵的时期的人能比的。他最擅长的两项本领王金龙都不太在意,其他的更不用说了。作为特种部队中的尖子,战斗技能更是完爆魏大勇。
只是魏大勇这个名字,怎么觉得这么耳熟呢?这里到底是哪个位面?
战场上显然不是个思考问题的好地方,随着国-军的迅速败退,追击的小鬼子渐渐逼近了。要是别的敌人,初来乍到的王金龙还要考虑一下到底要不要出手,既然是小鬼子,那还有什么说的?干他!
战场上最不缺的就是武器弹药,尤其是一方溃逃的情况下,更是扔了满地的枪械。王金龙伸手抓过一支来,推弹上膛的时候,感觉有些手生。这个时候的枪械还是打一发上一发的那种,让习惯了自动步枪的王金龙当然感觉不舒服。因此第一枪打偏了,明明瞄准的是胸口,却打在了肩膀上,没能干掉敌人。
习惯性的接着又扣了一下扳机,枪却没响,他才想起忘记了上膛。这让他心中暗骂,这特么什么破枪。
记住了要推一下搂一下,这次顺手了不少,第二枪就干掉一个刺刀上挑着膏药旗的小队长。接着是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再然后,没了!枪里没子弹了!
这让王金龙气的大骂,这破枪也太坑了,一共才装五发子弹,要是自动步枪的话,才够一个点射而已。
没办法,他只好再找一支枪,顺便从尸体上抓了个子弹袋过来。可是有枪有子弹,不代表他就能纵横无敌了。他的战友都跑了,鬼子则步步逼近,他再厉害也不可能一个人挡住一支军队。只好多抓了几个子弹袋,然后边打边撤,逃离了战场。
这个位面不允许有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不管是内力还是法力抑或是异能,全都没有。尽管如此,王金龙依然有特种兵技能和功夫在身,再加上魏大勇这具身体本就有功夫底子,王金龙的本事可以尽情发挥,逃离小鬼子的追击还是不难的。
只是小鬼子太多了,漫山遍野的都是,王金龙也分不清方向了,只能哪里有空隙就往哪里跑。等彻底甩掉鬼子之后,他发现自己迷路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王金龙对此一点都不在意,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独自在荒郊野外求生了,这点小事难不倒他。现在先休息一下,然后再决定行止不迟。
找了个避风的山坳,王金龙舒服的躺了下来,谁知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忽然一声枪响,才把他惊醒过来。
对于这种情况,王金龙的身体已经形成了本能,惊醒后没有第一时间行动,而是将自己更深的隐藏起来,先观察情况再说。等发现自己没有危险,然后才悄悄的向枪声传来的方向探索。
翻过一道土坡,王金龙发现坡下就是一条土路。这条路看样子还算是主干道,三辆载了不少货物的马车正从这里经过。但是马车都已经停下了,因为周围围着一圈儿土匪,正用枪指着车队的老板和车夫。
在现代的抗战剧中,土匪大多被美化了,都成了抗日志士。可是王金龙遇到的这拨土匪显然是正牌的,凶神恶煞、蛮横霸道,将车队的老板从车上扯下来,一脚踹倒在地。老板刚争辩了两句,就被一枪打死。
老板被打死,有一个车夫顾不得危险,大叫着扑倒老板身边,抱起来想要救他,可惜土匪那一枪正中心脏,已经没救了。这让那车夫大哭起来,并且愚蠢的大叫道:“我们掌柜的你们也敢杀?你们等着,等我家大少爷回来,让你们全都偿命!”
其中一个匪首问道:“你家大少爷?一个富家少爷就让我们偿命?你做梦去吧!”
车夫兀自不醒悟,大叫道:“我家大少爷是军官,等他带着军队回来,看你们怎么死!”
为首的两个土匪对视一眼,其中一个说道:“老二,你这手也太快了,出了人命了,这可怎么办?”
老二狞笑道:“大哥,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晚了,就只有一招了……”说着,他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老大搓着下巴沉思了片刻,终于点点头道:“也只有如此了。兄弟们,给我……”
不等他说完,王金龙就一枪先将那个老二毙了。这帮土匪是要杀光所有的车夫,王金龙既然遇到了,岂能坐视不理?毫不犹豫的开枪杀土匪。至于为什么第一个杀老二,是因为这伙土匪中,老二是心性最狠毒的一个。杀老板的是他,建议杀人灭口的也是他,这样的祸害当然要第一个清除。
这些土匪也都是老手了,王金龙刚开枪杀了老二,其他人就全都警觉的各自躲藏起来。尤其是那个老大,更是藏的严严实实,一点衣角都不露,而且还挥着手命令道:“谁打的黑枪?把他找出来,干掉他!”
他手下的土匪不敢不听,只好露出半个头来寻找目标。他们虽然很谨慎了,可在王金龙眼里,他们依然非常的明显。只要露出一点脑袋,子弹就会准确的掀开他们的头盖骨。一时间土匪们吓的连头都不敢露。
土匪们被吓坏了,王金龙却对手里的枪越使越顺手。他捡来的枪是国-军制式的中正式,拉一下打一枪的方式虽然很笨拙,但是可以有充足的瞄准时间,二百米之内,几乎是指哪打哪。
其实中正式在栓动步枪中,精度还算是低的,同时期的三八大盖,精度还要高得多,但对王金龙来说已经足够了。他距离土匪们也就七八十米远,当然是怎么打怎么有。
没人敢露头了,土匪老大知道遇上高手了,只好求饶道:“不知哪位高人大侠在此,兄弟如有得罪之处还请见谅,我愿赔礼道歉,请大侠放我们一马!”
王金龙见他们都藏着不出来,自己要是绕到他们背后还挺费劲的,干脆顺着对方的口气说道:“放你们一马也不是不可以,那要看你们乖不乖了。都把枪扔了,出来排成一排!”
土匪老大当然不肯听从这样的命令,说道:“大侠,你这就是难为我们兄弟了。我们扔了枪,排成一排,那不就是你的枪靶子了吗?”
王金龙冷笑道:“就算你们不出来,就不是我的枪靶子了?我要杀你们,你们无论如何也跑不掉,顶多就是费点事而已。我这个人比较懒,你们要是让我费事了,我就会心情不好。我心情不好,就得拿你们出气,你们想死可就难了。”
土匪老大当然不相信,大叫道:“你的枪法是厉害,可我们这么多人,一起逃跑的话你能杀几个?尤其是等你换弹夹的时候,我们早就跑远了,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王金龙笑道:“你可以试试。或许别人能跑掉,但是你,我是绝不会放过的!”
土匪老大强硬的道:“试试就试试,谁怕谁?兄弟们,你们都听到了,他不打算放过我们了,现在咱们只能赌一赌,看谁的运气不好了。他的枪里顶多有五发子弹,哪五个兄弟的运气不好,今天撂在这了,你们的爹娘我都养着了!现在听我命令,准备,跑!”
这家伙还有几分威信,他一声令下,土匪们还真的都跑了出来。他们逃跑的经验很丰富,再怎么着急也没忘了跑曲线,试图用这样的方式躲开子弹。尤其是穿着皮衣、皮靴、戴着皮帽子的家伙,更是狡猾的躲在其他人前面,用手下替自己当子弹。
混世魔龙 170 不当兵当土匪
土匪们逃跑,王金龙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枪声如爆豆般响起。明明是一人一枪,可他却打出了半自动的射速,接连五枪打倒了五个人。其中就有那个穿皮衣、皮靴、皮帽的家伙。
而就在王金龙开枪的时候,土匪老大从原本隐藏的位置站了起来,连同他身边的两个土匪,一起向王金龙开枪。原来土匪老大根本就没跑,而是将自己的衣服给别人穿上了,逼着他道:“老总,出门在外的,也没什么好吃的,您将就将就吧。”
王金龙也不嫌弃,接过来就吃,一边吃一边问道:“你们是哪家的?运的什么货?”
伙计道:“我们是太原张家的,运的是皮货。我们张家已经坐了几十年皮货生意了,我们掌柜的走这条路也走了十几趟了,没想到不知从哪冒出股土匪来,连句话都不让说,就把掌柜的打死了。”
王金龙随意的点点头,他对这些不感兴趣,又问道:“离这里最近的城市在哪个方向?是什么城?”
伙计指着东面道:“沿着大路往东走,再有四十里就是平安县了。”
王金龙念叨着“平安县”三个字,再次觉得耳熟,但依然想不起是哪里。于是又问道:“附近的军队都有哪些?他们的地盘都是哪里?”
伙计也许是跟着掌柜的走南闯北,这些事还真都清楚,给王金龙详细解说了附近的形势。听了他的解说,王金龙不禁暗暗乍舌,这么点一块地方,形势还真够复杂的。
周围这片地方大致可以分为四股势力,最强大的当然是小鬼子,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往往能以少胜多。再加上数量不少的伪军助纣为虐,可以说是横行无忌。
其次是国-党部队,装备上仅次于小鬼子,数量还超过不少,但战斗力也就那么回事。尤其是内部派系繁多,正牌的中央军、阎锡山手下的晋军、以及各路小军阀和保安团什么的,相当杂乱。
第三就是八路了,他们装备差、人数也不多,打仗也以游击为主,正面的硬仗很少有。但他们也不可轻视,因为再远一点就是八路军的根据地,随时可以支援过来,同样不好惹。
最后的就是各路土匪了,以及私人组建的民团什么的。他们的装备更差,且根本没有统一的指挥,完全是一盘散沙,战斗力是最差的。可是他们数量也不少,甚至可以说是多如牛毛,几乎每个其他势力不能完全统治的地区都被他们见缝插针的占据了。最可恶的是,这帮人不事生产,为了活下去几乎没有底限,什么事都干。除了极少数不祸害百姓,其他的都该千刀万剐,不少老百姓恨他比恨小鬼子更甚。
这些其实不用伙计说,稍微了解这段历史的人都能猜到。但让王金龙诧异的是,他从伙计的嘴里听到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李云龙!与李云龙一起出现的,还有一个楚云飞!
听到这两个名字,王金龙终于知道自己在哪个位面了,当然是《亮剑》。怪不得他觉得自己现在的名字这么耳熟,原来就是李云龙身边的警卫员,那个没死在战场上,却被土匪打了黑枪的和尚。
原剧情中,魏大勇是被鬼子俘虏了,随后鬼子的特种兵用俘虏练手,被魏大勇抓住机会逃了出来。在被鬼子追捕的时候,遇到了赵刚,被赵刚救下,才跟着见到了李云龙。
王金龙刚穿过来的时候,正是被炮弹震晕的时候,要不是他穿过来,只怕在战友都逃走后,就会被鬼子找出来,送进战俘营。但是王金龙来了,并且从战场上逃了出来,就不可能和原来一样。
对于李云龙这个人物,王金龙还是很喜欢的。李云龙虽然满嘴脏话,动不动就违反军纪,但却是个至情至性、铁骨铮铮的汉子。要是别的地方,王金龙肯定想和他交朋友。可这里不行,李云龙是八路,跟着他就必须也参加八路。而八路的纪律之严格,是现在的王金龙不愿接受的。
第一次穿越的时候,王金龙就当过兵,深刻的体验过被军纪束缚的滋味。那时的他还很弱小,而且刚穿越就进了军营,根本没得选择。现在他有了自保之力了,再被人管着不许做这个、不许做那个,他可受不了。因此,王金龙决定不去投靠李云龙,顶多以后有机会了交个朋友。
同时他对国-军也不是很信任,国-军的派系太多,内部倾轧严重,王金龙即使不怕也不想把心思都花在对付自己人上。至于小鬼子,更是不可能投靠了,这个念头压根就没在他心里出现过。
四大势力中的三个都被否决了,王金龙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土匪了。正好这些土匪大多罪大恶极,还都有些武力,让他们死在战场上,总比将来被剿灭死在刑场上好。至于他们愿不愿意的问题,王金龙表示,他们有的选择吗?不死在鬼子手里,就死在他手里。
打定了主意,王金龙又向伙计打听附近的土匪有哪些,都有多少人、多少枪,老巢在哪里等等。伙计哪知道那么多?顶多知道一些有名的土匪的势力范围,再具体的就不清楚了。
有大致的范围就行,对特种兵出身的王金龙来说,找到匪巢不是问题。吃饱喝足之后,又要了些干粮清水,就告别了车队。那伙计倒是极力邀请他到家去,要好好感谢他,王金龙却理都没理,扬长而去。
距离这里最近的土匪,肯定是刚刚逃走的那一拨。这股土匪应该是刚在附近落脚的,不然不会走惯了这条路的车队都不知道。王金龙现在是独身一人,大股的土匪可吃不下,刚被打跑的这些刚好下嘴。而且他们的老大老二都被干掉了,正是群龙无首之时,拿下他们应该不用费太大力气。
在惊慌失措的时候,任何生物都会本能的逃到自认为最安全的地方,这个地方一般都是自己的老巢。当这个老巢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的时候,就更是如此。因此,逃跑的土匪几乎没有掩饰的直奔老窝,让王金龙追踪起来毫无难度。
找到匪巢后,王金龙也皱起了眉头。这里的地势确实太险要了,不高的小山三面都是悬崖,只有一面可以上去,这一面理所当然的被土匪严密戒备,根本无法无声无息的摸上去。
对特种兵来说,攀岩是家常便饭。可是这座小山比较特殊,是纯粹的黄土堆起来的,一抓一把土,根本没法爬。这把王金龙也难住了,该怎么上去呢?
一时间没办法,王金龙只能在附近潜伏下来,看看等到晚上有没有机会。没想到机会不但出现了,而且还是让他错愕不已的机会。也许是土匪们觉得不会有人来偷袭他们,也许是刚死了两个头领,没了约束,所以晚上站岗的两个土匪,竟然都大咧咧的睡着了!
混世魔龙 171 鸠占鹊巢
站岗的土匪都窝在背风的地方睡觉去了,王金龙直接大摇大摆的走到了寨门前。打败这样的对手,一点成就感都没有。不过这样也好,省得造成太多的杀伤,也能多收几个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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