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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师父很多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阎ZK

    除非能寻一处僻壤之地,定鼎教化,无人能与其相争。

    若是其余人如此说,恐怕会被整个天下嘲弄,自诩为白衣卿相的读书人从不惮于将心中不忿诉诸笔端,可是说这话的那一位实在是德高望重,三朝元老。

    朝廷中那些清贵的位子上,往上数都能和他有千丝万缕,说也说不清楚的关系,而数次事实的变化已经证明了这位老先生眼力之精准,他们如何能说,如何敢说。

    在宛陵城中饶了极大的一个圈子,王安风才又回到了客栈当中,现在这边儿行人少了许多,大多都是去梅家前面看百年难得一见的大场面了。

    往日里只是见到那些个纨绔少爷们欺负别人,哪里见到过他们被揍得鼻青脸肿,排成一排背着荆条学古书上的负荆请罪这可是顶顶好的戏码,比城楼戏台上戏班子的几场大戏都来得精彩。

    竺云梦躲在人群中,以折扇挡住自己大半面庞,一双如玉般的眸子看着那些跪在梅家大门前面的纨绔子弟,只是粗略扫了一眼,便能够看得出好几位城中出了名的纨绔。

    一个个果然像是自家侍女说的那样,鼻青脸肿,凄惨无比。那小侍女约莫看出了小姐心情不错,凑上前去,笑嘻嘻低声道:

    “怎么样小姐。”

    “是不是很有趣……”

    竺云梦抬手轻轻拍在作书童打扮的小侍女额前,道:“叫公子,什么小姐……”小侍女自觉失言,吐了下舌头不敢再多说。

    竺云梦视线重新落在那几个纨绔身上,认出了好些先前想要占她便宜的家伙,当时候人模狗样的,现在却一个赛一个的凄惨,哭丧着脸,她看了却只觉得心里舒坦。

    此时除去了这些纨绔,他们的长辈也都跟在旁边,也因为这些人在的原因,围观的人也只是敢安静看着,也没有从某一处角落飞出来的臭鸡蛋烂菜叶来痛打落水狗。

    其中穿浅绿色官员常服的男子还得要旁边一位丰腴美人搀扶着才能够站稳,面色煞白,看一眼旁边不争气的儿子,还要狠狠地踹上一脚。

    那鼻青脸肿的青年只是晃了晃,其父却面色一白,呼吸都有些微弱,大半个胳膊都没入温香暖玉之中。

    是叫旁观者羡慕得叫出声来的好享受,那中年男子心里面却只是心烦意乱,看着旁边低眉顺目的儿子,心中却怒意越涨,恨不得再踹上两脚。

    大秦官员审核,有一年一小考,三年大考,五年再考的规矩,按照四善二十七最的标准,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又要分为上中下三等,共有九品。

    本来他上次三年考核便只是得了中下,是尚可,虽然无功,也无大错的评价,此时若出个这种问题,当真要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心中越想越气,可是那梅府的大门依旧关得严严实实。

    方才那老仆出来,他还没有说完来意,便轻描淡写说了一句知道了,还请稍待,转身就进去了里面,顺手还将这大门一下子闭上,绝了他们跟着进去的念想。

    对于他们的官位毫不在乎。

    旁边美人抬袖给他擦了擦额上细汗,他抬眸看着朱红色大门上面,和宛陵城正东门城楼牌匾上两字同出一脉的梅府二字,仿佛第一次察觉到了这两扇门的高度和三百年的厚重,压得

    他都有几分喘不过气。

    口中低声呢喃:

    “满耳歌谣满眼山,宛陵城郭翠微间。人情已觉春长在,溪户仍将水共闲。晓色入楼红蔼蔼,夜声寻砌碧潺潺。幽云高鸟俱无事,宛陵梅花遍地开。”

    “宛陵梅花……”

    梅家院子里,一层更有一层深,有三里梅花亭台处,须发皆白的梅家老太爷坐在石桌一侧,旁边梅怜花正坐在垫子上,十指白皙,正沏着一壶清茶,用的恰恰是先前招待王安风等人的一等春茶。

    所用那一套茶具颇有几分古意,制式上像是三五百年前的古物,其他地方不大不小算是件宝物,梅家却有许多,一点不缺。

    梅怜花无论有多喜欢刀枪剑术,总归是出身世家的女子,此时端坐沏茶,动作繁复而不觉得杂乱,反倒有种从容不迫的美感。那位和蔼老仆双手垂落身旁,站在老主人一侧。

    轻声将外面的事情大略讲了讲。

    梅家老太爷却只是嗅着茶香,淡淡两个字出口。

    “不见。”

    老仆微微一笑,对这样的回答并不奇怪。

    他从年少时候就一直




第二百三十九章 庭院里看天下春(1)
    听得了声音,苦苦等在外面的众人下意识抬起头去看,而那些鼻青脸肿的纨绔子弟面上神色越发委屈诚挚,只恨得没能垂下两行清泪来,一个个竟似是比戏曲里的窦娥还要冤枉。

    丰腴美人搀扶着着浅绿色常服的中年男子。

    那男子面上强撑着歉意,抬眼却看到偌大两扇中门大开,幽深院落,一眼看不到头,里面只走出了一个人,穿白衣黑发。心中微松,抬手推开了搀扶着自己的丰腴美人,主动上前三步,拱手行礼道:

    “梅三先生……”

    “在下宣城高天禄,见过梅三先生。”

    此处不止于他一人,那些守在自己家子弟的各家长辈尽皆上前行礼,面上神色从容许多,口中语气颇为谦卑,道出了自己的名字,可是那一个个名字放在一起,谁都没有办法忽视。

    世家绵延起码百余年。

    天下间有句大不道的话,朝堂常新,世家常存。

    “永濉荆明德,见过梅三先生……”

    “北云钟学海。”

    “扶怀……”

    藏在人群中的竺云梦看着这一幕,撇了下嘴角,觉得心里面一阵无趣,没有了继续看热闹的心思。

    高天禄放下手来,看着前方男子诚恳道:

    “梅三先生……”

    “昨日事情,是这些小辈们的不对,在下已经严加苛责过犬子,他也已经知晓过错。”

    “都是年少时争一时之气,梅三先生,以你我当年也曾经如此轻狂,何必要为难这些年轻小辈”

    “还望先生能够宽宏大量,不计这些小辈过错,高某在此,多谢先生了……”

    复又一拱手,又扭头看向旁边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高振海,狠狠踹了一脚,口中怒斥道:

    “孽子,你可知道错了!”

    “还不速速向梅三先生认错!”

    高振海趁势向前扑倒,不顾自身脸面,只是低声认错。

    周围诸多世家子弟一时间都知道这是关乎于自己能不能早些过了这关的大事情,一个个拿出了吃奶的本事,言辞恳切,语带哽咽,称得上一句诚恳质朴,只差跪下磕头叩首。

    梅家清净地方,一时间竟然有点像是闹市街头,嘈杂得不堪入耳,竺云梦现在倒提起些兴趣来,觉得这些世家子弟不去黄梅园子当戏子实在可惜了这一身变脸的功夫。

    若是他们愿意去学着唱曲儿,她定然时时去捧场。

    高天禄看向梅忘笙,心中只盼着梅忘笙能够知道利害,不要和诸多世家撕破脸面,再往心里深处,未必没有借着这个机会和宛陵梅家打好关系的念头。

    拿着自家脸面换交情,无论如何不算亏的。

    那白衣不答,眸光横扫,突然间长笑出声,笑声渐歇,似乎恍然如梦,摇头叹息,按剑上前十三步。

    掌中一口剑,寒气十万匹。

    长剑铮然出鞘,一剑寒芒出,满天满地仿佛处处梅花开,映照着跪倒一片的纨绔子弟面色煞白,身躯战栗,先前诚恳之声瞬间戛然而止。

    竺云梦禁不住低呼出声,声音三分娇嫩,若非周围旁观者都大惊失色,肯定要漏了马脚,折扇掩住面容,一双眸子粲然生光,满是跃跃欲试,兴奋之色。

    高天禄面色惨白。

    那剑光映照在他的眼底里,寒气刮面一阵一阵的生疼,若不是当过几年官,多少有些许养气功夫,或许已经要腿软坐倒在地,此时也是有那美人互相搀着,才能站稳。

    剑光转瞬敛去,看到发髻散乱了一地。

    原地一个个纨绔子弟面色惨白,唯独两人还勉强能够维持住镇定,直挺挺跪在那里,面色却同样没了丝毫血色,搭在膝上的手掌控制不住在微微颤抖。

    以玉簪玉冠竖起的发髻散在前面。

    高天禄此时才恢复过呼吸来,他刚刚几乎要以为梅忘笙发了疯,可是这不已经算是发了疯以剑斩碎发髻,对于士子而言,是奇耻大辱,几乎可以代死。

    梅忘笙手中剑归鞘。

    他抬眸看了一眼周围世家子弟,眸中隐有讥诮。

    他站在梅府二字之下,身后是幽深院落,一眼看不到底。

    高天禄一侧美人娇软,却恍然失神,他看着醉心于抚琴养鹤,清谈玄说十八年春秋的梅三先生站在梅府大字之下,仿佛看到了二十三年前纵马长歌的梅白衣。

    世人皆道宛陵城下处处梅花开。

    剑锋落处,即是梅花。

    那人收剑,敛目不去看他,一如既往吐字如金,淡淡道:

    “滚。”

    对着几乎算是整个宛陵城大半世家纨绔子弟,先是当着众人面斩了发髻,又轻描淡写一句滚,那些人竟然当真狼狈‘滚’了去。

    竺云梦看得心满意足,轻摇折扇,却也不愿暴露,和那些知道不能再看下去的旁观百姓一起离开。

    回身时候看到了那大约

    出身青锋解的白衣美人,还立在一侧巷口,黛眉微皱,似乎在思索事情,也到这个时候,她才注意到在这位白衣美人身后五步处还站着一位白发苍颜的老者。

    身穿藏青色云纹劲装,袖口系紧,方便出手发力,背后背着一柄极为宽大的长剑,身姿挺立如松,不言不语,就已经抖落出了几斤几两的高人气度,颇为不凡。

    可是此时想想,她在先前一瞥时,视线似乎都被白衣按剑,缓步徐行的女子吸引,竟然没能注意到这位一看就不是寻常人的老者。

    只是可惜,没能够看到青锋解弟子出手。

    竺云梦心中暗自遗憾,或者是她的视线过于直接,那位白衣女子抬眸,一双眼如寒玉般,剔透微寒,竺云梦一时竟升起些尴尬。

    正欲移开目光,就看到那位白衣美人极为自然,朝着自己点了点头,当下微微一怔,嘴角浮现笑意,想了想,撤下扇子,露出真容微微一笑颔首,仿佛故友重逢,心情无端好了许多。

    旁边小侍女自身后梅府收回视线,心中仍



第二百四十章 当年事,不过下酒吃(2)
    这院子是当年王天策住过的,周枫月一直收拾得很干净,大椿树下石桌上,一壶两玉盏,离弃道来了天京城三日,他就敢三日抱病不去上早朝,陪着他在这里喝酒。

    或许是周枫月看着嫩叶的神情太过于认真,以至于离弃道忍不住笑他,道:“都快夏天了,哪里叫做开春”

    “我看你个老家伙也到了脑袋不清不楚的年纪了,哪一天咽了气老子都不奇怪。”

    老人收回视线,没有管离弃道的调侃,只是平淡道:

    “此地不为夏,可是天山还是一片白雪,看不到半点绿意,北地大城也不一定开了几朵花。”

    “我说开春,是天下春。”

    离弃道也不在意,仰头喝干了杯中残酒,嘿然笑道:

    “不和你争,我也争不过你,你说天下春,那就当它是天下春了,本来就是没所谓的事情。”

    “不过你刚刚可有一个地方说错了,北地虽然有雪山,可是雪山是在草原之外,现在站在北地关城的城楼上,往北边儿看过去,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草。”

    “起了风,半点不差于四海波涛。”

    “再往北走很远,才是大雪山,就算是雪山地界,也不是一下子就变成白雪遍地的样子,它是一点一点变的。”

    “先是草地变得稀疏,像是老赖子脸上的疤,然后就连这些草也没有了,变成了雪,可是这个时候,抓狍子的时候,一抓一个准。老子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蠢的兽类,当地人都叫是傻狍子。”

    “味道倒是不差。”

    周枫月替他斟酒,这位当代文官之首冒着天下之大不韪三日拒上早朝,似乎只是为了来这里给人斟酒,将酒壶轻轻放在桌上,平淡道:

    “冬雪渐消的景致,我还是见过的。”

    离弃道来者不拒,一杯一杯连连饮下肚去,哂笑道:

    “见过”

    “但是你何曾见到过更远些的模样天地皆白,雪深及尺,一年四季,山巅上的白雪都不曾消退过,奔马急行的时候,马蹄扬雪,千骑同行,就是狂风卷平岗。”

    “再远些,往北而行三万余里,那里有一处好地方,四十多年前,那老货色还是皇子的时候,我们去过,嘿,说实话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他是皇子。”

    “去的时候算算时间该是昼长夜短的时候,可那里也太过于夸张。”

    “我从未见过有一个地方的黑夜竟然只有两个时辰不到。”

    “当时我们算是告了假,偷跑出来的,饿惨了,趁着天擦黑,他望风,我去偷了一家的羊肉,然后弄了个铁锅去煮,结果还没有等煮熟,竟然已经天亮了,嘿,真是……就又是一顿跑。”

    “那地方的人不坐马车,家家户户都养了狼,逃跑的时候,那家伙屁股上被狠狠咬了几口,以为自己要死了,却还惦记着羊肉,我拍着胸脯跟他说,一定让他吃上。”

    “等煮熟的时候,不怕你笑话,我都想哭。那家伙更是哭得不成模样,拿着羊腿骨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说一生有他有我。”

    “不过现在,我还是想要削他。”

    离弃道面带微笑,饮下一杯酒。

    周枫月却是默然,抬起手为他斟了一杯,他年纪比起离弃道也要更大许多,亲眼看着前面作文士打扮的苍颜男子在朝堂沙场上起起伏伏,直至最终一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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