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只可惜自家王爷在女色方面很是挑剔,平日里虽说也做过上去帮忙推车的活计,但从未真的被临幸过。
公主还曾开玩笑说如卿妹妹一个人怕消不住,且万一如卿妹妹也有了该如何,故而劝王爷再纳几个房里人。
但上辈子就拒绝了后宫漫的王爷这辈子有了三个夫人已然觉得“罪孽深重”,实在是没心思再去开房纳人了。
且这就像是人口需求一样,前两年晋东粮食产量不足,无法趁着那时大肆吸纳流民,现在基础打好了,却无法再得到大量人口涌入了;
同理,你不能只考虑现在俩夫人都有身孕的不便,毕竟孩子终究是要生下来的,你得为自己以后的腰考虑考虑。
大白天,倒是没急着进房,因为待会儿还有一件事儿要出门做。
柳如卿开始给王爷唱戏,她的唱功越发得好了,对戏曲方面原本就一窍不通现在也依旧没什么兴趣的王爷听得津津有味。
这就跟后世有些男人去唱歌一样,真的是热爱歌唱么?
喝着茶,
吃着小点心,
小曲儿听着,
这午后的阳光,似乎都被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得益于独孤牧的首级外加年大将军的蛋,
前阵子刚上过战场的王爷现在有足够的耐心继续享受着王府里的静谧小日子。
一曲结束,
早就摸透自家男人兴奋点的柳如卿,
手掐兰花置于唇边,身形微微后怯,
欲拒还应,欲拒还羞,
风韵和魅惑拿捏得恰到好处,
喊道:
“叔叔哎~~~”
“嘶……”
无论已经听了多少遍,依旧是听不腻。
甚至可以说先前的小曲儿,那么多的字正腔圆,对于王爷本人而言,都是为了最后这一声在做着铺垫。
圆满了,也舒服了。
王爷勾勾手指,
可能这就是柳如卿最吸引人的地方,明明早就在一起很久了,却依旧保持着羞怯,这让王爷每次都有当街头恶霸在行那欺男霸女之事儿的感觉。
虽说以王爷现在的身份,真去欺男霸女连朝廷的虞氏都会觉得这不算个事儿,甚至会让他们喜极而泣,觉得平西王爷终于“识大体了”,开始真正的“为国自污”。
但这事儿实在是太没腔调了,也太低端,但在家里嘛,嘿嘿……
抱着柳如卿又腻歪了一番,外头客氏就进来通禀了。
肖一波很懂事儿,但凡王爷是在夫人院子里,都是客氏来传话。
“去,换身衣服,随我出去。”
柳如卿有些意外,她现在虽然也是王妃,但和那两位比起来,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妾”,跟着男人抛头露脸的事儿,一般是轮不到自己的。
但她也没拒绝,毕竟那两位现在身子不方便,再扭捏什么,就没意思了。
柳如卿起身,先行回房更衣。
客氏上前,对着跟在后头慢腾腾的俩丫鬟啐骂道:
“俩浪蹄子,腿软得都走不动道了,早晚给你们许配出去!”
说着,客氏自个儿就走到茶几前,弯腰收拾果盘茶水,正好背对着王爷。
擦了半个下午枪的王爷顺手一巴掌拍上去,浪涛滚动,回弹有力。
“爷~~~”
客氏虽然不是房里人,但到底曾给王爷喂过奶,也算半个家里人了。
这时,还没走远的那个丫鬟胆儿挺大的,回头笑道:
“嬷嬷,喊两声王爷更喜欢哩。”
客氏当即羞红了脸,骂道:
“嗨,看我不撕烂了你的嘴!”
……
平日里,王爷出王府公差,都是有行驾陪同,倒是不讲究什么锣鼓喧天旗帜招展,但那一排排一列列身着锦衣挎着飞鱼刀步伐整齐的亲卫,已经足够宣示王权的神圣不可侵犯。
但这一次,
王爷是坐马车出去的。
柳如卿换了身朴素的正装,陪同着一起坐在马车里。
马车进入了学舍;
王府的学舍最早在盛乐城时就开办了,之后不断迁移进雪海关再到如今的奉新城,学舍的规模也在不断地扩大。
基本上,标户家的适龄孩子都会在里面就读。
而对非标户家庭的孩子,就很难。
诸夏文化的传统就在于父母只要条件允许,对孩子就很舍得,若是在偏僻之地也就罢了,大家大哥不笑二哥,可偏偏就在你跟前,你能看得真切,别人家的孩子在学舍里上学,你家还在家里玩泥巴,这怎么受得了?
故而每次王爷点兵,那么多人踊跃地想要进民夫营进辅兵营就不难理解了。
与之相比,“免费”学舍的成本,可谓不值一提。
得亏晋东人口现在不够多,真让奉新城变得和颖都一样,瞎子可能会鼓捣出“学区房”来去进一步地开展刺激。
今日,
是学舍第一批学生正式毕业的日子,所以郑凡这个“山长”,得来。
学舍分为两部分,经过选拔出来后,适合从军的孩子和其他孩子就分了出来。
将来要从军的孩子会多培养两年,当王爷的轮值亲兵亦或者在军营里待过,其余的孩子,早早地去了各个铺子作坊里开始当最初级的技术工。
这个世界永远都是那么的现实,刀枪不够锋锐,你将自家建设得再好,也只是给别人做嫁衣。
燕人向来就有重军功的传统,奉新城里的百姓,更是将送孩子从军视为最为可靠也最为值得期待的上升渠道。
毕竟,自家王爷战无不胜不是!
郑凡到学舍后的校场时,已是黄昏。
校场上,整齐地排站着八百多个孩子,哦不,是少年郎。
当锦衣亲卫列阵而来马车驶入时,
这一批毕业的孩子,在校官的一声令下,全部单膝跪伏,右拳撑地,
齐呼:
“拜见王爷!”
“拜见王爷!”
这一批孩子里,有熟面孔。
最优秀的,在最前面,是郑蛮和刘大虎他们。
而且其中,因为最早接收孩子时,大多是流浪儿,里头泰半是阵亡将士用自己抚恤银子换来的孩子改姓入列的。
而且王府下红帐子里的姐们儿也有捐银子塑牌位领孩子的传统,这一点,从盛乐城时就保留了下来。
“爹”是王爷的兵,为王爷战死,自己,是靠王爷的抚养长大,如今,更要靠王爷的扶持走入王爷的军中为王爷效力;
死士,都没这么彻底的。
等这批孩子进入军中之后,等他们逐渐成长到一个个校尉军官时,王府下面军队,将会更加地忠诚且一直凝聚在王爷的身边。
下一批,再下一批里,野人孩子、楚人孩子、蛮人孩子会更多,且此时王府下面各镇兵马成分也很鲜明,他们的存在,会将成分复杂的军队,进一步地弥合起来。
在这一点上,瞎子的安排,是很具备前瞻性的。
王爷走出了马车,在其身后,站着柳如卿。
看着这些跪伏在自己面前的少年郎,郑凡心里有些感慨。
搁在后世,三十岁也能被叫做不懂事的孩子;
但在如今,这些少年郎已经背负着自己的使命要投身行伍了。
王爷和侧王妃给少年郎们一个个地颁发腰牌,
王爷负责轻拍每个少年郎的肩膀,行奉新城很流行的“拍肩礼”,
侧王妃则递送腰牌,同时轻抚他们的脸庞。
在如今这个不穿鞋子跑出来都能被文人称颂“礼贤下士”的时代,这种“规格”,可谓超前得很。
毕竟,这位山长的身份,不一般!
“你们,都是孤的好孩子,你们,都是孤的好学生。”
王爷的声音在校场里回荡。
“孤相信,
今日,你们以孤为荣;明日,孤将以你们为傲!”
“为王爷效死!”
“为王爷效死!”
平西王爷负手而立,
看着面前的这些激动异常喊着为自己效死的少年郎们,
心里,无比的感慨。
或许,
在前些日子,自家人认为,他们的出现,改变了原本这个世界魔王诞生和运作的轨迹,这足以自傲,但那更像是一盘棋,赢了好几步的先手,但归根究底,还是一场游戏。
而在今日,
就在这里,
郑凡找寻到了真正的一种感动;
比起被改变了命运轨迹的“魔王”,
真正应该值得自己自豪的,
是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得以有收养有成长有成人这一天的,这些少年郎们。
转过身,
低下头,
看看来时路,
这脚印,
可不就清晰了么。
魔临 第六百一十八章 私定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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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自己是个怎样的人,郑凡会毫不犹豫地将“自私自利”“虚伪肮脏”这类的词儿一股脑地往自己脑门上加;
无他,这世上好人往往容易吃亏,且做圣母,也不符合自己的审美。
但看着因自己的存在而得以保护且孕育成长起来的青苗冒了头,还真有一种种菜收获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回程的马车内,王爷还沉浸于那种自我感觉良好之中,难得有这种自我觉得很干净的感觉,得多攥住一会儿,也得多品味一会儿,就像是盖久了的棉絮,趁着阳光好,得拿出来多晒晒。
柳如卿很温顺地坐在一旁,她没有在此时去打扰;
当然,她心里也有点兴奋,这个曾是范家遗孀的女人,哪里曾想到自己也能有这一天。
终于,
王爷从情绪中脱离出来了,
因为王爷的手,又攀附到了自己的身上,依旧是那么的轻车熟路。
“夫君,后日妾身想出府,钟儿要成亲了。”
“哦?”
郑凡愣了一下,没记错的话,柳如卿的弟弟柳钟应该是个双向插头。
“吩咐肖一波安排吧。”
“多谢夫君。”
手,还在人家身上饱含着求知欲,但王爷接下来却道:
“我就不去了。”
按理说小舅子成亲的事儿,这个当姐夫的理应去撑个场子,但郑凡真的是懒得折腾。
不是没功夫,纯粹是觉得没这个必要。
“妾身不敢,妾身也不是那个意思。”
柳如卿哪里敢请动郑凡去自己弟弟的婚宴,她一直安分守己,半点其他念头都没有。
最重要的是,自己男人对公主那边的大舅哥,不也是想打就打,哪里有半分情面可讲;
柳如卿只希望自己的弟弟能在奉新城继续做那个小差事,安分守己,娶妻生子,足矣。
再者,肖一波安排的话,礼节性上的东西,也不可能出问题,自己的脸面,弟弟的体面,也足够了。
身为家里人,她是懂得,自己的丈夫看似很喜欢去做客,也不拿架子,但那是去隔壁剑圣家做客,可不是其他人家。
这时,马车停顿了下来。
“放肆!”
“放肆!”
外围的锦衣亲卫马上出动,盾牌手前压,弓弩架起,内圈的锦衣亲卫马上护卫在了马车周围。
郑凡掀开了窗帘,看向外头。
马车对面,有一群持刀的人,但不是穿的黑衣,不像是刺客,且在看见锦衣亲卫的架势后,全部弃下了刀,跪伏在地。
看发式,应该是野人。
野人的发式和诸夏之族比起来,有些过于另类,虽然底层百姓也不讲究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尤其是军中,行军打仗时长头发生虱子那是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但野人因为喜欢根据自己部族的图腾和习惯在脑袋上搞点独特的花样,被吸纳进王府体系后,也逐渐剃发易服想要融入,但毕竟年头尚短,头皮上还是能瞧见一些原本的痕迹。
这不是刺客,他们也不是来行刺;
这要是刺客,那行刺自己的人,也太瞧不起自己了。
也就在这时,一群骑士策马而来,为首者不是别人,正是负责奉新城治安的屈培骆。
屈培骆命手下人将这群冲撞了王爷行驾的野人全部捆缚起来,随后,自己亲自走到马车前跪伏下来请罪。
“末将疏忽,致使王爷受惊,请王爷治罪!”
“怎么回事儿?”
郑凡开口问道。
屈培骆显然已经把事情搞清楚了,马上回答道:
“回王爷的话,这群野人本是城外驻军,是苟先生那一镇的,今日他们中一野人袍泽被一校尉带人给捆入了家中,他们不忿,这才提了家伙想去救人。”
“呵呵。”
郑凡笑出了声,
道:
“有意思,有意思,孤自己都没料到,孤所在的奉新城,竟然是个土匪窝子,这手底下的人,每天还都在玩着绑肉票的把戏。”
而且还是标户绑标户。
“原因为何?”郑凡问道。
“回王爷的话,是因为亲事。”
……
“砰!”
锦衣亲卫直接踹开了门;
里头也有一伙人,见有人破门而入,下意识地想要抄家伙,都是标户,家里头怎可能没兵刃。
但等看见闯入者身上所穿锦衣后,马上醒悟,全都跪伏了下来。
院儿里,
有一个野人青年被捆吊在那儿,身上还有皮鞭刚刚抽过的痕迹。
锦衣亲卫到底是训练有素,控制住了院儿里的五六个爷们儿后,马上打开里屋的门进行搜查,从里面抓出来俩孩子一妇人以及一个被锁在内屋里哭得满脸泪痕的女孩。
最后,
在屈培骆的陪同下,因今日去学舍所以现在还身着着蟒袍的平西王爷走入了这座院儿。
院儿里的几个大汉见状,哪怕被锦衣亲卫压着双臂,但也马上喊道:
“叩见王爷。”
“叩见王爷。”
有些事儿,不用教就能会的,比如前半辈子一直被人伺候的屈氏少主,这会儿主动地将院儿里那张仿太师椅的椅子搬到了王爷身后。
王爷坐了下来,身子微微前倾,打量着这里的人和物。
虽然看事情不能听一面之词,但根据先前被抓的那群要去找场子的野人所说的话,再加上此时院儿里的场面,整个事情脉络,已经可以理个七七八八了。
只能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儿,无非又是一场罗密欧与朱丽叶。
王爷伸手指了指被吊在那里的野人男子,很快,两名亲卫上前将其解下。
那名男子颤颤巍巍地匍匐过来,将额头抵在了地上,向郑凡行礼:
“叩见……王爷。”
“谁家的院儿?户主呢?”
应该有一个户主,另外几个男子,是喊来帮忙的。
这时,一个留着长胡子的汉子喊道;
“回王爷的话,卑职姓张,叫张达,是我将这厮绑起来的!
直娘贼,这厮也不看看自个儿到底什么尿性,竟然还想娶我闺女,我呸,狗腥臊的野蛤蟆,也敢做他娘的春秋大梦!”
张达隶属于丁豪那一镇,是一个什长,驻地本就在奉新城外头,且因上一场战事刚结束没多久,军士正处于逐批次休假。
标户制度平日里所维系的常备军并不算多,承平时期,标户男丁是可以从事一些其他生产劳动的。
可以看出来,这个张达虽然年纪不小了,但脑子,是真的有些不好使。
王爷都驾临于此了,这事儿可谓是惊动到了真正的上头,竟然在此时还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完全抖落了出来,没丝毫悔意,甚至,还觉得自己占着大理儿。
当然了,真脑子好,就算要拆散自己女儿的婚姻和所谓的私定终生,也不会傻乎乎到整出这种事儿来。
“你呢?”
王爷问下面的那位野人。
“回……王爷的话,我叫冒山。”
“本王问你事儿。”
“我来……来提亲。”
院子里,确实散落着一些糕点,还有两匹布。
糕点,是奉新城最贵的一家买的,做的,是据说平西王本人喜好的口味,不那么甜,也不会那么腻,卖得还贵,百姓们大部分不会去买它家,因为百姓们还没到甜腻了的程度,糕点不甜,叫糕点么?
布,是乾国江南来的,由乾国商队拉来,价格同样不菲。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这种布,其实是可以充当饷银发放给士卒的,偶尔也是财富的计量单位。
这些东西,对于王府来说,自然不算什么;
但对于普通的标户之家,对于眼前这位跪伏在地上且伤痕累累的野人标户而言,绝对是掏空了家底。
再看看那边泪眼婆娑的小娘子;
显然,故事差不离就是二人不知道怎么的,认识了,而且还互相看上了,私定终生那事儿干没干呢,不晓得,但彼此肯定是“恋爱”了。
这位野人青年,就上门来提亲;
后果是,被小娘子这操持着晋地口音的父亲喊来了帮手,扒了衣服吊起来狠抽。
单论事情的性质,谁对谁错,一目了然;
毕竟,不是这叫冒山的野人青年摆什么盛气凌人的谱儿想要“强买强卖”。
野人,在王府的整个体系下,位于燕、蛮、晋之下,他们不被人欺负就好了,哪里还有胆量去欺负别人。
这时,
陈道乐急匆匆地跑了进来,给郑凡行礼。
他的差事,就在这方面,协调和处理标户之间的矛盾和关系。
奉新城有两套司法体系,普通百姓人家犯法和标户犯事儿,分不同的衙门管,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能更好地管理这个生产和战争兼具的组织,二则是为“标户”提升政治待遇。
陈道乐就是这个衙门里的主事之一。
“陈主事。
“王爷,属下在。”
“军士私下械斗,罪当如何?”
陈道乐马上回答道:
“当斩!”
张达整个人一下子愣住了。
他那几个同样是军中人的帮手,也都露出了惊恐之色;
张达的婆姨更是被吓得昏厥了过去,小娘子也有些目光发呆。
这不是王府律法严苛,事实上,大燕军中,本就有这个法律,一支军队,最怕的不是敌人多强大,而是内在的不团结,士卒私斗,本就是大罪,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营啸。
这时,
叫冒山的野人男子开口道;
“王爷,不是械斗,是我丈人……丈人说这是他们张家的风俗,姑爷第一次上门时,得被丈人打一顿,吃了打,记了打,以后才不会欺负家里的闺女。
我……我们是说好了的。”
郑凡的目光,微微眯了一下。
这个野人青年,很不简单。
首先,一口流利的夏语,就已经很有能耐了。
王府麾下的野人军队,早先是收纳的雪海关以北的野人部族,并非是天断山脉里那些靠着晋地的熟野人部族。
其实,熟野人部族已经不能算野人了,因为他们可能早就说的是夏语,却压根不会说野人语。
早些年,搁苟莫离崛起前的那个时代,会说夏语的野人,往往能在往返晋地和雪原的商队里混一个不错的位置,苟莫离最早就是干这个的。
再者,他被绑了,结果能有一群野人袍泽拿着刀,要来救他,证明这个冒山虽然年轻,但在袍泽那里有很高的威信。
最后,就是这临场反应了。
打,已经被打了,恨,应该恨吧,任何一个大老爷们儿被这般羞辱抽打,怎可能咽的下这口气?
但他……
“冒山。”
“属下在。”
“你让孤想到了一个人。”
冒山不敢跟着说话,只是低着头。
“让孤想到了,金术可。”
“属下怎能和金大将军相比,属下……”
郑凡目光落在了那边跪着的张达身上,道:
“是这么回事儿么?”
张达是蠢了点,但并不是个傻子。
在掉脑袋和认亲二者之间权衡时,他还是能分得清该选哪个的,尤其是王爷刚刚所说的“金术可”,这是怎样的一种评价?
如果说王爷是黔首崛起的神话,那么在晋东,王爷之下的另一个神话,就是金术可创造的。
刑徒部落出身的金术可,一步一步走到了正印总兵官的位置,身上还有大燕的爵位在,搁以前,真的让人难以想象。
“回王爷的话……是……是这样的……是……”
大家都知道这是骗人的,
但问题是,
你得看那位被你骗的人,他愿不愿意。
“这次调兵去范城,你在呢?”郑凡问道。
“回王爷的话,属下在。”
“现在,还能去么?”
“能去!”冒山坚定道。
“伤呢?”
“路上能养好,到了范城,不耽搁厮杀!”
郑凡点点头,道:
“还是留下养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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