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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不过,了凡小和尚也提了一个要求,他不想混吃混喝地过下去,哪怕在侯府看来,他们的功劳足矣,但他依旧希望可以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
了凡小和尚扫地很勤快,再加上其偶有“手掐兰花指”的本能,亦或者莫名的害羞,时不时地会本能地做出“小女儿”姿态,这就更讨得这些婆姨们的欢心了,丝毫不觉得自己这群姊妹之间多了一个男人,更像是多了一个闺女。
小和尚没穿袈裟,而是一身寻常衣服,干净整洁。
一见面,
刘婆子身边的一个婆姨就笑着问道;
“知了,听说你师父昨日又收了几个葫芦?”
了凡小和尚面对这个问题,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侯府为他们师徒在奉新城置办了小院子,而且还赐予了一笔钱财。
小和尚生活质朴,不赌不嫖,平日里的吃食,也是素食为主,每个月侯府都会下发米面粮油甚至是布匹等各种所需,按理说,钱财是花不出去的。
但自家师父整日浑浑噩噩的,要么,就枯坐在院子里一整天不动弹,但要么,就会跑出院子,他不偷也不抢,更不会去发疯;
但也不知道怎么的,空缘老和尚对那葫芦无比钟情,走在路上,看见打酒的葫芦,看见孩子手里玩的葫芦,就完全像是丢了魂一样跟着人家一路走,跟着人家到家,甚至,跟着人家进了家门,非要人家将葫芦给自己不可。
不偷,不抢,也不说话,就盯着你的葫芦,对着你双手合什。
大部分人,其实不清楚这老和尚和侯府的关系的,其实就算知道了也无所谓,该报官的还是会报官。
官差来了,也是以调解为主。
而调解的结果往往就是了凡小和尚过来,用银钱向人家买了葫芦,只有葫芦到手,师父才会一脸满足地抱着葫芦回家。
第二天,可能安生了。
但第三天,师父又会出门,继续盯着人家的葫芦。
了凡小和尚见不得自己师父失望,就又拿银子买。
周而复始之下,
奉新城内不少人都知道了这件事,一个“疯”和尚,很喜欢葫芦,“疯”和尚还有一个徒弟,会帮他买葫芦。
侯府脚下,治安自然是极好的,财露白了,也没人敢起其他心思,但这直接导致了城内不少孩子,主动去外头找葫芦更有头脑一点的贩货郎更是直接平价收葫芦再卖到“疯”和尚那里去。
师徒俩原本住的房子格局,是侯府翻建奉新城后统一修建的那种小院儿,两户,加半堵墙,厨房单搭。
了凡小和尚为了照顾师父方便,晚上都是师父睡床,自己在旁边打地铺,空出来的那个房间,则基本堆满了葫芦。
侯府赏赐的钱财,基本都用来买了葫芦,小和尚也是洒脱,大大方方地说,自己没银钱了,只能拿米面粮油来换,而且是每个月得留下师徒二人所需的才能拿出来换。
你们可以继续送葫芦给我师父,我给你们打欠条。
这得等到猴年马月?
故而,那些孩童和货郎也失去了继续倒腾葫芦到这里来的动力。
但师父还是会一天隔一天地“发疯”出去找葫芦,好在是,这种频率,小和尚靠扫地的收入还能支付,这件事,也就逐渐失去了热度,但并不妨碍这些一同扫地的婆姨们经常拿这件事打趣儿小和尚。
在小和尚看来,许是因为师父曾有一个跟随他大半辈子的饮水葫芦,据说是师父的师父传下来的,是师父极为钟爱的一件随身品,但遗失在了雪原上。
可能,师父虽然疯了,但却一直想求一个念想吧,就像是自己觉得师父在哪里哪里就是家一样,师父也会这般想念他自己的师父吧。
刘婆子虽然上了年纪,但身体一直很硬朗,到底是被侯府二夫人三夫人一起搀扶过的老女人,也清楚自家“女婿”的不一般,虽说作威作福的事儿她干不上手,但对手下的这些扫地婆姨们可谓是极其较真,一定要将自己划分的街区给清扫得满意。
哪个婆姨敢诈唬冒刺,她也会毫不犹豫地怼回去,也不是没得罪过人,再小的“衙门”,它里头的水也深,可刘婆子就这般坐在“扫地什长”的位置上岿然不动,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都习惯了。
毕竟是能住在侯府隔壁的人家,肯定不一般。
前些日子,刘婆子忙活了自己新外孙的百日,没大半特办,更没收礼钱,倒是极为大方地带着米糕、馒头、点红鸡子来和大家伙分。
而这日,刘婆子又带来了不少东西,依旧是米糕、馒头、点红鸡子。
了凡小和尚伸手接过,道谢后好奇地问道;
“这是又生了?”
旁边一众婆姨当即笑了起来,
刘婆子也没好气地啐道:
“下猪崽也没这种下法啊,是我姑爷回来了,百日宴就得再办一次。”
“哟,这可真是丈母娘疼姑爷。”
“都说丈母娘看姑爷越看越喜欢,您这儿可是真比亲儿子还疼啊。”
“您还有闺女么?”
“去去去,去去去,少嘴碎,我家姑爷对我好,对我闺女好,就不兴咱心疼心疼人家,这一家人过日子,就得这般贴着心互相哄着日子才能过得平顺。”
理是这个理,
但能让一向节俭的刘婆子送出去两份百日礼且不收礼钱,也让众人着实好奇。
过日子,哪能是这般过法的哟。
刘婆子见人来齐了,
喊道:
“都搁这儿晒虱子呐,都动起来,干起来!”
大家开始忙活起来,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忽然有一群小孩跑过来对着;了凡小和尚喊:
“知了,知了,老和尚又发疯了。”
了凡看着他们,道:“又看上了哪家的葫芦?”
“不是,不是,老和尚把家里所有葫芦都丢到街上去了唉,你花那么多银钱给他买的葫芦,都丢出来啦!”
……
而在刘婆子家院子里,
平西侯爷正坐在板凳上。
在院子角落里,有一群鸡蜷缩在那儿,先前一只老母鸡在平西侯靴子旁拉了一泡鸡屎,差点脏了侯爷的鞋,侯爷一脚将那只鸡踢飞,一招“杀鸡敬鸡”之后,鸡群就不敢再靠近侯爷身边放肆了。
反倒是那只鸭,挺胸抬头地绕着平西侯迈着步子绕着圈儿,骄傲得无以复加。
剑圣抱着孩子走了出来,
郑侯爷开口道:“外头风大。”
“孩子需要晒太阳。”剑圣说道,“你没………”
剑圣及时止住了话头。
郑凡伸出手,道;“来,让我抱一下。”
剑圣将孩子递给了郑凡,郑凡抱着。
其实,孩子刚出生时,脸上褶皱多,不会好看的,但就跟充气球一样,几个月大的孩子,是最可爱也是最水灵的,嗯,再长大一些的话,就会具备明显的父母特征,就不好看了。
天天是个例外,自小到大,都是福娃。
“唉,我是真喜欢孩子啊。”郑侯爷感慨道。
“喜欢就自己……”
剑圣又打住了。
郑侯爷逗弄了会儿孩子,孩子哭了。
剑圣将孩子抱进去吃奶,随后,又走了出来。
郑侯爷指着那群鸡道:
“养这么多鸡干嘛?”
“生……”
剑圣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挺好,挺好,改明儿我也让人在侯府里养一些,自己喂的鸡,吃起来舒心。”
“所以,你今儿来,是做什么?”剑圣问道。
“没啊,就是来看看,对了,孩子取名了么?”
剑圣孩子刚出生没多久,他就跟着郑凡去雪原了,从雪原回来,又去了一趟楚国,耽搁了孩子取名。
不过,孩子的大名本来就不急,这年头,十岁了也没大名的孩子也很常见,很多黔首的名字,是在需要官府造册和服徭役时才会取,有条件的,找个老秀才,没条件的,造册的书吏就顺手给你取了。
“叫念祖。”剑圣说道,“北先生帮忙取的。”
郑凡点点头,看来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日子,瞎子也很好地维系了邻里互助的关系。
“念祖,名字挺好。”郑凡伸了个懒腰,“以后,挣个爵位,也算光宗耀祖了。”
剑圣姓虞,是当年的晋国国姓。
“三句离不开爵位。”剑圣摇摇头,“当爹后,还是希望孩子平平安安的就足矣了。”
“你是你,孩子是孩子,你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加给孩子。”
“等你有了孩子再………”
剑圣又打住了。
“别觉得我俗气,我总不能说,希望孩子以后平平安安地混吃等死吧?”
“这才叫俗气。”
“可不,呵呵。”郑侯爷笑了,实在是这个时代的观念背景下,建功立业功名利禄才是正途,是康庄大道;
商贾的政治地位还会被刻意打压呢,做戏子那更是骂人的话。
当画家,歌唱家,舞蹈家……唉,都不好听。
“你没事儿么?”剑圣有些好奇地问道。
“我平日里在侯府到底忙不忙,别人不清楚,你还不清楚?”
“我是真没见过像你这般洒脱的。”
对权力如此下放,丝毫不担心自己被架空。
“我没兴趣过得那么累,像你这样,每天在家喂喂鸡,喂喂鸭,再带带娃,这日子,就挺好。”
“那你赶紧去生……”
郑凡看着剑圣,
剑圣又将话给收回去了。
郑侯爷略微有些失望,道:“老虞啊,要丫鬟不?”
“不用。”
“你看嫂子现在带孩子,你再来个体己人,说不得还能再给念祖要一个弟弟妹妹,孩子长大时也不孤单不是?”
剑圣忍不住了,
道;
“要生你自己去生。”
“哎哟,还真被你说着了,我家丽箐有了,你说这巧了不是!”
“………”剑圣。
“对了,差点忘了,我打算去街面上买点点心给她带回去尝尝,你知道的,女人有了身子后,嘴巴就容易刁。”
“奉新城的点心铺,不都是你侯府的产业?”
去自家铺子上买东西?
“不一样的,吃食归吃食,下面人带回来的吃食和自家男人亲自买回来的吃食,是不同的。”
剑圣很难理解郑凡这句话的逻辑。
“要不,陪着我去买点儿?”
剑圣摇摇头。
“不体验一下?”
“我买过东西。”
“可我怕刺客。”
“这里是奉新城,你是要去颖都买点心么?”
“嫂子,我和我虞哥出去给你买点儿点心,嫂子在家等着啊。”郑侯爷对着里屋喊道。
这话,屋子里正在奶孩子的女人听到了,可她真不知道该如何回平西侯爷的这句“嫂子”。
太生分了不好,太亲昵了又显得自己不知轻重,故而,干脆沉默。
“走着?”郑侯爷看着剑圣。
剑圣无奈,
拿起龙渊。
“真带剑啊?”
剑圣没回答,又拿起两个筐子,挑在了龙渊两端。
“可以。”郑侯爷点点头。
接下来,
郑侯爷就在剑圣的陪同下去逛街。
买了不少点心以及其他的一些零嘴吃食,前头一个筐子,放自家的,后头一个筐子,让剑圣拿回去。
剑圣就挑着担,跟着;
他算是明白过来了,这位侯爷,是特意到自己面前扬眉吐气的。
不过,剑圣也是为他高兴。
再看着四周熙熙攘攘极为热闹的街面,也为这里的百姓,感到高兴。
剑圣很享受这里的太平岁月,也喜欢这里人们的无冻馁之患,他早就对外头的“苦难”不感兴趣了,只求眼前的岁月静好可以继续维系下去。
维系到,
自己的儿子成年,
甚至维系到自己的孙子出现。
而这里的宁静,离不开平西侯府的存在,若是平西侯府能够像镇北侯府那般,一立百年,得庇护多少代人安居乐业于此啊。
郑侯爷逛完了,打算回家,从西前街回去。
剑圣挑着两箩筐东西,道:“吃不完的。”
“图个吉利。”
“你还是信这个了。”
郑侯爷笑道:“吉祥话谁不爱听?”
就在这时,
前面出现了一众人群的围观:
一个疯和尚,坐在一大片的葫芦前,高呼着:
“葫芦葫芦,多子多福嘞;葫芦葫芦,多子多福喽!”
人群中的郑侯爷停下了脚步。
这时,小和尚跑了回来,见师父这疯疯癫癫的样子,再看这满街丢出来的葫芦,小和尚也终于忍不住,手掐兰花指,用衣袖点着眼皮,“哭唧唧”起来,一副我见犹怜的姿态;
这徒弟,也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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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记起来,自己好像忘了件事。”郑侯爷开口道。
“什么事?”
“忘了自己好像答应过,给他们师徒俩建个庙的。”
“现在呢?”
郑侯爷笑了笑,
道:
“记起来了。”





魔临 第五百七十章 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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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城是晋东最大的一座城,毫不夸张地说,是整个晋东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中心;
每天,这里都会发生很多事;
但最近,有两件事,真真切切地影响到了奉新城百姓的生活。
一件事,
是侯爷下令,在奉新城城西,修建一座寺庙。
这绝对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这些年,伴随着平西侯爷的崛起,早就吸引了不少前来投奔的方外之人。
早期,这类人都被打发走了;
之后,这类人都被打包走了;
打包去了雪原传教。
现如今,侯爷下令修建寺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满足了奉新城百姓的精神生活需求,虽然真正信佛的其实不多,但愿意逢年过节地去拜拜的,绝对不少。
这是一件小事;
第二件事,是大事,其余波,甚至从奉新城为,向四周开始扩散,震荡了整个晋东。
侯府下令,开始清点标户。
年都过完了,还清点,其目的是什么,大家伙心里,已经隐约猜到了。
瞎子就曾说过,无论是以前的盛乐城还是之后的雪海关亦或者是现如今的奉新城,变的,是地盘,变的,是自家主上的爵位,但不变的,是这种伪装出各种各样的皮实则本质恒一的军民一体军事集团。
平西侯府,就是一个外表看似诸夏制度下的藩镇实则一个战争部落。
侯府下的铺子、作坊、学舍、医馆,各种产业,林林总总,当侯府掌握了一切,也就意味着,百姓们,也被一同地掌握起来,且这种掌握,还是相互的。
经历过乱世的百姓,面对这样子的生活时,会用自己雪亮的眼睛去看清楚,以及用自己的脚,坚定地去投票。
一个新兴的且蓬勃的军事集团,对外开拓进取和掠夺,是一种还未泯灭的本能。
已经过去了极为朴实无华的一年,大家伙其实都在盼着,也都在想着,更是在有些焦急地期待着。
现在,终于来了。
战争的动员,实则已经开始,经历了一年的艰苦再加上一年的积累,要说打一场国战,那是不可能的,但打一场规模可控的局部战争,各类库房里的储备,绝对是充足的。
侯府不是在打仗,就是在准备着打下一场仗,这中间,顺带让其治下百姓,过上其他地方百姓艳羡的安稳日子。
而战争的根本,还是人。
不是标户户口的百姓,开始打探消息,询问民夫的征用,自告奋勇,以期获得些许军功,得以带着家小,转为标户。
是标户的人家,男丁开始去跟伍长、什长去问,一层一层地往上问,乃至于最后都惊动到了总兵这一级。
看这风要打仗了不是?
用哪支兵马?调哪一路去?
不能让别人吃肉,我们连汤都喝不上啊?
这种由下向上的闻战则喜,迫使那些侯府下的统兵大将们,也不得不出动,甚至,宫望和公孙志更是以拜晚年为借口,请条例从驻地来到了奉新城侯府。
都想着打仗,都盼着打仗,都指望着靠打仗去分润功劳和实际上的好处。
打仗是要死人的道理,大家伙也都懂,但和预期收益比起来,值得拿命去搏一搏。
至于说万一要打败了的问题……
嘿,
还真没人去想过这一茬,至少,对于那些真正需要上战场搏命的人以及其家人而言,他们就没想过这种可能。
田无镜当初教导过郑凡,为将者的立身根本,不是爱兵如子、同吃同住,而是有资格有本事有信心带他们去打胜仗。
这也是当年靖南王就算自灭满门于朝野之中风评极差但在军中威望却极高的原因所在,施恩于下和高压驭下,那是庙堂和街口买卖人才会热衷做的事儿,军营里的丘八们就只认那一条。
也因此,
奉新城因为这件事,像是又在过第二个大年一样,变得热闹了起来。
连一向归家后就不问外事的平西侯爷,都不得不出面接见了几波将领以安抚人心。
……
“阿程,你说说吧。”
刚接见完将领的郑侯爷走入了侯府的签押房,房间内有一座大沙盘,不是三儿造的,三儿现在人醒了,但还没复原,但三儿这几年带出了不少能工巧匠,给他们确切地勘测,他们就能造出来。
此时,签押房里的人并不多。
郑侯爷进来后坐首座,
沙盘边的梁程拿着一把推杆,
瞎子和苟莫离分立左右。
陈道乐和何春来两位则充当着书记官,在旁边旁听。
人,是少,但制定一个大方略的作战计划,也用不了太多人,人多,反而会误事。
再者,一个梁程一个野人王,幸福感,已经溢出了。
“主上,属下觉得,此次动兵,当以练兵为主。”
这是直接确定了一个基调。
郑侯爷点点头,身为领导,补充了句废话:“但也得做好充分的准备。”
“主上英明。”
“好了,开门见山吧。”
“是,主上曾亲自去上谷郡查看过,那里,一马平川,我侯府铁骑出镇南关后,可一路向南,这之后的阻拦,就是渭河。
但渭河绵延,其实,楚人的渭河防线,在大兵团也就是国战之中,是可以起到很关键的作用,用以分割制衡我军,但在面对小规模的单点突袭时,莫说一条河,哪怕是一条大江,也绝不会是所谓的真正天堑。
望江如是,渭河,亦如是。”
苟莫离开口道;“听说前阵子主上去了渭河边一趟,吓坏了楚人,楚人渭河边的官府就发动治下百姓开始对入冬后结冻的河面拍冰。”
众人闻言,都笑了。
这是真事儿;
渭河以南的沿途诸多县的衙门,都安排了一个新的徭役,就是发动百姓们去砸冰面,以防止燕军趁着冬日河边结冰时直接南下。
郑侯爷喝了口茶,道:“这确实是年尧的风格。”
徭役,是百姓对官府的一种义务,也是百姓的一种负担,如果是修渠修路修宫殿以及打仗,那也就罢了,至少,能落个实际上的东西;
但这砸冰,有什么意义?
军事上的意义固然是有的,但为此,得承受多大的非议。
现如今,茶馆说书喜欢说两大类,也是听客们最爱听的两类,一类是江湖,一类,则是跌宕起伏的金戈铁马。
郑侯爷因为屡次被老田赶鸭子上架,千里奔袭都好多次了,就被评为当世善用奇兵第一人;
而年大将军,则有“年大王八”的绰号。
“属下的打算,先以一路兵马,迅速地过渭河,入楚地,尽量向南,不求战功,不求斩首,不求攻城略地,只求尽可能地去靠近楚人的新郢都,起打草惊蛇之用。
再以一路兵马,自另一个方向,出渭河后,顺着渭河,向西,依旧是不求战功,不求斩首,不求攻城略地,只求能够和屈培骆的势力接触上,最后,和范家接触上,打通这条线。
最后,以第三路兵马………”
苟莫离忽然开口道;“三路兵马?”
这是签押房议事,有什么问题,自然可以直接提出来,不必藏着掖着。
“是,这次,打算用三路兵马,第一路,由我亲自率领,两万骑。”
这是最危险的一路,向南深入楚国腹地后,只要一步错,就可能被数倍甚至是十数倍的楚军包围吞掉。
“第二路向北的,也是两万骑,我建议,可由金术可领兵。”
“这就四万骑出去了啊。”苟莫离掐着手指。
“是,但这两路,将会调动楚军的绝大部分骑兵。”梁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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