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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渣女配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美人
离歌没好气的瞟了他一眼,信心满满的说道:“放心吧,我运气可没有你那么背。可能开不出老坑冰种,但是至少里面也是有绿的。”
此时,围观的群众已经是里外三层了,听到了离歌的话,然后看他们的年龄又年轻的很,都是不以为然得很。
废话不多说,离歌直接让秋雨把自己手中的毛料交给玉工:“看你工艺纯熟,那剩下的你都由你来帮我们切吧,至于费用,我们不会少你一分的。”
玉工见她信誓旦旦的,也不禁对她们其他的毛料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到底是不是运气呢?还是年轻出状元?
“天啊?快看,快看,见绿了,见绿了!居然是紫罗兰。”原本等着看离歌笑话的人们顿时沸腾了。随着一颗鹅卵石那么大的紫罗兰映入他们眼中的时候,他们已经是傻眼了。
“红翡绿翠紫为贵”是爱玉之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紫罗兰翡翠亦称椿,它是翡翠中的一种特殊的品种,椿按颜色可将其分为高、中、低三档次,它们分为红春、紫春与蓝春,红春价值较高。而秋雨手中的紫罗兰从质地细、透明度很高,可是紫罗兰中的极品,丝毫不亚于青竹手中的老坑冰种。
邬荣璟本身也是懵懵的,他晕乎乎的摇晃到离歌的身旁,咋舌道:“臭丫头,听围观的人道起,我们这是‘一刀富’,而不是‘一刀穷’了,你这手气也太好了。”
离歌是懒得理会他,本来还担心自己许久没有碰这玩意儿了,手生了,这会儿也不怕了。一鼓作气,直接让“傻蛋”把他手中的毛料交给了玉工。
然而,这一次她好像没有前几次那么的好运气,玉工打磨并且小心的切割了挺深了,可是却迟迟不见绿。围观的群众一片唏嘘,无不再说“就知道是她是靠运气,要不然以她的年纪怎么可能那么厉害”,不过面对这样质疑而带着点鄙夷的声音,也有人帮离歌怼了回去。
“人家就靠个运气开出了两颗极品翡翠,你们整日在赌行中摸黑打滚的,也没见到能有这本事。”
“就是,你们这是什么心理呢?人家不见绿,幸灾乐祸的。”
……
离歌感激的看着那些帮她说话的人,其实她倒也没怎么在意那些不好的声音,不过有人站出来帮自己发声,感觉还是挺暖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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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着玉工手中迟迟不见绿的毛料,略有些失望。松花是翡翠内部的绿色在风化皮壳上残留的表现,是赌石的一种依据,一般来说也是有浓有淡,大小形状各异,越绿越鲜越佳。另外绿随癣走,有癣就有很大概率有绿。“傻蛋”手中的毛料上面遍布着丝形松花,皮壳上有卧癣,而卧癣不同于直癣,它一般只停留在皮壳上,不会吃色。所以离歌当时千挑万选选中了它,没想到居然没绿。
“真是不好意思,要不,我再送你一颗吧。”离歌有些不好意思,毕竟青竹和秋雨的都开出了绿,偏偏他的没有,说好给他作为酬劳的。
“漂亮的小姑子,你客气了,是我鲁莽撞到了你,带你来鸿胪算是将功补过,没事的。”南宫辰依旧是一副憨厚痴傻的模样,直摆手。
离歌正要说什么,突然余光中瞟到的异样让她猛地噤了声,连忙朝那打磨得只剩下一半的毛料蹲下了身子,然后在邬荣璟的人狐疑的目光中,她赶忙让玉工帮她往毛料的一处进行切割。
玉工并没有说什么,知道很多赌石的人都不愿接受自己的毛料是一颗废石,对于离歌的坚持,他秉着认真的态度继续帮她进行了切割。
不想这一刀切下去,居然窥见了云雾,玉工一惊,抬首朝离歌看去,戏谑的说道:“小姑子,看来你又猜对了。”
离歌自己也欢喜不已,看着从玉工手中慢慢剥离出来的翡翠,嘴巴都忘记合上了。竟然是一颗血玉。
此时卖毛料给他们的老板刚好闲着,过来瞄了一眼,顿时被那血玉种给惊艳到了。尽管那个头很小,只有一个鸟蛋般大小,但是价值也是不可估量了。
“天啊,居然是万年血玉。”老板也是半个行家,经过他手出去的翡翠不下千万,一眼便认出了那是极其罕见的万年血玉,其色泽娇艳欲滴,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要滴出血来。





我成了渣女配 第三百八十三章 巷道冤魂
众人也是唏嘘不已,要知道,千年血玉已经是极品中的极品,何况是万年血玉。近十几年年来,关于万年血玉,大家都是只闻其声,未见其形过。在此之前,万年血玉曾出自过慕容家之手,老板刚好有幸目睹过,所以认得。相较于千年血玉,万年血玉的色泽更艳,而且色泽很透,在阳光下澄清莹润。
“小姑子,不知道你们来自哪户赌行世家?”老板可不似一些人那样带着有色的眼睛看人,赌行虽然讲究运气,但是如果没有一定得知识和经验,根本不可能一连三颗毛料都能见绿,何况开出来的还是极品翡翠,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离歌朝他哑然一笑,说道:“个人好爱,再加上点小运气罢了。”
老板是个明眼人,知道她并不愿多说,也没有再追问,目光落在了她怀中的那一块被众多赌石者丢弃的废料,满怀期冀的说道:“小姑子真是谦逊了,只是老夫有一事不明,不知当说不当说?”
“老板你是好奇这块毛料吧。”此时人们的情绪高涨,离歌连着三颗毛料见绿,很多人从开始的质疑纷纷对其改观,离歌没有忽略掉他们对自己手中最后一块毛料的好奇之声。甚至有人都开始下赌了,所以不用老板明说,看他的目光,她也知道他也是想要看看会不会又是一个奇迹的发生。
“其实,这块毛料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里面有绿,只是见它上面的纹路清奇,宛如一副精致的图画,个人喜爱所以便买下来罢了。”说着,离歌把那毛料递给了老板,老板细细看去,这才发现,泥土摸去后,那毛料本身确实像是被印上了一副水墨画。
“原来如此啊!”老板没有想到离歌竟然是这样的理由买下的这可废料,不由哑然失笑,不过还是不愿意放弃,“只是,小姑子有没有想过切割出来看一看,今天彩头正盛,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毕竟赌行好久没有这么激动人心的时刻了。
离歌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毛料,然后摇了摇头:“这个……其实我更喜欢它本身的价值,谢谢老板吉言了。”
老板闻言,也没有再说什么,笑着朝他们示意了一下,说以后要是有需要,欢迎来他们这里。
离歌谢过了老板,便拉着晕晕然的青竹还有秋雨辗转下一地方了,几个人东瞅瞅西瞄瞄,心情好得不得了。
反倒是邬荣璟,本来他也同大多数的人一样以为离歌是靠运气,但是现在却不得不正视这一个问题,那就是地处深宫的她又怎么会懂得这些东西?就算她之前喜爱玉石,但是能有如此高的造诣,会是偶然吗?
与此同时,怀中揣着那一颗万年血玉的南宫辰也是一脸深思,眉目低垂的跟在他们身后,脑海中都是浮浮沉沉的闪着刚才发生的事情。
正在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尖叫声。离歌、青竹和秋雨面面相觑,如果他们没有听错的话,好像是那边发生命案了。
“走,我们过去看看!”离歌现在听到命案格外的敏感,只因为这段时间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就是各种命案。
他们过去的时候,那边已经围满了人,由于是玉石交易市场,附近有维护秩序的衙役,听到消息,很便走了过来。在他们维护现场的时候,离歌匆匆瞟到了一个麻袋,整个袋子湿漉漉的,一阵阵恶臭从那边传来。
发现现场的是一名比较年老的老者,今日是初三了,鸿胪的玉石赌行已经举行了第三天了,这里的垃圾不少,而发现尸体的地方正是在垃圾集中区的这一块幽暗的巷道区里面。
衙役正在询问老者具体情况,老者此时正抽着旱烟,以来平静自己的心情。离歌站的不远,刚好听到了老者的叙述声。
老者叫朱建,是这带的农民,今日会来到鸿胪是为了“淘金”的,所谓的淘金就是在垃圾堆里面把那些被丢弃的毛料拿出来,用于堆砌自己羊舍的。正当他翻找到北边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麻袋。
他还没走进,便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腐味,老者以为是吃食腐烂,还低估着这些个老板们吃的东西太奢侈了,扔了这么满满一大袋,在这闷热的天里,臭气熏天的,真是造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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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嘀咕着,老者正要离去,却窥见那麻袋下面有好多的废弃毛料,便捏着鼻子走了过去,想要把那麻袋拖走,不想一提,竟然重得很。
“哟,还挺重的。”老者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费劲儿的直起腰,为了省劲儿,他决定拖着。不想刚拖到一半的时候,他一个不经意的回头,竟然看到那拖过的地上隐约印着一条绿油油的痕迹。
“这都腐烂了呢,真是恶心哦!”老者捏着自己的鼻子,实在被熏得受不了了,心想着要不就丢着好了,自己赶紧把那废弃的碎毛料给弄出去,然后出去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要不然一会儿得熏死哟!
嘀嘀咕咕中,老者丢开了手中的麻袋,嫌恶的避开了那麻袋往废弃的碎毛料走去。不想麻袋在他的拖拽中,扎在那口上的绳子松了,一阵风吹过,麻袋的口子敞开了些许。
与此同时,不知道谁家的狗突然冲了过来,用力的撕咬着巴拉下来的袋口,老者捂着口鼻,看着眼前大快朵颐的两条小狗,说道:“这么臭,你们居然还能咬得下去,看来是饿坏了都。”
在小狗的撕扯中,麻袋破了,很快,它从麻袋里面扒拉出了一条被褥。老者愣了一下,因为他一直以为那麻袋里面是装着那些个奢侈老板吃剩下的食物,所以才会发出阵阵恶臭味,但是没想到里面居然是一条被褥。
“怎么有一条床褥在里面,总不能还用床褥来包裹吃不完的食物吧?谁家那么奢侈!”老者瞪大了眼睛,起了疑心。
随着床单被小狗扒开,一直赤裸的人脚“吧嗒~”的砸到了那地上,吓得老者一个哆嗦,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然后连滚带爬的冲了出来,而那小狗也被他吓跑了。




我成了渣女配 第三百八十四章 巨人观
此时,老者显然已经镇定了不少,离歌随着他的手指,在垃圾堆的不远处看到了他的牛车,上面已经堆了好些切割多的废弃毛料。
在询问的过程中,附近的府衙捕快携着仵作匆忙赶了过来,由于是开放性的场所,他们原本想要扣押在场的所有人,但是发现工作量太大了,最终无疾而终。
大致了解了一下情况后,仵作便二话不说往那藏尸的麻袋走去,然而,那股尸腐味太重了,熏得他几乎都睁不开眼睛,整个袋子湿漉漉的,据悉那是尸体形成的腐败液体把它完全浸湿的缘故,而老者所谓那拖拽过程中绿油油的油腻痕迹正是腐败液体。
袋口露出的床褥一角,也是湿漉漉的,灰色的床单上已经被腐败液体浸透,呈现出幽绿幽绿的颜色。
从麻袋的形状和饱和度来看,这个袋子里面装的应该是一具完整的孩童尸体。袋口已经爬满了苍蝇,一名捕快忍着恶心挥舞着手中的陈旧的蒲扇,努力的赶着苍蝇,露出了袋口耷拉出来的雪白的人脚。
“奇了怪了,从这脚上看来,尸体应该还挺好的,并没有腐败才对,为什么味道那么大,还有腐败液体呢?”离歌嘀咕道。
此时,青竹已经是受不了,干呕着移到了一旁,刚才卖毛料给他们的老板见此,好心的让她到自己的店里休息一下,以免动了胎气。
离歌见此,赶忙丢开了脑海中的疑惑,和秋雨搀扶着她谢过老板便要离开案发现场,然而,刚走出几步,身后便传来了捕快不是很友善的声音。
“哎呀,仵作,你这是行不行啊,这刚凑过去就吐,凑过去就吐的。”
微微回首,只见捕快远远的站在麻袋的旁边,只有身为仵作的中年男子捂着鼻子艰难的往麻袋逼近,根本没有人肯给他搭把手。
离歌挑眉,不由腹诽道,又是一群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不干实事的人,就会压榨职位比自己低下的人。
“我来帮你吧。”正在这时,一身简朴的“傻蛋”不惧脏乱站了出来。
“你是谁?这里可不是谁都能进来的,别妨碍公务!”捕快闻言,一把拦住了“傻蛋”,凶神恶煞的说道。
“荣璟,你和秋雨先带青竹去休憩,我还有事。”离歌朝他们示意了一下,转身便折了回去。邬荣璟见此,只能把青竹先送到了老板的店面里面。
眼看着“傻蛋”被推搡着,离歌大步流星走了过去,低喝道:“谁敢动一下,本宫乃是皇后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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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离歌拿出了腰间的可以证实自己身份的令牌,那是楚煜给自己的,说是见此令牌如见他,让她拿着以备不急之需。本来她还嫌麻烦,放在身上碍地儿,没想到这会儿就派上用场了。
在场的人听到了她的话,均是愣了一下,为首的捕快看清了她手中的令牌,“哗~”的跪倒在地,微颤颤的说道:“皇……皇后娘娘,卑职眼挫,没能认出你来,请……恕罪!”
围观的群众见此,也是惊诧不已,赶忙行跪拜礼。其中,当属老板最为惊讶,谁能想到眼前这个对赌行有着非同一般成就的小姑子竟然是近段时间民间传得沸沸扬扬的妖女皇后。
离歌目光所及,似乎连“傻蛋”也被自己的身份给吓住了。她歉意一笑,心想着,他果然还是没有认出自己。不过也难怪,她都把自己额头上象征着自己身份的彼岸花胎记给遮盖住了,他虽然在尸检上有出彩的能力,但是似乎真的傻傻的,认不出自己也不奇怪。
“起来吧,本宫也只是偶进此处,这是‘傻蛋’,略懂尸检,既然你们仵作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让他负责打下手好了。眼下太阳快西下了,再不做事,一会儿黑灯瞎火的,啥也做不了。”离歌也不罗嗦,抬首望了一下已经西斜的太阳公公,目光沉重的看向那边的麻袋。
“傻蛋”南宫辰见到离歌折回,低垂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流光。如果要是看到了这一幕,估计会懊悔不已,因为她已经徘徊在了他的计划边缘。
捕快们此时哪里还敢有半句声音,赶忙给他们放行。在场唯一的仵作见有人可以搭把手,不由感激的朝一脸憨厚模样的“傻蛋”露出了善意的笑容。
“那就麻烦这位小伙子了。”
古代的尸检条件没有现代那么好,根本就没有固定给仵作们解剖的地方,大多数他们都是直接在衙门停尸房里面工作,还有就是直接在命案现场直接进行解剖。
当仵作和“傻蛋”把尸体从麻袋床褥取出来,并掀开了覆盖在尸体上的床褥时,现场好多人都捂着嘴巴跑到了墙角边吐了。离歌自己本身都被吓了一大跳,肚子里也是一阵翻滚。
“怎么会腐败成这个样子?这腐败情况,少说也抛尸有一个把月了吧,都成巨人观了。”饶是见过了形形色色命案,从事尸检行有三十余载的仵作先生也是吓得不轻。
眼前的尸体完全出乎大家的预料,谁都没有想到,在那一只白净的脚丫后面,居然是一副如此骇人的尸腐情况。死者是一名看着十几岁的男孩子,由于身材孱弱,皮下组织薄,所以经过腐败,已经暴露出了白骨。
一眼望去,整个面部有一半已经白骨化,剩下的半个头皮软塌塌的覆盖在他的头部上。尸体的左右侧肋骨部分也暴露出了肋骨,透过肋骨间隙,还能看到红森森的内脏。四肢腐败得也很严重,几乎都已经呈现出墨绿色的改变。双手以及右足的表皮也已经将近脱落,露出了百绿相间的皮下组织。
“时间上应该不对,虽然尸体的各个地方都已经严重腐败,可是,”“傻蛋”指了指尸体的左足,“他的左足却还很好,根本没有腐败的痕迹。”
仵作顺着“傻蛋”的手指,这才想起自己差点忽略了这一点,看着分界线很是明显的左足,他很是苦恼的说道:“奇了怪了,为什么只有左脚没有腐败呢?”
在他们面前的尸体几乎都被蛆虫覆盖了,苍蝇更是流连不去,在场的捕快还有衙役们都费力的在驱赶着那些苍蝇。看着尸体上有规律地蠕动的蛆虫,距离如果稍远一点,仿佛是尸体在动一般,这个情景让离歌不禁想到从商场高楼往下俯瞰底下攒动的人头时的画面,她不见一个哆嗦,想着估计以后自己再也不敢站在高处欣赏人流了。




我成了渣女配 第三百八十五章 解剖
南宫辰忍着呕吐的欲望,细细的查看了一下尸体的左足,只见尸体的左脚从踝部上方五寸的位置开始,腐败程度出现了明显的偏差。踝上腐败严重,和尸体其余部位的腐败程度相符。踝下则是一纸新鲜的尸体的脚。这个腐败城府的偏差之间,形成了一道笔直的分界线。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差异呢?”南宫辰低喃道。
“会不会是尸体穿了鞋子的缘故?”仵作疑惑道,但是说完,他自己又摇了摇头,否认了自己的看法,“应该不是,因为在尸体的周围并未看到他的鞋子,而且就算是穿了鞋子,也不会形成这样的鲜明的分割线,顶多是渐变色才对。”
“是的,从蛆虫的长度来说,尸体应该有五天以上的时间了,只是,为何会有这么多的量,有点奇怪啊。尸体是被床褥包裹着的,外面还套着一层麻袋,袋口又封起来了,这么严密的包裹下,苍蝇根本无法钻进。既然苍蝇进不出,为什么会下这么多的蛆虫卵呢?生出那么多的蛆虫呢?”
“是的,本该不会有这么多的蛆虫的,”仵作接了南宫辰的话,也是疑惑不已。
“我想,你们应该结合一下腐败分界线和这些不应该存在的蛆虫来看事情。”离歌不懂尸检,不过听了半天,也算是大致听出了重点。
有些时候,正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仵作还有南宫辰听到了离歌的话,脑海中都是有什么东西闪过了一下,但是还没来得及抓住。
“这个问题咱们得先放一放,先尸检吧,时间不早了。”仵作到底是老练,知道一味的钻进这个问题里面,今天他们铁定完成不了任务,当务之急,还是尸检最重要,至于其他问题,只能稍后再联系起来,说不定会有意外的发现。
“可是,这么多蛆虫,我们要如何下手?”南宫辰低垂的眉眼中满是黑沉,面对眼前这一具严重腐败的尸体,他脑海中迟迟有个问题迟迟没有想通。而要说为何身为南岳国新君的他会懂得尸检,并且在这一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和知识,那还得从他年幼的讲起。
南宫辰乃是南岳国的第一位皇子,但是由于其母妃乃是一名奴婢,他的出生并是万受瞩目的,而其母妃由于无权无势,生下他没多久便在后宫的勾心斗角中含恨而终了。还在嗷嗷待哺的他则被他母妃青梅竹马的一位公公偷偷的送出了宫,流落到了一名仵作的家中。十八年后,他的身世才逐渐浮出水面,为了复仇,他辗转回到了南岳国的京都,并在机缘巧合下被当朝的太子相中,在太子府中万千的贤能异士中脱颖而出。最后五年中,慢慢崛起,取而代之,改写了南岳国的历史。
所以,十八年前,南宫辰也就是当时仵作家的“傻蛋”也是一名仵作,为了几两碎银,在那些各种各样死亡的尸体中徘徊,长达十年之久。早前在雪翊宫的时候,他其实并未说谎,他在那个小村落中,确实是很出名的仵作,小小年纪,已经是扬名百里,当时附近很多县衙碰到棘手的命案,都会不辞辛劳来请他过去帮忙破案,经过他手的,就还没有破不了的案件。
不过,这一切都随着“傻蛋”的消失,南宫辰的出现,这些陈年往事埋没在了时间的尘埃里。
“我想,如果能弄到碗啊,或者是一些勺子,你们可以把她们舀出来。”你捏着自己的鼻子,闷着声音沉吟道。
“皇后娘娘这个注意不错。”仵作闻言,会心一笑,那些捕快和衙役们则赶忙去各个老板那里讨碗。不多时,便满载而归了。
离歌可见不得他们站在旁边看热闹,扫了一眼太阳,直接低喝一声,让他们戴好手套上前帮忙。
“皇后娘娘……”那些捕快闻言,一脸惊恐状。
然而被离歌一记眼神杀给扼杀了:“别废话,也不看看什么时候了,臭嘛臭了,早点弄好,早点结束。”
人多好办事,尽管那些个高壮的捕快哥们每舀一碗就吐半天,但是还是大大减少了很多时间。当邬荣璟再折回来的时候,仵作和南宫辰已经开始解剖尸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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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全身赤裸,他们先检查了他的生殖器,然后发现死者只有一侧睾丸,这对于寻找尸源可谓是一个很有利的依据。
果然,不多时,负责在附近寻找尸源的捕快便带来了两名男女,看衣着,家境应该还算殷氏。通过确认,死者正是他们的十二岁独子,郝亮。
“老天爷,怎么会是郝亮呢,我的儿啊!到底是哪个王八蛋这么狠心,有什么仇冲我们两老来啊,为什么要伤害我的儿!天杀的!天杀的!”郝亮的母亲,一身雍容华贵的倒在丈夫的怀中,,哭得不能自己,几乎昏厥过去。
离歌看着,不禁有些动容,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怜天下父母心,只可惜了那么一条年幼而鲜活的生命。联想到自己先前被牵连进去的命案,她此时有了另一份感受。那死去的三人中,或许,她们的父母都还在家中等着她们,或翘首以盼,可是却天人永隔了。
“死者生前遭过性/侵害。”正当离歌看着那两夫妻陷入深思的时候,那边突然传来了“傻蛋”的声。
离歌一惊,“噌~”的转首朝“傻蛋”身上看了过去。性/侵害,这么小的小孩,还是一个男孩,那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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