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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重生1990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镔铁
住哪里呢?
之前是五星级的大酒店希尔顿,现在临时跑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唐人街来,住哪里才安全呢?
宋志超带着金九和牛雄沿着唐人街走了一段路,然后目光就被一个招牌给吸引住了,只见那招牌写在一只巨大的红灯笼上,上面就三个大字---中华楼!





逆转重生1990 475【中华英雄】
在香港,曾经有不很火的漫画叫做《中华英雄》。
这部漫画是由香港著名漫画大师马荣成执笔,曾经在香港漫画出版史上创下了一期销售20万本的佳绩,以一本香港漫画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成绩。
因为漫画火爆,于是香港亚洲电视台趁机推电视连续剧,分别为1990年的《中华英雄》和1991年的《中华英雄之中华傲诀》。而在这里两部戏中,男主角华英雄所栖身的地方就是“中华楼”!
虽然不是香港人,不怎么看香港漫画,但前世的时候宋志超却超喜欢香港亚视的电视剧,像《霍元甲》,《秦始皇》什么的,当然也包括这部《中华英雄》。
对于宋志超来说,在这部戏中“中华楼”简直就是正义之士,也是中国英雄们所栖身的大本营,因此一看见这三个字,就忍不住有很强烈的“亲切感”,感觉浑身的热血都沸腾起来。
当然,这只不过是一两秒的事儿,很快,宋志超就冷静下来,然后指着“中华楼”对金九和牛雄说:“今晚我们就住这里。”
……
走入中华楼,宋志超这才知道,其实这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中档旅馆,没有自己所幻想的那么神秘---人,总是会被一些会议羁绊和影响的。
负责登记的是一名华裔女孩,留着美国黑人那种爆炸头,画着浓重的黑色眼影,鼻子上还打着鼻环,嘴里嚼着泡泡糖,塞着耳机,一边听歌,随着歌曲节奏点着头,一边拿着圆珠笔,在登记簿上面帮宋志超他们登记。
登记完毕,爆炸头女孩取了三把钥匙丢给他们,看了一眼宋志超,似乎觉得这男的挺帅的,再看一眼凶神恶煞般的金九和牛雄,却也不怕,反而冲他们说:“这是房间钥匙---要不要小姐?黑妹,金丝猫,还有本地货,都可以!”
宋志超就摇了摇头。
爆炸头女孩还不放过,又说:“很乖的,做什么都可以,按摩,马杀鸡---做那事儿也行,这里是美国,很开放的!”
宋志超还是摇头。
爆炸头不死心,盯着宋志超道:“出来玩就放开一点,开心足以重要,花不了你们几个钱!”说着啪,吹破了泡泡糖。
宋志超懒得理她,抄了钥匙就上楼梯。
“切,有什么了不起!不要以为自己长得帅就这么拽!”爆炸头冲宋志超的背影竖起中指。
回头,却见金九瞪她一眼,嘴里威胁道:“管好你的嘴巴!”模样凶厉。
吓得爆炸头一哆嗦。
金九收回目光,也跟着宋志超屁股后头上楼了。
这时牛雄凑到前台,爆炸头还以为他也要训斥自己,没想到牛雄龇牙咧嘴,涎脸道:“金丝猫,几多钱?”
……
中档旅馆不同于高档酒店,不管是环境,还是房间的设施都是一般般,尤其洗浴室,看到黄斑和污垢,对于洁癖的宋志超来说,只能大皱眉头。
幸好,只是在这里住一宿,要不然宋志超真都很难再在这里待下去。
随便洗漱了一下,上了床,刚取出一本书准备翻看两页,敲门声响起。
宋志超以为是金九或者牛雄,就穿了拖鞋下床,然后走过去开门。
啪,一个大的泡泡在他面前爆破,破了的泡泡糖后面,是爆炸头女孩画着浓妆的脸。
爆炸头歪着身体,依靠在门旁,一只手把玩自己额角头发,一双画着黑色眼影的眼睛望着宋志超说道:“突然忘了告诉你,我们这里晚上经常有鬼佬查房,不过不用怕的,你要是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现在就告诉我知,只需要一百美金我就帮你搞定,绝不会让他们骚扰你。”说完就笑眯眯地搓着手指头,那意思很明显,掏钱来。
宋志超是什么人,这种伎俩常见,一般都是旅馆和那些警察串通好,针对一些可疑的旅客进行敲诈勒索。
很明显,眼前这个女孩虽然岁数不大,却是老手了,估计是看金九和牛雄两人模样凶恶,不像好人,所以就直接过来敲诈,希望宋志超听话一些,乖乖交钱。
宋志超虽然知道这是旅馆和警察串通好的演双簧的把戏,不过也懒得和她做什么争执,于是就说稍等一下,会身过去,从衣架上取了衣服,掏出钱包,取钱。
爆炸头女孩就好奇地对着宋志超的行李打量着,嘴里说道:“你们从香港来这里做什么?”
宋志超:“做生意。”取了钱过来,递给女孩。
女孩嘻嘻一笑,问宋志超:“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呀?这钱不是我一个人拿的,要给那些鬼佬的,花钱消灾,你懂的!”
宋志超笑了笑,“只要不让那些鬼佬打搅我就行,我想睡个好觉。”
“ok!”女孩做了一个ok手势,看在你这么爽利的份上,我是不会让他们查你的---不过你的两个同伴?”
“他们不会给你钱的,他们都是脾气很硬的人。”
“你不会替他们给吗?”
“让他们吃点苦也好!”宋志超啪地一声,关了门。
女孩:“……”
觉得这个帅气的客人很有性格。
当天晚上,十二点钟的时候,果然警察查房。
几乎和香港的差不多,三四个美国警察全副武装地来旅馆查看旅客的身份证明,看见可疑的,还要检查和搜身。
宋志超之前交付的一百美金起了作用,警察从他房间路过,没有敲门,也没有查看。
至于金九和牛雄,和宋志超猜的一样,金九虽然性子也很硬朗,但多少知道好歹,分得清楚形势,知道这里是美国,是洛杉矶,大丈夫能屈能伸,所以在警察临检的时候就又补交了“检查费”一百美金,然后那些鬼佬们就笑嘻嘻地放过了他。
至于牛雄,他宁可拿出一百美金打炮,玩完金丝猫,也不愿意便宜这帮鬼佬,让他们敲诈走,所以结果是他在和金丝猫玩吃棒棒糖的时候,警察突然闯入,然后他的房间被翻了一个底朝天,快折腾了一夜,搞得牛雄灰头灰脸,大骂这些美国佬没人权,是资本主义渣滓!




逆转重生1990 476【洪门】
次日---
宋志超从美梦中睡醒,伸伸懒腰,扫了一眼窗外明媚的阳光,这才记起自己身在美国。
起身,刷牙,洗脸。
像这种中档旅馆一般都配有小型的餐厅。
宋志超就按照路线到了早餐厅。
金九早在那里候着他,只是没见牛雄。问起来,宋志超才知道昨晚牛雄因为那种事儿,差点和美国差佬干起来,大吵大闹,折腾了一夜,估计这会儿还在床上补觉。
宋志超听完,就笑笑,没做回应。
对于他来说,牛熊这个人什么都好,可是野性还没被磨平,很多时候容易吃亏,昨晚宋志超所以放着没管,就是要磨一磨他。
餐厅的饭菜很简单,毕竟这饭菜的钱是包含在住宿费上,像这样的旅馆是不会给他们吃大鱼大肉的,也就是简单地稀粥,三个小凉菜,以及面点,都是中式的,味道还算可以。
吃完早餐,宋志超让金九去自己的房间,然后把一封信递给他,告诉他,把这封信呈递给唐人街中华总会的大佬洪森。叮嘱金九,务必要亲自交给洪森。
金九点头答应,随即就去办事儿了。
过了差不多半小时,牛雄这才黑着眼圈从楼上下来。
来到餐厅,看见宋志超,牛雄显得很不好意思。
宋志超也没说什么,只是把餐盘朝他推了推,说了句:“食饭!”
……
简单地用过早餐,宋志超就离开餐厅,再次回房间等消息。对于他来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利用总华商会的“名头”,要知道,自己才加盟香港那边的商会不久。
实际上,香港总华商会和美国洛杉矶总华商会,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商会都是有联系的,准确地说,这叫做“同气连枝”,大家都是华人,出来混当然要互相帮忙。
不过这次宋志超其实也没太大的把握,因为这个洪森可不是一般人,表面上是洛杉矶总华商会的主席,实际上更是美国洛杉矶洪门的扛把子,也就是龙头!
洪门,什么是洪门?
如果看过金庸《鹿鼎记》的话就会知道,洪门其实就是韦小宝的师傅“陈近南”创办和发展的“天地会”,对内称为天地会,对外就叫做“洪门”,是一个大名鼎鼎的反清复明组织。
因此,从清朝开始,洪门就是一个反对政府的地下组织,到了近代,日本侵华时期,洪门更是组织很多华人华商捐款捐物,一起抵抗外辱。因此可以说,海外洪门其实是一个爱国组织,他们的宗旨就是:爱国家,爱民族,抵御外来侵略。
当然,因为洪门势力庞大,旗下又有很多小的帮派依附洪门,难免会良莠不齐,因此也有一些作奸犯科的组织,在外面败坏洪门声誉,使得近代洪门的名声被这些人玷污不少。
此时宋志超希望结交的这位洪门大佬洪森,可是大有来历,不说他祖上就是洪门骨干,号称“一门三老”---他老爸,他老爷,也全都是洛杉矶洪门的总舵主,扛把子,而他本身更进一步,经商,从政,还有开办华人学校,创办华人工会等等,可以说在洛杉矶尤其华人中间影响极大。
宋志超之所以会找洪森帮忙,源于前世他和洪森家族,准确地说和洪森的孙女洪雪梨有过一段孽缘。
前世的时候,有一次宋志超去美国开拓商业市场,偶尔中在一次致公会举办的慈善募捐大会中,因为捐款一千万美金,从而结交了洛杉矶洪门大佬洪森,也认识了洪森的儿子“洪约翰”,以及他的孙女“洪雪梨”。
那是一个很盛大的舞会,宋志超在舞会中回头惊鸿一瞥,就看见了端着美酒,犹如仙女临凡的洪雪梨。
一般来说,身在国外的华裔,不管模样再怎么漂亮,性格和气质也应该是鬼佬那种,因此才会有那么多的abc,可是宋志超却从洪雪梨身上感受到了一种不同---聪慧,漂亮,高雅,还有那种很多女孩缺乏的坚毅。准确地说,那时候的洪雪梨,简直就是未来盗墓《鬼吹灯》中的雪梨杨,浑身散发着一种独特的神秘魅力。
原本,不出意外的话,宋志超甚至可能会娶了洪雪梨,让她成为自己一生的妻子,可是一次大型竞投中,身为宋志超女友的雪莉杨,却瞒着宋志超,和美国一家公司达成协议,出卖了宋志超竞投的底价,使得宋志超折戟美利坚,铩羽而归。
也正要因为那次失败,让宋志超元气大伤,也使得他和洪雪梨之间的感情发生了裂痕,再也无法补救。不久之后,宋志超联合中国大陆一干大佬,再次杀向美利坚,通过纵横合谋,直接把那个抢走自己竞投项目的美国公司给灭掉。
当那家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的时候,洪雪梨没想到宋志超会突然出现,并且成为了那家公司的新主人。这才明白,原来收购这家公司的人,就是宋志超。
宋志超得意洋洋,那一刻他见到了洪雪梨的惊诧,失落,还有难以置信。宋志超大摇大摆,在会议中对洪雪梨尽番奚落,享受报复带来的快感。
洪雪梨黯然神伤,在会议中当场离去,只留下一个伤感的背影。
宋志超一向铁石心肠,对洪雪梨也并不感到有什么抱歉,反而认为这是她应得的报应。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过了很久宋志超才知道,当初洪雪梨之所以背叛自己,其中有不得已的苦衷。至于是什么苦衷,宋志超一直都没有查到。只是夜黑人静的时候,每次想起这段情缘,宋志超都会暗自神伤。
只是此时,没想到这一世,自己会再次来到美国,并且不得不见洪森老人家。
那么如果真的见到了洪森,会不会见到洪约翰?又会不会见到他的女儿洪雪梨?
前世那个神秘而美丽的女子,如今又是什么样子,她认得出自己吗?
不,怎么会呢。
也许现在的她还只是个孩子,而自己呢---宋志超摸摸自己的脸,却已经二十岁了,禁不住感叹: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洪雪梨,现在你会是什么样子?




逆转重生1990 477【洪爷】
洛杉矶唐人街,总华商会---
金九打车来到这里,此刻身在商会中,打量四周,怎么也感觉这个商会有些“不正经”。
一般来说,商会嘛,都应该是具有很浓重的商业气息,再不济,也应该是搞得很文化,很文雅,摆个财神爷什么的,这里倒好,没财神爷不说,代替财神爷的却是一个一米多高的大关公。
没错,眼前的这个商会更像是香港黑帮电影中的那种香堂。
四周虽然也是雕栏画壁,古色古香,但那一支支很有视觉冲击力的洪门旗帜,出卖了这里高雅的氛围。
旗帜是那种三角形的,有红色和黄色两种,红色上面写着斗大的“忠”,黄色旗帜上面写着斗大的“义”,然后在两排旗帜后面,就是这座触目惊心,令人胆战的关公像。
红色檀木雕琢而成,关二哥一只手提着青龙偃月刀,另一只手捋着胡须,模样不怒自威。
而在他背后高处,则悬挂着一个巨大的牌匾,上面写着“忠义千秋”四个大字。
我擦,这里到底是商会,还是香堂呀?
金九暗自咋舌。
周围,两名明显是小弟,或者说跟班的男子守候在旁边,其中一人是引领金九进来的,另外一人刚刚去里面通报完。两人都表情严肃,很有做门神的潜质。
就在金九打量四周的时候,一个真正的门神,准确地说,一个身穿西装的魁梧男子从香堂(商会)里面走了出来,看了一眼金九,问道:“就是你要见洪爷?”
金九见此,就知道对方是主事的人儿,忙说:“是啊,我是奉命前来,我们宋老板想要约见洪爷---诺,这是我们宋老板给洪爷写的信。”
魁梧男子看了一眼那封信,说:“给我,你走吧!”说完,魁梧男子就伸手去拿那封信。
原以为这样说,金九就会乖乖把信交给自己,然后转身离开。
可是金九却说:“对不起,我们宋老板交代了,这封信必须要亲自送到洪爷手里。”
魁梧男子夺着信,金九抓着不丢。
两人角力。
金九怕对方把信扯破,于是就用手去擒拿对方的手腕,想要让他松开。
见金九出手,魁梧男子冷哼一声,“找死!”
抓着信封的手一松,与此同时,魁梧男子一脚踢向金九膝盖,“跪下!”
金九的手刚擒住对方的手腕,就发觉对方一脚踹来,顾不了许多,忙把手松开。
魁梧男子冷笑:“废柴!”
再看他突然收脚,反而一拳朝金九脸上打去。
原来,脚踹那一招,竟然是虚招,这一拳才是真的。
金九不防,但觉铁拳砸在脸上,一阵疼痛。
没等金九反击,对方又是一通铁拳,蓬蓬蓬,朝着金九的肩膀,胸口,还有腹部猛砸,短短几秒钟,竟然砸出了十几拳。
金九这才明白,今天自己遇到了高手,单看对方打拳的手法,稳狠准,最终要的是根本不给自己反击的机会。
最后一拳,蓬地一声,魁梧男子一拳打在了金九的额头上。
金九晃悠了一下,跪倒在地上,手中紧紧抓住的书信,也掉落在了地上。
旁边,一直纹丝不动的两个把门男子脸上露出一丝嘲笑,对于魁梧男子战胜金九早在预料之中。
“这一下你服了吧---还从来没有人敢不服我洪英的!”魁梧男子弄一下脖子,活动了一下拳头,冲金九冷笑道。
说完,洪英弯腰去捡起那封信。
可是---
啪地一声,金九却再次用手抓住了那封信,死死地按在地上,抬起鼻青脸肿的脸,嘴里流着血,对洪英说:“宋老板讲……这封信必须要……亲自交给他!”
洪英皱眉,似乎没想到这个光头佬这么难缠,自己已经警告他,却还这么不知死活。
洪英直起身子,背着手,嘴角裂开,露出一丝嘲笑,“看起来,你是把我说的话当成放屁了。”
说完扬起膝盖就朝金九的脸门撞去。
这一膝撞十分凌厉,倘若撞实,金九非破相不可。
就在魁梧男子自以为金九躲不过去的时候,金九忽然狞笑一下,不躲不闪,竟然扬起光头朝着洪英的膝盖撞去。
铁头对铁膝!
蓬地一声!
洪英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光头会如此强悍,只觉得膝盖隐隐作疼,竟然被撞得膝盖骨差点裂开。此时,洪英才知道,从一开始自己可能就低估了这个貌似不起眼的光头佬。
金九是什么人?
大陆那边出来的凶人。
虽然不像洪英这种打小练拳,受过正统的格斗训练,但金九的经验和招式都是从生死中积累出来的,比起那股子凶狠劲儿,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原本看笑话的两个守门男子也看出来事情不对劲儿。
在洪英诧异的刹那,金九就一个熊抱,直接搂住了洪英的腰,准备把抱起,倒立起来,朝后面地上狠砸。
洪英又惊又怒,没想到自己阴沟里翻船,会被对方抢得先机,又是就拳头攒紧变成凤眼拳,准备朝金九暴露出来的脊椎砸去。
就在这时---
“住手!”
声音洪亮,充满威慑力。
不管是洪英还是金九,就都停止了动作。毕竟两人才第一次见面,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随着话声,只见一个五短身材的老人从商会里面走了出来,年纪很大,应该年逾古稀,但是精神却很矍铄,一头很短的白发,下颌却留着一把宽大的白胡子,犹如从中国神话中走出来的“白胡子老爷爷”。
不用说,能让洪英以及两个人看门人这样敬畏的人,除了洪门大佬,唐人街商会主席洪森,没有别人。
“洪爷,你怎么出来了?”洪英问道。
“我要是再不出来,这里岂不被你闹翻了天?”洪爷瞪了他一眼。
洪英惭愧,“是我学艺不精,没想到---”
洪爷伸手,阻止住他继续说道,反而拿眼看向鼻青脸肿的金九,“你要见我?”
金九擦了一把嘴角流出的血,嘿嘿一笑,抱拳道:“您好,洪爷!是的,是我要见你。”
“被打成这样,却拼了命也要见我,值得吗?”
“没什么值不值的,我们宋老板有讲,这封信必须要亲自交到你手里。”金九把那封信递了过去。
洪森接过信,随便扫了一眼,“看起来你对你们那个什么宋老板很忠诚呀---现在,像你这样的人很少了,很多人都喜欢向钱看,有钱就是爷,什么都能背叛!”
洪英和旁边两个门徒立马抱拳道:“洪爷放心,到死我们也不会背叛您老人家!”
洪森点点头,这才用自己尾指的指甲做刀---他尾指指甲很长,就像清宫戏中那些指甲,稍微一挑,信封迎然而开。
“我倒要看看,你嘴里头的这个宋老板,捎了什么口信给我!”语气中充满了戏谑和不屑。
也是,作为唐人街洪门龙头,商会主席,很多从香港,从大陆,还有从宝岛台湾来的华人,想要攀上他这个码头,与他扯上交情,但他洪森大多都不屑一顾,准确地说,在他看来,那些人都不配。
信封打开,洪森一脸轻蔑地看着。
突然,他的脸色变得很古怪。
越来越古怪。
继而把信封一合,洪森就冲金九说:“你们这位宋老板现在在哪里,我要见他!”
旁边,洪英等人一脸惊愕,不明所以。
怎么会反过来了?
不应该是别人急着见洪爷吗?
他们怎么也不明白,此时大名鼎鼎的洪爷怎么会这么急切地想要见这个宋老板?




逆转重生1990 478【谁比谁嚣张】
唐人街,中华楼---
宋志超下榻的房间内,看着鼻青脸肿的金九。
牛雄早准备好了跌打酒,在给金九擦拭脸上和身上的淤青。
“这家伙出手蛮重的,九哥,你遇到高手了。”牛雄嘴里说道,一只手毫不温柔地撒了一把跌打酒,就狠劲儿朝金九脸蛋子上揉。
“擦,你轻点!”金九就算再怎么是个汉子,也经不住牛雄这样折腾。
牛雄就嘿嘿一笑,“劲儿大容易把药酒揉进去,淤青容易驱散---你就忍着点。”
于是金九就龇牙咧嘴。
宋志超则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经过,最后拍了一下肩膀,对金九说:“辛苦了!”
金九却神色惭愧,说了句:“对不起啊,超哥,给您丢脸了。”
宋志超笑了笑,没说什么。
随即,宋志超迈步走到衣架旁,从衣架上抄起自己的西装外套,然后对牛雄说:“简单给他擦拭一下,我们过去!”
金九见宋志超要带牛雄去见洪爷,顾不得身上疼痛,忙起身说:“我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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