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世界逍遥行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微笑啊微笑
猩红弱水转瞬化作一条长河,蛟龙般朝叶锋扑杀而去。
“蠢货。”
叶锋嘴角一勾,双眸定焦,黑火出现,扑哧一下,以火烧火,已经将那些玄白火焰焚烧干净,在弱水未攻来前,已化作万千玄芒,分散在整个虚空。
“你!”楚青衫面色前所未有的难看!
任何人,只要处于修罗场中,功力便会自动减弱五成,这本是他最大的凭仗,但是现在却成了叶锋的保护,他分身于这修罗场,楚青衫总不能将修罗场整个都收了吧?
“心火!”
叶锋身形闪动,化万为一,瞳仁一缩,目光聚焦在楚青衫身上。
熊熊火焰顿时燃烧起来。
漆黑如墨的火焰,散发的不是灼热,而是来自地狱的阴冷、森然。
楚青衫发出凄凉惨叫,片刻之后,忽听他尖叫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手上有修罗场,还有玄天焚烧诀,还有三千弱水,不论你要什么,我全都给你!”
叶锋这倒来了兴趣,轻笑道:“杀了你,我一样可以得到这些东西。”
“不!”
楚青衫尖叫道:“你得不到!武功秘籍还有三千弱水,你根本得不到!你根本不知道老聃在你身上下了何等的禁制,这心火归属三昧真火,一旦燃烧,便会永无休止地焚烧,永远也不会灭,只能封印!”
古有记载:“心者君火,亦称神火也,其名曰上昧;肾者臣火,亦称精火也,其名曰中昧;膀胱,即脐下气海者,民火也,其名曰下昧。”此为三昧真火。
叶锋倒是没想到这“心火”也属于三昧真火,想了想,道:“我考虑了一下,还是觉得像你这样的人渣,还是死了算了。你说的那些东西,我未必用得着。当然,最后还要多谢你的讲解,看,跟你不一样,我这人向来是恩怨分明。”
“叶!锋!”
“救我!救我啊啊啊啊啊——”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音越来越低,不一会儿,楚青衫终于彻底消失在叶锋面前,什么也没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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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眼万年(本卷终)
叶锋看着被‘心火’吞噬得连渣滓都不剩的楚青衫,摇摇头,做人,嚣张无所谓,但不要这么拉仇恨啊。
他目光聚焦在自己右手。
嗖!
一朵小小的火苗浮腾而起,漆黑如墨,诡异至极。
“咳咳……不是吧,还不是收发如心啊。”没过几秒,叶锋就剧烈咳嗽起来,却是动用心火引起的,赶忙收起了神通,委实太霸道,嘴角都咳出了血。
他这时确定,敢情这玩意对施法者本身也有一定的要求。
摇摇头,不再想,以后有的是时间,也不急这一会儿两会儿,叶锋打量了下周遭,心里连呼可惜,先前楚青衫说为保性命可以交出所有法器秘籍时,他不是没有动心过,但他还是拒绝了。
首先,楚青衫这种龙傲天,那可都是大名鼎鼎的睚眦必报,今日你瞪他一眼,晚上就能摸到你床上,挖出你的眼,非但仇恨不隔夜,而且报复还是十倍之余。
就算楚青衫现在心甘情愿拿出所有的东西,这梁子也算结上了,日后需要时刻防备,叶锋很讨厌这种麻烦。
其次,谁也不知道楚青衫是否还有杀手锏,一旦叶锋将‘心火’封印,保不齐就给这蠢货反杀的机会了。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叶锋根本不知道如何封印啊,略汗下先。
虽然没得到,但不得不说,楚青衫拥有的宝贝可真不小,玄白火焰就不说了,反正自己现在拥有‘心火’了;三千弱水,就更不错了。当然,最最不错的,还是眼前这个楚青衫花费了许多精力炼化出来的修罗场。
现在,也只剩下修罗场,不过修罗场跟原主人都有血迹的盟约在,自己就算想消化也消化不了。
等等!
或许还有机会,楚青衫已经被自己干的死得不能再死,自己身上还有八绝仙人炼化法器的秘籍,以前他穿越倩女幽魂世界,练就三魂七魄,就是靠的这个机缘的。
叶锋向来是行动派,突然想到这一点后,他便立即开始了行动,按照八绝仙人炼器法诀,运转起来。
时光匆匆,岁月悠悠,便在这漆黑虚空中,叶锋脑中完全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他完全陷入了对修罗场的炼化中,时间、空间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许久之后。
呼!
叶锋长吐一口气,轻叹道:“搞了这么长时间,也就只是抹去了楚青衫的主人印记而已,果然,到了这种等级,杀人多宝只是传说了,并不起多大作用的。先出去吧,也不知道外面怎么样了。”
轻声说了一句,叶锋意念闪动。
嘭!
修罗场超速转动起来,一窜窜奇异的符文从他眼前一闪而过,并且,速度越来越快,叶锋又体会到了鬼谷子将他从春秋战国拖至晋朝时的那种“白”。
铿!
叶锋出了修罗场,再看自己右手手腕,多了一样东西,竟出现了一圈古怪的符文,又好像是画作,黑漆漆的线条萦绕在一起,根本找不到线头在哪儿。
“本命神通?”叶锋微微一怔,他自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想不到这竟然是楚青衫的本命神通,就跟黄金罗盘对叶锋的意义一样。
确定了这点,叶锋不由笑了起来:“这回你是再也翻不了身了。”
正在这时,忽然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撞来,叶锋怔怔盯着那壮汉,那壮汉就一声哀嚎,抱着自己左腿,大叫道:“哎呀,腿断了、腿断了!大家快来看,快来看啊。”
这人不是旁人,正是前几日在叶锋身上碰瓷的张三,叶锋出了修罗场,便又回到了最初进入时的破旧小镇。
紧跟着,李四也跳了出来,抱着那壮汉,看都没看就大叫道:“大哥,你伤得很严重啊。”
“唉哟,疼死我了,疼死我了!”
李四一跃而起,跳到叶锋面前,色厉内荏喝道:“现在情况你已经看到了,你自己说说怎么办吧?!你要不拿出个百十来万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就别想离开了!”
叶锋沉默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张三、李四不认识自己倒也不算什么,读档重来,亦或是他又穿越了回去,随随便便都可以解释,但问题是李四腿是真的骨折了!
从伤势上来看,正是叶锋前几日伤到的。
“快去城门口!有戏看,有戏看啊!”忽听一人惊呼,原本正围过来的看客一哄而散,全都朝城门口涌去。
张三、李四完全傻眼了,李四气急败坏地叫道:“回来!你们都给我回来!”
叶锋看也没看两人,随手扔了一锭银子,跟着飘身来到城门口,城墙上有一男一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根本不用看,都知道,所以他也没看。
他在找一个人。
“好!只要你敢亲我一口,我就放你走!”
“切!你究竟懂不懂啊,亲你一口又怎样?身为一个剑客,不出去闯荡江湖,那还算什么剑客?不跟你废话。”
“只要你敢亲我一口,我就放你走,你敢不敢?”
“敢。”
……
“喂,那个人看着好熟悉啊,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你认识吗?”
“我也不认识。”
“哎,你有没有发现,那个人,好像一条狗啊,哈哈哈……”
“讨厌,你这么一说还真是。”
“大圣请留步。”叶锋找到了他要找的那个人。
孙悟空转过来,定定瞧着叶锋,金箍棒架在肩头,他指了指叶锋,又指了指自己:“你认识我?”
叶锋嘴角一勾,不由笑道:“自然认识,就是想知道大圣是否还记得小弟?”
孙悟空将嘴里的草根吐了出来,没回答。
叶锋又道:“大圣此行可是要前去西天大雷影寺取经?”
孙悟空竟低下了头,不耐烦答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管你屁事啊。”
叶锋也不着恼,一笑,道:“若是,不妨再加一人。”
“加谁?”
“谁说的自然加谁。”
“还是不了,跟谁的团不重要,反正最后都要到西天去。”
叶锋畅然大笑:“不错,跟谁的团不是跟?关键是最后都要去西天。”大笑声中,他已消失在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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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诛仙里的乞丐
轰隆!
叶锋的确是从大话西游世界消失的,但却不是他自己的意愿,而是……时空风暴!
他终于知道为何自己会在五岳山外的大沙漠中看到时空风暴了。
他原本还打算利用本命神通离开,再不济,也是触发鬼谷种在自己身上的生死轮,但时空风暴出现的那一刻,便携来毁天灭地的威力,好似要将他撕裂般。
劲气狂飙中,他以极为坚强的意志与之抵抗,也不知过了多久,事实上在叶锋脑中,早已没了时间的概念。
唰。
白光一闪,叶锋就赤着上身,出现在一座繁华城市。
青石铺就的街道,人来人往,街边是叫卖的商贩,喧嚣而又嘈杂。阳光普照,天空万里无云。什么都是美好的,唯一不美好的,是叶锋目下的状态。
他尝试着运转了一下真元,面色微微一沉,丹田只有丝丝缕缕的真气,他本是天仙的修为,但目下功力只有本来的三成。好消息是,这个世界的灵气异常浓郁,或许只要半年一年的时间,他就能恢复到巅峰状态了。
正在这时,嗡的一声脆响,脑中忽然出现鬼谷的声音,但却机械,没有任何感情。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自古以来,凡人无不有一死。但世人皆恶死爱生,更有地府阎罗之说,平添了几分苦惧,在此之下,遂有长生不死之说。”
“相比与其他生灵物种,人类或在体质上处于劣势,但万物灵长,却是绝无虚言。在追求长生的原动力下,一代代聪明才智之士,前赴后继,投入毕生精力,苦苦钻研。至今为止,虽然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不死仍未找到,却有一些修真炼道之士,参透些天地造化,以凡人之身,掌握强横力量,借助各般秘宝法器之力,竟可震撼天地,有雷霆之威。而一些得到高深的前辈,更传说已活上千年之久而不死。世上之人以为得道成仙,便有更多人投入修真炼道之路。”
“神州浩土,广瀚无边。唯有中原大地,最是丰美肥沃,天下人口十之聚居于此。而东南西北边荒之地,山险水恶,多凶兽猛禽,多恶瘴毒物,亦多蛮族夷民,虏毛饮血,是以人迹罕至。而人间自古相传,有洪荒遗种,残存人世,藏于深山密谷,寿逾万年,却是无人得见。”
“时至今日,人间修真炼道之人,多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又以神州浩土之广阔,人间奇人异士之多,故修炼之法道林林总总,俱不相同。长生之法还未找到,彼此间却逐渐有了门派之分,正邪之别。由之而起的门户之见,勾心斗角乃至争伐杀戮,在所多有。”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
叶锋微微一怔,已经明白,自己已经来到了诛仙世界。
“姐姐,这个人好可怜,连衣服都没有穿。”一个正流口水的红衣小孩,被一个十来岁的少女拉着,同情地看着叶锋,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那女人赶忙哄道:“小虫虫,不哭不哭。妈妈给他钱,让他去买衣服。”
叮当一阵响,那女人来到叶锋身旁,放下了几枚铜钱。
叶锋微汗,再看看自己周围,竟零零散散,多了几枚铜钱。也不知哪位好心,估摸着是自家的瓷碗破了,没用,还极为贴心地摆在他面前,缺了一个口的瓷碗里也有十几枚铜钱。
这一趟混的可还真有悲催的,不过别人的善意,叶锋向来是不会拒绝的,他冲那妙龄女人微微一笑,道:“在下叶锋,一介书生,意欲旅行世界,看尽大好河山,中途遭遇劫匪,这才沦落至此。不知小姐名讳,来日在下必定报答小姐的大恩。”
那妙龄少女微微一怔,没想到叶锋竟然这么知书达理,又见他生得清秀,的确像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读书人,微微一笑,道:“你这书生,神州大地妖魔鬼怪横行,哪是你能游玩的,也不要你报答,还是筹好了钱财,回家去吧。”
说着话,又从怀中拿出一两银子,小心塞给叶锋,却是担心被其他乞丐瞧见,给夺了过去。
那四五岁的红衣小女孩,脆生生道:“姐姐叫云烟,我叫云锦,不过我生下来很小,就跟虫子一样,所以又有个小名,叫虫子。你也叫我小虫子好了。”
“小虫子!”那妙龄少女叫了一声,拉着她便走,顺手在她额前狠狠敲了一下,还在低声训斥,“你又不乖!”
“呜呜呜,我怎么不乖了?”
“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随便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陌生人,碰到坏人怎么办,你怎么不听?”
“呜呜,可是那位大哥哥好可怜,这位大哥哥虽然是陌生人,可他不是坏人呀。”
“算了,服了你了,赶紧回家吧,要不阿妈又要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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