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舞月明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秋天里的老玉米
“交游广阔!嘿嘿,凤如山还真是直言不讳!”
生意遍布沁科草原加上交游广阔,郑志祥怎么听都觉得味道怪怪的,而凤如山说话的风格,也和擎天城上层圈子里流行的含而不露,有些小小的不同。
郑志祥和狄元芳并不特别熟悉,只知道狄元芳四十多年前只身来到擎天城,从一个商队的小伙计做起,传奇般的成为擎天城和沁科草原黑市交易的一大巨头,而且也是前不久才进入了赵卫方的小圈子,说起来,狄元芳、凤如山和他的情形,有些相似,都是赵卫方新近收编的,新兵。
“……,听闻凤爵爷需要大量的星砂,如果不够的话,我倒可以想想办法,不知道爵爷对罡砂感不感兴趣?”
几人又东拉西扯的闲扯了半天,狄元芳乃是有所为而来,最终还是在郑志祥多次有意无意的催促下,忍不住主动提起了他真正的来意。
“罡砂?狄老板,那是什么,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慕容雪菲心中一震,不假思索的问道。
流火老祖让他们寻找金罡砂,根据凤如山的推测,所谓的金罡砂,很可能就是罡星砂,但毕竟只是凤如山的推测,是不是真的如此,谁也不知道。
他们还没见过罡星砂。
现在又莫名其妙的冒出了一个罡砂,慕容雪菲关心则乱,也顾不得掩饰自己急迫的心情。
至于星砂,孔语冰送来的星砂,已经够凤如山折腾一阵子了,慕容雪菲倒不是特别在意。
用星辰火净化之后,如果星砂真的有所异变,慕容雪菲相信,能用星币买到的东西,不会成为他们真正的障碍。
“凤夫人,罡砂是什么,我也说不清,穿过沁科草原向东,是一片无边的沙漠,……。”
沁科草原的东边,和弥洱高原高原之间,就是著名的拉哈撒大沙漠,和所有的沙漠一样,拉哈撒沙漠也是白天酷热,夜间奇冷,终年无雨,荒无人烟,根本不适合普通的生物生存,不要说人类,就是厥匈族,也很难深入沙漠的腹地,对拉哈撒沙漠知之甚少,而罡砂,就是拉哈撒沙漠中独有的一种奇异石头。
可惜,狄元芳也只是知道罡砂极为稀少,硬度奇高,比星砂还要略胜一筹,更是厥匈族严禁私下交易的特殊物品,其他的,他就不清楚了。
传闻中,罡砂的神奇之处颇多,不过,狄元芳不是街头大妈,自然不会当着凤如山的面乱说。
“……,呵呵,罡砂在厥匈族也难得一见,我自己走遍了沁科草原,却只在私人拍卖会上见过两次罡砂的名字,真正的罡砂,还从来没有机会得见,凤爵爷要是对罡砂感兴趣,恐怕要自己到沁科草原走走,或者派一名信得过的人,跟着一个有门路的商队,到厥匈族大的聚居地,才有可能,我父亲年轻时,倒是见过一块罡砂。”
狄元芳不知想起了什么,神情莫名其妙的一黯,忽然端起杯来,一饮而尽。
“狄老板,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嗯,哪天去拜见一下老爷子?向他当面请教一下罡砂的事。”
慕容雪菲本来想马上就去找狄老爷子当面请教,最终还是没好意思。
“私人拍卖会?嘿嘿,师叔这脾气,狄元芳为什么要莫名其妙的突然提起他的父亲?”
罡砂如此少见,肯定价值不菲,而且不是有星币就买得到的,很显然,狄元芳“私人拍卖会、有门路”云云,明显也是话里有话,对慕容雪菲如此沉不住气,凤如山暗暗摇头,不过对慕容雪菲的心情,凤如山可以理解。
他知道,仅仅为了罡砂这两个字,慕容雪菲不惜一切代价,也一定要得到这还不知道存不存在的罡砂。
“狄老爷子不在擎天城,在狄老板的老家,老人家年纪大了,舍不得家乡的故人和山水,……。”
“慕容雪菲这是幼稚还是嚣张惯了?她真是凤如山的师叔?两个人不是私奔出来的吧!”
根据郑晓溪的描述,凤如山实在并不是一个很好打交道的人,但慕容雪菲的,嗯,开门见山,让郑志祥彻底凌乱了,他想不明白,这样长相、修为、脾气、性格都天差地远的两个人,为什么会走在一起,而且看起来很和谐的样子。
狄元芳出身于一个偏远的小地方,据说他老爹是他们那一块教塾的先生,大概也就和学校的老师差不多,但据郑志祥所知,狄老爷子,从来没有到过擎天城,至于其中发生了什么,外人就不知道了。
事实上,郑志祥和狄元芳相交不多,这也他第一次听狄元芳提起自己的父亲,所谓家乡的故人和山水云云,不过是郑志祥想当然尔。
人老了,儿子有出息,到大城市享享清福,顺便帮自己功成名就的子女带带小孩,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不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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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七四章 春笋
第一一七四章春笋
“这样啊,狄老板,狄老板请喝茶。”
慕容雪菲再不在乎人情世故,也明白此时不合适去问狄元芳的老家住在哪里。
“嘿嘿,没什么,我也近四十多年没喝过宜兰山的水了,此次去沁科草原之前,正好我也想趁机回家一趟,慕容师叔如果不忙的话,可以去找我爹问问,问问罡砂的事。”
“嗯!郑志祥为什么能肯定我爹还健在?是赵卫方告诉他的还是他自己私下调查我?”
狄元芳心中一凛,有些茫然的目光,渐渐有了焦聚,眼睛也重新恢复澈清明亮。
赵卫方会调查自己,狄元芳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要把结果通告给郑志祥,他就不是很想得通。
“好,我们一定去!”
慕容雪菲,自然是不忙的,就算有天大的事,也要先放一放,让一让。
“去沁科草原之前!估计这个罡砂,有点烫手啊,嘿嘿,赵卫方一心一意的忙乎白马军出征的事,还有心思关注春雨小筑,看来他的幕府中,有人才啊。”
凤如山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
自己能感觉到赵卫方身上的危险,那么赵卫方有类似的手段,或者说,感觉,一点都不奇怪,对春雨小筑召来赵卫方特别的关注,凤如山并不奇怪,至少,可以接受。
……
“凤如山,你说狄元芳回趟老家,为什么非要开自己的这辆破车,这么烂的路,比骑马慢多了!还翱翔,我看改名叫龟爬算了,……。”
宜兰山,也就是狄元芳的老家,在苍梧山脉之中,离擎天城的直线距离,还不到400里,不过从擎天城到宜兰山,没有轨车,宜兰山也不在商业航线上,从擎天城去宜兰山最快捷的方式,就是租一只鹏雁直接飞过去,可惜,不知道什么原因,狄元芳却非得开着他,按慕容雪菲的话说,又大又笨的破机车回家。
其实,狄元芳的机车,他名之为翱翔号,空间大,速度快,乃是吴越国第一名牌飞马牌机车,据说还是限量版的,在擎天城也算是豪车,开出去很威风,很长面子,是大名鼎鼎的泡妞利器。可惜,再好的车,也要有平整的道路才快得起来,而他们离开擎天城大约100里之后,通往宜兰山的路,就让人实在不敢恭维,慕容雪菲嫌颠的厉害,而且坐在车里气闷,索性和凤如山租了一匹角马,悠哉悠哉的跟在后面,倒是比坐在车里舒服多了。
翱翔号,开起来噪音太大。
角马是吴越国,其实是大周帝国,最常见的代步之物,租赁角马的连锁商行,遍布有人烟之地,倒是不麻烦。
山路十八弯,走地面,不仅距离远了一倍不止,而且,按照他们目前的速度,最快,也要3天。而租一只鹏雁,还不要三、五个时辰,虽然租赁鹏雁手续啰嗦,价格也不便宜,但以狄元芳的身家,显然已经不需要考虑这等小钱了,对狄元芳的,怪癖,慕容雪菲,无法理解。
开机车,火油钱加上路上的花销,比租鹏雁一点也不便宜,甚至还要贵一点。
“啊,师叔,这个,狄元芳刚刚60出头,他自己说四十年没回家了,也许,当年他和狄老头之间有点误会吧,开机车回去给老爹看看,很正常吧。嘿嘿,十七八岁的小男孩,正是最看老爹不顺眼的时候,当年小火不也一样,……。”
“嗯,狄元芳和狄老头几十年不见面了,为什么现在突然想家了,难道是这次的沁科草原之行,和前面一般的走私不一样,特别凶险或者有别的说法,不过狄元芳又为什么要拉上我和师叔呢?估计这是赵卫方的主意吧。嘿嘿,罡砂,罡砂,唉,真是为难师叔了。”
凤如山自己养过儿子,知道有时候儿子和老子彼此看不顺眼,不需要任何理由,他当然并不关心狄元芳和他爹之间有什么故事,他考虑的,是罡砂之事中,或者将来的沁科草原之行中,可能的,说法。
“凤如山,小火和狄元芳的翱翔号有什么关系吗?嗯,不知道九霄那小混蛋筑基了没有,……。”
凤如山既然开始不着边际的胡说八道,就表明开不开机车,不是什么大事,苍梧山脉的风景,还是蛮有可观之处,慕容雪菲心情不错,也不纠结狄元芳的小癖好。
至于儿子和父亲互相看不顺眼,她更懒得去管。
无论儿子还是孙子,甚至是儿子他爹,敢惹慕容雪菲不高兴,她就大脚丫子踹上去,自然天下太平。
……
“呵呵,人老了真是一点用也没有,才骑小半天的马,就浑身酸疼,难得凤爵爷还带了好酒,借花献佛,我敬凤爵爷、凤夫人一杯,……。”
“凤如山的小包袱不大,他倒还有闲心装酒,果然是个有情趣的内秀男人,嘿嘿,小姑娘就喜欢这调调,怪不得他如此长相,也能勾搭上慕容雪菲这么出色的女人。”
郑志祥显然也享受不了在崎岖、颠簸的山路上乘坐豪华机车的待遇,半路上也下车骑马,但显然,路边租的角马,驾乘体验也不能让他感到愉悦。
他虽然贵为擎天城的副城主,却没有爵位,仍然按照擎天城官场的规矩,客客气气的称凤如山为凤爵爷,凤如山对这一套不大懂,也不好勉强他改口。
以郑志祥的地位,弄个勋爵自然不难,可惜他前面对勋爵看不上,一心想要个真正的爵位,如果没有景子虎这档子事,以他擎天城副城主的品阶,告老还乡之时,吴越国,还是很可能给他一个侯爵之位,和一块小小的封地,现在吗,嘿嘿,当然就什么也不要说了。
慕容雪菲显然喜好喝两杯,而且酒量不小的样子,凤如山出远门还特意带着慕容雪菲喜欢喝的酒,如此的识情知趣,郑志祥自愧不如,他很清楚,就算自己年轻时,也做不到如此心思细腻,如此的怜香惜玉,至于现在吗,嘿嘿,美女不美女的,更一切都是浮云了。
“郑城主气血健旺,精力充沛,让人羡慕啊,等我到了城主的年纪,肯定只能呆在家里养养花、种种草了,……。”
“不知道郑志祥为什么也要跟着狄元芳去宜兰山,难道是赵卫方对狄元芳不放心?嘿嘿,看来这次的沁科草原之行,罡砂只是一个小小的添头,其中恐怕是大有讲究啊。”
郑志祥前期仕途不顺,现在已经快160岁了,他虽是紫甲武士,身体也开始慢慢走下坡路,按擎天城的算法,已经算是老头了,凤如山这话,倒也不算唐突。
天快黑的时候,空中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这在苍梧山脉的春天,是很平常的事,但天雨路滑,狄元芳的机车,却是不敢再冒黑赶路,他们也就在路边的一个小村庄,顺便找了家小客栈住下,狄元芳开了一天的车,明天还要继续开车,简单的吃了几口饭,就早早的回去睡觉了,郑志祥却兴致颇浓,和凤如山坐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有一句没一句的闲扯,夜雨风寒,说不得,凤如山让客栈主人撑了一把大伞,弄了几个小菜,又拿出两瓶大宋国土酿御寒。
郑志祥借口出门散散心,也和他们同行,这样的借口,凤如山不知道狄元芳怎么想,他自己,是不大信的,不过,他也不敢奢望从郑志祥口中套出话来,当然,如果郑志祥酒后多说几句,他也不介意。
如果愿意,对元婴真君的酒量,凤如山肯定用不着担心。
“这味春笋不错,凤如山,等下你多买点回去,嗯,带回去给,给肖晨涵尝尝鲜,她就喜欢吃个野味,我刚才问了一下,价钱不贵,一斤只要10个白星币,……。”
肖晨涵喜不喜欢野味,慕容雪菲不知道,她自己确实很喜欢新鲜的春笋,他们有储物袋,当然不介意多买几斤,不过郑志祥就在旁边,她需要一个借口。
他们的包袱,确实不大,而春笋,个头不小,带回春雨小筑,很麻烦,至于价格吗,10个白星币一斤,慕容雪菲觉得和白送差不多。
“郑城主,我看这一路上,经过的村庄都很是萧索,擎天城的繁华,并没有带动周边的发展,郑城主大才,对此有没有好的解决之道?”
“嘿嘿,师叔这借口,唉,肖晨涵是大商商号的掌柜,想吃口新鲜的春笋还不简单!”
对慕容雪菲的,随心所欲,凤如山,习惯了,他不愿意郑志祥去想多买几斤春笋的细节,只好随便找个复杂点的话题,以图引开郑志祥的注意力。
当然,凤如山所言也是实情,离擎天城稍远,周边乡村的衰败、甚至有点荒凉的情形,根本不需要多强的观察力就看得清清楚楚,这让他有点想不透。
在华夏大陆修仙界,大的修仙城市周围,总是围绕着一批的小卫星城,这些小卫星城,小巧玲珑,各有特色,除了人口不多,不够热闹,仅以各种基础设施和生活的便利而言,并不比主城逊色,许多高阶修士,都喜欢把自己的的洞府,放在这些小卫星城之中,而非喧嚣的主城,和擎天城我花开时百花杀的情状,大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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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七五章 疏疏
第一一七五章疏疏
“嘿嘿,国富民强,城乡共同富裕,自然是好事,不过,擎天城汇聚了吴越国大半的精华,生活刺激精彩,舞台大,机会多,挣钱容易,乡下的年轻人都跑到了城里,留守下来的,都是老弱病残,乡村的情形,肯定要差一点,……天底下的城市都是这样,据我所知,擎天城,还算不错的了,敢问凤爵爷有何高见?”
“嗯,凤如山对这些问题也有兴趣?”
城市和乡村发展的不平衡,在罡星神州,不是个别现象,也不是刚刚出现,不过,正是因为这一现象的普遍和源远流长,一般人,很少会对类似的问题感兴趣,或者说,很多人视之为理所当然,根本意识不到问题的存在,当然,郑志祥不是一般人,而且,作为刚刚卸任的城主,副城主,擎天城治理的好坏,牵涉到郑志祥的尊严,他自然不能容忍凤如山在自己的地盘上胡说八道。
大家公认,擎天城,包括它所属的乡村,民众的生活,整体上不比吴越国的王城卧虎城为差,至少是各有千秋,对擎天城今天的样子,郑志祥,还是颇为骄傲的。
“呵呵,这些我不大懂,不过小河没水大河干,如果能多修几条大路,交通方便了,……。”
大周帝国,地广人稀,广大的山区更是如此,城市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给人们提供一个安全的避难所,无论是针对天灾还是**,也无论是心理上还是实际上真的如此,但以擎天城的规模和发达程度,附近有威胁的罡兽,早就被人类清扫一空,根据凤如山的体会,擎天城周边的治安战况,也还算良好,至少不存在有组织的公然为非作歹的黑社会团伙,占山为王的土匪,更是早就绝迹了,当然,偶尔几个小毛贼,那是无论怎样都无法彻底杜绝的。
也就是说,整体上,居住在擎天城的郊区,并不存在实际上的安全方面的威胁,那么,擎天城没有像样的卫星城市,主要的原因,在凤如山看来,就是种种生活上的不方便了,其中最大的障碍,就是交通不够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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