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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香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走过青春岁月

    双方语言不通,没什么好说的。一见面便形成了对峙。赛缪斯以逸待劳,他自知对方实力在自己之上,自己唯一的倚仗便是身后的教廷狼人,罗伯特?法比奥斯。这个名门之后却自幼被狼收养长大的男人,无论是敏捷还是力量都已达到人类的极限,在教廷的可以培养下,他成为了最完美的杀戮机器。赛缪斯相信,自己加上发彪斯一定足以将眼前的华夏人干掉。赛缪斯手中亮起白色的光焰,接着念念有词将一团白火丢向张永宝。

    张永宝轻蔑的看着面前装神弄鬼的洋鬼子,赛缪斯袖中的白色小球落入手中的动作被他看的一清二楚,自然明白这根本不是什么神迹。炙热的火焰来势汹汹,接近张永宝面门的时候,他忽然一抬手,一把攥住了那团白焰。一切的神奇都被这一抓归于真实。赛缪斯曾经无往不利的火焰就这样简单的被他接了下来。看的对面的赛缪斯目瞪口呆。没人比他更知道那火焰的温度有多高,即便是他自己也不敢在火球燃起后用手去抓。这华夏大汉是怎么做到的?

    张永宝将手中尚未燃烧尽的化学颗粒丢在地上,看一眼手心处一点微红处,那是刚才他瞬间激发汗水抓火球后留下的。洋鬼子这上不得席面的伎俩在他看来不过是个笑话。他好整以暇的调整着呼吸状态,让自己的体力快速恢复到最佳。不动声色的看着前边的两个洋鬼子。仿佛森林中受伤的猛虎在打量两只胆敢趁机挑战自己权威的饿狼。

    恶战一触即发!赛缪斯还在犹豫着不敢先出手,他身后的法比奥斯却已凭着动物的直觉感觉到了张永宝的可怕和短暂的虚弱。一道黑影从赛缪斯身后蹿出,奇快无比!眨眼便到了张永宝面前,伸出去的大手上留着长长的似钢钩一般的指甲,直取张永宝的双目。

    张永宝听着法比奥斯体内奔腾的气血如同狂狼嘶吼,浑身的骨骼响如骤雨,狂烈的气息夹杂着着腥臭的味道。出手快如疾风。在他身后慢半拍儿的赛缪斯也已挥拳冲上来。张永宝的体力还没调整到最佳,但他毫不在乎。在法比奥斯的爪子几乎碰到他的眼皮的瞬间,他才猛然启动,一动便是虎啸山林。法比奥斯招数已经用老,张永宝猛的往后一仰险之又险的避过这一抓,同时猛地一转身,从法比奥斯身下钻过去,同时抬起一条腿,身子如同毒龙般直奔扑上来赛缪斯。一脚重重的踢在赛缪斯的双臂上,同时探手抓住了身在半空的法比奥斯的腿,挥手一轮猛的砸向赛缪斯。

    这两下说时迟那时快,不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法比奥斯和赛缪斯联手发动的攻击已被他化解,同时还给予这二人极厉害的反击。脚踝被张永宝抓住的法比奥斯在这一刻显示出了超卓的格斗天赋,他的身子在半空忽然转了起来,连同脚踝跟着一起转动,张永宝五指之力竟攥他不住,眼看着这家伙凭着转动之力控制住了自己的身体,猛地卷起,双手又奔自己眼睛挖来。他连忙将手一松,把法比奥斯扔了出去,目标正是被他一脚踢中双臂连连后退的赛缪斯。

    瞬间将二人同时击退,张永宝毫不停留,转身便走。一跃数丈,三两个起落便钻进了芦苇丛中。赛缪斯强忍着双臂剧痛接住被张永宝丢过来的法比奥斯,只见后者脚踝处已是血淋淋一片,不过却是皮里肉外,倒没伤到骨头。眼瞅着张永宝钻进芦苇荡,脚下竟已先软了,虽然明知道那人已是强弩之末,否则绝不会占了上风反而要逃离,竟然硬是没敢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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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二章 在天比翼,同在天涯
    飞机在夜空上翱翔,李虎丘肩头靠着窗户歪头正跟对面座位上的小孩做鬼脸。萧落雁坐在他对面捧着一本书,美丽恬静如同一幅泼墨炫彩。

    已经夜半时分。对面座位的小孩终于困了,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败下阵来。李虎丘大获全胜,忽然想起小燕子来,小丫头做鬼脸可比这个小鬼厉害多了。小燕子终于有了稳定舒适的生活,燕子姐你在天上可曾看到?

    萧落雁合上书本面露微笑看着他。

    “想小燕子了?”她轻轻问道。李虎丘点点头,目光看向别处。心在逃避时总会先从眼神开始。萧落雁垂下眼睑,轻咬下唇,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问出那句是不是也想她了?这个她当然是燕子姐。她是面前男人心中隐藏的最深切的悲痛,那个让他学会爱同时又唤醒他狼性的苦命女子。他永远不会忘记她的,萧落雁有些落寞的想到。哪怕他曾在那场寿诞上为我斩妖除魔又与天下仁人志士为敌,也是因为那个女子教会了他如何去爱。

    女人可以跟女人争,但绝不能跟男人心中已死去的女神争。燕子姐是他的守护神。这一点即便是自己现在就死去,也替代不了那个位置。她晃晃头,不愿再去想这个问题,岔开话题道:“怎么想起答应跟楚二哥合作了?”

    “为什么你也叫他二哥?这人跟我天生犯相,处处刁难我,反而跟你们四个挺好的。”李虎丘的目光落到前边经济舱的门上。想着那里那人,有点郁闷。

    萧落雁格格一笑,道:“他其实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不止我这么说哟,暖暖,抚云,问鱼都跟他这么说过,小的时候他是大院里的孩子王,最能打的就是他,男生们都怕他,女生们却都抢着欺负他。”

    熊虎之姿,赤子之心,这个家伙的确很招人喜欢。李虎丘忽然想起一句话,恶趣的:“女人宣布一个男人没戏的时候好像都会说,哥,你是个好人。”萧落雁抿嘴儿道:“我可没这个资格跟他说这句话,暖暖倒是跟他说过好几次。”

    经济舱的门从里边被推开,楚烈高大的身子出现在那里,先是跟萧落雁招招手,然后一指李虎丘,示意他过来一下。李虎丘本想让这厮过来,被萧落雁狠狠瞪了一眼,一指那个熟睡的小孩,意思是有屁出去放,别影响人家孩子睡觉。这时候自然不是跟楚烈争锋时刻,李虎丘微笑起身,三两步来到楚烈面前。

    “什么事?”

    “换一下位置。”

    “为什么”

    “因为她要跟你说两句话。”楚烈回身一指,那边马春暖探出半个身子正在向这边挥手。

    “楚烈,我收回一切攻击你的话,你丫果然是个好人。”李虎丘郑重其事说道。

    楚烈有些丈二和尚,目送李虎丘走到马春暖身边的位置坐下,也没弄明白这厮这句话是何用意。难道是想求和?

    经济舱里没人睡觉,因为这里除了马春暖没有任何人。这年月国内航班还不分什么舱售票,经济舱里的空调出风口少,因此座位足够的情况下,没有谁愿意坐到那里去。马春暖却爱这里的僻静自由。

    “你喜欢诗歌吗?”

    马春暖第一个问题有点怪。尽管李虎丘已经知道这大妞儿的职业病有点严重,料到她会问很多问题,却没想到第一个问题会是这个。

    “诗歌不喜欢我。”

    马春暖也一怔,李虎丘给出的回答同样大大出乎她的意料。

    “为什么?”

    “你听过有谁写诗赞美小贼的?讽刺的倒是不少,而且我最不喜欢是写诗的人。”李虎丘笑的很贼,暗自得意自己已经成功掌控了话题。马春暖果然又问了一句:“这又是为什么?”

    李虎丘道:“因为诗人全是倒霉蛋,写的越好越倒霉,干我们这行的最忌讳常跟倒霉鬼在一起,所以我如果听说谁是诗人,一定会躲他(她)远远的。”一抬头看见马春暖黛眉紧锁脸色有点难看,便反问道:“难道你是个诗人?”

    还真让李虎丘猜对了,马春暖的确是个诗人,而且还是后朦胧诗里杰出的人物,在京城纨绔圈里向来被称为才女。她向来自负的便是我有诗书气质华,而她那宁静神秘的气质也的确不凡。现在有一个家伙竟敢当着气质女王的面把诗和诗人都损了一顿,真是岂有此理。马春暖本来对他充满了好奇,自从上次见识到这个男人一脚将她心中一个无敌的形象踢翻后,她便总想了解这个男人的故事。不是好姐妹口中说出来那个版本,而是以一名记者的敏锐和犀利问话试探观察出来的那个更真实的版本。但现在,她已然忘掉了最初的目的,忍不住轻轻哼了一声,似在应答李虎丘的问题,又似在表达不满。

    李虎丘没吱声,看意思在等她的下文。马春暖意识到话题有点不受自己掌控,她已经忘记了问李虎丘诗歌的目的是为了收先声夺人的作用,让李虎丘这小文盲对自己肃然起敬。却哪里知道旁边坐着的男人尽管没上过学却比大多数读了很多书的人更懂得书中的道理。轻描淡写的一招装疯卖傻便引开了她的注意力。

    马春暖决定不在绕弯子,直奔主题,问道:“你为什么选择了这一行?”

    “哪一行?”李虎丘玩谐的看着她反问道:“古玩行吗?”

    马春暖暗恨这厮善于装傻,皱眉道:“当然不是!我看你是想我现在喊小雁儿过来,跟你谈谈那天你扮我男朋友的事情。”李虎丘其实并不在乎这件事被萧落雁知晓,他更多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顺从美女的台阶下,于是立即举手投降道:“实在是生活所迫呀,我是受了坏人拐带才误入歧途的。”

    马春暖狐疑的看着他,看样子不像是真话,可马春暖却莫名的相信了,也许是这家伙眼中那玩谐之意里隐藏着的不堪回首被她捕捉到了。她又问:“我听说拐带你走上这条路的那个人被你坑了,已经死了?”

    李虎丘看着她,忽然不说话了,半晌无语,直到马春暖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甚至开始不自信,才收回目光。口气有些沧桑,道:“你绝对无法想象我有多希望自己从来没有坑过那个人,多希望从没跟那个人结下那些仇怨,我五岁就被那人抓进贼帮,之所以现在还是一个身心健全的人,只有两个原因,一是我够机灵,二是我遇上了一个好心的姐姐,后来姐姐死了,我的一切憧憬和梦想都终结了???那个人欠我的!我报了仇,可如果上天给我一个选择的机会,我宁愿继续跟在那人身边为虎作伥,只要姐姐能活转就好。”

    马春暖的心动了,恻然凄凉,她本指望问一些劲爆的内容,从蛛丝马迹中揭露这个男人的本色的。可现在她心中只剩下几个词:五岁,贼帮,身心健全,终结,好心的姐姐,和最后那句宁愿继续为虎作伥。她忽然觉得自己把这个男人误解了,萧落雁说他就像一部江湖大百科全书,有情义,有冒险,有欺骗,大情大性,花样百出。这一瞬间马春暖却觉得他更是一个孤独的男孩儿。他曾是江湖上叱咤风云的贼王,这贼王的荣耀却不如某位女孩一个幸福的微笑;他有着显赫的家世,却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小雁儿需要他来疼爱,可是谁又能知道他也需要人疼爱呢?马春暖让自己不再去想这个古怪的念头。再问什么呢?她觉得自己更想了解他了,但却不在指望从他的口中知道什么。

    李虎丘从内心的孤独一角中走出来,他也觉得自己刚才有些反常。他一睁眼就看见马春暖那双因思潮涌动忽明忽暗的大眼睛。李虎丘觉得面前的女子一双眼睛太深沉睿智,仿佛能看到他心里去。这女人少惹为妙。他长身而起,说了声去方便一下,告辞离开。尿遁,江湖庙堂赌场妓院都通用的绝技。马春暖识破了他的意图,却并未阻拦,两个人心中似有一种默契,这样的谈话不能再继续了。

    不大会儿楚烈回来了,一坐下就迫不及待的问:“聊什么了?他有没有说出张永宝偷窃博物院的动机?”

    马春暖歪头看向身边男人,仔细打量这张熟悉了二十余年的面孔,只如初见。他还是太简单了,就像一碗水,一眼便可见底。虽然他是极大极漂亮的一只碗。那个李虎丘却是个极小的玲珑球,七孔八窍,让人捉摸不透。

    “没有,他太滑头了,我也问不到什么,本以为可以帮到你???”马春暖轻轻言道。口气有些飘忽不定。

    楚烈不是个善于从细节处观察把握女孩子内心动向的主儿,没有感受到马春暖语气中的丝丝落寞,似在问又似在自言自语道:“师父说张永宝绝不可能因为钱犯案,让我调查的时候多了解一些细节背景,也许可以不战而屈敌之兵,这个李虎丘知道很多内幕,可惜就是问不出来,这小子软硬不吃,用什么办法对付他最有效呢?”

    马春暖忽然想到了一个词,脱口而出:“美人计。”说完立时后悔。还好楚烈这家伙神经够大条,居然点头赞同,道:“嗯,回头我就跟小雁儿说说,让她帮着问问,哎!不是我害怕张永宝厉害,实在是圆满大宗师的能力太惊人,如果实施强制抓捕,我担心会有巨大伤亡。”

    李虎丘回到萧落雁身边,有点心虚,决定先发制人。不等小丫头发问,他倒先问道:“跟你的楚二哥说什么了?”

    萧落雁没搭理他,小手将他的大手抓过来放在左手心,右手食指调皮的在他的掌心上写画着什么。幽幽道:“你有点欲盖弥彰的嫌疑,说难听点就是倒打一耙,转移注意力,我跟楚二哥认识五年了,要是想有什么早就有了,而你跟暖暖才认识了不到半个月,怎么就那么多话可说?上次背着我私自约会还不够,坐飞机的功夫还不忘单独侃两句。”

    手心被那青葱似的指头搔的奇痒,手心痒痒是李虎丘的罩门,非最亲密的人不能知晓。李虎丘忍着痒痒,态度依然良好,笑问:“刚才没好意思多说,也忘问她跟着楚烈瞎跑什么。”

    “她要回中东,从甬城坐船也很方便,那边有很多甬商在中东做生意,每天都有船出发,这是抚云离京之前跟她约好的。”又道:“你别瞎打岔,休想蒙混过关,快说,刚才看了她几眼,有没有觉得她的眼睛特别漂亮?”李虎丘自然回答基本不敢对视,所以没注意她眼睛漂亮与否。萧落雁也只是小情人儿之间的玩闹心情,倒也没详加细问,聊了几句,打了个哈欠,往李虎丘怀中一趴便睡了。

    李虎丘斜望窗外夜空,手边忽然多了把木头雕成的小飞刀,在指尖上转圈儿最后立在那里。看着指尖上舞蹈精灵般的小飞刀,喃喃自语:“张永宝,我这把木器飞刀你是否接的到?”

    ps:今日两更,晚上十点之前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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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三章 又见飞刀,天下有敌
    刀尖上行走的人常常会说些身不由己的屁话,其实这种人通常都是对冒险有着狂热心理需要之辈,真让他闲下来反而会患得患失,失落至极。人是社会生物,渴望被人认可乃至钦佩是一种本能。这才是他们冒险的真正原因。就算如燕明前那般自称自己就是有胸无脑且胸无大志之辈,也曾为了开阔心胸笃信某个传说吃了许久的木瓜。卧薪藏胆这种事听着辛苦,做起来未必不过瘾。关键是要看有没有足够的**和动力。所以秦老虎六十岁还不服老,发誓要办一件大案子来证明自己。所以李虎丘心甘情愿放弃京城安逸的生活,千里迢迢帮着自己的对头来到甬城追捕一名多次战胜过自己的圆满大宗师。正是那种冒险后获得成功的体验刺激着他们一个老骥伏枥志千里,一个少年壮志不言败。

    张永宝,世间罕见的武道大高手,多年的圆满大宗师。李虎丘,江湖道上赫赫有名的贼王,初入绝顶宗师之境。二人首度交手是在半年前,那时候张永宝将李虎丘手到擒来,几个月后二人再度在阿育王庙后山中交手,李虎丘仍无还手之力,再之后二人又在甬城大街上过招,已经晋级绝顶的李虎丘依然完败。张永宝似乎就像一座不可攀登的大山横亘在贼王面前。可在李虎丘眼中,这座大山并非毫无希望登顶。因为前两次交手他都没用过他最强的绝技,飞刀!随着他进阶绝顶境界,精神、体力,都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那曾经不到生死关头绝难发出的‘一手三飞刀神仙鬼难逃’绝技也已练习的收发自如。之所以上次没有对张永宝用出来,却是因为这绝技感悟自燕子姐之死。每次用出总觉得是燕子姐在帮他杀人。在他心中燕子姐就是爱神的化身,他相信燕子姐在天有知一定不喜欢杀人,所以不到绝境他不愿发出这一刀。他还没有把这招练的威力大小控制自如,张永宝罪不至死,他只好宁愿败北也不轻易使用。这次受梁思汉先生之托去追回巴陵珠,如不出意外,定会跟张永宝再度交手,这次却是许胜不许败。不能杀人又不能败,李虎丘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用木器做飞刀取胜的办法。

    铁力木,质坚而沉重,心材淡红色,髓线细美,遇水即沉。用来做飞刀因其重量关系,效果甚至好过钢铁所造的。不过这东西毕竟是木质的,再坚硬也不会真个如钢铁一般,更不会磨出那么锋利的刀尖。李虎丘决定拿它来对付张永宝,这东西伤人有余,致圆满大师于死地却又不足。

    走进接机大厅,李虎丘第一眼看到的人正是燕复农。说实话,他不喜欢这位严重一根儿筋的外公。这老爷子对他做的唯一贡献就是用一颗生命之种将他的老妈燕雨前带到人间,继而才有了他。凑巧燕复农也不喜欢李虎丘这个外孙,他是一个红到骨子里革命者,对一切牛、鬼、蛇、神都视作人民的敌人,应该是被改造打击的对象。既然不喜欢李虎丘,燕复农自然就不会亲自来接他。

    楚烈与端木野和另外几名特委的同志走出来的时候,燕复农连忙迎上前去,与端木野热情握手。李虎丘挠挠头,应付着叫了声外公。燕复农则恍如未觉,只是在对每个人都点头示意时冲他微微点了一下头,然后迅速将目光转向别人。李虎丘摸摸鼻子,心知这老头还在怨自己没有接受燕雨前的安排去上学。

    来不及回家看望尚不知道消息的母亲,李虎丘便被端木野连拉带拽的弄到了甬城国安局的专案会议上。列席会议的人很多,专案组的组长是浙省公安厅主抓刑侦的一位副职,端木野虽然级别没他高,却胜在来自天子脚下,在专案组中反而更有话语权。这极具华夏特色的专案组有来自公安国安两大部门的各级代表,大到部委派来的特委缉查员,小到临安市公安和国安两部门派来的代表。人人一身戎装,个个神情严峻。李虎丘环顾左右,只有他和燕复农没穿警服,但燕复农却坐在那张大会议桌边仅次于副厅长大人的位置上。他又看了一眼身旁做会议记录的端木静和另一名小警花,终于找准了自己的位置,旁听的热心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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