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弄雪天子
红尘一眼扫过去,登时皱眉:“错了。”
那店主人一下子就扑倒在地,那个店小二更是泪水狂飙,哭得不能自已:“……郡,郡主娘娘,您可仔细看看,就是这把剑,没有错啊,一点儿都没错,小的绝对不敢造假。”
他是真怕了。
曾南光更怕,小腿肚子直哆嗦。
齐公也皱眉,低声道:“郡主,老朽保证,从店里送去我家的剑,正是这一把,老朽家人,必不敢作假。”
这老人一句话说出口,曾南光心里也一松,简直感激不尽,幸好齐老爷子是个讲理的人,又慈悲,这若是换成别人,早一推四五六,全推他头上,哪里肯惹这一身骚气。
红尘的脸色也很难看,抓过宝剑,咬牙:“挂坠呢?”
她要的不是剑,而是上面的剑穗,但现在,剑还在,下面的剑穗流苏通通消失无踪。
齐公和曾南光都怔了下。
尤其是齐公,皱眉招呼他手底下的人进来,小声追问了几句,脸色瞬间阴沉,摇了摇头。
红尘也听见了,那剑穗送到齐家时还在,但从齐家重新拿出来,送回店里,就已经消失。
这东西又不算要紧,大家注意到的肯定只有这把剑,谁会把上面零零碎碎的挂件放在心上?
曾南光蹲在地上,欲哭无泪,哼哼唧唧:“郡主,小的真不知道,那把剑是从外头收来的,上面的剑穗也是本身就带着,小的也没当回事儿。”
他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犯什么蠢,当时为什么不让小二说清楚,为什么不停下来问问情况,他一时爽快,说当成礼物给齐老爷子,就给了他老人家,可事后的麻烦,简直要了他的命。
禁军这边,所有人的情绪瞬间紧绷,一个个兵器出鞘,寒光闪闪。
红尘看了齐公一眼,却不好太市里。
玉山齐家。在朝廷里到没有多大的权势,但却也同样不可小觑,所谓看一个人的本事,要先看他的敌人。
玉山齐家,和姚宗师所在的姚家,乃是世仇,祖孙三代交恶。没少硬碰硬。死在对方家人手上的子弟,起码有三位数了,但玉山齐家。至今还稳稳当当地立在大周朝,姚宗师如今武力大为进步,只差一步,便是真真正正的大宗师了。但齐家的人,还是活蹦乱跳地生活在玉山。照样滋润的很,由此可见,齐家的确不简单。
红尘上辈子就想过,若是夏家能有齐家的坚韧。也许早就更上一层楼,不再如履薄冰,世世代代都为皇家所用。
对皇室来说。世家是毒瘤,最好没有。对世家来说,依靠皇家才能生存,那就是屈辱,至于谁对谁错,也说不清楚,天底下本也没那么多的对错。
反正无论哪一路占据上风,老百姓们的日子依旧是那般过,丰年有口饭吃,灾年听天由命。
“齐老爷子,不知您为何要买这把剑?”
红尘心念一转,轻声问道。
齐公愣了愣,略微迟疑,半晌才道:“只是喜欢而已,并无他意。”
喜欢?
红尘不信,别说红尘,就是其他人也不大信,那把剑是很华丽,但齐公不是喜欢华丽的人。
看看他的打扮,一身粗布衣服,深蓝色的,黑漆漆的千层底布鞋,领子磨损了些许,还有肘部,膝盖处,也有些泛白,若不是这人的气度在这儿,便是粗布衣服也气质卓然,让人一看他,就先被他的气势压倒,顾不上关注衣服,恐怕就算不被当做乞丐,也要被轻视,说不定连店门都进不来。
再说,谁不知道齐老爷子最是节俭,有一日,他与姚宗师相约吃饭,说是吃饭,其实是谈判去了,姚宗师点了一碗面,吃了大半,走后还剩下些许,齐老爷子便先就着他的碗,把面吃了,这才要店家重新送来两个馕饼,一碗白水。
他在家也一样非常节俭。
当然,不是说齐老爷子小气,但凡修桥铺路做善事,齐家从来都落不下,去年南边闹灾,老爷子还特意捐了三千两,让小辈买了米面药材,千里迢迢送了过去。
姚宗师都说,他这位敌人乃是正人君子,作为敌人,他很荣幸,这样一个人,莫名其妙买把剑回去,说是放着观赏,谁又肯信?
红尘深吸了口气,压低声音道:“老爷子不要不放在心上,我说实话,此事事关皇后安危,请您务必说清楚一切细节,无论有用没用。”
齐公一愣,更是迟疑,终究还是道:“今日我家侄子路过他们家的店,相中宝剑,十分喜爱,那孩子平日里很少要东西,过几日便是他十八岁生日,我见他爱得很,这才想买给他,并不是那孩子要的,这件事一定是巧合,与他无关。”
红尘没说话。
看起来似乎确实没什么关系。
齐家一个小辈,喜欢这把剑,于是齐公去买,她正好路过,也看中了剑上的剑穗,只是身边没有带着现钱,于是付定金回去拿钱,就这么一点儿时间差,宝剑易主,似乎不是不可能!
只是,未免太巧了一点儿。
这等古董店不比别的,不要说一天一桩生意,就是十天做成一桩买卖,别的生意人也要夸赞一句生意兴隆,会来光顾的,那都是不差钱的主儿,差不多好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她走开一会儿,怎么就能把宝剑让别人带走?
“劳烦诸位随齐老爷子回齐家看看,沿途寻找,所有经手的人必须问到。”
到了这等地步,红尘也没有办法。
算了一卦,到并非凶相,可算卦这种事,也不是特别精准,红尘放开灵识,四处询问,可就是四下的灵物,也很少去关注这些小东西。再有,神物自晦,它知道隐藏自身,若非有缘,也看不出它的特别。
红尘叹了口气,虽然也能找到一星半点儿的线索,可零零碎碎的,想找到东西,恐怕还需要花费些力气。
她要先给皇后娘娘去找药,然后再说其它,若是皇后逝去,再想让她还阳,那就几乎是不可能了,至少正常手段不可能。
叮嘱了几句,红尘四下看了看,“我去地府一趟,你们若是找到东西,不要耽误,马上送回宫,交给陛下,绝不容有失。”
禁军的人连忙应了。
齐公和曾南光都差点儿以为眼前这位郡主娘娘,也许脑子出了问题,不知道万岁爷知道,会不会以为是他们气的?
这店就有点儿意思,阴气很重,红尘随手就从墙壁上画了一个圆圈,众人目瞪口呆的瞩目之下,圆圈变成黑漆漆的洞口。
第246章 轻视
红尘一头钻进去,其他人老老实实地盯着,半天没有动弹。
曾南光瘫在地上,气喘吁吁。
那店小二脑子里冒出个乱七八糟的念头——自家的店了不得,能直入地府,不知道能不能去参观一下!
如果他家主子知道他的想法,恐怕非气死不可。
红尘去了也就一刻钟,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个黑漆漆的瓦罐。
瓦罐看起来就和农家用了几十年的那种罐子没多大差别。
一行人,尤其是那帮禁军,都欲言又止——天底下的灵药难道这么不值钱?去一趟地府,弄来能让人不死的灵药,只需要一刻钟不成?
红尘却顾不上这些人,匆匆入宫,根本不理会那些御医的碎嘴,连皇帝都不看一眼,直接迅速就喂给了皇后。
喂的时候,她面上镇定自若,心中还有一丝犹豫,这种东西,只是传说,到底有没有用,会不会有副作用,谁又知道?不过以前她碰运气,从来都没出国问题,如今也只能盼望皇后福泽深厚了。
“咳咳咳!”
她们的运道果然都不错,一口药汤进去,皇后便睁开了眼,还是气息微弱,可却有了意识,皇帝小心趋前一步,却又陡然停下。
皇后也不看他,只握着红尘的手:“给我喝的什么?一股苦茶味。”
红尘失笑,小声道:“是孟婆煮的茶,平时喝来暖身的。”
地府森寒,那些鬼差们偶尔也需要阳气补补身子,大部分就喝这种龙蜒草泡的茶,她下去抢了奈何桥旁边小女人的茶壶。那姑娘是做的孟婆的差事,这可不就是孟婆的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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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孟婆汤到也好……刚才我在梦里,感觉到有人叫我,好像是我娘……当我是傻子不成,梦中无论遇见什么,必须稳住心神,决不能听那些鬼魅之物的话。这是常识。”
“对。娘娘做得好,若是还有乱七八糟的东西入梦,千万不要理会。收摄心神,安心修养。”
皇后一笑应了,迷迷糊糊地说了几句话,又睡过去。
红尘松了口气。幸亏娘娘不是外行人,要是换了普通人。说不得现在都死透了。
不过,果然是有人搞鬼,有可能是中了什么邪咒。
皇帝挥挥手,让众人下去。厉王他们转身离开,于逸却是有些舍不得,他难得能离她那么近。气息相闻,好像一伸手就能把她搂在怀里一般。
红尘起身。轻轻一带,就把于逸推出门,出了宫门疾行而去,什么话都没说,也不能说,不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决娘娘身上的问题。
宫外
齐家在京城的别院已经被搜了十多遍,连粗使婢女都被问询过,奈何毫无线索。
陈统领几乎要抓瞎,后面就传来郡主的一封便签,只寥寥数个字——去齐家本家。
齐老爷子登时愣住:“剑落入我手,不超过两日,就算丢了东西,也只能是在京城丢的,为何要去家里?”
玉山齐家,可是有十多年不接待外客了。
齐家在玉山之巅,而且没有任何通路,进去或者出来一次,没大道的地方步行,起码需要大半日的光景。因为家里所有人,连同仆妇在内,都有一身不错的功夫,再差也不怕走山路,齐家也就从来没想过要修出一条大道,而且,齐家不是那么容易去。
他们家族以前号称有十八子,人人通玄术,在山上家门前布置了一座护山大阵,寻常人都不得其门而入,如今虽然衰落,这一代的齐家子弟只有寥寥数人,嫡传的也只有两个,也就因为齐公还在世,尚能撑撑门面,等齐公一去,恐怕好好一个齐家,也要烟消云散。
连姚家如今也不再和齐家作对,姚宗师私底下都感叹过,两家的恩怨,恐怕很难绵延到下一代去,不知下一代的姚家人,还能不能找到好对手。
人若无对手,总是寂寞得很,尤其是高手。
齐家衰落,但家中子弟还是相当骄傲,大部分都不愿意外出,只在家中隐居。
齐老爷子算是家里非常开明之人,常年在京城别院居住的时候较多,也知道家里人的性子,他家那些人,无论年长的还是年幼的,性子都骄矜的很,不给朝廷面子,哪怕是郡主当面,也一样不放在眼里,让人登门,有点儿不合适。
但此时,他显然也不好拒绝。
红尘的马足够快,而且齐公那边,虽说也着急,可人比较多,走起来就有些拖延,再加上那小吊坠又不知道何时丢的,寻找更是花费时间,还没到玉山脚下,双方就汇合一处。
“郡主!”
陈统领见到红尘,也松了口气,如今他责任重大,一直提心吊胆的,有郡主在,他总算是轻松些了。
众人来到玉山脚下,沿着小径走了半日,上面就是悬崖峭壁,山路陡峭至极,所有人都累得气喘吁吁的。
那些禁军的人,手臂直打哆嗦,却是连手里的刀剑都快拿不住,前方浓云密布,齐家的老宅还看不见一点儿踪迹。
齐公身边跟着七八个小厮,都长得十分精神,同样短打装扮,深蓝色的棉布衣服,到比齐公那一身粗布显得精神得多,此时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眼角眉梢多多少少带了几分轻视,他们这帮人,自来看不上朝廷,虽不好明面上轻忽,可从头到脚流露出来的意思,谁都能察觉得到。
为首的那个扫了红尘一眼,噗嗤一声就笑了。
“咳咳。”
他旁边一少年使劲掐了把他的腰:“那是郡主,尊重些。”
“我知道她是郡主,听说还是个灵师,颇有本事。”为首的年轻人嘻嘻哈哈地道,口气轻佻。
要说京城那些灵师们真是越来越会捧臭脚。区区一个小丫头片子,也能给吹嘘到天上去。
哎,好好的,自由自在的灵师不做,非要去讨朝廷的欢心,还非要朝廷认同不可,什么毛病!
从有齐家以来。家中子弟就没人去参与灵师考核。
“咱们齐家向来少出玉山。与朝廷也是井水不犯河水,现在可好,说搜查就要搜查。把咱们老爷子当贼防呢!”
老爷子叹了口气,也不多话,这话说出来更不好听,他本身一样对朝廷没有太多敬畏。但他性情稳重又温厚,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从不会有半分失礼之处,这一点儿上,齐家的人就做不好。
红尘扫了一眼过去,却不以为意。要说这些人轻视朝廷到也没什么,她对皇帝都没多少敬畏之心,但现在被轻视的不是朝廷。是自己,那感觉便不大好。
忽然起了风。
山上沙石俱下。
齐家那边一小厮推了推身边的人。扫了红尘一眼,扭头道:“郡主,要不要我们找个轿子抬着您?”
其他人纷纷扭头,只是视线终究还是不敢在红尘的面上过多停留。
他们这帮人嘀嘀咕咕地说小话,未尝没有掩盖自己羞赧之情的意思在。
红尘确实是美人胚子,还是绝色美人。、
不光是她长得好,而且底子还好,美人都是金尊玉贵地养出来的,那些世家女子,为何大多美貌,除了父母祖辈皆美人之外,她们日日锦衣华服,读诗书,习礼仪,出入仆从成群,做得最重的活儿,不过是缝几下针线,指挥着厨娘烧几道可口小菜,年复一年,想不美也难。
所以,在京城富贵之地,看到美人不算太困难,红尘虽绝色,却也不至于让人失态。
但离开那个富贵窝,就大不一样了。
齐家也不算穷,可齐家不在朝堂,而是在江湖,家中女眷也多为江湖女子,餐风露宿是小事,于家中也是要下地耕种,纺纱织布,各类活计,半点儿不少,如此风吹日晒,除非天生丽质,否则论起美貌,实在无法和贵女们相提并论。
家里的子弟难得出门,如今乍一见红尘这般的女子,难免进退失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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