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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穿新世界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楚白

    那矮人当然不会放过机会,大吼一声,抡起斧子就滴溜溜旋转起来,带起一片腥风血雨。

    大概一个钟头之后,山寨里面已经一片狼藉,山贼们横七竖八死了一地,无论是战斗的还是躲藏的,全都没什么分别,就连几个侥幸逃出去的,也被青龙一蹄子一个,全都踩死在了山路上,算是凑了个齐齐整整。

    荷鲁斯之前说要烤牛肉,但现在他可没空,正在到处翻箱倒柜,搜寻山寨里面的财宝。

    王土豪也没烤牛肉的意思,他跟熊猫悄悄说了几句,就转身走了。

    结果就剩下熊猫一个人做事,他把山贼们的尸体扔到院子角落去,然后架起了烤肉架,也不管周围血腥味有多重,自顾自烤起了荷鲁斯带来的牛肉。

    一边烤着牛肉,他一边还跟完成了任务走进来的青龙聊天。

    这肉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你有兴趣吗?

    青龙点头。

    果然,魔兽的肉,你就有兴趣了。你可真挑食啊。

    青龙笑。

    好吧,你吃生的还是吃熟的?

    青龙嘶鸣。

    半熟?我靠!你比我还讲究

    说着笑着吃着,天色渐渐放亮,这一夜总算是过去了。

    朝阳升起的时候,荷鲁斯满脸不高兴地从寨子里面走了出来,嘟囔:王土豪的眼光也不怎么样,这破寨子历史倒是有一点,但却没什么好货。搜了半天,居然只有一些金币之类,连宝石都没几颗!

    黑吃黑一般都是吃销赃的,这种座山的,能有什么宝贝?熊猫笑着说,但我估计,他们肯定有很多的粮食,对吧?

    嗯,粮食是很多,可我要粮食干什么?荷鲁斯叹了口气,随手提了个木桩坐在他的旁边,从架子上拿了一串烤肉,王土豪呢?

    他有事,先走了。熊猫指了指旁边地上的一个酒坛,但他把酒留了下来。

    荷鲁斯提起酒坛喝了一大口,总算是露出了笑容:好酒!就冲着这酒,一夜奔波也不算白费了!

    嗯,喝酒!




第五十五章、除暴安良
    太阳升起来之后,院子的血腥味反而更重了,荷鲁斯渐渐不满,嘟囔:这简直连酒香都盖住了

    熊猫想了想,对着被鲜血浸透的地面使用采集指令。

    片刻之后,他的道具栏多了许多混着泥土的污血,地上却重新变干净了,连空气中的血腥味都淡了很多。

    这办法好!荷鲁斯笑了,我去把那些尸体也这么处理了,干干净净地再继续喝酒。

    他才走了两步,突然停了下来,转头看向外面。

    熊猫比他反应更快一些,而青龙则稍慢一些,但大家的动作是一样的。

    他们都听到了脚步声。

    通往山脚下的山路上,有人走了过来。

    仔细听听,这些人还在说话。一个年轻姑娘在哭,几个年纪大的男人在劝。

    再仔细听听,他们应该还挑着担子,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货物。

    熊猫皱了皱眉,看向荷鲁斯:这是被山贼勒索的?

    大概是。荷鲁斯满不在乎,和我们有关系吗?

    熊猫想了想,摇头。

    既然没关系,我们继续喝酒。荷鲁斯走了回来,重新坐下。

    过了一会儿,那些人来到了山寨门口,但看到被打破了一个大洞的寨门,却又犹犹豫豫不敢靠近,甚至连叫一声都不敢。

    熊猫等了又等,见他们还是没有任何举动,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门没关,进来吧!

    被他这一喊,几个村民才战战兢兢地推开门,从已经破了个大洞的山寨大门走了进来,他们以一个头发白了大半的老者为首,几个壮汉挑着担子,担子里面大概是面饼和肉干之类,还有一个颇有姿色的村姑。

    这位头领为首的那个老者想要说些什么,却被熊猫给打断了。

    我们不是山贼头领。他说,你要找山贼头领的话,去旁边那堆里面找。

    沿着他手指的方向,村民们看到了堆积成一座小山的山贼尸体,顿时吓得坐在地上,甚至有人连裤子都湿了。

    仔细看看,阳光下的这堆东西,的确是有点丑。看着那堆尸体,荷鲁斯咧嘴大笑,下次咱们再干这个,一定要先收拾干净才行!

    说着,他突然一愣,自言自语:话说,王土豪走得那么急,该不会是他讨厌血臭吧?

    熊猫笑了笑,摇头:他是另有原因。

    还能什么原因?荷鲁斯冷哼一声,他是贵公子出身,真正从小含着金汤勺,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对他来说从来就不是个问题。风餐露宿,在尸体堆旁边喝酒吃肉,他肯定不喜欢!

    熊猫摇头,并没有将王土豪告诉自己的事情说出来。

    王土豪之所以走得那么急,是因为他想要去见一个人。

    虽然他没说要去见谁,但略一琢磨,就能猜到是个女人,应该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以王土豪的性格,这世界上能够让他连打扫战场都懒得,刚刚打完了仗就急匆匆离开的,除了年轻漂亮的女人,还能是什么?

    没有了,只可能是这个!

    只是,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呢?

    熊猫稍稍有点好奇。

    他们和那些村民谈了几句,才知道这群山贼虽然的确在这里盘踞多年,但以前其实为祸并不剧烈——他们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只是前不久,来了另外一群山贼,火并了原本的那群。这群新的山贼比之前的山贼贪婪得多也凶恶得多,刚刚火并完了,就勒索山下的村子,要他们献上粮食和女人。

    勒索粮食也就罢了,勒索女人是什么鬼?荷鲁斯纳闷地问,而且还只勒索一个——我承认这妹子是挺漂亮的,可以打八十分,多一点八十五也行,但他们有七十九个人啊!七十九个人,一个妹子?!这怕是第一天勒索来,第二天就要变死人了吧

    也许他们是给首领抓压寨夫人。熊猫猜测。

    不管山贼们是怎么想的,总之都已经不重要了。

    毕竟,他们都已经死了。

    这意料之外的好消息让村民们欣喜若狂,千恩万谢,并且表示愿意奉上谢礼。

    听到谢礼二字,荷鲁斯顿时眉开眼笑,屁颠屁颠地就急匆匆下了山,甚至于连村民们都被他给扔下了。熊猫则摇摇头,牵着青龙,跟村民们一起缓缓走在路上。

    走着走着,他突然注意到那个村姑表情一变,似乎听到了什么,露出了笑容。

    熊猫心中一动,给自己释放了一个感知加强,顿时听到了风中传来的琴声,以及几乎细不可闻的歌声。

    琴是鲁特琴,歌是《橄榄树,唱歌的不是别人,就是王土豪。

    有趣的是,这家伙还用了吟游诗人的特殊技能,将自己的琴声和歌声只传递给一个人听。要不是他的技能等级不够高,怕是连熊猫都听不见。

    看那村姑脸色微红,露出害羞的笑意,熊猫暗暗好笑。

    王土豪这家伙,怕是刚打完就担心妹子出事,急匆匆赶去村里了吧

    他大致猜出来了,王土豪大概因为孤掌难鸣,担心一个人搞不定一寨子的山贼,才用真真假假的消息把他和荷鲁斯引过来,借他们的力量一起剿灭这伙山贼。

    而王土豪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

    为了那个村姑。

    【熊猫:王土豪,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多情之人啊!】

    【你隔壁的许先森:哈哈,我就知道瞒不过你。那妹子不错吧?打扮打扮的话,绝对比那个什么公爵夫人还漂亮!】

    【熊猫:你打算在这里住下?就这么成家立业?】

    【你隔壁的许先森:开什么玩笑!我可是浪子!浪子是不会被一个女人约束住的!】

    【熊猫:你的意思是说,你准备走了,而且永远也不打算回来?】

    【你隔壁的许先森:我是打算离开了,不过以后还会回来的。就算浪子,也需要可以让自己偶尔休息几天的港湾嘛。】

    熊猫摇摇头,笑了。

    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出来,王土豪这小子说话有点言不由衷。

    用不了多久,这家伙就会再回来的。

    或许从此以后,想要找这个家伙,到这一带来寻觅就行了。



第五十六章、詹姆的计划
    熊猫跟着村民们下了山,进了村,正看到荷鲁斯坐在村子里面旅馆一楼的大厅里面,一边吐沫横飞地吹嘘怎么消灭那群山贼,一边大口大口往嘴里灌酒。

    荷鲁斯这个人很有江湖风,他喜欢喝酒,但并不需要好酒。相比酒,他真正需要的是一群听他讲故事的酒友,如果这群人再配合一点,经常惊讶惊叹惊呼,那就完美了。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

    所以荷鲁斯很开心,非常开心,笑得龇牙咧嘴。

    熊猫也微笑,却没有走过去凑热闹,甚至没有进旅馆,而是牵着青龙来到了村子门口,搬了块大石头当凳子,坐在一棵树下等待。

    中午时分,军队终于姗姗来迟。

    他们原本担心会看到被山贼肆虐之后村子的惨状,结果却看到村子里面一片祥和,还看到熊猫倚着一棵大树已经睡着了,旁边的青龙正在无聊地嚼着青草,打着瞌睡。

    无论是人是马,都没有受伤的样子,只是显得很疲倦而已。

    早已料到会这样的詹姆微微一笑,转头看向那个骑士。

    那骑士不由得脸红,尴尬地笑了。

    正如你所说,这位潘达先生的确神勇无比!他由衷地赞叹,我们色雷斯又多了这样一位猛士,真是可喜可贺!

    一番吹捧之后,詹姆过去叫醒了熊猫。跋涉了一夜的士兵们到旅馆休息,大家各行其是。

    至于荷鲁斯,他早就已经吃饱喝足也说够了,原本打算跟熊猫一起行动的他,却又改变了主意,在军队到来之前就扛着那把两个壮汉才能抬起来的大斧头走了。

    今天的事情很有趣,以后再有这样有趣的事情,记得叫我。临走的时候,他如此留言。

    这种随兴而来兴尽而归的风格,也一样充满了江湖风。

    既然没急事,领主的军队就不急着赶路了,打算休息一天,明天再出发回去。但熊猫和詹姆却不能这样,他们不能让使团等太久。于是走了一夜,疲惫不堪的詹姆被熊猫放在了青龙的背上,犹如一袋大米似的,运回了驿站。

    对此,詹姆在事后表示了抗议,他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加英明神武的形象,而不是犹如一袋米。

    当时熊猫只指了指青龙,表示有事可以请他自己去跟青龙讨论,詹姆试着凑过去说了两句,被青龙用藐视的眼光看着,于是他说着说着就放弃了。

    熊猫的这匹马很有性格,关键是它有足以支撑这性格的能力。

    一对一的话,詹姆还真没把握能够打得赢它

    实力决定了彼此交往时的地位,既然打不过青龙,詹姆当然就只能把吃瘪的事情放在脑后,权当这事没发生过。

    至于他第二天开始就每天早期,跟着熊猫一起锻炼,绝对不是因为被区区一匹马给藐视了。

    嗯,至少他自己是坚持这么说的。

    等这趟完成了册封之后,我自然是回去建设封地的,你准备干什么?某天锻炼之后,熊猫随口问道。

    我?詹姆想了想,说,先做几年巡防司司长,等我也弄到册封之后,可能会去找个专门猎杀魔兽的冒险者团队,跟着学上一段时间。

    你打算扔下封地去当冒险者?

    不,只是去学习一下而已。詹姆说,我未来的理想,是想要组建一支专门消灭那些危险魔兽,清剿类似狼窝湖这类兽巢的军队。这既需要足够的身份地位,也需要相应的知识。以我们国家的形势看来,未来几年,很可能有建功立业的机会。所以未来几年,我会继续当巡防司司长,看看能不能找到机会升迁一下,或者是弄到实际的封地。等封地到手,再去补课学习,也来得及。

    熊猫点头,觉得这想法倒也靠谱。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未来几年,色雷斯这边还真的有建功立业升迁的机会。

    按照他知道的剧情,大概也就是今年冬天,色雷斯会发动一系列对外战争的第一步,闪击北方的雷顿王国,趁着谁也没想到居然有人会在冰雪覆盖的季节打仗这个盲点,只用了七天时间,大军就兵临雷顿王国的首都,令历史比色雷斯还悠久的雷顿王国几乎亡国。

    虽然这一战最后在兽人几位金帐大萨满的调停下,没有打成灭国之战,但雷顿王国从此降格成了雷顿公国,而色雷斯国王则在不久之后称帝,色雷斯王国成为了色雷斯帝国。

    如果詹姆足够敏锐的话,应该能够发现端倪。只要他主动请缨,完全可能参加这场轻松的战争,并在战争之中立下功劳,得到想要得到的东西。

    按照无眠他们整理的设定,色雷斯对雷顿的这场鹰鹿之战,总的来说没什么风险。色雷斯军的战损很小,主要损失来自于严寒——以雪鹿为旗帜的雷顿王国位于西大陆北方,气候寒冷。冬天的时候简直就是滴水成冰,别说打仗,就算出门转一圈都够呛。尽管色雷斯人做了很多的准备,依然冻死冻伤了很多人,甚至超过了战损的十倍以上。

    詹姆的实力不错,也颇有家财,要准备一些防寒的魔法道具,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难度。既然寒冷不是问题,那么他就不大可能会战死沙场,这一战对他来说,纯粹是个刷功劳的机会而已。

    熊猫琢磨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句,然后说:你也觉得未来几年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可能会在哪个方面?

    詹姆犹豫了一会儿,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用只能两个人听到的话音说:我觉得,陛下可能要进攻雷顿。

    哦?何以见得?

    管家前些天给我发来消息,说几个相熟的人家,跑来找他借我家的一套‘碎冰甲’。那套铠甲除了好看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优点,虽然是魔法装备,可‘抗寒’这一点,真正没什么大用。如果只是一个人需要也就罢了,几个人都来借,就有点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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