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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穿新世界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楚白

    他虽然没有盗贼的本事,但似乎颇有吟游诗人的天赋,将一些家长里短的事情说得清清楚楚,是是非非明明白白,尤其语言幽默——尽管常常幽默到下三路去,荤段子一个接一个,但不可否认,他这番介绍,至少听起来很有趣。

    遗憾的是,扣除趣味性之后,剩下的资料价值,差不多就约等于零了。

    熊猫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游戏里面学习酿酒术的亨利博得酒坊目前运营正常,酒坊的大师傅也好,老板也好,都还没换人。

    也就是说,如果想要学习酿酒的话,现在去跟他们套近乎,大概也不迟。

    熊猫很认真地考虑了这个问题,然后放弃了。

    他是西大陆的熊猫人,不是东大陆的貘妖,醉拳醉棍什么的,那是貘妖的种族天赋,跟他这熊猫人没多大关系。

    相反,作为一个圣武士,如果有条件的话,他应该克制自己的**,至少应该少喝酒。

    穿越者之中的圣职者们,受到的限制远比这个世界本土的圣职者要少,但多少也还是有所限制的。比方说一个在游戏里面是正义之神圣武士的穿越者,要是他为非作歹的话,虽然不会像本土的正义之神圣武士那样立刻失去神圣力量,但要是死不悔改,力量衰退甚至消失,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毕竟这世界的神并非某种人格的存在,而是规则的具现。只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使用它们对应的力量,就必然会受到相应规则的限制,无非限制大小罢了。

    熊猫是受难之神的圣武士,他主要的限制是不能对无辜受害者见死不救。这个限制问题不大,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冷血无情的人,要是有无辜者在他面前受害,就算不考虑教规的限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战斗。

    但那些别的限制,比方说生活简朴之类,他就不是很做得到了。

    虽然他不是个热衷于享受的人,但来自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地球,他在很多事情上依然是颇为讲究的。这些讲究,说实话,多少有点奢侈的意思。

    就像是公会城堡里面,那种生活条件,对于这个世界而言,实在有一点穷奢极欲的感觉。

    熊猫喝了一点酒,跟酒保又闲聊了几句,就告辞离开了酒馆,返回了商队驻地。

    他现在很好奇,这一路走下去,还能不能再见到其他穿越者们行动的痕迹?又或许会不会遇到他们?




第六十章、沙漠中的杂货店
    跟着商队一路向南,熊猫路过了不少城镇。在这些城镇里面,他看到了不少穿越者们行动过的痕迹。

    工会的伙伴们明显是盯着那些高回报或者说有丰厚奖励的任务去的,他们干掉了不少boss,想必也得到了不少的好装备。只是平时在聊天频道里面,似乎没看到他们提及过也不知道这群人是抱着闷声发大财的想法呢?还是怕被人要求分润,干脆什么都不说?

    商队来到距离王都不远的地方时,熊猫便将货物处理干净,然后向他们告别。

    他无意前往特雷拉王国的首都,上次在色雷斯王国首都的际遇,给他留下了很不愉快的印象。所以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他打算以后都不靠近这些有大佬坐镇的地方,免得遇到那种自己无能为力的麻烦事情。

    比方说现在,他想要去特雷拉的边境看看,看看这场战争对于边境人民有没有什么影响?

    按照游戏里面的历史,色雷斯王国攻占了莫来商业联邦大半土地之后,被拦在了铁锁关外,拖延了几年,都没能攻破那座关城。后来,色雷斯国王理查德称帝,色雷斯王国改称色雷斯帝国,并在不久之后就对一直支援盟友莫来的特雷拉王国宣传,三路大军发动了突袭。

    那场战争给王国民众带来了深重的苦难,无论是作为拉锯战战场的地区,还是被占领的地区,都苦不堪言。就算是那些没有被战火波及的地方,也不得不承担因为战争而加重的赋税,以及承受征兵的压力。

    熊猫记得在游戏里面,后来开特雷拉和联邦边境地图的时候,地图上的村庄明显数量较少,却有不少村庄乃至于城镇的废墟,死灵魔物也比比皆是,那些都是战火荼毒的结果。

    不过,此刻当他走在两国边境的时候,看到的则是虽然稍稍有点乱,但至少也还算安全的景象。

    莫来商业联邦和特雷拉王国的边境,有一些领主比较孱弱,镇不住场面的地方。如果在别的地方,这种情况多半会引来贪婪的侵略者,但两国关系良好,没有哪个领主敢冒着破坏两国盟约的罪名做出这种事情来,所以这些领主相对较弱的地区,就成了灰色行业盛行的边缘区域。

    熊猫在一个小镇上,见到了寒风。

    这个小镇位于南方一片小沙漠地区,这片沙漠来历古怪,据说是因为古代某个脑子有问题的大魔法师做危险实验而导致的。在这片不大的沙漠里面,有一个不小的绿洲,这片绿洲被称之为黄金之城,一则因为附近沙漠里面真的有金矿,二则是因为对于沙漠来说,绿洲之中的湖水简直像是黄金一样珍贵。

    寒风现在就居住在这座连城墙都没有的黄金之城里面,他开了一间小小的杂货铺,贩卖各种药剂和杂货,生意似乎还凑合。

    熊猫登门拜访的时候,他正在店里跟人做生意。

    我这份狼眼质量很好的!一个用白色麻布裹着头脸的冒险者说,多给点钱吧!

    寒风也穿着白色的长袍,看起来很有点沙漠民族的风格——熊猫觉得,要是蓄上大胡子的话,就更像了。他没有理睬对方的话,只是用手敲了敲柜台的某个位置。

    在那里,贴着一张被沙漠热风吹得有些褪色了纸,纸上写着两行字。

    谢绝议价

    不买就滚

    熊猫看着这两行字,忍不住笑了。

    寒风这家伙,可真是不会做生意!

    那个冒险者自然也看到了这两行字,但他却毫不在意,仿佛压根没看到似的——哦,这不能怪他,因为

    老板,我不识字啊。

    寒风脸上的表现很有几分恼羞成怒的样子,就像是一个人卯足了力气要装个逼,结果却被围观群众给无视了,那种尴尬和愤怒的样子。

    不识字的话,我读给你听!他恶狠狠地说,我这店里面有两条规矩,第一条是‘谢绝议价’——你可以不买,也可以不卖,但我说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不要叽叽歪歪说废话!第二条是‘不买就滚’——我没兴趣招待那些‘随便看看’的人,要么买东西,要么滚蛋,我很忙,没空跟你们浪费时间!

    这态度简直嚣张,要是在地球上,消费者绝对已经直接一个电话打到315去了,换成脾气暴躁的消费者,或者干脆就用拳头说话算了。

    那个用白布裹住头脸的冒险者脾气显然很好,虽然被这样抢白了,却一点生气的意思都没有,笑呵呵地说:老板,我辛辛苦苦去跟沙漠狼厮杀,努力挖来新鲜的狼眼睛,就为了多赚几个钱。要是让你骂两句就可以加价的话,你尽管骂,我绝不还口。

    寒风眉头一皱,正要有所动作,却看到了笑着走过来的熊猫。

    他立刻改变了主意,叹了口气,抓起一把钱币放在柜台上。

    这个价格怎么样?再高的话,我宁可不买了!

    冒险者嘿嘿一笑,将钱币一扫而空,道了个谢,高兴地走了。

    熊猫走到了杂货店里面,严肃地说:看来我来得不是时候?

    寒风板起脸:你本就不该来!

    但我已经来了。

    今天已经很迟,我正要关门打烊。

    关门之前可以把最后一笔生意做了。

    如果我说不呢?

    那就算了。

    寒风哈哈大笑:你忘词了!

    熊猫无奈地摇头:谁还记得那一套台词啊我不看武侠小说都快十年了!

    没错,他们刚才并不是在谈生意,只是在玩对台词罢了。

    这套台词来自于某位喝酒过度英年早逝的武侠名家,一向很被人推崇,无论是那些新派导演也好,还是喜欢这种风格的年轻人也好,都常常学着这个风格说话。

    熊猫和寒风刚才也在模仿那种风格,只是熊猫说着说着就忘了词,或者他不知道该怎么接腔了。

    你输了,晚饭你请客。寒风愉快地说。

    我请客就我请客。熊猫毫不在乎地说,反正我有钱。

    我要吃烤骆驼!寒风大声说。

    熊猫愣了一下,问:你能吃得完一整只骆驼?

    吃不完,我可以把剩下的拿去分人。寒风得意洋洋地说,吃大户这么愉快的事情,当然要和别人分享。



第六十一章、吃大户
    遇到有钱的朋友该怎么办?

    就像寒风说的,自然是要吃大户。

    于是,他当天晚上就吃了大户——熊猫就是那个被吃的大户。

    黄金之城虽然连城墙都没有,却有着一个城市应该有的各种娱乐和享受。别看它地处沙漠之中,但在这里,你可以买到最好的酒,最新鲜的水果蔬菜,最优质的武器和铠甲,当然还有最让人满意的女人。

    只要你有钱,有足够多的钱。

    熊猫就属于那种钱足够多的人,尽管和兵临詹姆这两位不能比,但他的身家在这个世界上已经超出了绝大多数的贵族,就算是那些大贵族,也未必会在身上携带那么多的金钱。

    但即便是他,看到寒风点的那个菜单之后,也忍不住嘴角抽搐,有些心疼。

    寒风点的菜并不多,总共就一道菜。

    那道菜的名字叫做烤全驼。

    骆驼的驼。

    在地球上,有一个著名的传说,说沙漠地区有一道名菜,叫做烤全驼,具体做法是弄一只鸡蛋蒸熟了塞在鱼肚子里面,然后把鱼缝上,烤熟;在把鱼塞进鹅肚子里面,缝好,烤熟;再把鹅塞到羊的肚子里面,缝羊,烤熟;再把羊赛到骆驼肚子里面,缝上,烤熟。等烤熟的骆驼出炉之后,层层切开,中间那颗鸡蛋吸收了全部的滋味,将会好吃得难以想象。

    熊猫的大师兄当年曾经去过沙漠地区,展开为期一年的武术交流。他回来之后,熊猫问他,沙漠地区是否有这么一道名菜?他回答——那是编出来的故事,骆驼的肉那么厚,缝起来烤?不是外面烤焦了,就是里面还没熟。

    沙漠里面的确有烤全驼这道菜,但其实就像烤鸡烤鸭一样,是切开展成片,旋转着烤的,不这么烤,就没办法把一只完整的骆驼恰如其分地都烤均匀了。

    也就是说,那传说中里外几层的烤全驼,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或许也可以那么做,但估计每一层的东西都要先煮熟了,所谓烤什么的,只是走个过场,玩个噱头罢了。

    但在这个奇幻世界里面,烤全驼就是那传说中的风格了。

    硕大的骆驼肚子里面是羊,羊肚子里面是鹅,鹅肚子里面是鱼,鱼肚子里面是蛋。每一层都是烤熟了之后缝进去的,每一层的风味都不尽相同。

    这是一道十分精彩的菜色,价格也十分的精彩。

    熊猫看到菜单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了曾经在电视剧里面看到过的一个桥段:某富翁要摆阔请客,穷朋友说那我就点一道菜吧。富翁表示,一道菜怎么够?尽管点,不用客气。于是穷朋友就点了一道菜——满汉全席。

    满汉全席是北京著名的一道菜,具体由多少种菜色组成,众说纷纭。有说八道菜的,有说三十六道菜的,也有说一百零八道菜的。在熊猫当初看的那个电视剧里面,一道道菜如同流水一般端上来,怕是足足有一百零八道那么多。

    就那么一道菜,顿时让阔佬变了脸色,哭笑不得。

    熊猫现在也有这种感觉。

    寒风,你点这个,吃得完吗?他忍不住问。

    吃不完打包带走。寒风很理所当然地回答。

    熊猫噎了一下,问:你不觉得有点浪费吗?

    怎么会浪费呢?我会把它们都吃完的。寒风笑了笑,回答,虽然可能会花上一点时间,比方说一年半载什么的——毕竟我这人饭量小,而且光吃烤肉总不大健康。但我保证,绝对不会浪费!

    他都说到这份上了,熊猫当然也不能犯怂,只能咬咬牙,向在旁边等着定下菜单的饭店伙计确认了这份菜单。

    就给我们来一只烤全驼。他说。

    伙计眨眨眼睛,并没有离开,而是问道:请问这位客人怎么称呼?

    熊猫有些疑惑,不明白为什么吃个饭还要登记姓名,但还是回答:我叫‘贝尔·潘’。

    于是伙计对着厨房大喊:潘先生,烤全驼一份!

    顿时,许多人都鼓起掌来,更有人欢呼太棒了可以沾点光啊之类,听得熊猫莫名其妙——尽管一只整骆驼的确很多,但他可真没想过要把自己花大价钱点的菜分给这些不认识的人啊!

    就在这时,两个壮汉从厨房走出来,一左一右,提着一个不小的酒桶,酒保拿出大酒杯,从酒桶里面汲了一大杯酒,从距离门口最近的一桌开始,为每一桌都斟满了一杯。看那酒颜色微呈琥珀色,纵然离得很远也香气扑鼻,显然是难得的美酒。

    他们这是免费大赠送吗?熊猫好奇地问。

    寒风笑而不语。

    酒保一路斟酒过来,很快食客们的面前就都多了一杯美酒,熊猫和寒风也不例外。

    奇怪的是,满堂食客,却没有哪怕一个人端起酒杯来喝。

    看着这场面,熊猫也不好意思先开口,只能按捺好奇,默默等待后文。

    等到所有的食客都斟了酒,饭店老板就走出来,手上同样拿着酒杯,他高高举起酒杯,朝着熊猫的方向,带头高呼:为豪爽的潘先生干杯!

    干杯!众人齐声回答,一起举杯,却没有喝酒,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几十双眼睛都盯在了熊猫身上,看得他十分的不自在。

    熊猫已经看得呆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寒风用胳膊捅了捅他,他这才反应过来,拿起酒杯,结结巴巴地说:谢谢谢大家!我先干为敬!

    说完,他一仰脖子,将那杯酒喝了下去,于是老板和食客们也才一饮而尽,接着笑声就连成了一片。

    真赞!寒风笑呵呵地说,我当初知道这么一个习俗之后,就一直想要亲眼看一次。只是我实在不认识那么有钱可以点烤全驼的冤大头,等了几个月都没等到——今天总算是让我大开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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