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编辑器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虚无之刃
郝方可是很清楚,没有了赫敏的智慧,就凭哈利波特和罗恩韦斯莱,他们能够成什么大事
罗恩就是一个智障,虽然相当可靠,但是能力根本没有,只算是哈利的跟班,还不断嫉妒哈利。
而哈利呢,他若不是救世主,有着主角光环,就他那种破性格,会有多少人愿意惯着他
可别忘记了,哈利的教父是怎么死的事实上还不是被哈利给拖累了吗
说实话,铁三角的三人,只有赫敏靠谱,其他二人都是大坑。
当然,因为主角光环的因素,哈利波特家世不凡,有着良好的巫师血统,再加上他身上伏地魔的魂器,确实占得了不小的便宜。
所以,明明原剧情之中,哈利表现出来的学习才能不高,但最终成就却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同龄巫师,甚至是更高年级和成年巫师也多有不如。
不得不承认,这一刻郝方觉得这下算是坑了。
没有了赫敏为其他二人增智,那么校长邓布利多的计划还如何顺利发展
哦,也不是没有办法。
只要利用好海格,不断利用他泄露情报,那么没有智囊相助,他们应该也能找到方向。
“反正,似乎不关我的事吧。”郝方心中不由一乐。
如果不是他已经答应了相助邓布利多,还将哈利波特视为魔种的寄生对象,估计他也不会管那么多吧。
倒是赫敏,她怎么会被改变剧情呢
原因不可能出自于他人,只以出自于唯一有可能改变剧情的人身上——他自己。
郝方想来想去,突然就意识到了什么。
他跟赫敏聊天时,就随口说着自己的目标,提出对学校大图书馆和拉文克劳的小图书馆的向往。
赫敏在当时,似乎还特意问了一句有关于拉文克劳的小图书馆的事情。
不会是因为这个吧
郝方觉得这很有可能!
对于喜欢读书的人来说,有什么比随时可以去图书馆来得更强
学校的大图书馆,进入想要借书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不像是拉文克劳的小图书馆。
她完全可以随时因为需要,直接就可以去拿书。
住宿里就有图书馆,根本不需要外出,这多方便
从原剧情之中,就可以看出拉文克劳的学生有点不太合群,因为他们多数都会躲在自己宿舍看书,连大图书馆都不太需要去。
因为那虽说只是小图书馆,但几乎多数有必要看的书都有,也算是很全了。
甚至于,还有不少拉文克劳的学长学姐们,随时会为这个小图书馆补充新书,这真是不错。
好吧,郝方觉得自己完全明白了,赫敏之所以会去拉克克劳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以赫敏的情况,分院帽应该会给她两种选择,那就是格兰芬多和拉文克劳,然后让她自己选择。
不知道赫敏是如何考虑的,原剧情之中才会做出那般选择。
而现在嘛,似乎有所不同。
哪怕是分院帽,也无法阻止学生本人的意愿,从而做出相应的判断。
就像是哈利波特,因为他是伏地魔的魂器,所以最适合的应该就是斯莱克林,但最终他还是强行因为自身意志,分院帽无奈将他放到了格兰芬多。
赫敏因为从郝方这里得到了拉文克劳的巨大优势,从而做出了选择,这很赫敏!
换成是郝方,也会这么去选择。
傻子才会只为了跟剧情,直接选择去格兰芬多。
谁都知道,格兰芬多只有一句话形容——那就是事多!
此时,分院终于结束。
阿不思邓布利多站起来。
他笑容满面地看着学生们,向他们伸开双臂,似乎没有什么比看到学生们济济一堂使他更高兴的了。
“欢迎啊!”他说,“欢迎大家来霍格沃茨开始新的学年!在宴会开始前,我想讲几句话。那就是:笨蛋!哭鼻子!残渣!拧!”
“谢谢大家!”他重新坐下来。
大家鼓掌欢呼。
郝方一阵无语,原剧情之中虽知道,但亲眼看到邓布利多说了这段让人莫名的话,还真是感觉到难以形容。
不过,同人作者多奇才,据说有人就从“笨蛋!哭鼻子!残渣!拧!”这段莫名其妙的话中,分析出了真义。
四个词,代表了四个学院的特性。
笨蛋代表了格兰芬多,这个学院特性就是无脑的勇气,一个个做事不经大脑,多数都是笨蛋。
哭鼻子代表了赫奇帕奇,这个学院特性就是忠诚。好吧,这个词已经说明问题了,除忠诚他们没有其他的了,弱小就是他们的特点,他们不哭鼻子简直对不起天地。
残渣代表了斯莱特林,这个学院特性就是阴险。不用残渣来形容他们,无法表达出邓布利多对这个学院隐约的偏见。
拧代表了拉文克劳,这个学院特性就是智慧。
笨蛋、哭鼻子、残渣单独存在,保证会形成混乱,唯有加上智慧才能够成为一个团体。把一切拧成一团,就是这群智者存在的意义。
邓布利多当真是一个老狐狸,真正的聪明人当然听得懂他的意思。他其实只是要告诉聪明人一句话,那就是团结!
当然,这是别人分析出来的。
听说,这只是其中一个版本,似乎还有其他解释。
不过,郝方自己只记得这一种,像是这种解释知道就行了,何必记得太多太清楚呢
而这时,他已经没有工夫多考虑其他。
他面前的餐盘里都放满了吃的。
其中有:烤牛肉、烤子鸡、猪排、羊羔排、腊肠、牛排、煮马铃薯、烤马铃薯、炸薯片、约克夏布丁、豌豆苗、胡萝卜、肉汁、番茄酱,而且不知出于什么古怪的原因,还有薄荷硬糖。
说实话,这里是英国,但却并没有弄出英国著名的黑暗料理,这还真是太好了。
郝方一直以来,吃的更多的还是东方食物,这次可以充分吃西餐,确实还是相当不错的。
这里的东西,做得还是相当好吃的,不得不承认家养小精灵确实足够优秀。
这让郝方心中一动,隐约有了新的想法。
他知道自己缺人手,明明是有大片的地,但却不能好好经营。
但现在想来,如果换成是家养小精灵,那会如何呢
家养小精灵的特点,那就是无法形容的忠诚。
还有……家养小精灵有时候甚至比巫师更强,只是它们的忠诚心,限制了它们的发挥,使它们自觉居于巫师之下。
这只能说,这应该与它们的传说有关。
家养小精灵是在古代的战争中被巫师征服的种族,每一只一出生就要接受奴性的训练,必须世世代代为主人服务的奴隶。
他们承担一切家务,由主人束缚,不能随便违抗主人的命令,若违抗则必须对自己进行惩罚。对他们来说,他们的最高权利就是服从主人的命令。他们必须辛苦劳作一生,除非主人递给他们一件衣服,他们才会获得自由权。
郝方很怀疑,古代巫师是不是对这个种族下了咒,否则何至于如此呢
要知
第一百六十一章 时间匆匆而过
第二天,准备去听课的郝方,终于知道了霍格沃茨的坑人之处。
霍格沃茨的楼梯总共有一百四十二处之多。它们有的又宽又大;有的又窄又小,而且摇摇晃晃;有的每逢星期五就通到不同的地方;有些上到半截,一个台阶会突然消失,你得记住在什么地方应当跳过去。
另外,这里还有许多门,如果你不客客气气地请它们打开,或者确切地捅对地方,它们是不会为你开门的;还有些门根本不是真正的门,只是一堵堵貌似是门的坚固的墙壁。想要记住哪些东西在什么地方很不容易,因为一切似乎都在不停地移动。画像上的人也不断地互访,而且郝方可以肯定,连甲胄都会行走。
郝方手中有着邓布利多特别准备的课程表,上面有着一至七年级所有课程说明,四个学院的课程时间也有所不同。
他选择去跟拉文克劳的课程,因为这样就可以经常遇到小赫敏,多跟她拉近关系。
郝方一直觉得,赫敏的天赋很高很高,未必就比寇仲和徐子陵那等绝世天才差。
他手下实在太过缺人,如果能够入手这种未来必能成为一国魔法部长,甚至在更未来的时期未必达不到邓布利多成就的奇才,那么许多计划就会变得顺利。
说起来,一年级的课谁上谁知道,实在是简单得让人无聊。
像是魔咒课,一开始都不教咒语,而是讲解魔法理论。
毕竟,若连基础都没有,还学会什么咒语
草药学倒是有点意思,让郝方对魔法草药的培育有所了解。
光看书本确实没用,这种课程都是实际操作为主。
而有些课程郝方必会跳过,像是什么星象学的课程,还有魔法史课、黑魔法防御术课、飞行课这类,他确实没必要去学。
有这种时间,他还不如去图书馆看书。
郝方已经得到了邓布利多的许可,可以去图书馆借书。
近期,他已经借得了数本自家没有的好书,正利用编辑器校注,然后慢慢研究。
但有一堂课,郝方却一节都没有错过。
那就是变形课!
其他魔法知识,郝方还能够自学,未必就一定要去上课,但他最不擅长的就是变形咒。
事实上,变形咒的难度确实不低,而且麦格教授还比其他教授更为严格,第一堂课她就给新生们来了个下马威。
“变形术是你们在霍格沃茨课程中最复杂也是最危险的法术。”她说,“任何人要在我的课堂上调皮捣蛋,我就请他出去,永远不准他再进来。我可是警告过你们了。”
然后,她把她的讲桌变成了一头猪,然后又变了回来。学生们个个被吸引了,恨不能马上开始学,可他们很快就明白,要把家具变成动物,还需要好长一段时间呢。他们记下了一大堆复杂艰深的笔记之后,她发给他们每人一根火柴,开始让他们试着变成一根针。
到下课的时候,只有赫敏格兰杰让她的火柴起了些变化;麦格教授让全班看火柴怎么变成针的,而且一头还很尖,又向赫敏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郝方不得不承认,他算是被小萝莉比下去了,变形课结束他仍旧没有大收获。
虽说,他在上个世界之中,从武侠的理论角度出发,已经对变形咒有了一点想法,不过想要将想法具体落实,看样子还是需要不少时间。
除此之外,估计只有魔药课才会让郝方更为上心。
无须通过施法,只需要利用不同的魔法材料,然后就能够炼成魔药,以此实现魔法的效果。
这一门课程博大精深,实则其中隐含了魔法的真谛。
明明是唯心论的魔法,却可以用这类化学手段实现效果,隐约之间这似乎说明着魔法之中应该隐藏着另一套理论。
没错,这应该就跟炼金学的意义差不多,这种应该就是利用魔法本身的自然规律,以此去实现魔法。
这与巫师以心灵扭曲现实的手段,确实是有所区别。
郝方也隐约意识到,巫师与神奇动物的区别。
许多神奇动物都天生具备魔法,但它们的施法途径,果然与巫师有所区别。
这大概就是与巫师为何重视血统的原因类似!
不过,神奇动物的缺点也在于这里,仅能通过血统施法,将使它们只能专精血统有关的天生法术,而不可能像巫师那般可以学习各种魔法。
顺便一提,爱丽丝和安吉拉已经来到了学校,她们也开始了旁听上课。
但与郝方有所不同,她们都没有跟着拉文克劳的课程走,而是选择去跟格兰芬多的课程。
估计,这是与气氛有关。
拉文克劳都是一群书呆子的感觉,学习气氛虽然很深,但却不适合活泼的人。
爱丽丝和安吉拉都不是沉闷的人,所以自然更喜欢格兰芬多的气氛。
事实上,赫敏也跟郝方抱怨过,拉文克劳这边的学习气氛她很喜欢,但是这里确实不利于交友。
大家都沉浸于学习之中,谁还有心情交友
郝方对此只能无语,如果让她去了格兰芬多的话,早就因为性格而让人生厌了,而不像是拉文克劳这边,大家都是文化人,都是热爱学习。
至少,赫敏的性格在这边也不算讨厌,文化人中性格更古怪的也有不少。
说起来,郝方还抽空去了一次霍格莫德村,这是为了庆祝新居建成。
果然,他发现了这个新居并不简单,原来这不只是用住人的,还顺便是能够开出一家商店。
根据安吉拉所说,这是她爸爸查尔斯博士的要求,说是以后可以在这里卖点实验品。
这让郝方动容,那位博士初步研究魔法,就敢于去做实验,想要搞出成果吗
魔法这种东西太过危险,也亏得这一位研究过生化病毒,胆子确实大得不行。
还好,那一边有着炼金大师尼可,倒是可以免去了一些问题。
不管如何,这处新居也为郝方留了房间,还为查尔斯博士等人留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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