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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刑警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圆游丝




第一百七十八章 时来运转
    闵学没猜错,这家随便找的饭店味道不算绝顶吧,但还真挺不错的。

    但是包间内的气氛就不那么让人愉悦了。

    几杯酒下肚后,达哥算是彻底打开了话匣子,诉说着自己这一辈子的不幸,劝潘建言早日回头是岸,老老实实的过日子。

    潘建言一边点头称是,一边抱歉的向闵学打眼色,示意其可以先走。

    闵学倒是没在意,达哥这样郁郁不得志的人并不少见,闵学自己碰到过的也不止三两个了。

    他现在在意的是,潘建言居然还会唱歌?

    这倒是没听说过啊,就是不知道唱的怎么样。

    高手出自民间,酒吧驻唱,也有很多唱功精湛的歌手。

    既然达哥这种不服人的人,都能说出潘建言唱功不错的话来,那想必差不了。

    这样的话,那么他这首《白天不懂夜的黑,好似就有了人选啊。

    作为《白夜追凶的主角,潘建言应该最能理解这首歌要表达的情感,现在要看的,就是他能不能将其通过歌声表达出来了。

    闵学也没想到,自己出来吃顿饭,还能有意外收获。

    这顿饭一直吃到一点多,达哥点的两瓶白酒,有一瓶半得灌进了他自己的肚子。

    但是看样子,人家也只是喝的刚刚好而已,虽然稍微有点儿飘,但神志还是相当清楚的。

    看达哥终于吃完了,潘建言简直如逢大赦,冲房外招呼起来,服务员,买单!

    我来!我来!达哥叫唤着,却没见掏钱的动作。

    潘建言忙道,不用不用,你坐着,我来!

    两人推搡间,服务员进了房间。

    服务员是一个青春靓丽的马尾妹子,进屋后没看两个推来推去的人,第一眼关注到的,是因为吃饭而摘了帽子的闵学。

    你是闵学闵老师?马尾妹尖叫,句式虽然是疑问句,但语气相当肯定。

    这让闵学有种成了巨星的错觉。

    但同时又有些疑问,这么年轻的妹子,也每天看央视?

    不过被认出来了,也没什么不好承认的,闵学点头。

    一旁推搡的二人,也被马尾妹的尖叫打断,齐齐转头看来。

    达哥心里也不由的打起了问号,看这架势,一直被他忽略的这位,还是个明星?

    也对啊,就这脸,这身材,也难怪会让小姑娘着迷了。

    应该是那什么,哦对,小鲜肉吧?现在的电视剧不都好这一口么?

    联想到潘建言正在拍摄的电视剧,达哥自动将闵学的身份脑补了一遍。

    得到闵学的亲自肯定,马尾妹又尖叫了起来。

    妹子,至于的吗?旁观的达哥不由的出声道,不就是脸长的好看点么,你们现在这些小姑娘啊,就是不知道矜持

    听达哥这么一说,马尾妹不高兴了,但碍于是客人,又不能发脾气。

    于是马尾妹表情严肃的道,这位先生,闵老师确实是我的偶像,但不是因为脸,而是因为声音!

    啥?达哥一脸懵比,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高端了?已经从喜欢脸进化到喜欢声音了?就装吧!

    声音?妹子,你也太能说笑了吧?看脸就看脸,又没人笑话你!

    马尾妹义正言辞,请您不要误会,我是魔都音乐学院的学生,来当服务员是因为利用假期时间打工,这位闵老师的唱功,是我们声乐课教授拿来做范本用的!

    所以这位先生,请不要质疑我的出发点!闵老师确实是非常值得我尊敬的一位歌唱家!

    这话一说,在场包括闵学在内的三人都惊了。

    闵学自然是惊于不知何时,竟成了音乐学院的范本?还被安上了歌唱家头衔。

    这真是不敢当啊!

    达哥已经斯巴达了,这小白脸这么牛逼?歌唱家三字确实很唬人。

    他现在都差点怀疑是不是这小白脸和马尾妹串通好了,来戏弄他了。尽管喝了不少酒,然而理智告诉他,这没什么必要,可能性不大。

    所以,这个一直存在感极低的小白脸,真是个牛逼人物?

    三人中最淡定的反而是潘建言。

    自上次的酒店杀人事件后,潘建言倒是对闵学的身份做了一定了解,但也只知道这位看起来很年轻的人,是他们这部戏的编剧。

    对于歌唱家这一身份,忙于拍戏的潘建言完全不知。

    不过潘建言一直觉得闵学不是个简单角色,所以反而最能接受他的其他身份。

    马尾妹犹犹豫豫的,不知在想什么,最后一咬牙道,闵老师,能给我签个名合个影吗?

    闵学虽然被歌唱家三个字砸了,却还没晕,笑了笑道,自然可以。

    马尾妹兴奋的比了个yes的手势,全身上下看了看,将手中的点餐小本本递了过来,也只有这个能签名了。

    在拿着手机和闵学来了个自拍后,马尾妹兴冲冲的就打算往门外走。

    妹子,你还没给我们结账呢,闵学无奈提醒。

    谁曾想,马尾妹回头做了个鬼脸,我们店里有规矩,如果有明星来了不能找人家要签名,所以在找您签字合影的那一刻,我已经不是店员拉~

    马尾妹一蹦一跳的走了,看起来很高兴?

    可能对她来说,闵学的签名合影远比一份五一假期工重要的多吧。

    达哥这会儿上网搜了搜,正好搜到了闵学在唱歌的视频。

    嗯,台标是央视三套。

    ,达哥心里顿时有点打鼓,这地方,是他一辈子不敢想的啊。

    然而就这么一个人,居然被他冷落了那么久?活该一辈子混不出头啊!

    达哥想到这里,有些埋怨的看了潘建言一眼,那意思好像在说,你小子怎么也不给我提个醒!

    他也不想想,自己有没有给人说话的机会,潘建言几次想说话,都被打断了。

    看气氛实在尴尬,闵学主动和潘建言提出先走一步。

    临行前,闵学拉着潘建言道,听说你以前在酒吧驻唱,有时间录个歌给我听听

    说完也没等答复就先走了。

    潘建言愣了愣,这句话是怎么个意思?

    达哥一脸不知是羡慕还是悔恨,你小子,看来这次是真要开始转运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小师妹来了
    闵学看似随意的一句话,潘建言可没等闲视之。

    酒吧驻唱了那么久,自诩为半个音乐人的潘建言当然有存货,回去后挑来捡去总算选出来一首,却又觉得不满意。

    临时又录了好几首,发现听来听去还不如原来选的那首。

    折腾了半天,潘建言还是将最初挑的那首歌,《曾经发给了闵学。

    收到潘建言发的音频时,闵学正在苦逼的做码字工,有这么好的一个理由,闵学理所当然的罢工放风了。

    听了一遍潘建言发来的《曾经,闵学有点拿不准。

    这是一首充满悲伤情感的歌曲,是一首对青春岁月的怀念之歌,说起来倒是与闵学最近那首《你的背包有几分异曲同工之妙。

    这首歌对唱功的要求不高,但有时候真的是越简单的旋律越能听出歌手的功力。

    至于潘建言唱的这个版本,说出色吧,还谈不上,潘建言的唱功在闵学听来,还是挺一般的,起码没接受过专业的训练,也是野路子。

    当然他自己也没接受过专业训练,没什么立场做评判。

    但你要说不出色,似乎也不能这么说,因为潘建言对歌曲的理解和情感表达,似乎有自己的独到之处。

    比如《曾经这首歌吧,如果说原唱表达的是一种勇气和自信,那么潘建言唱出来的,则成了一份洒脱和从容。

    闵学不知道潘建言是不是每首歌都能如此,但确实值得一试,戏如人生,作为剧中主角,没有人能再比他更了解角色感情了。

    下定决心后,闵学没再迟疑,打开微讯发了句,潘老师,卖你首歌,要不要?

    潘建言一直拿着手机等着呢,本想等闵学来消息就秒回,但看了他发来的讯息,潘建言却不由的有些愣住了。

    一首歌?

    闵学写的歌?!

    回来后,潘建言已经反反复复看过好多遍闵学在央视的视频,大大的词/曲加原唱闵学几个字,想让人注意不到都难。

    潘建言又度娘了下闵学二字,一排词/曲闵学的歌又出现了。

    真是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

    这位到底什么人呐?

    能写出《今天是你的生日我的祖国《走进新时代等等这些主旋律歌曲也就罢了,虽然已经很优秀了,也只能说明人家在某领域天赋异禀。

    但同时又能写出《壁虎漫步《音浪等等流行曲风的歌曲是什么鬼?

    一个人真的能同时驾驭这么多种音乐形式吗?

    好吧,天才的世界我们不懂!

    正因为知道了闵学的创作实力,所以在他主动要卖歌时,潘建言犹豫了。

    无功不受禄,潘建言觉得自己已经占了太多便宜了,即便闵学说的是卖,但潘建言很清楚,这不过是在照顾自己。

    人家真要卖的话,又哪轮得到自己,以闵学的战绩来说,抢着买的人不要太多哦!

    几番犹豫,潘建言还是不知道怎么回信息。

    几次输入,都觉得不对,又全删光。

    于是闵学这边就看到潘建言正在输入中,反复又反复,就是没信息发过来。

    结合潘建言的性格,闵学稍一思索就猜到了个大概。

    于是闵学主动发道,不是白送,我的歌很贵的!潘老师,你不买我就卖别人了!

    潘建言见状赶忙回道,买!砸锅卖铁也要买!不过你先把老师那俩字去掉成不?

    闵学会心一笑,将《白天不懂夜的黑发了过去,先好好练练,要是林导那关过不去,我就是想卖你,这首歌也当不了主题曲。

    潘建言看到歌名的瞬间就意识到了什么,再看到闵学打的字,更确定了心中的想法。

    一时间竟有种被彩票砸中的感觉,千言万语又岂能是一个谢字可形容?

    有些事情,值得永远记在心里。

    潘建言默默关掉了手机,钻研起这首歌来。

    ※※※

    小长假的最后一天,闵学是被电话打醒的。

    不是发生案件,闵学看了下来电显示,居然是夏初小师妹。

    闵师兄,我到魔都了。

    哎?什么情况?

    闵学还没完全清醒,随口问了句,出差?

    不是,是换工作地点了,我现在转到了魔都。

    这很突然呀,没一点征兆。

    在京城工作不顺心?闵学抓了抓头发,终于坐了起来。

    没有拉,还是在同一家律所,不过是在魔都的分所,这边要开拓业务,需要人手,我就申请过来了,也算是个好的机遇吧。

    夏初说的很顺畅,其实并不然,当初主任和她提议的时候,家里是反对的。

    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哦不,是孩子大了翅膀硬了,想管也管不了,夏初还是调到了魔都。

    夏初出于什么考虑不得而知,反正闵学挺意外的。

    虽然没做律师这行,但他身边的律师同学和朋友可不少。

    闵学知道做律师这个行当,不是业务精通就万事大吉的,人脉也必不可少,否则哪里去找案源,又如何做后面的一系列工作?

    不过既然小师妹这么选择了,想必也是有了周全的思考,没什么好说的。

    这样啊,恭喜恭喜,那我这个师兄可得尽一下地主之谊,美女师妹,有空赏光吗?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和美女吃午饭还是挺愉快的,最起码赏心悦目啊。

    碎花长裙加纯色薄罩衫,清新自然,这位夏初小师妹,绝对是街头的亮丽风景线。

    见面一句甜甜的师兄,听的闵学老怀大慰。

    闵学这次也没再火锅啊撸串儿之类的,带着这么个美女妹子,这些玩意儿有点煞风景啊。

    当然,闵学也没显摆着去什么高大上的场所,他只是带着妹子去了一家老店,体验了把地道的魔都特色美食。

    虽然作为京城人可能吃不惯吧,但到了一个地方,不尝尝当地特色,似乎总是不完满。

    怎么样,住的地方找好了吗?闵学边吃边聊起来。

    夏初点头,离所里不远,单位都有考虑到,师兄你不用担心。

    啊,男神如此暖心,一切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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