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品兵王混都市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归挡
秦学忠正准备呵斥,没成想对方先看了过来,那阴狠的目光吓得秦学忠即是一哆嗦,只觉得脖子根只发凉。
正当秦学忠又要呵斥的时候,没成想冷锋转过了身,一双眼睛在旁边的警察队伍中扫射。
最终目光定格在一个带着二饼的警察身上。
随即,冷锋指了指他:“你,给我站出来!”
这一刻,好像身份易位了一样,貌似冷锋不再是劫匪,而是警察,而那些警察也不再是警察,都是一群正等着老大训话的黑涩会小弟。
“别看了,说的就是你!”
钱伟看了看身边的人,他很清楚对方说的就是他,看了看四周,看了看身边的人在,想要避开对方的目光。
可周围人看过来的目光告诉钱伟,躲不过去的。
“你叫我”
钱伟有些战战兢兢,事实上,他害怕啊,这个人尼玛的就是杀神,一言不合就动手,他怎么可能不害怕。
亦步亦趋的,每一步都肉眼可见的距离,磨磨蹭蹭的钱伟很不想走出去,可周围人怪异的眼神让钱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钱伟心中有了猜测,他觉得很有可能对方是知道了他的秘密,不然怎么可能会叫他站出来呢,不过想想好像又不太可能。
“是不是很好奇我为什么叫你出来”
钱伟终于当即着想了,他表现出来的的确有些疑惑。
“我不知道你和秦学忠之间有什么龌龊,或许你想要坐上他的位置;我也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你杀人也好,诬陷也好,可你你真得该死,知道吗”
“谁给你的胆子让你把我没灭当成卧底派到秦鹏身边谁给你的胆子,你爹吗你的老上级吗”
顿时,钱伟一脸苍白,他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对方竟然真得知道了。
钱伟非常好奇,对方是怎么知道的,这件事情知道人只有他自己和冷钊,冷钊的哥哥是怎么知道的
从刚刚的发生的来看,冷钊显然是和他哥哥刚刚相遇,而他之前掌握的资料中,冷钊的哥哥冷锋已经在五年前消失了,他这才挑中了这个女孩,可这么隐蔽的事情怎么会暴露了呢!
冷钊也抬起头看着哥哥的背影,她也很好奇的,哥哥是怎么知道呢
“妈的,钱伟,枉我那么提携你,竟然在背后捅我的刀子,要死啊你!”秦学忠指着钱伟鼻子当是破口大骂。
在官场上混迹的人,都希望能有个很照顾自己的上司,但是又不想被栓牢了,若是说很居高位,都会去培养很重心的党羽。
当然了,肯定不能用党羽来形容的,毕竟这很犯忌讳,不过实质就是党羽。
“秦学忠,闭上你的臭嘴,钱伟用我妹妹来卧底,你也有责任,如果他不是为了找你的犯罪证据,他怎么会用上卧底”
秦学忠赶紧闭嘴,不闭不行啊!
“钱伟,你找卧底我管不着,你告诉我,为什么要找我妹妹,我今天就是杀了你,你又如何,那是你死有余辜,知道吗”
“啊!”
钱伟一声嘶吼当即把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众人看过去时却看见钱伟在地上打滚,满头大汗,脸上满是狰狞。
“这!”
这一幕震惊了所有人,不管是特警还是警察下意识的后退。
未知才是最可怕的,他们没见对方动手,钱伟就已经这样了,神秘莫测的手段啊!
“不要以为你原来是给周文开车的,我就不敢动你,今天就是周文站在这里,
第四百九十六章 首富的请柬
在警察和特警的目送下,冷锋带着冷钊离开,而在这个过程中,秦鹏不停喊着大舅哥,救救我,大舅哥,救救我。
可冷锋那会搭理这人,跟本就不回头,仍是这位新上任的市长让人赶紧把秦鹏带走,以免那个杀神又回来。
这一天注定是沪市非常不平静的一天。
连续三年来的特大抢劫案终于告破了,人民警察展现了他们不畏生死的一面,最终救下一百二十名人质和七名儿童。
下午的时候,随着公安局局长秦学忠被带走调差,特警队也举办了哀悼仪式,在这次行动中牺牲了一位好同志。
受表扬的和受处分的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心态,而对于沪市人民来说,以后茶余饭后终于有了新的谈资。
连续三年来的特大抢劫案的嫌疑犯竟然是公安局局长的儿子等在内的六位高官的儿子,不得不说,这是莫大的讽刺。
当然,这一切和冷锋一点关系都没有。
原本冷锋还有些担心的,不管怎么说以秦鹏为首的抢劫团伙,冷钊也是其中一员,真得要追究起来,冷钊也有罪。
不过现在好了,冷钊是卧底,从这个角度来说,冷锋是应该感谢钱伟,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不是钱伟,冷钊也不会成为卧底,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事了。
如果钱伟知道他有这么一天,他一定不会选择冷钊当卧底的,与此同时的钱伟被送去了医院。
被沪市抬上车的钱伟,着实吓到了护士,全身血迹斑斑,衣服被撕成了布条,几乎衣不蔽体,尤其是脸上被挠的道道血痕,指甲缝里镶嵌着血肉。
如果不是知道这事情钱伟,跟本就认不出来。
要不是沪市把钱伟绑在担架上,钱伟说不定会把他身上的皮肤给挠烂了,经历了之前的事情,所有人对冷锋充满了恐惧,而旁人问起的时候,竟没人愿意去说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也让见过对钱伟比较好奇。
这一切冷锋并不知道,不过就算知道,冷锋也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当钱伟让冷钊去当卧底的时候,就应该会想到有这么一天。
当然了,发生这种事情的概率实在太小了,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小人物,蝼蚁永远都是蝼蚁,距离逆袭有着天涯海角的距离。
看钱伟很不幸运的碰上了逆袭的蝼蚁,冷钊本是个蝼蚁,可谁让她有一个哥哥呢。
有哥哥的女孩多的是,可偏偏冷锋有吉姆这样一个朋友,偏偏那个夏天,冷锋跟着吉姆要去米国,偏偏游轮还出事了,偏偏到了荒岛,偏偏有那么多际遇,这么多偏偏造成了蝼蚁的逆袭。
所以说,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活着总要学会尊敬人,永远不要小瞧任何人,说不上那一只蝼蚁身后就站着庞然大物。
“哥哥,你背背我,好不好”
冷锋回头看了妹妹一眼,蹲下身。
“小时候就这样背着你,后来你长大了,没机会再背你了。”冷锋沉默了片刻,接着说道:“妹妹,对不起,哥哥没有尽到一个做哥哥的责任,相信哥哥,以后没人再能欺负你了,哥哥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嗯呐,我相信哥哥,我哥哥是全天下最好的哥哥,最厉害的哥哥。”
“哈哈,是,最厉害的,最好的。”
冷锋笑声渐落,冷钊说:“哥哥,你真的是网络上那个人吗”
一听,冷锋不由的愣了一下,随即想到了之前力天集团官网上总裁那一栏挂着他的照片,想来知道这件事情的人肯定不少。
毕竟,近两个月以来,力天集团一直都霸占着头条,想不知道都难。
“呵呵,是啊,所以以后你就不用再上班了,不用再为钱发愁,不用再过的那么艰难,一切有哥哥在,。”
“啪嗒!”冷钊亲了冷锋一口:“哥哥,你真好。”
“好什么好啊,要是好就不会让你这几年受苦了。”
“哎呀,那不都是过去的事了嘛,再说,你这不都回来了。”
“呵呵,也是,瑞国的医院我都联系好了,等会我安排你飞瑞国,先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你不会怪哥哥吧”
冷锋从来没有的和风细雨,如果让昆仑的那些佣兵看到冷锋这个样子,一定会惊掉一地眼球的。
这还是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超级兵王,战神刑天吗
一路说,一路话,两个人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每个人都不像长大,长大意味着要失去很多东西,比如说宠爱。
冷锋没有专门的座驾,不过这并不妨碍冷锋出门开的是豪车,冷锋在沪市的座驾是一辆阿斯顿马丁,。
坐在车里,冷钊看着多少次都希望拥有的豪车,以往她只能羡慕的看着别人坐在驾驶室里,而她只能站在车外羡慕。
看着妹妹的样子,冷锋内心满是愧疚,没见时还没意识到,回来到现在,都是冷锋主动去补偿家里的人;上一次,还是他站在破败的家门口。
“等你从瑞国回来,哥哥送你一辆,想要什么车就买什么车,市面上没有你想要的,咱们就定制。”
冷锋觉得他有必要弥补妹妹,他决定了只要妹妹想要的,他都会去满足,哪怕是想要天上的星星,他也会想办法摘下来送给妹妹。
“真得吗”
冷钊有些不相信,问出来,这才反应过来,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原来的灰姑娘,现在的她是公主,是力天集团的公主,是李家的大小姐。
她有一个爱她的哥哥,想要的东西哥哥都会送给她。
“当然是真得了,等你回来,哥哥就
第四百九十七章 好多明星大腕
沪市在以往被称为魔都,至于为什么会被称为魔都,有一说是倭国作家村松梢风的作品有关,实际上呢,沪市之所以被称为魔都,是因为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社会阶级化严重,主流社会崇尚奢侈,用魔字来形容资本主席的过度发展最为贴切。
沪市,和日不落的首都,倭国的首都,以及米国纽幺并称为四大魔都。
夜幕下的魔都纸醉金迷,霓虹灯闪烁,在这里很那保持最初的那份纯真,久而久之,人们丢到了理想,丢掉了梦想,称为碌碌众生中的一员。
最有钱的人在这里挥金如土,**丝在这里仰望天空,做着不切实际,一夜暴富的梦想。
每天都有人到这里来追求梦想,而每天也都有人从这里离开,放弃最初的梦想,唯独一种人笑看这一切的发生。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冷锋就是这样一种人,无论是在京城还是在沪市,又或是在羊城,冷锋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上帝,看着人生百态。
国际大酒店,今夜格外热闹,这只是对圈子里的人来说,圈子外的人跟本就不可能知道。
哪怕再不愿意,这个世界总存在圈子,而且圈子及其排外,不管什么样的圈子。
“哎哎哎,这边,这边走!”
冷锋带着林倾城开着一辆很差劲的车驶进国际酒店的停车场,用冷锋的话说就是这样能看出来哪些人长的人眼,那些长的狗眼。
很显然,这个保安长的就是狗眼,狗眼看人低嘛!
原本像国际酒店这样的大型场所,无论是保安还是门童都是很有素质的,跟本不会发生狗眼看人低的事情,可凡事总有例外。
保安走过来敲了敲车窗。
“先生,这边的停车场今天晚上不让外车入内,先生您往这边来。”
要说,保安的态度没什么问题,可冷锋觉得吧,那一片停车场里的车肯定有不是今天晚上参加慈善晚会的。
至于保安这么说,毫无疑问,就是因为他开的这辆几万块钱的商务面包车,别说这样的车开进旁边的停车场了,压根就不能开进国际酒店的停车场。
住在这里的客人非富即贵,那么请问,非富即贵的人会开这种连十万块钱都没有的车吗
尽管天已经黑了,可冷锋的眼神非常好啊,他从保安的眼睛中解读出来的。
“咳咳,前边带路!
说完,冷锋直接把车窗升了上去,而保安就这样接着指挥停车,跟本就没有觉得不好意思。
打扮的那么漂亮出来不就是给人看的嘛,保安心里腹诽一番,保安意犹未尽的看着副驾驶的位置,好像他的目光能穿过玻璃看清坐在副驾驶上那个女人呢。
“又不是没好车,你说你开这个车,被人看得起就怪了,这里不是豫西,这里是魔都,真是服你了。”
“这你就不懂了吧,上流社会标榜着什么都要符合身份地位,可我需要给别人面子吗那些上流社会半个世纪以前都是农民,算不上上流社会。”
“行行行,就你是上流社会的行了吧。”
冷锋已经取掉了副驾驶上的安全带,林倾城开门下车。
“抬杠就没意思了啊,豪门望族需要最少三代人的沉淀,才能称得上豪门望族,差不多得一百年时间,可老话不是说嘛,富不过三代,现在很少有豪门望族,你还别不信,就今天晚上参加晚会的没几个是豪门望族,矬子里拔大个而已。”
先看看冷锋今天晚上的穿着打扮,人字拖,这大裤衩,大背心,倒是把冷锋的身材衬托的很有型,可得想想今天晚上参加的是什么聚会,这样的穿着打扮能进得去门嘛!
可冷锋跟本就不在意:“还会那句话,我需要给他们面子吗”
林倾城白了一眼,当先走了出去,不管需不需要给别人面子,但至少在林倾城面前,冷锋就跟狗一样。
不过话也不能这么说,情侣之间,有时候当狗也是很好的,这是属于两个人的幸福时刻,外人是无法体会的,再者而言,需要在乎别人的眼光吗
一直以来,冷锋都不是一个在意外人眼光的人,用他的话说就是我需要给他面子吗
这个他换做任何人都一样适用。
一路上,周围人尽是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两个人,,没办法啊,今晚的林倾城打扮的极为耀眼,再加上她天使的面孔,而冷锋呢,说邋里邋遢一点都不过分,就这样两个人走在一起,旁人说一句,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一点都不过分。
可无论是林倾城还是还是冷锋,跟本就在意旁人的眼神和议论。
当然了,不是参加今天晚上晚会的女人也有对冷锋很有好感的,无他啊,冷锋也是很帅的,只不过打扮的很邋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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