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宠婚:误惹天价老公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燕归尔
自从上了年纪之后,叶澜成就对她的饮食控制的极其严格,红烧肉再也不能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想吃多少吃多少了。
安之素叫佣人拿了双筷子给她,迫不及待的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像吃到了什么人间美味,满心满肺都是满足。
“好吃好吃。”
她称赞着又吃了一块。
苏麟就知道带红烧肉来准没错,安姨见了红烧肉比见了叶叔都亲。
“啧啧啧,比你叶叔做的还好吃,小麟你好福气啊,找了一个这么会做饭的女朋友。”
安之素越吃越想吃,一会的功夫就消灭了一半。
“您再这么吃下去,等爸爸回来之前您怕是得洗个澡才能祛除一身的肉味。”
叶一蕊的声音突然悠悠传来,吓的安之素筷子上的红烧肉都掉了。
她心疼的不得了,瞪了叶一蕊一眼“你要吓死你妈,再让你爸给你娶个小的吗。”
“放心,爸爸对您忠贞不渝,我估计他给您殉情的可能性更大。”
叶一蕊走过来坐下,从她手里夺过了筷子。
安之素恋恋不舍的盯着被叶一蕊,拿过去的红烧肉。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您红烧肉都吃了,就赶紧给麟哥拿礼服去吧。”
叶一蕊拿手挡住了红烧肉。
安之素瞥瞥嘴,不情不愿的起了身。
她一走,叶一蕊就接着吃起了剩下的红烧肉,她也就爱吃红烧肉这一点像安之素了,母女俩经常因为抢红烧肉吵起来。
“好吃。”
林初烧的红烧肉很合叶一蕊胃口。
苏麟温声笑道“喜欢吃下次去我那儿,让你二嫂给你烧。”
“好呀。”
叶一蕊塞了一嘴的红烧肉,含糊不清的点头。
苏麟见她吃了一嘴酱汁,抽了纸巾给她擦嘴,叶一蕊胡乱擦了擦,三下五除二把剩下的肉吃光了,等安之素取了礼服回来,食盒里就只剩下一点点酱汁了。
“叶一蕊!”
安之素咆哮“你又抢我红烧肉!”
“见者有份,您吃一半,我吃一半,这很公平,您总不能吃独食。”
叶一蕊理直气壮的道。
“谁和你见者有份,这是小麟给我带的。”
安之素气急败坏的道“你这个小土匪,我就该把你丢在英国不带你回来了,也省得你回来抢我红烧肉。”
叶一蕊……真是亲妈,她还不如半盒红烧肉。
“我也不是白吃您半盒红烧肉,至少爸爸回来之后我会帮您保密,这样明天您又能吃到红烧肉了,否则被爸爸知道您今天吃了,明天肯定没有了。”
叶一蕊经验丰富,有的是办法对付自己的老妈。
果然,此话一出,安之素立马不生气了,还哼道“算你孝顺吧。”
苏麟低笑,安姨真是被叶叔宠了一辈子,都快当奶奶的人了,还和女儿因为半盒红烧肉吵起来。
他以后也要以叶叔为榜样,宠他家初初一辈子,让她到老了还能保持快乐的心态。
苏麟以一盒红烧肉成功从安之素这里借走了她的珍藏品旗袍,据说这件旗袍从做成到现在,只有两个人穿过,一个是她自己,另外一个就是模特,还是穿着去展览的,之后就一直被她藏了起来,谁买都不卖。
“最近有什么重要的宴会吗”
苏麟走后,叶一蕊把食盒交给佣人拿去毁尸灭迹,然后问安之素。
安之素想了想,道“明天商会百年庆典,早就送了请柬过来,我和你爸爸也要去。”
“我也去。”
叶一蕊眼睛一转,颇感兴趣。
“你不是最不喜欢跟我们出去吗”
安之素奇怪了,这闺女又抽的什么疯。
“我去看热闹啊。”
叶一蕊朝门外努了努嘴“麟哥特意跑来找您借走了那件旗袍,什么意思不言而喻了,我去凑个热闹,给麟哥官宣捧个场。”
安之素反应了过来“你这么一说,我突然也对明晚的宴会有期待了。
我得赶紧去通知夏宁,免得她不想抛头露面错过了认儿媳妇。”
说着她就跑回房间给夏宁打电话去了。
叶一蕊眼珠子一转,拿出手机给大家群发了一条微信。
叶一蕊明晚商会百年庆典有好戏看。
她已经通知大家了,要是有人因为没去错过了好戏,可不能怪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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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九十章:百年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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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九十章:百年庆典
s市某国际大酒店至尊宴会厅。
商会百年庆典,商贾大佬云集,叶澜成与妻子难得携全家出席,没等其他人来搭话,叶慕逸就跑去找夏颂了,夏颂是和父母一起来的,比叶家一家人先到。
“你怎么也来了?”叶慕逸看着夏怀瑾稀奇了,这孩子和他家心心一样,最不喜欢参加这种宴会。
“许你来看热闹,不许我来?”夏怀瑾反问了句。
叶慕逸呵呵:“我早知道你是个闷骚的。”
夏怀瑾也呵呵:“容小弟我好心提醒你一声,你和我姐结婚的那天,得先过我这个小舅子的关,你确定你的智商够用吗?”
“啊哈,我开个玩笑。我知道,肯定是干妈强行把你拖来的,我们家怀瑾最是不耐烦这种无聊的宴会了。”叶慕逸的态度瞬间来了一个大转变。
夏颂:……
“你能不能出息点啊。”夏颂翻了他一个白眼。
“出息什么的晚点再出息也不迟,可娶你要紧啊。”叶慕逸一副什么事都没有娶你最大的语气。
这次轮到夏怀瑾翻白眼了,他拒绝再继续吃狗粮,索性自己找个角落安静等着好戏开场了。
叶慕逸也拉着夏颂去和叶慕安他们汇合了。
托了叶一蕊的福,大家知道今晚有好戏看之后,全都跑了过来,连江云骥和江云锦都从部队跑了过来。
“心心姐,今晚有什么好戏看呀?”沈念拉着楚楚和程悦跑过来,兴奋的问道。
“什么时候开始?”楚楚也急切的不行。
“我也不知道啊。”叶一蕊摊摊手:“主角还没登场呢。”
“谁是主角呀?”程悦问道。
“心心,你说的主角不会是她吧?”没等叶一蕊回答程悦的话,叶慕逸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他指着宴会厅门口问道。
大家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就看见一男一女进了场,男的已经四十多了,女的很年轻,且漂亮,穿着一件漂亮的不像话的礼服,高贵又迷人,全身上下都散发着戏精的光芒。
毫无疑问,她一入场就吸引了无数目光,这无疑是一张陌生的漂亮脸蛋。
可对叶慕逸等人来说,这张脸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熟悉的。
“她什么时候回来的?”江云锦蹙眉,显然很不喜欢对方。
叶慕逸耸耸肩看向苏意:“你知道吗?”
“我哪儿知道,我又不是百事通。”苏意也很意外在这里看到蒋亦南。
“她是谁啊?”纪云起并不认识蒋亦南。
“麟哥的前女友。”叶一蕊向自家大嫂介绍道。
纪云起哦了声,不以为意的道:“二哥的前女友怎么了?他不是挺多前任吗?”
“其他都是逢场作戏,这个不一样,她是二哥的初恋。”叶慕逸说道。
纪云起顿时了然,难怪这些人一个个如临大敌的模样。
“初恋什么的最讨厌了。”纪云起顿时就对蒋亦南没了好感,本来还觉得挺漂亮,现在反而觉得她打扮这么漂亮出现在这里没安好心。
“这个初恋格外讨厌。”江云锦哼道:“不是出国了吗?不是死都要去国外吗?那活着回来干嘛?”
当初苏麟和蒋亦南谈恋爱的时候,他们和她见的次数并不多,一开始苏麟还经常带她来和他们聚会,但几次之后就不带了,细问之后才知道是蒋亦南不想来,原因是她的自尊心作祟,觉得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江云锦当时就不喜欢了,说的好像他们看不起她了似得,天知道为了迁就她的自尊心,他们的聚会都从夜阑搬到普通饭店了。
她那时候就觉得他们走不到头,蒋亦南自尊心太强了,她总想努力让自己配得上苏麟,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想法,苏麟喜欢的是她的人,又不是她的身份地位,不然能轮得到她?
事实证明她的第六感没有错,蒋亦南在他们感情正浓的时候选择了出国,任苏麟怎么挽留她她都不肯留下,最后毅然决然的坐上了出国的飞机。
起初几个月,他们还有联系,后来因为蒋亦南学业太重,联系的就越来越少,最后这段感情就不了了之了,谁也没说分手,但早在她选择出国的时候就断了这份感情。
这些年苏麟再也没有正经的谈过一次恋爱,他们都挺担心他的,怕他还没有从初恋中走出来,直到他带林初来见他们,他们才彻底放了心。
论起出身,林初还不如蒋亦南呢,可论起其他,林初能甩蒋亦南八条街。
“说不定是诈尸了。”叶慕逸嘴毒的接了句。
“长着一张绿茶婊的脸,要不要我去整整她?”沈念没见过蒋亦南,只是隐约听大人们提起过这位苏麟的前任,言语间都很是不喜。
叶一蕊屈指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别捣乱,不然等会就没好戏看了。”
她原先并不知道蒋亦南回来了,更不知道她也会来参加商会的百年庆典,不过这样更好,好戏更精彩了。
“好啦好啦我知道啦,我不捣乱还不行嘛。”沈念捂着额头躲了躲,伸着脖子瞅了瞅道:“不过二哥怎么还没有来?”
她们几个小的不和大的论排行,但也随着他们叫,反正她们小,见了谁都得叫哥哥姐姐,经常想叫什么叫什么,看心情。
“小念念你急什么,主角都是压轴出场的啊。”叶慕逸伸了伸腿,指挥道:“你们几个小丫头去给哥哥弄点吃的来,去看看有没有瓜子,看戏的时候嗑瓜子可是标配。”
“四哥你这叫压榨未成年。”沈念控诉道。
叶慕逸脸皮很厚,催促道:“快去快去,孝顺点。”
沈念程悦和楚楚同时翻了他一个白眼。
“你多大了还欺负妹妹。”纪云起无语,起身道:“我去看看吧。”
夏颂和江云锦也起身和她一起,于是三个大的带着三个小的去了自助食物区。
其他人聚在一起坐着,他们都是来看戏的,没打算去和别人寒暄,再说都不是家族企业的继承人,更是懒得去找累。
宴会很热闹,万兴的老板把蒋亦南介绍给生意伙伴,蒋亦南无疑得了许多人的夸赞,又年轻又漂亮又有能力,这样的下属谁都想招揽。
蒋亦南可谓是应酬的如鱼得水,快成了宴会的焦点,光彩远远碾压一众千金小姐们。毕竟她不仅漂亮还有能力,男人都欣赏这样的女人。
“搞的跟个交际花似的,以为这样就能配得上二哥了?”江云锦越看越心烦,叉了一块哈密瓜扔进嘴里,用力咀嚼了两下。
“二哥都过去了,你老跟她过不去做什么?”夏颂劝道。
纪云起也道:“已经是没有关系的人了,你这样让她知道了,反而会以为你迁怒她,再让她误会二哥对她余情未了就不好了。”
“二哥除非失心疯了才对她余情未了,林初她不香吗?咦,二哥来了,哇,快看,那是林初吧,我的天,她穿的不是安姨珍藏的旗袍吗?”江云锦说着说着余光瞥见了门口的动静,惊讶的嘴巴都张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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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九十一章:弱水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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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九十一章:弱水三千
此时不仅江云锦看到苏麟来了,其他人也注意到了门口的动静,宴会厅的门突然被推开,一对璧人走了进来,苏麟大家都认识,只是挽着他胳膊的女人既陌生又熟悉,那张漂亮的脸好像在哪里见过,又好像没见过,毕竟这么漂亮的脸,如果见过肯定印象深刻。
不过这会大家对她身上穿的旗袍比对她本人的身份更感兴趣,也更能引起瞩目和震惊。
因为,那是一件美到了极致的旗袍。
只见那水蓝色的旗袍穿在她身上,行走间就像水波流转,在灯光下更有波光粼粼的之感,真是如水一样的女人,柔的令人沉醉。
“这是……弱水三千?”有识货的夫人一眼就认出了林初身上的旗袍。
“妈,什么弱水三千?”身边的小女儿茫然的问道。
夫人很是激动的道:“弱水三千是这件旗袍的名字,妈妈当年也只在旗袍展上见过一次,不知道当时有多轰动,现场所有女人都想买下来,可惜叶夫人不卖。”
“叶夫人?是盛世集团的叶夫人吗?”小女儿忙看向了安之素那边。
“除了她谁还能做出这样惊艳的旗袍。现在叶夫人很少做旗袍了,以前她做的旗袍,可是上流社会人人都想买的奢侈品。”夫人追忆道,她年轻的时候身材好,也曾找安之素订做过旗袍,至今那件旗袍还被她珍藏在柜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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