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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极品小姨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风中的阳光

    “是吗”

    杨逍顿时龙颜大悦,笑容绽放的幅度更大:“你的眼光,绝对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最管用的一个了。”

    不等已经从恐惧中彻底清醒过来的贺兰小新,飞速转着脑子搜查更佳的拍马词,杨逍又问:“我和李南方俩人,谁的名字更好听,谁长得更帅一些”

    贺兰小新一呆。

    她还真没想到,杨逍会忽然提到李南方。

    这就证明杨逍认识李南方。

    但为什么,李人渣却从没有和新姐提起过,他认识这们帅的小哥哥呢

    看她发呆,杨逍还以为她在权衡什么,秀眉微皱:“怎么,是不是你的也觉得,我各方面都不如李南方呢”

    “

    怎么可能!”

    贺兰小新立即敏锐察觉出了杨逍的不爽,哪敢再有丝毫的犹豫,立即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他的名字和人,怎么能比得上您的名字,您的人你们两个人,简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就是——”

    可能是急于拍马屁太急了些,贺兰小新说到这儿后,居然卡壳,忘记说什么了。

    杨逍正听的入神呢,贺兰小新忽然不说话了,这对她来说,简直就像闹肚子蹲到一半时,却必须起来般地难受。

    她想追问,却又怕打断贺兰小新的思路。

    唯有身子微微前倾,一动不动的盯着她,希望她能快点想起要说的话。

    在杨逍的殷切盼望中,忽然卡壳十多妙中的贺兰小新,终于不负她所望,缓缓地继续说道:“他给您提鞋子,都不配的。”

    看出正牌女友和小三对男人的态度了吧

    当初杨逍逼着岳梓童,让她说杨逍这个名字,比李南方的名字更好听些时,岳梓童是宁死不肯说实话的——因为李南方在她心里,占据着无可代替的角色。

    反观新姐,根本不用杨逍做什么,就通过极力贬低李南方来烘托她的行为,来让她再次龙颜大悦:“哈,我是比李南方更秀秀了些。但也没有你说的这样夸张




正文 第1392章 杨逍不想说话
    黑衣女子高举着软剑,斩向贺兰小新的脖子时,眼里明显绽放出兴奋的邪气。

    杀人。

    尤其杀贺兰小新这么漂亮女人的感觉,有时候就像男人骑在她身上那样酸爽。

    更何况现在要杀她的这个人,是个女人呢

    愿全天下所有比我漂亮的女人,都统统去死吧。

    这好像从来都是所有女人,心中最的梦想。

    太美了,也是一种原罪。

    黑衣蒙面女子,就是要消灭原罪的执行人。

    所以,她身为自己能拥有这个机会而兴奋,全身的细胞都在雀跃着,嘴里更是发出一声变了音的轻叫。

    就像她被男人弄的高、潮了那样。

    已经半坐起来的贺兰小新,为配合黑衣女人斩杀她美丽的头颅更方便——下意识的伸长了脖子,希望脑袋落地时,还能亲眼看到鲜血好像喷泉那样,自她娇媚躯体的断口处,喷溅而出。

    噗!

    鲜血自白嫩的脖子上猛地溅出时,就像一支离弦之箭那样,嗖地喷向了窗口出。

    飞出木楼窗外足足四五米后,才像燃尽的烟火那样,缓缓落下。

    满脸懵逼样子的贺兰小新,呆望着依旧高举着软剑,左手却捂着她自己脖子,两颗眼球猛地瞪出眼眶,双膝缓缓弯曲,好像电影里的慢动作那样,一点点跪倒在地上的黑衣女人,实在搞不懂她在玩什么鬼。

    不是说好了,是黑衣女子来斩杀新姐的吗

    怎么到头来,却是她自个儿鲜血迸溅,横尸当场了呢

    这女人,好像也太说话不算话了吧。

    贺兰小新怀疑她出现了错觉,用力眨了下眼后,再定睛望去。

    没错。

    她没有看错。

    这个高举着软剑要把她脑袋斩下来的黑衣女子,确实横尸当场了。

    死鱼眼般的眼球,可算是死不瞑目了。

    散着满满地疑惑,仿佛在质问老天爷:“是谁,在我脖子上刺了个洞”

    那个血洞不是很大,也就是筷子粗细。

    但这已经足够让黑衣女子致命了。

    就在贺兰小新呆呆望着这个血洞,研究它是什么东西造出来的后,有个温和的男人声音,自窗外传来:“不用研究了,是我用石子,把她脖子打穿的。我救了你,你是不是要感谢我呢”

    石子打在人身上,力气大了很疼,贺兰小新当然知道。

    可她还从没听说过,有谁在拿石子打人时,会在人的脖子上打个血洞。

    也就是子弹,才能能做到这一步了。

    这就足够,砸出这颗石子的人,功夫有多么的牛比了。

    感谢。

    新姐必须要感谢这个救她一条小命的人,如果不是人家及时出手相救,她就要挂掉了。

    心里这样想着,脖子僵硬的贺兰小新,艰难的回头看向了窗外,声音沙哑的说:“谢、谢谢。”

    一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在了窗台上。

    背靠着窗户框,左脚踩在窗台上,右脚蹬在另外一边的窗框上,微微低头,欣赏着他五根纤细修长的手指。

    白衣白裤,白鞋子。

    白发白眉,面孔帅到让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想到白马王子这个角色。

    美男子。

    绝对的美男子。

    也算是阅尽天下帅哥的贺兰小新,从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

    看上去,他就像高居在天上的仙人,浑身上下没有一丝烟火气。

    任何的女人,在看到他后,都会为之倾倒。

    就像色棍看到美女,只想据为己有——当然了,前提是杨逍的脾气要好,不会打人不骂人,更不杀人折磨人。

    “你、你是谁”

    望着这个好像从画上走下来的帅哥,贺兰小新喃喃地问道。

    她的好姐妹岳梓童,情郎李南方,早就认识杨逍,并和她打过好多次交道了。

    不过新姐却从来没有见过她,甚至也没听那对奸夫淫妇提起过她的事。

    “我叫杨逍。杨是杨树的杨,逍是逍遥的逍。”

    杨逍这才抬起头,笑吟吟地看着贺兰小新:“怎么样,我的名字帅不帅”

    相比起曾经因为此类的问题,在杨逍手里吃过大亏的林依婷,贺兰小新明显要比她聪明了太多,立即大力点头:“帅,帅!不但是帅,而且帅呆了。关键是名字帅,人却比名字更帅十倍。”

    “是吗”

    杨逍顿时龙颜大悦,笑容绽放的幅度更大:“你的眼光,绝对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最管用的一个了。”

    不等已经从恐惧中彻底清醒过来的贺兰小新,飞速转着脑子搜查更佳的拍马词,杨逍又问:“我和李南方俩人,谁的名字更好听,谁长得更帅一些”

    贺兰小新一呆。

    她还真没想到,杨逍会忽然提到李南方。

    这就证明杨逍认识李南方。

    但为什么,李人渣却从没有和新姐提起过,他认识这们帅的小哥哥呢

    看她发呆,杨逍还以为她在权衡什么,秀眉微皱:“怎么,是不是你的也觉得,我各方面都不如李南方呢”

    “

    怎么可能!”

    贺兰小新立即敏锐察觉出了杨逍的不爽,哪敢再有丝毫的犹豫,立即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他的名字和人,怎么能比得上您的名字,您的人你们两个人,简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用一句俗话来说就是,就是——”

    可能是急于拍马屁太急了些,贺兰小新说到这儿后,居然卡壳,忘记说什么了。

    杨逍正听的入神呢,贺兰小新忽然不说话了,这对她来说,简直就像闹肚子蹲到一半时,却必须起来般地难受。

    她想追问,却又怕打断贺兰小新的思路。

    唯有身子微微前倾,一动不动的盯着她,希望她能快点想起要说的话。

    在杨逍的殷切盼望中,忽然卡壳十多妙中的贺兰小新,终于不负她所望,缓缓地继续说道:“他给您提鞋子,都不配的。”

    看出正牌女友和小三对男人的态度了吧

    当初杨逍逼着岳梓童,让她说杨逍这个名字,比李南方的名字更好听些时,岳梓童是宁死不肯说实话的——因为李南方在她心里,占据着无可代替的角色。

    反观新姐,根本不用杨逍做什么,就通过极力贬低李南方来烘托她的行为,来让她再次龙颜大悦:“哈,我是比李南方更秀秀了些。但也没有你说的这样夸张



第1393章 胡灭唐的书法
    我轻轻的来了,杀了个人后又轻轻地走了,挥挥手不带走一丝云彩。

    盯着窗外悬挂在天边的明月,贺兰小新的脑海中忽然浮上了这句话。

    接着她就自嘲的笑了下,低头喃喃骂道:“傻缺。”

    “骂谁傻缺呢”

    有人在窗外淡淡地问道,语气带有明显的不悦。

    “唉,二叔,你们这些高手能不能像个正常人那样,出现时让人知道啊一个个神出鬼没的,人家早晚会被你们给吓出心脏病来。”

    贺兰小新叹了口气,抬头看着已经坐在窗台上的胡灭唐,悠悠地说:“我当然是在骂我自己了。”

    胡灭唐现在的坐姿,与那会儿杨逍坐着的姿势,几乎是完全一样。

    只是俩人面对的方向不同。

    杨逍是四十五度角抬头时,能看到月亮。

    老胡抬头时——只是单纯的抬头,或者说是想彰显他的高人风度罢了。

    不过很明显,杨逍在抬头看着月亮时,脸上会浮上一层神圣的光辉。

    老胡则是背对着月光,整张脸都藏在阴影中,看上去有些诡异。

    在贺兰小新看来,一老一少这两个男人,都是当世没人能比的帅哥。

    只是杨逍会给人一种惊艳,但老胡只会让人觉得他心思龌龊。

    啪哒一声,点上一颗烟后,老胡才微微侧脸看着贺兰小新:“为什么要骂你自己呢”

    “因为刚才我想到一句特别矫情的话,所以就觉得自己是傻缺了。”

    贺兰小新实话实说,再次自嘲的笑了下:“呵呵,二叔,您认识刚才那个人吧”

    “哪个”

    胡灭唐眼皮子抬了下,从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上扫过:“你是说杀她的那个人么嗯,我算是认识她吧。”

    “认识就是认识,为什么要说算是呢”

    “别废话,收拾下东西,我们走。”

    胡灭唐和菩萨蛮说话时,还很注意保持他应有的君子风度,可为什么在和新姐这个自己人说话时,却毫不客气呢

    贺兰小新如果知道这个问题,她肯定会好好考虑下这是为什么了。

    她在这儿住了十几天,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

    所用的一切日用品啊,衣服鞋袜,甚至还有两包姨妈巾,都是老胡早就给她准备好的。

    她在离开时,只需换上一身衣服就好了。

    走下楼梯时,她又跑了回来。

    到背着双手站在木楼前,做出犀牛望月动作尽显其高手风范的老胡,听到她咣咣又回去的脚步后,微微皱了下眉头。

    等贺兰小新出来后,他才迈步前行,头也不回的问道:“又回去做什么了”

    “拿了个东西。”

    贺兰小新说着,抬手在眼前晃了下。

    那个东西立即发出哗啦的声响。

    是一张纸。

    胡灭唐回头看去,笑了。

    再高的高人,也会喜欢被人拍马屁,被人崇拜的。

    尤其做这些的人,还是出身豪门的贺兰小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胡喜欢上了挥毫练字。

    这就是个执著的人,一旦对某件事感兴趣后,就会全身心的投入。

    如若不然,他也不会成为当今天下第一高手——尽管天赋这东西很重要。

    老胡爱上练字后,也是这样。

    平时只要闲下来,一天除了吃饭睡觉之外,他基本都会站在桌前练字,就连阿莲娜正常的妇女需要都不理睬。

    就这样苦练了三五年后,某日秦玉关带着他几个老婆去老胡家做客时,他就像久盼甘露的禾苗那样,话没说上三句,就拉着老秦去了书房。

    用了不到半分钟,以据说是王羲之用过的砚台,颜真卿后人所生产的狼毫,在薛涛都称赞过的洛阳纸上,龙飞凤舞的写下了四个大字:“高山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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