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川归处:带上女巫去盗墓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码农不吃土
“不,这个不一样,其他的……在我这看着,还是之前的样子,但是这个,执念太强了。”
刚刚冲过来的尸体,其实是这里所有骨灰当中,最为完整的一个。
不同于其他已经被烧成渣子的尸体,她还保留着完整的头骨,下颚也没有分离。
即使刚刚冲过来的第二堆骨头,在把她扯回去的时候,不小心弄碎了她的身体,她的头颅还是完整的。
没有了任何血肉,焦黑的颅骨,上颚下颚不断开合,始终重复的,都是“鹿雪城”三个字。
而且,听口音,她说的其实是冰原普通话。
对于邦妮他们,任何地方的语言,其实都不是问题。
亚特兰蒂斯虽然混乱,但是似乎保持着,它作为巴别城的某种特征,比如其实这里的所有语言,其实只有口音的差别,其他都是一样的。
而邦妮在冰原上除了大力推广教育,其实还普及了冰原普通话。
毕竟有的官员,在汇报内容的时候,口音实在是太过严重了。
“已经这么多年了,冰原还好吗”
再次听到鹿雪城的口音,邦妮突然啊有些怀念那个冰天雪地的世界了。
但是魏魈把她带出来,羽斯营救她,这中间经历了太多的时间。
——而安倱的消息,也就最终停留在了,他赶往鹿雪城之前的那一段。
邦妮是听到后来的各种传说,才知道安倱已经是大路上,远近闻名的游医了。
但是之后那许多年,她再也没听到过安倱的消息。
直到魏魈闯入格里斯,把安倱带出来,她们甚至都没有想过,那个就是杳无音讯多时的安倱。
“现在的冰原,早不是当年的模样了……你是什么时候,被带出来
第六百二十三章 那颗会说话的头骨
而与此同时,那个看上去,好像有进无出的国家,几乎控制着这片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甚至离他如此遥远的华元村。
“是他们!”
邦妮跳了起来,语气中充满了疑惑和愤怒。
从刚才到现在,那个头骨还在地上不停地开合着,邦妮有些难过地,蹲下来,想要安抚它。
但是她刚一伸出手,就被一股浓重的悲伤包围了。
很快,她就借助那个头骨,看到了主人的一生,然后发出了这样一声惊呼。
“谁”羽斯有些惊讶,她看不到头骨,在她的世界里,这个女孩已经被那个老婆婆带走了。
“佣兵公会,她是被他们拐过来的。”邦妮愤怒地开了口,“她以前,是冰原的贵族……”
“我的天!是冰皇的女儿吗”
羽斯有些惊讶,邦妮和她说过冰原上发生的一切。
虽然在邦妮的叙述中,她和冰皇那个便宜公主,没什么交集,但是两个人也算是并肩战斗过的。
“不是,慕枫是位老将军的女儿,除了一个长兄还算勇武,其他兄弟都难成大器,她倒是从小武功谋略颇有她父亲的风范,但是老夫人坚决不让她上战场,十四岁开始硬逼着她学女儿家的东西。”
邦妮见过老将军一家,但是战事忙起来,也就各忙各的去了。
但是慕枫倒是给她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毕竟这鹿雪城的霸王花,早就声名在外了。
“她学得倒也有模有样,不过勋贵子弟都从小被她打怕了,没几个愿意娶她的,也就耽搁下来,我走的时候已经十九了,那时候,倒是有个书生愿意娶她,老夫人嫌他出身寒门,非要让他考取功名……”
邦妮说到这
第六百二十三章 我特么拆了你
老夫人后来生了十几个儿子,一个比一个窝囊,几乎是鹿雪城最顽劣的纨绔,还没有之一。
反倒是这个最小的慕枫,虽然把整个鹿雪城的纨绔都揍了一个遍,倒是成了活得最没辜负她爹的老脸的人。
当然,如果不是老夫人挑唆,老将军绝对不会正值壮年解甲归田,冰原也不至于变成现在这个德行。
“慕枫绝食抗议了半个月,老夫人终于松了口,不过不让她进军营,让她去上学。”
冰原的教育理念,在邦妮的倡导之下,倒是贯彻得比哈莫尼斯还要彻底。
虽然冰皇变成流匪之后,冰原几经易主,小学、中学和大学的教育体系,却是一直没有被打破的。
而由于战争的迫切需要,教育事业直接和生产挂钩,反倒发展得相当成熟。
尤其是,所有想占据冰原的人,都心照不宣地,避开学校作战。
在冰原,大中小学是共同存在在一座城堡中的,有自己的农庄和牧场,战斗打响的时候,是天然的免战区,甚至能保全很多无辜的平民。
而这些平民,在学校里也只敢吃很少的粮食,而承担了最重的劳动。
——他们知道,不管统治者是谁,孩子们,是冰原的未来。
“那后来……”羽斯其实越听越奇怪,冰原乱归乱,却几乎成了整个亚特兰蒂斯教育最发达的地区,一个将军的女儿,怎么会从学校里,别佣兵公会盯上呢
“后来,她去上学了啊,冰原易主,将军战败,几个哥哥变卖了所有的家产,换了个二等平民的身份,每天跪舔新皇,慕枫没办法,换了个名字,暗中继续力量,想要为父亲讨个公道。”
“结果,仇还没报,哈莫尼斯打过来了,她把柴泽大学当做据点,招兵买马,打游击打得风生水起,直到她室友给她下了药,送到自由都市的拍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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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三章 所谓的自由之都
或者说,所有人对这个地方的了解,都来自于里面透露出的消息,却从未有人真正涉足其中。
他自称是一个国家,却像是一个巨大的战争机器,静静矗立在有穷、无疆和西魏中间。
临渊阁的核心,是一座包围了几十个城镇的堡垒,只有一扇从不打开的大门,门两侧挂着无数属兔入侵者的头颅。
三个遒劲的大字,高高挂在城门的正上方,和两侧的颅骨遥相呼应,每一个字,都像是浸着血。
不过,临渊阁也并不是和外界完全独立的。
在他的城墙脚下,还有二十座不设关卡的小城。
而这二十座小城,是整个亚特兰蒂斯大陆上,最大的自由之都。
“自由之都”的意义在于,你可以在这里买到你想要的一切东西。
战争是最为暴力的一种文化交流方式,随着连年的不断征战,魏魈和邦妮的统治理念,也慢慢传播开来。
法治、公正甚至“平等”和“自由”,都被不断传入百姓的心中。
随着教育的开展,有独立思想的人越来越多,曾经的丛林法则,被裹上经济掠夺的外壳,悄然入侵了整个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在市场经济慢慢成形,法律和国家机器逐渐成熟的大背景之下,交易作为亚特兰蒂斯的基本准则,已经慢慢找不到自己的生长土壤了。
或者说,可交易的东西,已经慢慢变成了,看上去没有任何问题的存在。
——然而,法律的逐渐成型,和文明的慢慢发展,人类的动物本性,也在不断地被压榨。
拥有权力的人,越来越明白,如何使用暴力来掌握更多的权力和暴力,进而能更好的满足自己的其他欲求。
但是那些,权力体制外的暴力因子,却还是需要一个地方来发泄。
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例子,
第六百二十三章 自由之都的传说
这两类人可以选择,注册成为雇佣兵或者拍卖行的客人,也可以选择离开或者定居。
当然,最后一种选择,意味着最为高昂的代价,不论是金钱还是生命。
每个人在自由之城,都是提着脑袋过日子。
奴隶们,却连提着自己脑袋的机会都没有。
成为奴隶,意味着没有不能承担自由都市的生活成本,也没有足够的战斗力。
他们会立刻丧失作为自然人的一切权利,并且立刻成为拍卖行的拍卖品
而拍卖行和佣兵公会,则是自由城里唯二的,绝对安全的地方。
——这两个是临渊阁的产业,他们保护每一个在佣兵公会登记过,并且还在任务期的佣兵。
同样的,拍卖行的拍卖品,注册参与拍卖的客人,以及获得拍卖品不超过三天的客人,也受到临渊阁的保护。
但是,没有任务的雇佣兵,买到拍卖品的超过三天的客人,都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而每次拍卖结束,如果没有买到拍品,登记在册的,可用于拍卖的全部金额,都必须上交拍卖行,并且在最近一次拍卖,如果没有完成交易,这位客人就会自动转为死士。
“死士”的意思是,不管从前身份如何,都需要完成一次有死无生的任务,才能恢复奴隶的身份。
慕枫一直是自由之都的传说,她是唯一一个,血洗了整个拍卖场的人。
在拍卖行里,慕枫听到兵败的消息,几乎当场想自杀。
在那天的拍卖之前,她被几个手脚粗壮的女人清晰干净,换上了花里胡哨的衣服和头饰。
不过,就在上妆的时候,慕枫突然暴起,用一根钗子,光速解决了这几个仆妇。
她剪短了自己的长发,杀死了门口的卫兵,换上了他的衣服,然后开始了她在自由之
第六百三十章 不好意思,就剩一个了
拍卖师克洛斯当然没有死,直到城主十二过来,她都被慕枫亲切地抱在怀里。
“我的小美人,怎么搞成这幅样子”
城主十二一进来,就看到了有些狼狈的克洛斯。
“我劝你,最好听听这位女士的条件。”
克洛斯对那句美人并没有什么感觉,她虽然看着只有三十岁,但是这具年轻惹火的身体,完全是她用几千个少女的心脏,强行拼凑出来的。
“俏女巫”克洛斯,三百年前也是无数女孩的梦魇。
——要不然以她的容貌,在自由都市,不可能活过半天。
但是就在这一刻,她身后的那个女孩,让她感受到了危险。
“哟,不叫我小辣椒了不是说,这些男人,就喜欢烈的吗”
慕枫开口,声音带着冰块的质感,却还是和那些读书很好的小女生一样,透着三分书卷气。
“没没没,慕女士,您这是说哪的话啊,咱这不也是为了生计嘛,您不跟我计较了,好不”
有些东西,沾的血腥多了,自己就带着邪性。
克洛斯家里,就摆着她煮心脏的小鼎,那东西甚至能自己寻找貌美的少女食用,克洛斯加了几十层封印才管用。
而慕枫手里,不过是一根普通的银簪子,却带着比她的鼎,更凶残的气息。
——讽刺的是,银这种金属,在巫师手里,是用来辟邪的。
“这位慕女士,有什么要求吗”
十二听出了克洛斯的弦外之音,能让一个三百岁的黑巫师叫“女士”的人,绝不可能是什么平常的小丫头。
“我弄死了你几个人,也不要求你放了我,按自由之都的要求来就行,我从二十角斗场开始打,打到第一角斗场,打多少你说,输了死了算我的,没输没死,我犯得事,一笔勾销,可以吗”
慕枫说话的时候,除了有点冰冷,其他都和普通女生一样。
第六百三十一章 三千场,我就不信了
“自由之都靠战力说话,你要是正常进来的,现在,你就是十二了。”
“我一向尊重自由之都的规矩,所以你还是十二。”慕枫摆摆手,一脸无可奈何。
十二给她准备了宽敞的房间,零食和热水一应俱全,甚至还问她需不需要几个男人。
——当然,他差点死在最后一个问题上。
十二回去和十三到二十聊了一下,然后觉得这不是他们能解决的问题,然后集体清出了一到十一。
自由之都的规矩之一,城主靠挑战赛产生,挑战赛的排名,也就是管理的都城的名字,亦即城主本人的名字。
最后的讨论结果是,按慕枫说的来。
“三千场,我就不信她一场不输。”争论了一天之后,零一拍板道。
事实证明,没有人能逃过伟大的哲学家,王境泽的定律。
慕枫只用了三个月,就完成了这三千场角斗。
十八到二十,几乎只用了一个星期。
上场,动手,死,换人,动手,死……
没有任何谋略,战术,技巧,就是上来一个,拧掉他的头,换下一个。
一天打下来,她身边的头颅,甚至堪比鹿雪城被屠城的时候。
甚至十以后的角斗场,都没有花费太多时间,最多五个动作,对手就已经是尸体了。
慕老将军当年有一个极为超前的理论,一个最顶级的单兵,可以成为决定战局的存在,甚至屠杀整个军队。
为此,他曾经记录过很多关于杀手培训的笔记。
慕枫没特别研究过,但是从她拿起那根华而不实的发簪的那一刻,这些杀戮的技巧,几乎是本能一样,被使用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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