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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红颜祸水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风中的阳光

    其实现场最了解沈岳的人,并不是彭晓航,而是任明明。

    彭晓航可不知道沈岳的厉害,但任明明却亲身、体验过他的可怕。

    在区分局的审讯室内,她被沈岳采住头发逼着下跪,遭到奇耻大辱的那件事,简直就是任明明终生也躲不开的恶梦。

    这些天,她冷静下来后,意识到以后能不和这厮打交道,就别来往。

    但老天爷非得恶作剧,任队才多久没看到沈岳,今晚就再次相逢了,还是在得罪他的状态下。

    任明明知道,叶修罗的背景来历,能量手段都很厉害。

    但再厉害,又能比她这个慕容家的少奶奶,厉害多少

    她还有“官身”的保护呢,结果也怕沈岳,就别说当前处境不妙的叶修罗了。

    任何人试图和沈岳动粗,都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这是任明明得知,叶临空的心腹丛林,被沈岳当众把右手砸成饼后,幸灾乐祸之余,最大的感受。

    叶临空吃瘪,哪怕被沈岳把脑袋砸碎了呢,任明明都不会有丁点意见。

    只因叶临空比沈岳,还要垃圾一万倍。

    可她真心不愿意,唯一的闺蜜,也冒犯沈岳,这才连忙喝止她的不理智动作。

    不过,休说叶修罗已经动手后,收不住动作了,就算能收住,也不会听她的。

    叶家大小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别说是闺蜜了,就连叶家老爷子,也别想管得了。

    这一瓶子,叶修罗用上了全力!

    不把这个混蛋的脑袋砸碎,她就去站街。

    看来,上天注定叶家大小姐很有站街的潜能她狠狠砸下的酒瓶子,刚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就突听耳边传来炸雷般的巨响。

    啪!

    “打雷了”

    叶修罗一愣,砸下去的动作也停顿。

    然后,她就感觉左脸颊,好像是被烙铁烫了下那样,很疼。

    “他打我耳光了。”

    当嘴里有新鲜的血腥气息涌上后,叶修罗终于明白了过来:“他竟然敢打我耳光。他怎么敢打我耳光呢!”

    还没等叶修罗明白过什么事来,又突觉头皮一痛,脑袋猛地低下。

    砰!

    又是一声大响,叶修罗的世界安静了。

    昏过去的人,外面哪怕是锣鼓翻天,也听不到。

    但别人却能听到。

    看到!

    大家亲眼看到,就是叶修罗高举着酒瓶子,全力砸向沈岳的脑袋时,这厮抢先出手,狠狠抽在了她那张比花儿还要娇艳的脸上。

    当场就有鲜血,从她嘴角冒了出来。

    “我擦,这家伙连这么漂亮的女人都打,而且还打的这么狠,简直是太没人性了吧”

    这是包括陈琳、彭晓航、任明明在内的所有人,亲眼目睹沈岳的恶行后,最本能的反应。

    但沈岳的恶行,远远超过了大家的共识。

    一巴掌把叶修罗抽了个半死后,沈岳好像冷笑了下,再次伸手,一把采住她的如丝秀发,拽着她的螓首,狠狠砸向了桌子。

    砰的大响中,叶修罗光洁的额头,和桌子结结实实的亲密接触,震得上面的酒杯,都跳了起来。

    他得用了多大的力气啊

    叶修罗的头骨,估计被碰裂了吧

    当然没有。

    沈岳再怎么讨厌这个女人,只会以暴制暴来打击她,却绝不会像打击丛林那样,下狠手。

    别看他一巴掌,就把叶修罗抽的满嘴出血,更抓着她的秀发,让她用额头狠砸桌子,仿佛要弄死她的样子其实,只是看上去可怕而已。

    叶修罗满嘴的牙,不会掉半颗,头盖骨更不会裂,最多也就是把她撞的暂时昏迷,有点脑震荡而已。

    打女人的男人,是沈岳最看不起的两种男人之一。

    不过,有些女人天生就是犯贱,不被打,她就不能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

    身为人类,却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这是一种悲哀。

    沈岳不是佛门子弟,却有着如假包换的菩萨心肠,在看到叶修罗很悲哀后,当然不能坐视了,必须出手帮她恢复正常。

    善有善报,无量天尊,我佛慈悲。

    抬手把昏过去的叶修罗,推倒沙发上后,沈岳这才看向了彻底惊呆的任明明,人畜无害的笑着:“任队,您能大驾光临寒店,我顿感蓬荜生辉啊。坐,请坐下。”

    任明明没有任何的反应,就这样呆呆的看着他,不声不响。

    沈岳无奈,只好伸手扶住她的香肩,帮她坐了下来。

    然后,他回头对陈琳说:“陈经理,去拿瓶最好的酒来。任队大驾光临,我们要好好款待她才对。”

    自负处理酒吧闹事者时的行为,已经相当狠辣的陈琳,现在总算开眼,见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狠辣了,受益匪浅连美女都敢这样收拾的人,才是真正的恶人啊。

    幸亏,她是沈岳的大丫鬟。

    沈岳再怎么凶恶,也不会对全身心都扑在他身上,竭力讨好,服务于他的大丫鬟下手的。

    听到岳哥吩咐,陈琳才清醒过来,连忙说好好好,转身去拿酒时,胯骨碰在了桌脚上,疼的她眼前发黑,却不敢有丝毫的停顿,一瘸一拐的快步走向了楼梯。

    卿本佳人最好的酒,都是林子明当家时的办公室内。

    有人走动后,现场所有人才像活了过来那样,齐齐的吐了口气,看着沈岳的眼神里,全是敬畏。

    酒吧的工作人员,韩玉和娇娇等人还好点。

    毕竟那晚,他们曾经有幸提前见识过,沈岳是怎么对待丛林的了。

    也算是打了敬畏预防针。

    他们




第213章臭留氓怕了吧
    沈岳把叶修罗比作是82年的拉菲红酒,就是告诉任明明,红酒,只是一瓶酒而已。

    什么喝红酒能养颜啊,能舒筋活血啊,又是该怎么喝,才能彰显出自身的贵族风度等等,都是开发商为赚钱,炒作起来的罢了。

    如果红酒真有那么多好处,那么每晚都能喝红酒的女人,为什么还是该老就老,该去医院就去医院

    至于风度这东西,更和红酒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出身再怎么高贵的女人,扔到玉米地里干上半个月后,也会变成黑不溜秋的村姑。

    没有了权势,叶修罗也比村姑强不了多少。

    别人忌惮,不敢招惹她,导致她更加的狂妄自大,那是因为她从没遇到过把红酒当做马尿的沈岳。

    “任队,你看这位女士昏迷过去后,是不是和高贵没有狗屁的关系也照样会死猪般的张着嘴,流口水。其实吧,她本质上和我们的服务生一样,就是女性而已。”

    哔哔了老大会儿,沈岳又喝了口拉菲,接着吐在了酒杯中。

    不喜欢喝这东西,还偏喝,又和看不懂歌剧,又为提升逼格去捧场的傻缺有什么区别

    在他胡说八道这些时,任明明几次想反驳他。

    可每次张开嘴,却又闭上了。

    只因,她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

    还隐隐觉得,这厮说的貌似很有道理,叶修罗的狂傲,其实就是别人捧上去的。

    也许,这次她的惨遭打击,对她来说是个好事。

    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喝红酒,也不是所有人,都必须得出身高贵的叶修罗尊敬有加。

    现实中,从来都不缺乏开宝马的狂傲女,自以为多高贵欺负鞋匠时,结果却连累全家被杀。

    但如果任明明始终无话可说,又不是那么回事。

    尤其听这厮一口一个马尿后,顿时觉得天价红酒滋味挺那个什么了,再也没胃口品尝了,放下杯子看着他,轻声说:“沈岳,也许你说的这些很有道理。可有件事,你必须明白。”

    沈岳抬手,示意任队请讲。

    任明明看着那瓶红酒,淡淡的说:“82年拉菲就是82年拉菲,永远都不是超市中,那种售价几十块的红酒能比。那种酒,你可以随便喝。但这种酒,你每开启一瓶,都会想想它当前所代表的价值。”

    拉菲红酒的天价,不是它自己来决定的,而是由人们捧上去的,已经成为了共识。

    任明明这是在警告沈岳,叶修罗就是叶修罗,不是普通的服务生,更不是黑不溜秋的村姑。

    沈岳打了服务生,打了村姑,了不起找找关系,多花点钱,就能把事摆平。

    可这两样对叶修罗来说,都不稀罕。

    她只稀罕,事后该怎么打击沈岳,才能找回今天丢的面子。

    不拿豆包当干粮看的沈岳,脸色终于变了,重新审视了下叶修罗,问:“她是什么来历”

    “她是京华叶家老爷子,最宠溺的嫡长孙女。也是前几天,叶临空的亲妹妹。”

    看到他脸色终于变了后,任明明笑了下,轻声说:“但你千万别以为,她也就是那么一回事。叶临空只是个垃圾,真死在外面,叶老爷子可能连问,都不会问一句。但她不同。我敢保证,谁要伤她一根毫毛,都将会遭到叶家无情的痛击。”

    沈岳静静的听着,脸色如常,可他微微眯起的双眼,却暴露了他内心越来越怕。

    任明明很开心,只想纵声狂笑:“哈,哈哈,臭流氓,现在知道怕了啊你以为,得罪我这个慕容家的少奶奶后,什么事都没有,就真以为豪门也就那么回事,能屈服在你的蛮力下了我只是心善,不屑和你一般见识。叶修罗,可是从小就被叶家老爷子当做掌上明珠,骄横惯了,从不吃亏的。你今天这样对她,就等死吧。到时候,我会看在我们还算是熟人的份上,为你送行的。”

    她没喊出这些话,可沈岳却能清晰感受到。

    要不然,他的脸色也不会再次改变,拿着酒杯的双手手背上,有青筋突起。

    沈岳越害怕,被他某种罪恶行为压制太久的任明明,就越开心。

    白白的小手手招了招,任明明说:“沈岳,附耳过来。”

    沈岳很乖,连忙探过了脑袋。

    开心之下,任明明也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唇儿几乎碰到这厮耳朵,耳语道:“你可千万别和我说,你从没听过这位老人家的名字。他就是叶”

    啪的一声,沈岳拿着的酒杯歪倒,酒水洒在了桌子上,好像鲜血那样,顺着桌面淌了下来。

    正在不远处密切关注着这边的陈琳,见状后怵然心惊,脸色刷地苍白。

    她不用过来问,也能从岳哥这个反应中,看出他内心有多么的怕。

    “原来,这个发誓不把卿本佳人搞垮,就去站街的女人来头,会这样大。岳哥,这次顶不住了。”

    陈琳用力咬住唇儿,心中后悔不已。

    她后悔,不该在叶修罗纵容保安打人时,用常规方式来反击。

    她明明看出叶修罗不是一般人了,怎么就没忍住怒气呢

    如果她能忍,了不起多赔君子点医药费,好好安慰,再安排给她一个轻松的工作当做补偿那样做,虽说会有损卿本佳人没人敢来闹事的“威名”,但总比为沈岳招来灾难,要好太多,太多。

    忍一时,风平浪静。

    “怪我,怪我,都怪我。是我的自以为是,害了岳哥。可、唉,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晚了。大不了,我和岳哥同生共死就是了。”

    心中重重叹了口气,陈琳痛苦的闭了下眼睛。

    她再睁开眼时,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

    这个女人,终究不一般。

    她并不知道,她刚才的神色反应,被沈岳的眼角余光捕捉到了。

    他也轻轻叹了口气,暗想:“唉,哥们何德何能,无意中能收个如此衷心的大丫鬟。要不,给她转正还是算了,做人要有原则,千万不能意气用事。”

    听到他叹气后,任明明才满意的直起腰板,



第214章敬酒陪罪
    沈岳从来都不屑扯着虎皮当大旗骗人,可背景来历天大的叶修罗,却非得逼着他这样做。

    那他只好也亮出自己的本钱了。

    沈岳的本钱,就是揪起裤腿后,让任警官近距离看到的那把残魄黑刺。

    黑刺的把柄,在灯光下泛着黑森森的光泽,用石蜡法刻在上面的“残魄”两个小篆,以及那个“一”字,都有些模糊,却又偏偏能让人一眼看清。

    果然是残魄黑刺!

    任明明双眼瞳孔骤然猛缩,听到心声在尖叫:“他、他竟然是一月奸商向南天的弟子。怪不得那样厉害,连我都不是对手可、可向院长怎么会找个臭流氓,来传授衣钵呢”

    早在警官学校时,教官们就曾经对学员们多次提到龙腾十二月,提到过这十二把让各国猛人胆战心惊的黑刺,还请当前正担任最高警卫局大局长的荆红命,去学校给大家讲过几次课。

    所以,仔细观摩过残魄黑刺照片无数遍的任明明,敢用小脑袋来保证,沈岳所携带的黑刺就是真品。

    亮了下本钱后,沈岳放下脚,起身时轻声说:“任队,我相信你应该很清楚某些保密条例。但我不会管你是否把我说的,你看到的,都告诉这位叶女士。我只希望,她如果够聪明,以后就不会来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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