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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红颜祸水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风中的阳光

    所有相信这个传说的人,就是青灵的土著。

    青灵人口总共九万多一点,像阿霞这样的正宗土著数量,也只有三千左右。




第265章展小白的白色狐尾
    沈岳算是大开眼界了。

    以前他总是自负见多识广之辈,就连非洲最古老的部落,也曾经去过两次了。

    现在看来,他就是个井底之蛙。

    青灵县里无好人,也没旅馆。

    谁敢开旅馆,断了广大县城人民的财路,就会被视为敌人。

    尤其青灵县这边还有个很独特的风俗,没有嫁娶这一套。

    青灵人传宗接代的方式,和大理跳月、蒙古风俗差不多,姑娘们在大街上看到喜欢的男人后,就会带回家,一番颠鸾倒凤后,珠胎暗结,十个月后生下孩子。

    孩子他爸是谁女人自己都搞不清。

    孩子出生后,女人去外面干活养家糊口,男人在家带孩子,洗衣做饭。

    别看这边闭塞,却也信奉“外来的和尚会念经”这条金科玉律,那些想要孩子的女人,特别中意外来的男人。

    这个心态,也算是优化了当地人民的基因,再加上环境无污染,好山好水的出美女帅哥,也就成了想当然。

    正是这个特殊的民俗,才吸引了某些“播种机”,甘心被女司机们痛宰,也想来此大展雄风。

    沈岳的出现,就被青灵人视为播种机了。

    因为这厮还算眉清目秀,特引人注意,那些家中有适龄女子的人,立即锁定了他,心思电转,该怎么能打败若干竞争对手,把他带回家去,好吃好喝好伺候,只求能留下优秀的后代。

    为搞定若干竞争对手,大家这才模样有多么凶恶,就有多凶恶,每根汗毛孔都在释放强烈的霸气:“这小白脸是我女儿的,谁要敢和我争抢,我特么废他全家!”

    为了不引起大规模的械斗,沈岳果断跳上了阿霞的摩托车,搂住她的腰肢:“走,去你家。”

    阿霞咯咯娇笑,猛地一拧油门,排气管发出轰轰的叫声,轮胎急促摩擦路面,车把一抬,前轮飞起,轰地窜了出去。

    看到中意的小白脸被带走后,跺脚者有之,痛斥女司机者有之,发誓多挣钱,一定要买上摩托车者,更是大有人在。

    不过就是没有撕逼打架的,这让沈先生有些失望。

    青灵寨在青灵县的东南方向,占地面积整整三个山头。

    上山的路,比县城更糟糕,最多也就两米宽,不时有各种颜色的毒蛇爬过,轰着羊群的小羊倌,连忙拿鞭子猛抽地,提醒它们赶紧闪开。

    青灵人有两种野物不杀。

    一种是狐狸。

    一种就是蛇。

    狐狸是青灵人的图腾。

    蛇,则是图腾最爱吃的东西。

    青灵人要是杀蛇,那么老祖宗吃什么

    相比起青灵县城,沈岳感觉青灵寨更适合当县城。

    虽说这边也是以竹楼、石屋为主,但最起码规划整齐,规划有序,街道不宽却打扫的很干净,不用担心会踩到牛粪之类的。

    摩托车轰鸣着冲过街道时,阿霞不时的和村民们热情打招呼。

    村民们基本都会问一个问题:“后面这崽,就是青灵寨最美的姑娘意中人吗哈哈,我们青灵小公主,总算找到中意的男人啦。”

    每逢人家这样问时,阿霞都会桃腮泛红,双眼亮晶晶,抿嘴而笑,不承认,当然也不否认。

    搞得沈岳,很有种被阿霞抢来当压寨夫人的屈辱感。

    但也相信了阿霞,说她此前从没被男人碰过的话。

    至于人家称她为青灵小公主,沈岳可以自动脑补她阿爹,极有可能是青灵寨的族长。

    很多少数民族的村寨里,族长就是土皇帝,儿子被称为王子,女儿就是公主。

    这没什么奇怪的。

    一路轰鸣而过,给沈岳留下的最深印象,就是狐狸无处不在。

    不是真正的狐狸。

    青灵寨的百姓们,还没胆子敢饲养图腾。

    沈岳看到的狐狸,都是用各种纸张剪出来的,贴在窗户上,或者用竹篾扎成再用纸糊起来,放在门口辟邪用。

    “前面,就是真正的青灵山了。”

    就在沈岳潜心研究各种狐狸,怀疑自己是进了狐狸窝时,阿霞忽然停住了摩托车,回头说道:“抱紧我。”

    沈岳抬头看去我擦,吓了一跳。

    还别说,这座山头的形状,真像一只俯卧在地上的狐狸,嘴巴耳朵,都栩栩如生。

    山头形状像狐狸,这还不足以让沈岳害怕。

    问题是,这座山头和那座山之间,是一个跨度约五百米长的山谷。

    上来下去的坡度,差不多得有四十度左右,关键是路面格外窄,最多也就一米左右,曲里拐弯的,一个不慎,就能撞在路边巨石上,来个千朵万朵桃花开。

    如果让沈岳骑车,坡度比这个再陡峭,也会被他视为若等闲。

    问题是,他现在是坐车,骑车的是阿霞。

    这小丫头春心荡漾下,小手手那么一哆嗦,岳哥岂不是要魂归极乐了

    沈岳刚要说他来骑车,要么他步行就好,阿霞却轰了下油门,摩托车吼吼叫着冲了下去。

    “妹哇,哥还年轻,今天还是处子,你可千万别把我交代在这儿啊!”

    在沈岳的怪叫声中,阿霞有如神助左躲右闪,很快冲下山谷,开始爬坡。

    吓得沈岳小心肝儿,不住砰砰跳。

    但总算活着来到了青灵山,摩托车刚一停下,满头冷汗的沈岳,就跳下来,抬手拍着心口,赌咒发誓以后再也不坐阿霞的摩托车了,简直快要吓死人家了啦。

    相比起寨子里的那两座山头,这边住户明显少了很多,也就是十几栋建筑的样子。

    街道宽了些,差不多得有三米左右。

    关键是路面都是有青黑色的石头铺就,磨的很平,就像内地的苏杭小巷,更干净。

    因为青灵山东边就是大海的缘故,这边的气候有些湿润,很少有人走的路边,长满了青苔。

    一只老母鸡,领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鸡,在竹楼后向这边看了眼,接着缩回了脑袋。

    两只土黄颜色的小狗,欢快的追逐着,自沈岳脚下跑过。

    有个戴着蓝色绣花头巾的老阿妈,自竹楼二层窗内看来,笑着对阿霞点了点头。

    已经是上午九点左右了,竹楼上方还被淡淡的雾气所环绕。

    和那两座山头,尤其青灵县城内最大的不同,就是这边很静。

    明明有老母鸡的咯咯声,小土狗嬉闹着低吠,不知名鸟儿叽叽喳喳的叫这些生机勃勃的存在,却像衬托静谧的点缀物,从没有过。

    没有人声。

    时



第266章很帅的老男人
    左肋下有剧痛传来后,沈岳眼前的展小白,忽然消失。

    只有漫天的淡淡白雾,随风缓缓流淌,折射出的阳光,泛起梦幻般的不同光泽。

    悠悠传来的笛声,依旧是那样的空灵,婉转,带着淡淡的忧伤。

    阿霞的声音响起:“小岳,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

    沈岳这才发现肋下剧痛,是被阿霞用手狠掐了下。

    阿霞已经掐了他四下了,在他忽然停住脚步,抬头看着东南方向,眼神空洞,脸上露出白痴般的微笑后,连忙问他怎么了。

    沈岳却听而不闻,只是呆呆的望着那边,傻傻的笑。

    阿霞被他的样子吓坏了,连忙晃他的胳膊,他依旧没有任何反应,只好掐他肋下的软肉。

    头三下,沈岳还是发呆。

    阿霞更怕,第四下用力,总算把他从莫名的幻象中拉了出来。

    沈岳当然不会告诉阿霞,说他刚才看到长了白狐尾的展小白,在那个方向的迷雾中翩翩起舞,只是揉了下很疼的地方,正色缓缓的说:“刚才,我忽然顿悟到了什么。”

    “什么”

    看他恢复正常后,阿霞明显松了口气。

    沈岳开启了装比模式,沉声说道:“生命,究竟从哪儿来。最终,又去了哪儿。”

    不说世间万物,单说人类。

    生民起源于何方,又去了哪儿这个问题,早在很久很久之前,就由古玛雅人提出来了。

    据说,他们还找到了答案。

    只是他们不敢把这个答案昭告天下,不然就是泄露天机,遭到惩罚,全族灭绝现在貌似就是那样。

    窥探到天机的古玛雅人,把这个最大的秘密,藏在了十三颗骷髅头内。

    相传,那十三颗骷髅头是用水晶做成的,还会唱歌。

    谁要是集齐了十三颗水晶骷髅头,就能知道生命是从哪儿来的,最终又去了哪儿。

    不过那么多年过去了,在2012年之前,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宣称找到了一颗水晶骷髅头,并拍照发在网上,不遗余力感慨古玛雅人的科技,发达到让现代人也蛋疼。

    因为依着现代科学技术,也造不出水晶骷髅头的。

    古玛雅人总共留下了十三颗骷髅头,世界各地却发现了几十颗特么的,智障患者都能看出,其中有很多假冒伪劣产品,搞得那些被模仿的真品,集齐了后,都不愿意理睬愚蠢的人类了。

    所以,我们即便集齐了十三颗水晶骷髅头,结果它们还是保持着优雅的沉默,不唱歌,更不屑告诉我,是从哪来,又要死去何方。

    人类失望了,尤其在古玛雅人宣称的世界末日,太阳公公依旧早起上班后,就再也没谁相信他们的文明了。

    于是,生命来自哪儿,又要去何方这个问题,再次被高高挂起,供后人绞尽脑汁的去研究。

    阿霞不知道玛雅文明。

    就算知道了,也不会信。

    因为青灵寨的人,始终坚信他们来自鬼船的来处,死后才能回去。

    只要沈岳的精神能恢复正常,阿霞就放心了,生怕他再会胡思乱想,像刚才那样走火入魔,索性拉着他的手,自青石板上欢快的跑过。

    他们来到竹楼前时,一曲恰好终了。

    语音袅袅,随风弥漫在淡淡的白雾中。

    沈岳忽然又有了强烈的不真实感,怀疑当前是在做梦,幸亏阿霞脆生生的声音,告诉他现在是醒着的,正要来她家做客:“阿爹,阿爹,我回来啦。”

    竹楼前有两棵高大的芭蕉树。

    芭蕉树宽大的叶子,遮住了竹楼的二楼走廊。

    踩着咯吱咯吱响的楼梯来到二楼后,沈岳才看到有个男人,坐在栏杆前的竹椅上,手里拿着一支竹笛,看向这边的脸上,带着淡淡的慈祥笑意。

    好帅的男人。

    这是沈岳看到男人第一眼时,心中蓦然腾起的念头。

    但等他再看向男人第二眼时,却又暗叫了声可惜。

    男人应该有五旬左右了。

    男人五十就是老男人,却也是最成熟,最有气质的时候,被好多女孩,少妇所痴迷的华仔,现年就已经是五十冒头了。

    由此看来,年龄对于真正的帅哥来说,影响并不是太大,就像陈旧佳酿,时间越久,越醇香。

    所以男人的年龄,并不是让沈岳暗叫可惜的原因。

    让沈岳感到可惜的是,老男人太瘦了。

    日渐憔悴,不日就将大行的老展,身、体憔悴的就让人不忍多看了,可和这个男人相比起来,那就是个能一拳打死公牛的壮汉。

    皮包骨头这四个字,都没法形容老男人的瘦。

    骨头,还是有点份量的。

    老男人应该是由干了的秸秆扎起身躯,又用上好的宣纸裱糊起来,再画上眼睛,鼻子嘴巴等五官。

    他穿着一件白麻的长袍或者干脆说,这就是个衣服架子。

    来阵四级以上的风,就能把他吹走。

    就这样一个消瘦如斯的男人,和“帅”这个字眼有几个关系

    沈岳看他第一眼时,觉得他好帅,是因为他虽然消瘦如斯,脸色白纸般没有一点血色,可却是唇红齿白,鼻梁高挺,尤其那双眼睛,更是烁烁有神,好像两颗黑宝石那样。

    消瘦成这样子,却有这样传神的眼神,这也太不科学了。

    老男人在年轻时,肯定是那种帅到掉渣的存在,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引起妇女同志们的尖叫,追捧。

    沈岳还能肯定,他年轻时的帅气,和当前所流行的娘男,截然不同。

    并不是帅气的男人,都是心理变态的娘男。

    就像沈岳先生,就爷们的让人蛋疼。

    他憔悴成这样子,应该是和太帅有关沈先生的思想开始滑坡时,阿霞已经松开他,快步走到老男人面前,从凉条上拽下一条粗布被单,盖在了他身上,娇嗔道:“阿爹,以后在外面时,必须盖毛毯呢。不然,我再也不理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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