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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红妆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姚颖怡

    太皇太后久久地看着她,眼睛里有鄙视,有不屑,而有嘲讽。

    可是还能怎样

    皇后的名声已经毁了,宫里位居高位的杨家女人,也只有她毛月如了。

    除非再在杨家找个女子,可也要先废了她这个贵妃才行,否则那女子也只能屈尊在妃位之下。

    当初之所以让林淑妃进宫,便是太皇太后权衡之后才决定的。

    杨家已经占了一个皇后一个贵妃,四妃之中便不能再有第二个,否则就会引人垢病。

    虽然杨家被人垢病的事情不计其数,但是朝野中一直有人在叫嚣着要让皇帝亲政,如果连皇帝身边的女人也是清一色的杨家人,那些好不容易被压下去的呼声便会重又响起。

    因此,太皇太后才能容忍林淑妃得宠。

    现在太皇太后又要为皇帝选妃了,也还会有杨家的女人进宫,但是她们也只能是皇后和毛贵妃的后补而已。

    想通了这些事,毛贵妃低垂的头抬了起来,她看向太皇太后,眼睛里是热切的渴望:“姑祖母,孩儿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您一定要帮帮孩儿啊。”

    这一次,她面对的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太皇太后,她也不再是后宫之中的一个妃子,她是晚辈,而上面那位,是她最亲最亲的姑祖母。

    太皇太后在心底冷哼一声,果然是个从小就出来应酬的,这副装模作样的作派比起严肃端方的皇后可强多了。

    “行了,你这副狐媚子的手段就别用在哀家身上了,哀家看不上你这套,你省省力气,还是想想应该如何笼络住皇帝吧,哀家可不想皇帝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

    毛贵妃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朝阳宫的,她似乎能看到身后那些宫女太监们掩嘴偷笑的样子。

    一位堂堂贵妃,活得还不如胭脂巷子里的姑娘。

    据说那些姑娘还有卖艺不卖(那个)身之说。

    而她不能,她不配,从来就不配。

    她没有回自己的月华宫,而是去了皇后宫中。

    当她踏入宫门的那一刻,她眼中的屈辱便已荡然无存。

    她不是皇后,她也不是林淑妃,在这宫里,她要自保,就要寻找助力。

    皇后,会成为她的助力。




第二三二章 疼
    “在这宫里,您和我其实是一样的处境,无论您承不承认,在别人眼里都是一样的。”

    “您姓杨,我姓毛,但是在皇上眼里,我们都是杨家人,都是瓷器,只不过您是束之高阁的精贵瓷器,我是想摔就摔供他撒气的下等瓷器而已。精贵瓷器就是摆着,摆得久了,连看一眼都嫌灰多;下等瓷器今天豁个口明天裂个缝,破得寒碜了,就锔锔接着摔打撒气用。可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瓷器,一个供着一个砸着,不是他不想把我们砸成粉末永不超生,而是他不敢。”

    毛贵妃的声音很美,婉转轻柔,美丽的声音用缓慢的语速说着悲凉的话,没有愤怒,没有怨怼,只有若有若无的嘲讽。

    是嘲讽她,也是嘲讽自己,更是嘲讽那个恨不能把她们全都毁掉可却不敢的男人。

    皇后一言不发,纤纤素手隔着衣袖抚摸着另一条手臂,那里在痛,痛彻心扉,痛得无比畅快。

    她知道毛贵妃为何来找她,她也知道毛贵妃刚刚从朝阳宫出来。虽然她足不出户,可是但凡她想知道的事,总能知道。

    就像林淑妃的死是一样的。

    她没有说话,静静倾听,毛贵妃还在说,声音一如既往地好听。

    “就在刚刚,妾身从朝阳宫里走出来时,忽然就想起了胭脂胡同的姑娘们,妾身不是想要污了您的耳朵,也根本污不了,因为那些姑娘或许比咱们活得体面。”

    皇后的眉头动了动,这是本能的嫌弃。

    但是她没有制止毛贵妃,只是放在手臂上的手指微微用了力气,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从手臂蔓延到全身,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真舒服。

    毛贵妃那好听的声音里多了几分苦涩“胭脂胡同的姑娘们,有的能卖艺不卖(那个)身,有的能自己挑客人,只挑自己看着顺眼的;而那些客人,无论是一掷千金的还是囊中羞涩的,无不是对姑娘们哄着骗着,宠着疼着。而我们,有这个命吗”

    毛贵妃的声音戛然而止,皇后的手指重重抓在手臂上,这一次疼得她冒出了冷汗,但是她的眼睛却忽然明亮起来。

    皇后的手臂上早已伤痕累累,旧伤尚未愈合,又有新伤。

    一刀一刀,那是她自己割的。

    为此,她特意寻了一把华丽之极的刀。

    刀不长,也不宽,就是用来削苹果用的,但是刀柄镶金嵌玉,华美精致得让人忘了这是一把刀。

    所以,皇后觉得,用这柄刀割在自己的手臂上,才最合适。

    胭脂胡同并不是一条胡同,而是三条胡同。

    这三条胡同也不是在同一个地方,而且还有贵贱之分。

    红袖招无疑是这当中最贵的。

    正是桃粉梨白的季节,老板娘招红袖以一个极为优雅的姿势坐在椅子上,而坐在她对面的,却不是衣裳华丽的金主,而是一个青衣小帽的年轻人。

    “小董,十妹有消息了吗”这句话无疑是多余的,小董在平日里的身份只是一个小贩,冬天卖冰糖葫芦,夏天卖雪花酪,京城里的消息或许能听到一二,可是西安的消息,他却打听不来。

    除非梅胜雪有信来。

    梅胜雪已经很久没有写信回来了。

    小董摇摇头,低头抠着手指。

    “别抠了,再抠就把手指头抠破了。”招红袖没好气地说道。

    小董立刻停止了动作,一脸茫然地看向招红袖。

    招红袖叹了口气,埋怨道“我知道她临走前去找过你,你为何不跟她一起去董大娘已经不在了,你在京城无牵无挂,有你跟着她,我也就不用这样担心了。”

    小董默不作声,梅胜雪去找过他的事,他猜到招红袖早晚会知道,可是他却一直没有想好应该如何向招红袖解释。

    梅胜雪是受一清道人之邀去西安的。

    前年秦王给太皇太后送来几颗人头,一清道人就是面圣的人。

    那件事引起的轰动想瞒都是瞒不住的,何况太皇太后恨不能全天下都知道秦王不忠不孝大逆不道。因此,朝堂上发生的事很快传遍京城,梅胜雪便去见了一清道人。

    招红袖和小董并不知道一清道人对梅胜雪说了什么,梅胜雪没有对他们说,他们也就没有问。

    他们太了解梅胜雪的性格了,梅胜雪不想说的事,问了也没有用。

    可是去年,梅胜雪忽然说要去西安,招红袖和小董不用猜也知道是一清道人让她去的。

    红袖招是梅阁老生前给招红袖开的,招红袖自是不会弃之不顾,梅胜雪也不会让她离开京城,毕竟这些年来,他们得到的消息,十之八、九都是从红袖招的客人口中而来。

    梅胜雪去找了小董,小董拒绝了。

    “小董,当年我们有十个人,而这十个人里原本就没有你,你是接替董大娘才来的。你原本也不属于这里,如果你想退出,趁着十妹还没有回来,你就走吧。”

    招红袖换了一个姿势,她的上身微微前倾,小董看着她,忽然感觉自己和她离得很近很近。

    “我不走。”小董低声说道。

    “你走吧,十妹回来以后,你想走也不行了,你忘了熊四保是怎么死的吗”招红袖又叹了一口气。

    小董当然不会忘记熊四保是怎样死的,无论是谁,经历过那一幕都不会忘记,也不敢忘记。

    熊四保要退出,被梅胜雪一记飞刀杀死。

    “招姐,你知道那件事我们是成不了的吧,可你为什么不退出我知道你不怕十姑娘的。”小董像是忽然吃了熊心豹胆,他直勾勾地盯着招红袖的眼睛,目光热烈。

    “我”招红袖用纤纤玉指指向自己,像是没有想到小董会这样问。稍顷,她自嘲地笑了,“我这一辈子,哪里也不去,死也要死在红袖招。”

    红袖招是那人给她开的,是她唯一的念想。

    “你不走,我也不走。”小董忽然站起身来,大步走了出去。

    招红袖怔怔一刻,连忙起身走到窗前。

    窗外,衣著寒酸的小董走出了花团锦簇的红袖招,他没有回头,大步流星越走越远。

    招红袖呆呆地望着那渐渐远去的身影,苦苦一笑。

    真是个傻孩子。

    。



第二三三章 传言
    京城皇宫里的那些事,也传到了西安,而且这千里迢迢的传过来,就连味道也变了。

    添了油,加了醋。

    林淑妃那位除了会站队以外别无建树的祖父,被说成了战功赫赫不亚于霄云二十四将的大功臣。

    林淑妃的孩子也不是操劳过度而小产的,而是被皇后娘娘一碗汤药落下的。

    而且还是皇后娘娘拽着林淑妃的头发,亲手把汤药灌进去的。

    离池先生的家不远,就有一家茶楼,茶楼里有说书先生。最近芳菲迷上了听书,有一次还带着小妹逃课去听书。

    在念书这件事上,沈彤从不强求他们,他们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学。

    所以一来二去,真正跟着池先生读书的,也只有沈彤和阿少两个人。

    就连韩无忌也不专心,常常独自坐在池先生家的台阶上,看着天空发呆。

    今天芳菲又跑去听书了,估摸着沈彤要下学了,她才乐颠颠地回来。

    “小姐小姐,皇后太坏了,林淑妃太可怜了。”

    回家的路上,芳菲一直在重复这几句话。

    沈彤没有理她,倒是小妹拉着她问三问四,总算有人回应,芳菲乐得把她今天听来的复述一遍。

    小妹听得义愤填膺,沈彤却蹙起了眉头。

    她已经从大饼口中知道了这件事。

    虽然并不知道事实的真相如何,但是也决不会如说书先生口中这般。

    且,秦王虽然会有意无意放出一些消息,但是却不会把每一件事都夸大其辞。

    也就是说,说书先生口中的事,十有八、九并不是秦王的手笔。

    这是普通百姓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的结果。

    沈彤无奈摇头,她对这事没有兴趣。

    可是芳菲有兴趣,小妹也有兴趣,两人回家说给黄氏和欣妩听,她们惊讶得半天没有合上嘴。

    她们说给江婆子听,江婆子连说造孽啊造孽。

    看着江婆子胆小怕事的模样,芳菲就觉得江婆子一定没有见过杀人的场面,她就不一样了,她连装人头的革囊都拿过。

    萧韧回到西安的时候,也听到了这些传言。

    他已经几个月没有回来了,他连清水巷也没回,风尘仆仆去见秦王。

    看到他回来了,秦王很高兴,笑着说道:“小七又长高了。”

    闻言,周铮过来和萧韧比了比个子,果然,萧韧比他高出了一指。

    “何止是长高了,小七还黑了呢,知道的是他去了边关,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去山西挖煤了。”周铮打趣道。

    秦王哈哈大笑,对萧韧说道:“回来就多住几天,不要急着回去。”

    正在这时,有内侍进来:“王爷,一清道长在外面了。”

    秦王点点头,示意可以请一清道人进来。

    许久不见,一清道人依旧仙风道骨,宛若谪仙,早就没有了当日被萧韧和周铮扔在大雨里的惨样。

    萧韧对一清道人没有好感,听说一清道人来了,便对秦王道:“王爷,属下刚回来,还没有回清水巷,若没有别的事,就先回去了。”

    秦王微笑:“路上劳累,你回去好好歇息,明天再过来。”

    说完,秦王又叮嘱身边的内侍,让厨房整治一桌饭菜送到清水巷。

    萧韧谢过,告辞出去,周铮也找个借口与萧韧一前一后走出秦王的外书房。

    两人走下庑廊,便遇到迎面而来的一清道人。

    而一清道人的徒弟朗月,一如往常站在大树下。

    走出很远,看看朗月确实听不到了,周铮才对萧韧说道:“这个朗月你觉得他怪不怪”

    萧韧反感一清道人,连带着对朗月也没有好感,但也是因为没有好感,萧韧对朗月视如透明,从来也没有仔细留意过。

    因此,听周铮这样说,萧韧就问道:“哪里怪了”

    “他从来都没有笑过啊!”周铮说道,他掰着手指算了算,接着说道,“朗月今年也只有十二岁吧,我认识他也有几年了,从没见过他笑。”

    “一定要笑吗”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周铮忽然想到,眼前这位也不爱笑。

    但是不爱笑不等于不笑,从小到大,每当他和萧韧一起做了什么事后,萧韧全都笑得挺开心的。

    比如那次把一清道人骗到城外,萧韧就很高兴。

    可是朗月不一样。

    “前阵子你不在的时候,我恰好看到朗月和一个小女娃在说话,看那小女娃的穿著打扮不像是府里的丫鬟,就觉得有趣,因此第二天再次看到朗月时,我就问了一句。”

    周铮说到这里时,自己也觉得脸上微热,以他的身份,居然做出这般无聊的事,也真是够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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